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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故事_分节阅读_第3节
小说作者:喜酌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295 KB   上传时间:2026-01-26 18:06:51

  于可手慢了一步,没能阻止重新下行的电梯,那手掌被迟钰细细密密地握了起来,迟钰跟她十指交扣,微笑着说:“行,可以,知道了,那我这次快一点。”

  “不然直接在浴室吗?”

  “要不我给你洗也成,你不是老夸我手指灵活吗?包干净的。”

第3章 婆媳关系101

  五点十分,酒店前台,迟钰理所当然地开着酒店内最贵的房间,心情看起来不错,还多跟前台的服务人员聊了两句今天的天气。

  于可背过身,才懒得看阔绰少爷装亲切的戏码,即便是夫妻,白日宣淫这事儿总是有些放纵的观感的,她交出身份证后就避到一旁,伪装成爱鱼者,全力欣赏鱼缸内的兰寿。

  四楼餐厅内,迟钰的表姐王晓君哪里会知道她正在等待的人竟然擅自更改了行程,她没有可以放松交谈的对象,正愁容满面地抱着孩子坐在餐椅上发呆。

  身边,婆婆一家人正在和今天的寿星迟秀,你一句我一句地拉家常。

  隔着几束装饰用的假花,王晓君的丈夫赵鹏正在和一个她不怎么眼熟的小辈儿打手游。

  王晓君是善于同陌生人互动的,她是凤城博物馆内的金牌讲解员,日常有人付钱请她说话,她也不负使命说得很好,不管是对着大人还是小孩,都得心应手。

  职业生涯中,就连接待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外宾也没露怯过。

  可在这个属于她母亲,她女儿的场合,她这个关键角色没怎么说话。

  相反,她光是听着这一帮妇人聊天就口渴。

  王晓君仰着头,给赵鹏使了几次眼色,想让他去找服务员要壶免费的苦荞茶,他都低着头,情绪亢奋地点着手机屏幕,没能成功接收到她的信号。

  “亲家母,要我说孩子还是得吃母乳。”

  “当时晓君私自给孩子把奶水断了我那是不知道,我要是知道,非叫她把主意改了。你看小鹏聪明不?考学从来不叫我操心,哪次考试不是第一?就是我奶好,他吃我就给他喂,他一直吃到五岁才撒口。”

  听到这话,王晓君像是被凶器重击了脑袋,即刻回神,她的第一反应是瞪大眼睛去看坐在她斜对面的公公赵学斌。

  婆婆马春花是本地人,老家就在距离凤城市区七十多公里外的芦花村。

  她家中有八个姐妹兄弟,作为长女小时就是父母的拐棍和帮手,野地里赶羊,田间务农,再加上照顾弟妹,统共没上过几天学。

  年轻时的春花枸杞种得好,羊喂得壮,掰玉米的速度更是无人能敌,但就是性格泼辣,爱好是打骂弟妹,又添了三项缺点:其貌不扬,脚丫贼大,个子矮小。

  同村的小伙之中一直无人上门提亲,连媒婆都替她发愁。

  最后能作为大龄村妇嫁出去,还是因为芦花村赶上政府规划耕地拆迁,老马家里因为人口众多,足足在滨河城区内分了三栋楼房,这才吸引到邻村的贫困户赵学斌赶来给马家做上门女婿。

  这些年春花曾陆续卖掉分得的三套房子。

  一套给自己男人买挖掘机,一套供老来子考学念博,另一套就是作为儿子婚后的生活费,主要用来贴补他拿回小家庭去过生活。

  两年前老赵成功在城里办下了职工退休,春花终于解放了,把最后四套市区的房子全都出租出去,带着所有家当搬回了芦花镇。

  她一辈子没上过班,现在又没耕地,闲得很。

  在农村人最多的居民楼里租房住,就是为了靠近自己的根。平日在街口的石墩子上一坐,就是东家长西家短地扯闲篇,和亲家说起奶水的事儿是一点都不害臊。

  可王晓君的父母和于可的爷爷奶奶一样,都是60年代受国家号召,从大城市前来支援西北建设的“支一代”。

  移居人的后代是这样。

  虽然王晓君在凤城出生,长大,自小吹得是沙尘暴,吃得是洋芋擦擦,但她内心还是保留了一部分祖辈们的底色。

  她的父母都是上海祖籍,平日里很讲究说话的方式和方法,事事要腔调。

  婆婆说的这些话太不含蓄,本来要是只有女人们在场,她可以不计较春花没文化乱讲话,但眼下当着公公的面,这火气只会汹涌翻倍。

  斜对面的公公果然是赵鹏的亲爹,就连他低头笑着公放刷抖音,假装没看到儿媳怒目的德行都和儿子一模一样。

  王晓君收回视线,深深吸了一口气,内心几经斗争,没能压住舌下的话,朝着婆婆冷色道:“吃奶吃到五岁算是哪样本事,考试考得好也不见得就能往家多赚钞票。”

