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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的人生2(快穿)_分节阅读_第2227节
小说作者:倾碧悠然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72 MB   上传时间:2026-03-29 14:20:17

  乔红秀才刚晾好衣裳进厨房放盆子,出来就看见辛辛苦苦洗好的衣裳全部被人扔到地上沾得到处是土。当场一股怒火直冲脑门儿,饶是她不敢对婆婆发脾气,此时也忍不住了,怒道:“娘,你这是做什么?”

  疯了吗?

  后面那一句,她不敢问。

  饶是如此,杨氏也怒火冲天:“陈家那边跟我耍混呢,说是家里没有银子让我宽限几日,就他们家那无赖模样,现在都不给,以后怎么可能给?你去找几个人,把陈混子给我抬了扔回陈家去。”

  乔红秀心里也气,但若是真这么干了,旁人又会说她的闲话。

  “要不我去试试?”

  杨氏冷笑:“我看你真的是眼睛瞎了,天底下那么多能干的男人你不找,居然和一个混混苟且,怎么,你还舍不得他?”

  “娘!”乔红秀心里特别委屈,“外面那些人说的话你听见了吗?你到底想要我怎么做?是不是想让我去死?活不成,我死了算了。”

  杨氏一脸冷漠,无情道:“要死就死,别在我面前闹。陈混子本来就不是个良配,只有拖累你的份,原本你就养不活三个孩子了,如今还要养个男人……听我的,把他给陈家丢回去。你不肯?是不是舍不得他?”

  屋内的陈混子听明白了,扬声喊:“红秀……”

  乔红秀擦擦眼泪,想进屋看看他是不是要尿。

  杨氏见了,愈发不是滋味,嘲讽道:“离了男人你就活不了。老娘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你这么贱的。”

  乔红秀僵住,她闭了闭眼:“娘,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我又怎么可能去外头……”

  她说不下去了,转身就跑了出去。

  杨氏还有些紧张,不过想到这光天化日之下,若是有人寻死,旁人一定会帮忙,便也没有追出去。扭头就冲着陈混子破口大骂,骂他是个废物之类。

  陈混子倒也坦然,任由她骂,后来还睡着了。

  乔红秀到了街上后,发觉自己无处可去,心中一片悲凉,干脆蹲在路口哭。

  廖大志那活儿特别轻松,夫人们若是想要在家里挑货,一般会提前一两日定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头一日没有得到要送货的消息,第二天早上也没夫人要求的话,半下午,他们就可以各回各家了。

  今儿就是,廖大志在午时后不久就得了管事吩咐,他回家路过菜市,还特意买了二斤五花。

  他喜欢吃肥肉,但是他娘和妹妹都更喜欢吃半肥瘦。

  拎着一块肉料打字,哼着歌往家走,就在即将靠近自家的那条街上,眼角余光忽然瞥见了一抹蹲在路旁的纤细身影。

  大抵是之前两人那些纠缠,廖大志对于乔红秀难免会多关注几分,若路旁的的不是乔红秀,他可能都不会发现有人蹲着。

  看清楚是乔红秀,廖大志脚下立时顿住。当看见蹲在那处的女子抬起泪眼瞅过来,他吓一跳,提了肉转身就跑。

  回家也不是只有这一条路,从后面那条街绕过去,从另一边也可以到自家院落。

  乔红秀:“……”

  廖大志一路不敢停歇,这期间还怕乔红秀到另一个路口堵他,干脆走了小巷。

  到家后,一颗心砰砰直跳,好半晌都缓不过来。

  母女俩看他靠在门后用手拍着胸口,累得直喘粗气,都颇为意外。

  廖小雨好奇问:“哥,有狗撵你?”

  廖大志面色复杂:“比狗可吓人多了。”

  被狗撵,他多半跑得掉,就算是跑不掉,最多就是让狗咬上一口。

  可若是跟乔红秀站在一起被旁人看见,以后怕是都娶不到媳妇了。

  他过完年满十九,别人像他这个年纪,可能都已经抱上了儿子。其实他经历了这么多,心里有种疲惫感,并没有多想娶媳妇,之所以积极相看,也是不想让母亲为他的婚事操心。

  若他今日又被乔红秀污了名声,娘肯定会生气,更会难受。

  楚云梨一般在屋檐下绣花,吹着穿堂风,并不怎么炎热。看到廖大志那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问:“慌成这样,碰见乔红秀了?”

