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领导好言好语地劝他们先回家,等着组织的处置结果。
谢父和谢母表现得通情达理,口口声声说道:“给领导添麻烦了。我女儿受了委屈,做事冲动了点,她伤了人,是她不对,要是需要惩罚她,我们老两口替她受罚,她都这样了,也没法接受惩罚了。”
说得领导们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谢余嘉现在这样,确实不好罚她。
又等了两天,谢余嘉还是没有醒。
褚承山和陈直讨论决定,将林长智一撸到底,开除党籍军籍,送到农场去劳动。施美华开除出部队文工团,同样送到农场去劳动。两位领导给他俩选了一南一北两个地方,确保俩人离得要多远有多远。
谢余嘉从部队转业到地方,降两级,回到原籍去,由当地政府具体安排。
当然,这些都要在三个人养好了伤病之后进行。至于林长智和谢余嘉要不要离婚、孩子如何抚养,都等到谢余嘉醒了以后再说。
这件事情,虽然没有公开见报,但是在部队内部进行了通报。
三个人都成了典型,林长智是用来敲打那些见异思迁的男人,施美华用来敲打那些妄图攀高枝或者满脑子情情爱爱的女人,谢余嘉则是用来警醒那些易冲动的妻子。
处置结果出来的第二天,谢余嘉终于醒了。
刚醒来的谢余嘉十分虚弱,毕竟好几天没吃没喝了,只靠输液活着。
她昏迷期间,谢父谢母推着谢其华每天来看她,一家四口都可怜巴巴的,十分令人同情。林长智和施美华虽然受了伤,但俩人养好了就能生龙活虎。谢余嘉却因为脑出血变成了一个真正的脆皮,受到大的刺激就可能完蛋。而且,抛开身体上的伤痛,精神上,她是唯一的受害者。
谢余嘉醒了之后,和谢父谢母抱头痛哭。
“爸,妈,我差点就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林长智跟她说:“你醒了真的太好了,不管你信不信,我没想着伤害你。”
谢余嘉在心里骂的很难听,但是她也知道,她不能继续闹了。
“长智,我们多年夫妻,终究是要走到头了。”
这句话,谢余嘉说得格外艰难,她用手揪着胸口的衣服,哭的泣不成声。
她是真的恨,也是真的难过。她爱林长智,所以格外痛恨他的背叛,格外想要刀了他!想把这对狗男女剁成肉酱!但是她不能!她要是真剁了他们,她也活不了。
谢余嘉说:“我知道,你也恨我,恨我将这件事闹了出来,毁了你的前程,毁了你小情人的名声,我知道,你们都恨我。那我呢,我不该恨你们吗?
十年的感情啊,我们还有三个孩子,你在外面抱着别的女人卿卿我我的时候,你将我置于何地啊!被人发现了,你字字句句都在维护她,那我呢,我的伤心绝望你全都视而不见,你没想伤害我,你是想直接逼死我啊!”
谢余嘉字字泣血,差点真的晕过去。
谢母赶紧轻抚着她的后背安慰她。
林长智也湿了眼眶,他为了一时欲望,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说来说去,都是他的责任,“抱歉。余嘉。你想怎么做,我都会配合。”
谢余嘉哭了一会,说道:“离婚吧。三个孩子都姓林,都归你。我要照顾父母,还要照顾弟弟,我养不了他们。”
林长智:“……”
在谢余嘉的坚持下,她和林长智解除了婚姻关系,休养得差不多之后,她和谢父谢母、谢其华一起回了老家,成了当地政府的一名文员。一家四口,终于整整齐齐。
而林长智,不得不在腿好了之后带着三个孩子去了农场,开启了艰苦的劳作生活。
施美华养好了身体之后,也去农场劳动了。
褚承山和陈直处理这个事情没费太多心思,他们的心思放在了抓特务上。
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潜入军区,拍了副司令员的隐私照片,差点造成军区大乱,这个事情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们俩迅速部署,严格排查,抓了一批反革命破坏分子、间谍特务。不过最终,也没查出来照片到底是谁拍的。
这场连续剧,元初没能追完直播,后来都是看系统录屏。
她在下基层工作的时候发现了另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婚姻法》颁布之后,提出离婚的有男有女,男的有很多是发达了以后要抛弃发妻,打着反抗封建包办婚姻的旗号行无耻之事,而女的,确确实实是将《婚姻法》当成了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武器。
她们有的是被父母卖掉,有的是被人强抢回家的,在夫家过着非常悲惨的生活,借着《婚姻法》颁布的机会,她们想要摆脱这样的生活。她们以为这部法律能给她们主持公道。
但事实却是,当她们提出离婚,却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打压,有的人直接被打死了,根本就离不了婚!