  “我喂不喂跟您劝不劝有关么?我怀孕的时候就跟小赵商量过,亲喂影响我术后休息,喂奶粉方便他夜里头起来哄小囡。”

  王晓君比赵鹏大三岁,是他念本科时的同校学姐,二人是名副其实的姐弟恋,所以她一直称呼丈夫为小赵,说完这两句,她站起来朝着赵鹏的方向大叫他的名字。

  “小赵!你快别玩了!去找服务员要壶水来。”

  赵鹏不明所以,本能地起身照办,只有嘴里小声嘟囔以示不满。

  “耳朵没聋,喊这大声是做啥。”

  自从去年丈夫患胃癌症去世,王晓君的母亲迟秀就沉浸在丧偶的悲痛中。

  她年轻时染上了胆小怕鬼的毛病,对丈夫的哀悼没能影响这种根深蒂固的畏惧,所以没等到亡夫头七,她就从学校的职工的福利房搬了出来,住进了女儿和女婿家里。

  王晓君和赵鹏是潇洒的月光族,看音乐剧,追演唱会,听相声,喝大酒,常年手头拮据。

  婚后长达十年也没有把自住小二居更换成改善型住房。

  女儿怀孕时,迟秀蜗居在他俩的堆放着杂物间,但外孙女小囡出生后,杂物间被改造成了婴儿房,只能容下女婿一人贴身照顾。

  这位退休的老教师如今有一半时间是和打呼的女儿睡在主卧睡,另一半时间,则横在客厅的沙发上如老狗般假寐。

  今天这场六十寿宴,她本不想庆祝,还是女儿好劝歹劝,用外孙女的由头,这才将她从家里请了出来。

  刚才她一直都没说话,只是将亲家母的声音当做蛙鸣般的白噪音,但现在,为了避免在大喜的日子里产生纷争,她不得不伸手搭在亲家母的身上打圆场。

  “现在的年轻人跟咱们以前不一样了,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想法,亲家,咱们就随他们去吧。只要俩笑得把日子过好,老的心里比什么都强。”

  “我听晓君和鹏鹏说小囡吃的是进口水奶粉,比母乳营养还全面的。”

  当然,这少不了亲家的注资。

  以前老伴还在,迟秀有双份退休金,日子宽裕,也有在补贴自己的女儿。但现在,她只有一份钱,负责烧饭,所以就拿这个做一家三口的菜钱。

  在春花面前还是不够硬气。

  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受气,即便亲家再怎么赔笑脸,说好话,春花的脸色也挂不住。

  凤城自古就是移民城市,多民族共处是常态,日常交流中,什么口音都有,包容开放更是刻进了这座小城的骨血里,像春花这样对支青抱有偏见的本地乡亲实乃少数。

  以春花的视角,她没望到宏大叙事下,支青们扎根西北唱响的志愿之歌。

  她只知道,当年支援西北建设的青年们来到凤城时,自己的老爹为了赚点生活,曾经赶着驴车到这些人工作的矿厂附近卖过农产品,可是爹在车头卖,车后的篷布早就被有心人用刀子划了个大口子,整整一车东西,全都被贼娃子们偷光拿光。

  可是那时候工人赚的可比他们农民多多了,下井矿工更是工人中的佼佼者,他们怎么会这么干呢?

  遭了一次贼,春花淳朴的老爹不信邪,又接连赶着驴车去了两趟,但每一趟都损失惨重,最终赔得比赚得多,只能作罢,安分守己地回村生娃种地。

  春花将胳膊上那只看起来干瘦,不吉利的手抚掉,皮笑肉不笑地问亲家:“我娃那是赚不来钱吗?分明是有些人诚心地日会他!”

  “去年分明说好了叫晓君的舅妈给接个介绍稳定的工作,她舅妈也是个耍嘴的,啥领导啊?顶球用,前脚电话里答应得稳稳的,后脚竟然安排我们鹏鹏去做资料员!”

  “那破岗位还要笔试面试,这叫帮啥忙呢?那跟对待外人有啥区别!不就是公开招聘吗?”

