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吧,嫂子,咱们一起去。”她往里挪了挪,给林惠君腾出位置。
李伯驱车出发,驴车吱呀吱呀地驶上通往城里的土路。
离开了村庄,视野渐渐开阔起来,却也更能看清荒年在这片大地上留下的痕迹。
路边是大片大片龟裂的田地,长满了稀疏枯黄的野草,偶尔能望见几座倒塌的农舍。
之前住在这边的人,估计早就逃荒走了。
阳光渐渐炽烈,蒸腾起干燥的尘土气息。
温玉闭了闭眼。
果然在这茫茫荒年里,能过得幸福的总是极少数,大多数人的苦都是相似的。
或许是离开了熟悉的村子有些不安,或许是旅途太长让她有话要讲,一路上,林家嫂子断断续续地向温玉诉说了许多属于自己的往事。
她本名林惠君,幼年时父母便双双亡于一场大疫,成了孤女。
幸得林家大哥的父母怜惜收留,她与林家大哥一同长大。
虽是同姓本家,却并无血缘,青梅竹马的情谊最终结为连理。
婚后有了小岚,日子虽不富裕,却也和和美美。
“原以为这辈子最大的坎儿,就是小时候没了爹娘,”林惠君抹去眼角的泪,声音哽咽,“哪成想,这荒年才是最熬人的。”
“要不是想着小岚一个人在城里,我早就随她爹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可我若也不在了,她在世上孤零零的,被人欺负了,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
温玉静静地听着,心里细细密密的难受。
这乱世荒年里,普通人的一生竟如此多舛。
神仙一提笔,写下帝王将相的命簿,然后就必然有成千上万的普通人用白骨给他们铺路。
就像如今吃人的荒年,换到往后的史书上,不过一句话。
大旱三年。
“嫂子……惠君姐,”温玉改了称呼,带着一丝试探,“你有没有想过,把小岚接回来?”
林惠君闻言,却是一怔,随即苦涩地摇摇头:“温丫头,难啊……太难了。”
“前年,我托村里去过城里的张大哥帮忙打听过,沈府规矩大,人契攥得紧。要想赎人出来……”她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声音低了下去,“少说也得二两银子。”
“那时候家里就掏不出来了,更别说现在。地里几年没收成,家里能换钱的物件早没了。”
那笔银子对她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
温玉下意识地攥紧了藏在袖中的手。
她怀里,正好揣着那沉甸甸的五千钱。
五两银子。
直播间里,弹幕也难得地安静下来,少了往日的插科打诨。
【唉,这世道,活着真难……】
【要是能把小岚接回来就好了,在那种地方终究不是办法。】
【说得容易,钱呢?问题是钱从哪来?】
弹幕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许多观众隐约察觉到了某种“不对劲”。
温玉直播间这个“剧情”的残酷与现实,似乎超出了表演的范畴。
无论他们如何评论,屏幕里那个世界的人和事,都在按着自身的轨迹运行,不为所动。
身处其中的温玉只会感触更深。
她听着林惠君的话,心中同样沉甸甸的。
她没有立刻说出自己有钱的事,一来钱花光了,她的计划也得全部推翻重来,二来也担心,贸然承诺反而让林惠君空欢喜。
她想着先到城里,亲眼看看林岚在沈府的境况再做打算。
若她尚好,便从长计议,若不好……再想办法。
驴车吱呀前行,日头渐高。
行至一处简陋的驿站茶棚,李伯勒住缰绳:“歇歇脚,饮口水再走吧。”
几人纷纷下车,在茶棚破旧的木桌旁坐下,只要了几碗最便宜的粗茶解渴。
茶棚里零散坐着几个风尘仆仆的过路客。
邻桌的对话,清晰地飘了过来。
“陈兄刚从城里来?可有甚新鲜事?”
“嗨!新鲜事没有,破落事倒有一桩!城西的沈府,完了!”
“啊?沈家?那可是大门大户,怎会?”
