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徐清麦看到严雪文的反应,忽然有了一点不详的预感。
夜班,是讲玄学的。
刚进医院的时候,徐清麦不信这个邪。第一次值夜班的时候,她在大家惊恐的眼神中点了一份毛血旺,于是那一整晚,科室里的确都很旺,不是这张床出了问题就是那张床开始找茬。
从此之后,徐清麦成了夜班之神的忠实信徒。
她们科室还有一位被夜班之神厌弃的人,每次只要与他搭班,大概率这一宿别想怎么睡。
难道欧阳太医也是这样的体质?
徐清麦艰难的问:“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严雪文沉重的点了点头,欧阳太医乐了:“你点啥头?徐太医是新来的,可不信这些。徐太医,你别听他们的,他们就是纯粹埋汰我呢。”
严雪文反驳:“可是,是真的很准呐。每次遇到你当值,肯定很……”
“忙”字还没说出口,就被徐清麦眼疾手快的捂住了嘴。
徐清麦郑重的道:“不要说出来,说出来就真完了。”
要对夜班之神有点敬畏。
待到几个人哈哈笑完之后,欧阳太医好奇的问:“徐太医,你以往没有值过夜班吧?”
就算是民间的药铺和医堂,也没有轮值这玩意儿。
徐清麦知道他是要问什么,笑道:“其实是之前钱太医和我讲过一些。”
欧阳太医:“原来如此。”
太医院值夜班的也不单单是他们三个,这只是博士级别的,往下还有助教、以及医工也都需要轮值。因此,即便是晚上,太医院里燃起灯烛的廨舍也很多。
只有做到了太医监太医丞之后,才能免去值夜班的辛劳。
“不过,若是有什么紧急情况,也需要立刻找人出宫去敲他们府上的门。”欧阳太医解释道,“报予内侍省就好了,他们会安排。”
严雪文含蓄的道:“一般只要不涉及到那几位,很少发生这样的事情。”
徐清麦懂了,只要不是皇帝皇后和皇子公主这些人遇上紧急情况,其他诸如妃嫔内官之类,便只能忍到天亮。
严雪文又补上一句:“但是,遇到生孩子,那就不一样。”
宫中,子嗣永远是最重要的。
“最近宫中有怀孕的妃嫔吗?”徐清麦好奇的问。
“有,”欧阳太医的神情微妙起来,“太极宫就有两位呢。”
徐清麦:……她怎么依稀记得历史上李渊这太上皇当得太无聊了,而且心怀愤懑,便给李世民整出了一堆弟弟妹妹?
她却是冤枉了李渊,这些都是玄武门之变之前的事情了,他生孩子的高峰期还远远未到来。
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的话,轮值其实并不是件什么多累的事情。太医院的廨舍内是有休息处的,还有小厨房供应——据说之前是没有的,巢明上任后向内侍省申请得来的。
三人在官廨内聊了一会儿,正打算各自回房去打个盹儿。这时候,太医院内负责传达宫中消息的太监领了个小太监匆匆忙的闯了进来。
小太监哭出声来:“太医!我们婕妤被蜡烛在手臂上烫伤了一片!您快去给看看吧。”
三个人:……
徐清麦觉得自己心中的不祥预感越来越重了。
欧阳太医当即收拾好了自己的药箱,带上了自己的药童:“走吧。”
严雪文见那小太监神色泫然欲泣,便安慰他道:“你且放心,欧阳太医可是治烫伤的高手。”
欧阳太医呵呵一笑,徐清麦心思一动,喊道:“我和您一起去。”
徐清麦这是第一次进入到了太极宫,比起东宫来,这才是宫城最中心的位置,也是大唐皇权的象征。它的宫殿群要更加恢弘,占地也更加广阔。
他们需要先乘坐太医院的车马,通过掖庭宫和太极宫之间的夹道,然后停在太极宫的一处侧门再走进去,饶是如此,走到那位婕妤所住的宫殿时也差不多花了小半个小时。
婕妤的手的确被撩到了一片,也不知她是怎么弄到的,小臂三分之一的地方都被高温撩出了水泡,看上去颇为惊悚。
她可真是一位美人儿,眼睛哭得通红,但反倒有了几分我见犹怜的气质。
婕妤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手臂上会不会留疤。
欧阳太医只是看了一眼就笃定的道:“只要婕妤按照臣说的去做,那就不会。”
婕妤这才放下心来。
欧阳太医开始为她诊治,他拿长长的金针将她手上的水泡给挑破。徐清麦差点惊呼出声,在她所学到的急救常识里,治疗烫伤可不是这样的!
