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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的遗腹子自带口粮_分节阅读_第139节
小说作者:将月去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01 KB   上传时间:2025-09-30 21:33:05

  大小粗细不均匀,后面炒的时候厨子就没法把握火候,时间短了粗的没熟,时间尝了细的口感变差。

  这道菜已经很简单了,越是简单的菜,越能体现厨子厨艺。京城酒楼多,要以简、新奇取胜。

  帮工脸有些红,忙把这盘放到一边去。

  林秋然道:“可以慢不能急,若下次再这样,切坏的算在工钱里。”

  林秋然看完这个,又去看包蒸饺的林春,馅料对的,饺子大小形状也对。她点了点头,“做得不错。”

  蒸饺没问题,她又去看炖的汤,打开盖子,林秋然闻了闻,“可是没放白胡椒粉?”

  徒弟一愣,“师傅,我是忘了。”

  林秋然顺手给放上,又把盖子盖上,“你们几人,也有几月不给客人做菜,难免生疏,我不会日日在这儿盯着,若怕错,多想几遍,可以劳烦别人帮着看看。若是做错了,自己能想起来,就让跑堂换。客人吃着不好吃,也别嘴硬,把菜给换了。”

  几人点点头,“夫人放心。”

  林秋然点点头,今儿楼上两桌,这几日徐远珩都会在二楼宴客。

  她瞧着中午生意不太好,就几桌客人,不过晚上看着比中午好些。

  楼下有十二桌,远远瞧着客人神色,对吃食是满意的。

  朱掌柜挨桌赠酒水,“前三日来都有酒水赠,还打折省钱,我们铺子二楼接席面,有不同的菜色,迎合各地口味,还可以根据客人喜好定菜。”

  这话朱掌柜每桌都说一遍,不厌其烦。

  刚开始做生意嘛,肯定得多费心些,朱掌柜是京城人,对这边做生意也了解两分。京城有钱的人多,走商多,权势多,若是做得好,肯定能赚钱的。

  他是年前定好来这儿干活的,不过他也觉得京城这么多铺子,开酒楼卖吃食,很容易赔钱。

  前几日没开业,也忙了两天,他日日过来,吃过林春姑娘她们做的菜,的确是好吃,很多菜京城也没有,还占了新奇。

  慢慢来,只要不搞幺蛾子,生意肯定越来越好的。

  今儿是不忙,林秋然在这盯了一会儿,见没什么事就回去了。

  临走前她叮嘱朱掌柜,“二楼的记我账上就行。”

  记林秋然账上是方便盘账,不然直接不给钱,月初账没法算。朱掌柜点了点头,“夫人放心,包在我身上。”

  林秋然临走前还带了点蒸饺,冬日做的就是萝卜和豆角干馅儿的,肉是炖熟的块肉,他们中午吃过了,带回去给萧寻尝尝。

  她从后门走的,门口除了府上的马车,林秋然还看见萧寻,他站在门口,看着汤圆在地上蹲着玩儿。

  林秋然走快了两步,“你们怎么来了?”

  萧寻刚要开口,汤圆就飞快地站了起来,“爹要来的,说娘今儿外出忙,我们没事儿,就来接娘回去。娘,你今日可累?”

  他还瞥见林夏手中提着的食盒,“娘,怎么还有吃食呀!”

  林秋然笑了笑,“这是你中午吃过的萝卜丝和豇豆干馅儿的蒸饺,你爹没吃,带回去给你爹尝尝。”

  萧寻饭量大,哪怕吃过晚饭,再吃两个饺子也能吃得下。

  不成还能明儿热着吃呢。

  汤圆眼睛咕噜噜一转,“娘你这就不公平了,你不是说过除了吃饭的时候,其余时辰不能吃饭的吗,怎么爹行到我就不行了。”

  林秋然义正言辞道:“你忘了,你爹如今喝药,你喝药的时候,每日不也吃好多次饭。”

  哄孩子,林秋然还是能哄的。才多大,怎么说都是她在理。

  不让汤圆做这做那,只是想他养成好的习惯,等他长大了,林秋然也不会事事都管着了。

  萧寻笑了笑,不再让汤圆追问,“走吧,回家。”

  林秋然点点头,跟着父子二人上了马车。她今日是有些累的,不过也高兴。

  “徐公子带了客人过来,没准儿这些人就是金鼎楼的回头客。”

  原本她是发愁的,现在不愁了,还觉得在京城开酒楼有赚头,街上人来人往,可太多人了。

  萧寻顿了顿,问道:“那可用我带人过来吃饭?”

