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我们之间会一直这样,直到毕业后她离开美国。然而,故事发生了转折。
那天是周六,难得得了空,赫特他们叫我出去玩,途径曼哈顿的一家书店,出乎意料,我遇到了她。当时下着小雨,她独自一人安静地坐在窗边看书,低着头,几缕碎发垂下,脖颈弯出纤细的弧度。
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和其他中国人不一样,初遇时我对她的第一感觉没有出错,她的气质很独特。
鬼使神差间,我的脚步不受控制地顿住,我让赫特他们先走,随后在窗外看了她一会儿。她阅读时很认真,全然没有注意到窗外有个人在看她。
等我用手机为她拍下一张照片后,我才忽然意识到我做了什么。我应该离开这里去找赫特他们的,可不知为何,我推开了那扇挂着铃铛的书店木门。
书店里很安静,只有翻动书页的沙沙声。我来到书架前,随手拿了一本我感兴趣的书《战争与和平》,店里坐满了人,没有其他位置,除了她对面。于是我拿着书走向她,想要和她共用一张桌子。她依旧专注,没有察觉我的靠近,直到影子落在她的书页上,她才茫然抬头。
我永远记得那一幕,她那双东方人特有的、带着些许湿润黑意的眼睛里,满是惊愕,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
像一只受惊的林间小鹿。
这个念头冒出来得突兀,连我自己都皱了下眉。
我实在是喜欢她那双眼睛,像黑曜石,清澈得能映出人影,却又深不见底。望着她的眼睛,我下意识想起了《巴黎圣母院》里对埃斯梅拉达的描写:“她那又大又黑的眼睛,犹如夜空的星星”,这是我第一次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眼里没有吉普赛女郎的奔放热辣,而是充满东方的含蓄与沉静。真漂亮。不知为何,我很想看见她哭的模样。她那双眼睛,哭起来,一定更漂亮吧……
我询问她能否坐在她对面,她同意了。就这样,我们互不打扰,第一次平和共处地呆了一下午。直到窗外天色一点点暗去,我们该回家了,我合上手里的笔准备起身,却不小心把笔弄在地上。
我没想着让她捡,正当我弯腰拿笔时,她也不约而同地弯腰握住了笔。也就是那一刻,我的指尖无意间碰到了她的手背。
很舒服。这是我的第一感觉。像一道细微的电流,从指尖迅速蔓延至全身。一直以来,我都患有很严重的皮肤饥渴症,必须靠药物才能压下身体深处那份难以启齿的难耐。可那一次,我发现原来真实的肢体接触所带来的慰藉,远胜过任何化学制剂。
我强压下心底的异样,若无其事地拾起笔,却悄悄用指腹摩挲着刚才触碰过她的地方,肌肤上仿佛还残留着温热的触感。
我想和她再产生肢体接触……我知道这个认知很危险,可我却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她。就像在极寒中行走太久的人,终于触到了一簇火苗,明知会灼伤,还是贪恋那点温暖。
回程的车上,我一直在回味那个瞬间。原来这就是肌肤相触的感觉,鲜活温暖,而不是药物压制下的那种麻木平静。我开始渴望更多。
那天过后,我的脑海里总是下意识浮现出她的面容,浮现出她坐在窗边读书的画面。每到这个时候,我的心脏都会稍稍加速。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算一见钟情吗?应该不算。我从不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说辞。这大概只是皮肤饥渴症在作祟。毕竟她是第一个让我触碰后感到不排斥的人。对,一定是这样。
可为什么偏偏是她?
