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他回来了”!
他一个大活人在这儿坐半天了好不好!
小儿子一进来就对着他娘和沈家小丫头笑得春花灿烂,怎么一看到他这个亲爹就又成了面无表情?
谢尘鞅表示,吾儿叛逆伤透吾心!
他刚刚才到家,不过听说有娇客后却是比小儿子坦率,连官服都没换就直接过来看热闹。
这可是大雍第一女诗仙,活的,还是幼年期!
放在平时,他又不好把人家非亲非故的小娘子找过来围观,想见人也只能是各种酒宴上的远远一瞥。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嘛,谢尘鞅厚着脸皮,大马金刀就往旁边一坐。
郑夫人正在跟中意的小儿媳人选交流感情,没等来小儿子本人,却等到了孩子他爹。
这不着调的老货,也不怕吓到人家小姑娘!
郑夫人一面朝只会帮倒忙的猪队友丟眼刀,一面想去安抚沈瑜。
结果发现这姑娘落落大方地行完礼,连继续拍她马屁都没耽误,只是好奇地多看了老爷几眼。
沈壹壹:这可是大雍吏部天官,活的,还穿着官袍!
不过也就是个“区区”二品官,简单围观下就行了。
她可是经常投喂当朝一品宰相、并帮着捞死鱼的女人,骄傲挺胸!
再说了,她也就希望能拉着郑夫人一起抵制小脚怪,除此之外对陈郡谢氏和尚书府无欲无求。
单纯把这对夫妻看作朋友的爸妈,沈壹壹自然没什么好紧张的。
多好的孩子呀,稳重从容,行止有度!
郑夫人还没发现,她现在随时随地都能对着沈瑜大小夸。
谢尘鞅也有些纳罕,这般年纪的小姑娘敢在他面前稳稳当当坐着的,本就屈指可数,更别提这沈家丫头当着他的面,还继续把老妻哄得喜笑颜开。
他不动声色打量着人,说话好听,言语有趣,关键脸皮还厚。
谢尘鞅凝神细听,郑氏正说起大孙子太过跳脱,启蒙很是费劲。
让他背诗也不肯好好背,反而总有一堆天马行空的“为什么”,憋得他爹说不出话来。
这种家长里短的育儿经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不但听得认真,还一本正经建议不必一味强压,不妨顺着孩子来回答,借机“引导式教育”。
谢尘鞅冷不丁插言道:“那若孩子问你‘孔雀为何东南飞’,你又如何作答?”
“因为‘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啊!”小姑娘几乎不假思索,声音清凌凌的。
“……那思乡时为何要‘举头望明月’?”
“因为‘月是故乡明’。”
“小白还问过什么来着?”
郑夫人白了一眼突然就开始考校人的谢尘鞅,不过见沈瑜游刃有余,她也乐见其成。
“还有什么‘天有耳朵吗?天有脚吗?天有姓吗?’”
沈壹壹略一思索:“《诗经.小雅》云:‘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可见天是有耳朵的,不然怎么能听到鹤的叫声?”
“又云:‘天步艰难’,可见天不但有腿,走路还挺难。”
“至于姓什么,天之子姓姬,这老天爷姓什么还用说么?”
别问为什么老天他儿子的姓过个几百年就变来变去,反正本朝,天上地下就姓姬!
这突如其来的颂圣差点闪了吏部尚书的老腰。
见沈家丫头一副忠君爱国的严肃脸,谢尘鞅禁不住哑然失笑。
丝毫没有才女的清高,倒还是个当官的好苗子。
怎么不但跟二郎的策论神似,连机巧百变这点竟都是一个路数!
郑氏眼光不错,若不是沈家这门第,自己明日就能去肃宁侯府提亲……
三人正在说话,谢珎到了。
谢尘鞅虽然不知前文,但猜也能猜到是谁的手笔。
若在此之前,他定然会心生不满,觉得郑夫人固执己见,行事操之过急。
可这几日已经由丰京开始向着其他州府扩散的才名和方才的问答,让谢尘鞅迟疑了。
除了门第,这姑娘真就挑不出什么不足了……
郑夫人觑着谢尘鞅的表情,就知道事情又近了一步。
可他此刻杵在这里,自己倒不好施展。
老的左顾右盼、若有所思,小的一言不发、正襟危坐。
既然已经知晓了她想要的,郑夫人就无情地开始撵人,将谢尘鞅赶去慢慢更衣。
碍事之人滚蛋后,她不断寻着话头,沈瑜倒是很配合,无奈她儿子惜字如金。
郑夫人心中暗自叹气,就算你同姑娘家没什么话说,好歹也别绷着个脸啊!
多发挥发挥美色的作用,这样才能让沈瑜一直色令智昏下去!
最后,她索性带着丫鬟躲去了隔壁处理“急务”。
就留那两人在一处,她就不信二郎能失礼到修闭口禅!
