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林飞鱼赶到病房时,看到严豫跪在地上,手紧紧抱住常美的腰,从里面传来一阵压抑的呜咽声。
常美安静地任他抱着,纤长的手指垂在身侧,既没有回抱,也没有推开,她的目光落在严豫的头颅上,眼帘微垂,让人看不清她在想什么。
想到那个永远无法睁眼看世界的孩子,严豫是真的难过。
那是他和常美的第一个孩子,是爷爷殷殷期盼的曾孙,自从常美怀孕以来,他每天睡觉之前都要贴着肚子给孩子讲童话故事,他海记得第一次感受到胎动时,那种从天灵盖传到每根神经末梢的喜悦。
而现在,所有的期待和喜悦都化作了泡影。
林飞鱼将门轻轻带上,把空间留给里面难过的小夫妻。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门再次打开。
严豫走出来时,眼眶红肿得厉害,对上林飞鱼关切的目光,他略显窘迫地别过脸,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
他走过来,声音沙哑地开口:“飞鱼,姐夫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林飞鱼坐在走廊长椅上,仰头看着他:“你说。”
严豫揉了揉眉心:“关于我妈的事……你能不能暂时先别告诉常美?”
林飞鱼挑眉:“你想瞒着常美姐?”
严豫摇头,急忙解释道:“不是要瞒她!常美刚才没问,但她那么聪明,肯定已经猜到了。我只是不想让她在养身体的时候,还要为这些事伤神。”
林飞鱼沉默片刻,目光如炬:“我可以不跟常美姐说,但姐夫,我可以相信你吗?你一定不会让常美受委屈的,对不对?”
严豫深吸一口气:“你放心,我不会让常美受委屈的。”
不会吗?
可委屈早就已经造成了啊。
林飞鱼在心里默默反驳,但她终究只是个外人,况且,严豫和常美结婚还不到半年,总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轻易劝他们离婚。
所以,她只能选择相信严豫——至少,他对常美的在乎是真实的。
从昨晚醉酒后仍执意赶来医院,再到之前回答她问题的毫不犹豫,以及此时近乎恳求的眼神,都足以证明他的真心。
江起慕是在第三天清晨抵达广州的。
夏天坐火车实在不是一个快乐的体验,虽然他乘坐的是特快列车,但火车上没有空调,车厢内各种味道交织在一起——汗味、食物的味道、劣质香烟味,还有不知从哪个角落飘来的腐烂臭味,全都黏腻地纠缠在一起,让人作呕。
更糟的是,他只买到站票,不得不和一群同样没买到的票的人挤在车厢连接处,身旁那位体格魁梧的大哥身上浓重的狐臭味,几乎让他一路都在强忍反胃的冲动。
列车终于缓缓驶入站台,江起慕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抓起背包,在车门打开的瞬间就冲了出去,他大口呼吸着站台上新鲜的空气,生怕多耽搁一秒就会当场吐出来。
就在他弯腰平复呼吸时,一抬眼,却看见林飞鱼正站在不远处的月台上。
晨风掠过,轻轻吹开她额前的碎发,阳光在她周身镀上一层柔和的淡金色轮廓。
江起慕怔住了,所有的疲惫、不适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她面前,眼底漾开细碎的光:“你怎么来了?”声音里是藏不住的雀跃,却又带着心疼。
从三号大院到火车站,算上等车和转车的时间,少说也要两个钟头,这会儿天光才大亮,站台的时钟刚指向八点四十五,这意味着她天不亮就得出门了。
“隔壁大院的海叔是开出租车的,他今早要来接客,我搭了顺风车。”林飞鱼晃了晃手里的汽水,瓶身上还凝着水珠,“帮你买的,是你最喜欢的橙子味。”
她话说得轻巧,可江起慕分明看见她眼下淡淡的青影,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这几天她怕是也没怎么休息好。
