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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之农女皇后   第三十章

作者:五女幺儿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2.09 MB · 上传时间:2016-07-06

  第三十章

  兰雪莲,生在极北海拔4500米的高原之上,长于峭壁崖缝之间,因稀有,罕有人见过,据说,兰雪莲的花朵呈淡蓝色,清幽淡雅,花香奇异,经久不衰,令人嗅之难忘。

  大晋国的皇后娘娘乃爱花之人,听闻世间有此奇花,乃遣十数人北上寻觅,历经四年之久,终在关外的雪山峭壁上寻得一株,千里迢迢的运回京都,珍宝般的养在皇后的玉坤宫里。

  五年前,兰雪莲曾开过一次,花朵之美,难以言说,令整座御花园的花都黯然失色。最令人称奇的是,那小小的一朵花,竟让整座玉坤宫异香满苑,数月不散。

  自那时起,南宫逸便记住了那缕清幽淡雅的香,女孩儿拉入怀中的一刻,他有些失神,这个衣衫褴褛的少女,身上竟飘着兰雪莲的幽香,一缕缕,若有似无……

  怎么会?她的身上,怎么会有兰雪莲的香气……

  被桎梏在男子怀中的穆采薇,哪知道男人的心思,此刻的她已经在暴走的边缘,尤其是看到男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嗅着自己的颈项,更是气得睚眦欲裂,恨不能一掌拍飞他。

  这个霸道无耻,皮厚心黑的登徒子,仗着自己身体上的优势,竟敢如此折辱她,要是不给他点儿颜色看看,真是太对不起她自己,对不起老天赐给她的空间神器了!

  想到此,采薇压下心中的愤愤不平,换上一副被吓坏了的可怜相,怯怯的抬起头,看着居高临下的男人,身子还瑟瑟发抖。

  “公子,求您,求您不要杀我,我给您带路就是了!”

  她声音微颤,带着哀求的语调,看样子真的是被吓到了,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

  几个侍卫看好戏似的盯着她,带着鄙夷和无声的嘲笑,无知的乡野丫头,以为自己有点儿拳脚功夫,就能高傲自大,目中无人了,竟敢对他们出言侮辱,活该她被主子收拾!

  “你若识相,自然不会伤你!”

  南宫逸懒懒的应了一声,依旧在她的颈项间流连着,现在,他已经完全确定,她身上的香味儿,就是兰雪莲。

  一个乡野丫头,身上竟会有兰雪莲的香味儿!等他忙完大事,一定要好好查查这女孩的来历!

  “嘎——”

  接到主人的召唤时,鹦哥正恣意的在广阔的天空中飞翔,一会儿高,一会儿低,一会儿快,一会儿慢……

  它太兴奋了!

  在空间呆了几十年,终于有机会到人间来看看太阳,看看广袤的土地,呼吸一下人间的空气,感受一下寒冷的气息了。

  空间虽好,但只有那么三四亩大,分分钟就能从一边飞到另一边,它的翅膀都要退化了;而且,空间里没有太阳,没有黑夜,一年四季都是25度的恒温,这些,哪比得上人间这样生动、鲜活!

  长眉也吱吱叫着,在丛林间跳跃,奔跑,呆在空间太久了,这里的一切对它来说都很新奇。

  “吱吱,白毛虎,快来,我又看到一群野猪。”

  “嗷——呜——”

  一声低吼过后,白毛虎从远处跃来。

  可怜的野猪,正团团围着白毛猴子,磨牙霍霍,准备分而食之,哪知片刻后,就被从天而降的白色巨虎给尽数咬死。

  咬断最后一头野猪的喉咙,白毛虎没做片刻停留,又呼啸着,去找寻其他的猎物。

  慈海真人一心向善,曾多次劝它食素,但对于一只虎来说,吃草,是根本不可能的。还好真人没有强迫它,在空间里给它留了些野兔和鱼虾,但份量都不足,仅能够维持生命而已。饿极的时候,它偶尔也会去吃一点儿水果和青草,但那都是不得已而为之,令它深感屈辱。

  山上的野兽极多,能够它吃好久,它要把它们都咬死,带回去,空间具有保鲜的功能,食物放在里面,永久都不会变质,所以,就算是它把整座大山的野兽都带回去慢慢吃,也是可以的。

  不过,作为神兽,往空间里带这么多的东西,是必要先经过主人允许的。

  白毛虎在用意念联系主人时,恰好也接到了主人的召唤。

  “吱——白毛虎,主人被欺负了,快走!”

  长眉也接到了采薇的召唤,急急的招呼它的同伴,可是,没等它跳上虎背,白毛虎已经一弹而起,向着主人指令的方向飞腾跳跃,转瞬间不见了。

  “嘎嘎嘎嘎……”

  鹦哥幸灾乐祸:“可怜的白毛儿,你慢慢走着去吧!”说完,拍拍翅膀,得意的飞走了!

  白眉愤愤的龇了龇牙,也赶紧跟了上去。

  山路崎岖,厚厚的积雪将枯草断枝全部掩埋在下面,一走就能将整只脚陷下去,留下深深的脚印,但很快,又会被山风吹来的积雪掩埋。

  采薇在几个侍卫嘲弄的目光下,故作惊慌的走在最前面,她脸上摆着一副诚惶诚恐的表情,心里却冷笑不已。

  几个不知死活的傻大个,你们尽情的嘲笑吧,现在笑得多开心,待会就让你们多狼狈!

  “嗷——呜——”

  忽然,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吼,如天际边滚来的闷雷,从远处轰隆着传来,震得众人胆战心惊。

  “主子——有危险——”

  侍卫们高呼着,刷的一下散开,将南宫逸围了起来,拔出利剑,严阵以待。

  山尽头

  洁白的积雪如烟花般在山间漫开,碎雪中,一只吊睛白毛巨虎腾空而出,势如利箭,呼啸着,直奔这边而来。

  白虎身形巨大,如小山一般,动作也似闪电般迅速,转眼,已到了眼前。

  “主子退后!”

  几名侍卫惊叫着,腾空而起,手执利剑,直奔巨虎。

  这想必就是传说中的死士吧!采薇撇撇嘴,对这种愚忠的行为很是不以为然,“不许伤了他们!”

  她用意念低声警告。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从不滥用暴力,滥杀无辜,这些侍卫虽然可恶,但罪不至死,她只想警告他们一下,顺便吓吓他们,并不想伤人!

  蓦地

  眼前白光一闪,一股好闻的龙涎香传来,随即领子被人提起,待她回神时,人已经被拎到了树上。

  她诧异的抬起头,看着眼前白衣男子,没想到,这么危机的时刻,他还会有闲心来救她!

  “呆在这儿别动!”

  他低喝一声,没有理会她惊诧的目光,一晃,人以飞身下树,手间,不知何时多了一把软剑。

  此时,六个侍卫已经被白毛虎扑倒在地上,如被猫玩弄的老鼠一般,甩、扑、拖,拽,几个人横七竖八,狼狈至极……

  南宫逸握着剑,如落叶般,悄无声息的斜落在巨虎的身侧,趁着巨虎还未转身,看准机会,剑花一挑,直刺虎心。

  “当心!”她叫起来!

  倏地

  一件黑色的暗器从天而降,直奔南宫逸,他一惊,身形如鹞子一般向后翻去,手腕也顺势一转,剑尖调转方向转刺向暗器。

  “噗!”

  黑色的暗器被剑劈开,顿时四分五裂,崩的到处都是!

  南宫逸嘴角一抽,囧在那里!

  剑尖上,竟然是一坨碎裂的鸟屎!

  “啊——嘎嘎嘎嘎——”一只翠绿的鹦鹉欢叫着,从他的头顶飞过去。

  那只巨虎也乘机转过身来,张着血盆大口,低吼一声,那张开的大嘴里,血腥味儿十足,尚有殷红的血迹和新鲜的肉丝,巨虎吼完,竟然没有袭击他,而是一弓腰,跃出丈许远,奔着山下飞驰而去。

  顺着巨虎跑远的方向,他忽然看到了那个女孩儿,不知何时已从树上溜下来,正在山路上急速的奔跑着,晨曦中,踏起飞扬的雪花,像只灵敏的兔子一般……

  巨虎贴在她的身侧,也纵身奔驰着——

  那画面,很玄幻,很唯美!

  南宫逸看呆了,忘记了迷路,也忘记了追逐,那双深邃狭长的眸子中,只剩下那副唯美的画面。

  女孩儿跑了一会儿,忽然停下了来,转头远远的看向他,见他呆呆的望着她的方向,便将两手放在耳边扇了扇,对着他翻着白眼吐舌头。

  南宫逸一愣,随后便笑起来,笑得肩膀轻颤,笑声悠长难止……

  从小到大,他所认识的女人,不是唯唯诺诺的奴婢,就是矫揉造作的淑女,再就是心机深沉的内宅妇人,像这样大胆张扬,个性率真的女孩儿,他还是头一遭见到。

  女孩儿气他,却见他不怒反笑,顿时没了兴致,撇着嘴对他做了个鄙夷的手势,随即转头,向大山深处跑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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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妖孽进村


  茫茫的大雪山,一望无际,连绵起伏,一座座山,一片片林,都被雪裹着,在巍峨之中显出清秀,在峻峭之中更见超逸。

  采薇骑在虎背上,风驰电掣般的在山间飞驰跳跃着,此时,她对白毛虎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收!”

  她喝了一声,已经不知是第几次喊这个字了。

  “刷!”

  地上四五只刚刚死去的野猪,嗖的一下消失在原地,要不是雪地上还有尚未冻结的血迹,几乎没人能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哦,九十七头了!”

  采薇搓了搓冻僵的手臂,拍了拍白毛虎的后背,感慨道:“大神,你是怎么做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杀死这么多野猪的!”

  “本能!”

  白毛虎头也不回的奔驰着,一刻都不肯耽搁,转瞬到了另一座山。

  “在这在这……”鹦哥扑棱着翅膀哇哇叫着,引她们过去,地上,是几头刚被咬死的猎物。

  “呃……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哎呦,还有只狼!”采薇的手指停在半空。

  “啊嘎嘎嘎,大个儿把野猪都咬光了,只能拿狼来充数了!”鹦哥解释着,飞到高处,一双黑黝黝的豆眼儿忽然一瞪,闪出一片金光,雷达似的,对着连绵起伏的大山扫了一遍。

  “没有了,一只都没有了,除了那傻小子那儿还有几只,剩下的都在你这了!”

  白毛虎摇了摇尾巴,低低的吼了一声,对自己的战果很满意!

  九斤那里的几头野猪,是采薇打算送给他的,以回报他们一家对自家的关照。九斤家里也不宽绰,一下能得这么多野猪,日子也会变得松快一些!

  “收!”采薇喝道。

  地上的东西‘嗖’的一闪,又不见了。

  空间里

  老乌龟望着满地的野猪尸体,怨念颇深的启动意念,联络采薇。

  “主人,不要再往空间里收这些血淋淋的东西了,空间都快被填满了!”

  听了老乌龟的抱怨,采薇也不由得脑补了一下,绿草成茵的空间里,到处都是血淋淋的野猪尸身的画面,虽然这些野猪最后都会被白毛虎吃掉,但那些恐怖的残骸,该如何处置?该不会是丢得满地都是吧!

  “主人,空间里废弃不要的东西,只要埋在地下,就会马上变成土壤,没有腐烂的过程。”

  白毛虎感受到了采薇的想法,马上解释说。

  “哦,是这样啊!”她小小的惊叹了一下,又知道了空间的一个神奇之处。

  收完野猪,采薇带着几只神兽,回到了空间。

  空间里,野猪们已被有轻微洁癖的老乌龟收拾好了,并没有看到她设想的血淋淋的画面。

  鹦哥和白眉忙了一上午,都饿了,一进空间,就忙着去找吃的了。

  采薇也很疲劳,陪着白毛虎收了半天的野猪,又和那个无耻的白衣男子周旋了许久,早就乏了,进入竹屋,便迫不及待的跑到温泉去洗澡,以缓解身上的乏力,顺便还把长长的头发也洗了。

  本来,洗过头发,她是想回到卧室睡上一觉的,但老乌龟说,人的头发没干透之前,不能入睡,否则头上的湿气会浸到脑袋里,对身体大大的有害。

  她很相信老神龟的话,就没敢睡下,绞干头发后溜达到院子里,摘了几个不知名的果子吃,果子甘甜清脆,一下腹,她的力气似乎都找了回来,人也精神多了,就神采奕奕的出了小院,到外面去散步。

  外面,依旧是绿草茵茵,小溪淙淙,唯一不同的,是白眉早起开的那片地,居然有不少的地方冒出嫩芽。

  她再一次被空间的神奇所折服,不愧是神仙福地,生物在这里竟然可以违背自然的规律恣意生长,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查看了这些幼苗,她忽然冒出一个想法:既然这里的土壤和溪水都有灵气,何不把这里的土移一些到家里去,在家里种些青菜,大冬天的,能有青菜吃,也算是一件很奢侈的事儿,更重要的是,对一家人身子的调养,大有好处!

