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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的人生2(快穿)_分节阅读_第2213节
小说作者:倾碧悠然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72 MB   上传时间:2026-03-29 14:20:17

  任何手艺人,都是越老越吃香。四钱银子不乱花,可以养家糊口,曹芬芳想着自己终于要熬出头,等到儿子娶妻生子,她就在家里洗衣做饭,帮衬着儿子儿媳。

  结果,廖大志不知道何时与隔壁的寡妇看对了眼,曹芬芳得知此事,险些没气晕过去,她当即就着手给儿子相看。

  廖家只剩母子三人,有一个五间房带着厨房茅房的院落,最重要的是,廖大志自己有养家糊口的手艺。他想要相看,愿意的姑娘还挺多。

  结果,人家姑娘一到,对面的年轻小寡妇跑上门来送点心,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反正话里话外就是她和廖大志很亲密,当场就把人家姑娘羞走了。

  曹芬芳当时恨不得扑上去捂住那寡妇的嘴,相看不成,两家大吵一架。曹芬芳也学乖了,带着儿子出去想看。

  结果,人家阴魂不散,还追到了酒楼里。

  婚事又不成了!

  “姐,你怎么在这儿蹲着?赶紧的,人到了!”

  楚云梨被叫醒,心知此时是曹芬芳发现小寡妇故意害儿子相看不成功后,到酒楼相看的那一回。

  她起身,那个叫乔红秀的寡妇应该很快就要到了,不过,即便她不来,今儿这婚事也不能成。

  出来叫楚云梨的人是曹芬芳特意寻的媒人,是廖大志他爹的一个远房表妹张氏。

  两人回到雅间,里面已经多了五个人,今日相看的李姑娘和她爹娘,还有她弟弟。

  江南府自古以来都是鱼米之乡,住在此处的人只要勤快,那就没有饿肚子的,家里壮劳力多点,买点绸缎来穿,也不是买不起。

  比如今儿的曹芬芳就穿了一身暗绿色的绸缎,衣裳只有七成新,算是她柜子里最拿得出手的衣衫了。

  边上的廖大志穿一身杏色长衫,不过他肌肤比较黑,这一身穿出来,没有半分斯文气……这杏色是料子的本色,没有染过,价钱要便宜许多。

  相比起母子俩身上穿的绸缎,李家人看着就朴素许多,除了李家那儿子,几人都是一身布衣。

  李小宝的紫色绸缎衣裳做得太合身,他往那儿一坐,肚子上像是带了几个肥肉圈圈。

  张氏笑吟吟告了罪,拉着那位李姑娘的手笑着道:“来,这是你廖家大娘。”

  姑娘叫李小苗,据说是十五岁,可看着要比身量一般的楚云梨还要矮一个头,个子瘦小,肌肤蜡黄,看着像是没吃饱饭。

  上辈子曹芬芳一见到李小苗和其家人,心里就打了退堂鼓,儿子有手艺,家里有房子,也算有几分挑剔的余地。她倒不是说想娶一个家境多好的儿媳妇,只是希望对方不要拖儿子后腿。

  可看到李家人一脸菜色,但李小苗的弟弟还能长成胖子,都不用再多问,就知道这一家子偏疼儿子。

  儿子能传宗接代,要留在身边伺候家中长辈,多偏疼几分,曹芬芳能够理解。但是女儿也是十月怀胎拼了命生下来的,生女儿可不是为了做丫鬟伺候儿子的。

  楚云梨笑了笑:“这要是在街上看见,那都不像是一家人,这……长得可真圆润。”

  姐弟俩区别这般大,李家夫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李母微微仰着下巴,笑道:“我这儿子随了他舅舅,骨架大,看着就能干。老话不是说嘛,儿子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干活也好看。”

  楚云梨扬眉。

  张氏大概懂了表嫂的意思,往深了说,表嫂当面这般说话,明显是没看上李家。不过,来都来了,这耽误大半天,还是要尽力撮合,万一成了呢?

  “小苗很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抓,听说能扛一百多斤呢。”

  说着,还扯了扯楚云梨都袖子。

  言下之意,别看人家儿子怎么养的,只要姑娘够能干,娶回家来能替自己分担就行。

  李小苗被夸得低下头去,不甚白皙的脸上都染上了一抹烟霞。

  廖大志完全没有被吸引,一直低着头,不看任何人。

  “大志,别傻愣着,跟小苗好生聊一聊。”

  廖大志冷不防被表姑叫了一声,抬起头来:“小苗姑娘,我……”

  不是存心相看,出现在此就是不对!

