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看着这么多人,自觉地洗净、切了小块,搬了个炉子过来,当着大家的面开始煮。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空气中就开始弥漫一种甜丝丝的味道。
大家都开始期待起来。
又过了一会,元初就让丫鬟停了火,这个机灵鬼生怕大家不够分,切得块是真不大。
在场的人都分了一小块,两口就吃完了。
吃完了还想吃。
“甜的。”沈南图的小女儿说话软软糯糯,“还想要。”
沈南图说:“不能吃了哟。这是一种新发现的东西,能吃,好吃,目前看来,产量也很可观,接下来要想的是如何多种一些,而不是立刻把它们吃掉。”
小姑娘似懂非懂,但是她很听话,一点不闹腾。
太上皇跟侍卫说:“快把那些藤蔓收拾好。之前天佑就是剪了藤蔓插土里种活的。”
元初摇了摇头,“我觉得这些藤蔓不见得有用了。”
“那怎么办?”
元初想了想,突然,她猛地拍手,眼睛一亮,跟太上皇说:“派人回趟京城,问问我那冒牌二妹认识不认识这东西。”
太上皇频频点头,“言之有理。”
号称是几百年后来的,说不定就是比他们见多识广呢。
天佑虽然是老天爷的女儿,但是她下凡历劫大概是没带着记忆,只有她亲爹给的好运气和一些趋利避害的直觉。
太上皇派人拿着他们之前记录的《新植物生长记》快马加鞭回了京城,上面详细记录了他们发现这种植物的过程,以及植物不同时期的形态。还有画师画的特别逼真的图片。
孟元亚一看,立刻尖声大叫:“不可能!这个世界怎么会有红薯!它明明在地球的另一边,怎么会漂洋过海到这儿来!”
她一直说着“不可能”,侍卫便问她:“为什么不可能?”
“就是不可能!文明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红薯生长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直到人们的认知达到一定程度了,有人开始环球航行,才开始了物种的长距离交换。现在还没发展到这种程度!”
“环球航行?”
“任何地方的大海都是相通的。”
“所以这东西通过大海飘到我们这儿也不奇怪啊。”
“奇怪,太奇怪了。”
孟元亚哭得不能自已。
侍卫质疑她:“你不会是胡说八道的吧!”
孟元亚立刻就炸了,“你才胡说八道。”
侍卫依旧不信她,“除非你说说这东西怎么种,否则我就不相信你刚才说的话。”
如此拙劣的激将法,大部分人应该都不会上当,但孟元亚是小部分人。
她把她所知的红薯的育苗和种植说了一遍。
侍卫心满意足的离去。
留下孟元亚继续嚎啕大哭。
她终于弄清楚了一件事,这个世界不需要她这个穿越女,它自己就会大踏步的向前走。
侍卫去找皇帝汇报。说了天佑郡主的发现,又说了孟元亚所说的话。
皇帝喜出望外。之前孟元亚就说了,她知道哪儿有高产粮种。占城稻他和父皇已经派人找到了,现在,天佑又无意间发现了红薯。这可真的是上天保佑啊!
皇帝陛下很遗憾这个发现红薯的神奇过程他没有亲自参与。
他跟侍卫说:“你回去以后,劝着太上皇早点回来,就说京城事多,离不开他。”
等他回来了,他就赶紧偷溜,让他爹留在京城干活,该换他出去玩耍了。
侍卫低着头,拒绝参与这对天家父子的尔虞我诈。
他只传递事实,不传递态度。
侍卫回到建州府,跟太上皇和郡主汇报:“冒牌二小姐说,这就是红薯。”
元初拍板道:“那我们也叫这个名字好了。”
接下来的时间,她和太上皇、沈南乔一直留在建州府种红薯,不断扩大种植规模,总结种植经验,并逐步开始向外辐射。
顺便,他们也开始研究如何提高地力、如何提高粮食产量,如何通过修建水利设施来对抗自然灾害。在老天爷不赏脸的时候,实现人工调节的“风调雨顺”。
十年后,红薯开始在大江南北推广。孟元初、沈南乔、郑衍合作撰写的《务农说》也摆在了各地各级政府官员的桌案上,让大家好好学习。
和这部著作伴随的,还有皇帝陛下的一封圣旨,封天佑郡主孟元初为护国长公主。
好了,这三位作者,一位是太上皇,一位是护国长公主,还有一位名气比他们还大一些,他对外的身份是:护国长公主的面首,盛世独宠的面首哦~
这三位作者里,大家不约而同地忽略了太上皇郑衍。
他们更喜欢讲述护国长公主和沈面首的爱情故事。
元初和沈南乔的女儿孟玉湛看着大伯母写的话本子,笑得前仰后合。
【第七卷:被穿越的炮灰原配】
第202章
“咱们村东头的老张家看上你了,托我来提亲。”
元初来到新世界,就听到了这么一句话。
她顿时觉得头大。
开局不是在相亲,就是被提亲,由此可见,对很多女人来说,婚姻就是她们人生的转折点,是走向不幸的开始。
元初直接打断了媒婆接下来的话:“我不同意。”
媒婆一愣,“我还没说完呢。你好歹听完了再做决定。我不是那种混人,给你说的是可靠的好人家。”
元初表示:“您不用说完,不管您说什么,我都不同意。我现在没有嫁人的打算。”
“你家里就剩了你一个,你不嫁人怎么过啊?”
