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有利就有弊。
这件事情也很简单,83严打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根据从快从严从重的标准,两个枪毙,一个二十年。
在李稻花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三个小孩已经该去哪去哪了,杀人犯被解决,学校重新安定下来。
也就是学校又持续了一个月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们不要打架斗殴,学校不是法外之地。
严打这段时间,很多聚众斗殴的街溜子都被抓进去了,根据他们的具体行为,判处不同的刑罚。
中小学基本上没什么街溜子,严打对学校的影响也不是太大,这次才算是较大影响。
对于这件事,李稻花感慨颇多。
回想她以前看到的各种憋屈案例,没想到真正的爽文,真正的不憋屈是在这个时候。
未成年保护法好是好,也有时代的局限性,随着后来未成年人
接触到的信息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他们的心智也更加成熟。
甚至会主动抓住法律漏洞,这样的小孩子,比成年人还要可怕。
成年人会权衡利益得失,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孤注一掷。
未成年就不一样,什么都不在乎,只在乎一时痛快,知道自己未成年,杀人也不用坐牢,这就很可怕。
想到后来那些被伤害过的孩子,李稻花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而她能做的,也就只有写稿子。
《我的少年奋斗》
李稻花选择这样一个恶趣味的名字,这也是她经常做的事情,熟悉她的人都知道。
第72章 我的少年奋斗《我的少年奋斗》,……
《我的少年奋斗》,三个主角,都是初中小孩。
开篇就是****年,《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实行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犯法单独审理。
接着就是转场,一所普通初中,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孩,带着家人的殷切期望走进校园。
三个小孩都是普通家庭,因为从小在一个小学上学,初中自然也就在同一个初中。
“我哥说了,女的,就应该柔柔弱弱的,那才是好女人。”张龙说完,得意地看向另外两个个子比他矮的朋友。
“龙哥,你真厉害,什么都知道啊。”
“那是,你不看看我是谁。”
三个人,张龙长得又高又壮,一看就知道在家没少吃,另一个个子比他稍微低一点,瘦很多的李成,还有他们三个当中又瘦又小的“我”。
张龙平时最喜欢提他在社会上认识的哥,张口闭口就是我哥怎么样,抽烟喝酒也是跟这个所谓的哥学的。
但是抽烟喝酒都是要钱的,他爸妈再怎么惯着他,也不可能给他钱,让他这么小就去抽烟喝酒。
自己的零花钱不够,他就带着两个小弟去“借”。
哎,他们是文明人,就是“借”钱,至于“借”钱什么时候还,那就看情况了,就算还你,你敢要吗?
这主意,还是他们当中脑子最好的我想的,他们有一次找小光要钱被老师看到,老师问他们怎么回事,我灵机一动,说他们是借钱呢。
在张龙的隐秘威胁下,小光不得不点头,承认他们是借钱,不是敲诈勒索。
小光第一次被敲诈勒索的时候,他也跟老师说过,老师批评了张龙三人,事后小光也被张龙三个胖揍一顿。
老师,只能在学校范围内让张龙三人收敛,出了学校,小光只能靠自己。
“我”在三人小团队中,看起来最不起眼,瘦瘦小小的,好像是会被欺负的那个。
其实“我”在三人小团队中,才是实际的老大,张龙遇到事情,第一时间就是找“我”。
团队中最受欺负的反而是并不壮的李成。
他们专门找小光要钱也是有原因的,“我”知道,小光父母离婚,他爸爸常年在外打工,他爷爷奶奶腿脚不好。
“我”从小,家里在外面混社会的爸就让“我”要知道看眼色,什么人能欺负,什么人不能欺负,要分清楚。
小光这样的,就属于能欺负的。
在文中,“我”,带着另外两个人,在学校混的风生水起,班里人都怕我们,“我”甚至还搭上高年级的同学还有校外人士,振臂一呼,就是一大帮人打群架。
“我”爸爸不是个好爸爸,他平时最喜欢赌博,“我”在学校辛辛苦苦“借”的钱,最后还会被他拿走。
随着“我”认识的人越来越多,能量越来越大。
“我”做的第一件大事情就是找人把“我”爸打了一顿。
在小巷子里,低头看着这个高大的男人,鼻青脸肿的躺在地上,“我”心中第一次涌现出满足感。
其实,男人在“我”小的时候,打牌赌的不大,赢钱的时候,也会给“我”买好吃的。
包括长大后,赢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上“我”去吃顿好的。
在打了男人一顿后,“我”突然觉得,这种掌握别人命运的感觉让人着迷。
“如果你再去赌博,我就再找人打你,直到把你打死。”
这次打“我”爸,花费不小,每个参与的人,“我”都要给买包好烟。
钱自然要从同学们那里“借”,苦一苦同学们,让我的路再顺畅一些。
小光这个人很讨厌,说好的一人五块,他居然就拿出来五毛,看不起“我”吗?
