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时雨没有任何权利处置。
争吵以付时雨脱力般的滑坐在地毯上而告终。
他蜷缩在那里,手不自觉地覆上小腹,那里似乎能感受到细微的生命律动。
金崖再一次领略到了付时雨的诱惑能力,从蔺知节离开的表情他就能断定:付时雨有堪比鸭子,不对,堪比许墨的折磨技巧。
这些柔弱的omega,到底哪来的能力可以把蔺家的人气成行走的信息素毒药?
金崖的中文明显进步了许多,“你不要孩子,你也不要他了。”
付时雨笑到面颊生出血色,仰头竟也仿佛会流出热泪般失措,他想蔺家人真是生在一种诅咒中:
蔺自成一生在找棠影的替代品。
而蔺知节也许也在找某一种纯洁的影子,好弥补他失去的、恨比爱更多的回忆。
他称之为:“重温旧梦。”
金崖听不懂什么新梦旧梦,小鸟开始变得像从前的许墨:
疑神疑鬼,脑子不太好。
金崖猜测,如果是蔺轲,他可能会把刘琛的尸体放到付时雨面前,亲自喂狗。
他们在摩洛哥的庭院中养了两条大型护卫犬,阿猛比起来是狗中甜心。
“蔺知节足够仁慈,而你要睡觉了,不要去想别人的尸体,孩子在长大,它的父亲会给你一个家。”
付时雨在一片沉寂中醒来。
他打算给蔺知节打个电话,把家彻底拆了。
他可以换种说法,比如:我不爱你了。
金崖卧在墙角边打个响指,“想死就直接跳下去,不用那么复杂。”
付时雨大笑,笑到小腹蜷缩抽紧,像是也欢快不停。
他确实要找一条死路了。
那张纸条躺在他的手心,他不知道电话那头是谁。
既然这个人认识刘琛,那一定认识付盈盈。
他在金崖下去做早饭的时间里,拨打了一个未署名的陌生电话。
电话接通后他自报家门,可迟迟没有回话。
过了半晌才传来一个男声,似乎略带笑意,“人都凉了,你才打来?”
对方似乎在观察他的反应,最后才告诉他,“我叫郑云。”
付时雨的记忆里没有郑云这个人物,反正已经是棋局中一颗棋子,那么任何人的姓名也无关紧要。
“你…认识付盈盈吗?”
“她这几天一直和我在一起,不过她现在人不太好。”
付盈盈知道刘琛死了。
“情人湾那里全是蔺家的人,蔺家二少爷出了大事,蔺知节要找人陪葬,现在谁凑上去谁就是他的眼中钉,我还得看着你妈让她别给我惹麻烦。”
“付时雨,”电话中的人念出他的名字,转而突兀地问他,“哪个雨?下雨的雨?”
付时雨含糊称是,他出生的那天,下了一场春雨,天阴沉沉,转而放晴没有一片云。
付时雨没有继续追问,只问:“你要我做什么。”
言简意赅,郑云很满意他这种不拖泥带水的性格。
蔺知节回港城的第一天,因为付时雨莫名其妙的某种自毁倾向,刘琛的尸体被放回了港城中心医院的停尸间,已经不用其他人收尸。
郑云的要求很简单,那种戏谑的语气消失了,没有任何起伏。“不过我猜停尸间还是有蔺家的人,万一有变故,你来替我引开这些人。”
人总得烧了,留在那里像什么样子?
“凭什么。”付时雨声音淡漠,接连问道:“你又是刘琛的谁,你替他传了消息?你们替谁做事?”
那头声音顿时冷了,“他给了你一条命,善始善终,不为过吧。”
付时雨的孕检在三天后。
金崖今天不是司机,是保镖。
司机换了一位,拉开车门喊声:“太太。”
这声称呼很新奇,金崖扭头语气颇有些不正经,“不合法的太太,没有婚礼。”
付时雨没有搭理他,金崖的冷笑话修炼得越来越刁钻,他实在笑不出来,脑海中乱得像毛线球。
港城中心的地下二层,太平间。
仿佛弥漫着一种特殊气味,这里光线惨白,收纳死亡。
一排排的金属柜前,背对他的人身形高大,气味可以嗅出是一个成年已久的Alpha。
那个叫郑云的人转过身,眉眼和年轻时的刘琛似有一点相像,不过书卷气少了些,更具侵略性。
付时雨猜他和蔺知节年纪差不多,因为他打量付时雨的时候,以一种年长的姿态,眼神却多了玩味与试探:“我送过你一个万花筒,你五岁过生日的时候。”
他的万花筒。
有云才有雨。
刘琛的习惯,孩子总是跟着母亲的姓氏。
郑云和付时雨都是如此。
第47章 星星、眼泪、子弹
太平间的灯闪烁,像垂死的呼吸,记忆便在此刻的灯下翻涌。
——“是弟弟,漂亮吧?”