“我一个人才好过呢。而且,不管我怎么过,也不需要您来操心,我寻思着咱也不熟啊,以前也没见您关心过我,怎么我娘一去世您就登门了呢?这明显就是看上了我这个孤女,想吃我家绝户!是不是还看上了我家的房子啊?缺德带冒烟的东西!”
媒婆表情讪讪,“你这孩子别胡说八道。我也就是个传话的,人家看上你了,想让你给他们家做儿媳妇,你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算,何必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呢。”
“我现在刚刚丧亲,还没开始守孝呢,就有人想让我嫁人,对于这样的,我一律都认为是不安好心。不是我话说的难听,是你们事做的难看。您什么都不要说了,赶紧走,别逼着我用大扫帚赶人。”
媒婆脸色难看,站起来气哼哼地走了,去老张家给人回话。
元初关好院门,又关好房门,这才进了空间,一边泡澡一边接收剧情,查看原主记忆。
这是一本甜蜜军婚文,名为《军婚十一年没见面,原配带崽去随军》。
女主李兢兢是一名现代职场精英,年纪轻轻于睡梦中猝死,再睁眼,就来到了特别艰苦的1960年,成了一对龙凤胎的母亲李元初。
饥荒时代,李元初把吃的都省下来给了自己的一双龙凤胎,自己却没能熬过去。她饿晕了,再醒来就换了个芯子。
李兢兢接收了李元初的记忆,知道她过得十分悲惨。新婚第二天,丈夫就去参军了,然后再也没回来。
李元初在新婚当晚就怀上了孩子,之后,她一个人怀孕、生娃、做家务、下地干活,抚养两个孩子。没有人帮她。婆家人除了欺负她,还是欺负她,谁让她是个孤女,没有娘家人撑腰呢!
整整11年,她的丈夫一次都没回来过,早些年他和家里没有联络,后来恢复联系,寄回来的津贴也都给了婆婆。
李元初性格泼辣,跟婆家人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分了家。
她是认字的,便给丈夫写了信,说了家里的情况,让他以后把津贴寄给她。
这封信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丈夫依旧把津贴寄给婆婆,什么都没她的份。他的心里没有老婆孩子,只有自己的父母和前程。
李元初死心了,就当丈夫已经死了。
好在她本人能干,磕磕绊绊地也把孩子拉扯起来了。她不允许孩子和爷爷奶奶大伯一家来往,也把家里的事情和他们说的清清楚楚,明确告诉他们,他们的爹就是个没心肝的畜生,就当他已经死在外面了。爷爷奶奶和大伯一家更加不是东西。
娘仨相依为命。
然后,饥荒来了。
李元初死了。
李兢兢活了。
她看了看骨瘦如柴的自己,又看了看面黄肌瘦的孩子,再看看一贫如洗的家,从未吃过苦的李兢兢做了个决定,她要带着孩子去部队,去找孩子爹。他生了,就得负责养。
穿越来的李兢兢有个金手指,她把她家厨房带来了,而且里面的东西还是可以无限补充的。
靠着这个金手指,李兢兢勇闯黑市,售卖美食,攒了一些钱。她靠着自己的好口才,软硬兼施,说服大队长给她开了介绍信,然后,她带着孩子们出发了。
后面的剧情,就是李兢兢和孩子爹张天明从陌生到熟悉,从不爱到深爱的过程。期间各种极品出没,都成了夫妻俩感情的助推剂。两个孩子也成了爹娘感情的神助攻。
张天明认识到了自己之前对妻子和儿女的忽视,发誓以后会永远对他们好,一家四口过上了幸福快乐、人人羡慕的生活。
李元初死了以后,她的灵魂一直跟在李兢兢身边,她看着她和张天明恩恩爱爱,看着孩子们跟自己的亲爹和睦相处,甚至后来和爷爷奶奶、大伯一家也和睦相处,顿时气得七窍生烟。
她恨死了张家人,绝不可能和他们和好!李兢兢用了她的身体,却完完全全违背了她的意愿!
她对自己的两个孩子也非常失望。在这本军婚甜宠文里,这两个孩子有天才属性,都非常聪明机灵。母亲的变化那么大,李兢兢也并未认真掩饰,他们不可能看不出来。毕竟,李兢兢来的时候,他们已经10岁了!
他们只是做出了选择。
李元初的心里没有张天明,所以,张天明和别人怎么甜蜜都没关系,她不在乎,哪怕他再娶都行。当初带着孩子离开张家,虽然没有明着说离婚,但实际上就是离了。只是农村人不习惯说“离婚”这两个字而已。
但是李兢兢不能用她的身体和名义和张天明甜蜜!别人又不知道她换了魂,还以为是她李元初和张天明和好了呢!
她听见有人在背后蛐蛐她:
“和婆家闹得再厉害又怎么样呢?吃了再多苦又如何?还不是男人哄哄就好了?女人呐,就是缺爱。”
“该打打该骂骂,最后让男人去哄一下,没事了。”
“不管再怎么说,孩子还是和他们的爹亲,还是和爷爷奶奶亲!当妈的做得再好也没用,她没能耐,孩子们最后还是要靠爹。”
李元初气炸了!
所以,她发布了委托:不再嫁给张天明。不要再被人占据身体。永远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