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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咸鱼_分节阅读_第14节
小说作者:爱小说的宅叶子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389 KB   上传时间:2025-05-16 12:27:16

  至于徐飞,身高一米七,带着眼镜,长得一副斯文书生的模样,但性子似乎不是,常笑出一行整齐的白牙。

  两人都是外向的性子,他们声音洪亮地叫:“大队长,财叔。”又自来熟地和叶榆、花菲菲打招呼。

  而花菲菲也是一个自来熟的性子,三人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韩景,徐飞:“花菲菲同志,刚刚谢谢你的大白兔奶糖。”

  花菲菲:“不客气,韩景你是燕京的啊?有没有去看升旗?我是为了这个特意报的燕京附近的公社。”

  徐飞:“我也是我也是,还有长城……”

  韩景问:“叶榆同志,你这力气怎么练的?”

  花菲菲:“对啊,对啊,你扛着行李好轻松的样子,但你行李也不轻啊。”

  叶榆:“天生的。”

  花菲菲,韩景,徐飞:“牛啊!”

  叶榆:“……”

  闹腾是闹腾了点,但挺其乐融融的,在短暂的时间里,三人还认识不少其他知青,尤其是花菲菲,也不忘和他们告别,约好一定要去彼此的大队串门之类。

  大队长听他们聊天也挺新鲜的,可能因这群年轻人为平泉镇带来不一样的活力吧,这和当年他刚参军成为新兵蛋子一样,到后面,才知道什么叫做军营的苦和累。

  他催道:“行了行了,再不走,等回村里太阳都下山了。”

  几人忙乖乖爬上驴车。

  驴车载了他们一段不长的平地距离后,一到开始爬坡,大队长从驴车上下来,从坐车改为步行。

  其他人:

  ???

  财叔只说:“太重了,怕驴承不住。”

  其实一两个人坐上去还是可以的,但大队长认为这些知青和刚入营的新兵蛋子一样,需要锻炼一下,本地村民赶集谁不是一人来回走个三、四十里不喘气,十岁小孩儿都可以,他们必须得可以。

  何况驴车走山路真载不了那么多人,这年头,驴也很精贵。

  于是除了驾驴车的财叔,剩下其他人都开始走路,遇见陡峭的下坡,需要按住行李,遇见陡峭的上坡,需要帮忙推车。

  大队长也一样。

  他们还发现,大队长的一只腿有点儿毛病,走路的时候,行走更是一高一低,这可能正是他退役的原因,但哪怕脚跛,上坡下坡的速度却一点都不慢。

  花菲菲几人更不好说什么了,只能闷头往前走。

  这个时代的山路和未来基建狂魔修的山路不同,有不少段路根本就是迅哥儿所说的“人走多了便成了路”,总之挺难走的,走路的时候需要一些小技巧。

  韩景、徐飞、花菲菲仨从小在城里长大,除了徐飞因家乡山多见过外,其他两人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山路,走更不用说了,技巧什么的完全没有。

  昨夜下过雨,山上泥坑又多。

  他们的鞋子很快被污泥包裹,秋天的露水浸进去冷丝丝的。

  三个人都以不同程度摔过跤,其中又以花菲菲次数最多,正因如此,她漂亮的皮鞋、棉衣里的白衬衣都脏兮兮不成样子。

  花菲菲何成受过这些苦啊,胃疼腿疼腰疼屁股疼浑身都疼,眼泪汪汪的,但除了韩景徐飞这俩难兄难弟能激励她一两句(让他们帮忙更像是帮倒忙)外,其他人的心都好像是寒铁做的。

  财叔且不说,驾车必须专注精神,他干活儿做事一向认真;

  大队长通常目不斜视,除非害怕他们真摔到什么悬崖下面,才会叫他们小心这一段路,并且拒绝花菲菲多次的休息请求,整个路程都按他的节奏来;

  再说叶榆,不仅她的力气与其外表极其不符合,体力也一样,崎岖不平的山路她走的比大队长都轻松,那么大一个泥坑,她刷一下子就飞了过去,轻飘飘落在对面的石头上。

  那真的就是飞!