先要用冷水冲,不停的冲,冲到里面所有的热量都已经全部逸散出来才行。然后水泡的处理也是有讲究的,有的可以挑有的不能,而且一定要无菌处理。
不过既然欧阳太医对烫伤很有经验,而且刚才也说得很笃定很有把握,所以徐清麦最终还是将自己的话吞了回来。这段时间她见识了太医院里很多能人,知道在一些伤病的治疗上,传统医学的思路虽然与现代医学不同,但效果同样很出色。
欧阳医生从自己的药箱里拿出了一个陶制的小罐子,揭开后,那罐子里是深棕色的药膏,闻上去是芝麻油和草药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涂上这个药膏,臣每日来给婕妤换一次药,过个七日左右,便好了。”
婕妤急忙问:“七日左右便能完好如初了吗?”
欧阳太医道:“到时候臣再给您换一种药膏,要完好如初还需要等上一个多月左右。”
婕妤有些失望,眼看又要梨花带雨了,欧阳太医连忙拉着徐清麦告退。
“真能恢复到和烫伤前一模一样吗?”徐清麦好奇的问。
欧阳太医不以为意的道:“她这个伤很容易的。更重的我都治过,不会留疤,但是皮肤颜色可能会有些痕迹。要是那种被火烧伤得很厉害的,伤口或许可以愈合,但不留疤却不可能了。”
徐清麦了然的点点头,那涉及到植皮的范畴了。
她对欧阳太医那个药膏很是好奇。
欧阳太医哈哈一笑:“那可是我家的祖传秘方。”
不过,想到徐清麦之前对自己并不藏私,他想了想之后还是告知了她其中几种主要的成分:“地榆、大黄、黄芩……”
徐清麦:“还有芝麻油?”
那气味一闻就闻出来了。
欧阳太医点了点头。
徐清麦决定等一个月后再来找机会看看这位婕妤的手。她细想之下,又不免觉得有些遗憾。在历史长河中,有多少类似欧阳家族烧伤膏的秘方瑰宝因为各种原因而佚散失传?
要是能好好的推广出去就好了。
她忍不住问欧阳太医:“您有没有想过,把这个烧伤膏做成成品药,然后放在药铺中售卖?”
欧阳太医愣了一下:“成品药?”
“对,成品药。”徐清麦也是和他聊的时候才想起来,现在这个时空里,似乎药铺们在售卖的只是药材,并不见任何成品药丸药膏,她便简单的和欧阳太医解释了一下这个概念。
欧阳太医皱起眉:“如此,恐怕需要大批量制作,如何保证在制药的过程中不泄露秘方?”
