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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儿女[年代] 第68章

作者:卜元 · 类别:言情小说 · 大小:780 KB · 上传时间:2025-08-19

第68章

  显然不管是苏志谦还是苏志辉,都没想到常欢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苏志辉左颊浮起鲜红掌痕,目眦欲裂地怒吼道:“常欢你他妈疯了吗?真当老子不打女人?”

  常欢被他阴森发狠的眼神刺得后颈发凉,仍梗着脖子把脸凑过去:“你打!往这儿打!”说着手指啪啪拍着自己的脸颊。

  别看常欢这模样,心里却一阵发怂。

  以前的苏志辉虽然痞气未脱,但尚有分寸,可这一年多来他变了太多,出口成脏,曾经清俊的面庞爬满了戾气,整个人如同被毒液浸透的恶鬼。

  气质和精神是会影响一个人的面貌,如今的苏志辉看着面目可憎,跟气质轩昂的苏志谦站在一起,不认识的人绝对不会想到两人是亲兄弟。

  对上常欢挑衅的眼神,苏志辉额头青筋暴露,愤怒到了极点,他扬起手掌,苏志谦冲过来抓住他的手腕,怒斥道:“你还要疯到什么地步!”

  苏志辉一把甩开他的手:“你算老几?轮得到你来教训老子?”

  “就凭我是你哥!”苏志谦下颌绷紧,“现在立刻跟我去辞职……”

  寒光骤闪,苏志辉从腰间摸出一把弹簧刀,弹簧刀擦着苏志谦鼻尖弹出:“再啰嗦老子对你不客气!”

  刀刃在烈日下折射出蛇信般的冷芒。

  常欢捂住嘴后退半步,指甲掐进掌心:“苏志辉你现在就是一条疯狗!你居然拿着刀对着志谦哥,你……”

  “对!老子就是滩烂泥!”苏志辉刀尖划过二人之间的空气,“你们这些体面人还不快滚?”

  苏志谦迎着刀锋上前:“要是爸还在,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看到你变成这样……”

  “你他妈的有完没完啊?”

  刀背猛砸墙面迸出火星,逼得苏志谦连退了两步。

  常欢拽住苏志谦渗血的袖口,哀求道:“志谦哥你跟我走吧,出去我给你包扎。”

  说完,她就看到苏志辉正死死盯着她的手,那眼神活像要将她手指一根根掰断。

  苏志谦触电般抽回手臂低喝:“我们兄弟俩的事你别掺和。”

  常欢脸色一白,感觉心口被深深捅了一刀。

  其实这一年多来,她已经被捅了无数次,要是每一次拒绝都化成实质性伤害的话,她的心早就千疮百孔了,可她真的不甘心啊。

  她常欢到底输在哪里?为什么志谦哥就是不喜欢她?

  她咬着后槽牙发狠——书上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就不信她不能把志谦哥这颗石头焐热了!

  就在这时,苏志辉身后的门再次响了起来,光线一暗,一个肥硕的身影出现在他身后:“阿辉,吵什么?吵到兄弟睡觉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以前几次三番骚扰常美的叶成志,也就是钱广安的表哥,叶成志这两年拜了个大哥,并在一次斗殴中救了那大哥一命,叶成志因此鸡犬升天,如今在友谊歌舞厅当保安头目,管着底下一班小混混。

  这份工作是苏志辉好不容易求来的,他连忙点头哈腰说:“成志哥对不起,两只苍蝇,我马上赶走。”

  叶成志满意点头,目光一抬,突然就注意到站在苏志谦旁边的常欢,香肠般的嘴唇一咧道:“原来是常欢啊,你姐呢?没跟你一起过来吗?”

  常欢对上叶成志如孕妇的大肚腩、油得好像可以炒一盘腊肉的头发,觉得叶成志简直就是人间油物,多看一眼都嫌辣眼睛,她哼了一声把头扭过去。

  常欢嫌恶的态度刺激到了叶成志,他恼羞成怒道:“进去喊两个人过来,现在就把他们赶走!”

  苏志辉应好,没有丝毫犹豫转身走了。

  常欢再次扯着苏志谦的手臂:“志谦哥快走啊!”

  这一次苏志谦没有抗拒,只是走之前,他深深看了叶成志一眼,后者朝他无声说了两个字——常美。

  两人走出小巷,常欢四处张望,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家药店,连忙说:“志谦哥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就买些东西来给你包扎。”

  说着就要走,却被苏志谦叫住了。

  苏志谦退后一步:“以后别再为我做任何事。”

  常欢嘴唇咬得发白:“为什么就是看不上我?我哪里不好你直说啊!”

  “你很好。”他偏过头,“但我不可能喜欢你。”

  常欢红了眼眶:“你还惦记常美对不对?”