  “还有他家那个儿子,三天两头见他上报纸,搞投资,我说赚钱的事大家一起做,叫他带着我投,我有的是钱,他就是不肯应么。后来电话都不接我的,朋友圈也看不了,肯定是把我拉黑了。”

  春花越说越来气,见到儿子端过一壶茶,直接挥舞着健硕的臂膀抢过来,倒进茶杯,猛地往自己口中灌。

  王晓君本来已经抱着孩子准备到餐厅角落透透气,听到婆婆炮轰自家亲戚,立刻又调转回来,枪口对外。

  “这亲戚之间还隔着亲呢。您跟我怎么挑理都行,那我舅舅早早就死了,舅妈这么多年带着儿子一个人过,本来跟我们走得也不近。”

  王晓君说的是实话。

  舅舅迟波,也就是迟钰的父亲,是当年矿务局子弟中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他毕业后进入刑侦队伍,仪表堂堂,玉树临风,是全家人的骄傲。

  王晓君和小舅年纪相差十三岁,比起长辈,更算是朋友关系。

  小舅还活着的时候,她很愿意由母亲带着,去大学宿舍找这个半大的舅舅玩儿。

  后来舅舅和同样是大学生的舅妈谈上了恋爱,即便家里人对舅妈是个东北人这件事颇有微词,但她觉得舅妈个子高,那张国泰民安的脸更是时髦极了,人家不比上海人差什么,所以积极支持他们恋爱,为他们在外公外婆面前游说。

  他们在周末去公园里散步约会,她像个跟屁虫,也要跟着人家情侣一块儿在湖上泛舟蹬船。

  他们在晚上去电影院里看夜场电影,她像个小尾巴,也要涎着脸叫舅舅给自己买张票。

  她上初中,小她十三岁的表弟迟钰出生,那时舅妈已经成为了一名高级水利工程师,舅舅在工作中同样不甘示弱,成为了刑侦队的青年骨干。

  凤城矿务局下属的一二矿先后枯竭,三矿待开,再加上面临国企改制,铁饭碗难保,所有人忙着在时代的浪潮中讨生活,上海帮和东北帮的斗争日渐落下帷幕。

  小家庭里,双方的亲人反而在日渐交往中解除了隔阂,取得了空前的和睦。

  迟钰的到来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生来便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灵魂。

  一般孩子做起的幼稚事,他照葫芦画瓢,却总有种无邪的天真掺杂其中,比旁的孩子更加讨人欢喜。

  他似乎也知道自己惹人爱,完全不怕生,见到每一个人,都要炫耀般的,眨着他明亮干净的毛毛大眼,挥舞着小手,先发制人,扬起一个极其灿烂的笑容。

  再后来?

  后来在小舅的葬礼上,不知是不是因为黑白遗照的尺寸太大,还是顶灯射下的光晕太亮,竟然将表弟身上属于小孩子的人气儿全都洗刷掉了,她看着表弟,像是看着一个被福尔马林浸泡过的小鬼。

  迟钰丧父刚过十岁生日,虽然读了小学,但男孩子晚熟,还是吃屎的年纪,学校里并没有死亡教育这个类目,他并不该懂得生命逝去的悲伤。

  他脸庞还是很漂亮,身子骨还是很板正,但王晓君发誓,那孩子一夜间变了,变得阴测测的。

  他低着头,在来来往往吊唁的亲友中面无表情地玩着一只魔方,王晓君当年已经是个大学生了,但她还没见过谁像表弟一样能把魔方玩得那么好。

  迟钰手指扭动,三两下便将六面色彩全部恢复,然后一秒都没停下欣赏自己的作品,更快地重新将色彩打乱,再恢复,周而复始。

  王晓君走到他身边,眼睛通红,犹豫了半天,最终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肩膀。

  她想,如果表弟向她询问小舅的去处,她会忍住眼泪,编造一个与天堂有关的童话安慰他。

  迟钰抬起头,看到她还是立刻扬起唇角,乖巧地叫表姐,但那笑容里空洞得近乎荒芜,他笑过之后,皮肤回弹,一张玲珑的小白脸上像是被凝固的腊封住了。

  他什么都没问她。

  没问她死了的人要去哪里,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自己的爸爸。

  等了半晌,大概是没听到表姐吱声,只看到她凄凄惨惨地抹眼泪了,他丧了气,又重新低下头玩魔方,若无其事地嘀咕了一句:“表姐,今天天真热呀,一会儿吃席时我想喝瓶冰镇汽水。”

  自小舅舅过世,王晓君的母亲迟秀总是梦到从地府回来索命的恶鬼,他们面目可憎,呲着獠牙,变换着各种非人的皮相恐吓她。

  她从不知道一个人竟然可以如此怕死,她开始怕黑,怕睡觉,怕走夜路,精神极度衰弱,要经常让丈夫托人到医院买安眠剂。

  迟秀自顾不暇,连娘家都不回了,所以不再有余力领着王晓君去探望孤儿寡母。

  前几年两家人重新走动起来,还是因为王晓君和于可碰巧在一个单位工作。

  于可学历不差,形象上也有傲慢的资本,但偏生她为人爽气,待人处事如沐春风,虽然二人之间隔着几个部门,但还不是亲戚的时候,王晓君就很欢喜她这个小姑娘。

  “人家困难的时候我们也没帮上什么忙,现在怎么有脸去叫人家多照顾。”

  “换我都不好意思张那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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