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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涩涩_分节阅读_第70节
小说作者:喜火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528 KB   上传时间:2026-03-09 12:55:00

  他怕她被女帝忌惮,于是选择自己为她讲述后续。

  而她与他同时跪地,接受一个可能满门抄斩的结局。

  在生死关头转了一圈,崔观澜的声音依旧飘荡在这宽敞的车驾中——

  “真相一点点被剥离,状元与真皇子的命运却犹如浮萍飘起。

  是帮友人夺回皇位,还是任凭他一辈子都处在这样没名的躲藏之下?

  这个世间很大,却容不下他身边的这个人……”

  “好!”女帝吸了吸t鼻子,这也是她听完后续的故事,发表的唯一评价。

  崔观澜这才与苏红蓼对视一眼,两人都看见了对方眼中彻底的松弛。

  “待辽东之行回去之后,温氏书局便好好将这本后续写出来,朕要在刊印的第一时间拿到。”女帝道。

  “是。”苏红蓼深深跪拜。

  两人一前一后,终于下了车。

  西北风一激,苏红蓼方才满身的冷汗让她整个人都瑟缩起来。

  崔观澜趁着没人看见,摸了一下她的手,见她的手冰凉泛红,赶忙从怀里把那枚一模一样的小银炉掏出来,塞在她的手中。

  “拿着,别冻着了。”

  苏红蓼还想说什么,但觉得在外面拉拉扯扯不好看,只好点头接了,把小银炉拢在袖子里,低声道了句“谢谢二哥”。

  崔观澜亲昵道:“谢什么!”

  “是啊,谢什么?”

  一个声音凑了过来,两人扭头一看,竟然是史阊那张略显浮肿的脸。

  

第116章 如何自保

  崔观澜敛容肃穆,冲着史阊行了个官礼:“史大人。”

  史阊方才去车里换了一身常服,他原本身子就偏胖,只要不穿暗红色的孔雀刺青官袍,只穿圆领的万字纹锦缎,便像个胖员外。此刻他背着手,锦缎袍外面还披着件防风的大氅,大氅上是棕色的毛领,看着像一头野地里的熊扑将过来。

  苏红蓼讪讪的,对着这位“熊大人”也行了个屈膝礼,口中称道:“史大人。”

  史阊将他们俩人上下左右瞧了许久,嘴里又啧啧啧,佯装打趣道:“苏少东家怎么也来这一趟辽东之行了?莫非是又有了什么新话本,想要面对面讲与那诸国的使臣听?”

  史阊的声音虽大,在空旷的雪地里却极易把音频都吸收掉,因此三人尽管说着话,坐在车里的其他人却不觉有什么动静。

  崔观澜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毕竟史阊的口吻依旧带着对商女之流的不屑。

  他的声音本就清朗冰寒,在雪地之中说出来,更如同出尘仙尊一般,冷峻又自带令人信服之感。

  “史大人不知,在出行前,舍妹已经被张女官聘为随行女史,只负责跟着陛下这一次辽东出行,替陛下商谈诸国出版通商事宜。”

  意思就是,这女史的头衔不是长期的,是临时的,只针对这次出行而已。等回到明州城,她自然而然又重新回归,去做那个与其他书局挣破头的苏少东家。

  “原来如此。”史阊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又盯着苏红蓼手里的银碳炉瞧了几眼。

  三人站在雪地之中,颇觉尴尬。

  很快,一阵急切的马蹄声从北方传来。一片白茫茫之处,先是有一匹浑身黝黑的骏马在地平线上冒了个头,长长的马鬃在疾驰中飘散在空气里,仿佛一把流动的黑色水草。

  而后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身着大嬿国的铠甲,气势雄浑地踏马而来。

  而他的身后,也渐渐出现了一群面有尘色的军人,皆纵马疾行,马蹄声如铁。

  史阊转过头,看见那领头的壮汉,露出一脸喜色。

  “史越!”那是史奉座下,最得力的一员千夫长,也是他们史家的家生子。当年一同陪着史奉去参军,原本是想要保护三少爷,没想到自己也杀敌霍霍,立下了军功。

  崔观澜和苏红蓼顿时明白,那一小队穿着铠甲的骑马军人,应当便是史奉的部下。

  很快,其他坐在车驾里的人都感受到了地面的擂动,纷纷从车里探出头来查看。

  那史越很快飞骑来到女帝的銮驾之前,单膝下跪,左手横抱在胸前,右手握紧腰间长刀,瓮声瓮气道:“启禀陛下,前锋营史越奉史将军之命,前来恭迎陛下!”