  苏志谦喉结动了动,沉默像把钝刀。

  “她那种冷血动物有什么好?”常欢鼻尖酸得发疼。

  苏志谦眉头拧成死结:“我不喜欢你这么说你姐,不管别人怎么看她说她,她在我心里都是最好的。”

  她千般万般,在他这里都是正好。

  常欢倒退两步,鞋跟在地面划出刺耳的声响:“苏志谦你王八蛋!”

  常欢哭着跑了,可没跑出多远,她又猛地刹住了脚步,苏志谦心头猛跳。

  常欢抹了把脸转身,定定看着苏志谦说:“我知道你是故意说那些话气我,我是不会上当的,你越赶我越要缠着你!”

  “……”

  苏志谦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

  ***

  常欢臭着脸回到宿舍,远远就看到蹲在宿舍门口的林飞鱼,只是她当作没看见直接从她身边走过去。

  林飞鱼立即站起来想要跟上去,可这一站才发现脚麻得厉害,差点没摔倒,好在她手快扶住了旁边的墙壁,等脚麻过去了,她这才进去宿舍找常欢。

  常欢躺在床上,脚上的高跟鞋都没有脱下来。

  林飞鱼在她对面的椅子坐下说:“家里出事了。”

  常欢没出声,装作没听到。

  林飞鱼再次道:“你没听到吗?我跟你说,家里出事了。”

  常欢依旧闭着眼睛:“别跟我说,我不想知道。”

  林飞鱼气不打一处来:“你爸的生死你也不管吗?”

  常欢这才睁开眼睛,扭头狐疑看着她道:“我爸回来了?你该不会是在编造谎言骗我?”

  林飞鱼很庆幸常美没在这里,要不然以她的暴脾气,估计当场要给她一巴掌:“我可没那个时间说谎骗你……”

  接着她压低声音,把家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常欢。

  常欢听完脸色煞白,嘴唇颤抖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话:“我爸这是得罪了什么人?”

  林飞鱼摇头:“我也不知道,家里在凑钱,你攒了多少?”

  常欢常欢鞋跟碾着地砖缝,没直接回答她的话,反而道:“那可是十万块,不是一万块,就是左右邻居都肯借钱,也凑不齐!”

  除非整个大院的人都把存款拿出来,否则这钱无论如何都凑不齐,十八栋的邻居还有可能,其他人借个十块八块有可能,但把全部存款都借出来,那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的。

  林飞鱼眯起眼睛:“凑不齐也要凑,你该不会是不愿意把积蓄拿出来吧?”

  常欢工作之后,只往家里交三分之一的家用,李兰之作为后妈,不好管她的工资,要是换成别人工作了一年半载,总能存下点钱来,可常欢……

  林飞鱼看着她新电的头发,身上款式新颖的套裙和高跟鞋,还有桌上一排的护肤品,她突然觉得这钱有点悬。

  果然,常欢很快就把她的存款全部拿了出来——八十八元。

  林飞鱼看着手里的钱,抬头不置信道:“就这么点?”还不如她这个还没工作的人多!

  常欢脸上闪过一丝羞愧,但很快扬起下巴,凶巴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该不会怀疑我藏钱吧?”

  林飞鱼还真这么想,不过转念一想这是性命攸关的事,而且是亲爸,常欢就是再自私也不应该在这时候藏钱,她把钱放进书包里,叮嘱她道:“我走了,你有空就回家一趟。”

  常欢盯着地面,不耐烦说:“知道了知道了。”

  等门一关上,常欢就趴下去,从鞋盒夹层抠出钞票,只是当五张大团结刚展平,一只手就从她身后伸过来,一把将钱抢过去。

  “你果然藏钱了!”

  常欢的尖叫卡在喉咙里,回头盯着林飞鱼,眼睛瞪得浑圆:“你……你不是已经走了吗?”

  林飞鱼嘲讽看着她:“我还不知道你?我现在就去跟常美姐说!”

  说着她掉头就走。

  常欢连忙追上去,扯着她的手臂道:“林飞鱼你给我站住!你是小孩子吗?多大的人还告状!”

  林飞鱼转身肃着脸:“为什么藏救命钱?连亲爹都不救,你怎么就这么自私?”

  “我才不是自私!根本就凑不齐!”常欢拽着她的手臂,“扔进去也是打水漂!”

  要是能凑齐,她肯定愿意把积蓄全部交出来,可这钱摆明着就不可能凑齐,这钱交出去,后面未必能回到她手里,快过年了,她想留点钱买过年穿的呢子大衣。

  林飞鱼掰开她的手指:“你就是自私!冷血动物!”

  不久前常欢才说亲姐是冷血动物,没想到这会儿被林飞鱼指着她的鼻子骂,人生真是无常。

  看林飞鱼又要走,常欢真的慌了:“你要怎样才能不去告状?”

  这事要是被常美知道,准能扒了她的皮!

  “预支工资。”林飞鱼竖起两根手指,“两个月。”

  常欢叫起来:“两个月?不可能!最多一个月!”