  打定主意,她闪出空间,此时正午已过,日头正盛,暖暖的阳光照在幽静空旷的山上,将银装素裹的大山渡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采薇看看天色,不觉有点儿后悔,她不该在空间里耽搁那么久的,娘一定等急了,回去后,少不得被她唠叨数落一番。

  潜回到村里,她偷偷的把家里的水桶从空间拿出来,装模作样的跑到井边儿打了一点儿水,准备一会儿快到家时,再在把灵溪水放进去。

  路过大伯家时,看到她的堂姐穆采瓶穿着一件桃红色的袄子,正攀着墙头向外张望,一看到她,就使劲儿的朝她招手,似乎忘记了两家之间发生的不快。

  “大妹妹,你过来,我有话问你。”

  采薇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不愿搭理她,装作没听见,提着捅径自走了。

  “哎,你等等……”

  穆采瓶急切的叫起来,提步赶了上去,“大妹妹,你别走,等等我。”

  采薇停下脚步,回头清冷的看着她:“咱两家不是说好的,从此再不往来了吗?你又来纠缠我做甚?”

  采瓶堪堪的说:“大妹妹,你别生气,我就只问你一件事儿,你告诉我知道了,我就不再纠缠你,可好?”

  对于二房,穆采瓶一向是颐指气使惯了的,鲜少有这般低声下气的时候,采薇暗暗纳罕,挑眉看着她:“什么事儿?”

  “呃……”

  穆采瓶四下看了看,向前一步,小声说:“大妹妹,我想问问,你知不知道,刚才周九斤领回来那些人,是什么人?”

  九斤领回人了?

  这个消息把采薇吓了一跳,她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九斤在山上最有可能碰到的人,忙问:“是你亲眼见到的吗?是些什么样的人?”

  “唔…。”穆采瓶的脸蛋一红,捏着帕子,柔声说:“是一位穿着白狐裘的富贵公子,身边还跟着一些随从!”

  采薇一听,心里暗暗叫苦:糟了,那妖孽进村了,那人恁的小气,万一给他碰到了,可怎么是好?

  “大妹妹”

  采瓶又凑近了些,一张敷了劣质水粉的脸几乎贴到她的脸上,声音细如蚊蝇:“大妹妹,你知道那位白裘公子是什么人吗?多大了?家在哪里?家中还有什么人?可否,可否,成……家……”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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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采瓶的心事


  噗!

  采薇差点儿笑出来!退后了一步,离开那呛鼻子的劣质脂粉味儿。

  怪不得她的好堂姐忽然和善起来,上赶子和自己说话,原来是红鸾星动,乱了春心,惦记上那白裘妖孽了!

  不过,那妖孽一见便知是贵不可及之人,仅身上的一件白狐裘,就可价值数千金,身边的侍卫,也都不是等闲之辈,如此身份贵重又俊美无俦的男人,岂是她穆采瓶一个无才无貌又无德的小小的村姑可以觊觎的,她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

  不过,这些实话,她是不会对她说的,就算说了,她也听不进去,反倒会认为是自己在害她,阻碍她的好姻缘!

  见采薇但笑不语,穆采瓶绞着帕子,不安的催促着。

  “大妹妹,你倒是说话啊!”

  从前,她一直以为九斤是天下最好看的男人,浓眉大眼,高大威武,就算明知他的心思在采薇那死丫头身上,她也从来没有放弃过接近他,讨好他的机会。

  直到今天,当她看到从村西翩翩而至的绝世佳公子时,方才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这句话的道理,九斤和他走在一起,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鲜明的比较,让她对九斤多年的爱慕,一下跑去了爪哇。

  白裘的公子闲庭信步的走在众人中间,如天人一般,让他身后的人,物,景,甚至是天和地,都变得模糊不清,似乎这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人,穆采瓶心一下荡漾起来,一波接一波,再无法平静,什么门风家训、女子的矜持,统统都去见了鬼,相信只要那公子肯向她招招手,她便可不顾名分地位,屁颠屁颠的抛开一切跟了他。

  瞧着穆采瓶急不可耐的样子,采薇掩住唇间的笑意,抿了抿嘴唇,轻呵道:“呵呵,让你失望了,你问的这些,我全都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家离九斤家里那么近,怎么可能不知道?”

  穆采瓶急了,她心乱如麻的等了半天,好容易等到一个有可能打听到那位公子音讯的人,她怎么可以轻易放过。

  采薇看着气急败坏的堂姐,漫不经心的说:“我为什么就一定要知道,我一个清白的女儿家,怎好巴巴的去打听男人的事儿,若传出去,岂不让人以为我是不知廉耻的轻浪女子,如此得不偿失的事儿,我不做!”

  “穆采薇,你……”

  穆采瓶气得涨红了脸,指着采薇说不出话来,明知道这死丫头是在指桑骂槐,暗中贬损她不知礼仪廉耻,嘲笑她打听男人的事儿,可她却不敢说什么,若是两个人因此嚷起来,被别人听到,她的脸可往哪搁!

  “我说错了?”

  采薇睨着她,带着气死人不偿命的笑。

  “你…。你给我等着,哼!”

  穆采瓶跺了跺脚,气急败坏的走了!

  气走了穆采瓶,采薇开心了片刻,马上又被妖孽已经进村的事儿给扰乱了心情,他来这里做什么?但愿不要和他碰到才好!

  她想着,低下头,急匆匆的朝家里走去。

  所幸,一直到家,她再没碰到一个人。

  临进屋前,还特意朝着九斤家的方向看了看,隔着院墙,只看到一大片黑黝黝的头顶,不晓得是什么人,她也不敢往深里探究,唯恐被那人给看到,赶紧低着头,快步进了屋。

  提着水桶进了厨房,采薇把水倒进了缸里,顺便把灵溪的水掺了些进去,忙完,她直起腰身,侧耳听了听屋里的动静,很意外的没听到娘的唠叨和抱怨,未免有些吃惊。

  进了大屋,才发现娘不在家,文儿和武儿也不再,屋里,只有采菲一个人。

  此时,采菲端坐在炕桌前,给武儿缝制亵裤,她微微的垂着头,脸上一副淡远安宁的样子,与那日举着针线笸箩砸李氏时的泼辣样儿大相径庭!

  其实,妹妹骨子里本就是一个温婉柔弱的女孩儿,是严酷的生活,将她生生的打磨成了那副彪悍泼辣的模样!

  采薇想着,有些心疼,等她赚了钱,一定要让妹妹像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一样,每天品茶、绣花、下棋、吟诗……

  采菲查觉到了姐姐的存在,把手中的活计放在炕桌上,笑妍妍的招呼着:“长姐,你怎么悄默声的站在那里?回来了也不知会我一声。”

  采薇说:“我瞧着你做的认真,不忍心打搅你,来,让姐姐瞧瞧,你的女红如今做得怎样了?可有长进?”

  说着,提步走过去,坐在炕沿上,拿起她做好的小裤子端详起来。

  菲儿的针线功底很薄,绣工也不好,但胜在认真,武儿那条短小的亵裤,针脚匀称,细密,还特意做大了一号,将裤脚挽起来缝好,等将来他长个儿了,再放出来接着穿。

  “嗯,菲儿做的真好看!将来一定是个心灵手巧的!”采薇赞了一句。

  得到长姐的赞赏,菲儿很是愉悦,一发把做好的一双鞋面,一件肚兜拿了出来,让采薇品评。

  采薇瞧着那鞋面和肚兜,上面都绣了富贵牡丹的花样,虽绣的不是很好,但看得出花了她不少心思,那牡丹花的花瓣还是渐变色的,看起来栩栩如生,很是鲜活!

  “绣的真好,都快赶上绣庄里的绣娘做的好了。”她违心的夸了一句。

  采菲谦虚道“哪里有姐姐说的那么好,我的这点子手艺,不过是最寻常的皮毛罢了,听说,最好的绣娘们,可以在一块布上,绣出正反两面不同图案来,哎!什么时候,我能学会那等手艺,才算是好呢!”

  菲儿所说的手艺,便是大名鼎鼎的双面绣,刺绣工艺中最顶级的绣法,能有此等工艺的人,大都在皇宫的绣衣局任职,鲜少能在民间见到。采薇有些奇怪,在这个闭塞落后的北方山村,能知道双面绣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菲儿一个小孩子家,怎么会知道那么高大上的东西?

  “你是听谁说起双面绣的?”

  采菲说:“自然是听娘说的!”

  说完,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长姐去打水,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娘一直念叨着呢,要不是被周婶子来把娘找走了,娘就要出去找你了!”

  “周婶子找娘做什么?”

  采薇不解,她家里不是来了贵客,该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待客吗?

  听到姐姐的询问,采菲立刻带着几丝八卦的兴奋,说:“周婶子家来客人了,是九斤哥哥在山上认识的,听周婶子说,这些人个个都人高马大,来头不小呢!周婶子家没有茶了,来找娘要些,顺便让娘到她家里助炊!”

  茶!

  采薇捂着胸口,急切的问:“娘拿了什么茶过去?”

  菲儿指了指桌角的大碗,说:“家里哪有什么真正的茶,只有长姐买的花茶,娘说咱们的花茶也好喝的很,想必那些贵人也能喜欢,就把花茶拿去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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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好茶


  采薇的心咯噔一下,隐隐有些不安,那些花都是慈海真人从天下各处精心挑选出来,种在院子里的,每一种花,都是绝世罕见的珍品,那妖孽乃富贵中人,对世间的稀罕之物必定见过很多,倘被他认出其中的一两样,岂不是要图惹事端?

  正想着,院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声渐进,娘亲杜氏推开门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身后跟着文儿和武儿。

  一进门,杜氏便欢欢喜喜的说:“薇儿,你又给家里立了一大功,你买回的花茶被娘拿给被九斤家的贵客喝了,那位公子觉得好喝,出一百两银子买咱家的花茶呢!”

  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张带着大红印章的银票来,小心的放在姐妹中间的炕桌上。

  “呀,这就是银票吗?好多银子啊!”采菲惊喜的瞪大眼睛,慢慢的摩挲着银票上“一百两”三个大字,激动的不行!

  采薇却顾不上银票上面的数字,一把拽住娘的手,急声说:“娘,不能卖!”

  “为啥不能卖?”

  杜氏毫不迟疑的推开她手,从炕桌下把装着花茶的小口袋拿了出来。

  采薇一时语塞,她总不能说这些花茶是举世罕见,有价无市的珍宝吧,那她的空间岂不是要露馅?想了想,她憋出一个蹩脚的理由:“爹一向让咱们要为人厚道,咱家花三文钱买的东西,怎好一百两卖给人家,这和坑绷拐骗有什么差别?还不如不卖!”

  杜氏戳了戳采薇的额头,笑道:“就你是个好的!你也不想想,娘是那种见利忘义的人吗?花茶的原价娘已经和那位公子说了,是那位公子执意要给一百两的,娘也推辞不了,只好却之不恭了。”

  说完,将那张银票叠了起来,揣进怀里,这才拿了花茶,提步出去了。

  “哎,娘……”

  采薇还要阻拦,哪里又拦得住,只见娘携着装花茶的小口袋,一阵风儿似的离开了!

  “长姐——”

  武儿摇了摇采薇的手臂,软软的叫了一声。

  采薇低头,见小小的武儿正抬着小脸儿,可怜巴巴的看着她:“长姐,我饿!”

  “小吃货!”采薇嗔了一句。

  心中思忖着,或许,妖孽根本就不认得那些花草呢,花草本就是女人闲在内宅无事可做时,弄来打发时间的东西,那妖孽一见便知是心怀天下之人,未必能在这些花花草草上留心,所以多半是认不得的,就算是认得,也未必在意,倘若真的被他怀疑了,自己就只推说是在流动的小贩手里买的,他也奈何不了她!

  思及于此,她放下心来,进了厨房,专心给小娃子做饭。

  菲儿却还没能从天降横财的喜悦中解脱出来,她逮着文儿,问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能一出手,就是一百两!”

  文儿想了想,用他知道不多的词汇形容了一下,说:“是一位很俊俏的公子,比庙里的二郎神神像还好看,穿了一件儿白毛毛的大披风,很威风!”

  白毛毛!

  厨房里的穆采薇听到这个形容,差点笑喷了,要是那个风流骚包的妖孽,知道自己的大氅会被赋予这样逗比的点评,不知还会不会穿出来招摇!

  此时,穆家村西头

  村民周老五家的院子里,里三层外三层的挤满了前来看热闹的村民,大家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着……

  门口,两个面无表情的高大侍卫守在那里,不让闲杂人等靠近。

  其实,侍卫们多心了,村民们对屋里他们的主子兴趣不大,他们感兴趣的,是院子里横七竖八摆放着的一堆野猪,这些野猪,死相狰狞恐怖,有的是喉管被咬断死的;有的干脆被咬掉半个脑袋;还有的没有伤在致命处,是生生的流血流干死掉的……

  听九斤说,后山出了一只驴子大小的吊睛白毛巨虎,这虎不仅巨大无比,而且凶猛异常,野猪就是被巨虎咬死的,被九斤撞到了,后来在山上遇到了朋友,就帮着九斤把野猪抬了回来……

  “啧啧,周家真是交了好运气,瞧瞧这些野猪,少说也能卖七八十两银子!”

  “什么好运?没听说吗,后山出了老虎,以后他们父子都不能去山上打猎了,吃饭的营生都给断了,哪里还是什么好运?”

