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他是我大学的时候认识的,”盛澜开始轻声讲述,“我成绩不太好,大学就是在临市读的。”
大学城的小吃街在晚饭时间总是格外热闹,各种声音和味道混杂一起,有人嗨,有人丧,有人和朋友聚餐,也有人独自觅食,各种人都集中在这不过百米的小地方。
20岁的盛澜正站在街边的一家小理发店里,沉默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心情显然不太好。
纠结了几天才狠下心来,花了几百块染发,理发大爷像一个无情地机器,涂涂抹抹冲冲洗洗,动作简直快出残影,随后一拍他的后脑勺:“行了,四百。”
下一个人已经坐上座椅任由大爷摆弄,盛澜掏兜,将四张钞票递给坐在一旁的大妈,没急着离开,站在门口的镜子前打量。
效果不能说和预期里一模一样,只能说是天差地别,不知道大爷用了什么染剂,一头黑发被染成了正红色,鲜艳得惊人。
“好帅嘞,小伙子真俊呐,像外国人似的。”那大妈突然起身走到盛澜身后,也不知是为了找补自家的手艺,还是说的真心话。
父亲那一半的法国血统在他脸上展现得淋漓尽致,立体的眉弓,深邃的眼窝,高挺笔直的鼻梁,以及流畅偏窄的下颌,倒真是抗住了这张扬的红卷发。
店门口经过三个同龄男生,嘻嘻哈哈地打闹,偏头瞥向店里的人,随后吵闹着走过。盛澜感受到他们的视线,不耐地皱了下眉,将卫衣的帽子往头上一扣,就低着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四周喧闹,可那帮人的笑声却不受控制地往盛澜的耳里钻:
“我也去把头发染成红的,怎么样?”
“染成那样?得了吧,还嫌自己不够蠢。”
“我看你该染成绿的,绿色比较适合你。”
下一秒,盛澜就冲到了那几人面前,揪着其中一人的领子,咬着牙怒视对方,兜帽也因为动作落下,再次露出一头红发。
“卧槽!”另一个男生伸手抓住盛澜的手腕,喊道,“你放开他!”
“谁先多嘴的?当我是聋子吗!”盛澜吼道,声音比他还大,让那男生都愣住了。一旁路过的人纷纷侧目,甚至有人已经悄悄掏出手机拍照,用不了几分钟,这照片就能在贴吧传开了。
“行了行了,别吵架。”站在一旁的男生上前劝阻,丝毫没有边界感地帮盛澜扣上帽子,盛澜惊讶得睁大了眼睛,手里的劲也松了。
那男生挡在盛澜和另外两人中间,微笑道:“是我们的错,不好意思啊……那个,要不请你吃个晚饭吧。”
“行。”盛澜轻哼,撇过头搓了下鼻子,染发花了他一大笔生活费,能省一笔饭钱,他当然求之不得。
“啊?”那男生显然没想到对方真会答应,过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行,那走吧。”
刚才还针锋相对,眼看着就要打起来的四人,却在五分钟后围坐在一起等待粉丝上桌。
“叫我阿斌就行,”那个提出请客的男生介绍,“这是顺子,然后这是我们老幺,小华。”
盛澜点点头,轻声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在心里默默念道:和事佬是阿斌,一点就炸的是顺子,最蠢的是小华……
不过几分钟,四碗花甲粉丝上桌。小小的折叠桌黏糊糊的,让人不想碰,只能端着双臂,一手扶着锡纸碗,一手拿一次性筷子夹粉丝。
刚刚出炉的花甲粉丝,锡纸碗还有点烫手,刺激的香味混杂着热气扑面而来,细碎的葱花香菜和汤汁红油挂在粉丝上,被送入口中。
刚一入口,辣椒花椒的味道猛地冲进咽喉鼻腔,盛澜就忍不住呛咳,又觉得丢脸,硬生生压抑住咳嗽,皱眉囫囵咽下粉丝。
“你不能吃辣?那不早说。”阿斌将抽纸甩到盛澜手边。
盛澜摇摇头,像是要证明自己一般,又吸溜了一口粉丝。他不是不能吃辣,但确实不太适应这种为了掩盖冷冻食材怪味而做得重口味的东西,银沙湾的饭菜不会做成这样,出来读大学一年多了,他依然有些不习惯。
顺子去冰柜拿了瓶豆奶放在盛澜手边:“眼睛都呛红了。”
盛澜抬眸瞪了眼这嘴最贱的人,什么都没说,就被对方的话堵住嘴:“哎,今天这顿饭是我请客,那奶也要我来付钱呢。”
“别吵了,吃饭!”阿斌叫住两人,用开瓶器打开豆奶的玻璃瓶,推回到盛澜面前。
习惯最开始的刺激后,盛澜恢复了一开始面无表情的样子。细细的粉丝很挂汤,有味道的同时又很有嚼劲,混着豆皮金针菇一起吃,口感丰富,花甲不多,肉也不大,更多是嗦了个滋味,吸一吸挂在上面的汤汁,也有一点鲜味。
四人都不再说话,低头吸溜粉丝,时不时抬头喝一口豆奶,倒显得和谐了不少。
“当时就是这样,算是不打不相识了。”29岁的盛澜抱着陆锦一,心情比那时好了不少。
他继续介绍道:“他们三个没上大学,年纪其实都比我小,最小的还没成年,住在我大学旁边的青旅,当时都没有稳定工作,平时就找点散活做,赚个饭钱。”
“然后呢?”陆锦一抬头看着盛澜,如果只是单纯成了朋友,那怎么会像今天这样尴尬地相处?
