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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灶(美食)_分节阅读_第10节
小说作者:三水小草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880 KB   上传时间:2026-01-29 17:00:33

  袁峥赞叹一声,饮下一杯酒,佐着那少年的俊美风流之态。

  一楼,刚刚为二人上菜的方仲羽对罗守娴轻声说:

  “东家,西边二楼上是刘官人带了客过来。”

  罗守娴略一抬手,让他退下,转身又与熟客打招呼。

  “罗东家,昨日我和几位同窗来,未曾见了你,他们都甚是可惜啊,倒是我运气好,今日再来就遇到了。”

  “昨天家中有事,范举人今日面泛红光,可是有好事将近?”

  “罗东家好眼力,哈哈哈,此事暂不可说,待到成了,我定要来盛香楼订上几桌席面,罗东家可千万要帮我好好操办啊!”

  “能让范举人如此用心,此事想来定是绝好之事,事以密成,范举人这般谨慎,做事定是无有不成,过几日天气更暖,是吃螺蛳的好时候,正和吃一道螺蛳塞肉,再配我们楼里三月启封的新酒。”

  “好好好!无论什么吃食,从罗东家嘴里说出来都让人觉得妙极!原先我只觉得事有八分可成,有罗东家的螺蛳塞肉吊在前面,我竟觉得此事必成了,哈哈哈哈!”

  范举人这边话音未落,另一边又有人唤道:

  “罗东家,这‘一折惊春’的宴好吃,名字也风雅,在下有些好奇,这名字又是何人起的?”

  罗守娴抬头,见一年纪在三十岁上下的高大男子正倚在二楼栏上俯视自己,她上前几步,抬起手臂,缓缓对这位陌生的客人略一拱手。

  “芦芽新长,河鱼破池,桃花开在树,嫩笋破于土,恰是维扬城中能让人惊觉春至之景,在下不才,折芦杀鱼将一春之味搬到了饭桌上,唯独桃花娇嫩落地即败,我便只能用猪肉仿其春色,总之,是在下东拼西凑了一桌菜,起了这么一个附庸风雅的名字。”

  她说话时,上面那人直直看她,罗守娴带着淡笑,并不将他的目光放在心上。

  敢跟外族做生意,敢从维扬城半城徽商手里争盐引,这样的人有些自负张狂是难免的。

  真说起来,她这个盛香楼的新东家,在维扬城的同行眼里也是个张狂到可恨的。

  “那第四句‘斗酒烹黄鸡’又是何解?”

  罗守娴面上的笑意忽然大了两分,她的眼中明亮得像是被艳阳招摇的江河:

  “世人忙于生计,顾不上看芦芽、河鱼、桃花,这也无妨,总有人先知春来,呼朋唤友饮酒吃鸡,让那些未知春来之人坐在暖风里乍闻春至。

  “说到底,人活在世,就算没有赏景的心思,也该有个好玩乐知情趣的朋友。”

  楼上楼下,到处宾朋满座、觥筹交错,穿着青色半长短衫头戴小帽的跑堂们脚踩布鞋,步伐伶俐地穿梭在人群之中,报菜名的声响阵接一阵不绝于耳,被高举过头的托盘上,刚出锅的诱人佳肴在暖香中招摇。

  四下里人声沸沸,站在楼上的男人直起身子,对着楼下过分年轻也过分貌美的年轻人拱了拱手。

  “在下袁峥,辽东宁远人士,初来维扬,可能请罗东家一叙?”

  一撩袍角,穿一身湖蓝的罗守娴拾级而上,走到袁峥桌前。

  她还没说话,袁峥绕过椅子先行了一礼。

  “罗东家,想我袁老三自幼在辽东和西北闯荡,十几年下来自认也识得了不少英才人物,因此生出了许多刻薄毛病,今日见了你,我才知道这天下还有我未曾识得的钟灵毓秀之人啊!惭愧惭愧!”

  面对他这般模样,罗守娴先笑了:

  “听闻前几日有外地来的贵客在维扬城内吃得不尽兴,想来就是袁三爷了,实不相瞒,都是同行,我还想着袁三爷哪日来了我盛香楼,我让您见识见识我们灶上几十年的老本事,没想到袁三爷竟是这般一位客气人。”

  袁峥苦笑了下,又是一拱手:

  “罗东家,有你主持这盛香楼,菜色味道自不必说,难得是你这般人品气度,做事又如此用心。”

  见这两人相谈甚欢,不过片刻就有知己之感,穿着赭石色袍子的刘冒拙老神在在坐在一旁,还给自己添了杯酒。

  妥了妥了,他今年一年在盛香楼的吃吃喝喝,这下妥了!

