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主要往两方面使劲儿,一世黑吃黑,二是被他们打家劫舍的人报复,这两个推测都不能说全错。
有人察觉到凶手高深的武技和过硬的心理,把这件事往特务身上猜。
这还不是真不是完全瞎猜,烨国建国不到二十年,这个时期国内存在不少间谍特务,残留的、外国的、策反的、浑水摸鱼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也正因猜到特务身上,这让上面人非常重视,他们可不愿见一个特工间谍队在四九城神出鬼没,若是伤害到不该伤害的人怎么办?岂不得造成全国混乱?
于是上面的反应是尽最大努力抓敌人,在专业严审下,大牛几个这些年干的缺德事情全都被一一查出来了。
毫无疑问,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审判。
和大牛他们一样的红袖兵团队也一样遭受严重打击,不仅有不少出风头的少年也被抓典型,一并拉去改造或下乡,剩下的那些自愿者团队也被迫解散。
不止如此,大毛他们还成功把上线三角眼这些人攀咬出来,扯出一个又一个黑心瓜,不少曾打着旗帜通过举报打家劫舍暴富的人,终于也一并倒了。
特务竟然也顺手抓到一二个团伙,这也算是意外之喜。
城中的风向肃清不少。
又因四九城是首都,上校下仿,这一阵肃清的风吹往全国,虽不能指望每个角落都迎来明光,但的确影响到了少数人命运,也拯救了一些即将或未来会倒霉的人。
以上与叶榆已经没多大关系,全都是她离开燕京市发生的事情,但若是她知道这些蝴蝶效应,必然也会为这些未料到的后续好事而开心,这算不算为这个时代贡献出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不枉此次新生1.0。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眼瞧着下乡的日子越来越近,叶家的氛围不可避免被一股离别愁绪所环绕。
全家最轻松的可能只有叶榆这个当事人,连叶卫国这个最小的也有点不舍,虽然他不怎么会表现出来就是。
王来娣正在帮叶榆缝衣裳。
叶榆在一边试图跟着学,只是大概、也许、可能眼睛会了,手还是有点残,尤其因缺失王来娣在纺织厂里借机器裁剪的重要部分,对于将来自己上手非常不自信。
于是真挚建议:“妈,衣服再做大点呗?我还在长身体呢!”
王来娣“嘶”了一声。
因天天相处,她还真没注意到,现在猛一被提醒,才突然发现自家女儿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长了怕是有小半个头,他家俩口子的身高在这个时代并不矮但也不高,怎么自家三闺女个头猛窜呢?
想不明白就不想,王来娣一脸嫌弃地说:“难怪你平时吃那么多,再长高,超一米七了,看你还嫁不嫁得出去。”
什么?
居然有这种好事!
那不得长到一米八啊?
“哎嘿。”
叶榆挠了挠头。
王来娣把衣裳裤子都加了几寸,好在她先缝的是旧衣拆新,布料够也不麻烦,等叶榆再往上长,到时候把暗线拆了,折叠的拉伸开,也可以穿。
“缝好了,穿一穿试试。”
“哇,妈你手真巧。”因在自个儿房间,叶榆接过衣裳裤子就那么往身上一套。
说实话,这个时代的衣服以后世目光来看,都有点儿土,即便仿古风也是有微调细节的,再加上衣服往大了做剪裁一点都不贴身,但耐不住人好看啊,批一块麻布不说好看但绝对不丑的那种长相。
叶榆不止长得好看,身材比例也不错,还是个美而自知的,拿着小镜子上下照了一圈,很不要脸地自夸:“衣服漂亮人更漂亮,我这么一穿,简直貌比天仙啊。”
“噗!”王来娣还没见过这样自恋的,被逗到喷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哪怕觉得自家女儿的确不错也要打击她一下,“就你,还天仙呢?穿什么都是糟蹋衣裳。”
“哼哼。”
叶榆才不信。
王来娣又去做剩下衣服,有了第一个样板,后面制衣更简单,何况这些已经在厂里借缝纫机处理过,再加上叶榆也能在一旁帮忙做一些缝纽扣的活计。
