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很特别吗?异界的灵魂质疑道,高地诺曼的王女的次元袋中,除了卷轴、符文和盔甲之外,珍贵的饰品和衣物也不少,她的胭脂被装在一个黄金的小罐子里,看上去像是凝固的赤色油脂;至于弗罗的牧师,梅蜜就更别提了,她的妆台与浴室中就像另一个位面的女性那样摆满了各种香膏与粉末,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弗罗牧师的身体常被男性们誉为火热的神殿;还有他在白塔、雷霆堡与龙火列岛遇到的一些女性,或多或少的,都能在脸上寻找出些许类似的痕迹。在异界的灵魂的印象中,唯一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的可能只有精灵中的女性了,但据凯瑞本说,她们在与爱人相会的时候,也是会用少量的妆品来让自己更为动人的。
异界的灵魂垂下双肩,他大概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密林了吧,让巫妖来说,如果继续抵赖与说谎,也许可以将这个令人不快的结果往后拖延一段时间,但这对他们这并不能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之前的还可以说是迫不得已,之后的就只能被归纳到居心叵测一类了。
不过异界的灵魂并不是非常地难以接受,被精灵的弓箭指着是它的噩梦,但这个噩梦做了没有一百次也由九十九次了,在凯瑞本的视线变得冰冷的时候,除了哀伤与恐惧,它心中更多的是‘啊,果然如此’般的释然,能够不再欺骗自己的朋友让它得到了一丝安慰。
——那是螺旋贝红。曾经的不死者从容地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虽然另一方似乎已经忘记了先前的好奇——一种十分稀有的染料,产量少,但它能染出最浓厚的深红色,就像是血液凝固后的那种颜色,也是术士和龙裔们最为喜欢的那种红色——因为它只能从一种生活在深海中的贝壳中取得,无法人工养殖,所以产量始终无法提高。但格瑞纳达的红袍们可不会说,好吧,没关系,我们用其他的染料,所以说,这种染料始终被垄断在龙裔们的手里,其他地方固然有红色染料,但赭石偏棕,朱砂偏亮,茜草偏粉,番红花偏紫,紫铆虫胶的颜色又太暗沉,所以像她涂抹在嘴唇和面颊上的胭脂只有可能是用螺旋贝红做调色的。
——与金币无关?
——龙裔们当然喜欢金币,但他们更喜欢独占与特殊——这个人类女性只有可能从她的亲眷和情人那儿得到螺旋贝红。
——这没关系吗?
——一种暧昧的小优待而已,术士塔还没苛刻到那个程度,巫妖说,不过她将这种颜色用在嘴唇上也是一种威慑。
——用来威慑那些宵小,异界的灵魂迅速地说道,它的记忆残缺不全,但即便就它在这个位面得到的知识来看,想要在混乱的地方经营一家旅店背后如果没有某个爵爷、公会又或是施法者的支持会是很难的,其他不论,单就是几场对酒馆而言十分“正常”的殴斗就足以让一个身家寻常的商人破产了——如果他无法从那些殴斗者身上得到赔偿,而抓住和审判那些殴斗者,强迫他们拿出钱来可不是一个卑贱的平民就能做到的事情。
这时候他们已经在桌边坐下,马格里布城邦的酒馆旅店和格瑞纳达一样,你先要付钱,然后才能拿到食物,奥斯塔尔毫不在意地扔出一枚金币,那位在嘴唇上涂抹着螺旋贝红的女性连头也没抬地就抓住了它,然后很快地堆砌了一大堆东西在木头托盘里,送到他们的桌上。
最常见的无发酵饼,番茄汁豆和腌肉,香肠,还有一大块生着蓝色霉斑的奶酪,“要什么酒?”她问,她的语调和她的外貌一样粗野。
“血红酒。”奥斯塔尔说。
“那很贵。”
“我给了你一枚金币。”奥斯塔尔说,他的语气是不容置疑的,另外他将双手放在桌面上,其他人做出这个姿势可能是为了示弱,但他做出这个姿势更多的是为了威胁,那双手的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既适合做出施法手势也适合握着匕首与短剑,女性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无法确定对方是否正如他表现的那样是个施法者或是盗贼,但还是收起了敲诈的想法。