  廖大志:“……”简直神了。

  楚云梨见他没有否认,道:“陈家那边断了陈混子的粮食,今儿白家吵了一架。”

  廖大志惊讶:“陈家这是打算让白家帮他们养儿子?可是白家的日子已经很艰难了啊。”

  楚云梨绣完了最后一点,用小剪子剪掉了线头,才抬起头看他:“有多艰难?那杨氏今年四十出头,怎么就不能干活了?当年我一个人凭着洗碗就把你们兄妹俩拉扯大,她们两个人养仨孩子……”

  之前廖大志总是听乔红秀哭诉家里日子艰难,说是婆婆不让她出去做事,怕她在外头勾三搭四。又说三个孩子要吃好的,不是白面馒头不吃,没有肉不吃饭。还各种强调说孩子不懂事,婆婆又宠着,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也不能看孩子饿着云云。

  此时被母亲点了两句,加上乔红秀嫁了人,廖大志和她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相处过,被乔红秀哄得晕头转向的脑子清醒了几分,这才恍然发现,婆媳俩穷,纯粹是活该。

  他们母子三人一月花二钱银子,半个月吃一次荤腥,若是那个月要送礼,或者是红白喜事多了,荤腥都吃不上。

  他和妹妹顿顿啃杂粮馒头,最艰难的时候,野菜团子里加上一把糠,就是一家人的饭菜……纯粹是用点儿吃的吊着一口气,没死就行。

  也正因为兄妹俩真正吃过苦,廖大志才会觉得没有爹的孩子可怜,才会心甘情愿给银子让乔红秀去买粮食买肉。

  可惜回想起来,他手头捏着那么多的银子,家里的吃喝却还是如原先一样半个月一次荤腥……他那时候脑子就像是被屎糊住了似的,没想过让自家好好吃几顿,反而顾忌着孩子要长身体。

  廖大志满面羞愧:“娘,我错了。”

  楚云梨瞄他一眼:“你可怜别人受苦,接济旁人时,好生想想我和小雨吃的什么。”

  当然了,自从楚云梨来了之后,每天都有荤菜,各种鸡鸭鱼肉换着做。包括绣坊铺子里的伙食也不错。

  刘家工坊不舍得买太多肉来做饭,即便是买了,全都是一群大男人,廖大志能分到点肉星就不错了。

  而绣坊不同,铺子里招待大部分都是富裕的夫人,东家并不会克扣伙计的伙食。每天中午那顿都有肉,虽然不会太多,每人也能分到两三片肉。

  廖大志如今日子过好了,心思更清明了些:“是。娘,儿子再也不会犯糊涂,不管旁人多可怜,都和我没有关系。”

  楚云梨眼神里满是不信任:“你要说到做到才好。”

  接触到母亲眼神,廖大志恨不得立刻把心剖出来给母亲看。

  “我去烧火。”

  楚云梨看着他的背影,觉得还是得赶紧娶个媳妇进门,倒不是希望未来媳妇能管住廖大志,而是廖大志成了有妇之夫后,乔红秀再靠近他,受到的谴责会更狠。

  天底下那么多的男人,东边不亮西边亮。乔红秀从廖大志这里再得不到好处,肯定就会去找其他的男人。

  这天底下的男人中,像廖大志这样老实到发现自己被骗了以后也不去找人算账的可不多。

  楚云梨最近也打听了一下周围的姑娘,又观察了几日后,找来了张氏。

  张氏一脸的惊讶:“村里赵家那个姑娘?赵老三那个女儿?”

  “对。”楚云梨颔首,“我觉得她挺好,你去帮我问问。”

  说起这郊外白云村里的赵老三,那真的是特别有得聊。

  这赵老三是家里的老幺,算是老来得子。从小家里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明明是村里的年轻人,却从来没有下过地。

  赵老三没干过,活到了成亲的年纪,赵家二老有点慌了,本就是老来得子,他们已经快六十岁。都说人到七十古来稀,两人常年下地劳作,眼瞅着身子骨愈发不济,估计没有多少年好活。

  两人放不下小儿子,于是就倾尽家财给儿子找了一门好亲事。娶了秀才的女儿。

  秀才的闺女嫁妆比村里的其他姑娘要丰厚一些,而那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被他那迂腐的爹教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切都以家中的男人为主。

  有丰厚嫁妆,又不做男人的主,正是赵家二老最喜欢的媳妇。

  夫妻俩一成亲,赵老婆子先去,赵老爷子也体弱,大夫说没有几天好活,这下没有人约束赵老三了。他媳妇第一胎因为身子骨弱,生孩子时难产,最后请了稳婆,赵老三选择保小,几乎是生生劈开母体,抢出了孩子。

