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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缕曲_分节阅读_第38节
小说作者:易米三升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295 KB   上传时间:2026-03-29 13:56:38

  秦蛟书房门外,众人都安安静静地等着那母子两人谈话,许久没有人出声。

  金缕一直跪着,秦蛟进书房之前没叫她起来,她摸不准秦蛟的脾气,也不敢擅动。膝盖正隐隐作痛之时,手臂上一股大力传来,金缕扭头一看,竟是垂杨一把将她拎了起来。

  跟着王妃来的几个丫鬟都没作声,只有秦蛟院中的侍卫面面相觑。有心想喝骂一句“大胆”,可把人拎起来的又偏偏是垂杨。

  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小公子这是看上了垂杨。

  斟酌之下,一群侍卫便也闭了嘴,只当没看见她们的动作。

  垂杨根本没察觉到周围众人几番辗转的心思,她把金缕拎起来扶着站好,便追问:“小姐可有受伤?”

  金缕抿了抿嘴,说了一半:“受了些轻伤,韶光照顾得很好,已经养得差不多了。她和韶光都在等着你回去。”

  垂杨点点头。金缕欲言又止,压低了声音悄悄朝书房使了个眼色:“他……是怎么回事?”

  垂杨又皱起眉来,她自己也没搞清楚究竟怎么回事。想了想,便耐着性子跟金缕回忆起来:“他抓了我,进地牢,要用刑。他姐姐来要我,他便答应不杀我。然后……嗯,地牢很黑,我看不见。他发现我是鬼眼,便把我放出来,要我陪他。”

  多亏了金缕对垂杨足够熟悉,这番话垂杨磕磕绊绊说得简短,金缕自己在脑子里琢磨了两圈,便有些明白了。

  垂杨是天生的鬼眼,这事,燕频语早就与金缕说过。所谓“鬼眼”,就是人的眼睛分不清色彩,轻一点的只是容易搞混颜色,严重的,眼中只有惨然黑白,视力也极差,尤其到了夜间,很难看清东西。

  因为只见黑白,鬼眼一直被视为黄泉地府的象征,是世上最不吉利的残废。谁家发现孩子是鬼眼,不忍心的便想方设法遮掩,不叫外人知道;狠绝一点的,便扔了、杀了,生怕沾上晦气。在一些偏僻穷苦的村落中,甚至有更残暴的规矩,谁家生出鬼眼,就把那一家人全部处死,挫骨扬灰。

  垂杨命苦,五岁时被她家里人发现是鬼眼,她爹吓得屁滚尿流,当即便要把她捆起来,丢到天坑里摔死。幸好垂杨从小就灵活好动,天天上山砍柴火练出来的身手,滑得跟条泥鳅似的,硬是逃出了家门。但那时毕竟人小腿短,眼看着要被她爹追上时,垂杨急中生智,一边跑一边放声大喊:“哥哥是鬼眼!我哥哥是鬼眼!”

  这一喊,全村人都被惊动了。都说孩子不会说谎,村里人当下就信了垂杨的话,由村长带领着,气势汹汹地要去垂杨家里抓她哥哥,准备齐心协力烧了这地府来的邪祟。

  垂杨她爹慌得不行,拼命解释垂杨才是鬼眼,他宝贝儿子好好的不是邪祟。趁一群人闹得混乱不堪时,垂杨悄悄跑出了村子,再也没回头,一路靠捡潲水要馊饭活着。不知漂泊了多久,后来在金陵城外遇到了踏青出游的燕频语祖孙,合了她们的眼缘,便卖身成了燕频语的丫鬟。

  垂杨比韶光和燕频语都大两岁,当年流浪饿得又瘦又小,进了燕府没多久,吃好了睡饱了,又天天练武,很快就蹿了个子。唯独心性始终没长似的,少言寡语不是因为她冷酷无情,而是她想什么事都比别人慢了好几拍,大概这辈子的聪明机智、敏捷反应,都在五岁时那一句“我哥哥是鬼眼”中耗尽了。

  一开始是说话跟不上别人的趟,闹了几回笑话,后来她想着自己要做小姐的贴身丫鬟,闹笑话会给小姐丢脸,索性便不说话了。反正她总跟韶光在一起,韶光聪明又会说,就让韶光帮她多说。误打误撞的,这性子倒很得燕频语祖母的喜爱,她赞垂杨这是大智若愚,心思澄澈。

  燕频语跟金缕回忆过,当年祖母一见垂杨,便觉得这孩子双眼有神,明明表情木讷,眼睛却如冰似雪,干干净净。后来听说了她因为鬼眼差点被家里人杀死的事,老人家十分不屑道:“什么鬼眼不吉,做爹娘的杀子就吉利了?依我看,这孩子又灵慧又勇敢,生的是一双佛眼,日后福气大着呢。”