在明白了这两个住客虽然是陌生人但也不是一无所知的菜鸟后,她转回到房间后面,拎了两瓶苹果酒和一只咕咕叫着的鸽子出来——血红酒有很多做法,大部分酒馆里你只能喝到已经混合完毕的血红酒,你根本不会知道辛辣的酒里掺杂着的血腥臭味是从哪儿来的,老鼠又或是蛤蟆?一些能够接待到贵客的酒馆则多半如“雾霭”主人那样,直到客人们点了血红酒才会拿出基酒和鲜活的生物,当场割断它们的脖子,将滚烫的血液倾入杯子,而后用酒液冲开。
年轻女性的动作十分利索,她没有用匕首或是其他锋利的物品,而是直接拧断了鸽子的脖子,鸽子的身体痉挛着,被她巧妙地掠向后方,免得挣扎时羽毛和灰尘落入杯子,另一只手则握着它的脖子,捏开它的喙部,让血从细小的裂缝中流出来,落入杯子。
“你也许并不喜欢这种饮料。”奥斯塔尔说,不得不说,他在需要显得可靠与温和的时候会变得格外讨人喜欢,伪装成一个和蔼可亲的长辈对他来说不比呼吸更困难一些,毕竟他已经有了两个可以说是相当可怜的所谓的“弟子”。已死的德蒙与雷霆堡的狄伦,虽然他面前坐着的是一个龙裔,但他软弱而善良,正是奥斯塔尔最喜欢的那种,他甚至要感激那个将他从格瑞第的王庭中带走的法师,克瑞玛尔身上有着巨龙们最厌恶的血脉,但另一半血脉却是属于巨龙的,这种矛盾让他有着一种奇异的魅力,在接近他后无人不会受到吸引。
如果在术士塔,他会是一个麻烦,奥斯塔尔再次确认道。“但你要习惯,这种酒在格瑞纳达是最受欢迎的饮料,”他谆谆善诱地说道,“在宴会上,又或是在情人的家里,即便是在小憩的时候,最多出现的就是这种饮料,”他说,然后补充道:“你当然可以反感和拒绝,但这样可能会被人认为你过于怯弱和虚弱。”
异界的灵魂举起了那个杯子,这个旅馆用于盛放血红酒的杯子不是木头杯子也不是贵重的银杯,而是浑浊的玻璃杯,即便如此,血挂在杯壁上的痕迹仍然可以说是清晰的,苹果酒冲入血液,从淡金黄色变成灰黑色,与之同时扑鼻而来的是一股堪称劣质的酒精味儿,如果不是这里没有化工,异界的灵魂几乎都要以为这是工业酒精兑出来的了——奥斯塔尔误解了他的迟疑,“并不是那么糟糕,”他劝说道:“如果实在不习惯,你可以在进入格瑞纳达之前放点蜜糖。”
异界的灵魂摇了摇头,他尝试地啜饮了一口——他原本就不太喜欢酒类,这个可怕的味道更是让他皱眉,但奥斯塔尔所以为的,他会厌恶酒中的新鲜血的味道却是大错特错了,从生理上来说,埃雅精灵的素食只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与习惯使然,不然辛格精灵又是如何在几十年内就成功地改变了自己的食谱呢?从心理上来说,不要说巫妖,就算是异界的灵魂,它所在的那个国家,即便是于整个位面,也可以说是承载在无数舌尖上的巨龙,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不能吃的,只有不好吃的——更正确地说,尚未找出让它变得好吃的方法的。
很多人对血都会觉得恶心,但异界的灵魂可喜欢鸭血了,它在这个位面捕猎到鸭子的时候也很想来顿热乎乎,辣蓬蓬的鸭血煲,但被曾经的不死者厉声喝止了——在这个位面,食用其他生物的血不是一种罪恶,但如果你能把它们变得十分美味就要让人质疑你之前究竟干了些什么了——就像另一个位面的人到现在也没能想明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时究竟在想些什么。
所以味道奇怪的苹果酒只是让异界的灵魂皱了皱眉,就干脆地喝了下去,既然无法避免,难道还要像是喝煲汤那样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味吗?血红酒是温的,但到达更深的地方后它会变得灼热,同时口中余下的血腥气味也开始浓重起来。
“鸽子炖汤。”他还记得这个,不管怎么说,那只鸽子滴滴答答的血迹从他们的桌边一直延伸到吧台后面,他之前吃过的不少禽类大概都没能如此彻底地放过血——旅店的女主人耸了耸肩,随手将鸽子丢给了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奴隶。
第411章 雾霭【3】
——一个战士。异界的灵魂惊讶地说。
——可不是吗?