我开始下意识地关注她,甚至开始制造偶遇。在食堂转角,在图书馆,在前往教室必经的长廊上。
每次相遇,我总会不动声色地记下她今天的衣着,她头上戴的发夹,她书包上的挂件。她喜欢每周一二四戴粉色发夹,三五戴浅紫色。她的背包挂件每天都会换,迪士尼的几个卡通角色轮着挂。玲娜贝儿、星黛露、还有一个叫什么,达菲?好像是这个名字。我还特意去搜索过,甚至托巴克也给我买了同款。
那天晚上我坐在桌前看着一堆迪士尼玩偶挂件,我忍不住对自己说,真是疯了。我到底在做些什么?我开始警告自己,以后不可以再关注她。结果第二天下午,我又准时出现在她常去的图书馆,我还帮她拿了一本放在高处的书。
那天,她终于笑着对我说了声谢谢,眼底的光晃得我心神不宁。真好看。与此同时,一个更阴暗、不合时宜的念头,悄然浮上心头。我越发好奇那双眼睛哭起来会是什么样子。被水汽浸/透,泛着红晕,黑曜石般的眼瞳蒙上一层脆弱无助的薄雾……光是想象那个画面,我心底某种潜伏已久的占有欲和破坏欲,便开始蠢蠢欲动。
在赫特的分析下,我终于意识到一个事实,一种名为“喜欢”的东西开始在我的世界里生根发芽。只可惜,她对我毫无兴趣。不过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来,反正我有大把的时间。我想出了很多方案,最终还是选择了循序渐进,因为我怕吓到她。
我开始主动找她说话,会询问她学习上是否有问题,问她语言是否有障碍,为了防止她起疑,我甚至搬出了我的父亲,说是他让我多多关照她。
渐渐的,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话题,有很多共同爱好。那次在书店,我意外发现她也喜欢看《战争与和平》,我们聊了很久,谈起皮埃尔的笨拙善良,谈起安德烈公爵对生命意义的顿悟。
我发现自己沉寂已久的心弦,竟被她的三言两语轻易拨动。那些我以为无人能懂的、藏在书页深处的孤独与思考,她都能稳稳接住,并给出让我眼前一亮的回应。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像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茫茫人海中,我好像终于找到了唯一能解读我灵魂密码的人。我承认,我越来越被她吸引,我越来越喜欢她。她的存在对我而言,好像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引力。
我的卧室里有一间藏在书柜后面的密室,那是我唯一能卸下防备的地方。我喜欢在里面画画,用颜料传递出无法诉诸于口的情绪。不知从何时开始,画笔仿佛有了自己的意志。
我试图将每一笔都细致勾勒出,这样我就能抓住一幕幕让我心悸的瞬间。密室的墙上,渐渐被一幅幅与她有关的油画挂满。有她坐在窗边看书时,阳光洒下露出的姣好侧脸;有她喂猫时,嘴角含笑展露出的温柔神色;有她弹古筝时,眉眼间不经意流露出的神韵……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她跳古典舞的样子。
那天是学校文化节,她身着中国传统服饰在台上表演了一支舞蹈。那是我第一次看她跳舞,也是我第一次了解到世界上原来有如此独特的舞种。
等她表演结束,掌声雷动,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包括我。我坐在昏暗的台下看了许久,那一刻,我自私地萌生了新想法,我想将她永远禁锢在方寸之间,她的舞姿、她的微笑、她眼里的光,都只能为我一人所有,只有我一个人能看。
当晚密室的画架上就多了一幅新作,是她白日里跳舞的样子。如果有机会,我想让她再跳一次舞,单独为我跳。
无数个夜晚,我站在密室里,站在无数画作中间,像一个虔诚的信徒,又像一个卑劣的窥视者。我用指尖轻轻拂过画布上她柔和的轮廓,希望得到她的热切回应。可惜,冰冷的颜料无法传递出她的温度。
我完了。我开始不再满足于与她简单地对话,我想要更多。我想和她成为情侣,想在她身上打上独属于我的烙印,想成为她世界里唯一的存在。不论是灵魂的共鸣,还是身体的占有,我都想要。隐隐之间,我终于意识到,我不是一个正常人。
学校里时常有女生向我表白,可我却丝毫提不起兴趣。有时候我也会思考,为什么她不喜欢我。如果她也像她们一样,能轻易地喜欢上我,那该多好。那样我就不用费尽心思地揣摩,不用像个卑劣的窃贼,在暗处描摹她的身影。
但是后来的某一天,我突然想通了。她不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过程如何,手段是否光明,我根本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结果。她必须在我身边,必须属于我。
既然正常的追求无法打动她,那就换一种方式。她初来美国,语言不通,学业吃力,想家脆弱……这些都是我可以利用的好机会。
皮肤饥渴症带来的触碰渴望,在此刻成了最完美的借口。一场以“帮助”为名的交易,在我脑中迅速成型。我要让她习惯我的存在,依赖我的触碰,直到再也离不开。
每每想到这里,我的内心深处都会升起一种混合着罪恶与兴奋的战/栗。我知道这条路通往深渊。没关系,我的月月,陪我一起沉/沦吧,我会让你感到快乐的,你要适应我。