  “断了怕什么?如今有这七八头猪的本钱,改个营生,没准儿还能发达呢……”

  “说来说去,还不是人家运气好,不仅碰到老虎没事儿,还白白捡了恁大的便宜,又有贵人相助,当真是让人羡慕啊……”

  众人议论纷纷,都带着羡慕不已的神色。

  屋里

  南宫逸已经脱了白狐裘大氅,穿着石榴青色的剑袖回纹锦缎棉袍,坐在周家简陋的堂屋里,望着茶盏中绽开的花儿,浅笑着。

  青蔓紫,曲罗国进贡的奇花,具有美白养颜的神奇功效,虽不像兰雪莲那般罕见,但整个皇宫中,只有太后、母后和锦贵妃三位位份高的,各自分得一盆,朝阳那丫头爱美,跟母后讨要了青蔓紫多次不得,最后还是他出面,帮她向母后讨了来,所以,这花,他认得!

  进这花茶的妇人他见了,与那女孩儿的容貌有*分相似,花茶的来历,据那妇人说,是她女儿在镇上花三文钱买的,看来,那丫头刁钻乖滑,把她娘也瞒住了,呵呵,真有趣!

  一旁,周老五坐立不安的陪在那里,黑黑的脸上堆着谦卑的笑意,他嚅嗫着,不知该和这位贵气逼人的公子聊些什么?

  这位公子温文儒雅,笑容可掬,看起来很好相处的样子,可不知怎的,一对上公子那双慵懒随意的笑眼时,他就感到莫名的害怕,有一种被巨石压住,喘不过气的感觉,紧张的他说不出话来。

  “公……子……请喝……茶……”

  周老五学着镇上在酒楼看到的那些有钱大爷的做派,结结巴巴的和男子客套着。

  南宫逸抬起眸,看了紧张到口吃的周老五一眼,温和一笑:“这花茶的味道极好,真真是难得的好茶!”

  “是,是,薇姐一向心细,才买得这般好茶喝……”周老五笨拙的应和着。

  南宫逸闻言,垂眸一笑!

  原来,那丫头叫薇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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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收——藏——


☆、第三十四章 开店


  未时刚过,日头渐渐西沉,穆家村笼罩在一片柔和的晚霞中,村子的上空,炊烟袅袅,烟雾缭绕,各家开始做晚饭了。

  在周家助炊的杜氏,忙完后,回了自家,没等走进院儿,就闻到空气中飘着一股浓香的烤肉味儿,及至进了大屋,才发现是自家的几个孩子,正兴高采烈的围在炭盆周围,长女拿着几根长长的干树枝,树枝上串着一小块儿一小块儿的肉,在炭火上烤着,一面烤,一面用扇子扇,还不时的往肉上撒些调料。

  见杜氏回来了,孩子们都欢快的招呼:“娘,快过来吃肉串儿,长姐烤的肉串儿,香着呢!”

  杜氏顺着令人垂涎的香味儿走过去,把武儿抱在怀中,坐了下来,奇怪的问:“这是做什么?”

  采薇一面煽火,一面把一串烤好的肉串儿递了过来,说:“娘,您莫问,只管尝尝看,好吃不好吃?”

  杜氏接了过来,只见那肉串上的肉质被烤的焦黄脆嫩,各色的调料包裹在肉的周围,泛出点点的油光,扑鼻的香味儿阵阵袭来,令人垂涎欲滴,食指大动!

  放到嘴边吃了一口,顿觉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唔,好吃!”

  一向对口腹之欲不甚在意的杜氏,刹那间露出惊艳之色。

  几个孩子各执一串儿,大口大口的吃着,吃得小嘴儿周围一圈油星。

  杜氏吃完一串,觉得好吃极了,问道:“这是什么?怎么恁的好吃?”

  采薇言简意赅的说:“烤肉串!”

  杜氏有些纳闷:“你怎会这个?”

  采薇面不改色的说:“闲来无事时想到的,没想到竟然这么好吃!”说着,不经意的问了一句:“娘,周家的那些人都走了吗?”

  “嗯,走了,你周叔帮他们雇的马车,是雇你大伯家的马车走的,说是去了镇上!”

  听到采薇提起的话题,杜氏的话一下多了起来。

  “今天真是走运,碰到那位贵人,白白得了一百两的银子,以后咱家就能松泛多了,那位公子真是出手阔绰,不光是我,还赏了你周婶子一百两银子呢!哦!对了,他吃了你的水晶冻,赞不绝口,还要见见你呢!可娘寻思咱虽是穷人,可女儿家也不好轻易见外人的,所以娘给回绝了!”

  “哦!”采薇一下轻松了许多。

  暗道:走了就好,对于那只妖孽赞不赞她,她一点儿都不在意,至于想见她什么的,她惟愿,此生与他不复相见才好!

  女人爱唠叨,娘亦是如此,因为心情好,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个不住:“你知道吗?咱们后山出了老虎,你周叔和九斤决定以后不打猎了,准备寻摸个营生做……”

  嘀咕着,杜氏又吃了几大串儿,要不是怕晚上积食,她一定会再吃一些。

  采薇听到娘的话,停下手中的动作,问:“娘可知道周叔和周婶子想做什么营生?”

  杜氏说:“一家子正在合计着呢,还没定下来!”

  娘俩正说着,门外忽然传来周婶子的声音:“杜妹子,在家吗?”

  “呦,说曹操曹操就到了,你周婶子来了,娘去开门!”说着站了起来,起身迎出去了。

  周婶子进了门儿,就不停的抽鼻子,还大声嚷嚷起来:“哎呦,好香啊,这是做了什么好吃偏食!”

  身后的九斤肩上担着一担柴,手里还拎了老大一块儿野猪肉,偷眼朝着采薇的方向看。

  杜氏笑道:“能有什么?还不是薇儿这丫头,好端端的肉不放锅里煮,偏要穿在这干树枝儿上,拿炭火来烤了吃。”

  她嘴上虽然嗔着,脸上却是满满的笑,对自家女儿的创新和手艺很是自豪!

  “婶子来了,快来尝尝吧,看好吃不好吃!”采薇站起来,把一串烤熟了的肉串递给了周婶子,顺便悄默声的递给了九斤一串儿。

  九斤红着脸接了过来,有点儿腼腆的把肉串放到嘴边,没等吃,就听到娘一惊一乍的叫起来:“哎呦,这也太好吃了吧!怎么能这么好吃呢!我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采薇低头扇着火,随意的问:“婶子,你说要是开一家卖这肉串的店,生意会不会红火?”

  “当然会红火!一定红火!”周婶子狼吞虎咽的把树枝上最后一块儿肉撸了下来,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采薇又递过一串给她,状似无意的问:“若真能火,不如咱们两家合开一家烤串店,婶子以为如何?”

  “这主意好啊!”

  周婶子一拍大腿,兴奋的说:“恁好吃的东西,指定能大卖特卖,没准儿还能把镇上的酒楼给挤黄了呢,哈哈哈……”

  九斤尝了一口肉串儿,也露出惊讶的神色,他本来还纳闷儿,开店不是小事,娘怎么没跟爹合计,这么快就应承下来,等他吃了肉串,立刻和娘的感觉一样,觉得开肉串店,一定能生意兴隆,搞不好还能弄个日进斗金啥的!

  杜氏是一个内宅妇人,本来是个没什么主意的,可吃完女儿的肉串,没由来的自信起来。

  要是家里能开家肉串店,财源广进是一定的,等家里有了钱,相公就能安心读书,再不必为了几两银子撇家舍业,东奔西走了,两个女儿也快到了议亲的年岁,若是店铺赚了银子,女儿的嫁妆,俩儿子学堂里的束脩,可不都有着落了……

  事情基本定下来了,采薇又烤了一把肉串儿,递给周婶子,说:“婶子把肉串拿回去,让周叔也尝尝,要是周叔也同意了,咱明天就到镇上去找房子,店铺的钱,咱两家均出,一应的费用,咱都算清楚些,这样方能长久的合作!”

  “好好好。”周婶子一叠声的答应下来:“还是薇儿想的周到,不愧是秀才家的姑娘!”

  其实,采薇自己也是可以开店儿的,但是爹不在家,让娘一介女流带着几个孩子去镇上开店儿,似乎不太现实,有周家作掩护,开店的事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而且,最主要的是,开店后,家里就会搬到镇上住,那样,她照顾赡养堂和进空间,也能方便些。

  周婶子没待多久就回去了,把采薇烤好的肉串带了回去,还把两家要合开买卖的事儿说了出来,周老五在听说后,有些犹豫,但等吃到肉串后,立马毫不犹豫的拍板儿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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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大房的心思


  冷僻偏远的边陲小镇,在瑟瑟的寒风中,迎来了又一个黑夜。

  月光下,有清脆的马蹄声伴着车轮的滚动,自远处缓缓而来,响声渐进,一辆普通的双轮马车,在暮色中徐徐而出,驶进小镇,在一条巷子里停下了。

  “吁——”

  车夫勒住马车,回身谄媚的对车厢喊了一声:“公子爷,到了!”

  风旋过,车帘起,两名皂色锦衣的侍卫一跃而出,无声的落到地上,随即拔足,如风一般在巷子里巡视了一圈,方回到车边,恭谨的对着车厢说了一句:“主子,请出吧!”

  “嗯!”

  车里散懒的应了一声,那声音,比夜里清风还懒,有侍卫上前,挑起车帘。

  夜色空蒙,残雪遍地,锦衣白裘的翩翩公子飞身而出,如夜色中绽开的一树梨花,美则美矣,却过于妖娆。

  一驻足,男子抬起魅惑十足的眸子,淡声道:“告诉他!”

  穆仲礼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人已经被两个人高马大的侍卫拎进车厢里。

  一把闪着冷光的刀子横在他的项上,寸寸发寒,侍卫的语气更寒:“记住,今天送我们到这里的事儿,不许对任何人提起,否则——”

  手扬起,半尺长的刀子擦着他的耳朵,倏地插进车壁。

  穆仲礼乃是庄户人,哪见过这种场面?刀子贴着他耳朵的瞬间,他已两眼一插,晕过去了……

  “废物!”

  侍卫嗤笑一声,翻身出来,伴着主子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

  穆仲礼醒了,是冻醒的,彼时夜色已深,马不知在那里停了多久,正不耐烦的打着鼻响,刨着蹄子,他惊慌的爬起来,撩开车帘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方才钻出车厢,打着马,飞也似地跑了。

  真他娘的倒霉!

  看这公子哥锦衣华服,温雅知理,以为是个好相与的,害他一路上极尽阿谀奉承,指着他能看自己殷勤的份上,打赏些银子,哪成想到了地儿,一文钱都没得赏,还差点要了他的命,这叫什么事儿呀!

  赶回到村里时,已近亥时,他悻悻的回了家,见一家子都还没睡,还破天荒的点了油灯在等他。

  “爹,您回了!”

  采瓶一见到穆仲礼,忙倒了一盏热茶,迎了过来,眼神飘忽闪烁,欲言又止。

  穆仲礼正沮丧,哪顾得上观察女儿的情绪,一把接过茶杯,叽里咕咚的灌了下去,黑着脸儿,又把茶杯塞给女儿。

  李氏见他一脸的晦气,不像是得了便宜的样子,就试探着问:“怎么了?莫非没得赏钱?”

  穆仲礼狠狠的瞪了浑家一眼,兜头啐了一口,骂道:“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听风就是雨,害老子白跑一趟不说,还差点折了性命!”

  穆白氏惊道:“好端端的,这是怎么说?”

  穆仲礼“嗨”了一声,一屁股坐在炕沿上,也没瞒着,把在镇上遇到威胁的事儿,一五一十说了一遍,末了还指着李氏的脸愤愤的骂道:“都是你这打脊的贱人,胡说八道,害老子险些没了脑袋。”

  李氏惧怕丈夫,慌忙说:“我哪敢胡说,是我亲耳在周家的窗外听到的,不仅是我,穆三儿的媳妇也听到了,不信你去问她,那位公子确实赏了周家一百两银子,连咱家二房那位还得了一百两呢!”

  “行了,大晚上的,都别嚷嚷了!”

  穆连奎敲着烟袋锅子吼了一声,“没赏就没赏吧,没赏大房,反正也赏了二房,左右都是我们穆家的银子!争什么?”

  穆崇福皮笑肉不笑的说:“爷爷,您拿二房当自己人,人家可不领情啊,前两天儿那边儿不是拿住咱们的短处,和咱们脱离了关系吗?”

  穆连奎哼道:“脱不脱离,他们说了不算,等你二叔回来了,我自有打算!”

  “对对对,等老二回来,一定让他休了那贱人!”穆白氏在一边咬牙切齿,因为嫉妒和眼红,她那张老脸越发显得扭曲不堪。

  李氏带笑不笑的说:“瞧娘说的,您张罗让老二休妻不是一天两天了,老二那里肯舍得?”

  这句话,一下戳中了老太太的肺管子,她立着眼睛,大骂起来:“都是那来路不明的贱人,整天淫声浪语的,迷了老二的心窍,等着瞧,早晚有一天,老娘要让她滚出我们穆家,还有她肠子里爬出的小贱人,也一并赶出去了,方才清净!”

  穆采瓶说:“奶奶,您还别不信,二婶子若是没犯什么七出之条,二叔是断不会休妻的,除非二婶子犯下什么见不得人的过错,二叔是好脸的人,才不得不休了她!”