  袁峥走的时候,盛香楼的午市已经过了,走出盛香楼的大门,他转身对来送他的罗东家挥手致意,任谁也看不出他喝了足有一坛半的酒。

  “罗贤弟,说定了,明日愚兄我再来,带着我的管家和家养厨子来,与你细细商讨,咱们兄弟二人联手,定要让整个维扬城都看看,看看愚兄我的家底,也看看贤弟你的本事。”

  一辆四匹马拉着的马车停在了盛香楼的楼前,马车通身木制金黄,应是黄花梨木精雕细琢而成。

  光是织锦车帘下缘缀着的一排珍珠每颗就有拇指腹那般大小,奢贵靡费到了惊人的地步。

  袁峥掀帘上车,又探头看向“罗庭晖”,满眼恋恋不舍。

  罗守娴的脸上微有酒晕,笑着与他道别:“明日,小弟恭候袁三哥大驾。”

  驾车的车夫个高体壮,不似中原人士,马鞭甩出,四匹马便向远处奔去。

  “东家,之前三勺打听的消息,这袁三爷极是挑剔,今日见了,倒是个和气人?”

  方仲羽收回了看那辆马车的目光,凑到了罗守娴面前说话。

  “和气?”罗守娴淡淡一笑,用干净帕子擦了擦手,“据说草原上有鬣狗食腐而生,不管是野牛还是豺狼,只要将死,就会被鬣狗盯上,这位袁三爷,就是个鬣狗里称王称霸的人物。”

  “那他怎么……”

  “他要夺徽商之势,我欲做一行之首,有志一同,做出相见恨晚之态自然容易。”

  说话时候,她眉目微垂,只唇角翘着。

  虽然已经从小看到大了,方仲羽还是晃了下神,才跟在她身后回了盛香楼里。

  作者有话说:

  文中很多看起来很特别的菜色,来自我这些年探店、查资料、刷视频、刷攻略、看各种烹饪视频的积累。

  狮子头里加花胶应该是某位南京米其林级别淮扬菜大厨的手艺。

  芦芽拌河蚌和菊花脑缕子脍都是江苏一代春天的时令菜。

  菊花脑南京吃的多一点。

第10章 送礼

  第二日,袁峥依约而来,不仅带来了他的管家和家养厨子,还带来了一车干货。

  “都是些北面的干货,看着粗糙了些,送给贤弟聊表心意。”

  罗守娴迎出去就看见了一匝匝被扎起来的肉干、被装在竹筐里的鹿角、密封着的油坛子外面写着‘熊鞭’二字……另有许多未曾见过的食材,被几个花袍壮汉背着扛着就往盛香楼的后院儿送去。

  “袁三哥,这如何使得?”

  “这有什么使不得的?这等东西我想要了随时既有,给了贤弟你,说不得又能做出几桌好菜。”

  袁峥浑不在意地一摆手,抓住了罗守娴的手臂,兴高采烈地说:“走走走,粗活儿是我手下粗人的事儿,贤弟咱们上楼去聊。”

  在他身后跟着的,除了还穿着一身赭石色袍子的刘冒拙,另有两个身量高大的汉子,一个作江南富贵人家的管家打扮,蓄着长须,瘦尖脸庞,另一个生得天圆地宽,腮肉横生,眼角倒竖。

  “贤弟,这是我的管家,从前也跟我在辽东闯荡,你管他叫老崔就是了。这个是我从宁远老家带来的厨子叫潘七,别看他来了维扬就束手束脚的,烤肉的本事那真是一绝。”

  这二人显然极为敬重袁峥,在袁峥介绍的时候都对“罗庭晖”行礼,尤其那位满脸横肉的厨子潘七,神态恭谨又殷勤,看向“盛世有香”匾额的时候甚至有些敬仰。

  “实不相瞒,若不是寻到了贤弟你,我就打算让人从西北运一只活骆驼过来,当着那些盐商的面宰了,到时候架起大火,骆驼里包羊,羊里包鸡,鸡里包鱼,鱼里再包个蛋,烤就完了!”

  袁峥拍了拍潘七的肩膀:“我的骆驼都过了太行山了,潘七非说他做不来……”

  潘七嘴边一瘪,甚至有些委屈:“罗东家,您是内行人,你跟我们大当家说说,一只整骆驼想要烤熟,三五天都不成,他前脚当人面儿把骆驼杀了,后脚再把人晾那儿干等着不成?”