奥斯塔尔并未限制克瑞玛尔的自由,就像是他要求克瑞玛尔回到格瑞纳达一样,没有威胁也没有诱惑,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兄长来叫自己的弟弟回家吃饭那样温和。但即便巫妖不说什么,异界的灵魂也知道有些时候不要因为事情表面上的简单而低估了下面的汹涌暗流——无论是曾经的不死者还是来自于另一个位面的来客都不会以为自己若是拒绝,奥斯塔尔就会乖乖走开,连同派遣他来到的人一起把这件事情忘了——值得庆幸的是他们从不知道克瑞玛尔的导师是谁,也不知道克瑞玛尔在离开格瑞纳达的一百多年后成为了一个巫妖,所以他最重要的秘密还被牢牢地保存在匣子里。
他们是在正午偏后一点到达旅馆的,然后奥斯塔尔就消失了,据巫妖推测,这家伙可能在格瑞纳达的王庭中担任着一个小巧但重要的角色,他离开既有可能去联系他的眼线,也有可能去策划一起可怕的阴谋,但这个和他们无关,他们至少还是一个强大的施法者——克瑞玛尔现在可以施放六级以下的心灵异能法术,而巫妖可以施放七级以下的法术,这也是他们没有直接拒绝回到格瑞纳达的主因之一。
这个城市真的是太小了,小的就像是一个拳头,眼睛一眨你就可以从那条宽阔街道的这头走到那头——这条道路也是这个城市里唯一一条没有泥水淋漓的路,路面上堆积着人类和马匹的粪便,几个守卫正在哈哈大笑着将一个平民按压在粪堆里,宣称要处他粪便溺死之刑,没有人去阻止,甚至无人关注,他们的周围一片寂静,只有那个可怜人在不断地喘息哀叫,显得格外凄厉与绝望。
——如果你要做些什么的话,巫妖提醒说,你只要走出去就行了。
异界的灵魂在识海中点点头,他当然知道巫妖为什么会这么说,他们昂贵的衣物与饰品会让这些守卫感到忌惮,他们虽然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那个素味平生的平民而来的,但毫无疑问,叫喊与挣扎也许会妨碍到这位陌生人,守卫对于平民与奴隶来说是毋庸置疑的统治者,但他们上面还有着数之不尽的主人,即便不会放弃,他们最起码也会收敛一点,而平民和奴隶的生命力总是异常顽强的。
但克瑞玛尔站起来之前,那个旅馆的女主人已经从长条型的台子后跳了出来——如字面意义的,她只手在台面上一按,就如同一只小鹿般地轻盈可爱,在大踏步地走出去之前,她左右张望了一下,拿起了一只看不出颜色的大餐盘,而另一只手上则抓着一条门闩——她气势汹汹,却悄寂无声的走到一个士兵身后,在他对面的同伴提起手来想要警告他的时候,旅馆女主人的餐盘已经敲在了前者的后脑上,一下子就让他晕了过去,而对面的士兵显然非常恼怒,他拔出了短剑,在异界的灵魂没能确定他只是想要威胁一下,还是真的恼羞成怒的时候,女主人的门闩只是随手一拨,就将他的短剑拨开,一盖子敲在他的颈侧,成功地制造了第二堆垃圾;“你在干什么!”仅余的那个士兵大声嚷嚷说:“玫瑰女士,我们的队长可还没进过你的房间呢?!”