  姑娘家名声要紧,与人相看过后婚事不成,会被人认为是姑娘本身被人嫌弃。

  一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好人家都不会愿意相看,会影响到姑娘挑选好人家。

  “我忽然想起来,大志他师父今儿有吩咐。”楚云梨率先出声,“是我的不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我给忘了。”

  曹芬芳还不到三十五,远远不到老糊涂的地步,这话……明显就是没看上李家。

  张氏叹气:“正事要紧,让大志先去。”又对着李家人道歉,“是我的错。”

  李小苗相看带上爹娘,本也在情理之中,带上弟弟……纯粹是为了贪吃相看的这顿饭。

  李家人得知婚事不成,有些恼廖家母子的不识相。不过,廖大志也不是特别好的人选,不成就不成了。

  “这么远跑来,我都饿了。”李母直言,“伙计,点菜!”

  大家以前没见过面,曹芬芳也怕遇上那种不知分寸的无赖,早在定一下这个雅间时,就要了雅间配套的饭菜。

  一套下来三钱银子,荤素六个菜,还搭配了半斤酒,绝对够吃了的,曹芬芳心有成算,若是满意这个儿媳妇,自然会让伙计添菜,若是不成,这些菜也不算失礼。

  随着李母话音落下,伙计推门而入:“现在就上菜吗?”

  普通人家的妇人都有一些小智慧,李母看到这情形,立时明白,廖家这是早有安排。她镜头伸出了火气,却也没打算闹事。

  女儿还要嫁人呢,若是闹大了,会影响女儿的名声,她还指着要一笔聘礼呢。

  算算时间,再过一会儿,乔红秀就要来偶遇了。她会装模作样地当着所有人的面表示她与廖大志关系不浅。

  曹芬芳恨毒了这个乔红秀,不愿意再与她扯上半分关系。

  楚云梨看了一眼廖大志,廖大志秒懂母亲的意思,大松一口气,立即起身告辞。

  “我得和大志一起走,之前只告了半天假,你们吃着。”

  张氏挽留了两句,还追了出来:“嫂子,这饭钱你得付,要不然……”

  相看都是男方约定地方,在家也好,在外也罢,总之得招呼人家女方吃一顿饭,若是相中了,还不能让姑娘空着手离开,红封也好,首饰也罢,得有所表示。人家姑娘拒绝礼物,就是不答应婚事,若是收了东西,那两家就等于定下了婚事,男方挑个吉日去女方上门提亲,彻底砸实两家的亲事。

  以防女方骗吃骗喝,才需要媒人领路,媒人干这一行是需要口碑的,越是靠谱请的人就越多。因此,有中间人在,最大限度的杜绝了被人欺骗的可能。

  今日的相看是曹芬芳亲口答应,地方也是她选的,李家是重男轻女,但李小苗本身确实是吃苦耐老。

  楚云梨当然懂得这里面的道理,今日这账不付,廖家的名声就要臭了,不会再有姑娘愿意和廖大志相看。

  “我会付。”

  张氏得了准话,倒有些不好意思:“我是听说过这李家更在乎儿子些,没想到……不过,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小苗这姑娘确实不错。也是真的挺可怜的,你不考虑一下?”

  “天底下可怜的姑娘多了去,那花楼里九成的姑娘都是被亲爹娘卖的。我儿子哪里娶不过来?”楚云梨说着这话,眼角余光瞥见乔红秀都过来了,推了一把张氏,“今儿劳累你了,赶紧去吃点。”

  她刚走两步,就被乔红秀叫住。

  “婶娘,好巧啊!”