  若不是现在绝对不兴搞封建迷信,花菲菲都想问一下她是不是山里的妖精变得,话说她这外貌也像啊。

  除了鞋底,叶榆和出发前一模一样,身上干干净净,不知情的看她还以为在郊游呢,实在有点打击队友。

  叶榆并不知同队队友的幽怨与吐槽,知道了也不在意,用一句凡尔赛的话来说,她不仅在走山路,还在脑中画地图。

  耳朵轻轻抖一抖,超人的听力又听见远处山林传来野味……不,野生动物的叫声。

  叶榆突问:“大队长,山里有狼吗?”

  什么?

  狼!

  花菲菲红红的兔子眼又飙出泪来,韩景和李飞腿一软差点摔倒。

第17章 豺狼虎豹(一更)……

  “当然有啊, 这座这座还有这座山,越往里面走越有,狼豹野猪都有, ”大队长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过去连熊瞎子和老虎都有, 五十年代打老虎热杀了一批,六十年代初炼钢砍树的时候又死了一大批, 现在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真有啊?”

  韩景咽了咽口水, 吓的。

  “骗你干嘛,所以你们以后没事别去深山, 针遇见狼群, 你一个都不够它们分的!”大队长自觉已经警告的差不多了,打一棒槌给一颗枣吃,又安抚他们说,“你们也别太担心,那些豺狼虎豹,人怕它们, 它们也怕人, 除了闹饥荒那三年,就没见过它们出深山, 咱村有个老护林员王叔,他一人在南山顶上住了大半辈子,也没出过事。”

  花菲菲、韩景、徐飞三个松了一口气,半颗心落地。

  唯有叶榆蠢蠢欲动。

  在未来,燕山,至少靠近四九城这一座座山没听说过有什么丛林猛兽靠近。

  可根据历史记载,哪怕最近的清朝也有文献写“燕山有虎豹, 乡民惧之,初秋时,聚众猎虎而得”,那时皇家有事没事狩猎,由此可见,燕山过去东北虎、金钱豹、黑熊、狼等都有的,物种丰富。

  现在虽然已经比不上以前,但还没全都完蛋真是太好了。

  叶榆不知道这些猛禽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但她觉得这四九城郊外的野生动物还是尽量保存一些比较好。

  且不提生物多样性,即便在恶劣的末世,异兽异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安全的同时,也是重要战略资源,可以当作食物、获取新能源,并且是异能者升阶不可缺少的部分。

  正因如此,生活在森林与海边附近活下来的人往往会更强大,因为他们面对的生存环境更恶劣,而燕京市从一开始兵力很强的城市由从大型基地逐渐沦为小型基地,根本原因就是缺少异能者与变异生物这样的战略资源。

  生物是共生的,哪怕在末世也一样,人永远都只是蓝星生态链当中的一环,人若是只靠自己,迟早玩完。

  不过现在聊这些还早了三百年。

  叶榆之所以远眺山林,两眼放光,纯粹因她肚子饿了,异能者厉害归厉害,这食量也是真的相当大。

  “小心——”花菲菲看见叶榆脚下路前面有块石头,正要提醒。

  话音未落,却见抬着头的叶榆像是脚上也长了眼睛一样,轻松绕过,与此同时,还绕过了隔壁一个小泥坑。

  行吧,人有参差。

  花菲菲总算是眼睛会看了,但她腿没有,瞧,她又把脚戳到泥坑里了,踩都踩不出来,原本擦得程亮的小皮鞋已不见底色,只剩下泥巴色,简直欲哭无泪。

  “噗。”

  叶榆毫无同情心地笑了。

  事实上,叶榆对花菲菲仨个的观感还不错,尤其是花菲菲那半杯泡大白兔奶糖的水,不然光靠大队长两只手,他们的行李现在能一次都没掉下来?