江起慕接过饮料,打开盖子,将瓶子递到林飞鱼面前:“你先喝。”
林飞鱼摇头:“我不渴。”
“天这么热,多喝点水才不会上火。”
江起慕执拗地举着瓶子,指尖沾着冰镇的水汽,阳光穿过瓶子,在他手背上投下斑驳的光斑。
林飞鱼拗不过他,只得接过瓶子,仰头喝了两口。
她将瓶子递回去时,江起慕没接,反而抬起手,轻轻替她擦掉嘴角的水珠。
“……”
林飞鱼愣住了。
夏日清晨的阳光打在江起慕的脸上,他的眼眸低垂,显得睫毛又长又密,眼底闪着细碎的光,林飞鱼撞上他的眼,心跳顿时漏跳了半拍。
一时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强作镇定。
江起慕却很自然接过瓶子,就着她方才喝过的位置,仰头灌了一大口。
林飞鱼看到他喝汽水时上下滚动的喉结,一滴汽水顺着唇角滑落,被他随手抹去,她倏地别过脸去,耳尖红得滴血,连带着脖颈都泛起了淡淡的粉。
虽然两人有过一次亲密接触,可江起慕这样的举动,还是让她心跳开始疯狂地加速。
噗通、噗通。
声音大得几乎要盖过站台嘈杂的广播声。
走出火车站时,夏日骄阳正好。
在等公交车的间隙,林飞鱼借着整理头发的动作,悄悄用余光打量身旁的人。
从她这个角度,正好看到他的侧脸,以及——那只红得几乎滴血的耳朵。
林飞鱼怔了怔,随即嘴角上扬,心里突然就平衡了。
原来在这场心跳的较量里,慌张的不止她一个人。
回去的路上,林飞鱼将这几天发生的种种,包括常美流产的前因后果,一一说给他听。
江起慕也很是震惊,没想到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
回到家里,两人同时顿住了脚步。
客厅里多了一道陌生的身影。
那人背对着门口而坐,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脖颈线条分明,后背魁梧宽厚,明明只是随意坐着,却透着一股与常人不同的挺拔气质。
家里就常静和这陌生男人。
常静看到他们回来,明显松了一口气:“二姐,你们可终于回来了。”
听到动静,那人转过头来。
林飞鱼看着眼前人,眉头轻轻皱了皱,觉得这张脸莫名熟悉,可一时半会怎么又想不起名字。
“怎么,不认识我了?”来人咧嘴一笑,一口白牙在古铜色肌肤映衬下格外醒目,“你们这副表情,活像见鬼了似的。”
林飞鱼突然瞪大眼睛:“钱广安?你是钱广安?!”
“可不就是我。”他站起身,张开一只手转了个圈,“怎么样,变化大吧?”
林飞鱼上下打量着他,点点头说:“长高了,瘦了,也……”她顿了顿,“黑了不少。”
钱广安对前面两个夸奖照单全收,对最后一个就不那么满意了:“这叫阳刚之气懂不懂?再说了,”他故意走到江起慕旁边,摆了个姿势,“我现在这身高这模样,跟江起慕站一块也不差吧?应该能称得上大院院草吧?”
林飞鱼摇头:“帅不帅没看出来,自恋倒是长进了不少。”
“哈哈哈——”
钱广安听到这话,再次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充斥着小小的客厅。
就冲着这点,林飞鱼觉得钱广安的确变了不少,除去外表不说,就说这性子,变得爽朗了,要是换成以前的钱广安,这会儿早翻脸了,要是放在小时候,铁定要跟人干一仗。
江起慕把东西放下,一拳轻捶在他肩上:“结实了不少。”随即目光落在他打着石膏的右手,“不过你这手是怎么回事?”
“骨折了,不碍事,养一两个月就能好。”
钱广安晃了晃打着石膏的右手,语气轻松得像在谈论天气。
林飞鱼挑眉:“你就是因为这个提前退伍的?我记得之前阿姨说过,你原定要中秋后才能回来。”
钱广安点点头,忽然局促地摸了摸鼻头,眼神飘忽地瞄了林飞鱼一眼,又飞快移开。
他指了指客厅的角落,声音不自觉地压低:“那个……我有些事想单独请教你,能借一步说话吗?”
“行啊。”
林飞鱼爽快地应下,率先朝角落走去。
江起慕刚要跟上,就被钱广安横跨一步拦住。
两个身高相仿的男人四目相对,江起慕眉梢微挑:“我不能听?”
