魏观见状,则动作稍快了些,因此,即便有心避开,手指或手心,总是不经意间触碰,又迅速分开,再触碰,如同永无止境的折磨,时时牵引人心,用线断断续续扯着。
她能感觉到,他的手很烫,男子的体温都是这般烫吗?
除此之外,还有茶汤清香,夹杂着他身上如雾凇化开的冷淡气息,萦绕在鼻尖。
边上,已经煮开的泉水,正在紫砂壶中沸腾、翻滚,不断发出闷闷顿顿的声音,人看不清里面的情形,不知内里如何沸腾,只能通过滚水击打壶面的声音判断。
以及那上扬的,白茫茫一片沸水雾气,湿湿润润,四下散开,遮住了人原本清明的视线。
一切都变得缓慢,任由雾气蔓延,满室寂静,只能听见愈发激沸的滚水声,以及……始终未停的竹筅击拂茶汤声,一声声极为清脆,一触既离,却在不断交汇,并不停歇。
终于,击拂声止。
元娘欣喜的声音传来,“成了?”
她笑意嫣然,眉眼弯弯,说不出的欢欣喜悦,“我真的做好了!魏郎君,你看,我做出来了!”
元娘的声音欢快,是不加掩饰的愉悦,魏观也随之弯唇,附和道:“嗯,你做成了,很厉害,才第二回便击拂得如此好,十分难得。”
能被厉害的人夸奖,元娘自是骄傲昂起下巴,若她是猫这时候尾巴已经高高翘起了。
也正是因此,叫人忽视了他们在握着一个竹筅,不经意间,两手彻底相贴,修长有力的大手紧握着另一只白皙莹润的手。
直到元娘发觉,手似乎有炙热的触感,才猛地回神,抽回手,尴尬浅笑。
她发觉方才的氛围有些过于和睦静谧了,于是主动开口道:“虽然没能画上图案,但这也是我头一回做成的茶汤,你要是不嫌弃,我想请你试尝。”
元娘愈是说,倒愈是不好意思起来,“是不是强人所难了?这滋味应当不大好,要不还是……”
“算了吧”三个还未说完,便被魏观打断。
他是极有耐心和涵养的人,很少打断人说话,哪怕是交恶之人的恶言恶语,也照样能从容不迫请对方说完。
但此时,他道:“求之不得。”
元娘怔住的片刻,魏观已从她手中接过茶盏,轻抿一口,定定望着她,笑道:“好喝,我极喜欢。”
第71章
他说的太直白,即便明面上夸的是茶,似乎总有些不对劲。
如同手上所捧的茶汤,初喝滋味苦涩绵密,但却有回甘,清爽悠扬。总叫人觉得,他所言的喜欢,是不是不仅仅指茶汤,偏偏这话太缥缈,像是意有所指,细思却又是句平常的话。
元娘安静下来,她捧着茶盏的指尖不自觉摩挲盏身,低头半晌,目光只盯着手上的茶汤,看它温润柔和的绿,比墨绿要浅,比草绿要淡,若是多喝几口,也会喜欢上它细腻的口感。
元娘就是从一开始的不喜欢,渐渐品出些好喝的滋味。
她沉淀着思绪,等抬头时,已经如常,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神色,仿佛在高兴,“你喜欢就好,想来我在点茶上说不准有点天资,头一回做成的茶,就能让魏郎君赞不绝口。”
元娘嫣然而笑,神色很是自豪,有些翘尾巴,但不惹人讨厌。
有时候,比起过度谦虚,适度的小小骄傲,反而更叫人有好感。至少魏观看着她的样子,也不由被影响,扬唇轻笑。
她和幼时一样,只尽情做自己的事,也能叫身边人不自觉受影响,由衷开怀。
元娘高兴完,很快就恢复冷静,又开始琢磨如何更好。
“但是茶百戏我还未能学会,魏郎君,你是怎么做到能画得这么好的?”
