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初晴起身想去卫生间,珠珠说:“我也去。”
随后陈诗诗也跟了过来。
刚走出宴会厅,陈诗诗就开始阴阳怪气:“叶初晴,原来你会自己吃饭啊,上次我还以为你不会。”
面对冷嘲热讽,叶初晴微微一笑:“我也以为你很好说话,现在才知道不是。”
陈诗诗:“什么意思啊叶初晴,你该不会是想跟我吵架吧。”
“正常回答你的话而已,你想多了。”
两个人之间剑拔弩张。
陈诗诗黑着个脸,拉得比驴还长,叶初晴更不想看她。
珠珠再次被夹在中间,为难地说:“快去上厕所吧,憋不住了。”
上完厕所回到宴会厅,周翠芳把叶初晴叫了过去,陪着他们一起坐了会儿。
原本以为这个宴会是圆满的,毕竟她终于完美回击了陈诗诗一次。
可是,就在散场离时,叶初晴走在后面,身边还有许多人,忽然之间,一股外力推过来,叶初晴的身体重心失控,整个人撞向了旁边的墙壁。
等众人回过神,她已经晕倒在地。
……
第74章
◎苏醒◎
叶初晴来到这个世界, 轻轻重重撞过好几次头。
导致昏迷的有三次。
第一次,刚穿过来,她在池塘里撞到了岸边, 但那次没有立即昏迷,而是凭本能挣扎爬上岸才晕过去,继而丢失了穿越前的所有记忆。
第二次,生母和继父出事那年, 她去认领他们,受到刺激而晕倒, 头磕到了地板,由此恢复了记忆,她以为恢复了全部的记忆,实际上并不是,或者说,记得很笼统, 细节不清楚。
第三次, 就是现在。
迷迷糊糊感觉身边围了很多人,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有人在推她,有人在拍她。
她的头很疼,像是要炸开了。
直到身体被抱在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中,她才安下心来, 随后,大脑一片空白。
空白了不知道多久。
直到画面出现。
某大学里, 作为校昆曲社的副社长, 叶初晴刚和社长等人组织了一场讲座, 邀请了市昆剧团的老师过来演讲。
她和几个社团成员, 打扮成不同的昆剧角色站在台上,配合着老师,进行现场展示,她的妆扮正是杜丽娘。
这次讲座非常成功,好多同学要报名加入昆曲社。
叶初晴忙得不亦乐乎,也带着社团成员一起在校戏剧文化节上进行表演与宣传。
她最擅长演杜丽娘,表演完毕回宿舍卸妆,室友中有个小说姐,调侃说:“现在的京圈小说里,昆曲美人的人设可吃香了,CP对象往往家世不凡,不是霸总就是高干。”
叶初晴不怎么看小说,小说姐推荐的她时常看个开头就看不进去。
小说姐还说:“叶初晴,你长这么漂亮,将来也一定能找个高富帅。”
叶初晴道:“醒醒,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
“小说也来源于现实嘛,你看系里的学姐,她男朋友不也是家境优渥吗?”小说姐说道,“我现在追的这本,女主就会唱昆曲,男主是高干子弟。”
叶初晴声音平淡:“哦。”
另一个室友好奇:“好看不?”
“还行,不过看多了也是套路。但我觉得男主圈子里的一些男角色还蛮有意思的,今天这章,配角的风头就压过了男主。”
室友:“是么,发个链接给我瞧瞧?”
小说姐道:“我发宿舍群吧。”
一天之后,叶初晴洗漱完毕,最后一个爬上床。室友正在讨论剧情。
“我今天终于追平了,那个大叔虽然出场不多,但在男主遭遇危险时出手相助,帮男主做空对家,顺便嘲讽男主是个恋爱脑,他还蛮有魅力的。不过他怎么四十多了还没找对象啊,不是说他长得很帅么,作为一个成熟英俊的京圈资本大佬,年轻时肯定不缺人追求啊!”
小说姐刷了一下手机:“最新一章刚更,说他可能是清高,也可能是没遇到合适的人,不过他的出身本来就挺复杂,一生下来就被送走了,二十多岁才被认回本家……”
“一生下来就送走?为什么?”