  楚云梨冷哼了一声,瞄了一眼乔红秀,她五官不是绝美,是那种很耐看的长相,身形丰腴,凹凸有致,雅间内的李小苗跟她一比,根本就还是个孩子。

  “如果可以,我这辈子都不想见到你。”

  声音不高不低,周围的人都能听见。

第1927章

  乔红秀笑容僵住,察觉到众人兴致勃勃的眼神,她眼圈渐渐红了。

  “婶娘,我是配不上大志,可感情是不讲道理的,您为何……”

  “有自知之明就好。”楚云梨打断她,“我不让我儿子娶你,不是因为你是带仨孩子的寡妇,是单纯看不上你的品性。”

  语罢,也不跟她纠缠,扬长而去。

  这个乔红秀很有几分能力,当着众人的面跟她掰扯,完全说不清楚。

  曹芬芳守寡十多年,每天起早贪黑干活养活儿女,她在厨房干的是洗碗的活计,平时很少与人交谈,十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日子一久,嘴皮子不够利索。

  乔红秀几次在人前表示出非君不嫁,还求她成全,一副曹芬芳棒打鸳鸯害他们一双有情人不能在一起的模样。

  曹芬芳节节败退,加上几次给儿子相看都没能成,半年后也服了软。

  廖大志名声很是不堪,没有姑娘在愿意与之相看,曹芬芳甚至还拜托村里的媒人帮忙……确实有些村里的人家想要与城里的人结亲,进而不那么在乎男方的名声。

  结果,还是不成,又有廖大志跪地请求。

  曹芬芳终究是点了头。

  她这边点头了,就等着两个年轻人约定好上门提亲的日子,而这个时候,乔红秀婆婆白杨氏开始作妖,寻死觅活地不让儿媳妇改嫁。

  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乔红秀的婆婆也服了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但条件是廖大志得住到他们家。

  曹芬芳只有这一个儿子,当年她和廖父感情不错,虽说两人没能白头到老,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男人,也正是因为二人的感情深,即便守寡后有不少人上门提亲,她还是都拒绝了。

  她愿意让儿子娶一个寡妇,已经是退让了许多,绝对不会答应让儿子去给人做上门女婿,即便是生下的孩子姓廖,那也不成。

  她不答应,廖大志这时已经后悔与乔红秀折腾这么多年,想要回头再娶,已经不成了,乔红秀不答应……就在两家长辈你不答应我不答应的这两年之中,两人已经背着众人有了夫妻之实。

  最后,曹芬芳不舍得让儿子孤独终老,还是答应了让儿子去白家,可这时候,乔红秀大的儿子已经八岁,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廖大志这个爹。

  总之,接下来的几年里,曹芬芳没有过过一天的消停日子,但凡在家里提及乔红秀,都是又吵又闹,又怨又恨。

  一直到十多年后,乔红秀的两个儿子先后成亲,女儿也嫁了人,她才嫁到了廖家。

  彼时廖大志都已经三十有五,乔红秀比他大三岁,还挺积极地准备生孩子,喝了不少苦药汤子,期间不能劳累,整日不干活,各种歇着,还各种挑剔。

  折腾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有了孩子,曹芬芳心力交瘁,好歹儿子有了后,她百年之后对男人也算有了交代,特别精心地伺候儿媳妇。

  每日荤素搭配,想方设法给乔红秀准备好吃的……彼时曹芬芳已经五十多岁,头发都白了大半。好在廖大志闹归闹,手艺没落下,赚的银子够养家糊口。

  伺候了一年多,孩子落了地,是个七斤重的小子。

  结果,洗三那日,乔红秀悄悄抱着孩子去了对面的院子,曹芬芳母子俩只觉得一头雾水,还以为是哪里伺候得不好,曹芬芳念及儿媳在坐月子,即便觉得自己没错,还是给乔红秀道了歉。

  即便是道歉,被乔红秀两个儿子儿媳羞辱了一通,还是没能接回人。

  隔了一日,有花轿登了白家的门,乔红秀抱着孩子上了花轿,说是去了内城。

  白家那老婆子这时候跳出来,说孩子不是廖家的种,让廖大志不要再闹。否则,会被人教训。

  廖大志付出这么多,为了乔红秀和母亲对抗多年,自然不肯甘休,背着曹芬芳找上门,想要亲自问一问乔红秀。

  去一趟回来,就跟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颓废了小半年才重新打起精神。这时候的廖大志已经开始带徒弟,某一日去徒弟家里喝酒,被人打到半死。

  那是冬日,廖大志受了重伤,又冻了半宿,早上才有人发现他躺在路旁,好心送到了医馆。

  曹芬芳得到消息赶过去,从大夫口中得知,廖大志双腿受伤很严重,下半辈子大概要瘫在床上。

  她当场昏死了过去。但又很快振作起来,她还得照顾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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