  众人被他这等悍烈的气势震惊。

  女帝随行的大多为文官,只有一小队护卫是武将。大嬿国三百年基业,边境安宁,已经有一百多年未曾打过仗了。是以诸多官员极少能亲眼所见这等悍勇彪壮风格的将士,都纷纷咋舌赞叹,表示有此等将帅在边关,难怪大嬿国安定祥和。

  女帝见了史越这与众不同的气质,也心情大好,问明了阳城就在五十里之外,命众人跟着史越一行马队,争取今日日暮前能抵达阳城。

  很快,原本还在缓慢行走的车队也开始加速起来。

  苏红蓼被崔观澜送上了马车,看着史越横扫过来不善的眼神,心下微微发毛。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有一种不太妙的预感。尽管自己在明州城,依靠唇舌之利,能在万年县赢得一丝民心,可如果是在辽东,万一几国发生了什么龃龉,慌乱之下,谁知道自己会不会中流矢而亡……

  毕竟这个身体,在这本书中,就是一个惨死的结局……也许躲过了种马版崔观澜的拘禁与施暴,却躲不过辽东之行的虎视眈眈。

  苏红蓼暗藏心思,打起了主意。

  另一边的风蘅也主动打起帘子,看见了这一队护送女帝的将兵,点点头,这才又不好意思地把棉布帘子垂下来,将方才的手炉还给苏红蓼。

  “苏女史……你的手炉物归原主……呀?怎么你还有一只一样的?”风蘅显然有些不解。

  方才苏红蓼出去的时候,身上明明什么都没有带。

  苏红蓼微微抿了抿嘴角解释:“原本这趟辽东之行,是我二哥哥帮我准备的。这些大氅、靴子、手炉……他准备了两只。方才见我没有带,便把他自己的给我了。”

  风蘅眼睛一亮,“苏女史的兄长,便是今年新科探花郎吧!”

  她的目光中并未有什么男女倾慕之情,而纯粹是一种对美貌男子的欣赏之意。

  苏红蓼点点头。

  这一路,她与风蘅并未有什么过多的交情与言语,也很少提及彼此的家人,只是能从风蘅的衣着与打扮看,她家中并不富裕,甚至连个随行的手炉都没有准备。一双麂皮靴子,也能看出来足尖被磨蹭得起了毛,比照寻常女子的脚码大了许多,分明是双男靴。

  苏红蓼甚至看见风蘅为了合脚,还往靴子里塞了许多棉花。

  被苏红蓼看到的时候,风蘅有些尴尬地笑笑道:“这样暖和。”

  苏红蓼什么也没说,只在路上尽量在自己暖和的情况下,和风蘅挤在一起坐着,然后把大氅披在两人身上。

  既没有对贫困的风蘅用高高在上的态度施予,却又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给她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风蘅很受用,因此今日才特意多与她说了几句话。

  “风女史成家了吗?”苏红蓼问。

  因为风蘅随身带了一个巴掌大的娃娃。那娃娃乃是用百家布拼接缝制而成,针脚细密,眼睛用两枚纽扣缝制,还梳着两只麻花辫,摇晃起来的时候辫子随着身体一起摇摆,很是可爱。

  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史,应该不会对这样幼儿的玩物如此喜爱。

  总得有些什么由头吧?

  风蘅点点头道:“成家了。我还有个女儿,因为生她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寒冬,自小便身子弱。我与夫君赚来的那些微薄的俸禄,都给女儿治病了。不过好在,她一日一日好起来,今年已经七岁了!”

  苏红蓼看了看风蘅手上的那个布娃娃,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我夫家姓蒋,小女闺名一个愈字。”

  这是希望小女孩可以健康,痊愈。

  “好名字。”苏红蓼笑道:“她开蒙了吗?不如等回明州城,我送她一套文房四宝。”

  风蘅知道苏红蓼是温氏书局的少东家,这些书局除却售卖话本之外,还会顺便贩售笔墨纸砚。且给七岁女童开蒙的物件,也有些讲究,需要是特制的小号版。这也只有去专门的书局才能购得。

  她自知苏红蓼是有意结交,便笑着点头道:“那我便舔着脸先谢过苏女史了。”

  苏红蓼摆摆手道:“不过是一点心意,谢过风女史一路对我的照拂。”

  苏红蓼和风蘅因为手炉之因,这才熟络起来。

  而后苏红蓼才知道,风蘅的夫家是明州城的东区的一户药馆坐馆大夫,原本药馆生意还足以负担一家三口的进项。之所以清贫,便是因为蒋大夫仁心仁术,遇见买不起药的穷苦百姓,往往舍药救治,诊费不收,还倒贴药材。幸好风蘅还有一份可以拿俸禄的女史工作,一家三口只能如此勉强度日。