钱广安耳根发红,摸了摸鼻尖:“这个……不太方便。”
说完快步追上林飞鱼,高大的背影竟显出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阳光透过纱窗,在两人之间投下斑驳的光影。
钱广安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窗台边缘,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他一会儿摸摸鼻尖,一会儿又挠挠后颈,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次,却始终没能吐出半个字。
林飞鱼实在看不下去了:“你再不说话,江起慕就该过来了。”
这句话像是一剂强心针,钱广安猛地抬头,目光越过林飞鱼肩膀警惕地扫了眼身后,随即压低声音:“我就想问问……常欢她现在……有没有对象?”
林飞鱼愣了下,瞳孔骤然放大:“你……喜欢常欢?”
“嘘——!你小声点!”
钱广安急得差点跳起来,黝黑的脸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幸好被晒黑的皮肤替他遮掩了几分窘迫。
林飞鱼眼底闪过一丝促狭:“我猜对了?”
钱广安垂下脑袋,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像个害羞的大姑娘模样,让人看了忍俊不禁。
这个反应着实让林飞鱼吃惊。
她记忆中的钱广安和常欢,一个是整天上房揭瓦的混世魔王,一个是脾气火爆的假小子,两人见面不是打架就是互怼。后来虽然钱广安成了常欢的“小弟”,但那种打打闹闹的相处模式,怎么看都更像是兄弟情谊。
林飞鱼奇怪问道:“你既然喜欢她,怎么不直接去问?我记得你们以前不是经常通信吗?”
钱广安的肩膀一下子垮了下来,声音闷闷的:“一开始是有联系……后来我家出事,我又……”他顿了顿,拳头不自觉地攥紧,“气她跟志谦哥在一起,加上部队训练紧,慢慢就断了联系。”
说到这,他忽然抬起头,眼中满是困惑:“昨晚听我妈说,志谦哥现在谈的对象是他公司领导介绍的。我还以为他们分手了,结果我妈说……他们压根就没在一起过?这到底怎么回事?”
他一大早急匆匆来到常家,本想当面问常欢,可常欢去医院没回来,他和常静两人大眼瞪小眼在客厅坐了好久,常静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他这没办法,才来问林飞鱼。
林飞鱼沉吟片刻,轻声道:“常欢确实没和志谦哥在一起过,至于原因有机会你可以亲自问她。不过……”说到这,她意味深长地看了钱广安一眼,“她现在确实没有对象。”
她本不想插手常欢的感情事,但想到这些年常欢对苏志谦的执念——就像一个人固执地在死胡同里打转。苏志谦的态度早已说明一切,如今更是有了稳定对象,常欢早该看清现实了。
钱广安的出现,或许正是个转机。
林飞鱼望着眼前这个褪去青涩、已然长成可靠模样的男人,心想着至少能让常欢明白,这世上值得爱的男人不止苏志谦一个。俗话说得好,三只脚的青蛙难找,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她不一定要跟钱广安在一起,但总要学会从那段无望的感情里走出来。
“那你能不能帮我……”
钱广安还想追问,余光却瞥见江起慕正朝这边走来。他下意识将信封塞回口袋,喉结紧张地滚动了一下。
阳光从窗口斜照进来,在林飞鱼和钱广安之间投下一道泾渭分明的光影线,江起慕的目光在钱广安脸上短暂停留,最终站定在林飞鱼身侧,声音低沉:“聊完了?”
钱广安对上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条件反射般点头:“聊完了。”
心里却嘀咕着,以前怎么没发现江起慕这么粘人?
他不过跟林飞鱼才说几句话,他就急吼吼地贴上来,醋劲儿可真够大的,啧啧。
林飞鱼余光瞥见钱广安口袋里露出的信封一角,却装作没看到,感情这种事,总要当事人自己迈出那一步才有诚意。
她转向江起慕,声音不自觉地放柔:“你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火车,先去休息吧。我和常静把对面屋子收拾出来,下午常美姐出院要住。”
江起慕立即摇头:“我不累,我帮你一起打扫房子,不过对面不是一直有人住吗?”