“可以将工序分开,最重要的部分掌握在自己人的手里。”徐清麦不假思索的道,她对于手工皂的做法就是这样的,当然了,是其中最简略的一种。因为其实她无所谓手工皂的秘方泄露出去,只是希望它能够晚一点。
品牌和创造力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这种思维对于欧阳太医来说,显然是很难接受的。
他啧了一声,道:“我还要再想想……”
显然,徐清麦的话并没有说服他。
徐清麦也对此不以为意,本来就只是随口聊了两句而已。
回到太医院后,欧阳太医就打算抓紧时间去休息了:“还是你们年轻人好啊,精力十足,我不行了,要去睡一会儿了。下半夜我再来。”
徐清麦笑道:“您快去吧,待会儿要是有事我们自己处理就好。”
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什么样的错误,立刻用手捂住嘴巴,但已经来不及了。
欧阳太医与严雪文都笑了起来。
结果,一语成谶。
先是某位后妃觉得腰酸背疼,夜不能寐,想要请轮值的太医前去缓解一二。这是严雪文的活儿,她二话不说就去了。
她走了后没多久,四皇子、卫王李泰的宫中传来消息,说是四皇子忽然觉得肚痛,还有腹泻。
徐清麦立刻收拾了药箱去了东宫。
即使对大唐的历史再不怎么熟悉,也是看过很多电视剧的人,徐清麦久闻四皇子李泰大名,但从来没有见过真人,只知道他长大了成了一个大胖子。
此时看到才六岁的他,的确已经是圆滚滚的了,只不过年龄尚幼,尚且能称得上一句可爱。
小胖子正捂着肚子,在床上哎哟哎哟的叫唤,他的乳娘在一旁手足无措,长孙皇后坐在床边,一脸焦灼的轻轻拍着他的背。就在徐清麦给他检查的时候,李世民也匆匆赶过来了,可见小胖子的确是很受宠爱。
长孙皇后问道:“青雀可是患了什么重病?”
徐清麦面色凝重,她刚才并没有摸到什么肿块,而且李泰也没有出现什么反射痛,单纯就是腹部绞痛,腹泻,可能只是肠胃性感冒?
这时候,乳娘忽然说道:“四皇子这段时间,每到了晚上,肚子都会有些绞痛。”
李世民喝道:“怎么不早早报来?”
乳娘惊惶的跪下:“四皇子每次只是痛了一下,就没事了。他说不过是小事罢了,不让奴婢上报给您和皇后。”
李泰在床榻上哭喊道:“父皇,儿臣是怕父皇和母后忧心,之前真的只痛了一下就好了。”
李世民大为怜惜,将他抱了起来:“青雀,你隐瞒不说,父皇和母后才会更加的担忧。”
长孙皇后也嗔道:“以后可不能再如此了。”
徐清麦在心下暗道,小胖子嘴甜,难怪那么受宠爱。
每日一到了这个时候就腹痛的话……徐清麦的脑海中飘过了一个模糊的念头。
她问乳娘:“四皇子的症状持续了多久?”
乳娘战战兢兢地道:“大约半个月有余了。”
“那四皇子的大便是否正常?”徐清麦继续问道,“可有接触不洁净的水与蔬菜,以及生食?□□是否觉得痒?”
李泰窝在李世民的怀里,脸上还挂着泪,涨红了脸,瞪视着这位女太医,气呼呼的:“太医何其不文雅!”
这让他如何回答?
徐清麦忍俊不禁道:“殿下,文雅可治不了病。”
小胖子,脸皮还挺薄。
李泰轻哼了一声,不情不愿的道:“的确有些痒,不过……不过我可没有用手去抓!”
要不是碍着李世民与长孙皇后都在场,也考虑到小朋友的尊严,徐清麦当场就得笑出来。她摆出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哄小孩:“嗯,四皇子殿下是最棒的!”
李泰可能还没这么被她夸过,居然往李世民的怀里躲了躲。
长孙皇后着急的问:“徐太医,青雀到底是怎么回事?”
“若是臣猜得没错的话,大概是肚子里起了蛔虫。”徐清麦沉吟道,“如果想要确诊的话,或许可以等到子时再来看一看。”
她便在李泰的寝殿中留了下来,长孙皇后与李世民也留了下来。
待到帝后将李泰哄睡,差不多就到了子时了,徐清麦这才从偏殿里过去,指挥乳娘和宫女将李泰的裤子轻轻褪下,打算观察他一下他的□□。
“果然。”徐清麦凑近看了看,“的确是蛔虫。”
她指着□□处,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看过去,却发现□□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一条白色的虫子冒出了一小截然后很快又缩了回去。
徐清麦道:“看,这就是蛔虫,它们往往会在晚上活动。尤其是半夜的时候活动,像这样爬出来。”
长孙皇后的脸都白了,只觉得心中犯恶心。
李世民也有些无语:“那要如何治?拽出来?”
