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菜是涮羊肉,主食则是当地人用木炭烧热沙子烤出来的面饼。这两样吃食非常简便,收集些枯木干草,有头盔有沙子就能做。而且还不需要太高超的厨艺,味道也不会相差太多。
洪涛在此基础之上,又综合了羊肉泡馍的形式,把煮熟的羊肉片和掰碎的面饼放在一起,用肉汤一泡,再把酱料倒进去一搅合。味道是真不错,就是模样太差,和猪食差不多。
“奴婢在路上吃过了,不敢误了万岁爷大事。”魏三没走,肃立在桌对面,非要先回答问题再洗漱。
第1193章 山地战10
“给平头拿个饭盒,让他尝尝朕新发明的菜式。”吃饭这件事需要凑热闹,往往一个人能吃两个馒头,凑好几个人一起就能多吃一个。
洪涛也有这个毛病,眼看锅里还有肉,面饼也剩下不少,为了不在晚饭时再吃一顿中午剩的,就把主意打到了魏三头上。
“奴婢衣衫不整……”平头哥虽然整天跟在皇帝身边,却比大多数军官都更在意礼数,非常不习惯与皇帝平起平坐,更别说在一个锅里吃饭了。
“用不着!你这一路上可曾发现穆巴拉克表现出异常?”
但洪涛没给他避开的机会,亲自把羊肉盛入饭盒,再扔进去半个面饼,又舀了一大勺肉汤。这下不吃都不成了,皇帝御赐的必须连汤都舔干净。
“行为上没发现,但神色上不太对。奴婢觉得他说了实话,以前应该走过那条路。但又不全是实话,好几次在决定向那边走时,他的目光会不由自主撇向另一侧。
按照万岁爷的吩咐,奴婢装作没看出来,他怎么指就怎么走,直到说没路了才原路返回。
结果又发现了一个问题,这老小子去的时候睡觉从不打呼噜,返程时不光晚上睡觉打呼噜,中午还在骆驼背上迷瞪了一会儿,照样打了呼噜。”
魏三的吃饭速度堪比洪涛,也掌握了一边吃一边说话的技能。把这两天行程中的情况大致介绍完,饭盒里的猪食也差不多吃光了。为了不舔干净,又舀了两勺肉汤进去。
“吃过饭,领着朕的卫队一起去营地外面挖战壕,把穆巴拉克也带上,顺便再看看他的神色。”平头哥的观察靠不靠谱呢?如果换成王承恩,洪涛顶多信一半,换成他就得信八成了。
这家伙憨厚的面容和傻呵呵的举止,会让陌生人提不起太多警惕。可在这副皮囊下面却长了颗玲珑剔透的心,很善于察言观色。自己若不是穿越者,还活了好几辈子,又是从小将他养大的,初次见面也免不了要着了道。
老穆巴拉克此行的表现很明显有心事,去的时候有点魂不守舍,回来的时候又如释重负。当然了,也有可能是平头哥的误解。
那就再试一次,假如穆巴拉克心里有鬼,眼见明军突然要加强外围防御,大概率会心存疑虑,保不齐就会四处打听详情。此时再告诉他是为了防止敌人穿越沼泽地偷袭,心里面的鬼就很难隐藏起来了,很容易露出马脚。
那直接把人抓了,或者干脆杀了,岂不是既保险又利落。别说只是个外国老百姓,就算是贵族,此时也和蝼蚁无异,何必搞这么麻烦呢?