林飞鱼一边从柜子里翻出几条抹布,一边解释道:“原本是玻璃厂领导家小儿子住的,这两年厂里效益不好,小两口停薪留职去深圳了,房子便空了下来,昨天姐夫知道后,连夜找上门把房子租了下来。”
按理说,常美出院应该回严家去住,但出了这事,加上常明松的事情还没有个结果,所以她决定先留在娘家,严豫也不敢勉强她,可常家这巴掌大的地方,若他也要留下来,肯定住不下,所以严豫知道对面没人住后,便以双倍的价格从别人手里抢租了下来。
常静已经先去隔壁开始打扫。
钱广安见状也要帮忙,可他打着石膏的右手实在不方便,众人纷纷劝他回去休息,他却执拗地用左手提起水桶:“你们别小看我啊,我一只手也能干活!”
谁知水桶刚提到门口,钱母就风风火火地杀到,看到儿子吊着胳膊还在干重活,顿时心疼得直跺脚:“哎哟我的小祖宗!你这手还要不要了?”
她不好直接说林飞鱼几人,只能围着儿子絮絮叨叨,那喋喋不休的架势活像唐僧念紧箍咒,听得在场几人太阳穴突突直跳。
江起慕赶紧打圆场:“广安,阿姨说得对,你的手这样就不要再干活了,赶紧和阿姨回去好好休息。”
钱广安也觉得不好意思,这次没再坚持,连忙假装肚子饿,钱母一听儿子肚子饿,也顾不上心疼和“念经”,风风火火拉着儿子回家,准备给儿子做“满汉全席”。
等钱母和钱广安母子两人一走,林飞鱼顿时觉得全世界都清净了。
她环顾着这间曾经熟悉的屋子,墙壁的涂画,窗棂上的划痕,想起她妈决定要嫁给常叔叔时,她和常美、常欢三人还策划了离家出走和装病,现在想起来觉得幼稚又搞笑,再想想这几年发生的事,顿时又觉得世事无常。
“嘶——”
江起慕突然倒抽一口冷气。
林飞鱼急忙转身,见他正低头揉着眼睛。
“怎么了?”
“没事。”江起慕抬起头来,眨了眨泛红的眼睛,“捅蜘蛛网时灰掉眼睛里了。”
刚才他拿着东西去清理天花板角落的蜘蛛网,墙皮年久失修,被一碰沙子哗啦啦掉下来,他躲闪不及,被沙子进了眼睛。
林飞鱼扔下抹布,又用干净的水洗了洗手,然后快步过去,一把抓住江起慕的手腕:“别用手揉,脏,我帮你吹吹。”
“好。”江起慕的声音莫名低了几分。
话音未落,林飞鱼已经踮起脚尖,双手轻轻捧住他的脸,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拨开他泛红的眼皮,轻声说:“往上看。”
她的手软软的,捧着他的脸,那触感柔软得不可思议,江起慕脸上的温度一下子就上去了。
还有她说话时的气息拂过鼻尖,又暖又痒,像有片羽毛在心尖上轻轻扫过。
江起慕心跳加速,照她说的话翻着眼白,林飞鱼又凑近了些,温热的呼吸轻轻拂过他的眼角。
“呼——”
随着这轻柔的一吹,江起慕下意识闭了闭眼,再睁开时,视线正好撞进林飞鱼近在咫尺的眸子里,耳朵瞬间红透了。
林飞鱼浑然不觉他的异样,紧张地问:“好点没?”
江起慕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嗓音莫名沙哑道:“……好了。”
林飞鱼仍捧着他的脸,突然惊讶地“咦”了一声:“你的睫毛怎么这么长?”说着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眼睫,“像把小扇子似的,你试试能不能用睫毛扫到我耳朵?”
她们宿舍的人经常羡慕她的眼睫毛又长又翘,说她的眼睫这么长,肯定能轻而易举就用眼睫扫过耳廓,她当时没当一回事,这会儿想起来,不由想试一试。
不等江起慕反应,她已经松开手,歪着头把耳朵凑过去。
那截白皙的耳廓近在咫尺,耳垂上还有颗小巧的痣,看上去很是可爱,让人忍不住想放在手里把玩。
江起慕垂下眼帘,浓密的睫毛像蝶翼般轻轻颤动,小心翼翼地凑过去,然后轻轻扫过她的耳廓。
“哎呀好痒!”林飞鱼没想到自己会这么怕痒,被扫了几下就忍不住笑出声来,肩膀缩了缩,“够了够了,换我来!”