嗯,这位……即便是玫瑰,也是一株相当粗野的玫瑰——小姐完全可以用狰狞来形容的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句肮脏的话,在那个士兵想要用剑打开她的防御的时候,俯身低头,那根门闩斜斜上挑,准确地击中了那个士兵的下颌,就克瑞玛尔的视力,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好几颗牙齿从他那张臭烘烘的嘴里飞了出来。
她的整套动作就如同微风拂过密林一般的优雅又从容,单看起来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已经不下一百次看过精灵武技与伯德温和李奥娜之间的模仿对战的克瑞玛尔也是如此,这表明她能够在这里开了这么个旅店,凭借的可能不止是她身后的那个术士,她本身也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只是这个保障现在似乎遭到了一些麻烦。
这个设想在他们用晚餐时得到了佐证,一个装饰华丽的男人在守卫的拥簇下走了进来,浑身金光闪闪的人物迄今为止克瑞玛尔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但像是这种丝毫不觉得自己苍老的面孔被那些精美的饰物映衬得更加丑陋的玩意儿他还是首次遇到——男人还在皱纹横生的脸上和干瘪的嘴上抹了胭脂,让人倍感恶心的是,那居然也是螺旋贝红的颜色。
旅馆的女主人立刻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向他屈膝行礼,这让那个男人感到十分满意,他伸出手,但玫瑰女士行礼之后就马上立起身体——异界的灵魂看得嘴角抽搐,距离远点还好,当两人之间的距离相差不过三尺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浑身散发着老朽气息的男人居然还不到玫瑰的胸口高,也就是说,他想要埋胸都得委屈旅馆的女主人弯腰或是坐下来,但就是这么个犹如小丑的家伙,却是这座城市的守卫队长。
——他也是个施法者吗?
这是异界的灵魂唯一能够想到的可能了。
——你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怨恨吗?巫妖反问道——不惜毁掉每个施法者的声誉?
——不过他的亲戚可能会是一个红袍,巫妖说,而且可能是他的儿子或是侄子,看他的鼻子,你难道没有想起什么来吗?
异界的灵魂乖乖地看过去,这个男人确实有着一个让他们感到熟悉的鼻子,尖尖的,但不是鹰钩鼻,因为它滑稽地向上翘,鼻翼又小,鼻尖又长,看上去像是一枚肉色的辣椒——啊,异界的灵魂说,我们见到的那个。
——对,奥斯塔尔说,这个小城里有两个红袍就足够让人感到惊讶的了,不会再有第三个。
而这位守卫队长的行为也说明了他绝对不会和这位玫瑰女士有什么亲眷关系,他大摇大摆【说实话,做出这个动作对他来说可真是艰难,毕竟他比一只老鼠也大不了多少】地踱到一张桌子前坐下,“给我一杯血红酒。”
他一点也不喜欢血红酒,异界的灵魂可以确定,因为那杯酒他动也没动,还厌恶地将之推到一边,他要的只是让玫瑰女士走到他身边,这样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她的胸脯与腰肢——也许他还是想要摸一摸的,但玫瑰女士还提着那只鸽子,他不想让鸽子的血弄脏了他的丝绸衣服:“你应该找个男人了,”他说,一边转动着灰白的眼珠,虽然他竭力想要做出一种公子哥儿的姿态,但总有种卑劣的本性从他金光闪闪的外表中溢出来:“一个淑女可不该做这么粗鲁的事情。”——异界的灵魂放下刀子,对焦香的烤羊肉失去了兴趣——那个声音猥琐的就像是吐在粪便中的一口浓痰。