除了衣服外,两双布鞋也得做宽一些,留多点余地先用鞋垫垫上。
叶榆的脚也随着身高在长,她现在已经把35尺码的旧布鞋塞得满满的,用不了多久,大拇哥说不定就得戳出来。
想了下,她又说:“妈,那双旧胶鞋留在家里你穿呗,给我穿指不定撑坏了。”
“行,”王来娣点了点头,她的脚比叶榆还小半寸,自己穿不浪费,又说,“等会儿我是一大妈那里去看能不能借一张票,等明个儿去供销社买一双新的。”
叶榆拒绝:“不用这么麻烦。”
“什么麻烦!你在乡下没久呆不知道,布鞋在乡下基本上只能在家里穿,虽然下地可以用草鞋,但你也不能偶尔出门去镇上也穿草鞋吧?那和乡下糙汉子有什么区别。”王来娣一想到女儿未来可能吃的苦就很是不舍,忍不住开始脑补女儿变成脏兮兮的黝黑庄稼汉。
叶榆:
……不至于不至于。
人类在末世变异后黑白全靠先天基因,天天在超50℃高温太阳下暴晒捂个两天又会变成原来模样,她这个先天基因根本就没黑的命,美黑也维持不了三天。
王来娣纠结的鞋并不是很重要,其实光脚丫也不是不行。
而且叶榆又不是买不起鞋,不说胶鞋,皮鞋凉鞋都可。
因先前的黑吃黑,她现在绝对是一个土豪,比他们胡同加起来的所有人都还要。
哪怕空间里那些金银玉器十年内只能存着,能够在这个时代用的钱票却也不少,只是因牛家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空间里的东西不好现再拿出来用罢了,等过一段时间到了乡下,再见机行事。
看王来娣眉头还在一直皱,叶榆忙转移话题,笑着撒娇:“妈,你可真疼我。”
“你啊!”
王来娣一听这个,心下更是止不住的内疚,她明白二女儿下乡并非必须如此,只要自己把工作让给她,可……还是不行。
这些天她和叶红军晚上都是翻来覆去地讨论,他们总要留一个孩子在身边养老,女儿都得嫁出去,像大女儿二女儿一样,只能可怜“还不懂事”、“性格天真”的小女儿,哎,都是她这个当娘的对不起她。
“???”
叶榆不明白王来娣叹什么气,不就是胶鞋吗?买!
又过一日。
在下乡的前一天晚上,叶红军在饭后拿出零零散散的一百块给叶榆,道:“你大姐二姐的嫁妆也是这个数,现在提前给你,你也不要大手大脚,好生一点花。”
老实说,若非叶榆先前的大手大脚,这钱不至于今天才拿出来,可能在叶杏出嫁前就一并给了。
“谢谢爸妈。”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叶榆也爽快伸手接过,只等着下次春节回来,多带一些‘猎物’回来。
次日一早,天蒙蒙亮,大姐叶杏回来了,与叶红军他们一起送叶榆下乡。
若不是叶兰新婚后随着赵青刚去南边儿,今天还得多一人或两人。
这年头出门都是大包小包。
叶榆共有三个包裹,两个大的和一个稍小一点的,她一个人拿仨绝对可以,但这三个包裹,此时有两个系在一起被叶红军扛着,一个在叶忠国那儿拎着。
第15章 青山绿水
刚出屋子,秋天的凉意扑面而来,寒风刮过,一片榆树叶在空中打了两个璇儿,飘飘然落下。
又降温了。
王来娣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念叨着一床棉被被果然少了点,她就不该听叶榆的,把棉被省了,多做了两件棉衣。
“我不怕冷也不怕热,你们瞧,我的手一直都暖和着。”
苍天可见,叶榆说的这话百分百保真,她身体常年恒定在35.5℃,除非耗尽异能都不会变,手脚也一直冬暖夏凉。
叶杏也帮劝:“三丫心里有数的,再说棉衣夜里也可当被子。”
从出大院到出胡同,短短一段距离碰见早起上班的邻居,不管记不记得,个个见面都面带微笑,不少人还给予祝福。
连叶榆都不知道自己的人缘竟然如此好,他们把这离别气氛又一阵渲染,像是在拍什么煽情的年代剧。
叶榆摸了摸鼻子,她真不适合煽情,也不喜欢煽情。
一家六口人步行去车站。
今天知青办要送走一批下乡知青,大约共两百人,不算多,因为众所皆知,下一批下下批人数只会越来越多,知青办干事很早就赶到车站忙活起来,维持秩序。
叶榆和家里人告别,她真的不会说什么煽情话,干脆不说话,给了每个人一个大大的熊抱。
???