“然后啊……”盛澜有些迟疑了,接下来的事情,在现在的他眼里,简直疯狂得不像话。
陆锦一没有给他转移话题的机会,伸手摸摸盛澜早就恢复原生的黑发,追问道:“快说嘛,我想听。”
依然是在大学城的小吃街,不过时间已到深夜,学生大都因为宵禁赶回宿舍,可盛澜没有。
那头红发被保留了下来,这个发色一弄就是两年,22岁的盛澜依然顶着鲜艳的红发,等待那三人。
大二时与他们相识,几人意外地合得来,常约着在小吃街吃夜宵,或是去网吧开黑,酒吧蹦迪,又或是什么都不干,只是沿着街走,边走边聊,能走一夜。
转眼,盛澜已经大四了,是时候考虑接下来的事情了。
“盛哥——”远处传来小华的声音,三人赶到盛澜面前,还给他带了杯珍珠奶茶。
盛澜喝了口奶茶,问道:“都安排好了吗?”
“当然,”阿斌伸手揽着盛澜的肩膀,“现在就带你去看。”
四人走过小吃街,钻进一旁紧凑的民房中,七拐八拐,才抵达目的地,是一个废弃的车库。
“请看——”顺子上前,拉开卷帘门。
不同于外表陈旧又灰扑扑的样子,车库内部已经被简单改造布置过,墙上贴了吸音棉,灯光明亮,中间放着一张大桌子,四把高脚凳围绕在一旁,靠墙的是一张沙发床。
不过最抓人眼球的,还是在车库最内侧的乐器,架子鼓,吉他,贝斯,静静地立着,这些都是用几人打工攒的钱买的。他们已经用这乐器组成简陋的小乐队,在酒吧演了几场live。
那样的小演出自然是赚不了几个钱,盛澜有更远大的目标,他想认真地把他们的乐队组起来,作为几人今后的生计。这个废弃的车库就是起点,作为他们的工作室。
“我的天呐,”陆锦一从男人的怀里撑起身子,啧啧称奇,“你还干过这种事。”
盛澜尴尬地笑笑:“所以我说觉得很丢脸嘛……”
“叫什么名字?我要去查查。”陆锦一刚想伸手去够手机,却被男人抱回怀里,紧紧搂着不让离开。
“查不到的,”盛澜笑笑,“四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哪能混出什么名堂来?”
【📢作者有话说】
让我过审吧,拜托拜托拜托
◇ 第46章 挂面
四个什么都不懂的笨蛋,哪能混出什么名堂来?