“找个男人,”守卫队长还在继续说:“把你的旅馆交给他打理,和他回家,给他生儿育女,这才是一个好女人应该做的事情。”
玫瑰没理他,她觉得自己给予一个守卫队长的尊重已经足够多了:“这个旅馆是我爸爸的,”她说:“也是我弟弟的家,我不会让别人来经营他的。”
守卫队长的脸色不再那么好看了,“真是太任性了!”他喊道:“这可不是一个好女人应该有的行为!是的,你缺乏教养,毕竟你的母亲很早就死了,而你的父亲紧跟着也死了,小玫瑰,”他故作宽容地说:“我可以原谅你,如果你能够温顺一点……我可以给你黄金的戒指,丝绸衣服,或许还有女仆,我就是那么一个慷慨大度的人。”他沾沾自喜地说:“你应该感到荣幸,有那么多的淑女想要嫁给我,而我只选择了你。”
他或许真的是那么以为的,但玫瑰回复给他的只有不屑地沉默,守卫队长一个人站在那里,守卫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说话,他们的顶头上司脸皮颜色不是红就是紫,目光中犹如巨龙那样酝酿着暴怒的火焰,但他在看到玫瑰女士提起了的袖子和暴露出来的胳膊之后就又变得温和了,更正确地说,贪欲胜过了因为被无视而产生的羞怒:“好吧,我可以宽恕你的傲慢。”他说:“就像之前的每一次。”
旅馆的女主人终于抬起头来:“每一次?”如果说拒绝他的求婚就是傲慢的话,那也许是有的。
但守卫队长今天所说的并不是这件事情,他点了点头,身边立即走出几个士兵,克瑞玛尔认出他们就是在之前不久企图将一个平民碾入粪便堆溺死的三个家伙。
“说说你们之前遇到的事情。”守卫队长说。
“我们在拘捕一个盗贼的时候,”其中一个守卫说:“被玫瑰女士殴打和制止了,我和我的同伴们都受了伤,还被那个可恶的家伙逃走了。”他还歪过脖子,让人们看他颈侧的淤青。
守卫队长以一个用膝盖也能分辨出来的得意洋洋的神色转向玫瑰。
“就凭你们的片面之词?”玫瑰女士说,她昂首挺胸地站着,嘴唇边的小绒毛在劣质的牛油灯下投下淡薄的阴影。
“当然不止。”守卫队长说,然后另外几个守卫拖出了一个人,他就是那个差点被溺死在粪便里的平民,他就连衣服也没换【可能是没衣服换】,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他跪在地上,连眼睛都不敢抬,守卫队长厌恶地皱了皱眉,拿出一块洒满了香料的手帕挡在自己的鼻子前面。
“说说看。”守卫队长嗡里嗡气地说。
“是……这位女士。”那个平民怯怯地说:“是她殴打了士兵。”
“但他是无辜的。”玫瑰女士说。
“他是一个盗贼。”守卫队长不耐烦地略微移开了手帕:“你是一个盗贼吗?”
那个平民的眼睛在玫瑰女士和守卫队长之间转来转去,他的面孔上满是脏污,但还是能够分辨得出那份掩藏在麻木不仁下的愧疚不安:“……是的,”最终他低声说:“是的,我是一个盗贼。”
“哈,”守卫队长高兴地说:“事实真相便是如此,我的小玫瑰,你惹上了大麻烦了。”他故意侧着脑袋,用那种他以为风流倜傥实则只会让人更难从皱纹中找到他的眼睛的姿态看着玫瑰女士,以为她会惊慌失措:“告诉我,”他大声说:“我们城市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你帮助一个盗贼逃走,还攻击了三个士兵!?”