  一席话,说的在座的都嘿然无语,半晌,穆连奎才嘿嘿笑起来:“想不到咱们瓶儿小小年纪,倒有些见识,说的也对,要是想让老二那头犟牛回头,除非想点儿法子,让那女人身败名裂!”

  灯下

  杜氏莫名的打了个喷嚏,采薇说:“娘,明天还要早起去镇上呢,早些歇了吧!”

  杜氏低着颈子,手上飞针走线,眼见得一件儿粉红色的袄子就要大功告成了。

  “娘不困,再有几针就好了,把你这件袄子做好,明儿去镇上好穿,省的冻着了你。”

  采菲也扬了扬手中的鞋面和鞋底儿,笑眯眯的说:“我也贪点黑,争取把姐姐这双绣花鞋做好,明儿姐姐穿新衣服、新鞋子去镇上,一定好看!”

  见她们主意已定,采薇也不敢多劝,唯恐祸及己身,被老娘抓来学什么劳什子的女红,干呆在这里又太过碍眼,寻思了一下,说:“我去厨下看看,把明天的早饭准备一下。”

  厨房里,堆满了采薇卖野猪那次在集市上买的吃食,她看了又看,选了又选,最后将目光锁定在红薯上。

  红薯,又名红芋,俗称地瓜,是一种补中和血,益气生津的食物,最重要的,是它具有丰胸的功能!

  采薇的这具身子已经十三岁了,可平的像一块洗衣板儿,一点儿发育的迹象都没有,看着自己的小身子,再想想前世的波涛汹涌,她难免有些失落。

  当然,失落只是暂时的,改善才是关键!

  她拿出几个红薯,放在锅里蒸起来。

  蒸红薯的间隙,她进空间去看了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竟然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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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偶遇


  蒸红薯的间隙,她闪进空间去看了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早上种下的东西,竟然都长出来了,几种生长周期极短的作物,已经长了足足半尺高,绿油油的一片,看起来很惹眼。

  她在田里溜达着,畅快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做了一会儿有氧运动,感到惬意极了,逗留片刻,又去了小院,摘了几颗果子吃。

  不得不说,慈海真人种的果树,的确都是万中无一的人间极品,随随便便的几个果子,都能让人唇齿留香,余味悠长!

  逛了一会儿,她估摸着红薯差不多蒸好了,就从空间里一闪,回到厨房,揭开锅,发现里面的红薯已经蒸熟了。

  她把红薯捡出来,剥了皮,用杵子把它们捣成泥,趁热倒入些许糯米粉、糖霜和一定比例的面粉,在用勺子拌匀,捏成小面饼。

  捏好后,她把一张张月饼儿大小的饼子摆在面板上,留着待明早起来,用油一煎,将两面都煎成金黄色,就成了。

  弄好地瓜饼,大屋里传出娘欣喜的声音:“薇儿,快过来,来试试新袄子!”

  采薇擦了擦手,从厨房赶了出来,看到娘正举着一件粉红色的细棉布袄子,笑得开心。

  “快来,快穿给娘悄瞧瞧,看我的薇儿俊不俊?”

  采薇高兴极了,几下脱去露着黑棉絮的旧棉袄,把娘手中的新袄子接过来,仔细的穿在身上,那兴高采烈的样子,比她前世穿上限量版华贵晚礼服还要开心!

  新袄子一上身儿,一股暖流顿时涌遍全身,她弯着嘴角,在屋里转了一圈,笑眯眯的问:“好看吗?”

  “好看,真好看!”

  娘由衷的赞美着,眼中多了几分欣慰和几分感动!

  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那一舞动天下的倾国倾城的样子!

  “长姐穿上新袄子可真俊呀!”

  一旁的采菲都看呆了,觉得穿着土色打补丁旧袄子的姐姐,和这个穿着粉红色袄子的少女,根本就是两个人!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

  杜氏说道,伸手把采菲旁边的另一只鞋面取过来:“来,娘和你一起做,早些做完,明儿让你姐一身新行头去镇上。”

  ……

  第二天一大早,没等天亮,采薇就起了身,到厨下去烙红薯饼。

  因为今天她会和娘回来的很晚,她要做出孩子们一整天吃食的份量,还要给鹦哥,长眉和老乌龟各自带一份儿,所以昨晚她备料时,特意准备了很多,恐怕需要好长的时间,才能烙完。

  弯腰屈膝,守着锅沿儿烙了近一个早上,采薇终于烙完了厚厚的一摞红薯饼,她直起腰身,抹了抹额上的汗珠。

  那摞饼足有二三十张,金灿灿,油汪汪,香喷喷,看起来极好吃。

  烙完饼,她又蒸了两晚嫩嫩的鸡蛋羹。一碗送进空间里,另一碗留给自家吃。

  做好后,她小声的把娘叫了起来,娘为了给她把新鞋子做好,昨夜生生的熬到了后半夜,直到快四更时才睡下,如今也不过是五更的时辰。

  和娘吃过早饭,她把剩下的饼子放进锅里,又唤醒采菲,轻轻的嘱咐了几声,娘俩离了家,栓上门,直奔周家而去。

  周家也早就收拾停当,正等着她们娘俩,见她们到了,就由周叔赶车,余下的几人坐在板车上,向镇上出发。

  路上,几个人商量着开店儿的事,不时的发表一些意见,讨论的热火朝天,不知不觉间,已到了镇上。

  租赁店铺的事,采薇是想找个中人来办的,既省时又省事,但娘和周叔周婶子都不同意,认为他们这么多的人,分开各处去打问一下,就能知道,何必还要找中人,平白多花一份儿钱!

  采薇无奈,只好由着他们,和娘一起,去了最繁华的金鱼巷,寻找出兑的店铺。

  金鱼巷,镇上最繁华的商业街,街上的商铺生意都很兴隆,鲜少有出兑的店铺,采薇和娘携着手,一边走,一边打探着,走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铺子!

  ——

  街对面

  松阁墨栏,小梁红窗的茶楼里,锦袍玉带的南宫逸,临窗负手而立,颀长的身躯巍然如山,墨染剑眉,玉琢星眸,深邃的眸子漫不经心的看着楼下那道粉红色的身影,许久,慵懒的一声:“追风!”

  “在!”

  侍立在一旁的方脸侍卫上前,跪伏在他的身后:“请主子吩咐!”

  “去查一查,那个……丫头,来这里做什么?”

  “是!”

  追风应完,人以化一道黑影掠窗而去。

  雅室一隅,侍卫首领逐月面色低沉,不安的瞥一眼自家主子,见他还是一副若无其事,风轻云淡的模样,甚至还有心绪去调查一个不相干的女子,不觉心烦意燥,忍不住开口。

  “主子,李纯宗不肯出仕,当如何是好?”

  南宫逸转身,玉般的容姿背衬着正午的阳光,仿若天人一般。

  “他会出山的。”

  他语气闲闲,却带着无法反驳的笃定。

  逐月愕然!

  昨夜随主子去拜访李纯宗时,吃了他的闭门羹,早起又去,那老头子虽见了他们,却是一副老无赖的模样,说什么都不肯承认自己就是二十年前无故消失的前国师,还涎着脸,向他们兜售他布庄里的破烂布匹,一副利益熏心的市井小民德性。

  若他不是真正的国师,主子带着他们这一行人,翻山越冷的跑到这鸟不拉屎的边陲小镇,当真是太亏得慌;若他是,只能说这老家伙藏的太深,主子凭什么认定他会愿意出山呢?

  南宫逸没理会逐月难看的脸色,不疾不徐的回坐在了桌旁,拾起氤氲着雾气的茶壶,浅酌了一杯,杯在手中,青丝杯边环绕,别样悱恻。

  他自幼生长在险象环生的宫闱中,很小时便练就了一副察言观色的好本事。

  李纯宗虽无心红尘富贵,但却是心怀天下的大善之人,知晓太子乃是刚愎自用,心思阴险之人,他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太子登上大宝,让天下百姓受苦的!

  这厢

  采薇还在和娘东张西望,且走且看着。

  忽然,一声粗声大气的调笑传来——

  “呦呵,这不是秀才娘子吗?”

  突兀的调笑,吓了采薇母女一跳,赶紧把眼睛从店铺上收回来,警惕的看着出声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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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来冒泡,快粗来——


☆、第三十七章 张屠子


  眼前的男人,长的五大三粗,黑脸阔腮,像一座大黑塔一般,此时,他正摸着下巴,挡在采薇母女的面前,咧着大嘴得意的笑着,*裸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杜氏,那副饿狼似的的表情,让人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思!

  杜氏大惊,吓得脸都白了,站在那里只剩下哆嗦的份儿!

  这男人不是别个,正是六年前差点从穆连奎手中将杜氏买回家的张屠子。

  张屠子今年三十多岁,生的牛高马大,性情粗鲁残暴,最喜淫乐,是十里八屯中最有名的混混。

  当年,他在穆家村杀猪时,无意中看到了娇花弱柳的秀才娘子杜氏,顿时起了淫心,遂与穆家大房的穆仲礼勾结,出十两纹银,在穆家二老的手中买下杜氏。

  只可惜,没等把可人儿弄回家,就被休沐回来的穆仲卿给撞上了,这件事只好作罢了。

  张屠子却因没能尝到杜氏的滋味儿,一直耿耿于怀,天缘凑巧,日思夜想的秀才娘子,今日竟给他在大街上撞到了,他岂能错过机会?轻易罢手!

  绕着杜氏转了一圈,他淫邪的笑起来:“嘿嘿…。秀才娘子,咱俩还真是缘分不浅啊!”

  杜氏早吓傻了,靠在女儿身上,几乎站立不稳。

  采薇安抚的拍了拍娘的肩膀,抬头对着张屠子,皮笑肉不笑的问:“张屠子,你家中父母是否安在?”

  跟在张屠子身边儿的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看到只有采薇母女二人,又见采薇生的一副好颜色,有心调戏她,便帮衬着起哄道:“小娘子打听张大的家事,可是因你爹迟迟不归,你娘空闺寂寞,有心给你娘再找一个后爹?”

  张屠子一听,粗噶的哈哈大笑,无耻的说:“乖儿,爷做了你的后爹,定会好好疼你们娘俩,包管你们每天穿的是绸儿,喝的是油儿,每日里叫你们快活的似神仙!”

  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幻想着这娘俩躺在他炕上的模样,不禁神魂荡漾,不能自抑。

  采薇两世加起来四十多年的人生历练,哪能瞧不出他的那点儿龌龊心思,登时气得火星乱蹦,几乎咬碎一口银牙。被这种下三滥的人渣调戏意淫,对她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她握拳冷笑,低声道:“问起你的爹娘,是因为不忍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过,看你如今这般德性,都是他们养而不教的后果,活该他们晚年丧子!”

  张屠子一愣,掏了掏耳朵,把斗大的黑脸凑了过来,问:“乖儿,你才刚说什么?”

  油腻腻的大脸,泛着一股酒肉的臭气,采薇被熏得屏住呼吸,扶着娘向后退了一步。

  张屠子以为采薇怯了,越发得意起来,不怀好意的笑着,步步逼近,跟他一起的汉子也凑了过来,想要趁机吃采薇的豆腐。

  一群过往的路人,见有人在大街上公然调戏民女,都住了脚,围住他们看热闹。

  采薇扫了一眼兴奋的人群,一面暗骂这些人的麻木不仁,一面沮丧的不行,要不是现在人在大街上,她定会大展身手,势必要让这两个人渣横尸当场。

  不过,即便不能杀他们,对她来说,狠狠的揍到他们满地找牙,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娘看到她会武功的样子,只怕又会多心呢!她握住拳,看着一步步逼近的两个无赖,心情有些复杂!

  纠结间,忽然,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道中气十足的喝骂声——

  “孙子,看招——”

  喊声过后,一只黑缎白邦的鞋子砸过来,贴着张屠子的头顶飞过去,差点打到他那张油腻腻的大脸上。张屠子吓了一跳,瞪着牛卵大小的眼睛跳起来,破口大骂。

  “老王八,直娘贼,活腻歪了是不是?敢打你张大爷!”

  骂着,撸胳膊挽袖子,直奔行凶者而去。

  采薇惊愕的回头,见人群外,一个圆脸方口的矮胖老儿,正奋力的拔下另一只鞋子,嘴里还不甘示弱的和张屠子对骂着,准备把另一只鞋子再撇过来。

  “李掌柜!”她诧异的出声,随即大叫起来:“当心!”

  喊叫间,张屠子已经犹如一只震怒的黑熊,转眼间便扑倒李掌柜面前,张牙舞爪,轮拳便打。

  “啊呀——”

  人群中有胆小的,惊叫一声,捂住自己的眼睛。

  采薇的心也倏地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儿,李掌柜年事已高,又生的矮胖笨拙,哪里是张屠子的对手!

  然而——

  “噗——”

  一声闷响,惊呆了所有观众,那些捂住眼睛的,慢慢拿开眼前的手,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只见李掌柜,竟如杂耍的艺人一般,顺着张屠子的拳头向后仰去,身子与地面呈45度角,脚却纹丝不动的站在原地。轻而易举的躲过了张屠子的铁拳。

  “噗——”

  人们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儿时,李掌柜倏地起身,忽然出手,一拳砸在张屠子的颈子上,圆圆胖胖的拳头看似无力,却打得张屠子登时翻着眼睛,像一条死狗一眼,无声的倒在地上。

  “好——”

  有人大叫起来。

  “李掌柜,好样的!”