当她在阳台含泪点头的那一刻,我知道我赢了。这场以“教学”为名的交易,终于给了我光明正大触碰她的权利。第一次牵手时,她的手在我掌心微微颤抖,我知道,她很紧张。但是,这才哪到哪?这只是第一步。她的手很软,指尖带着些许凉意。我用指腹轻轻摩挲她的手背,感受着奇异的慰藉。原来这就是十指相扣的温度,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喜欢牵着她的手,和她比较手的大小,我也喜欢观察我们掌心的纹路,试图寻找不同。我听赫特说,中国那边有看手相的传统,于是我时常观察我和她的爱情线。她的爱情线绵长清晰,我的却曲折不已。手相不准,我才不信这些。我会故意使我们的掌纹叠在一起,让两条本不相干的线在视觉上严丝合缝地交汇。看,万事皆在人为。
后来我开始和她拥抱。她总是很拘谨,在我怀里身体紧绷。但我渐渐发现,当我从背后环住她讲解习题时,她会不自觉地放松下来,于是我以辅导功课为由,找了无数个与她接触的机会。
她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香味,像栀子花的味道,很好闻,我很喜欢。因此,我特意将我浴室的沐浴露换成和她一样的香味,有的时候闻着自己身上的气味,会给我一种错觉,她一直待在我的怀里。
某天赫特突然问我最近是不是突然喜欢上了栀子香。是吗?我扪心自问。不是。我不过是喜欢被属于她的气息包围的感觉。这样当她不在时,我能在弥漫的香气里假装她与我骨血相融。
她很善良,会在我被父亲打骂后,默默给我留一颗我最爱的太妃糖,会在我的书桌上偷偷给我留一张手绘的纸条。她难道不知道吗?她越这样,我越喜欢她,越离不开她。
那次她小心翼翼地为我处理背部的伤口时,透过镜子,我看到了她微红的双眼,某一瞬间我竟生出阴暗的欢喜:若这具破碎躯体真能换来她的怜惜,我不介意活在父亲的刑具下。
我发现她很吃这一套,所以我学会了在她面前装可怜,我喜欢她帮我上药,喜欢她主动触碰我。不过这还不够,我想要的,是更多。
在她来美国的第二年,圣诞节那天,我和她站在大雪里接吻。那是我的初吻。我是一个封建的人,我的初吻给了她,她就要对我负责一辈子。那天,我终于体会到接吻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我好像有点上瘾了。
第二天,我向她提出做我女朋友,可我被她拒绝了。也是,她不喜欢我,和我在一起也是因为交易,怎么可能答应成为我的情侣。
就这样,我和她保持着没有名分的关系,却做着一件又一件情侣之间的事情,从牵手到拥抱,再到接吻。我们之间越来越亲密,我们像恋人,又不像恋人。
通过各种途径,我打听到她喜欢肆意张扬又不失谦逊的少年,于是我开始在她面前精心伪装,我愿意扮成她喜欢的模样,只要她能不离开我。
可有一天,当我看到学校里有其他男生向她表白时,我突然不想伪装了。那天下午放学,在回去的路上,我在车里抱了她许久许久,力道很重。我深深嗅着她身上熟悉的馨香,却怎么也无法抚平我心底翻涌的暴戾。她好像隐约察觉出了什么。罢了,没关系,她早晚会发现我的真面目,因为我演累了。
她太受欢迎了,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其他男生的表白,我也总看到不同的男生围在她身边。我无法控制,嫉妒蒙蔽了我的双眼,我害怕有一天她会离开我,于是掌控欲开始疯狂滋长。我要求她事无巨细地报备行程,几点到图书馆,和谁同桌,午饭吃了多久。
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些行为会将她愈推愈远。不知从何时起,她开始有些怕我,也越发反感我。她怎么可以这样?我不会伤害她的,因为我喜欢她。她不可以反感我,不可以疏远我,她只能有我,也只能喜欢我。我想将她关起来,关在一个只有我和她的地方,那样她的眼里就只有我了,再也不会有其他碍事的人。
高中毕业的那天晚上,她和她朋友参加派对,她喝醉了,最后是我赶去现场将她接走。她醉酒的样子很可爱,我很喜欢,在回家的路上,我将她抱在怀里,窗外的路灯闪过,明明灭灭。我低头看着她,第一次当着她的面,毫无掩饰地展露出我对她的欲/望。
醉酒后她很主动,我乐见其成。当我们十指相扣,体温相融时,我捏紧她无名指的指根,幻想着有天能套上戒指的形状。真好,我终于能确认这份真实的占有。月月,是你主动的,不许怪我。我们要永远永远在一起。
第二天醒来,她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我却不允许。于是我再次提出新的利益交换,一场她无法轻易拒绝的交易。我用她最在意的家族,编织了一张新的网,将她紧紧笼罩。她最终选择了同意。
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就读,也从老宅搬了出来,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公寓。我强迫她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整个家只有我和她两个人,真好,再也不会有人来打扰我们。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
同居的日子里,给了一种我们已经结婚的错觉。夜深人静时,我和她躺在一张床上,我喜欢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她恬静的睡颜。白日里她对我所有的疏离和防备,在此刻消弭于无形。