郑夫人将账册拿倒了也浑然不觉,只顾着竖起耳朵。
儿子终于不再是敷衍的“嗯”、“母亲说的是”了,可所言全是诗词文章,简直如同面对翰林院同僚!
她自然没能瞧见,背对着自己的小儿子是如何勾起嘴角,朝沈瑜眨了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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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蠢喵飞机坐在一排的中间座位,因为知道今天很忙,只能硬着头皮抓紧时间码字。
左边大叔,没事就偷瞄两眼;右边是很捧场的小朋友,不但会朗读出来,遇到不认识的字还会直接问我……i人地狱!!
明后天都在外奔波,明天的估计写不完,宝子们别等,后天见哈
第375章 时不时相视奸笑。
荣康大长公主府。
庄叶加挽着送上门来的小美人:“你难得来一次, 中午不许走,留下用膳啊!”
哎呀呀,病的时候有弱柳扶风的美, 如今花骨朵似的鲜艳, 各有各的美。
除了郑夫人,凡是熟识的权贵沈壹壹都逐一登门送了请柬。
在从太后到太子妃全部空缺的如今,荣康大长公主作为元和帝的亲姑姑,就是皇室女眷第一人。
沈壹壹自然是答应了。
就算庄叶加的母亲为人低调, 到底也是位国公夫人, 能一起拉去赴宴更好。
庄叶加带着她在花园漫步, 令下人远离后,直接问道:“你想怎么办?”
沈壹壹一笑:“什么都瞒不过县主。这场‘芙蓉宴’我是特意举办的,希望从此之后, 陆家姐妹所到之处没有推崇,只有侧目!”
庄叶加问得含糊,她想过沈瑜会避而只谈宴会筹备,也想过可能会给她些暗示, 唯独没想过对方一副和盘托出的架势。
沈壹壹反手拉住她:“我并非为了私怨,没什么不好说的。而且,我信县主。”
虽然是正义联盟, 那也是拉帮结派,目的和章程自然不能连骨干成员都瞒着。
一个学期下来,她和两个冤家县主也算混熟了。
人品过关,身份够高,本身就收了一众小妹,搞事的热情也不缺。
最关键的是,宗室和外戚天然最依附皇权, 怼世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对她们家中只有好处。
打压陆氏的真正原因说了也没人懂,沈壹壹也只能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
对着肃宁侯和沈如松,她是一副反派嘴角,要把已经得罪了的人彻底按死,免得将来被反杀。
对着姬夜伽和学宫的一干同窗,她是个为了替她们出口气,而后却被陆家姐妹恶心出了真火的好同学。
而对于谢珎、崔令晞和庄叶加这种能帮上忙的聪明人,沈壹壹选择直接坦诚了大部分。
她对裹小脚、崇“女德”十分厌恶,所以要针对陆氏。
除了对这种毒瘤危害性的“预测”没说,其他都说了。
“你可知小脚是如何缠出来的?我没进京时,在寿州遇到过一位江南来的老妪,她就是替人做这个的。”
“女子通常在四五岁、骨肉尚且稚嫩之时选个日子,先以热水烫足,令关节松懈。随后,将拇趾外的四趾用力向脚心拗折,直至紧贴足底。”
沈壹壹的声音很平静,却听的庄叶加心头一紧。
“接着,用数尺长的白布,一层层、一道道,从前往后,死死缠紧。缠时须用全力,务求趾骨断裂变形,足弓被勒的高高拱起,直至脚掌与脚跟几乎并拢,形如这枚菱角。”
她指了指凉亭石桌上的一盘霜糖菱角糕。
“这还只是开始。此后日日要缠紧,夜间亦不可解,甚至要穿上特制的‘睡鞋’。皮肉溃烂、流血流脓是常事。剪去腐肉,洒上明矾,继续缠裹。如此反复数年,直到皮肉与碎骨长合,形成终生无法复原的‘金莲’。”
庄叶加瞪着那盘点心,一阵恶寒,她觉得自己今后都不会再吃菱角了。
“行走间疼痛钻心,步履维艰,风雅其表,戕害其里。而陆家,”沈壹壹语气转冷,“不仅以此为美,更将这套与‘女德’混在一处,广为宣扬。”
“所以,我想做的不仅仅是针对陆氏姐妹,我要扯下这层风雅的画皮,让世人看清里面溃烂流脓的真相!”
沈壹壹恳切地看向庄叶加,“此事有些阴损,或许还会招惹非议。我只是不想欺瞒你,并没有拉你入伙的意思。”
庄叶加心情大好。
友人对她的信任出乎了自己的预料,而且还很为她着想。
不就是对付一个自以为是的吴郡土财主么,她有何可怕的?
她让丫鬟撤去菱角糕,嗔怪道:“你不叫我,我才要生气呢!说说看,我能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