  赵老三看自己媳妇怀孕时肚子尖尖,又不怎么显怀,村里人都说是个儿子……他想让亲爹看见自己有儿子后放心离世,所以他才选择保小。

  结果保下来是个丫头。

  因为这孩子,赵老三没了媳妇,原本等着抱孙子的赵老头也含恨而终。因此,他对这个女儿特别厌恶,当时都没打算养,直接将其扔给了亲大哥。

  彼时他大哥都是要做祖父的人了,对于弟弟的不靠谱也是无奈得很,但这孩子他不想养。于是把孩子往亲戚家一送,不知怎地,亲戚养了两天后嫌弃孩子克亲,直接给扔到了路旁,还是村里的一个孤寡老婆子把孩子捡了回来,那心善的老大娘家里养着一头奶羊,这才将那姑娘养大了。

  赵姑娘五岁那年,老婆子离世。

  而这时候的赵老三已经再娶了妻子,得了一双儿子,正是意气风发时。

  老婆子这一走,小姑娘无处可去。村里的人都知道她的身世,由赵家的族老出面,逼迫赵老三将这孩子接回家中。

  赵老三死活不愿意,族老也怕自己强行将丫头送回家后反而误了她的性命,正考虑要不要将小姑娘送到别家,赵老三的媳妇站了出来,说既然是自家男人的血脉,就该接回家养。

  孩子自然是留在亲爹身边最好,赵姑娘总算是认祖归宗,原先老婆子在世时叫她金宝,回家后又变成了大丫。从那以后,赵大丫开始照顾俩弟弟了。

  一直到今年,赵大丫十四岁,被他爹许给了后娘那边的表哥。

  这位表哥比他大十岁,也没有正经的三媒六聘,赵大丫不愿意嫁,在花轿临门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亲时,彼时赵老三喝了些酒,说话不好听,赵大丫出手把他爹揍了一顿。

  无论何时,儿女打长辈都不占理,原本还可怜赵大丫的族中人都不愿意管她了。

  赵大丫搬回了老婆婆所住的茅草屋。

  此事在村里闹得很大,因为女儿打亲爹过于稀奇,还传到了城里来。

  曹芬芳一辈子被名声所累,其实凭她的本事不至于在酒楼里洗碗,她怕被别人说不守妇道……守寡的那些年里,遇上艰难时,她不是没想过找一个男人依靠。到底都熬了过来。

  其实她早就不想要名声了,可自己又豁不出去,始终踏不出那一步。赵大丫这种儿媳,想来她会喜欢。

  张氏面色一言难尽,觉得自己这个表嫂真的是疯了,温温软软了半辈子的人如今要娶一个敢打亲爹的儿媳,那不是找揍吗?

  “村里的姑娘能嫁到城里已经是高攀,我觉得大丫不会拒绝。”

  楚云梨颔首:“不能你觉得,得让大丫自己来看。咱们不能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若是她不愿意,不能强迫。”

  张氏面色复杂:“你这心眼可真好。是不是可怜她?”

  不是!

  楚云梨是欣赏她。

  在当下这个世道,被父亲胡乱婚配了敢争取的姑娘真的不多。

  张氏跑了一趟,赵大丫那边还遇上了点事,茅草屋那个院墙就跟个摆设似的,小孩子都能一步跨过去,她后娘居然让那个男人半夜摸到她的房里,要不是她睡得不太熟,怕是已经被欺负了。

  听到有人帮自己说亲,还是城里的年轻后生,不是什么带孩子的鳏夫,也不是傻子瘸子,她当场就答应了下来。

  前面相看几位姑娘,那都戴上了爹娘和兄弟。到了赵大丫这里,楚云梨照样准备了一桌饭菜,鸡鸭鱼肉都有,比之前相看时更隆重几分。

  张氏带着赵大丫进门,看到桌上饭菜,颇为意外。

  赵大丫是独自一人来的,十四岁的姑娘,比廖小雨矮了一个头,整个人特别瘦,衣裳上全是补丁,能看得到衣衫下还有不少青紫伤痕,她眼神晶亮,脊背挺直,浑身气质就像是路旁小草,看着弱,却又坚又韧,寻着机会就努力向上长。

  楚云梨笑眯眯的:“赵姑娘,坐!”

  赵大丫有些局促,却还是仰起头来:“伯母,我叫金宝。”

  楚云梨颔首:“金宝,好名字!”她侧头看有些惊着了的小雨,“给金宝倒茶。”

  另一边的廖大志偷偷打量赵金宝,眼神里都是怜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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