  垂杨觉得老夫人说得很对。她一个没人要的小残废,娘喊打爹喊杀,白天认不清人,月下看不见路,每天醒来就做好了活不过今夜的准备。就这样的人,竟能遇到金陵贵族家的夫人小姐,还得了人家的青眼,从此有了衣裳穿,有了米饭吃。

  这都不叫有福气,天底下就再没有有福气的人了。

  金缕想,大概就是垂杨这股虎头虎脑、不把鬼眼当残废的坦荡劲儿,才引得那秦蛟小公子侧目。

  秦蛟这几年身高停滞,六王府中虽然明面上禁了口不许议论,但堂堂亲王,或许还是未来天子,唯一的儿子竟然长不大,又怎会没人议论?

  这种情况下,明面上越是禁止,背地里说的人恐怕就越多。而秦蛟这个当事人,越是听不到旁人闲话,就越容易疑神疑鬼,觉得所有人都在暗中嘲讽他这个残废。

  他应是从未见过垂杨这样的人,一问便坦坦荡荡承认了自己是个鬼眼,既没有难堪或扭捏,也没有逃避或遮掩。

  鬼眼,那可是鬼眼啊!真要比一比惨的话,侏儒都比鬼眼更体面一些。至少人间的侏儒只是受些冷眼挨些欺负,种不得地做不得工,若是有钱有势,也能活得不错。而鬼眼一旦被发现,少有能安安稳稳活下来的。

  秦蛟不明白,垂杨明明比他更惨,为什么却不像他一样,时刻都在愤怒,时刻都在……恐惧。

  垂杨那性子,也说不明白她自己为什么不愤怒、不恐惧。

  于是莫名其妙就变成了眼前的局面,秦蛟抓了垂杨,却不要她的性命,只要她的人留下,留在他的身边。

  金缕一时都不知该不该叹气了。

  但愿王妃能劝服秦蛟罢!

  正愁着,书房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何碧君从屋里走出来,明明形容端庄,却满身的枯槁之气。

  “王妃!”陈姑姑忙不迭地上前扶住她,心疼得眼睛都红了。

  何碧君看向金缕和垂杨,却没说话,半倚着陈姑姑的手朝她们走过来。等走近了,她才对垂杨说:“垂杨,日后,若是秦蛟还想见你,你……你愿意见他吗?”

  垂杨习惯性地往身旁看,可惜韶光不在,身旁只有金缕。而这个问题,金缕并不能帮她回答。

  暗叹一口气,垂杨拧着眉头想了想,反问何碧君:“他还抓小姐吗?”

  何碧君稍微愣了愣神,显然不大习惯垂杨说话的方式。好在她很快回过神来,沉思片刻,答道:“我亦无法给你保证,那毕竟是他的事。但依我看来,他若还想去见你,便不会再对你们做什么。”

  这话回答得不利索,垂杨不大满意。她只好亲自动嘴,明明白白地强调道:“他不抓,我就见。”

  两人说话并没刻意放轻声音,院子里众人都听见了,书房的门开着,里头的秦蛟,想来也听见了。

  但他没出声,人也没出来。

  何碧君收回视线,终于冲金缕点点头:“带她回去吧。”

  金缕一颗心这才落了地,拉着垂杨行了礼,便赶紧离开了得意山庄。

  垂杨看着金缕走的是去下半城的路,难得主动开口询问:“小姐在你家?”

  “没有。”金缕摇摇头,“我那里太小,只能住一个人。双双现在住在米家。”

  垂杨脚步一顿。即便她于人情世故上颇有些淤塞难开,却也知道,未婚女子不可能住到未婚夫家里去,这不合礼数。

  “怎么回事?”

  金缕简直不知该如何开口。可她不开口,这话就只能让韶光,甚至让双双亲自来回答,好不容易开始愈合的伤疤,又得再生生扯开一遍。

  思及此处,金缕深吸一口气,缓缓把这几天发生的事都说了。

  垂杨听完,那张素日里平平板板的脸怒得通红,转身就要往上半城走。金缕连忙要去拉她,两人正在梯坎上,金缕动作急了,脚踝一扭,硬生生忍住了没喊,只急着要把人劝住。

  幸好,垂杨走了两步便自己停下了。她想给小姐报仇,出气,可究竟该先去得意山庄报仇,还是先回安然巷的燕府报仇?

