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种子,依然在推拉中没落到正确的地方。
陆宁反倒被清醒的沈野使坏,又坐了好几次。
汉子在清醒时很有章法,话变少了,行为上的折腾却更多,一旦找对地方就不依不饶。
平坦的腹部内里不知是什么结构,其他时候接触不到,这么坐着却能感觉到一个卡口。
沈野像是发现了新天地,试探几次,终是闯了过去。
那一刻,陆宁差点以为他要死了。
不是疼痛,甚至是与疼痛截然相反。
所有负面的感知全都被抽离,只剩下过于集中和绵密的快意。
腰肢止不住地战栗,肌肤麻痹,大脑一片空白,像是被抛到高高的天生。
陆宁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如何呼吸都要忘记。
只一下就已经不堪承受。
汉子压根不懂见好就收,反倒因此更加兴奋,如同得了玩具的稚子,只翻来覆去地琢磨。
腹部不再如以往那般鼓胀,内里的变化却天翻地覆,远远超越身体与未亡人所能承受的极限,到了让人恐惧的地步,又被汉子拉得仿佛没有尽头一般漫长。
曾经让陆宁为之小发雷霆过的情况,如今都快成为床笫间的常态。
每回闹完,沈野都要把床褥也一起洗了,却依旧乐此不疲。
陆宁如今都怕了这个位置,甚至只要一被把着腰,靠近汉子肌肉紧实的小腹,他就止不住保护双腿颤抖,溢得一片水光。
仿若在那石雕一般蜜色肌肤上,摸了一汪亮晶晶的蜜糖。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天过去。
大雪依然笼罩着整个闭塞的村落,夜复一夜的诡异足印也让村子更加死气沉沉。
但年节还是越来越近。
许多人家已默不作声地做出改变,家里燃起祭灶的香火,祭奠亲人用的纸钱也备了一把又一把。
腊八粥喝过了,五辛盘和柏柿橘也总有人家在相互交换。
年节的气氛越来越浓,沈野也在这时候带了好消息到陆宁家。
——城里的春节庙会终于开启了,五湖四海的商人都会汇聚到西市里摆起大大小小的摊位。
正是采买年货的好时机。
沈野兴致勃勃,沉毅的眉眼里闪着隐隐的兴奋。
望向身前一身俏白的未亡人时,他似乎已能想象出哥儿穿着艳丽的裙装,与他携手同行在人群里的场景。
在那里没人认识他们,也没人知道他们是姘夫与寡夫郎的关系。
他们可以牵手,可以并肩,可以谎称彼此是对方的家眷。
就仿佛他从没来晚,从来都是站在陆宁身边的那个人。
——他就是陆宁的相公。
沈野轻轻地,低声地,在这间属于未亡人的尚且需要掩藏关系的屋子里,在哥儿耳畔发出私奔般的邀请。
“宁哥儿,咱们进城去。”
作者有话说:
陆宁:乡土版私奔
?
沈野:宁哥儿奔不奔?
陆宁:奔
沈野: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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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们,因为我有提前进审的习惯 ,所以如果周休停更的话,就不在作话里说了,否则修改作话又要进审,一般就直接挂请假条~(目前还不休,来不及写了再休~)
第32章 进城
陆宁对进城的期待, 其实不亚于沈野本人。
即使他从没明显地表现出来过,但也做了一些小小的准备,或者说是小打算。
陆宁拿出了自从沈生过世之后, 他就一直在编的竹制品们。
“这些,我想拿去城里卖了,可以吗?”