她的声音中带着点疑问,却因着音色的缘故,尾调上扬,有些娇,倒像是在与他撒娇。但魏观知道,这只是寻常疑问,她真正对王婆婆撒娇时不是这样。
魏观默了一会儿,才温声道:“多练几回,熟能生巧。”
“可我一个人应当是练不成的,这一瞧便好难。”元娘声音失落,莹白的脸上流露出点沮丧,她眉淡,五官也生得清秀,此刻的神情犹如岸边碧绿柳丝被雨点吹打,飘摇不止,美则美矣,却使人望之不由得随之惆怅。
魏观看出了她的心思,浅白得可爱,当即笑了。
未免叫元娘发觉,他很快止住上扬的笑容,尽量如平常一般温和浅淡,“我应当时常到铺子,若你也得闲,可坐下一块品茶,我教你茶百戏。多试几回,慢慢就会了。况且……不是还要读书习字吗,若有读不懂的,也可以一道带来。”
“这自是再好不过了,魏郎君,你人真好,纵然今年没有省试,明年省试时,你也一定会高中的!”她说的郑重其事,圆润清透的小脸都板起来了。
任谁都不会觉得她是恭维,仿佛真心这么觉得。
但还真是,前面她大多是刻意为之,后面这话当真是真心的,她费这么多心思,就是指望着魏观能高中。
旁人也就罢了,但他既然能被魏相公选中,必然有过人之处。魏相公善识人,他养的那些亲眷,几乎各个都是举人,也有几个已经高中,到各地去做官了。
他既在其列,自然不会差。
魏观看她信誓旦旦的样子,垂眸浅笑,“好,承陈小娘子吉言,我定然奋发勤勉。”
他其实几年前,就被魏相公请来的大儒断言,文章火候已到,定能高中,只差下场了。但魏观执意要在外游历,这才浪费了几年的时日,当时教导他们的先生扼腕可惜,自己的学生本能是十几岁的进士,白白耽误了大好时光。
倒是魏相公没有说什么,更未曾阻拦,以魏相公看来,早几年进官场与晚几年进,并无多大不同,区别也不过是叫魏观多待几年翰林学士院而已。否则,没有阅历的人,去了地方上任,可说不准会否被当地豪绅联手欺压,好好的官员,倒要做本地豪族的拥趸走狗,岂不可笑?
魏相公是极为强势的人,他当年外放做县令,即便一时半会无法和当地豪绅抗衡,也绝不会示弱,硬挺着骨头都要和他们比较。听闻同年中就有屈服当地豪族,为其收尾,供其驱使的人,叫他气得回去大发雷霆。
骂人家自甘堕落,丢了为官者的脸面。
还是陈县丞被贬来后,不断周旋,官府与当地豪强的关系才渐渐缓和。
所以,在魏相公看来,出去游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与其被人耍得团团转,倒不如出去,还能增长些见闻,若真做了官,除非辞官,否则可没有那么清闲的时候。
省试的事便一直耽搁下来,但是几年后,魏观回到汴京,肉眼可见的蜕变了,没有年少时的迂腐和想当然,见多了民生疾苦,才知道什么是现实,豪气云干的说要改变世道有多不切实际。
他行事看似温和,实则生疏,游刃有余地应付着汴京的一切,不会因权贵奢靡而愤世嫉俗。
游历几年,已足够令人想通,不再执着于反抗规则,而是明悟规则该操纵利用。就如同魏相公,亦是如此,他可以有刚正严苛的脾性,但不能迂腐不化,要学会变通。这才有了今日权柄赫赫的参知政事魏相公。
在官场上,哪怕是看似最刚正不阿,见谁都参一本的御史,也有他们的生存智慧。
还不待再说些什么,魏观自窗上望去,看到街上似乎有家中下人在东张西望,像是寻人。今日并非休沐,父亲不会在外闲逛,母亲每日除了在家,就是出城上香,或是去界身巷一带,并不会经此,那便只可能是来寻他的。
魏观收回目光,举起茶盏喝了一口,接着面含歉疚之色,主动道:“家中仆人似乎在寻我,只怕要先行离去,着实抱歉。”
元娘忙摆手,“不不不,是我耽误了你太久,还是快些回去吧,莫要耽搁了。魏郎君既为我解惑,又教我点茶,我已是不胜感激。”
“那我先走了。”魏观将茶盏捧起,一饮而尽,向元娘告辞离去。
元娘颔首,浅笑着目送他离去。
看着他在木楼梯上的身影一点点变少,直至彻底下楼。
于是她又坐得离窗子近一些,关注着茶肆门前,直到他挺拔高大的身影出现,下意识一笑。
而他走了两步,似乎回望窗前,二人目光交汇,他亦是目光极为克制地看着她,眉眼清俊温柔,颔首微笑。
有风吹拂过他的身躯,腰间悬玉轻晃,愈发衬得他腰背挺直,站如青松般,端直高洁。
直到他身边候着的仆从一脸着急,脚忍不住直抖,不得不从旁提醒魏观,这才使得他挪回目光,步履如飞地向前走。
元娘一手托着脸颊,看着他的身影渐淡,心头莫名升起一些细小的情绪,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正巧有柳絮顺风浮起,飘落到窗前,元娘伸手接住,落在了最柔软的掌心。
她好像能形容方才的感觉了,就像是细细软软的柳絮,上头的绒毛在随风拂挠掌心,牵起丝丝缕缕痒意,连带着心口,都似乎被柳絮绒毛轻柔扫动,痒痒的,酸酸的,难以言喻。
元娘把手合上,看着柳絮被一点点包裹在掌心里,渐渐禁锢。
她扬眉微笑,看着清澈无辜的眼里,却是志在必得的昂扬斗志!