  趁着她愣神的功夫,金缕忍着脚上阵阵的抽痛,死死拽住了垂杨的袖子。

  “你哪里都不能去!”金缕神色严肃,“去得意山庄,你只有死路一条。双双的性子你知道,若是你这样为她死了,她后半辈子都活不安宁。要是去燕府,根本没有必要。他们没脸没皮,双双离了那个家本来是件幸事,你若现在打上门去抱不平,反叫他们心中得意,以为双双过得多不好呢!”

  垂杨垂着手捏着拳头,站在梯坎上生闷气。

  金缕软下了口吻:“走吧,先去米家。她们还等着你呢,这几天担心你的安危,双双和韶光都没睡过一个好觉。尤其是双双,毕竟是受了伤的,你忍心叫她提心吊胆地挂念着你?”

  垂杨的拳头松了松,金缕趁热打铁:“放心吧,那些人的好日子不会太长的,老天都看着呢,总有能为双双报仇的时候。”

  垂杨总算听了进去,闷头跟在金缕身后,一路去了米家。燕频语和韶光在家里等得脖子都长了三寸,一见面,韶光还没怎么,燕频语先抱着垂杨一通大哭大骂。

  骂她脑子笨,不知死活,一个人也敢去闯那虎穴龙潭。

  哭也哭她脑子笨,为了这么个没权没势没未来的小姐,一个人去闯那虎穴龙潭。

  等主仆三人哭完骂完,金缕才离了米家往杂货铺去。她脚踝上阵阵地发痛,在米家一直忍着没说。多事之秋,她们三个好不容易又见着面,金缕不愿叫双双再为她这点伤添了愁绪。

  忍着痛拐出八石巷,金缕才松开了表情,龇牙咧嘴,一瘸一拐往回走。没走几步,前头一片阴影投下来,胳膊上也多出一只生了冻疮的粗厚手掌,托起了金缕半个身子的重量。

  金缕抬头一看,是一张又熟悉又有几分陌生的俏脸,黑了几分,瘦了几分,胡茬长出来厚厚一层,人都显得老了好几岁。

  “……李忘贫。”

  一别月余,金缕张了张嘴,明明有很多话想说,一时却说不出来什么。

  李忘贫垂着脑袋看了看她的脚,低低叹息一声,问道:“杂货铺里有跌打药么?”

  不知为何,金缕眼眶有些发热。她忍住瘪嘴的冲动,点点头,没头没脑地跟李忘贫说:“你回来了。双双和百斗,要成亲了。”

第54章

  顾相城地处偏南,冬季少雪,如今年节已过,二月春风悄然遍起,早已暖和起来。然而,三面环绕顾相城的大莽山脉深处,却仍是白雪皑皑,至今未化。

  李忘贫大年初一那天追着太子的行迹进了山,在里头生生冻了个把月,手上脚上,连耳朵尖上都生了冻疮。

  再加上那一身脏兮兮、不知被多少残枝枯木刮过的道袍,若是江自流在这儿,准要骂一声:“你个不成器的,混得比老夫还像个要饭的!”

  可怜李忘贫出身巨富之家,虽然被群玉山坑得有家难回,却因着肉票的身份,从未吃过风餐露宿、挨饿受冻的苦,这回算是把前二十年欠下的饥寒都给补上了。回到顾相城里,李忘贫馋如饿虎,去寻金缕的路上还特意停下来,在街边馄饨挑子上吃了一碗鸳鸯面,站着吃的,几乎没怎么嚼,一碗面呼噜两口就吞下了肚。

  热腾腾,香喷喷,有油有盐,他大爷的,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啊。

  两人回到杂货铺,金缕草草给自己的脚踝抹上跌打药膏,便准备着烧起热水来。

  “你先把手泡一泡,泡暖了再上药。”金缕一边忙活一边指挥李忘贫。

  李忘贫有些懵,他以前从没长过冻疮,倒是在江自流身上见过。江自流说,这冻疮就是穷病,是绝症,一旦长了一回,明年冬天就有第二回 ,除了冬天不受冻,再没别的药可治。

  “金掌柜有什么灵丹妙药啊,还能治冻疮?”李忘贫虽不大信,但还是老老实实坐在灶台前,烧起火来。灶膛里的热气腾腾而出,扑在他那双原先筋骨分明、如今红肿破烂的手上,又痒又胀,难受得紧。

  “你别挠!痒就离火堆远点。”金缕等着水热的功夫,翻出几张膏药来,拿剪刀剪成一指宽的长条,“我以前也是每年都长冻疮,冬天柴火金贵,洗菜洗衣裳都没热水。晚上睡觉放在被子里,好不容易捂暖和一点,就开始发痒,把人都能痒醒,要是抓破了,还会越烂越厉害。”

  李忘贫看了两眼金缕的手,虽然有很多疤痕,但并不粗肿。江自流自打收了李忘贫这个钱袋子徒弟以后,冬天有衣穿有房住,再没长过冻疮,但那双冻了许多年的手却再也回不去了,十个指头关节俱是一直粗肿着。