陆宁捧着一个崭新的背篓,里面还塞了不少竹筛、簸箕之类的东西。
做工都很精细, 但款式全是村里最常见的那些。
没有复杂的花式, 也没有染色工艺, 在盛产竹子的本州其实卖不了几个钱。
但陆宁还是想卖了它们,听说城里卖东西比镇子上贵,他想试一试。
“就随便找个杂货铺子卖给店家。”陆宁轻声道, “不会浪费时间。”
未亡人还记得年轻的汉子邀他进城是为了采买, 那么自然不能摆摊卖这些竹东西了,只能打包给收货的铺子。
价格会被压得更低, 但也是一笔收入。
沈野低头看着寡夫郎怀里捧着的背篓,都快能有哥儿半人高。
这里面的每一个竹制品,都是他亲眼看着陆宁一点点在灯火下编出来的,甚至好些竹篾还是他帮忙处理的。
这些花了哥儿不少心血的东西, 在沈野看来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哪怕用黄金来换都不过分。
但想来陆宁需要的多半不是姘夫给的黄金, 而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沈野低头看着难得想要主动做些什么的哥儿, 心里也像是哥儿软绵绵的声音一样, 变得同样柔软。
他俯下身子,大手一提那背篓的肩带, 就把竹东西们给移到了自己的肩头上,未亡人两手空空, 轻轻松松。
沈野背着夫郎的心血,也背得高高兴兴,两腿一岔,就带哥儿回自己的家了。
“走,明个进城,先把它们卖了。”汉子沉稳地道。
陆宁应了一声:“嗯。”
音调依然软乎乎的,像是一只被胡萝卜引诱出洞,逐渐亲人的小兔子。
两人还是一前一后,掩人耳目地出门,很快就到了沈野家。
许多次的私通,让两人在沈野家反倒更加自在。
不需要担心邻里,也不用顾及沈生的牌位。
沈野早就在院里烧好了热水,拽着陆宁一起泡了澡,然后又小小地闹了闹。
他收着分寸,没弄到最后,但也差不了太多,陆宁被汉子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连手指尖都提不起来了。
餍足的沈野捏着哥儿粉白的十根手指头翻来覆去地亲,低声夸赞:“宁哥儿竹编得好,多亏这手,漂亮又灵活。”
话是好话,但配合上之前做的事情,就不怎么正经了。
很轻易地就把肤色素白的未亡人,调戏成了粉粉的一只,蜷在汉子宽阔的胸怀里,像一只煮熟的小虾米。
-
第二日中午左右,两人便已准备出门。
沈野的家建在山脚下,后院就有一条通往村外的山路,平日没人会走,因此哪怕白天出门,也不用担心撞到乡亲。
再者,两人今日还都换了衣裳,穿得极其华贵。
就算真的撞见熟人,乡亲大抵也只会觉得是自己认错了,不敢指认。
陆宁穿的还是之前那身。
即便沈野把梅花箱敞开,让陆宁自己挑选出门要穿的衣裳,陆宁也没更改。
毕竟这上回他已经把这几件都弄脏了,再穿其他的出门,万一又脏了,弄坏了,陆宁也赔不起。
再说,这身衣服,陆宁自己也很喜欢。
上回试穿的时候,就很喜欢。
于是,陆宁也没折腾了,只把上回那一身漂亮的裙装都穿了上去。
沈野还额外给陆宁裹了件白色的狐裘,头顶带了朵毛茸茸的卧兔,把哥儿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免得等下骑马吃风冻着。
这下陆宁几乎成了一只毛团子,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在白色的毛绒外面,双颊上是气色极好自然红晕,嘴唇也被毛皮覆盖,找不到了。
像只糯米糍一样可爱。
沈野年少时觉得哥儿成熟,比他个高比他大只,如今却怎么看都觉得陆宁还是个小哥儿。
娇嫩得很。
他一个没忍住,低头拽着香香软软的哥儿又吸起来,好悬没在糯米滋上啃出好几个牙印。
沈野今日自然也是打扮得衣冠楚楚,人五人六。
毕竟心上人生得和天仙一样,他要是还穿着粗布衣出门,指不定就被当成陆宁的仆役,而不是相公了。
天知道他有多想被别人当成是陆宁的相公。
自然不能在这会儿掉链子。
沈野为了这茬,也是把他压箱底的好衣裳给拿了出来,好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圆领袍的领口也翻开,还很是臭美地露出了颈项上手指粗的翡翠项链。
他也不管俗不俗气,反正他不懂这些。
他只听别人说起过,皮肤黑的带满绿翡翠抬气势,就找了最贵的那条往身上招呼。
这么一套打扮完,沈野也能算是腰阔十围,仪表堂堂,就是对别人说他说是年轻小将也有人信。
至少陆宁就很好地被唬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