  林秋然道:“你就算了,有人情能用还是用到正地方上,生意我慢慢来就是,我也相信自己的手艺。”

  汤圆插话道:“对呀,娘做的菜可好吃了,我可喜欢了,林春姐姐她们跟娘学的,做的也很好吃。”

  林秋然揉揉汤圆的脑袋,对萧寻道:“我还看见老侯爷了,他过来吃了顿饭,就一个人来的,说味道不错。”

  她听秦氏念叨过,老侯爷身体不太好,吃喝不忌口。看着点了红烧肉姜母鸭,吃得不少,她叮嘱朱掌柜了,若下次来,不能让老侯爷吃太过油腻的东西。

  萧寻:“这样就挺好。”

  林秋然觉得也是,现在挺好,今添还拿了十三香的利润,家里不缺钱,这钱她自己放着。四千多两,可以想想再投点什么生意。

  或是买宅子铺子,也不能光盯着酒楼。不然钱放着就是放着,也没什么用。

  林秋然心里轻快,马车车轴慢悠悠转着,一家人也到家了。

  往后两日,徐远珩都带客人过来。一楼生意也越来越好了,第一天中午做了零星几桌,这第三天就差不多能坐一半,时常有行人在门口驻足观望。

  新开的铺子,也不知价钱味道如何,心里好奇这家酒楼好不好吃,只能在外看里面客人多不多,有的人胆子大,拦住一个刚出来的,“哎,老哥,这家味道如何?好不好吃,卖啥菜的。”

  老大哥打了个饱嗝,摸着肚子道:“味道不错,可以尝尝炒土豆丝,便宜,味道也好。红烧肉也一绝,别的菜我没试,等下次过来再尝。”

  “对了,米酒也好喝,明儿就不赠了,但不贵。”

  男人点点头,这就进了酒楼。

  陈大哥看人进去笑了笑,他是个好吃的,京城的酒楼饭馆大的小的他都吃过。有的能一连去几次,有的去过一次就不会再去了。

  这家铺子不错,反正他点的两道菜好吃,一道红烧肉,一道土豆丝,他连吃了三碗饭。

  这边还有酒酿馒头蒸饺啥的,不过他就一个人过来的,也没点,等下次来了试试。

  菜单那么多菜呢,这几天都不用想去哪儿吃饭了。

  林秋然每日都来金鼎楼,每日都能听到朱掌柜道喜的话。

  以往开食肆酒楼都是头三天生意好,因为打折有赠品,客人愿意来,后头生意就慢慢平缓了,赶上刮风下雨,生意最差,京城不一样。

  天冷街上人也多。

  第一天中午六桌晚上八桌,二楼除了徐远珩一行人就没有其他客人,第二天第三天中午十几桌,等到后面几天,中午也就空个四五桌,晚上有时一楼能坐满,二楼也接了几桌,都是熟面孔,其中有徐远珩之前带过来的客人。

  生意是肉眼可见地好了。

  朱掌柜笑着道:“我就说,酒楼饭菜好吃,时间长了肯定有客人愿意来的。”

  朱掌柜原想等个一两个月,谁知这么快,不过想想徐公子一连几日都带着人来酒楼吃饭,觉得好吃,随口一提,别人兴许就过来了,那肯定比不带人来强。

  路人看一楼人多,哪怕没吃过,也会进来试试的。

  这几日生意好起来了,每日流水能有四五十两。利润占四成,若是照这么下去,一个月利润能四五百两。

  相信过不了多久,就能在京城酒楼占据一席之地。

  林秋然没只顾着高兴,让朱掌柜留意客人点的菜,哪道多哪道少,包括米饭的软硬,也注意着。

  朱掌柜觉得,林秋然做事认真,这不赚钱谁能赚钱。

  这般想着,门口又有人停下了,来的是个娘子,仰头看着金鼎楼的牌匾。朱掌柜理了理自己的衣裳,往前迎了两步,争取客人一想进来,他就迎接好。

  蒋思捷起初没看见招牌,只觉得这家酒楼客人多,刚想进去,仰头一看写着金鼎楼三字。

  字她认不全,但这招牌她见过。

  她不由自主走进去,就有人迎了出来,“这位娘子一个人吗,若是一个人可以去楼上雅间。”