我总会不自觉地伸出手,指尖悬在她脸颊上方寸之距,描摹她的眉眼。有时她会无意识翻身,寻一个更舒适的位置,她的发丝些许搭落在我的手臂。我喜欢这种不经意间的亲密,仿佛我们真的是一对相爱至深的寻常夫妻。
天冷时,她喜欢窝在沙发上看电影,身上盖着薄薄的毯子,每到这个时候,我会和她一起,同盖一件,将她搂进我的怀里,她的体温与我的体温渐融。
她喜欢看《乱世佳人》、《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她也喜欢看《哈利波特》、《律政俏佳人》,这些电影她看过很多遍,而我,也陪她看了很多遍,乐此不疲。她看电影,我看她。
她喜欢下雪,所以我经常花钱在纽约制造人工降雪,每到这个时候她都会特别开心。许多个雪夜里,我们会坐在房间的床上一起看《小鬼当家》,因为她喜欢电影里浓厚的美国圣诞氛围。既然如此,那就留在美国吧,多喜欢美国一点,也多喜欢我一点,我可以带她过一辈子的美国圣诞节。
她喜欢阅读,会在书房里花大把时间。每次她看书,我就坐在一旁处理父亲交给我的事务。偶尔我会从成堆的文件中抬头看她,看她蜷在靠窗的沙发里,冬日的暖阳洒下,她膝盖曲起,书本搁在膝头,整个人像一只慵懒的小猫。我会用手机偷偷/拍下这一幕,将其设置成我的壁纸。
对了,她还喜欢做手账。我知道她有一本厚厚的、封面是Hello Kitty图案的本子,那是她专属的天地。有时候,我深夜回到卧室,会看到她靠在床头,就着一盏小灯,拿着各色的胶带和笔,专注地贴贴画画。
我知道,她经常在那个本子里偷偷骂我。有时是画一个丑丑的、戴着王冠的恶魔小人,旁边写着“专/制”;有时是写了一串控诉我行为的文字,然后用红笔在旁边狠狠写下“赛伦德是大坏蛋!!!”,后面跟着三个巨大的感叹号。
没关系,我甚至……有些病态地喜欢她这样做。她是鲜活的,那些小小的抱怨和咒骂,只会让我觉得她更可爱,让我更爱她。
我总是情不自禁地幻想我们婚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是不是就和现在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她爱我,不会反感、排斥我。
我开始思考究竟该如何做,才能让那些我误以为我们已经结婚的错觉成为永恒。
我将成堆的珠宝、限量款包包衣服鞋子、拍卖行的古董送到她房间,可她没有兴趣,对我的态度也没有任何好转。我无数次对她说“我爱你”,她也无动于衷。我带她去阿尔卑斯山看雪,去马尔代夫看海,去巴黎看时装周,她始终保持着淡淡的疏离。
高中时期,我天真以为能得到她的同情就好,所以我甘愿在她面前装可怜,让她看见我父亲鞭打在我身上的伤痕。那时候,她眼中真切的怜悯和温柔,是我在冰冷世界里唯一的慰藉。
可后来,我变得贪心了。我不再想要她的同情,我想要的是她的喜欢,她的爱。在大二那年她送我一只边牧幼崽后,我强迫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需要一个名分,一个能将她牢牢锁在我身边的名分。她不爱我,没关系,我坚信,早晚有一天她会爱上我。只要她没法离开我,一切就有可能。
我渴望得到她真心实意的爱,却又用最拙劣的方式把她越推越远。她用她自己的方式,暗暗与我较量,甚至,她开始计划着离开我。我感到很挫败,不知道还能再做些什么,让她喜欢上我,爱上我。
她总是问我什么时候能放过她。怎么可能。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松手,她不能离开我,她要生生世世陪在我身边。大一那年,我已经暗中请人为我们做好了墓碑,连墓志铭都刻好了,我们可是死后都要共长眠的爱人啊……
她逃过两次,都被我找到了。我以为她永远没法逃离我,可我还是想错了。大二那年,她在我父亲的帮助下成功逃到了其他国家。我跑遍了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还去了中国,可是我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她像是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了,从未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唯有家里那些她曾用过的物品,唯有留在我身边的Nova能证明她的存在。
分别的那五年里,我都在想她,卧室里还残留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夜里,我必须紧紧抱着她留下的衣服,才能骗过身体的本能,获得片刻浅眠。
家里的摆件我一个都不敢动,她没用完的化妆品、随手放在书房沙发上的靠枕、阅读时用来做标记的黑笔……一切都维持着她离开时的模样。这样,在恍惚时,我就可以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她其实没离开我,她只是假期回了趟中国,很快就会回来。
我总是不受控制地去想,她在新国家过得好不好。那边的气候是不是和美国不同,她过去后能否适应?那边和美国的时差差几个小时?她喜欢吃中餐,却不会做饭,在那边她还吃得惯吗?她睡得安稳吗?有没有生病?