洪涛担心的不是这个老头,而是想根据他的表现,在诸多可能性中确定一两种。事先有了准备,大致掌握了敌军的下一步动向,据此推算出好几步之后的结果,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也。
山路上的战斗持续到第四天,奥斯曼守军明显要支撑不住了。他们修筑的防御工事并没有布满山路沿线,主要集中在最开始的几里路附近。
当这些工事被一一攻克之后,剩余的守军没有了藏身之处,就完全暴露在明军的火力之下。有时候还没见到明军士兵的踪迹,炮弹已经隔着山头飞过来了。
就算能熬到与明军面对面,枪械上的差距也让奥斯曼守军损失巨大。相隔300米甚至更远,明军的火枪就能开火,还不是乱打。
而奥斯曼守军装备的火枪不光在数量上没法与明军相比,射击精度更是差了不少,百米之内都难以命中。
眼见防线岌岌可危,奥斯曼将领发起了狠,在山谷内集结了大量军队,借着夜晚的掩护顺着山路向明军发起了反击。
这次攻防角色反了过来,明军成了据险防守方,奥斯曼军队成了涉险进攻方。虽然能以黑夜为掩护,可丢掉了地利之便,大部队只能顺着山路和较平缓的山坡前进,进一步拉大了装备上的差距。
面对多一半拿着冷兵器的敌人,明军士兵依托藏兵洞、战壕、路障和山势,燃起上百堆篝火,借助火光瞄准射击密集人群,命中率并不比白天差。
但奥斯曼人是真狠,明知道山路被大量火枪和火炮封锁,还是一波又一波的往上冲。很多人根本不拿武器,脖子上挂着两个火药罐,摆明了就是要扑上来同归于尽的。
前线发生了这么高强度的战斗,做为主帅的皇帝和指挥官雷老虎自然无法安睡,和一群参谋围坐在临时指挥部的帐篷里,披着毛毯、喝着热可可茶,时刻关注热气球和传令兵送回来的战报。
“陛下,不能再向后撤了,丢了那座最高的山峰,敌军又会钻进藏兵洞据险死守。如此白天我们占、晚上他们夺的成了拉锯战,平白消耗兵力!末将愿请令增援,只需一个千户兵力就可将敌军攻势遏制住。”
当皇帝第三次下达放弃阵地后撤的命令时,一名肩扛三角金星的陆军将领终于忍无可忍,起身发出了反对意见。
这些山头、藏兵洞、战壕和炮位都是士兵们用鲜血和生命拼回来的,明明大营里还有三个千户的预备队,可皇帝死活就是不派上去增援。反倒是没白天没黑夜的在营地四周挖散兵坑,连勇士营和护卫队都变成工兵了。
确保安全没错,可也不能拿士兵们太不当回事儿。这毕竟是战场,要是一点风险不想冒,何必非要御驾亲征呢,老老实实待在京城里,有近万御马监精锐保护多安全。
“杨元仲,你可是在指责朕临阵畏缩?”
洪涛并没有在桌边参与战况讨论,而是一个人披着毛毯站在门口,抬头看着天空中的银河发愣。闻言才转过头,盯着说话的将领面色阴沉。
“臣不敢……只是前方战况紧急,陛下难以决断,故而才主动请缨!”
看到皇帝面色不悦,在场的将领们都蔫了,有几位背对着皇帝的还不住使眼色,唯独出言不逊的这位毫无惧色,还把腰杆挺了挺,继续叫板。
第1194章 有备无患
“嗯,有点气节,不辱没你父亲的一世英名。不过你父亲应该也教过你,直谏不是鲁莽,在没有搞清楚事件始末之前不可妄自菲薄。
今日你顶撞了朕,改天就可能顶撞都督和都督参谋长。若是全军上下都和你一样,各级指挥官又该如何令行禁止呢?”
连续遭到顶撞,洪涛不光没发怒,嘴角还带出点微笑。先伸出一根大拇指,把这位胆大包天的将领夸了夸,而后马上话锋一转又要降罪。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还不是普通关系。
“此事与家父无关,陛下曾在皇家学院讲过,此生最愿意听真话,无需在言语上粉饰。学生谨遵师教,不敢忘!”直到此时,这位肩扛三角金星的将领还没打算收嘴,居然抬出了皇帝的金口玉言妄想以毒攻毒。
杨元仲是谁?为何有这么大胆子敢当面和皇帝叫板?说起来这位还是个大大的官二代,杨元仲是名和字,本名杨之易,是刑部尚书杨涟的长子。
当年洪涛不是提倡官员以身作则,主动把孩子送进军队保家卫国,还带头把弟弟端王朱常瀛送入了陆军服役。很多官员不得不忍痛跟随,杨之易就是那时候入伍服役的,算起来已经十九年整。
杨之易进入陆军之后表现还不错,他有文化基础,脑瓜子够用,学习起新知识来接受能力强。完成新兵训练之后又进入陆军自己的培训班,按照海户司的课本深造。
毕业后成为卫指挥使参谋,去了东北都司服役。从此就跟着部队在各都司之间换防,大江南北和海外领地都驻扎过,算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了。