她刚转过身面向江起慕,仰起脸时睫毛像两把小羽扇般轻轻颤动。
就在她将要凑近的瞬间,余光突然瞥见常静呆立在门口,手里端着的水盆,一张小脸涨得通红,眼里满是震惊。
林飞鱼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屋里还有第三个人,她像被烫到似的猛地后退一步,脸颊瞬间烧得滚烫。
常静也像只受惊的兔子,转身就往卧室跑,脚下一绊,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客厅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窗外聒噪的蝉鸣声此起彼伏。
林飞鱼确认常静一时半会儿不会出来后,才偷偷抬眼看向江起慕,朝他眨眨眼睛,小声道:“下次再试。”
江起慕凝视着她水光潋滟的眼眸,喉结无声地滚动:“好。”
说完两人无声地相视一笑,竟觉得比吃了蜜还甜。
林飞鱼跑进屋里,推开卧室门时,林飞鱼看见常静还保持着方才的姿势,那盆脏水在她手里端得稳稳的,只是一张脸红得跟猴屁股一样。
见林飞鱼进来,她立刻手足无措,结结巴巴道:“我、我什么都没看见!真的!”
林飞鱼挑眉,常静脸更红了,这才改口说:“其实……我都看到了。”
林飞鱼这一下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耳尖红得能滴出血来:“把水给我,我去换新的。”
常静也担心去客厅会撞上江起慕,把水盆递过去,支吾了一下说:“二姐,你……跟起慕哥的感情真好。”
林飞鱼脸发热地“嗯”了一声。
常静今天有些奇怪,话特别多,胆子又特别的大:“二姐,喜欢、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林飞鱼怔了怔,放下手中的水盆,认真想了想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啊,大概就是看到他会心跳加速,明明想靠近却又不敢靠得太近,看见他笑,整颗心都会跟着明亮起来,若是他难过,自己的心也会跟着揪紧……不管有没有在一起,都时刻想着靠近对方……”
常静清澈的眸子里漾着迷惘:“就像……你刚才和起慕哥那样吗?”
林飞鱼耳尖倏地染上绯色,轻轻戳了下她的额头:“你刚才不是说什么都没看到吗?”顿了顿,声音不自觉地放柔,“还有就是……会忍不住记住关于他的每一个小细节,比如他爱吃什么,讨厌什么……最重要的是,想到他的时候,心里会变得特别柔软,就像……”
“就像什么?”
常静顺着她的话问道。
林飞鱼挠了挠鼻子:“这个嘛……一时半会我也说不清楚,等以后你遇到那个人,自然就明白了。”
望着林飞鱼端着水盆离去的背影,一阵风拂过窗棂,把窗帘被吹得轻轻晃动。
常静把椅子拖过去,站上去把窗帘拆下来,准备等会儿拿去水井边洗。
这些年,她看着大姐跟志谦哥在一起又分开,看到二姐和起慕哥两人心意相通,看到三姐为了志谦哥苦恼得像只无头苍蝇,而她始终像个静默的看客,虽将一切尽收眼底,却始终置身事外,从未读懂其中百转千回的情愫。
常静望着窗棂上跳跃的光斑,心底第一次泛起朦胧的期许——
她,真的也能像二姐那样,遇到跟自己心意相通的人吗?
***
林飞鱼和江起慕,还有常静三人用了一个上午和下午的时间,把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今天天气很好,床单和窗帘晒了一下午就干透了,收回来的床单和被罩散发着阳光的气息,让人感到满满的幸福。
之后常静又去菜市场买了菜回来,林飞鱼和江起慕两人给她打下手,三人合作整出了一桌子的菜。
待到暮色四合时,李兰之一行人终于从医院回来,常欢好像一脸不开心的样子,嘴巴嘟得老高。
常美上楼时,是被严豫抱上来的,她脸色平静,依旧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吃饭时,钱广安像只嗅到鱼腥的猫儿,跑来常家蹭饭,同时还带来了个跟常明松有关的消息。
【作者有话说】
来啦~谢谢大家的支持~下章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