她一定行!
元娘看着满桌茶点,顿时心疼,什么雄心壮志都暂且搁置,她捂着心口,悲痛不已,她的小钱袋呀,都还没捂热呢。
想她穷了这么久,好不容阿奶看她因为知晓了爹爹亡故的真相而终日恹恹,给了她一整袋铜钱,让她出去吃喝,重拾好心情。结果,又要一朝花完了吗?
元娘双手捧着钱袋,捂在心口,满脸心疼不舍。
诱哄男子,实在花钱。
还不如让她即刻变成男子,去科举考试,来得划算。
她大叹特叹,长吁短叹,抱着钱袋子怎么也舍不得撒手。直到她的目光扫到桌上的茶点时,决定不能浪费,虽说带回去一样能吃,可是在茶肆吃,既能靠窗赏景,底下还有人抚琴,拌着琴音和熏香吃茶品点心,才是茶点卖得比外头更贵的真正缘故。
元娘招呼万贯做到自己边上,捧着茶点盘子让她拿一块尝。
万贯不敢,而且上面的点心好多,眼花缭乱,她也不知道该选哪一块,就低眉垂眼一味摆手。
元娘直接拿起一块塞进她的手里,无奈道:“你都来我家这般久了,怎么还是这般客气。这是樱桃毕罗,内里的馅微酸偏甜,肯定合你的口味。”
塞到手里的吃食,再推拒回去就矫情了,万贯低头小心咬了一口,冰凉甜腻的樱桃酱溢满唇齿,带着点微不足道的酸,比普通的茶点要好吃,多了果香。
万贯抿唇小心笑着,“好吃。”
既然魏观不在,吃茶本就应该闲聊些什么,否则就太过无趣,元娘干脆继续试着点茶,想叫万贯尝尝茶汤的味道,这般吃茶点才有滋味嘛。
元娘边用竹筅击拂茶汤,边好奇问万贯,“阿奶每月都有给你月钱的,怎么从不见你花,我看承儿家的婢女就时常买个花儿什么的戴,还有果子一类的。”
万贯又咬了口樱桃毕罗,低头赧颜,小声道:“我想攒钱,契书签的是十年,等时候到了,可以回我家乡去,说不准家里还有人活着。”
她说着,小心抬眸望了元娘一眼,生怕她误会,慌张道:“我不是想出去自立门户,我愿意在陈家做一辈子的婢女,小娘子你和王婆婆,都待我极好,我都记着,断然不会忘的。
“我就是、我就是……想回去看一看,把攒的钱都给他们,若是爹娘还在,就把钱给爹娘,若是不在了,就给弟弟,好叫他养家,还有姐姐们,纵然是卖身为奴,也得碰上好的主家,我是天爷垂怜,您待我很好,吃穿不愁,也从不打骂。”
“真的!我愿发誓,若您不赶我走,我是愿意伺候您一辈子的。”万贯生怕元娘不信,手指着天就要站起来发誓。
还好元娘把她拉住了。
元娘把茶盏递给万贯,万贯小心偷看着元娘的神色,心不在焉地喝着。
元娘也拿了块茶点吃,她拿的是个撒子,脆香脆香的,咬起来嘎嘣响。她的姿态要随意的多,坐着敞开腿,脚尖左右晃动着。
她边吃边道:“其实你想回家也是人之常情,阿奶一定会应允的,到时候我说不准有体己钱了,就分予你做路费。能伴在自己爹娘身侧,纵然是金银也不换。”
元娘想起她爹,还有在阿奶与阿娘膝下长大受到的关爱,不由得生出感叹。
万贯却只是低头吃点心。
她没敢说,其实王婆婆早与她说清楚了,将来,她是要随着小娘子出嫁的。等十年身契到了,王婆婆应允,会帮她找亲人,若活着,就再给一笔钱财,若是人没了,也会给万贯一点傍身钱,继续雇她。
这几年,王婆婆教了万贯不少手艺,除了灶上的厨艺,还有梳发式,辨认首饰,如何记账传话等等。
都是为了让元娘将来出嫁,能有一个衷心能干的自己人陪着。
早几年就开始养着的,才让人放心。
莫说王婆婆强人所难,就是万贯,她自己也是愿意的。
攒钱给爹娘还好说,若真的留在家中,指不定什么时候光景不好了,又得被卖,否则就是像她娘那样,嫁个庄户人家,不断地生孩子,遭灾就把骨肉给卖了,还不等四十,满身病痛,生怕遇到雨天,浑身没一处是不疼的。
说句大不敬的,万贯她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宁可一辈子给陈家当婢女。即便真要死,她也只想死在汴京,而不是在无尽的农活与生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