第94章
元初火速把这个问题上报。
建兴县委组织了十几个工作组,奔赴各个村子进行调研和现场办公,受理离婚申请,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的,先受理了再说。
受理之后,就是走访调查,如果有一方确实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那就立刻判离。如果有人因为离婚而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县委就将人带走安置。建兴县正在建设棉纺厂、毛巾厂,正是需要人的时候,正好给这些鼓起勇气开始新生活的弱势群体一个好去处。
对于已经发生的惨案的施害者,该抓抓,该杀杀。
对于阻挠婚姻自由的村干部,该惩罚惩罚,该撤职撤职。有的村子,女方想离婚,不光受到公婆和丈夫的阻扰,还有丈夫整个家族的阻挠,甚至连村长和村支书都参与进来,给女方打板子,这种行为,简直离大谱。
林洁作为妇女主任,直接将事情通过妇联系统上报,希望国家层面能够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希望各级政府能够予以重视。
元初作为宣传负责人,则继续通过报纸发力,将建兴县发现的这些案例毫无保留地展示给大家,让所有人都能明白,思想解放,任重道远。我们要推行新政,还面临着很多的阻挠。
元初写道:“《婚姻法》无疑是进步的,但它的执行土壤有问题,封建余孽比我们想象的要多的多,封建残余思想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顽固。他们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新政府对抗!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和政府必须重拳出击,对封建恶势力予以严厉打击。
我们国家刚刚在名义上结束了封建社会,并在名义上进入了新社会,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婚姻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们在推行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所见到的各种丑恶现象,充分证明了封建思想依旧横行!
以前的婚姻多是包办婚姻,真正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是极少数。在既往的这种“包办婚姻”里,男方是受益方,这一点,我想没有人能够反驳。旧社会的制度确实落后,但是受害的大都是女人。
那么,《婚姻法》保护了女人吗?
答案是:没有。
《婚姻法》给了女人更多的迫害!
我们了解到,作为既得利益者的男人们提出离婚,要反对‘包办婚姻’,他们基本上都成功了,‘没成功的’是因为当事人良心发现,不再提离婚了,而不是社会不允许他们离。
但是,女人呢?作为封建包办婚姻真正的受害者,她们提出离婚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她们成功了吗?没有!非但没有离成,她们还遭受了来自各方的打压,有的甚至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虐待、虐杀。
《婚姻法》颁布之后,妇女非正常死亡率在上升,有的是自杀,有的是他杀。自杀,是因为丈夫当了陈世美,她活不下去了。他杀,是因为丈夫坚决不离婚,不肯放弃继续奴役她,见她坚持要离,恼羞成怒把她杀了。
无论哪种情况,死的都是女人。
这公平吗?合理吗?这就是我们的新社会吗?旧社会吃人,吃穷人,新社会只吃女人吗?
有的地方甚至还有《限制妇女离婚的“10项条例”》,其中就包括‘如果丈夫盲、哑、聋、残废,则不得离婚’,简直滑天下之大稽。男人仅仅因为‘看不上’、‘不般配’、‘带出去丢人’、‘没伺候好他’这样的理由就能随意离婚,完全不考虑女人能不能活下去,怎么反过来就有这么多限制呢?
看不上小脚女人,裹小脚是女人的错吗?不是!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男人的错。但是现在,封建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思想开明的先进分子’,小脚成了女人的罪孽,有很多男人因为女人裹小脚而离婚。
小脚女人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我们的新社会连这些受害者都容不下,还谈什么人民民主!
我相信这绝非新社会的应有之义,所以,面对这些真实发生的惨剧,希望各方予以重视。该抓的要抓,该杀的要杀!
毫不谦虚地说,希望大家都向建兴县学习,坚决贯彻婚姻法,彻底摧毁封建婚姻制度,摧毁封建残余思想和残余势力,能改造的改造,不能改造的消灭!
