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官摇了摇头:“从太医院带出来的伤药,已经是最好的了,白酒又能做什么用,给他们喝吗?”
李熙:“......”她忘了现在还没有蒸馏酒。
等到了西州安定下来,一定要把白酒做出来。
大部分伤者因为流血过多,脸色惨白嘴唇发青发干,差点忘了这个时代没有葡萄糖,也没有生理盐水注射,在末世中这样的情形没少碰到。
“你们去煮点糖盐水,让受伤的将士们一人喝一碗。”李熙吩咐了下去。
这时代连糖都是奢侈的食物,糖盐水能给受伤的将士补充体内失去的水份,又吩咐了下去,让人煮些肉汤,给受伤的将士们补身体,因为听闻安西军远道而来晚饭都没吃,又开始给他们做饭。
安西军还得到了干净的纱布包扎。
看着送来的糖盐水,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一口喝下去味道怪怪的,差点没吐出来,好在最后还是强咽下去。
他们问身边的禁军:“你们平常就喝这水,这什么水,喝着不咋地。”
“大哥,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们王爷说,失血过多身体里面需要补水,得喝这种水补充水份。”禁军发现厉害的安西军也有不懂的东西,存了点显摆的意思:“喝了这水,就是补充你身上的血。”
安西军:“......可我失的是血,就算缺啥补啥,不也得喝血才能补上吗?”
禁军小伙无言以对。
两人大眼瞪小眼,禁军总算开了口:“反正我们王爷可厉害了,他说喝这水补血,就是补血了,那里面有红糖,女人来那个的时候,不也喝红糖水补血吗,糖可是从南边进贡来的好东西,你不乐意喝给别人喝好了。”
那盐也贵,也是好东西。
李熙刚跟曹令忠打了个照面,平安苦着一张脸过来。
“怎么了?”
“李忠师父的血止不住,快不行了。”
出发前李忠也教过这群内侍跟宫女们功夫,他人虽然不是很亲和,但待这些内侍宫女们都很好,平安最重感情,这会儿哭的眼睛都肿起来了。
“怎么回事?”李熙记得刚才看过伤口,并未伤及肺腑内脏,怎么就不好了?
前面几次遇到土匪,禁军几乎是以压倒性的胜利战胜土匪,受伤的人都少,更别提大的伤亡了,但这一次不一样,就连李忠这样的高手都受了重伤,医官们顿时忙得脚不沾地。
李熙赶紧去看了一眼李忠,重伤患里面,李忠伤的是最重的。
止血的金疮药撒上去,立马就被血冲了出去。
李忠因为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的紧闭着双眼,帮他按着伤口的徒弟不住的抽泣,连大夫也露出无能为力的表情出来。
李熙看了一眼,李忠最重的伤在胸口,有一条长近一尺的伤口,此时正流血不止。
这么大的伤口,即便是止住了血,感染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李忠旁边有个面白的小孩儿在哭,平安走过去,用脚尖踢了踢对方的脚,低声道:“在殿下面前哭什么哭?”