“千真万确!听说他们家老爷犯了事,下了大狱!府邸查封,阖府上下,奴仆全都要官卖了!”说话那人摇头晃脑,语气带着几分看热闹的幸灾乐祸,“我还碰上个南边来的富商,专程等着挑人呢,说要选几个‘颜色好’的回去充作通房……”
“通房”二字如一道惊雷,劈在几人的耳中。
“嗡”的一声,林惠君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发黑,手里的粗陶茶碗“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她整个人如同被抽走了骨头,软软地就要往地上滑去,嘴唇哆嗦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温玉和阿越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心头剧震。
温玉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几乎瘫倒的林惠君:“嫂子!”
“小岚,我的小岚,”林惠君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她死死抓住温玉,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汹涌而出,“她才十二岁啊,温丫头,她才十二岁……”
阿越想起了自己年纪相仿却不知所踪的小妹,嘴唇被咬得失了血色。
他下意识地看向温玉,满眼无助:“阿姐,怎么办?”
温玉扶着林惠君软倒的身子,心里却不是难过,反而涌起一阵火气。
这该死的世道。
十二岁,在现代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学生,在这里却要被当成货物一样买卖,甚至可能被送去伺候那些脑满肠肥的商人!
学过历史又亲身体会过古代的生活,她太清楚这个时代对底层人,尤其是对女性的残酷。
丫鬟仆役,命如草芥。
他们七八岁就开始做工,十几岁就嫁人生子,三四十岁就匆匆走完一生。
命贱的人,注定像燃尽的烛火般早早熄灭,连一丝痕迹都留不下。
可他们是人。
是有血有肉,会哭会笑,会思念亲人的人!
没有片刻迟疑,温玉忽然下了一个决定。
她扶着林惠君的手臂猛然收紧,斩钉截铁道:“惠君姐,别怕!我们有钱!现在就走!”
林惠君像终于找到主心骨一样,愣愣地凝视着温玉的双眼。
只见她目光灼灼,扫过阿越和李伯,语气急促:“李伯,麻烦您把车驾得快些。”
“阿越,扶好嫂子,咱们立刻进城,去沈府!”
“今天,咱们说什么也要把小岚带回家!”
林岚就算被带回村里跟着她娘种地,都好过去富商家里做那什么通房丫头。
起码在家里,她还是个人。
作者留言:
这个货币体系是纯架空的,大家看个开心就行,不要深究[熊猫头]
第10章 天道不仁
林岚踏入沈府的高门,已是第四个年头。
村里素来穷困,换件新衣是奢望,吃顿饱饭是偶然。
幼时多病,她比平常人家的孩子长得还要更瘦小一点。
恰好村里有个在大户人家当丫鬟的姐姐从城里回来,引得众人议论纷纷,林岚也随着其他孩子一起跑到村口张望。
据说她聪明贴心,惹人怜爱,因此得了主母恩典,被当做女儿看待。不但到了年纪就放回家乡让她去成亲,还给她置办了一身新衣裳和头面当嫁妆。
她衣锦还乡风光出嫁的模样,让娘亲和爹爹心底动了念头。
城里,或许真是条出路。
恰逢城西沈府招人,八岁的林岚,就这样懵懂地被送进了这座深宅大院。
她记得进城那日,城外的天空飘着几只纸鸢。
那时荒年未至,河水还没干涸,前夜刚下过一场细密的春雨,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泥土气息。
驴车吱呀前行,路旁田野里,鹅黄的迎春花开得正盛。
为了看上去更讨人喜欢,娘亲特意给林岚换上了一件同样嫩黄的新衣。
平日里都是穿旧衣裳,换上新衣服以后,她在铜镜前转了又转,几乎要不认识自己了。
临行前,娘亲珍而重之地把她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又千叮咛万嘱咐她的行为举止:“手脚要勤快,眼睛要活络,莫要顶撞……”
末了,又自嘲般低语,声音带着哽咽:“我家小岚这么好,没人会不喜欢的。”
林岚发现娘亲有些奇怪,明明脸上带着笑,眼里却有水光若隐若现。
她年纪太小,还看不懂离别。
爹爹牵着她的手,没有急着去沈府,先是在集市上破天荒地掏钱给她买了个糖人。
那甜丝丝的滋味在舌尖化开,是她从未尝过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