她身体底子弱,一场普通的感冒都能让她恹恹许久。她娇气,发烧时更甚,会无意识地往我怀里钻,用滚烫的脸颊贴着我的脖颈,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喃喃着难受。如今在异国他乡,一个人,她该怎么办?
我希望有人能照顾她,又不希望。谁会为她彻夜不眠,用毛巾一遍遍擦拭她额头的虚汗?谁会记得在她退烧后,为她泡一杯恰到好处的蜂蜜水?谁又能忍受她病中无理取闹的小脾气?
我开始害怕,害怕有其他男生趁虚而入,提前占据了她的心。万一她喜欢上别人,我该怎么办?每当我想到这些,嫉妒和担忧就像毒蛇般啃噬着我的心脏。
我动用所有关系,执着于找到她。可我又害怕,我怕找到她时,会看到她身边站着其他男生,两人手牵着手,言笑晏晏。
后来我得知,她在加拿大,她过得很好,考上了她梦寐以求的法学专业,她交到了新朋友,还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实习工作。更重要的是,她没有谈恋爱。我的心终于落下,按照我和父亲的约定,我将进入军队两年。
那几年里,我设想过无数个我与她重逢的场景,我要将她关起来,带到一座私人岛屿上,那里只有我和她,她再也无法离开我。
可当我来到加拿大,来到她所在的校园里,看见她站在演讲台上神采奕奕地发言,看着她眼里亮闪的光,我又动摇了我的心思。我好像舍不得将她关起来了。我不应该这样做,她应该向上走,飞得更高,而不是被我折断双翼成为笼中雀。否则,她或许会恨我一辈子。
她硕士毕业后,因着家庭原因,又回到了纽约。真好,我又能遇见她了。这一次,她不会再给她离开纽约的机会。
我们好像又回到了过去,我们的关系又变得说不清道不明。其实我也想过改变,却不知从何下手。我只能用以前的手段,强行将她困在身边。
后来她提出要和我谈心,我同意了。她问我什么是爱,我认真想了很久,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说我不懂得爱人。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我爱她胜过这世上的一切,因为爱她,才想留住她,这些难道都不是爱吗?
那天夜里,她很平静地说我不可理喻。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恍然间意识到,我好像又一次将她推远了。我开始认真思考她说的话,也许她说得对,我可能真的不知道什么是爱。
我学着其他人爱人的模样,我按照她口中爱人的方式,笨拙地做出改变。这个过程我感到很痛苦,像把长进骨血里的藤蔓生生撕扯出来,每一寸剥离都带着血肉。我患得患失,怕给的自由太多她会消失,又怕抓得太紧让她窒息。
好在,我能明显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有了变化,她不再像从前那般排斥我了。正当我以为一切会越来越好时,上天又给我开了一个玩笑。
在一场意外中,她受重伤昏迷不醒。那段时间我浑浑噩噩,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害怕再也见不到她醒来,害怕再也见不到她对我笑、对我说话。我暗中做好了随她而去的准备,并立下了遗嘱。
她的平安扣碎了,那我就去中国重新为她求一串。以前的我从不相信神明,因为我觉得,信这些缥缈虚无的东西,不如靠我自己。可现在,我竟也开始相信这些。如果能让她醒来,我愿意拿一切来交换,我愿意做任何事情。
好在,上天听到了我的祈愿。她醒了。
醒来后,她对我的态度柔和了许多。她开始允许我扶她从床上坐起来;会在喝药时因我准备的太妃糖而微微弯起嘴角;甚至会在我给她分享公司趣事时,眼底闪过极淡的笑意。
一点一滴,我好像明白什么是爱了。
是她亲手教会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