徐清麦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也觉得有些恶心,忍不住轻咳了两声:“会断,反倒更麻烦。臣开点打虫药给四皇子,到时候让虫随着大便拉出来便是了。
“这并非什么大病,还请陛下和皇后放心。”
她依稀记得系统商城里有卖宝塔糖。这种打虫药在她很小的时候风靡全国,被小朋友以为是某种甜甜的糖果,非常受欢迎。但后来随着全民公共卫生的提高,蛔虫病就越来越少见了。
长孙皇后轻蹙眉头:“徐太医,青雀为何染上了这种病?可有什么防范之法?”
她可不想自己的其他孩子也染上这样的虫子。
“一般来说是因为接触了不洁的食物,或者是喝了生水,吃了生食所致。这种虫子的卵,人眼无法看到。”徐清麦趁机科普了一下寄生虫,“陛下,如果能向全天下普及和提倡喝开水,告诉他们喝生水的危害,这样的病症将会大幅减少。”
长孙皇后微微颔首,看向李世民:“臣妾觉得,的确是有这个必要。”
徐清麦又讲了自己与孙思邈对血吸虫病的讨论,听得李世民颇为动容。
“江南的百姓,竟然连安稳的种地都需要担负起如此风险!”
“只需在城门处立个牌子,”徐清麦道,“选一两个识字的人,不,只要是会说话的人就可以了,让他们站在那儿,对进城的百姓们宣讲这些注意事项,那就能挽救很多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
说这话的时候她想起了说书人,然后脑子里浮现起了一个绝妙的点子——为什么不把这些事情编成剧目或者是话本子,放在各大酒坊食肆中去演呢?对于没有读过书的又爱凑热闹的老百姓们来讲,这样的效果或许要比干巴巴的宣讲好多了!
她立刻将这个点子记下来,准备回去写在自己的记事本上,作为待办事项之一。
李世民对徐清麦倒刮目相看,没想到她除了医术不错之外,提出的点子也很不错。
他颔首道:“此法可行,届时朕会与中书门下一起讨论。”
徐清麦高兴极了,鞠了一躬:“多谢陛下!”
让朝廷来推广可比她自己来要高效多了。
徐清麦一边想着自己曾听老前辈们讲过的爱国卫生运动,一边雄心壮志的走出了东宫。
待她离开后,长孙皇后莞尔道:“徐太医虽则性格跳脱了些,但却是真正心系百姓。”
在她看来,徐清麦的贵女礼仪实在是很不咋地,而且脸上心里毫无敬畏之心,但长孙皇后能看得出来,她并非叛逆无礼,反倒是一片赤子心,极为难得。
李世民点点头:“她与周十三倒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样的年轻人,大唐要多一些才好!”
长孙皇后笑道:“陛下说什么呢?您不也是年轻人吗?”
李世民哈哈大笑起来。
回到太医院后,徐清麦将宝塔糖兑换了出来,准备第二天先送要药部去——太医们也不是随意开方的,每个方子都需要存档,若是像药膏药丸这样的东西,需要送到药部。
徐清麦也不清楚他们是如何检测,她猜大概率是毒性测验,用银针或者是用动物来试验之类。宝塔糖成分简单,应该能通过。
她与严雪文两人都忙到子时过后才回到太医院,欧阳太医已经短暂睡了一觉起来了,换她俩去休息。
待到徐清麦凌晨醒来时,欧阳太医已经回家了。
陪着她们一起轮值的小太监笑道:“下半夜的时候,太极宫又传了一次疹,欧阳太医忙到寅时才回来呢。”
徐清麦和严雪文对看一眼,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寒噤:“果然可怕!”
