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情人对峙
“起来吧,”穿白衬衫的发型师对安颐说,“去那边坐着照灯”。
安颐起身走到墙边的椅子坐下,理发师把那圆圆跟飞碟一样的机器卡在她头上,她的脑袋瞬间感觉热烘烘。
她把目光悄无声息地落在赞云身上,看见他的侧脸,他的鼻子异常高挺,下颌线条清晰,他坐在那几乎和站着的老板一样高,他的两条长腿没处放,往前伸着,脚上穿着那双半新不旧的灰色运动鞋。
这鞋他有两双一模一样的,他说好穿也不贵。
安颐把目光挪回他的脸上,发现他在镜子里盯着她,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心头一跳,慌乱地挪开视线。
店里人来人往,那个四五岁的孩子头发剪到一半开始尖叫着哭起来,年轻的爸爸和理发师一起哄他,老板娘手里拿着一个小面包也来哄他。
老板跟赞云聊天,“烟酒店的老何说走就走了,谁也没想到,我听说是脑溢血?”
赞云点头,眼睛没从镜子里移开。
“平时也看不出来,他也不胖,这病歹毒,说走就走了。上回我去买烟,他还说要跟我下棋,都是命啊,人活着吃好喝好就行了,谁也不知道是不是晚上睡一觉明天就醒不来了。”
安颐的目光又和赞云的碰上,这次她没躲,一缕缕头发从赞云头上掉下来,从他眼皮前划过,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老板手上利索,没几分钟,头就剃好了,利落的寸头,把赞云五官分明的脸露了出来,他看起来非常地瘦,眉眼粗犷。
老板拿一个掸子在赞云的脖颈上扫来扫去,把看不见的碎发掸下来。
“要不要洗一下?”他问赞云,“洗一下多加五块钱。”
赞云说不用,站起身,掸着衣服上不存在的碎头发。
老板跟他说了两句,转身忙去了,招呼在一旁等着的一个老太太,看样子也是熟人。
赞云慢慢转身走到安颐跟前,站着,不说话,那么大的个子像做错事的孩子。
安颐把头拧到一边,不看他。
“以后我们就当不认识,”那天她说,说到做到,牛X得很。
赞云的目光垂着落在她放在膝盖上的手。
她的手指头细长,指甲盖剪得短短的,每一个弧度都很圆润,那是前两天他刚剪的。
这手他再熟悉没有,他亲过那里的每一寸皮肤,有时候逗她玩,会含着她的手指轻轻地咬,有几次没控制住力道,咬得她恼了,反手就锤他,一定要咬他咬回去,哪儿痛专门往哪下口。
她任性的时候是真任性,好起来能让他上天堂。
他有个癖好,从来没有说出口过,他喜欢看她的细手握着他的狰、狞,一细一粗,一白一红,他觉得无比带劲,一下就能让他上头。
他看她坐在那,孤零零一个人,他的胸口就痛,就想把她捏一捏,捏成一个小小的,塞进他的胸口里。
一阵强烈的占有欲和绝望的痛苦冲击着他的身体,他觉得自己的双手在微微发抖。
店里的理发师在远处看着他,看看是不是需要过来看一下。
赞云极其小声地说了一句,“走了”,迈步走开。
大门的感应器发出“叮咚”一声。
外面阳光灿烂,梧桐树叶随风摇摆。
店里那孩子还在哭。
穿白衬衫的理发师走过来,说:“哎呦,怎么回事,药水进眼睛了吗?你别动,我拿纸过来”。
他扯了几张纸给安颐,说:“赶紧擦擦,别弄进眼睛里。”
安颐把脸上的泪水擦掉,她看着躺在地上的乌黑头发,眼泪越擦越多,那药水果然刺眼得很。
头发弄好以后,最后的效果安颐很满意,老板收了她一百五,让她下次再来。
她甩着缎子一样发亮的头发走进初秋的阳光里,往酒店走,看见自己的影子长长地落在人行道的地砖上。
没走两步,她觉得身上一股热流,心头一慌,抬腿快步往酒店走,路过便利店,她想也没想推门进去。
店里没人。
她熟门熟路找到卫生巾的架子,拿了一包,慌张地转身就走,被刚进门的赞云堵着。
她垮着脸往旁边迈了一步,赞云跟着迈一步,她往回迈一步,赞云也迈回来,结结实实地堵着她的去路。
他的那双眼睛有灼人的光芒,就这么看着她,像狼的样子,看得人心头发颤。
安颐着急,踱了下脚,不说话。
“顶儿,”他叫她,声音低,带着几分讨饶的味道。
安颐皱着眉,问:“不给钱不让走,是吧?多少钱?快点扫吧。”
赞云的脸上出现受伤的神色,他低声说:“你别这样对我,杀人不过头点地,你别折磨我。”
他看见安颐雪白的脸上挂着两个不明显的黑眼圈,他觉得心里难受,难受得要命。
他轻声说:“你好好吃饭睡觉,不要折磨自己,你想的那些事都是没有影的,我绝不会伤害你,我对你的感情,你想让我怎么证明都行,就是让我现在出去躺在车轮子下面,我也一秒钟都不会犹豫。”
安颐往旁边走一步,他挡着。
“你把微信加回去,行吗?别的我都听你的,你要消气我给你时间,但你把微信加回去,不然我心慌得厉害。”
那感觉就像他在放风筝,手里的线都没了,什么都没了,眼看着那风筝要飞走了,那种慌张让他吃不下也睡不着。
安颐把手里拿的卫生巾往他怀里一砸,说:“我不要了,现在可以让我走了吗?”