“应该被绞死!”一个守卫高声回答。
“错了!”守卫队长不满地说:“我知道有种刑罚,是一个三角塔体,有个尖锥,把人剥光了吊起来,然后用他的屁股对着尖锥,然后他会被自己的重量劈成两瓣儿……”
“我们的城市没有这条法律。”玫瑰女士反驳说。
“我说有就有,”守卫队长的神情变得冷酷起来:“也许正是为你准备的,我的小玫瑰。”
玫瑰女士看了一眼周围的人,有些人的面上充满了愤怒,但更多人已经准备偷偷摸摸地离开,显然并不准备被卷入她和守卫队长之间的争执里,几个守卫蠢蠢欲动,只等着守卫队长一声令下,就会冲上来把她带走。
她将双手放在台面上,上身前倾,从胸衣里露出的美景让很多男人吞咽了一下口水,守卫队长尤其多。但就当守卫队长以为她不得不妥协的时候,她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也许您不知道,”她说:“我的弟弟明天就要回来了。”
“这不可能!”守卫队长警惕地说:“他还没被允许离开术士塔呢。”
“听您的儿子这么说的是吗?”玫瑰女士恢复到原先的站姿,抱着自己的胳膊:“那么请问您的儿子已经离开术士塔多久,又有多久没被术士塔召唤回去了呢?”
守卫队长那张衰老的面孔抽搐了起来,他的儿子是个红袍,但并不是最好的一个,虽然在这座小城里他就像是个神明,但在术士塔中他活得就像是一只老鼠,但他仍然期望能够被召唤,虽然被召唤有时候意味着惨重的伤痛甚至死亡,但没有术士塔的关注,他也就只是一只落单的鬣狗。
昨天他的儿子还和他嘲笑过那个没被允许离开术士塔的小学徒,但他现在听见了什么,他就要离开术士塔了,也就是说,这个小城即将出现第二个红袍,比他的儿子更年轻,或许还要更强大。
他惶恐起来,“你,你应该再考虑一下,”守卫队长语无伦次地说。“我们都是红袍的亲眷,我们原本就该是一家人……小玫瑰,我们应该齐心协力……”他一边说,一边站起来,就像是在逃走那样急匆匆地跑出了旅馆。
“等等。”玫瑰女士示意了一下仍然蜷缩在地上的那个平民,哦,不,如他所说,他是一个盗贼:“这个盗贼您们不管了吗?我记得盗贼都应该是被绞死的。”
“当然。”守卫队长凶狠地看了一眼那个卑劣的家伙,“绞死他。”他说。
“不!”那个平民猛地从地上跳起来“不,我不是盗贼!我不是!您答应过我的……”一个士兵猛地给了他一拳,他的面孔整个儿地向一侧歪了过去,顿时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守卫们并没有想要等待审判,反正像这样的小城中没有比红袍更有权势的存在了,他们将那个瘦小的家伙拖出酒馆,直接找了一块铁匠铺子的招牌把他挂了上去,他只蹬了几下腿就不再动弹了。
第412章 雾霭【4】
守卫队长离开旅馆之后,一些酒客也走了,玫瑰女士则将剩下的那些也毫不留情地驱走,只有在这座旅店住宿的客人们被允许留下,嗯,留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因为之前的事情,玫瑰女士也已经精疲力竭了,实在是提不起精神服侍任何人——也许是有那么两三个客人是想要离开的,但玫瑰女士的旅馆在这个小城里,是罕见的,既不会随意讹诈你也不会和盗贼勾结的安身之处,思量再三后,他们还是留了下来。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玫瑰女士的旅馆一共有三层,最上面那层事实上是堆满了杂物的阁楼,一层是酒馆,二层才是居住的地方,一共有十二个房间,用一条狭窄的走廊贯通——楼梯上去你就可以看到它们了,分居在楼梯口的左右两侧,而左边的最末一间是属于主人玫瑰女士的,两个施法者被安排在右侧的最末两间,彼此紧靠的那种。