李熙没是管哭泣着的马玉儿,对一旁的白茶说:“拿我的匣子过来。”
等白茶领命而去,回来时手上便抱着一个箱子,箱子里面装着各种应急的医疗器械。
李熙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羊肠线和针出来。
“按住两边的伤口,我要开始缝合。”
这种外科手术,在末世生存的环境中经常会做,这已经跟吃饭做菜一样,是末世人的基本素养了,李熙以前就处理过类似的这种外伤,穿越到了唐朝以后,也曾经多次给小动物做过缝合手术。
白茶跟绿荷两人合力按住伤口两边。
伤口停止出血以后,李熙开始缝合,一旁的大夫看到都惊呆了,这样缝合伤口的场景他们还是第一次见,既觉得新鲜也觉得很震惊,只见刚才还翻出血肉来的伤口,在被缝合以后闭合了,最后再在伤口上做最后的清理,再撒上外敷的药粉,然后盖上一层厚厚的纱布,最后再裹起来。
血一旦开始止住,李忠的脸色也没有刚才那么吓人。
李熙让人端了一碗糖盐水过来,给失血过多的李忠补充电解质。
李忠饮下以后,脸色更是好了很多,就连医官也睁大了眼睛,他号了号脉,刚才李忠快要绝掉的心脉,此刻又艰难的跳动了起来,并且以一种缓慢的速度,正慢慢加强。
他从医三十多年,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人在被砍那么大一条口子以后,即便是不死于因流血过多导致的失血,也会死于伤口感染。
李熙有些惋惜没有高度白酒,如果能够给李忠把伤口消一下毒,也会减少感染的概率。
“这几天用苍术艾草多熏一下。”李熙闭了闭眼,缓和了一下因为手术带来的眼疲劳。
“殿下,你会止血的仙术?”曹令忠听说了这样神奇的事,紧赶慢赶的到来,但也只看到了李熙收针的那几步,此刻的他犹如看到了仙人,目光灼灼的看向李熙,仿佛面前的这个不是小王爷,而是一个神仙。
李熙:“并不是什么仙术,只是普通的缝合之术罢了。”
曹令忠一双眼睛瞪得溜圆:“既不是仙术,又为何能在这么快时间里让人止血,救他一条命回来呢?”
说出来谁信,李忠那样的伤口他也经常见到,外伤对于军队来说太过于常见,这么大的伤口若是碰到寻常之时,就只能看命,不死在当场也会死在几天以后。
若是李忠能活过来,那殿下就是活神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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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缝合之术
李熙有些无语,她能怎么说,能说这是在末世生活中被毒打出来的?
在末世里,缝合是每一个人都需要有的基本技能,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万一被挠个大口子,能不能扛得到去医院,这个时候最好就是把伤口直接缝了。
能活到读大学的年纪的人,谁还没经历过几次丧尸危机,谁还没缝合过几个重伤员。
李熙摆着脸,正经八百的对上曹令忠的星星眼,心说别太崇拜我。
白茶已经说话了:“我们殿下,从小就喜欢研究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以前还给兔子缝过伤口呢。”
曹令忠松了一口气,瞬间想到有关这位殿下的各种传言,据说这位殿下除了不爱读书,其他的什么都有涉猎,看来京城中的流言传一半留一半,这个不爱读书,并非是纨绔。
“伤口就这样裸露在空气中,最容易感染,缝合以后不仅有利于快速止血,有效愈合,最大的作用就是减少感染的风险。”李熙叫了个医官过来:“你们没有学过缝合吗?”
医官苦着脸:“殿下,也没有人给我们缝啊。”
李熙看像医帐,里面大部分的轻伤患者已经处理完了,医官们现在都不忙,她抬脚就往里面走。
“既然没有学过,今天就学一学。”
李熙说罢,就进了帐子,里面现在还没处理完的,就剩下几个重伤患了,她先找到一个受伤比较重些的,让人以针灸和按压止住了血,然后用几层纱布蒙住了自己的口鼻,又命白茶绿荷端了蜡烛过来,开始教学。
侍女端来了早就准备好的热水和皂角给李熙净手,又用干净的巾帕给她擦干净。
“刚才情况紧急,有些事情没有提前主意,比方说手,手上有秽物,必须清理干净。”李熙继续说:
“蒙住口鼻是为了避免有讳物进入到伤口,灯光亮是要照清伤口,缝合用的用酒泡过消过毒的羊肠线,对齐皮肤的肌理进行缝合,在缝合之前,要给伤口做一次消毒,我今天多做几次,你们有问题只管问我。”