郑云第一次见到付时雨的照片,是付时雨五岁生日过后。
妈妈替他去开家长会,而他那风流倜傥的父亲刘琛,带着奶油蛋糕去了春泥巷。
付时雨贪吃奶油当晚进了急诊,刘琛不得不第二天下午才回家。
照片中的付时雨在烛光中看不真切,只有一双黝黑清澈的瞳孔。
父亲当时语气带着一种奇异的炫耀,说:“是个Omega。”
“他喜欢吗?”当时的郑云这样询问自己送出去的礼物,一支万花筒。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因为在父亲出发前,他偷偷在作为礼物的万花筒里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个字,充满了恶意。
是他写给付盈盈的。
刘琛早忘了这茬,万花筒还躺在他的西装口袋里。
他揉着儿子的头,语气带着怜惜:“弟弟吐了一个晚上,哭起来像小猫一样。”
那个深夜,郑云默默取出那张充满恶意的纸条,换上了些彩色亮片。
他想,那个素未谋面的小Omega眼泪大概已经够多,不需要自己再添上一颗。
此刻,他才有机会真正看清付时雨。
付时雨穿着宽松的乳白色毛衣,柔软得像融化的新鲜奶油,周身弥漫着一种被过度呵护、若有若无的甜蜜气息。
他才十九岁?
蔺知节擅自拿走了他的纯真,不予归还。
郑云在这阴森之地,半真半假地向付时雨讨要那个时过境迁的万花筒。
付时雨唇瓣微动,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个决定命运的下雨天,跟着自己离开了春泥巷。
“在蔺家。” 他老实回答,像羽毛坠地。
空气里漂浮着福尔马林般的气味,郑云立在其中一排存尸柜之前,他继承了父亲优渥基因的脸,像浸过冰水,带着湿润冷意。
听到付时雨的回答,他正欲拉开柜子的手顿了顿,不免真的生出一丝好奇:“还留着?”
他侧过头,审视着付时雨。
付时雨抿着唇,点头,下意识抬手轻捂胸口的动作是因为冷也是因为防备,指尖泛着春日的粉,晶莹剔透。
——确是一株玻璃做的长颈百合,风雨不侵。
郑云唇角牵起一个极淡、难以捉摸的弧度。
想到当年那张被自己换掉的纸条,那上面承载着他年少时对父亲的忿恨与对母亲隐忍的怜悯,付时雨的存在并没有被父亲避讳过,他是父亲口中那个很乖、很贴心的小可怜。
如今,这复杂情绪交织下的“产物”就活生生站在面前。
他带着一丝玩味,或许还有一丝连自己都未察觉的年长者的情绪,夸赞道:“这么乖。”
低语、似叹息。
话音未落的瞬间——
“咔哒——!”
金属柜被拉开的刺耳声响打破了寂静。
郑云近乎暴力地拉开存尸柜,毫不避讳付时雨瞬间煞白的脸和眼中的恐惧,他要让付时雨亲眼看看父亲最后的模样。
仪容整理是门学问,但再高的技艺也难以完全抹去长时间暴露和死后变化的痕迹。
付时雨确实几乎认不出他了。
或许曾经称得上英俊的面庞,只剩下一种非人间的灰白与僵硬。
生命的抽离带走了一切,连同付时雨心中那些关于刘琛的疑问、怨怼、也被一并带走。
空气中仿佛有无形的、属于死亡的气味黏稠地附着在鼻腔深处。
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去触碰那冰冷僵硬的皮肤,验证这虚幻的真实感,却被一只更有力的手猛地攥住腕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