  人群中爆出一片喝彩声!

  受到众人的追捧,李掌柜得意起来,对着叫好的观众连连抱拳。

  “呵呵呵,见笑了,诸位,老朽献丑了……”

  和张屠子在一起的混混,看张屠子吃了亏,又见李掌柜不过是一个矮胖的老头子,只道是这老头儿一时侥幸,打倒了张屠子,自己便不忿的摩拳擦掌,冲了过来。

  采薇见他气势汹汹的奔着李掌柜去了,便在他跑过自己身边时的当口,悄然的伸出脚,那混混跑的正急,哪里看得到,顿时“吭哧”一声,绊倒在地,摔了个嘴啃泥。

  “哈哈哈……”

  人围观的路人哈哈大笑起来。

  丢尽面子混混气极败坏,脸红脖子粗的想要爬起来找人算账,没等爬起身,眼前却忽然多了一双蜀锦白底儿的棉靴,那靴儿做工繁琐精细之处,一言难尽。顺着靴子向上,是一件绣着暗纹的青竹掐银丝素锦直裾,再往上……便是一位芝兰玉树的翩翩公子!

  那公子二十左右的年纪,俊美无双,风度翩然,嘴角还带着淡淡的笑意,漫不经心的睇了他一眼。

  然而,只这一眼,却让他顿觉如坠冰窟一般,牙齿也不听使唤的打起架来。

  怎么回事?这年轻公子一副儒雅俊逸的模样,脸上分明带着笑意,为何会让他有一种被饿狼盯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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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换了个封面,哪位妞出来点评一下,告诉伦家,到底哪个最好看?其实,幺儿在开文前,一个叫小唯的基友,一口气给伦家做了六个封,可素,窝滴星星眼被晃花了,完全看不出哪个最漂漂,SO,请妞们帮忙把把关,点评一下,选一个出来,谢谢啦,摸摸——


☆、第三十八章 八福酒楼


  南宫逸的眼眸没有过多的在混混身上停留,只瞥了一眼,便回头清淡的说了一句:“还不处理了!”

  “是!”

  一声恭敬的回应后,两个高大的侍卫上前,一人拎一个,把张屠子和那獐头鼠目的混混拎起来,抛在空中,一脚踹飞到人群之外。

  “咔嚓——”

  清脆的骨折声后,张屠子和混混跌倒在青石板路上,痛得杀猪一样嚎叫起来……

  南宫逸回过头,风清俊朗的转向李掌柜,含笑道:“晚辈来迟,让李老受惊了!”

  李掌柜毫不领情的“嗤”了一声,哼道:“什么来迟?明明是躲在一边儿想试探我老人家的底细,要是我老人家不济,被那虫豸打败了,你便拔脚离开,再不理会,哼!当我老糊涂呢!”

  被人斥责了,南宫逸俊美的脸上并没露出不妥的神色,反而闲闲的笑道:“李老还是一如既往的精明英武,晚辈自愧不如。”

  李掌柜不耐烦的挥挥手:“少来少来,少给我老人家戴高帽,我老人家不吃你那一套。”说着,转向采薇,和蔼的问:“丫头,吓坏了吧!”

  “呃……还好……”

  采薇不自在的咳嗦了一声,偷偷的瞥了南宫逸一眼,其实,她是想装出一副惊魂未定的可怜相给娘和李掌柜看的,但从那妖孽一出现,就一直若有似无的瞄着她,那眸光幽幽,犹如鬼魅,宛若能看透她的五脏六腑一般,让她无法遁形!

  这时,被吓傻的娘亲已经回过神来,上前一步,插烛似的福下身子,哽咽着对着李掌柜和南宫逸连连道谢,还叫过女儿,命她跪下来给恩人磕头。

  采薇嘴角狂抽,在风中凌乱了!

  不,她是绝不会给那无耻的妖孽下跪、磕头的,尤其是在看到那家伙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一副等着受她跪拜的样子,更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明明自己可以搞掂那两个人渣的,谁稀罕他来出手相救了?

  采薇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低头拉住杜氏,柔声劝道:“娘,常言道:大恩不言谢,与其在这里磕几个不值钱的头,咱们还不如记下这份情,日后寻了合适的机会相报。”

  “哦?不知姑娘打算日后如何相报?”

  南宫逸开口,闲适的看着横眉怒目的少女,一双魅惑的眸子璨若天河。

  采薇咬牙:“……”

  另一边,李掌柜意味深长的看看采薇,又看看南宫逸,忽然捋着胡须哈哈大笑,说道:“都不是外人,说谢就见外了,走,吃饭去——”

  采薇扶着娘起了身,推辞说:“多谢李掌柜盛情相邀,只是今日小女和母亲还有些琐事未办,就此告辞,他日我们一定亲自登门,拜谢老掌柜今日的相救之恩。”

  言外之意,她是只肯谢老掌柜一人,至于别人——

  呸!

  南宫逸依旧是温雅如玉的笑着,像没听明白采薇的话一样,不愠不火的说:“薇儿姑娘若想登门拜谢时,请记住,在下住在‘兴隆客栈’,好找的很!”

  薇儿姑娘?

  他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

  他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采薇僵住,整个人都不好了。

  南宫逸满意的看着采薇龟裂的表情,挑眉问道:“记住了?”

  采薇瞪眼,半晌,咬牙道:“呃……”

  离开了李掌柜一行人,采薇和杜氏去了茶馆,叫了一壶茶定定神,歇息片刻后,又重新回到街上,不厌其烦的打问店铺的事儿,走了一家又一家,快走完一条街的时候,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发喊:“哎,夫人——小姐——请等一下!”

  采薇回首,见一位白胖的中年男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追上她们,气息喘匀后,拱手说道:“这位夫人、小姐,在下乃是八福酒楼的掌柜,姓崔,名渊,听说二位想在这金鱼巷里兑一间酒楼,不知夫人和小姐可否移驾,去小肆看上一看。”

  采薇闻言大喜,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她快声道:“好啊!有劳崔掌柜带路吧。”

  此处据八福酒楼不远,步行只需几分钟的时间。

  到了八福酒楼,采薇将酒楼里里外外的仔细看了一圈,看过后,不觉眉眼弯弯,喜不自禁,只觉得这家酒楼就是为她量身预订的一般。

  酒楼地处镇子的黄金中心地带,门面敞亮气派,装修典雅贵气,和街上其他的铺面一样,是上下二层,一层是通间儿,没有隔断,里面整齐的摆放了十二张桌子,可同时接纳十二桌客人;二楼是包间,主顾大都是有头有脸儿的商贾豪绅,包间不多,只有六个,但据掌柜说,二楼的营业额要比一楼要高许多。

  铺子的后面,带着一个两进的小宅院儿,前后各四间,加上两边分别是三间的耳房,倒也宽敞。宅子里的家具物事等,该有的一点儿都不缺,虽都是旧的,但比起穆家村那个家,不知要好上几千倍!

  里里外外的看过八福酒楼后,杜氏悄悄的把女儿拽到一边,悄声说:“薇儿,恁好的一座铺面,外加一栋体面的宅子,只怕不能便宜呢!”

  采薇的心中也有点儿忐忑,须知,穆周两家的银子加在一起,也不过二百两而已,对于拿下这间气派的酒楼,怕只是杯水车薪!

  没想到,没等她提银子的事儿,掌柜却率先开口。

  “这间酒楼,在下悉心经营十几年,只因老家有些琐事,不得不回去一两年,若要就此将酒楼卖出去,在下是断断舍不得的,所以,思虑再三,在下有心找一个合作伙伴,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采薇疑惑道:“如何合作?”

  崔掌柜说:“酒楼和里面的一应物事都归姑娘使用,后面的宅院也由姑娘去住,但是,酒楼每月的盈利必须要分我四成,而且,多则三五年,少则一年两年,我必会从老家回来,那时,酒楼还是要归还我,如何?”

  这些条件,对于采薇来说,根本算不得条件,于她,这间酒楼,不过是她成功的一块跳板,她有能力,也有信心,不用三五年,也用不上一两年,只消半年的时间,她便可凭着这间酒楼,在这镇上混得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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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筹谋


  杜氏也很满意,这样豪华气派的酒楼,不仅不需要她们一文钱的花费,还能白白的住进那么体面的一座宅子里去。她刚刚可是看过的,那宅子,清幽素雅,一应的家具物事齐全,而且还有地龙,大冬天的住在那里,一定很舒服!

  “好,就依掌柜所言!”

  天上掉馅饼儿的事儿,可不是天天都能碰到的,采薇毫不迟疑,一口答应下来。

  双方谈的很顺利,很快就签订了合作的文书手续,合同上约定,三日后,采薇正式入主八福酒楼,成为八福酒楼的股东,暂时掌管八福酒楼!

  周家三口在听说了八福酒楼的事儿后,都惊喜不已,但惊喜过后,又都隐隐有些不安。

  采薇没费一文钱,就把店铺盘了下来,还需要他们那一百两来入股吗?

  采薇看出了他们的心思,笑说:“如今酒楼里什么都是现成的,不需要再费银子采购什么,周叔家的一百两就不用了,不如就拿你家那八头野猪入股吧,我算你们两股!”

  八头野猪,就能在这么大的酒楼入股,而且还足足占了两股,这便宜实在是占大了!

  周家人喜出望外,明白是采薇在照顾他们,都有些不好意思,有心推辞掉,却又不忍拂了她的一片好意,合计了一下,便主动将烧烤这项工作揽了过来,以后,酒楼里的烧烤,就由九斤和周叔负责,周婶子也主动请缨,负责窜肉串的工作。

  采薇没有反对他们的决定,周叔和周婶子都是好脸面的人,不喜占别人的便宜,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心安理得的拿那两股的分成。

  计较停当,周叔一家就到附近去找房子了,虽然酒楼的后院是两进的院子,足以住下他们两家人,但两家毕竟不是血亲,男女有别,住在一起,难免遭人非议,所以,为了避嫌,周叔一家决定还是出去找房子。

  采薇和娘也没闲着,她们先是去了铁匠铺子,订制了三千根窜肉串的铁签子,三个烤肉串的铁炉,还订制了几面烤肉用的铁丝筛网,因为用的急,需要铁匠日夜赶工,采薇给铁匠足足加了三文钱的火钱,对方才肯接下她的订单。

  从铁匠铺出来后,她们又去了菜市场,临近年关,菜市场上的人很多,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街道两旁的铺子里,也热闹非凡,多是来置办年货的乡下人。

  采薇先去了一家卖青菜的铺子,北方的冬天,青菜可是一件奢侈的食物,是农户家在火炕上种出来的,半间房子大小的火炕,小火烧上半个多月,最多能出四五斤的青菜,所以,青菜在这个时节里金贵的很。

  在青菜铺子里转了一圈,打听了几种青菜的价格,采薇心中已经有数了,她的空间里有大片的青菜,不知要好过青菜铺子里的多少倍,正好可以趁此机会卖给自家的酒楼,划算得很……

  忙完诸多的事宜,天色已近黄昏,周叔赶着牛车,载着兴高采烈的几个人,慢悠悠的回村了。

  周叔家的房子也已经赁妥了,在离八福酒楼不远的一处居民区内,带着家具的三间正屋,干净舒适,周婶子一眼就相中了,最后以每月七百文的价格租了下来,随时可以入住。

  “啊,真像做梦啊,昨天咱还是穆家村的庄户,今儿就成了城里酒楼的老板了,嘿嘿……”

  周叔满足的喟叹着,笑纹满面。

  周婶子说:“还不是多亏了薇儿能干,咱回家赶紧收拾收拾,明儿一早就搬到镇上去,看着多帮薇儿干点儿活什么的!”

  采薇笑道:“周婶子,您这可不是在帮我,须知,酒楼也有你们一份儿呢!”

  周婶子嘎嘎的笑起来:“对,薇儿说的对,是帮着咱自己,咱也是老板了,嘎嘎嘎……”

  ……

  进了村,天已经黑透了,周家的牛车把母女二人送到家门口,就回去了。

  采薇见家里的油灯还亮着,晓得是几个小东西还没睡,就扶着娘,缓步进了屋。

  炕上,采菲坐在灯下,低着头,认真的做着针线,一只巴掌大小的虎头鞋在她的手中栩栩如生。文儿和武儿的头并在一处,一起津津有味的翻看一本带插图的游记。

  “哎呀,娘回来了!”

  文儿和武儿眼尖,一看到杜氏好采薇,都惊喜的出声,放下手中的书,跑过来,分头扑进娘和长姐的怀抱。

  采菲也停了手中的活计,笑眯眯的起身下了炕:“娘,长姐,一路辛苦了,饭菜还热在锅里,你们等着,我去给你们端!”

  采薇和娘洗了手,采菲的饭也端了上来。

  饭盆里,是采薇早上烙的红薯饼,一个青瓷的碟子里,装着几颗菜丸子,另一个碟子里,是几条拇指长短的咸鱼。

  采薇指着陌生的两盘菜,纳闷的问:“这是哪来的?”

  采菲说:“是早上穆三婶儿打发采莲姐姐送过来的。”说罢,又一拍脑袋,说:“瞧我这记性,差点儿给忘了,采莲姐姐早上来咱家时,说是看到大房的老二了,正鬼鬼祟祟的在咱家房子周围转悠,不晓得又在打什么坏主意呢!”