景阳三十年,陆军辖区改革,同时有一大批将领退役。杨之易从指挥使晋升为都参谋佥事,在中部都司就任。三年后接替都参谋长一职,初授从三品怀远将军。
此次本该是都指挥使伴驾出征,不知道他用什么办法说服了鄂木布顶替前来,从法奥港一路走来表现的倒是中规中矩,没辱没肩膀上的三角金星。但好像遗传了杨涟喜欢直谏的毛病,还想在军中发扬光大。
“别说的那么好听,不就是没让你的中部都司上前线嘛。朕再强调一遍,功勋是用来鼓励将士的,但眼中不能光看着军功,作战胜利才是最关键的,不要舍本逐末。”
杨之易为什么要当面顶撞,洪涛心里和明镜一样。杨氏父子都是直臣不假,但那是与大部分官员们比较,和心直口快真沾不上边。但凡能做到高官职位的人就没一个是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的,老实人干不了这个工作。
中部都司的三个千户自打从法奥港登陆就没捞到过军功,第一仗是勇士营主攻,巴士拉城由雷老虎指挥,自然便宜了中东部都司。
再往后的几座城基本没发生大规模战斗,眼看大马士革是最后一战了,结果担任主攻任务的还是中东部都司和北方都司的五个千户,杨之易心里难免着急。
按照大明陆海军的军功计算方式,跟着打下手和担任主要作战任务的部队军功会相差很多。如果就这么结束此次战役,中部都司的将士们等于跟着皇帝白跑了一趟,干看着别人吃肉,自己连汤都没喝上热乎的。
做为领军前来的主将,他必须要为本部将士争一争。这样级别的战役是比较难遇到的,军功也是最高等级的,大多数士兵服役十几年都没赶上过一次,不能就这么轻易放弃。
“……学生是有一些私心,可战况已然明朗,增派进攻力量也是必然。”被皇帝当众说破了小心思,杨之易有点卡壳,但还没放弃努力,把赖皮赖脸的技能又祭了出来。
如果此时杨涟在场,估计老脸都会红透。刚正不阿了一辈子,结果养出来个儿子却被教成了这样,与街市上的泼皮无赖一般,明明输了还不认。
“大言不惭呐,谁告诉你战况已然明朗了?雷老虎,把新计划拿给他,看完之后如果还想去前线,朕也不拦着,让你的中东部都司撤下来,由中部都司补上。
但不管结果如何,此次战役的功勋杨参谋长都没了。因私心不服从大局,此例不可长。回去之后通报全军,引以为戒!”
如果杨之易不再顶嘴,洪涛也就不打算深究了。但他还不知悔改,只能拿来当一回鸡,杀给一屋子猴看看。
抢军功的毛病肯定不是一天养成的,肯定也不只杨之易一个人有,正好借机表明自己的态度,让他们都收敛点,凡事儿要有个度,过犹不及。
“……陛下以为奥斯曼人能穿越沼泽?”
接过雷老虎递上的文件夹,一目十行看了两页,杨之易又来问题了。上面写得很清楚,留在大营里的三千陆军和五百勇士营不是攻击山路的预备队。
那边也用不上预备队,白天打仗晚上休息,只要干粮罐头和弹药供得上根本不用轮换。这三千五百兵力是负责大营防御的,主要是防备奥斯曼骑兵从东、南两个方向大规模偷袭。
这几天没日没夜轮着班的挖战壕和散兵坑,皇帝甚至把卫队都派出来当民伕了,就是要赶进度,赶在山路作战最要劲儿之前完成预设阵地的修建。
“凡事小心没大错,这里毕竟不是咱们的主场,对附近的山川河流都不熟悉。假如敌人正面无法对抗,又没地方可逃,就会铤而走险。平时看上去不可能的事情,也有可能做到。
朕不把这份计划提前拿出来是怕影响你们的情绪,无法集中精神作战。现在让你给逼问出来了,也不要多想,只是预防手段而已,并不一定会……”
奥斯曼人到底会不会穿越沼泽或者绕路前来偷袭,洪涛连五成把握也没有。但鸡贼的人干啥事儿都会多留一个心眼子,这份计划和三千多兵力就是最后手段。
可与将领们就不能说我一点把握没有,只是觉得不保险,才故意扣下三分之一多的兵力不参战。那样会掉威望的,必须得美化一番,把胆怯说成心思缜密。
“万岁爷、万岁爷,信号弹,东边亮起信号弹了!”可惜还没装完,平头哥突然闯了进来,指着东边一脸的……有可能是惊讶,也有可能是惊喜。
第1195章 一语成谶
洪涛距离帐门最近,两步冲了出去。只见东边的夜空中不断有烟花升起,距离逐渐接近。那是外围巡逻的哨兵们在用接力的方式传递敌情,规模多大看不出来,但速度挺快,呼吸间又有两发烟花升空。
“这回踏实了,也别争论沼泽能不能通过了,各安各位准备战斗吧。王承恩,把朕的甲胄拿出来,还有大狙……今晚朕要挑灯夜战,大破突厥!”