异界的灵魂自从来到了这里,旅馆对它来说也不是什么陌生的事物了。他的房间是最末的一间,好处是有着两扇窗而不是一扇窗,一扇窗和其他房间那样面对着后方的小巷,一扇窗对着隔壁的房子,虽然都没什么好看的。这座小城不像尖颚港因为雨水泛滥而总是湿漉漉的,但没了雨水,也意味着这里的人不会额外耗费珍贵的水去冲洗街道,街道上的粪便靠着野狗和乞丐去除,当然,效果不是很好,但时间久了,那些污物自然而然地会成为路面的一部分,很多人会以为那是泥地,事实上下面是碎石板。这里的房屋几乎都是木质结构,但几乎都没有油漆,木头的原色暴露在外面,靠近阴暗的地方发黑,之所以没有太快地腐坏,也许还要感谢这里的降水实在是不那么充沛的关系。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一旦失去了阳光,这座小城就变得死气沉沉起来,没有人在街道上走动,也没有人在房间里点起灯火。
不过异界的灵魂知道这不过是暂时的,那些将自己隐藏得很好的利爪与獠牙只是在等待真正的黑暗,可能要在好几个小时之后,这座小城就会畸形地热闹起来,娼妓、赌徒、盗贼,做那些见不得人买卖的商人都会涌出他们的巢穴,召开一场比一场更为盛大的欢宴——但这和他们没关系,他们只是过客而已。
异界的灵魂走到床边,这张床看起来要比其他地方的更坚固和漂亮,除了厚重的帷幔,雕刻着藤蔓的四柱与点缀在深褐色木质雕花之间的螺钿之外,它的每一处都被打磨得非常光滑,甚至在蜡烛光下透出油润的感觉,床单、枕头与毯子的气味都是干干净净的,没有虫子也没有皮屑,角落里有着一个三角柜和衣橱,邻近街道的窗前是一把椅子,非常适合用来阅读的那种,因为它的左侧俯扶手有着一块垂下的木板,拉起这块木板可以把它搁置在右侧扶手上,这样坐在椅子上的人就有了一个小小的搁板。
另外墙壁上还有着一些曾经长时间地放置过什么又被拿掉的痕迹,异界的灵魂伸出手,轻轻地摩挲着很明显要比邻近的墙壁颜色更深一些的地方,那是因为阳光从对面的窗户照进来的时候,会将木制品照的发白的关系,那个痕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叉。
这个房间充满了古怪的味道。
它甚至有冲动想要进到奥斯塔尔或是其他人的房间里比较一番,但他一点也不觉得这些能够出现在这里的人会对自己的房间毫无防护,或者他们已经把它变成了一个陷阱——异界的灵魂最终放弃了这个打算,它在房间的门窗上设置了一两个小咒语,就和尖颚港时那样,这时候它不由得想起了梅蜜,还有葛兰,他们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还有李奥娜与伯德温,麦基,修,盖文,亚戴尔……凯瑞本……佩兰特……它还以为这次回到灰岭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小女儿——以及白脸儿,最后那些小鱼干都进了他自己的肚子,如果白脸儿知道了一定会愤怒地吱吱叫。
巫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轻微地颤抖着,也能感觉到另一个灵魂的痛苦,或许就在下一刻,它就会像个婴儿那样嚎啕大哭起来——好吧,它确实哭了,巫妖不由自主地感觉到一阵轻微的羡慕——哪怕是一个婴儿也知道哭泣只是种手段,在没有人在乎你的时候哭泣除了耗费你所余不多的力量之外毫无作用,但有时候人们还是会徒劳地哭泣,用另一个位面的知识来解释,这是一种排斥负面情绪的好方法,但巫妖不能,从很早之前开始,然后他发现即便是伪装,他也无法流泪,就像有人已经从心里把他的这种感官与功能连根拔除了似的。
—————
“我绝对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的!”而在这座小城深处的一处宅子里,守卫队长正在愤怒地咆哮着,他回到自己的家里后就喝了很多酒,当然,不是劣质的苹果酒也不是昂贵的蜜酒,而是介于其中的麦酒,这让他异常不满。但他的儿子是个红袍,红袍的支出从来只会比一个法师更多,而不是比一个法师更少,虽然他原本就是一个极其善于欺骗与勒索的商人,而这座小城的赋税也几乎全都进了他们这对父子的口袋,但他们仍然时常感觉捉襟见肘。