  这话很熟悉,蒋思捷轻轻点了下头,“嗯。”

  进来之后蒋思捷彻底确定,她没认错,这不是同名同姓的铺子,是余安那个。想想也是,萧寻平安回来,林秋然也进京了,铺子肯定要搬过来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蒋思捷(文案剧情)

  蒋思捷到二楼雅间坐下后, 开始打量铺子装潢,和余安的有些像,但有些地方还是不太一样。

  感觉更好看更大气了。

  蒋思捷心中生出了几分敬佩, 这过去几年, 林秋然都将铺子开到京城来了。可自己依旧懒散爱玩, 都还没认全这个朝代的字。

  偶尔她觉得这好像一场梦, 莫名来到书中的世界,身边都是不认识的人。原本她想走原书的剧情, 提前救下男主爹娘。可是,到了余安发现男主的妻儿还在, 不管是因为什么改变了剧情, 林秋然是不是穿越的,她都是萧寻的妻子,蒋思捷受过高等教育, 自己做不出插足的事。

  所以看过她们一家平安, 蒋思捷就回京城了。前两年又回余安,是家中送她南下避难,她才能顺便看看林秋然一家。

  后来难情严重,余安城门紧闭, 灾民众多, 她被拦在了余安城,后来被胥州蒋家接了回去,待了两个多月才回京城。

  朝中动荡, 蒋思捷偶尔让丫鬟打听萧寻的事,却不敢太过明目张胆,怕家中爹娘误会自己心仪此人。

  事情发展得已经和原书不一样,原书里, 萧寻死里逃生终于回了萧家村,等待他的却是两座孤坟。可是这个世界,林秋然没有打掉孩子,孙氏和萧大石也活得好好的,就少了书中那段萧寻因为爹娘不在了,自暴自弃的痛苦时光了。

  原书女主也没了存在的意义,不过好像这样更好。

  蒋思捷是不知后面萧寻经历了什么,反正对比原书,再结合自己打听到的,萧寻少走了许多弯路。

  她父亲弹劾赵庭岳,也并非因为她在父亲面前说了什么。蒋思捷哪里懂得那么多,只能说赵庭岳被众人弹劾是情势所逼,皇上若不想赵庭岳死,哪怕他犯下滔天过错,也能安然无事。

  皇上想赵庭岳死的时候,哪怕他一点过错都没有,也能安上罪名。何况赵庭岳本就不是清清白白,他居功甚伟,近年又打了几场败仗,这时不弹劾他,那还等到何时。

  赵庭岳打败仗,又恰好萧寻站了出来,还了沈家清白。而且,书里萧寻没有见到他外祖父外祖母,等他阴差阳错了解自己身世,安阳侯府的老侯爷已经病逝了。

  如今他因立功早了大半年上朝,肯定能见到,相比于原书,少了许多遗憾,这何尝不是命中注定。

  不过蒋思捷也有烦恼,萧寻立功声名渐渐显露,不少朝中大臣很是欣赏他,这一年多来西北频频传回捷报,每次都有萧寻的名字。

  他年轻有为,品性相貌都不错,就连蒋思捷父亲都觉得萧寻极好,在蒋思捷还未嫁人时,还起过让萧寻做乘龙快婿的心思。

  那时蒋思捷默了默,无奈道:“父亲,这人在老家早已娶妻。”

  蒋尚书不太在意地说道:“那又如何?男子三妻四妾本就寻常。况且,从前在乡下娶的妻子,以后来不来京城都未可知。”

  男人可能都会这么想,糟糠之妻可以弃,可林秋然不是那样的人,萧寻也不是。

  蒋思捷看过书的,萧寻人品贵重,怎么可能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来,若是逼急了,还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子。

  蒋思捷认真和蒋尚书道:“如果如今他为了权势抛妻弃子,那日后也能为了权势抛弃我,这样的人怎可托付终生。”

  蒋思捷欣赏喜欢萧寻,但对他的喜欢是属于读者对纸片人的喜欢。他正直果敢,知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若是真舍弃林秋然,攀扶权贵,蒋思捷能一瞬间祛魅。

  那样的人不值得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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