  “大房的老二?”

  采薇重复着,柔和的脸蛋渐渐变得清冷,一抹嗜血的笑意隐隐浮出。

  大房的老二穆崇才正在和张屠子学习杀猪的手艺,两个人臭味相投,引以为知己,整日里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本来,今天在镇上遇到张屠子,采薇就觉得挺蹊跷,娘平日里极少出门,怎地一出门,就遇到了那个腌臜的东西,如今看来,这里面还大有文章呢!

  采薇找借口来到门外,悄悄的把鹦哥从空间放了出去:“鹦哥,去我大伯家一趟,听听他们一家在说什么?有没有说起和我家有关的事儿……”

  “是,主人——”鹦哥叫了一声,冲进夜幕里……

  大屋里,娘喜形于色的给孩子们描绘了镇上的房子,店铺,又不无感慨的说:“明儿咱们就搬到镇上去享福喽,再不用受那些人的气了!”

  “是不用再受那些人的气了,不过,走之前,还得和他们算一算帐才行!”采薇心里说。

  “嘎,主人,主人,我听到了,听到了……”

  耳边,鹦哥聒噪的叫声响起:“他们在骂你们,骂得很难听,要使诡计让夫人身败名裂,让老爷嫌弃她,休了她,还要把你也赶出家门,再抢走你们的银子,嘎……要把你卖给青楼,把夫人卖给……”

  “够了!”

  采薇屏蔽了意念,鹦哥的叫声戛然而止……

  呵!

  一切都和她猜测的差不多,都是大房在搞鬼,他们想要不择手段的毁了她们母女…。

  可笑!她本有心放下前仇旧怨,从此和他们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的,谁知偏偏有人不乐意,上赶子要找死,如此,也就怨不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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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种菜


  次日一早

  穆秀才家和周家搬去了镇上的消息在村中不胫而走,老井旁,有村民眉飞色舞的对其他打水的村民们描述着。

  “我看的真真儿的,两辆带厢的马车,一辆坐着秀才一家,另一辆坐着周老五两口子,九斤赶着自家的牛车跟在后边,牛车上全是他前天捡回来的野猪……”

  “嚯!听说前天这两家各得了一百两银子的赏钱,阔了,不稀罕住在咱这破烂的小村庄里了……”

  “这有什么稀奇的,秀才娘子在村里受了大房多少干气,好容易有了银子,不快些跑远,还等着被大房抢去了不成?”

  众人围在井边,忘记了打水,七嘴八舌的议论开来。

  穆仲礼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正要出门去找族长,准备就昨天杜氏去镇上,有男人为她和张屠子打仗一事儿发难她,女人家重名节,有了这种事儿,不管真假,都会让她乖乖的低头服软,老老实实的把那一百两银子交出来的。哪成想,还没等他有动作,人家就不声不响的搬走了,连个招呼都没打,现在,就算族长肯帮他发难杜氏,也是鞭长莫及啊!

  “咳!可惜那一百两的银子了!”穆仲礼心疼的肝儿都颤了。

  女儿采瓶安慰说:“爹,急什么,一百两不是小数目,二婶子一向花钱仔细,舍不得花几文的,等二叔回来了,咱们好好合计合计,那银子,还是咱家的!”

  “瓶儿说得对!”

  穆白氏抬起松懈的眼皮,瞥了大儿子一眼:“你个四十来岁的大人,倒不如一个小丫头有心计了。等老二回来,见他的老婆孩子就这么悄默声的走了,难道他不会起疑?到时候,自然是咱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不怕她跑到天上去!”

  “是,娘说的是!”

  穆仲礼虽然心有不甘,但此时也无计可施,只得压下满心的贪念,一心的盼着老二快回来……

  镇上

  巳时刚过,八福酒楼的门口,两辆普通双轮马车停了下来,车帘掀起,一个穿着粉色斜襟袄子的姑娘跳下车来,回身又从车里抱下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子。

  小娃子穿着一身簇新的蓝棉布袄子,脚穿一双新做的虎头鞋,紧紧的靠在女孩儿的怀中,忐忑的看着眼前富丽堂皇的酒楼,一双清澈的大眼既兴奋,又紧张。

  “长姐,这就是咱家入股的酒楼吗?”采菲走下车来,看着眼前的壮观,感到有些难以置信。

  “可不就是嘛!”杜氏也下了车,拉着文儿,会心一笑:“走吧,进去看看……”

  后面的马车里,周老五和浑家已经下来了,跟在杜氏一行人的后面,浩浩荡荡的紧了酒楼。

  此时还没到饭口,崔掌柜正闲坐在柜台里面,和账房闲话,看到采薇一行人进来,忙起身迎了出来。

  采薇笑道:“打搅崔掌柜了,我带家人来认认门儿,今儿就搬到这里来住了。”

  崔掌柜客气的道:“何谈打搅,在下正想让姑娘和店里的伙计们见见面儿呢,可巧姑娘就来了。”说罢,招呼着,把酒楼里雇的人都喊了过来。

  八福酒楼有两个小二,一位大厨,一位账房和一个打杂洗碗的,总共五人。

  这五个人已经在昨天听说了八福酒楼易主的事儿,各个都惴惴不安,唯恐换了东家,自己的饭碗不保,因此见到新东家时,都是一副屏息敛气,毕恭毕敬的模样。

  采薇看了看这几个人,见都是一副老实厚道的模样,心中很是满意,也看出大家的想法,遂清声说道:“各位不必担心,八福酒楼虽然改由我掌管,但诸位只要继续勤勤恳恳,做好分内的工作,就可以一直在这里做下去,若有偷奸耍滑的,我也一定不会姑息,至于工钱方面,我保证,有我穆采薇在,大家的工钱只会比现在多,不会比现在少!”

  刚柔并济的几句话,让大伙都放下心来,同时也不由得对这个稚嫩的小丫头刮目相看,这丫头,小小的年纪,竟能有这样的头脑和气魄,想必一定不会是池中之物,将来定能有一番作为!

  周叔也和大家说了几句,显然是昨晚打好腹稿背下来的,虽然说得有些磕磕巴巴,但从那些淳朴的话里,不难看出,这位东家是一位憨厚实在的老实人,跟着他干,不会被坑!

  采薇又和大家寒暄了几句,就带着娘亲和弟妹们,去了后院儿。

  进了后院儿,几个孩子的眼睛就不够使了,东瞧瞧,西看看,既好奇,又兴奋。

  原来的家,只有三间茅草屋,刮风下雨时,要担心房盖儿会不会被风吹飞了,还要担心泥墙会不会被雨淋塌了……

  这里的新家,是结实的青砖大瓦房,宽敞气派,前后加上厢房,足有十几间,在不必为那些事情担心了。

  几个孩子乐颠颠的在各间屋子里往来穿梭着,拿不定主意要住在哪?

  依着杜氏,还是希望和孩子们和她住在一起的,既亲香,又能在晚上看着给他们盖被子,可惜这里没有大炕,只有每屋一张的拔步床,上面覆着绣花的幔子,像说书的描述的小姐的绣房一样。

  衡量再三,杜氏决定带着武儿,住在东间的大屋里;文儿已经七岁了,就让他单独住在自己的隔壁,采菲和采薇也各住一间。

  开始,采菲想和姐姐住一间的,被采薇果断的拒绝了,她之所以急不可耐的搬到镇上来,还不是为了方便能随时随意进出空间,要是采菲和她住在了一起,岂不是要被缚住了手脚,她当然不会答应。

  “你晚上要做女红,通亮的油灯,会影响姐姐我的睡眠的……”

  寻出拒绝的理由呀后,姐妹两个分了开来,各自住了一间。

  采薇选的,是最西边的一个小间儿,与菲儿的房间一壁之隔,房间虽然小了点儿,但总算是一间独立的屋子,以后要进空进里做什么,就方便多了。

  把自己为数不多的一点私人物品搬到西间儿,又整理好自己的床铺,采薇去了前院儿的酒楼,叫出一个伙计,命他去外面雇两个人,拉几车土来。

  伙计有点儿不明就里,东家好端端的,要那么多土干什么?

  但东家的事儿,不是他一个小二能置喙的,只好应承着,一溜烟的去了。

  其实,采薇要这些土,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如今左右两边厢房都空着,还不如拿来做她的培植实验,把空间的土运出来,再引空间灵溪里的水浇灌,看看能不能长出和空间一样茂盛丰美的青菜来!

  厢房共有六间,里面昨天就已被崔掌柜家里的清空了,并无甚么物什,铺土种菜的时候,方便的很。

  外面的土一车一车的拉进来了,采薇趁着没人,悄悄把这些土都收进空间,再把空间的土运出来,充作是这些普通的土,又命拉土的短工把土均匀的铺在地面上,铺好后,把她在空间里拿出的一些黄瓜、茄子、油麦菜、菠菜、香菜等一些常见的青菜种子种上,自己则偷偷把灵溪的水放进大水缸里,在后面帮着浇水,几个人一直劳碌到快黄昏时分,方才忙完!

  看着六间厢房里黑黢黢的土地,采薇祈祷着:但愿这些种子能如她所愿,长出和空间一样丰美的青菜来!


☆、第四十一章 烤肉串火了【二更求收】


  接下来的两天,采薇一直很忙,她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教九斤和周叔烤肉串的要领,从火候大小的掌控,到使用调料的多少,都需要严格的把控,才能烤出让人欲罢不能的口味来!好在九斤和周叔都很用心,采薇说过的每一句话,父子两个都用心的记在脑海里并付诸于实践,所以,两天下来,他们已经能烤出与采薇手艺不相上下的味道了。

  除了教九斤他们烤肉串儿,采薇又在附近雇佣了几个看起来干净利落的婆子,让她们跟着周婶子一起窜肉串。

  如果她估计的没错,烤肉串儿一经推出,必定会风靡全镇,那时,仅凭周婶子一人窜的肉串,是远远供应不上市场的需求的,所以,要趁着肉串儿还没进入市场,多囤积一些。

  “把肥瘦串儿和板筋分开放……”

  “野猪皮极厚,需要多熬一会儿才能窜……”

  “这边的小串只卖两文钱一串,那边的大串是五文钱一只的,不要弄混了……”

  采薇忙得昏头转向,不可开交,但一想到肉串儿明天打进市场后的红火场面,所有的疲累都一扫而光了。

  杜氏和采菲也没闲着,按照采薇教给她的法子调了许多的肉馅儿,包了好多的混沌、水饺等,冻在外面,准备留着开业时卖

  就连小小的文儿和武儿,都主动的寻了浇菜的活计,两个小人儿每天都拿着水瓢,在六间厢房里穿梭着,给长姐种的菜浇水。

  长姐的本事可真大,种得一手好菜,才两天的时间,六间厢房里的菜就都发芽了,嫩绿嫩绿的,长势极好!

  这期间,采薇还偷空去了一趟赡养堂,把空间里新鲜的青菜采了一筐送过去,还向白毛虎讨了一只野猪,留在了哪里。

  赡养堂的老幼病残们,如今能吃得饱、穿得暖,已经很知足了,没想到恩人小姐竟然还给他们送来了冬季里罕有的青菜,比猪肉都金贵的野猪,这些人感动得涕泪交流,无以复加……

  两日后

  经过众人紧锣密鼓的筹备,烤肉串儿这道美食,终于在腊月二十这天,也就是采薇接手八福酒楼的这一天,正式的出现在小镇人们的面前。

  这天正午,冗长的金鱼巷里,忽然飘起一股令人垂涎欲滴、欲罢不能的香味儿,浓香扑鼻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散,引得路人纷纷驻足,不自觉的顺着香味儿找来……

  很快,就找到了八福酒楼。

  位于金鱼巷中心的八福酒楼门前,一排长长的铁炉里炭火正旺,上面排着一串串用铁签子串起来的小肉块儿,那肉块儿或肥或瘦,被旺旺的炭火烤的油汪汪,闪亮亮,肉块儿上“滋滋”的冒着油星,周围包裹着一些不知名的调料,那调料撒在肉上,经炭火一烤,发出了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儿!

  面对如此美食,早有人按捺不住,提步进了酒楼,高呼着,指明要了门外烤着的肉串儿。

  九斤和周叔见有人点单,不敢懈怠,打叠起十二分精神,把采薇前两天传授给他们的烧烤技法全部施展出来!

  肉串烤好了,小二吆喝着,把一大把烤的外焦里嫩、喷香扑鼻的肉串儿送到食客的桌上。

  肉串儿一上桌儿,立刻引起了食客们强烈的反响,吃了肉串儿的客人,都忍不住拍案叫好,还有人立刻打发身边的小厮,去请自己的好友过来品尝……

  不到一个时辰,八福酒楼爆满了,所有的客人无一例外的都点了肉串儿这道美食,那些没有座位的客人,大多数宁可站在死冷寒天的外面等着,也不肯到别家酒楼去将就一下!