  “哎呀,你做不来就是做不来,别攀扯我贤弟……”

  罗守娴已然笑出了声,她手扶在桌上,抬眼看向袁峥:

  “袁三哥,西北风大,火借风力,烤肉也快,维扬城的春风又软又湿,可催不动能烤熟骆驼的火。”

  “是么?”袁峥含笑看着面前的年轻人,“哎呀,都怪潘七,话都与我说不明白。”

  潘七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地板装憨。

  罗守娴与袁峥在三楼的隔间里落座,袁峥看着花架上的那一盆早牡丹,笑着说:

  “贤弟好人品,选的花也好,我常觉得牡丹开得太盛,红红紫紫一大片甚是刺眼,这一盆淡黄色的倒是雅致。”

  “我祖母常年在山间道观修行,喜欢养花,这一本是她前几日特意让人捎来的。”

  “好好好!”袁峥得意地摸了摸手上的白玉戒指,也不知是在得意什么。

  方仲羽端着茶盏和几样点心过来一一摆上,罗守娴自袖中掏出了一张纸。

  “袁三哥,这是我昨夜拟的单子,一共是二十六道菜,要么食材名贵、要么是将时令之物精烹细作,您只管从中选菜,我来将之配成一宴。”

  这张单子上虽然没有传说中的龙肝凤髓,但是鲥鱼、长江刀鱼、黄唇鱼之类都被她列上了,前几日孟酱缸提到的赤嘴胶也在其中。

  “只看这张单子,就知道贤弟你家学渊源,心思也深,只是……这些菜美则美矣,我要想让别人都看得起我这北边儿来的粗人,就得让人知道,我和他们玩儿的不是一套东西。”

  袁峥看向“罗庭晖”,想在这年轻人的脸上看见些挫败神色,却见他面带微笑,又从袖中掏出了一张纸。

  罗守娴将新的菜单放在了袁峥面前。

  “袁三哥,这一张单子上多是北地名贵食材,我昨夜想了许久,想出了个‘北材南做’的法子,就比如……比如这一道拆烩鱼头,本是用的鳙鱼,若是换成黄河鲤鱼,也可一试。”

  “黄河鲤鱼?”袁峥拿着第二张菜单细细看着,听见她说黄河鲤鱼,他的眼中登时一亮。

  “贤弟,我弄来活的黄河鲤,让你做成维扬本地菜拆烩鱼头,你看行否?”

  罗守娴下巴微抬,语气笃定:“自然可以。”

  “若是这鱼有七十斤重呢?”

  袁峥看着这位让他第一次知道何为惊才绝艳的年轻人。

  “黄河鲤鱼……这些年黄河下游年年水枯,想要过十斤的黄河鲤怕是都难,想要大鱼,只能在开封以上的水里捕了,从开封到维扬城上千里路,七十斤的黄河鲤鱼,怎么活着运来,那袁三爷是神仙不成?就算袁三爷真是神仙,光是头就得有二十多斤吧?那咋做啊?不说做了,就普通的大锅,你想把鱼破开煮熟都难。”

  端着一碗酒,孟酱缸蹲坐在院子里,抿一口酒,咂咂嘴,他又抿了一口。

  “再说了,这么重的鱼,那鱼油定然极多,稍微一煮就是鱼油的颜色,做拆烩鱼头那多腻啊。”

  罗守娴站在他的身侧,手中翻看着一本食记。

  “鲤鱼形若纺锤,头窄小且尖,七十斤的黄河鲤鱼,只论鱼头到不了二十斤,约有十四五斤。”

  孟酱缸还是摇头:

  “十四五斤的鱼头,做成拆烩鱼头,煮多久?汤怎么烩才入味?东家,鲤鱼不比鳙鱼,头上的骨头硬,还贴着鱼皮,绝不像鳙鱼头那么好拆。”

  “我还是想试试。”

  自从袁峥说他能从开封运来一条足有七十斤的黄河鲤鱼,罗守娴就听到了自己内心如潮水涌来一般的鼓噪声。

  做厨子的,一生都在追逐更好的厨艺,也会为了难得的食材而激动。

  开酒楼的,自然想要做能惊天动地的大宴,有无与伦比的镇场大菜。

  将七十斤重的黄河鲤以拆烩鱼头的做法当众去掉骨头,又保证了鱼头的完整,有多少厨子有这样的机会?又有多少酒楼的东家能有这样的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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