!!!
这年头的人表达还比较含蓄,这样的熊抱一下子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尴尬与纠结也让离别愁绪消散许多。
“春生?”王来娣转眼间忽得看见一个熟人,因太过惊讶,失声叫了出来。
那人正是叶红军哥哥的大孙女即叶榆的堂侄女叶春生,她不是正和宝丫一起争着与孙家结亲吗?怎么一个人拎着一个大包裹孤零零在下乡知青队伍里?
重点在于‘孤零零’。
叶春生报名下乡的事情叶红军他们真是一点都不知道,而且她下乡为什么不见有家里人来送?一个包裹也确实有点少。
“三爷爷,三奶奶,大堂姑,三堂姑,四堂叔,小堂叔。”在场叶春生的辈分最小,哪怕比她小的叶卫国她也得叫叔。
叶红军王来娣忙关心地问她情况。
叶春生的眼泪哗一下就掉出来了,可能是有些话在她心里憋的太久,被人关心一句,内心委屈像是火山喷发一发不可收拾,哭着把话说完了。
让王来娣有点预料不到的是,那孙世忠和叶家还真有点缘分,他与叶宝丫竟然真成了,两人已经领证,只是不知为什么还没办酒,自然也没请客。
按道理,既然叶宝丫已成亲,叶春生得到工作机会,皆大欢喜。
但叶春生的爸妈本来就不是真心疼大女儿,先前为她和叶宝丫争主要也是不想大房失去工作,现在叶宝丫不需要这个工作,他们反而不想把工作给叶春生了。
他们又不缺女儿,家里还有一个能干活的小赔钱货呢,既然叶宝丫能出嫁,叶春生也可以嫁,最好嫁一户彩礼丰厚点的人家,还能帮衬一下父母和未出世的弟弟们。
叶春生失望透顶,媒婆上门来说的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年纪比她爹都大,她更不想嫁了,心冷后索性主动报名下乡,报的还是离家很远的南方。
一来她想离这个糟心的家远一点;二来不是书上都说什么江南鱼米之乡吗?那儿肯定不会饿肚子,叶春生选择了江杭一地。
叶春生的父母又因她的“乱来”而生气,也没来送,只是当白养这个女儿了。
叶红军听得一向好脾气的他都想骂他那一对侄子侄媳,但他们现在人不在这里,他顿了顿,又问:“你爷奶他们呢?”
叶长城夫妇以前不像是这么冷血的人啊,叶红军小时候还是他哥带大的,现在的电工技术更多跟他哥学的而不是他爸,两家的关系曾经比他跟他姐还亲些。
“爷奶忙着给小姑姑备嫁妆,他们私下给了我三十。”叶春生面无表情地回答,也不知道是怨更多还是恨更多。
叶红军他们更不知道说什么了,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儿他们管不了也没发管,今天除了叶榆的行李,叶红军今天身上也没带什么东西,给了叶春生身上仅剩的15块。
叶杏这个月工资还没发,累积的钱都给她妹了,只能不好意思笑了笑,温柔地说了些叮嘱的话。
叶榆倒是无所谓十几二十块,更多都拿得出来,她空间最近进账很多,但伸出的手被叶母压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