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仔激动:“溪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要当你一辈子小弟!”
叶大翔:人麻了。
算了算了,比不过女儿,不丢脸。
叶大翔大口大口吃着黑椒牛肉粒,还舀起来拌着炒饭一起吃,舀起满满一大勺,里面有虾有牛肉,丰盛得很。
毛仔还在那感动:“我一定会尽快回来的,不然你们忙不过来,唉,可惜明仔抽不开身,不然可以让他过来帮帮忙。”
“明仔要照顾家里人,而且还要弄菠萝,他这个菠萝真的挺好吃的,但好像说卖不出去。”林秋娇觉得好可惜啊。
叶从溪试探问:“要不我们收过来,用来做菜。”
以他们店里这个人流量,解决这些菠萝是没问题的。
“可是你要上学呢,总不能让你来做,”叶大翔这下真是恨自己不成钢了,“我技术也不行。”
今天女儿教他做那个咕噜肉,他尝试了下,但油炸那个步骤总是控制不好,做出来的炸肉跟酸甜料汁混在一起,吃着腻腻的。
叶从溪翻动烤炉上的菠萝猪肉串,让毛仔刷一层酱上去,想了想,说:“这样,我想个煎的菜,不用油炸的,到时候教你。”
她爸对油温的控制确实不太熟练,反而煎东西比较拿手。
叶大翔点点头:“可以可以。”他喜欢做煎的菜。
餐桌中间的炭火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烟雾飘散出来,毛仔往旁边坐了坐,不然熏一脸的烟。
猪颈肉跟五花肉在高温下慢慢收紧表皮,原本粉嫩的肉块逐渐泛出焦香色泽,油脂也渗透出来,跟刷上去的料汁混在一起,串在中间的菠萝也逐渐变软。
叶从溪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烤好的肉串从烤架上取下来。
肉串被烤得微微发亮,散发着浓郁的炭烤肉香还有菠萝的清香。
“哇塞,我第一次吃烤水果,让我试一下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毛仔拿过一串猪颈肉,第一口是猪颈肉。
这个部位的肉烤起来特别好吃,肉质不硬不柴,咬起来脆脆的,本来就已经腌得很香了,烧烤时刷上的料汁也格外美味,这时候毛仔再沾一点干料。
三层香味直接在嘴里爆发,咸香中带着刺激的辣味,第二口就是菠萝。
烤过的菠萝酸味减低一些,甜味变得更加浓郁,带着炭火烘烤出来的那种焦热香气,吃起来格外多汁,淡淡的果肉香解了肉类的腻味。
毛仔吃得睁大眼睛:“没想到烤菠萝那么好吃,一点都不比肉差啊。”
林秋娇吃的是五花肉,五花肉的油脂全都已经被烤出来,肥的地方变得透明软糯,瘦的部位变得酥脆,这么配着吃实在是太妙了。
林秋娇一口气就把手里的三串烤肉吃得干干净净,又猛地喝了一口汽水。
梁小兰忽然想起来:“冰箱里面还有菠萝拌黄瓜呢。”
菠萝拌黄瓜相当于餐后小食,叶从溪把菠萝泡过盐水后和切成段的黄瓜放在一起,加了白糖跟白醋下去拌匀了腌制,然后放到冰箱里冷藏,说是这样口感会更好。
梁小兰端了一份上楼,还有一份在冰箱里。
梁小兰赶紧去拿。
大家用牙签叉起来一块吃,黄瓜清爽,菠萝酸甜,放在冰箱里果然更好吃了,冰冰凉凉的。
因为菠萝不够,后面有些肉串没有加菠萝,来一口全是猪颈肉或者五花肉的肉串,再来一口青瓜菠萝,简直快活似神仙。
他们在这里烤了一会儿,姜校长他们也吃撑休息完准备下楼去把尾款付了,然后顺便要几个打包盒。
叶氏饭馆的分量真是太足,他们肚子都鼓起来了,却还有剩下的。
这些自然不能浪费,等胃里的东西消化完来上一口,又是一顿享受。
下了楼,马正平抢着给钱,邓明天透过厨房望着后院,里头烧烤的香气飘散而来,十分诱人,让本来吃得很饱的他们还想要再来一点。
叶从溪收完钱,给他们一人拿了一串。
马正平吃得赞不绝口:“本来以为我们自己烤的那个已经够好吃的,果然小叶师傅亲自弄的还是要更胜一筹啊。”
马正平回到家里,保姆立刻过来帮他接过手里的东西:“马先生,这个要放冰箱吗?”