“不知道,没详细解释,毕竟他不是主角。但是算一算,他出生的那个年代真的很乱啊,一切都有可能。”
“也对,那个年代还有知青下乡啥的。”
另一个室友则说:“我还蛮喜欢看知青下乡的年代文。”
叶初晴躺在床上,听着这话,一时好奇点开了那条小说链接。
扫了几眼,男女主怎么相爱她也没细看,直接找到了最后一章。
她们讨论的配角叫贺景笙,小说的背景发生在2014年,正是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他出场时44岁了。12月底某上市公司的答谢宴会上,贺景笙作为华越基金创始人出席,黑色西装大衣,红底皮鞋,成熟稳重却又清爽知性的气质,眼底掩藏了几缕倦色。
他一出现就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但他只露了一脸就匆匆离开了,给后面男女主的登场提供空间。
有关他的背景是通过参加宴会的人员窃窃私语交代的,叶初晴十分清晰地看着这几行字:
“他父亲姓陈,是京城响当当的陈家人,被抱走后姓贺,后来也没改姓。”
“听说他生母在千禧年前夕去世,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这不,他刚从美国拜祭完母亲回来,刚下飞机。”
“……”
_
病房里。
贺景笙幽邃的双眼布满血丝,眉心一直深锁,看着床上安静躺着的人。
“景笙,去休息一会儿吧,你已经两天没合眼了。”周翠芳满脸愁容,叹道,“医生说只要等她醒过来就好。”
见他没有回应,周翠芳继续道:“小姑姑昏迷的情况,之前也发生过,医生说每个人身体机能不一样,大脑又是复杂的东西,好在她现在的症状不是植物人,肯定能醒来的。倒是你,让我很不放心。”
贺景笙垂下眼眸,笑了笑:“没事的妈,你先回去。我昨晚有睡觉。”
睡得极轻,病房窗外偶然有空调的水滴落,都能把他惊醒。
这里是最好的医院,最好的病房,室内温度是她最喜欢的温度。
温度高了或低了,她都不会舒服。
明明此前她也和大家一样,熬过冰冷寒冬和炎炎盛夏,并非吃不了苦,但这两年来被他养得像是温室里的花朵。又或者说,她并不在乎温度高低,是他觉得她就该这么娇弱。
这两天来了许多人,也有很多人劝他去休息。
他拒绝离开。
可笑,他要是离开了,她醒过来了怎么办?她苏醒的第一时间肯定只会找他。
这点他深信不疑。
昨晚,韩卫东也有过来看望,见他一脸憔悴相,忽然开口:“哥们儿,问个问题。”
贺景笙抬眸。
韩卫东清咳了一阵嗓子:“你对她……哪部分占更多?我是说感情。”
贺景笙看了眼他,没有回答。
不是回答不了,只是没有必要回答。
周翠芳见贺景笙继续坐在床前一动不动,似乎在思考什么,知他听不进自己的劝,只好说:“到饭点了,我去给你打一份午饭上来。”
贺景笙起身送了一下周翠芳,随后走到了窗前。
窗外阳光灼灼,烤得大地一片炙热,树上的蝉依旧鸣唱不停,楼下有一对母子,儿子扶着母亲行走,似乎在说着什么。
忽地想起在美国时,母亲私下里跟他谈过的话。
俞江丽与贺景笙的父亲初相识时,高中即将毕业,二人互相一见钟情。
“虽然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能记得第一眼看到你爸的场景。那时候我和几个同学放学走在回家的路上,来了几个恣意张扬的大院子弟,骑着几辆自行车经过,忽然有个长相明朗的男生掉头骑回来,再次从我身边经过,还按了一声车铃,并莫名地对我笑了笑。”
“后来,我时不时能在那条街上遇到他,他不说话,只默默按响车铃,再骑车经过。不久后,有天下雨,我在路边屋檐下躲雨,他借了我一把伞,跟我说第二天会在原地等我还伞。”
这件事,一直被几个朋友拿来打趣俞江丽。但俞江丽知道自己家里成分不好,父母又在这两年相继去世,所以没有跟对方往来,还伞都是让朋友去归还的。高中毕业后,俞江丽找了很久的工作,都没有结果,亲戚打算让俞江丽下乡。
1969年10月的一天,俞江丽无意中又走在了那条街上,再次遇到了那个少年。少年说这些天时不时会来街上等她……不久,二人尝了禁果,俞江丽跟着亲戚搬了家。等她发现自己怀孕,已是12月的事,少年被家人强制送上了前往部队的军车……
身处时代的洪流中,个人不过是漫天沙土中的一粒尘埃。
“为了生存,我不得不选择跟了你叔叔,在那段漫长难熬的日子,我们相濡以沫,这份亲情无法割舍,但我很清楚,我对他始终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俞江丽说道,“我希望你能拥有完整的幸福。”
完整的幸福,是指跟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吗?贺景笙默然。
他当然,要跟爱的人在一起。
回头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人,贺景笙离开窗边,靠近,坐在床边,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脸。
脸颊皮肤光洁嫩滑,手摸上去,像在摸着一块高档丝绸。
手指停在了她的唇边,最近这姑娘好像又在生他的气,也喜欢盯着他嘴唇的位置看。
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这样,背后总有原因,他得猜。
猜错了,她会生气。
要是不猜,她更生气。
他其实很喜欢她主动地开口索取,不管是拥抱还是什么。
但是,这样似乎很自私。
贺景笙的手指,抚了抚她已经没有血色的唇:“小傻子,快点醒来好不好?”
“等你醒来,哥哥不会再装傻,非要等你开口才给予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