此时大营里也不断亮起灯火,一盏盏汽灯被点燃,放进锃光瓦亮的铜罩,由两名士兵提着跑向预先安排好的位置。
这东西是17世纪的探照灯,通过透镜能把亮光照很远。就是容易发烫和被油烟污染,必须亮一会儿换个带透镜的铜罩。
除了探照灯,更外围还有被重油浸泡过的篝火,火堆不光能照亮附近的人,还可以为炮兵标明距离。
在篝火附近是由几百个散兵坑组成的第一道防线,陆军士兵们缩在半人多深的坑里借着火光向敌人射击。如果敌人太过靠近就把头缩回去,让第二道防线上的火力扫平地面上的一切活物。
第二道防线相对简陋些,只是一圈围绕在大营外的土岗,是用沙土临时堆起来的,只有一米多高,看上去应该防不住马匹和骆驼的跨越。
但这就是大营的最后一道防线,戈壁的地面表层挺松软,可下面很坚硬,不容易挖掘,只能如此凑合。实际上没有这道土岗也一样,无非就是跪在地上端着枪射击没有依托土岗稳定。
别看防线有些单薄,比起当年在塔山阻击八旗兵时的火力不降反升。
那时候用的是前装线膛枪,不管士兵动作多熟练,打一枪也得先用通条捅捅枪管,把未燃烧充分的火星和残渣弄干净,再把米涅弹从枪口硬塞进去。
还不算完呢,还要拿出尖嘴火药壶,在燧发装置的药池里倒些火药,才能瞄准击发。这一套动作连下来,老兵也只能每分钟发射5发左右,还不能有大风和雨,否则更慢。
现在用的24式后装针刺步枪省掉了前装燧发枪的九成步骤,只需把枪栓拉开,塞进纸壳弹,闭合枪栓,就可以瞄准击发了,射速提高了好几倍。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定期更换击发针,平均起来击发200次换一根,否则尖端被发射药腐蚀过度会造成哑弹。
随着一颗颗礼花弹冲天而起,营地里灯火通明,人喊马嘶,偷袭显然变成了强攻,但敌人却迟迟没有露面。
据跑回来的哨兵描述,从沼泽里突然冒出来的敌人最少两三千众,全都骑着骆驼,有些穿着盔甲,有些打扮得奇奇怪怪,与之前见到的西帕希骑兵有很大差别。
洪涛对这些情况也无从判断,干脆置之不理。管它是什么兵种呢,只要来了全是射击目标。此时他正指挥卫队把御用餐车推上前线,躲在后面透过车窗缝隙当射击孔,准备好好过过枪瘾。
王承恩规劝无效,又不能眼睁睁看着皇帝以身犯险,只能退而求其次,带着卫队用衣服当沙袋装沙子,把餐车三面都堆砌起来,尽可能做到牢固。
“万岁爷,哨兵是不是误报了?”眼看餐车都快被花花绿绿的沙包埋起来了,依旧看不到敌人的影子,王承恩有点含糊。
“一两个人可能误报,这么多哨兵不会一起误报。别急,敌人看到信号弹和大营里的灯光知道偷袭不成,也就不着急了。
他们穿越沼泽肯定也不是很容易,抵达的可能只是先头部队。既然起不到突袭的作用,不如就地休整,等待全军集结完毕再发起总攻。
你们几个也别闲着,去向陆军多要几支火枪来帮朕装弹。今日朕要大开杀戒了,战后统计谁要是比朕击中的敌人还少,从千户往下通通降勋两级!”
打仗就像蹦极,第一次站到平台上,刚往下看就会腿软心跳,脑子里全是各种摔死的画面,慌的不成。但只要跳下去了,第二次再上平台就会平静许多。
如果每周都跳一次,用不了多久你就能端着饭碗站在平台边缘边吃边往下看了,内心毫无波澜,脑海里也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画面了。
不是不怕死了,而是习惯了。人类有个非常厉害的能力,习以为常。不管多危险的行为只要经常做,就会彻底习以为常,从身体到内心都把危险忽略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