这也是为什么守卫队长会对玫瑰女士纠缠不休的原因,玫瑰女士的旅馆是这座城市中最大的,十二个房间,他们的宅子还没有十二个房间呢。
“安静,”就在他几乎要将手中装着麦酒的玻璃瓶子敲在一个女性奴隶的头上时,一个声音阻止了他,守卫队长往上看去,他看到了自己的儿子正站在二层的走廊上往下看,眉头紧皱着,那个和他如出一辙的鼻子高高地耸起:“安静,安静,我说过很多次了,爸爸,你知道我需要安静,”他以一种主人对待仆人,而不是儿子对待父亲的口吻说:“而且那个女人是我的奴隶。”他只挥动了一下手腕,那个奴隶就机敏地退下了,她满怀感激,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已经被种上了一种据说来自于无尽深渊的菌菇,红袍当然不会允许自己的试验品在得出结果前被损伤。
在面对玫瑰女士和平民的时候,守卫队长就是一头残忍的老狮子,但在面对自己的儿子的时候,老狮子就变成了一只可爱的兔子,就连汹涌而来的酒意也无法让他完全失去控制,他盯着红袍瞧了一会,突然伤心的哭泣了起来。
红袍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一个已经将近七十岁的老人哭泣起来毫无美感而言,更别说他的脸上擦满了脂粉,还在眼睛下面东施效颦般地按照南方新近的风气描着墨蓝色的线条,现在它们被泪水混杂在一起,冲填着一层层的沟壑。在看到父亲的皱纹时,红袍心中的烦躁更是如同海潮一般地翻涌起来,他的父亲是个人类,他的母亲也是,他的单薄血脉可能来自于数百年之前的一个魔鬼或是恶魔,他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术士,还要感谢上一任城主希望自己的城市中也能有个强大的红袍,但没几年城主就发现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尖鼻子的小家伙变成大家伙后,虽然还是有幸披上了红袍,但他并不强大,不要说如同格瑞纳达的龙裔那样随军出征,为他征服邻近的城市和国家,就连对付一个超过三十根手指的大地精群也会让这位名不副实的术士狼狈不堪,气喘吁吁。
想到自己之前付出去的那些金币和宝石,前城主就别提有多么沮丧和失望了,他对尖鼻子,以及他的父亲越来越苛刻,越来越暴躁,但他应该想到的是他并不比一群大地精更难对付一些——顺理成章地,他死于一场“意外”,然后他的十六个儿子【婚生以及非婚生的】因为悲痛过度也不幸在同一天跟随着他们的父亲去了哀悼平原,只留下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婴儿成了城主,但谁都知道,掌控着这个城市的不是城主而是守卫队长和他的术士儿子。
从那之后,术士的父亲就开始如同饥饿的老狼啃噬骨头那样贪婪地啃噬起城市中的居民,一些富有的商人逃走了【在脱了一身皮后】,而一些无法脱身的小商人与手工艺人,还有平民与农夫既拿不出叮当作响的钱币来购买通行文书和身份凭证,也不敢冒私自逃离,沦为流民的下场,只得乖乖地成为这对父子用以榨取乳汁、皮毛与血肉的牛羊——城中的大部分宅邸都被守卫队长以各种手法占据了,当然,如果宅邸原本的主人能够温顺地先行奉上住宅与金币的话,他们还可以以租借的方式继续居住下去,但如果有些故作迟钝,实则确实十分愚蠢的家伙对守卫队长的暗示充耳不闻的话,那么一群士兵就会在某个深夜冲进去,把他以及他的家人拖出来,并且在他们的卧室里搜出一个盗贼。窝藏罪在这座小城里原本只需要交付罚金,但在守卫队长的授意下,它成为了这座小城里仅次于谋刺的罪行,所有涉及此事的男性都要被绞死,女性则会被当做奴隶出售以偿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