我让张龙和李成带着他回家,教他怎么去偷他爷爷奶奶的钱,如果不偷,我不仅要打他,我还要打他爷爷奶奶。
班里人都知道,我找人打过我爸,对于我这样的狠人,所有人都怕。
小光最后来的时候,还是只拿来一块钱,看着他哭着求我别打他爷爷奶奶的窝囊样,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指使张龙和李成打他,一边打一边问能不能拿出来五块钱。
“我看你不上大刑伺候是不行。”
我学着电影和故事书里的大刑伺候,让两人用手边的工具,用针扎他全身,用铁锹把他身上多处打骨折。
我不参与行动的原因是,我太矮小,没什么力气,我也一直认为自己是军师,主要靠脑袋,不是蛮力,这种事情,就应该张龙和李成这两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来做。
只是我们没有注意到,刚开始小光的哭喊声还能从臭袜子里透出来,后来就彻底没有声音了。
“他……他死了!怎么办!”
张龙看起来人高马大的,没想到是个怂包,我选在这里就是因为这里有个刚挖好的大坑,是过年杀猪的时候,用来烧火的火坑。
本来还想让小光见识一下活埋,现在便宜他了。
“把他埋旁边的坑里,都不许说出去,谁说出去,我就杀他全家!”
他们两人动手,我在外面放风,刚转头,张龙又慌慌张张跑过来说小光没死,这会儿醒了,让救救他。
“埋了,打成那样,也活不成了,他要是活着跟别人说是咱们打的,咱们家里还得赔钱。”
我做完这些事,安慰两个朋友,让他们守口如瓶,我则是主动去警察局,告诉警察叔叔,这惨绝人寰的罪恶。
最终,因为我们三个人都是未成年,心智不成熟,再加上当时属于过失杀人,三人都当庭无罪释放。
我更是因为认错态度良好,再加上说自己是因为害怕报的警,法院最后还请了专业的心理医生来开导我,告诉我,这不是我的错,让我不要害怕,忘记这一切,开始新的生活。
之后的我确实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因为从小就钻研法律,大学学的法律专业。
在这期间,靠着自己对法律的熟练,成功成为法外狂徒。
包括,我利用未成年小孩,成功害死了我对手的孩子,成功打击了我的对手。
小时候的犯罪经验让我知道,法律是有空可钻的,要趁着可以钻空子的时候赶紧钻。
《我的少年奋斗》,算是李稻花的第一部 ,犯罪分子最终逍遥法外的小说。
甚至,犯罪分子是主角,之前就算有犯罪分子没有被绳之以法,也会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或者是在小说里,淡化这个犯罪分子的最终结局。
这部小说写到最后的时候,李稻花就跟精分一样,一边写“我”怎么逍遥法外,一边嘴里不干不净的怒喷“我”。
搞得林金凤好几次进书房,
看李稻花在干什么呢。
次数多了之后,林金凤还去医院,找精神科的大夫问诊,问李稻花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
大夫说必须要见到本人才能判断,林金凤连哄带骗的把李稻花骗去,闹个大乌龙。
李稻花把小说念给二老听,证明自己没疯,就是单纯的想骂主角,想让他们评评理,这主角该不该骂。
还没让他们评理呢,刚到三人杀害小光部分的详细描述,二老脸腾的就红了,快板就没停过。
很多李稻花从来没听过的骂人词汇,从二老口中如同流淌的河水,极大的丰富了李稻花的词汇量。
姜是老的辣,她爸妈知道的骂人词汇确实比她听说过的多的多,这不得不服。
再继续念,林金凤都准备上来打李稻花了:“我看你是真的疯了!就这么个垃圾,你还让他上大学,还人前显贵,我要让他死!”
“他不能死,他也死不了,没人知道他犯法啊。”
“他怎么不能死!那不就是你写几个字的问题,你现在就给我写,把他写死!”
死是不可能死的,这个结局,李稻花不可能修改。
李稻花直接把稿子投出去,林金凤气的不行,每次想起来这事,就得骂李稻花和“我”一顿。
“妈,要不……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医院心理科也管调节心情的。”
叭叭叭叭叭叭叭,林金凤又把李稻花骂一顿,她知道,李稻花写这个,跟李麦花他们学校前段时间小孩被杀的事情有关。
可她打听过了,这三个小孩,两个枪毙,一个二十年,这也算是罪有应得。
“你也应该写成罪有应得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看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啊,我看你就是专门写出来气我的。
我听说,有些小年轻不想爸妈催婚催生孩子,故意气爸妈,你不会就是想这么干呢吧?”林金凤陷入怀疑。
“妈,我给你读小说,你是不是就记着后面的故事了,前面第一段你是不是忘的一干二净?”
“啥第一段啊?”
“《未成年保护法》啊,这个故事是基于未成年保护法写的,你觉得那三个小孩都该死,可他们是受保护的未成年。”
“法律应该保护的是小光!不是那三个畜生!不是!”人民文学编辑部,几个围过来看李稻花文稿的编辑义愤填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