  关于这个,可能只有大队长、财叔、稍微细心一点的徐飞看在眼里,花菲菲和韩景这俩大傻子是完全没有意识到的。

  泪眼汪汪的花菲菲气鼓鼓地瞪了叶榆一眼,你幸灾乐祸够了啊!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

  王家沟位于三座青山下半坡低洼交界处,典型的“三面环山”,只有北面一条路通向外面的平泉镇,王家沟也是整个公社离平泉镇最远、离山最近的大队。

  山村不像多数北方村落,村民房子更多聚集在一起,山村的房子抖是东一处西一叠,隐藏在层层叠叠山林间,村民们住山上比较多,低洼平地更多是土地。

  村子中间有两条从东坡西坡留下的小溪穿过,王家沟的先祖想必是因这水源才在这里定居繁衍,王家沟也因此而得名。

  当他们终于到王家沟,这个点差不多是晚饭时间,各家各户烟雾缭绕,也让围观知青的村民减到最少。

  王志明先带他们去东边儿村社,先看到一排的青砖平房,除了正中那一间外,其他都是粮库,房子前面后面都是推平的晒粮场,这里也是整个大队的核心。

  因为是第一次接知青,村干部也比较慎重期待,下工后,大多数都集中在村社这边等知青的到来。

  包括有会计员、仓库员、妇女主任等,有人还回家洗了个头、换了一身干净衣裳。

  被人取笑:“又不是十八岁大花姑娘,都一大把年纪了,你换那一身皮干嘛?”

  “嘿嘿,这不是不想让他们城里人小瞧咱们吗?”

  这担心不太有必要。

  见大队长回来,村会计几个忙热情上前迎接,只不过与知青见面和他们想象中的大有不同,脏兮兮的颜色都快看不清,他怕不是在泥地里滚了个百八十圈吧?

  妇女主任忙关心地问:“路上遇啥事了?咋这么狼狈?人没事吧?”

  “没事,秋天雨多,山路不好走,他们又都没习惯。”大队长解释。

  也正因如此,四位知青中唯独一个干干净净的人便十分瞩目了,

  叶榆顺着大队长的介绍,一一叫人。

  妇女主任忍不住夸:“这位同志长得真标志,讲话声音也好听。”

  完全符合他们对大城市居民的想象,可能还超过了点。

  要知道,这个时代的农村,从七八岁小孩子就开始上工,日晒雨淋避免不了,十有九个的皮肤都又黑又糙,常常弯腰下地,对脊椎也是有一定影响。

  和下地村民相比,村干部都还算好的。

  但他们和眼前的年轻姑娘也完全不能比,这一身娇嫩皮肤怕是得过去地主家小姐才养的出来,长得也实在太遭人眼,他们十里八乡就没见过长这么标志的。

  王队长顺带介绍叶榆是王狗剩的外孙女,王狗剩三女儿王来娣的三女儿,得,还挺巧,母女都排老三。

  什么?

  王狗剩外孙女?

  四舍五入,这就是他们村飞出去的金燕子,现在飞回来了。

  时下很讲究亲缘关系的,知叶榆是从他们村出去的,干部们看她的目光又有不一样了,半个自家人的慈祥。

  尤其是村会计王大力,他爸和叶榆姥爷王狗剩是亲兄弟,他也算叶榆的堂舅,还有血亲上的关系。

  他说:“堂叔家的三个女儿长得都好,当年媒婆都快把堂叔家门槛踩破,来娣堂姐最好,不然后来怎么能幸运嫁到市里去呢?堂侄女这明显是像了她。”

  涉及陌生长辈,叶榆只微笑回应。

  关于和熟人碰面的这个场景早已预设过,她拒绝了堂舅上门吃完饭的邀请,只说刚到村里,许多东西都要收拾,等过两天会正式拜访姥爷姥姥舅舅舅妈堂舅等一众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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