马正平想了想:“先不用,邵宁呢?你把邵宁喊来。”
马邵宁是马正平的女儿。
马正平生病那两年,马邵宁还在念书,现在她已经毕业了,马正平有意让女儿接管顺景隆。
马邵宁大学读的是管理,但书上学的始终是书上学的,出来之后,还是得实践为主。
既然要接管家里的酒楼,那少不了要对餐饮有了解。
马正平把女儿喊来,就是想让她试试看什么是好菜。
马邵宁很快就过来:“爸,你今早去哪里了?你现在身体刚好,还是要多休息。”
“我去找姜老师,”马正平说,“你赶紧来试试这些菜。”
马正平拿来一双新的筷子跟一个新的盘子,一份夹出来一点,让女儿能一次性看清楚它们。
“闻着都好香啊。”马邵宁接过筷子,这些菜现在还带着热气,菠萝鸡肉金黄焦香,浓郁的黑椒牛肉粒嫩滑入味,咕噜肉外酥里嫩,菠萝跟黄瓜脆嫩清爽,就连这炒饭都是香气十足,非常丰富。
马邵宁几乎一下就反应过来:“爸,这就是之前马英明想要算计的那个小叶老板做的吧。”
“没错。”马正平点点头。
马邵宁感慨:“她的手艺真的很好,这些菜都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可惜了,没机会合作。”
马邵宁正叹着气,忽然想到什么:“爸,我知道怎么请那些厨师来了。”
顺景隆需要新的大师傅,虽然顺景隆挺有名气,但那些能力强的师傅也不缺名气,再加上因为马英明逼走之前顺景隆大师傅,他们酒楼在这些名厨之间口碑不太好。
找有能力的大师傅成了一件难事。
不过叶从溪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但其他大师傅还有点可能,马邵宁作为继承人,这些天也一直在磨对方,可惜对方都婉拒见面邀请。
不过这些厨师都追求更高超的手艺,现在有了那么美味的饭菜作为诱饵,何尝钓不起他们呢?
晚上七点。
马家来客人了。
周大厨,姜大厨,赵大厨都正正好在楼下遇见。
三人都互相认识。
“你们怎么在这里?该不会也是马小姐请你们来的吧。”
“对啊,她说她找到个很好吃的菜,比我做的都要好吃,想要请我来研究一下是怎么做出来的。”周大厨一听这个就来劲了。
“她跟我也是这样说的,行,原来用都是这个理由啊,也不知道真假,他们顺景隆……唉。”这个唉,自然是在叹原先在顺景隆工作的那个大师傅被挤走的事情,那个师傅还是赵大厨的朋友。
“听说之前是亲戚在管理,我印象里马先生跟马小姐人倒是挺好的,还是不能混为一谈,”姜大厨笑着说,“都到门口了,进去看看就知道真假。”
听见门铃声,马邵宁来开门,她脸上露出笑容:“周师傅,姜师傅,赵师傅,我还想出去接你们呢,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来了。”
马正平也起身寒暄。
马邵宁将各位师傅们引到厨房:“这是我爸在外面一家饭店打包回来的菜,味道特别好吃,不过现在有些凉了。”
凉了?三个大厨都在这里,加热菜只是小问题。
三人齐齐上阵,很快就把菜品都加热好。
他们原先以为马邵宁只是夸张手法,可等拿起筷子一尝,便知道这些菜吃起来比闻起来还要美味。
“这个牛肉处理得好啊,特别嫩,黑椒汁也调得好,加入菠萝还减少了那种厚重。”
“这个咕噜肉复热之后都那么香,这新鲜出炉的时候……”不敢想,不敢想。
“有鸡蛋的炒饭是很讲究手法的,怎么让蛋液包裹住每一颗米饭,又要保持干香分明的口感,而且还要油而不腻,米饭不能有鸡蛋的腥气……这道炒饭居然都做到了。”
……
三位大厨刚开始还一边吃一边分析研究,到最后全都哐哐哐纯吃起来,直到桌上的餐盘被一扫而空,他们这才放下餐具,脸上满是意犹未尽的表情。
“马先生,这些菜是出自哪位大师之手啊?”
其实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些人的调味侧重不同,有些人的火候把控不同,有些人细节手法不同。
像他们这种有名的厨师多多少少都尝过对方做的菜,可眼前这几道菜的细节味道让他们感到陌生。
这是个他们不认识的厨师,而且水平比他们高,很有灵气,是的,做饭也是讲究灵气的,这个厨师的菜式有很多值得他们学习的地方。
按理说厨艺到了这个水平,他们应该有所耳闻,可是他们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马先生笑了笑:“是偶然知道的一家小饭店,味道确实不错,我这女儿马上要接管顺景隆,我还想着等那一天,就带上酒楼的人一起再去尝尝,就当做学习了。”
三个厨师互相对视一眼,立刻明白马正平的意思。
想知道这个厨师在哪里,那就先入职顺景隆。
马正平又问:“周大厨,如果你来做这个咕噜肉,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吗?”
周大厨深思:“应该能做个八九分……不对,六七分。”
顶多能做个六七分味道,这个料汁真的调得太绝了,酸甜而不腻,真好奇那个厨师在里面加了什么。
马正平又问了其他厨师类似的问题,他们都不能保证自己完完全全复制出来。
这一通问话,让三位大厨更加迫切想要知道背后的厨师是谁。
其实顺景隆开出的福利本来就很好,他们也能接受,只是需要一个台阶下。
马正平这时候又递出台阶,态度友好地邀请他们加入顺景隆。
一番诚恳的交流,三位大厨思索完,最终都答应加入顺景隆。
马正平终于也松了口气。
虽然以后顺景隆的出品还是无法和叶氏饭馆的相比,但也能稳住,不会那么快走下坡路。
晚上九点。
林秋娇跟叶从溪抱着警长在沙发上看电影,这时候门开了。
叶大翔走进来,林秋娇给他倒杯水,捏了两下肩,又坐回沙发上:“翔哥,辛苦啦,菠萝都运回来了嘛?”
“嗯,运回来了,摆在店里。”今天下午,叶大翔又去了一趟明仔那边,拉了一面包车菠萝回来。
叶从溪说:“爸爸,明天早点起来,我们来练习菠萝猪扒。”
林秋娇两只手捏紧打气:“翔哥,你一定没问题的。”
叶大翔用力点头:“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