  林飞鱼看着她寸步不让。

  常欢气急败坏道:“不是我不愿意,是医院根本不批,再说要预支两个月工资得把事情说清楚,可我们家的事哪能往外说?”

  林飞鱼顿了下,这才勉为其难道:“成,那就一个月,你尽快把预支的工资拿回家,不过可别怪我没事先警告你,你要再敢耍花样,你懂的。”

  等门再次被关上,常欢气得踹翻矮凳,咬牙切齿道:“死水鱼精得跟猴似的!”

  林飞鱼神清气爽,一洗等了六个钟头的憋屈。

  她一早就猜到常欢不会老实,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玩捉迷藏后,钱广安发现他的弹珠少了三颗,大伙担心被怀疑是贼所以都十分热心地帮忙寻找,当时常欢找得最积极,可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弹珠,谁知等大伙走后,她才把玻璃弹珠从蜂窝煤的孔洞里挖出来。

  林飞鱼踏出宿舍楼时,暮色正沿着天际线浸染,如橘色绸缎铺满天际。

  她远远望见何莉杵在大门铁栅栏旁,身旁站着个穿藏蓝工装裤的男生,那背影有些眼熟,偏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她朝何莉点了点头,然后朝另外一个方向走了。

  何莉用胳膊肘捅了捅弟弟肋下:“我们屋那个常欢,和她姐不光不同姓,模样脾性更是一个天一个地!”

  何俊扯着帆布书包蹙眉阻止道:“姐,背后议论同事不合适。”

  “成成成!”何莉突然扳过他肩膀,“你看看,听说她是你校友,说不定你俩认识呢。”

  何俊本想说学校那么多人,怎么可能认识。

  转身刹那怔在原地——斜阳给林飞鱼镀了层金边,她正弯着腰系松开的鞋带,晚风撩起她白裙子下摆,露出半截莹白的脚踝。

  他僵了下,迅速转回身,耳根却红透了。

  “真认识?”何莉敏锐捕捉到弟弟发颤的指尖。

  何俊喉结滚动,眼神闪过一丝难掩的失落道:“我认识她,不过她不认识我。”

  何莉一看弟弟这模样,拍掌乐了:“你是不是喜欢人家姑娘?不过动心也是正常的,常欢她姐身材正,样子又靓到爆镜,姐姐支持你去追!”

  何俊急了:“姐,你胡说什么!林同学她……已经有对象了。”

  何莉咂嘴摇头:“有对象了那就没办法了,要不然你俩还真般配。”

  何俊抿唇不语。

  李兰之拖着疲惫的身子推开家门。

  常静没在家,屋里静悄悄的,门在身后咣当关上,屋里残阳把客厅劈成两半,一半是血橙色,一半是铁锈灰。

  这让她想起把林有成的遗体送去火葬场那天,也是这般的落日,也是这般的冷清。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一切面目全非。

  关门,脱了鞋,今天她出去跑了一天,双腿发酸得几乎站不住。

  口干得厉害,走到桌边拿起水壶,却发现水壶里一滴水都没有。

  她走进卧室,坐在床边,眼睛凝望着桌子上林有成的遗像。

  照片上温和浅笑的男人,一如当年,一点都没有变。

  她靠过去,手指摸着冰凉的玻璃面,干得起皮的嘴唇一点一点扬起来:“有成啊,你再等等,等我把这个债还完了,我就可以安心跟他离婚了。”

  说完她蜷缩在床上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她被胃疼疼醒。

  此时窗外的夜色如稠墨般泼进来,她披上衣服走到客厅,客厅依旧轻悄悄的,冷锅冷灶,一切暗示着常静根本没有回来过。

  这不像常静的性格。

  在这家里,常静从来是最省心的那个,平时这时候,她早就把饭菜做好,她只要坐着等吃就好。

  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么晚还没回来,该不会是出事了吧?

  又等了会没看到人回来,李兰之也坐不住了,穿上鞋准备去楼下找人。

  朱六婶突然端着铝饭盒进门来:“傍晚去烧腊店买了半只白切鸡,给孩子们添个菜。”

  李兰之搓着手推辞:“六婶您太破费了,肉你们自家留着吃就好。”

  “跟我还见外!”朱六婶掀开饭盒,鸡皮泛着黄色的油光,“端午时你家包粽子可没少往我家送。”

  李兰之闻言只好收下,并踌躇着开口:“我本想晚上去找六……”

  “明松还在香港的工地干活?”朱六婶突然截断话头。

  李兰之怔了下,心虚道:“对,在工地干土工。”

  朱六婶局促搓着双手:“听说香港那边的工资很高……你晓得婶子这辈子的脾性,但凡有口饭吃绝不张这个嘴,婶子这次上来……是想跟你借点钱。”

  李兰之望着饭盒里嫩滑的白切鸡愣了。

  【作者有话说】

  来啦,谢谢大家的支持~

  【注】靓到爆镜:粤语,形容人长得非常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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