李熙一边说,一边开始操作起来,而医官们在她后面一声不敢多发,每个人都聚精会神的看着李熙的一举一动。
只见她手脚轻快的在患者身上缝起来,也用不了几针,外表层的伤口就缝在了一起。
而侍女们则是很有默契的为她擦汗、为患者擦拭从伤口处冒出来的血,李熙要等到伤口清理结束以后才会继续,不用她解释,医者们也都知道,伤口是由刀剑等物砍伤所致,谁知道那些东西干不干净,不清理干净,污秽之物就会被缝在伤口里,有秽物易感染,很多患者不是死于伤口流血,而是死于术后感染。
而被缝合好的伤口,既避免了伤口的流血,也能避免伤口暴露在空气中,造成二次感染。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个细致活儿,就连问题多多的曹令忠,在这时候都不敢插话。
李熙做完一例,看向医官们。
医官们想说:眼睛会了,但手不会。
李熙叹了一口气:“不多试一试想必是不能够会的,但今天我把重伤者多缝合几次,你们也多看一看。”在这里的医官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医者,他们任何一个的从医经验和天赋,都远远在李熙之上,而李熙所拥有的,不过是超越前人几千年的经验而已。
没关系,不会慢慢学。
于是李熙又开始缝合、教学、讲解、再缝合,一直折腾到深夜。
就连曹令忠也不得不服,这位小殿下年纪轻轻,看上去却如此亲和,他跟他的副官讲:“别小看了西州王殿下,这次朝廷要给他的官田,有一万亩要从咱们都护府的囤田里面出,咱们回去派囤田校尉给他耕出来吧。”
副官不解的问:“可是您出发前不是这样说。”
还说要跟西州王哭哭穷,讨点好呢。
曹将军现在穷得很,手里最值钱的,就是在西州的那二十万亩囤田。
李熙被分封西州,封地有万户,官田也该有一万亩,这一万亩地本来该是户部提前准备的。
但安西都护府跟西域断联多年,户部早就在那边没了官职,此次也只派了个户部郎中随行,朝廷发了公文,让都护府从囤田中拨一万亩给西州王做官田。
但朝廷只管开口,西州军却是要付出实打实的劳动,曹令忠能够配合到什么程度,就得看他的选择了。
于是曹令忠决定了,交好西州王。
李熙忙到大半夜,也看出医官们也疲惫了。
她把手清洗干净,对李医官说:“今天你们也看到了,缝合之术对于患者来说,止血效果好,也会有利于伤口的恢复,明日开始你们就练习缝合把。”
医官顿时清醒:“小的要拿什么来练习?”
李熙指着那群战俘说:“就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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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西军龇牙咧嘴的,把那一碗不太好喝的糖盐水仰头喝了个干净,却又见禁军在烧火煮水,有侍女内侍等人,往里面正倒着什么东西,闻着味道怪香。
禁军真不愧是天子近卫,真有钱,晚饭吃完了还吃加餐吗?
这顿然不是禁军煮给自己吃的,而是款待远道而来驰援的安西军。
两方军队激战这么久,安西军是一路奔袭而来,为了赶路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得知安西军还饿着肚子作战,不禁让人心生敬畏,李熙吩咐下去快些做饭,负责后勤的管事干脆架起几口大锅,开始准备做羊肉泡馍。
又准备了另一口锅煮上挂面。
曹令忠大呐呐的坐在一旁,看着御医们挥金如土的使着药材给受伤的将士救治,李熙更是豪迈的要请这么多人吃饭,下人们得了令,忙碌着把羊肉往锅里头倒,不少好东西也跟着丢了进去,最后倒进去的是掰得细细碎碎的胡饼,起初他只是惊讶,等到挂面拿出来时,他惊的嘴巴都长大了。
就那么一小把面,丢到锅里,竟然煮成一大锅汤饼。
曹令忠几乎是片刻就对禁军起了敬畏只心,让人送了一碗羊肉泡馍过来,又打了一小碗挂面,一样尝了一口。
若叫他说,羊肉泡馍的滋味更胜一筹,有荤有素还有些小菜。
但这个汤饼也不赖,能从那么小一把煮成一锅,且不用任何多余的手段,而且细细尝上一口,面里面就有盐也有味儿,做法甚至比那什么劳什子的泡馍要更简单。
曹令忠的眼睛一下子看看这个,觉得这个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