赞云身手敏捷,下意识就把那包东西接住了。
他递回给她,说:“身上来了?你去楼上换上。”
安颐不接,拿出手机,说:“你不让我走,我打电话叫华峥来。”
赞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下颌紧绷,僵持了一会儿,他咬牙说:“不加就不加,都随你,赶紧回去换上,要什么家里都有,随时过来拿。你要不想看见我,我就避着你一点。你搬回酒店住,什么都方便一点。”
安颐扯过他手里的卫生巾从他旁边挤过去,大步流星地出了门,那玻璃门关上还前后晃了晃。
外面的阳光灿烂,赞云闻见空气中残留着她身上熟悉的气味,这气味让他的心里发紧,他的身体渴望她,在叫嚣着。
他的心被她挖走,留下一个空旷的黑洞。
安颐去道南的洲际演出,快结束的时候温仲翊来了,在一旁等她,两人好久不见,演出结束以后去楼上酒吧坐了一会儿,散场了温仲翊送她回去。
两人出了酒店大门,一阵风吹来,安颐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初秋的夜晚有点凉了。
她抬头看见天上的月亮白晃晃。
温仲翊身上只穿了一件翻领的短袖衫,没衣服可以借给安颐,他搂着安颐的肩头带着她往停车场跑,说:“快点跑,跑起来就不冷了”。
两人的影子在地上拉拉扯扯。
他问安颐,“你是不是瘦了?”
安颐含糊地说:“差不多”。
停车场不大,跑了一段就到了车跟前,那辆紫色的尊界很好认。
温仲翊替安颐打开副驾的门,看她上了车落了座,他才关上门绕到驾驶室去。
车上了路以后,温仲翊说:“我应该快要调走了”。
安颐转头看他,很惊讶,说:“这么快?调去哪呢?”
“深圳或者广州,还没有确定,这两个地方都有空缺,看最后博弈的结果。”
“好事啊,恭喜”。
温仲翊笑笑,说:“也算好事吧,虽然结果并没有我预期的好,总比待在这个小地方好。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安颐没吭声,盯着前面空荡荡的马路,两边的路灯在向后奔跑。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离开这里,应该离开这里。
“也许也很快。”
沉默了一会儿,她说。
“那就好,你应该有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观众,这样的小地方待段时间休息下就行了,不能待久了,待久了你的翅膀就被折断了,飞不起来了。”
安颐没有吭声,觉得旁边的路灯像一只只飞翔的白色海鸥。
对于温仲翊来说,道南这个山边的小城,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污点,很多年后,别人提起,他只会说,“哦,那个地方我去过的,我记得山里有个古刹挺有名气的”,别的对他来说像被水泡过的纸,墨渍都糊成了一团,什么也没留下。
但对有些人不一样,哪怕很多年以后,道南和白川都是不能触碰的名字,别人提起了,她也许会笑笑,说:“我没去过那个地方,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她曾经爱上过那里的一个男人,又把他留在了那里,然后这辈子再也没见过。
温仲翊打了把方向盘把车开上去白川的国道,他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跟安颐说:“后面有辆车一直不紧不慢地跟着我们”。
安颐回了神,看了看后视镜,看见皮卡银灰色的车身在路灯下闪着微光。
“别管他,顺路的”,她跟温仲翊说。
回白川的路上车辆稀少,国道上就两辆车一前一后保持着匀速前进,前头一辆崭新的紫色最新款汽车,后头一辆老旧的灰色皮卡跟着。
那时候已经夜里快十二点了,国道两旁也静悄悄地,只有零星一两点灯光。
皮卡的车灯照亮前面的紫色尊界,把它笼罩在黄色的暖光里。
“那人是不是有病,一直开着远光灯。”
温仲翊很不爽,男人对于车啊,道路规则啊,总是格外在意。
安颐没搭话。
那人是只野兽,只遵守自己的规则,对别的规则完全不放在眼里,岂止是不遵守规则,他还可以不择手段呢,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他愿意跟就跟着,跟到天荒地老也是他的事。
这天傍晚她从白川去道南,出来没多久就发现他跟在后面。
起初天还没黑下来,天边还有红色的晚霞,路两边的农田里茄子沉甸甸挂在枝头,大豆枝叶变黄了,有些爆开落到了地里,空气里一股乡下特有的柴火燃烧的味道。
她迎着晚霞往道南开,拐弯的时候扭头向后看了一眼发现了那辆皮卡车。
她骑电动车技术不好,不敢骑很快,那辆车比她还慢,龟速在她后面跟着。
天渐渐黑下来,皮卡开了大灯,在她后面帮她照着前面的路。
她开了一段,无比烦躁,“嘎吱”一声捏了刹车,把车停在路边不动,听着路边农田里的“吱吱”的虫叫声。
那皮卡也停下来不动,车里的人也不下来,一人一车对峙着,车灯的金黄色光线里有蠓虫和飞蛾在跌跌撞撞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