被夜班之神诅咒了的人啊,恐怖如斯!
回到家,周自衡已经去上班了,周天涯刚醒,看到妈妈之后立刻张开手臂求抱。
徐清麦笑呵呵的抱了她一会儿,便把她放下:“阿娘要去睡了,你乖乖的哦,不要来吵阿娘。”
周天涯似懂非懂,指着房间里的床,大声道:“阿娘,睡!睡!”
她现在已经可以理解大人们对她所说的大部分话的意思,还是偶尔对话一下,当然只能说两三个字的短句。周自衡经常很骄傲的说他女儿似乎是个天才,徐清麦觉得他大概是想多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周天涯的确是很聪明的,当她愿意乖巧的时候她真的很乖。她知道阿娘是要睡觉了,便一直和阿软在花园里玩耍,一个上午都没有来打扰徐清麦。
徐清麦睡到午后才起,一醒过来就看到周天涯抱着自己心爱的洋娃娃,一只由徐清麦提供造型,薛嫂子提供手工做出来的小狗狗,安静的趴在床边,看着自己。
长长的眼睫毛都要扫在自己脸上了。
“阿娘,醒!”看到她醒过来之后,周天涯咧开了嘴笑了起来。
徐清麦狠狠的贴了贴周天涯的小脸蛋:“真是阿娘的小棉袄!乖宝!”
薛嫂子送来了午餐,今日份的午餐是油泼面和鸡汤,还有一碟子炒素菜。自从有了油泼辣子之后,周宅已经接连吃了好几天的面条了。
现在连下人们都跟着他俩称呼它为面条,而不是汤饼。
徐清麦一边吃,然后一边听薛嫂子汇报家里的事情——她当然不能把家里所有的事都扔给薛嫂子和其他人,偶尔还是要处理一些生活杂事的。
只不过,这种时候已经越来越少了。
薛嫂子讲到了刘若贤与莫惊春:“刘娘子与莫郎君已经都吃好了,现在正在书房学习呢。杨郎君一大早就出去了,听说他想要在西市买一个合适的铺子。”
徐清麦挑起眉,笑道:“他出手倒是快。”
杨思鲁也是士族出身,家里是有钱的。之前大家一起讨论说以后长安的房子和铺子肯定很值钱,提前买肯定会是一笔很不错的资产。没想到,倒是他最先行动了。
她琢磨着自己有空也要去转一转,提早过上收租的生活。
“还有,”薛嫂子道,“上午的时候,有一位叫阿史那社尔的突厥人,送来了一份贺礼,说是庆贺娘子搬迁新居。”
这下,徐清麦真有些惊讶了:“阿史那社尔!”
她立刻想起来,这不是在渭水河畔动了手术的那位突厥部落首领吗?还是位很年轻的人。
“原来他还没回去呢?”
薛嫂子问:“那这份贺礼,是收还是不收?”
“送了什么?”
“两匹突厥的骏马,我家那位说的确是难得的好马,还有一盒珠宝。”
薛嫂子将珠宝拿了过来,徐清麦一看,都是西域那边喜欢的那种大颗粒宝石镶嵌的首饰,十分精致华美而且价格不菲,用一个螺钿盒子装着。
徐清麦沉吟一下:“骏马收下,这些珠宝退回给人家吧,就说如果是诊金,那几匹骏马也就足够了。”
马的话收下无所谓,但毕竟是突厥人,价值太高的礼物还是别收为好。在收到系统给的积分之后,徐清麦就没怎么再过问过阿史那社尔的病情,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薛嫂子应了下来。
吃完饭,徐清麦便带着周天涯去书房看一看莫惊春和刘若贤。
周宅现在有两个书房,一个内书房一个外书房,内书房就挨着她与周自衡的卧室,只有他们俩可以使用。而外书房则正好提供给她的这两个学生学习。
不过,他们并没有在看书,而是在一人守着一边,刘若贤在缝猪皮,莫惊春在绣花。
场面透露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