  两个时辰过去了,八福酒楼里预存的三千肉串儿被卖得一串儿不剩,还有人舔着嘴唇,意犹未尽的抱怨没吃够。而那些在外面了许久,却连一串儿肉串儿都没尝到的食客,一听肉串儿都卖光了,自己却在这寒风里白白冻了许久,都不满的嚷起来。

  采薇见状,忙把小二叫到一旁,低声吩咐了几句。

  小二得到指示,立刻跑到外面,高声叫道:“诸位客官,莫要生气,刚刚咱们东家的吩咐了,凡是今天在我八福酒楼里排了队又没吃到的客人,可以去柜上优先预定明天的座位,作为补偿,凡是今天交了定金预定座位的客官,明天每桌可以赠送一盘儿凉拌黄瓜,一盘酱儿猪头肉!”

  凉拌黄瓜?

  听到小二的介绍,有人大吃一惊,也有人半信半疑?

  大冬天里,能有些菠菜、油菜什么的绿叶菜吃,已经很了不起了,就算是醉仙居那样的大酒楼,也没有黄瓜这种稀罕物啊!

  而这八福酒楼竟然能弄来黄瓜?而且听口气,似乎存货还不少!

  当即,大家对八福酒楼的实力有了新的评估,刚刚因没能吃到肉串儿的怨气也消散了,毕竟他们谁都没有在冬天里吃到过黄瓜!

  一场小小的不快,就这样化解开了,食客们都涌到柜台前,开始预定明天的餐位……

  因为有了肉串儿这道美食的带动,八福酒楼这天的生意简直好到了爆!不仅大块儿的筛网烤肉,筛网烤油麦菜、卷心菜,等烧烤系列卖得飞快,一些平日里卖的不怎么火的菜式,也都卖得比以往多许多……

  虽然肉串儿会火是在采薇的意料之内,但火到这个地步,却真真儿的在她意料之外!但一想到还有几位客人因为没能有座位,而不得不到别家去吃饭,就不由得一阵阵的肉疼。

  不行,得想个法子,让那些银子都进了自家的荷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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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赚钱


  戌时,送走了最后一桌客人,采薇、九斤和周叔等人,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看着账房先生哔哔啵啵的扒拉着算盘,心中多少有些期许……

  今天的生意如此火爆,想必能大赚一笔吧!

  “东家,算好了!”

  账房先生拿着账本晃了晃,笑呵呵的说道:“去掉成本开销,今天一共赚了十三两六钱八分银子,呵呵……”

  “啥?多少多少?”周叔掏了掏耳朵,大声说:“老帐房,您在说一遍!”

  账房捋了捋自己的白须,笑呵呵的又说了一遍:“三东家,咱八福酒楼今个儿扣除成本,通共赚了十三两六钱八分银子,这会子您听清了吗?”

  “嗯嗯嗯,听清了,听清了……”周叔连连点头,激动的扒拉着自己粗糙的手指头。

  “呃……十三两六钱八分……”

  “周叔,您家里今天应分得二两七钱四分银子……”没等周老五算出来,采薇笑意妍妍的说了一句。

  周老五一听,顿时心花怒放:“哎呦,了不得了,二两多呀!这下可发了!”说着冲着儿子叫道:“九斤,你听到没有,薇儿说咱家今天赚了二两多银子呢!以往咱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呢,嘿嘿……”

  九斤憨憨的笑了笑,低声着:“多亏了薇儿妹子能干……”

  采薇也很满意,她表面上虽然只分得了五两多银子,但实际上她得到的,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今天酒楼里的青菜卖的极好,一盘凉拌黄瓜要卖四十文,而这盘菜,今儿足足卖了三十多盘儿,还有油麦菜、卷心菜这些可以烤来吃的青菜,卖的更是火,光着两样,就卖了三四两银子!

  这些,可都是一分本钱都不用花滴呀!

  ……

  打烊后,采薇回了后院儿,没等进屋,就听到屋里欢快的笑声,及至进了门,一股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宛如春天一般,采薇跺了跺脚上的雪,直接去了娘住的大屋。

  虽然大家已经分屋而居,但都仅限于睡觉时,平时醒着的时候,还是都习惯聚在娘这里的。

  大屋里,娘正蹲在澡盆儿边给文儿和武儿洗澡儿,两个小家伙坐在澡盆里,瞪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只露出两颗毛茸茸的小脑袋,像两只湿漉漉的小鸭子,可爱的很。

  采薇一进屋,娘立刻站起身,甩着湿手问:“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晚饭吃了没有?”

  采薇见娘好像要出去,忙说:“您快别忙活了,我已经在店儿里吃过了,饱着呢!”

  杜氏扫了她的肚皮一眼,像是要确认她是否吃饱一样。

  看到娘的眼神儿,采薇的心头一暖,柔声笑道:“瞧您,还信不过我,难道我能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杜氏哼了一声:“前几天也不知是谁,不拿自己的身子骨当回事儿,差点给活活饿死!”

  采薇哑然,要是以前的穆采薇拿自己的身子当回事儿,哪里会有她到这里来的事?想着,不觉有些出神。

  “哎!薇儿,薇儿……”

  娘的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抱怨道:“这又是在想什么呢?怎么眼睛都直了。”

  采薇回过神,笑道:“女儿想着,要买几个下人使唤,不知娘意下如何?”

  杜氏一听要买人,面色微滞,踌躇起来,家中十几天前还穷得揭不开锅,差点儿饿死一个,这一眨眼,就要呼奴唤婢的使唤下人了,她还真是不习惯。

  见娘沉默不语,采薇接着说:“如今店里的生意极好,再添人手是一定的,女儿觉着,既然横竖都得用人,还不如买几个死契的,用着也放心不是?”

  杜氏沉吟了一会儿,说:“也好,买就买吧,只是买人时,一定要好好挑挑,免得买些不省心的,放在家里反倒添堵。”

  采薇笑道:“还是娘细心,女儿记下了,明天就命人找牙婆过来,到时候娘帮我掌掌眼,一定要挑几个称心的才行!”

  娘俩又商量了一会儿,说话间,娘已经把武儿洗好了,从大浴桶中抱了出来,递给采薇,采薇赶紧拿着一块干棉布包住他,轻柔的帮他擦拭着小身子。

  如今的武儿,已经不像她刚来这里时那样黄瘦了,虽然还是不胖,但明显比前些日子圆润了许多,小身子也变白了,不知是因为常喝灵溪水的缘故,还是这段时日营养跟上去的缘故。

  擦干了武儿,采薇把他塞进了娘的被窝里,正巧文儿也被娘抱了出来,采薇忙走过去,伸手去接。

  文儿却羞渐渐的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的夹住了小腿儿,试图用小小的腿儿挡住自己羞于见人的小丁丁。

  采薇见了,觉得甚是好笑,这小家伙平日里总喜欢装老成,像个小大人儿似的,难得有让他如此羞涩的时候,一时间玩儿心顿起,几步走到娘面前,抬手把他接过来,抱在怀里。

  文儿更囧了,低垂的小脸蛋儿涨得像苹果一样红,结结巴巴的说:“长姐……文儿自己可以的……”

  采薇毫不理会,一边给他擦着小身子,一边说:“腿别夹得这么紧,姐没法给你擦了……”

  文儿僵着小身子,小嘴儿抿的紧紧的,不说话,也不肯把腿松开。

  “噗嗤——”

  一直默声坐在一边儿做针线的菲儿不给面子的笑起来:“长姐,文儿这是害羞了呢!”

  “哦?真的吗?我看看!”

  采薇故做疑惑状,将文儿高高的举了起来,紧紧的盯着他红鸡冠子一样的小脸儿,似乎想看出个所以然来。

  被不良的长姐举在半空,又被她死死的盯着看,文儿囧得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只垂着头,两只小手儿局促的掩在小丁丁的前面。

  “噗——哈哈哈——”

  采薇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菲儿也跟着哈哈哈的笑起来……

  文儿不干了,挣开了邪恶长姐的束缚,一头钻进娘的怀里,扭股糖似的闹了起来……

  “嘤嘤嘤……娘,姐姐们欺负我……”

  ------题外话------

  家里养了一只名叫大象的巴西彩龟,最近不知怎么了,那家伙腹部的壳竟然裂开了一道小口子,可否有养龟的妞指点一下,这是为么捏?


☆、第四十三章 囤积孜然【二更求收】


  晚间

  娘和弟弟妹妹们都睡下了,采薇闪进空间,先进小院儿摘了颗养颜果吃。

  这段时间,她已经习惯了,每天都要吃上一颗养颜果,这养颜果确实有养颜的神效,这才吃了几天,她的皮肤就已经从最初的灰黄色,渐渐变成了蛋清般的嫩白,尤其是那白上,还带着浅浅的粉,看起来就像三月里盛开的桃花,娇艳欲滴,美艳至极。

  吃完养颜果,她又溜达到花丛中,收集了一小袋开败了的干花,上次收的那些,被不明就里的娘拿去卖给了那个妖孽,可惜了那些千金难求的好东西,竟一百两银子被那厮骗了去,真真是可恨可恼!

  这厢,采薇想着妖孽害人的事儿,手里忙活着,鹦哥不知什么时候冒了出来,一双黑黢黢的斗鸡眼可怜巴巴的看着她,双翅捧心!

  “干嘛那样看我?”

  采薇被突然出现的家伙吓了一跳,忍不住开口斥责。

  “主人……人家想要吃你的酒楼里烤的肉串,人家想要吃……”鹦哥双爪儿拉着采薇的衣襟,不顾形象的撒娇撒痴。

  采薇两手并用,弹开它的爪子,把采完的干花收好,藏在怀中,斜了它一眼说:“行呀!”

  “哇——主人您真是太慷慨了,我对您的敬仰,犹如——”

  “不过得用你的劳动去换!”

  没等鹦哥拍完马屁,采薇凉凉的添了一句。

  “呃……主人,您要我做什么?尽管说!”那鸟儿翅膀一举,绿豆眼里的目光坚定不移,为了那令人垂涎的美食,它也是拼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帮我把成熟的孜然都收割了,留一半儿磨成面儿,另一半做种子,再重新种下去!”采薇闲闲的说道。

  她既然做了烤肉的生意,就避免不了要大量的使用孜然,目前在大晋国,还没有第二个人发现和使用孜然,这其中的商业价值,采薇自然知晓,因此,她不想孜然被别人发现,也不能公然的把孜然种在外面,所以,她所需要的大量的孜然,都必须在空间里种植。

  自家酒楼里用的孜然,都是被她磨成面状再拿出去使用的,凭他是谁,都无法发现孜然的秘密!

  “好,我这就去做!”鹦哥一口应承下来。

  白眉忽然冒了出来,嘴里吱吱叫着:“主人,还有我呢,需要我做什么?”

  采薇想了想,说:“你去库里找一找,看看有没有麻椒,如果有,就种上一些,如果没有,就帮鹦哥磨孜然面儿吧!”

  “是,主人!”

  白眉说完了,却并不离开,只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灼灼的看着采她。

  采薇了然,笑着说:“好好干活儿,活儿干好了,烤肉串儿自然也有你一份儿!”

  “多谢主人!”白眉笑逐颜开,对着采薇像模像样的拱了拱手,嗖的跳起来,不见踪迹了。

  鹦哥朝着白眉消失的方向看了看,悄悄的凑过来,小小的爪子拽了拽采薇的裙裾,小声说:“主人,您把烤的又大又肥的肉串儿留给我,剩下不好的给它……”

  “噗——”

  采薇失笑,一个爆栗凿在那颗鸡蛋大小的小脑袋上,骂道:“滚——”

  鹦哥扑腾着飞起来,嘴里还叽里呱啦的嘱咐着:“主人,别忘了哈——”

  看着一对儿活宝的背影,采薇无奈的摇了摇头,笑着慢慢走去了温泉,打算美美的泡个澡,在睡上一大觉!

  由于自己有了属于自己的独房间,采薇再也不用害怕进空间被人发现了,她现在有足够的时间呆在里面,做自己想做的事儿。

  比如像现在这样,随心所欲的在温泉里泡了个澡,泡好后,躺在软榻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只是,由于太过舒适,她躺下后,睡得很沉很沉,竟然忘记了时间,直到听到外面有娘的声音,才倏地睁了眼,刷一下闪出空间,回到自己的床上。

  “薇儿……薇儿……睡醒了没?娘煮了混沌,再不吃就陀了!”杜氏一边叫着,一边从门外走进来,直走到床边,随手掀开了采薇的床幔。

  “早啊,娘!”

  采薇打着呵气,懒懒的道了一声,一副睡意朦胧的样子。

  其实,她现在还真有点儿后怕,要是娘刚才没有叫她,就直接进了屋,发现她凭空不见了,指不定要闹出多大的事儿呢!

  杜氏没有发现女儿的异样,柔声软语的说:“既然醒了,就起来吧,娘煮了混沌,大骨汤煮的,好吃着呢!”

  采薇干笑了两声,带着重重的床气,说:“娘,女儿昨天给累坏了,想多睡一会儿,成吗?”

  “成,那你安心歇着吧,混沌还有,待会儿娘再煮给你。”

  杜氏一听女儿说累,心疼的不得了,赶紧从女儿的房间撤了出来,掩上门,还不忘悄声吩咐另外几个小的,千万不要大声说话,看影响了姐姐休息。

  娘一走,采薇赶紧进了空间,把落在温泉那里的袄子和棉裤棉鞋等都取了回来,穿在身上。

  好险!

  多亏娘一心都在她身上,没能发现她的袄子棉鞋等都不见了,不然她可是满身是嘴都说不清的,下次,一定要当心点儿才行!