  

第117章 押不芦

  “真是辛苦你了。”苏红蓼看着风蘅,仿佛看见了21世纪里朝九晚五还要回家洗衣做饭带孩子的上班族女性。在这个书中世界里,她不仅见识到了自己创造的女性掌权的世界,还改变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性的生活与轨迹,而今看到风蘅,她又有一些小小的恻隐之心,决定回到明州城,如果有力所能及之处,一定不露痕迹地帮帮她。

  想到风蘅的丈夫是开医馆的,苏红蓼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问风蘅:“风女史,你夫家开药馆,你是否通晓t一些药理?”

  作为改行的现代泌尿科医生苏红蓼,虽然能了解一些西药知识,但对于这个世界里的一些药草的功效还是两眼一抹黑。有些药物的名字并非是她的医学范畴里的学名,反而是一些奇奇怪怪的改名。她能想到的能防身之物,无非是类似含有东莨菪碱的曼陀罗,或者含有乌头碱的生附子,可这些药草在这个世界到底叫什么,作为创立这个世界观的女主也知不道啊!

  是以,及时请教“地头蛇”很重要!

  风蘅有些腼腆地点点头:“日常的一些草药,我是知悉一二的。毕竟有时候我夫君很忙,女儿的病也是我抓药煎熬。”

  苏红蓼狡黠地眨了眨眼,用防患于未然的心思道:“那你知道,面对那种彪形大汉,一个孤身女子如何用一些药物防身吗?”

  当夜,众人顺利进入阳城。史奉身穿铠甲,隆重站在城门口接驾。

  女帝下了銮车,看着边关这守卫森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城池,不由得满意点点头。

  史奉本来打算摆上隆重的接风宴,但女帝迅速摆了摆手道:“算啦,别弄那些劳民伤财的东西,就给大家伙儿都准备些热水,好好洗洗。再给每个人安排上热乎乎的被褥,让我们睡个好觉。有什么话,明日再说。”

  女帝体恤众人,完全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这让苏红蓼和风蘅都松了口气。

  几个侍女和女官们,在服侍了陛下沐浴之后,也一同来到北方特有的澡池中,互相搓背洗浴。

  等到苏红蓼终于躺在了柔软的热炕上,终于长舒一口气。没有飞机高铁的旅途,真的不是人呆的。足足十四日的旅程,纵然是从明州城走到了阳城,领略了途中草地由绿变黄,再白雪覆盖的场景,可那枯燥的车轱辘声与长时间的摇晃坐姿,真的让人腰椎都受不了。

  她与风蘅随意喝了些热汤,便倒头想去梦周公。

  谁知风蘅却指了指窗外,对着苏红蓼轻声道:“你不是问我有什么可以防身的吗?”

  “嗯?”苏红蓼的睡衣被这句话打散,一骨碌坐了起来。

  “方才我在进城的时候,看见郊野附近,有几株‘押不芦’。还有被人掘过的痕迹。”

  “押不芦?”

  风蘅说到自己擅长的领域,声音就会从腼腆改成知性,只听她娓娓道来:“嗯,它因为长得酷似人形,所以极易辨认。名字西域那边的说法,我夫君有时候也叫它鬼参,也有叫尸参的,说是采摘的时候,这植株仿佛有灵性,会释放毒素,制人昏迷。”

  “这么厉害!”苏红蓼瞬间就来了精神,可惜她现在手里没有搜索引擎,不然必将把这玩意仔仔细细研究透彻。

  风蘅一边回忆一边道:“我们大嬿国境地是没有这些的,是以我也只是听我夫君说过。据说如果人畜闻到了它的毒气,必死无疑。所以如果有人要做毒药,便会故意在这株押不芦附近挖个方形的坑,而后把家中的活犬投入进去,等到押不芦的毒气释放完毕,犬身也暴毙而亡。此时还要把犬尸埋入深坑中,一年后再挖出来暴晒,之后将其骨研磨成粉,只要在酒中加入少许,就能让人浑身麻痹而死……”

  (备注:此处的确是找了资料,有这个叫押不芦的植物。具体的操作是古书有类似记载的,笔者不号召虐待小动物)

  “啊……”苏红蓼搓了搓手,装做一副被吓怕的模样。实际上她从风蘅的描述中已经立刻能了解到,这株古古怪怪名字的押不芦,应当是类曼陀罗的植株。功效都是麻痹对方的神经,令其立刻丧失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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