  李忘贫奇了:“你是怎么治好的?自流师父以前跟我说,这东西无药可治,只能慢慢养。”

  金缕抬眼笑笑,手上不停,一边剪膏药一边回忆:“姚家村有个寡妇,她教我一个偏方,治好了以后,冬天再如何冻手,我也没复发过。”

  那寡妇姓文,是从外头嫁进姚家村的。年轻的时候在大户人家里做丫头,可惜生得俏,被那家的老爷看上了非要收房。那家的夫人气狠了,一壶开水泼到她身上,大半张脸连着肩膀胸脯,全烫烂了,伤疤蜿蜒崎岖,连成一大片,看着如同地府里那脱了人皮的修罗。

  她毁了容被撵出府,家里娘早没了,爹和兄弟都不愿意养她。姚家村有个瘸子,家里穷得只剩两双草鞋,就提着这两双草鞋上文家提亲。文家人送瘟神一般把毁了容的女儿轰出门,连草鞋也没要。

  姚瘸子不花一文钱就娶到了媳妇,过了三年吃饭睡觉打老婆的神仙日子,三年后心满意足地死了。剩下文寡妇自己住在那间木板房里,靠做些针线过活。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可文寡妇面容实在可怖,连个半夜推门的流浪汉都没有,姚家村人都离她家远远的。

  金缕小时候却总去她家,因为跑去别的地方,养爹姚勇总是没过多久就会拎着荆条来寻她回去干活,只有文寡妇家,村里人都不会过来,金缕能躲在文寡妇后院的柴垛里好好补个觉。

  后来文寡妇发现金缕,也没撵她。丑陋又孤独的妇人,不怎么爱笑,但时常给金缕一碗水,或是两颗野生的刺葫芦,回回都把刺剔得干干净净。两人逐渐熟悉起来,便也时常偎在一起聊天说话。天热的时候,金缕从养爹养娘家偷两块吃剩的甜瓜皮,文寡妇洗干净,悬在井里凉了,一人唆一块;天冷的时候,两人偷偷去地里捡别人收割时漏下的瘪豆子,放在烤火的灰笼上,听着几颗豆子噼里啪啦的响,那香味飘得整间破木屋都是。

  就是在那时候,文寡妇看金缕的冻疮烂得不成样子,就把偏方教给了她。

  “就是把活血的膏药缠在手指上,不沾水,不取下来,能烤火就烤火,越热乎越好。过个三五天的,冻疮就蔫掉了,以后也不会再长。”金缕笑着说,“我那时候不敢叫姚勇他们知道,膏药还是文寡妇卖针线给我买的。我就晚上偷偷裹上,白天又摘下来,反反复复的,硬是拖了半个多月才好。”

  往事讲完,李忘贫的十根手指头也已经牢牢地缠好了。李忘贫试着捏了捏拳头,幸好幸好,虽然有些不便,但并不影响活动。

  他有些好奇:“文寡妇如今还在姚家村么?”

  金缕垂下了眉目,收拾着桌上的膏药皮和剪子。半晌才淡淡地说:“没了,我八岁那年她就死了。去镇上卖针线,一天都没回来。第二天,叫人发现死在村口不远的路上,头上破了个大洞,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找到。”

  总会有那样的人,一穷二白,嗜酒好赌,偏偏老天偏爱,要给他机会,给一个黑漆漆的夜,一条无人的土路,一块有棱有角的石头,一个丑陋孤苦、死了都不会有人收尸的、揣着刚得来的几文钱的女人。杀死那个女人,这几文钱就够再去买一碗酒了。

  李忘贫轻轻叹息一声。

  金缕放好剪子回来,又是一张笑盈盈的脸:“双双和百斗成亲,你送什么礼?”

  “……银子?”李忘贫还真没送过礼,在家的时候他还小,后来做了道士,更没送礼这回事了。

  金缕摇摇头,很是看不上他:“脑子还是要多动动。”

  “你送什么,顺便也给我带一份。金掌柜,有劳了!”李忘贫朝金缕拱了拱那双包得十分严实的手。

  “这可带不了,我送的是我亲手打的千千结。”金缕十分得意,那千千结虽没有一千个,却也有九九之数,一个结叠着另一个,连成繁复精美的花纹。挂在新房帐子里,或是缝在屋中的帘子上,俱是十分好看。

  “虽然他们这姻缘并非情投意合,但我总想他们以后都能过得好。若是有情,这千千结便祝他们长长久久,若始终无情,便祝他们各得和乐,终有圆满。”金缕轻轻拂过篓子里那已经打好的花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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