希望我们的新社会,早日成为真正的新社会,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说说而已。
《共同纲领》第六条说要‘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我们衷心的希望,这一条可以早日实现。
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广大妇女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依然处在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起推翻封建残余势力,为了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而努力。”
稿子投出去之后,元初主动联系了各大报社,动员他们持续进行相关宣传,深入一线,尤其是农村做采访,因为这种事情发生在农村的比较多。
张乐山看到她这篇文章,脑袋顿时又大了一圈,赶紧把事情向上级汇报,并且极尽渲染之能事,把事情说得特别严重,特别给新社会脸上抹黑,特别需要严肃处理,已经上升到了“这件事情不处理好,就会影响到新政权稳定,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形象”的程度。
张书记脑子清楚得很,如果他不把事情往严重了说,那元初这篇文章可能就会被有心人指责。说不定会有人说她是在恶意抹黑新社会,毕竟她说话是真不好听啊!
当然了,事实上,事情也确实很严重。
这个打击封建残余势力的行动他亲自参与了,还主持了一次开棺验尸的行动。有位女同志提离婚,被她的公公婆婆联合虐杀,俩人对外谎称女子因为提出离婚遭到丈夫殴打后突发疾病死了,并且将其草草下葬。
事情疑点重重,区干部去调查,又被村干部哄骗欺瞒了过去。
本来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直到调查组下去工作的时候发现了疑点,重新启动了调查工作,这才让事情水落石出,直接上报到了崇阳人民检察署,杀人的公公婆婆被判了死刑,袖手旁观的丈夫、阻碍调查的村干部都坐牢去了。
他当时看到了尸体,那名年轻女子生前一定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而据村民们说,她活着的时候日子也过得非常糟糕,11岁就进了婆家当童养媳,公公婆婆整天非打即骂,把她当奴隶使唤…
好不容易《婚姻法》颁布了,鼓起勇气提了离婚,结果被杀了。
这件事情,元初在文章里也写了,只是她没有重点去渲染那位女同志的悲惨。
张乐山跟上级领导汇报的时候,是面对面进行的,他可以重点说一说。
他跟领导们说:“真的,这事真得重视。咱们是新社会啊,新社会怎么还能允许这种黑暗存在?”
第95章
建兴县几位干部通力合作,努力把这件事情往大了搞,事情一级一级往上报,再加上报社的编辑记者们很给力,妇联负责人也十分用心,联系了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让各级妇联积极开展工作,使妇女非正常死亡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随后,元初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呼吁广大无产阶级妇女进城当工人》。
“国家正在腾飞,经济正在快速发展,各个地方都在建设工厂,这些工厂都需要工人。我在这里向广大无产阶级妇女发出呼吁,请大家响应号召,积极努力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到城里去当工人。
妇女同志是一种宝贵的人力资源。我们国家的妇女勤劳能干朴实无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群体,我相信,你们一定可以胜任工厂的工作,为建设国家发挥作用。”
这个时候还没有严格的户籍限制,出门也无需开介绍信,各地都在大搞工厂建设,加快工业发展,这个时候去当工人,是最简单的。
事实上,建国初期,确实有一个快速城镇化的阶段,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但是进城的也是男人居多,这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农业劳动力不足,所以后来鼓励女人走出家门去种地,哪怕是小脚女人,也被鼓励去下地干活。
现在嘛,希望有更多妇女同志能够走进城市。对于女同志而言,城市的环境相对于农村来讲,还是要好一些。
某种意义上,妇女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她们才是最应该去当工人的。
在全国范围内,元初通过投稿、联系其他宣传口的同志一起工作的方式来进行宣讲,但是在建兴县,能做的事情就多了。她可以挨村去动员,鼓励广大妇女同志离开农村去城里。
经过这一番折腾,效果是显著的。
元初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她收获了几波刺客!
某天夜里,元初正在空间里呼呼大睡。她居住的小院里翻墙进来两个人,鬼鬼祟祟,向她的卧室进发。
元初现在住的是城关大街的一个超小的院子,就两间房,一间是卧室,另一间是厨房兼客厅,院子西南角是个厕所。
院子虽小,但好在是她自己住,隐私有保障。
系统看着这两个家伙,犹豫了一秒,还是把元初叫醒了,“宿主,有刺客。”
这俩人它当然可以帮着解决,但是万一宿主想要亲自动手呢?
元初:“……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