大学毕业快一年,他们只是偶尔去酒吧或者什么开业活动唱个几首,挣的钱还不够吃饭,几人仍然需要另外打工来维持生计。
说好听点,他们这叫地下乐队,说难听点……不说也罢。
盛澜想着要自己作原创曲来发布,作为主唱,他开始学习各种乐理知识,歌写了一首又一首,真正做到最后的是少之又少。
“这次这个倒是比上次的好多了,不过我觉得也够呛。”蒋砚清坐在录音棚的转椅上晃来晃去, 手里捏着歌词纸,电脑在播放盛澜提前录的demo。
盛澜低着头听人评价,时不时点点头应和,蒋砚清作为录音师,肯定是比他专业的,他当然愿意老实听对方评价。
蒋砚清把歌词纸往桌上一扔,切换电脑的界面:“先录了吧,我到时候再给你混一下就行。”
两人合作已有几次,一起吃过饭,喝过酒,也相熟了不少。
盛澜的音准在线,人也听劝,录歌的速度一向很快,两人速战速决完成录音,蒋砚清就开始修音混音。
不着急走,盛澜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着蒋砚清操作,即使他根本看不懂。为了省点钱,他已经在盘算着自学混音。
“你吃不吃东西啊?”蒋砚清头也不回,拉开桌旁的抽屉,露出里面满满当当的薯片辣条。
蒋砚清挺喜欢这个小伙子的,小他差不多十岁,性格很有意思,那副逞强装酷的样子让他想起一个人,也忍不住多关心了点:“我感觉你最近瘦了好多啊。”
“不用,”盛澜摇摇头,“我要控制体重,那些人就喜欢瘦条条的人干。”
“啊?哪些人!?”蒋砚清吓了一跳,转过头看他。
“我最近在做模特。”盛澜搓了搓鼻子,这是他意外发现的兼职。
网购越来越兴起,穿着商家的衣服站那拍照就能赚到钱,最近甚至有一些模特公司和叫的上名字的品牌开始接触他,说是想请他参加试镜。
“知道了……”蒋砚清把头埋回电脑,“那你要保护好自己啊,这圈子乱得很。”
盛澜轻轻“嗯”了一声表示收到,起身在不大的工作室里乱晃,蒋砚清不是爱收拾的性子,屋里只能勉强称得上是不脏乱,绝对不整洁。
木质书架上堆着几本书,其余就是满满当当的文件夹,放了很久,积了层灰。
盛澜伸着脖子打量,本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对他有帮助的书,却看见放在最上层的一个不大的木盒,干干净净,与一旁形成鲜明对比。
“什么啊……”盛澜仗着自己个子高,踮脚就看清全貌。
木盒的盖子是透明塑料制的,能看见内部,摆在盒子里的,是……一部手机?还是屏幕已经碎了的手机,看着是多年前的老款。
盛澜没想那么多,抬手去拿,却被一把抓住手腕,蒋砚清不知何时突然站了起来,打断了他的触碰:“这个不行哦,小盛澜。”
男人的脸上依旧是笑眯眯的,声音却冷得吓人,盛澜第一次见他这样,懵懵地道歉:“对不起,我一下昏头了。”
“没事。”蒋砚清轻笑着摸了下盛澜的红发,坐回桌前工作。盛澜也老实坐回沙发上,不再乱动什么。
不过几分钟,蒋砚清突然伸手翻抽屉,一阵“哗啦哗啦”的声响后,从最角落里掏出条果冻,反手甩到盛澜怀里。
盛澜吓了一跳,双手接住果冻,听见背对着他的蒋砚清道:“街口超市的收银小妹送我的,她做微商就卖这个,好像是叫……酵素果冻什么的,最近很流行,减肥的小姑娘都爱买这个,卖得可好了。”
“我又不是小姑娘……”盛澜嘟囔,咬开了果冻包装,没见过的牌子,吃着一股香精味。
小小的矛盾被两人默契地翻篇,蒋砚清很快就完成了混音工作。
又一首歌完成了,数不清是第几首,盛澜写好,和兄弟们一起录好,发布到网上,激不起一丝水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不过……其实有个例外。”盛澜对怀里的陆锦一道。
陆锦一抬头看着男人神秘的表情,问道:“什么例外?”
“本来是不想告诉你的,但你都知道我那些事了,也不差那一个了。”盛澜铺垫了半天,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出重点,“你下午哼的那首歌,是我写的。”
“啊?”陆锦一没反应过来。
“灰色空气,将我笼罩。冲不破街角霓虹灯光……”盛澜轻声哼唱了两句。
男人微微沙哑的嗓音逐渐与记忆中那个劣质的MP3里传出的声音重合,陆锦一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怪不得他之前有一瞬间觉得盛澜的声音耳熟。
“那这首歌叫什么?”陆锦一问,MP3上没有记录歌名,只有一个空荡荡的“127”。
“没有名字,”盛澜轻声,“我当时没有做完这首歌,所以没有名字,也还没来得及发表。”
“啊?”陆锦一不明白,没有发表,那他的MP3曲库里为什么会有这首歌?
“小华后来偷偷把我的废稿和没做完的demo全拿去卖了,应该是被打包成曲包,辗转到了你的MP3上。”盛澜轻声。
“小华为什么要偷偷卖掉那些?”陆锦一问。
盛澜对此不太生气,只是转转眼睛回忆:“等到我差不多24岁的时候,大家都忙,关系已经没那么紧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