  起床后,她吃过了早饭,和娘说了一声,就去了前院儿的酒楼。

  此时天色还早,酒楼还没有开门儿,她从后门进了去,在酒坛子里打了一壶上好的女儿红,又跑到从后厨找了两根酱猪蹄儿,用油纸包好,一并装在篮子里,挎着篮子出去了。

  此番出去,是为了到李记布庄给李掌柜道谢,以谢他当日在街上的仗义相救之恩,采薇是一个重诺的人,当日既然对李掌柜承诺过要亲自去登门拜谢,就一定会践诺……

  走在大街上,冷风阵阵袭来,刀子似的东北风割在路人的脸上,让往来的路人都拱肩缩背,行色匆匆。

  采薇大概是因受了空间的仙灵之气,又常吃空间的瓜果之物的缘故,所以在体质要较寻常之人好上许多,她丝毫没感觉出冷,也没觉出风有多强,依旧挎着篮子,优哉游哉的在街上走着。

  金鱼巷乃是镇上最繁华的街道,街上的酒楼,客栈多不胜数,还有镇上的两家赌场,唯一的一家妓院,也坐落于此。

  路过镇上最大最豪华的客栈——“兴隆客栈”时,采薇猛的站住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悠然的从客栈走出来,距她仅不到一百米,更糟糕的是,对方已经看到了她!

  ------题外话------

  亲爱的们,好基友小奇的文文在首推,有兴趣的括以去看看

  【王爷出没之夺妃有道】文/枯藤新枝

  他是大历朝最年轻的王爷,雅致清贵,姿容如玉,手握重兵,百年奇才,世人景仰。

  ——放屁,就是无耻,耍赖,臭流氓。

  这是她说的。

  她是现代军情局特工,看似无害,实则辣手毒心,一遭穿越,涅磐重生,温柔纯善。

  ——胡说,就是坑蒙拐骗没节操。

  这是他的总结。

  叶色原以为穿越之后将是天高海阔凭鸟飞,奈何却是步步钳制斗变态。

  没关系,开山辟路我最行,大不了山河变色,风云变。

  不想做被人宰割的羊,那就站起来做猛扑的虎。

  渣人找茬?拍回去,被人利用?主动权犹未可知。

  素手握,谋心起,步步巅峰展风华。

  涌浪间,云舒卷,天机变,登上荣华,却甩不掉他。


☆、第四十四章 品茗聊天


  晨曦中,料峭挺拔的年轻男子,身着淡紫素锦剑袖长袍,腰围青色革丝碧玉带,头戴紫金镂空八宝冠,噙着春风化雨的笑意,缓缓向她走来……

  我去,又是这该死的妖孽,采薇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掉头就跑,跑得越远越好。

  然而——

  身子刚转了一半儿,那悠懒的声音已经飘来。

  “薇儿姑娘!”

  采薇的身子一僵,想假装没看见是不可能了,她转了一半儿的身子只好又慢吞吞的转了回来,挤出一抹虚伪的假笑,客套着:“好巧,又见到公子了!”

  南宫逸挑起修长的墨眉,诧异道:“好巧?难道姑娘不是特地来此登门致谢的?”

  噗——

  采薇吐血,还特么登门致谢?他还真敢想!

  抽了抽嘴角,她急速的赶走了心中狂奔乱跑的千万匹草泥马,正色说道:“小女从来就没欠过公子什么,何来登门致谢之说?”

  “不欠吗?”

  南宫逸羽睫轻闪,语气颇有几分幽怨:“在下守在客栈苦苦等候姑娘多日,不想姑娘竟然忘记了当日之约,实在令在下……痛心!”

  嘴里说得委屈,可那张俊脸上,却依然带着浅笑,丝毫未见心痛的样子。

  听到如此强词夺理的谴责,采薇握了握拳,要不是这厮的武力值太高,相信此刻的他,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

  南宫逸瞥了一眼她紧绷的脸蛋儿,又睨了一眼她握紧的拳头,嘴角轻扬,说道:“既然姑娘已经忘了前日之约,在下亦是多说无益,薇儿姑娘请自便吧!”

  闻言,采薇如获大赦,连礼都懒得行一个,扭身就走。

  身后,那幽幽的声音再次传来,让她疾行的脚步倏地停住了:“听说,镇上的八福酒楼最近火的很,你们去看看,那种三流的酒楼到底好在哪?”

  威胁,绝对是威胁!

  有人在拿她的酒楼威胁她!

  这会儿,穆采薇真有一种想把篮子砸在他的头上,再把他揪过来,狠狠的揍上一顿的冲动,最好是揍得他鼻青脸肿,半死不活才好!

  当然,这也仅限于她的臆想,对方可是曾在一招之内把她制服,若真跟他动手,自己绝对吃亏,所以,在心中把他揍死了N遍后,采薇吐了一口浊气,再次转身,一步步走到南宫逸的面前,把臂间的篮子摘下来,郑重的递了过去。

  “薇儿姑娘这是何意?”南宫逸负着手,没有接那只篮子。

  采薇可不管这些,你不是要姐登门致谢吗?姐这就来谢你了。

  她把篮子使劲儿往男人的怀里一攮,冷声道:“未能及时报答恩人的仗义相助,是小女子的不是,还望恩人大人大量,不要和小女子一般计较,区区薄礼,还望公子笑纳。”

  南宫逸摇头,还是不肯接那篮子:“姑娘的表情不喜,是觉得委屈吗?在下可不喜强人所难!”

  北风卷过清冷寥寂的街道,兴隆客栈的幌子随风摇曳着,幌子下,一张睚眦欲裂的脸纠结片刻后,堆出夸张的笑意来:“公子多虑了,是小女子心甘情的。”

  南宫逸挑了挑眉,看着那笑容突兀的女孩儿,只觉得她那笑跟刻上的似的,甚是有趣!

  “如此说来,姑娘是真心要报答于我?”

  “嗯,千真万确!”采薇咬牙点头。

  “这样啊!”南宫逸似乎很满意,玉般的容颜荡出几分笑意,白皙修长的手伸出,潇洒的做了个请的动作。

  “既然薇儿姑娘是真心想谢我,谢礼这些俗物就免了罢,请姑娘里面坐,陪在下喝一盏茶。”

  还要进去喝茶?采薇忽然闻到了阴谋的味道,顿时警铃大作,警惕的看着他:“你想干什么?”

  南宫逸睇了一眼满脸戒备的女孩儿,淡声笑道:“姑娘只管放心,在下只想请姑娘喝茶,别无他意,就算是有别的心思,在下也断不会饥不择食的!”

  说着,撇下表情皴裂的女孩儿,提步进了客栈。

  饥不……择食?他…。他,是什么意思?

  被*裸的鄙视了,采薇捂着胸口,气得差点吐血!

  她已经沦落到被人嫌弃至此的地步了吗?不对呀,她明明每天都有吃养颜果,都有用空间里的温泉洗浴,喝灵溪水,吃空间里的食物,她的皮肤已经不是暗沉的灰黄色,而是一种近乎于透明的白皙粉嫩,见到她的人,无一不夸奖她长的俊,凭什么他要这样糟蹋她?

  追风上前一步,打断了她的愤懑的情绪,沉声道:“姑娘请——”

  穆采薇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冷笑一声,对着前面那道颀长挺秀的背影,狠狠的啐了一口。

  “呸——小白脸儿——”

  追风一个踉跄,差点儿把自己给绊倒,强作镇定的直起身,引着采薇,进了兴隆客栈的大门。

  到了里院儿,只见庭院里曲廊环绕,假山林立,松柏苍翠,怪石嶙峋,弯弯曲曲的走过许多房头,到一个所在,不是楼房,却是一排的平房,甚是清幽雅静。

  进了堂屋,见里面雕梁画栋,轩昂壮丽,正中的琉璃七彩大屏风前,是紫檀的客座,上面设着墨狐皮的垫子,香几上燃着博山古铜炉,里面烧着龙延香饼,两边的书桌,摆了些古玩、古琴和玉雕的棋子棋盘,可谓样样皆是精品,件件都价值千金……

  不愧是全镇最好的客栈,果然奢华无边!

  采薇略看了看客栈的华丽,在心中小小的感慨了一番,随后便收回心思,戒备的盯着屏风后面的人影儿。

  那人从进门后,就躲到了屏风后面,也不晓得要耍什么阴谋诡计!

  半柱香的时间,南宫逸从屏风后走出,此时他已去了金冠外袍,只着一件宽大的绯色里衣,桀荡随性,墨色的青丝松散,如瀑布般,垂于肩后。

  采薇登时吓了一跳,指着他叫起来:“岂有此理,我好歹是个女儿家,到你这里做客,你竟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把外衣脱了,如此轻慢于我,是何道理?”

  男子不紧不慢的踱过来,手捧大红百花雕漆托盘,里面盛一只氤氲着雾气的紫砂壶,紫砂壶旁设一对精白的五瓣花形官窑小茶瓯。

  “姑娘多心了,在下在家时,一贯如此,并非有意轻慢姑娘!”

  他说着,将托盘放在了香几上,玉色的指尖掀起氤氲的紫砂壶,只见那壶中,一朵淡蓝的花儿在水雾中缓缓绽放,顷刻间,异香扑鼻,满室芳华!

  采薇目光一滞,这花,正是她在空间里采的干花!

  南宫逸执壶,倒了一瓯,递过来:“若真如薇儿姑娘所言,在下存心轻慢于你,又岂肯用这万金难求的好茶来招待你?”

  采薇的表情微僵,堪堪的接过茶瓯,眼看向别处。

  买糕的!早知道这花茶能带来这么大的麻烦,打死她都不会把它们带出来,招惹是非。

  “薇儿姑娘怎么不喝?虽然茶是从姑娘那里得来的,但这样好的东西,姑娘还不至于不屑一顾吧?”南宫逸语气悠然,出言相问。

  “这个嘛,其实……咳咳……”

  采薇说了一半儿就停了下来,不停的咳嗦,一边给自己争取缓冲的时间,一边在心中迅速的组织语言,试图让对方相信,这些茶就是她从流动小贩儿的手里买的,虽然这个说法很不真实,但胜在死无对证,只要她一口咬定就是这么回事儿,他也奈何不了她。

  没成想,男人却没在花茶的问题上纠结,斟了一杯,浅饮一口,淡声说:“薇儿姑娘不必拘谨,可以放松下来,与在下边品茗边聊天,比如,聊一聊巨虎的驯养方法!”

  ------题外话------

  咳咳,今天可能只有一更了,妞们表刷了!对不起,求不打脸!~(>_<)~


☆、第四十五章 五行绝对


  剧烈的咳声戛然而止!

  采薇一怔,似被雷击中,豁然抬头!

  此刻,男子正垂眸望她,那副魅惑众生的容颜依旧,她并不陌生,陌生的是那份容颜里的郑重其事,是她从未见过的!

  “还请姑娘指教,为何当日会有一只巨虎来救你,又为何那巨虎与你跑在一起却不伤你?还有姑娘家里的花茶,倘若在下没有看错,那些花茶可都是用世间难得一见的奇花所炮制,千金难求。如此诸多的奇异之事,不知姑娘作何解释?”

  南宫逸放下茶瓯,凝神的看着眼前的女孩儿,惯有的漫不经心的表情,第一次变得如此严肃认真。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推脱和狡辩显然是没用了,采薇收回自己夸张的表情,脸色的神色渐渐清冷起来,她看着那双探究的眼睛,不屑的冷笑道:“解释?我凭什么要向你解释?你是我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这么要求我?”

  女孩儿刀一样凌厉的眼神,犀利如剑的话语,毫不客气的直指男人。

  南宫逸闻言,身子微斜,懒懒的倚在紫檀座椅上,绯色的华服忽敞半边,一片玉色春情露。

  “既然姑娘不肯说,呵呵,无妨,在下有的是时间等姑娘想明白……”

  他什么意思?什么叫‘有的是时间?’怔忪间,她忽然醒悟,难以置信的看着他:“你要禁锢我?”

  男人没兜圈子,笑道:“没错!”

  “你,无耻——”

  采薇气极,因为气愤,胸口剧烈的起伏着,他算老几?凭什么敢这么对她?

  怒火中,她嚯的站起身,顾不得礼数和女儿家该有的矜持,指着座椅上的男人,破口大骂:“卑鄙无耻的小人,你不过是仗着自己会点儿功夫,就如此欺负弱小女子,你特么的算什么男人?人渣!”

  没等男人回口,忽听门外一声怒吼:“放肆!”

  人影一晃,逐月闪电般的冲了进来,转眼到了她的身边。

  逐他的面色阴沉,一双凌厉的眼眸吃人似的盯着她:“野丫头,你竟敢对主子无礼,找死吗?”

  叱骂间,铁钳一样的大手已经直取她纤细的脖颈。

  采薇也不是吃素的,冷笑一声,伶俐的向后一闪,顺手抓起香几上的茶瓯,砸在几上。

  “嘡啷——”

  一声响,白润如玉的官窑小盅,已碎成数片。

  采薇执片在手,闪过逐月的侵袭,侧身间,瓷片如利刃,刺在他膝眼下三寸,逐月不妨,只觉下肢顿麻,扑通栽倒,再起不来。

  打斗声惊动了门外的侍卫,追风带着众人,一跃而进,见到倒地不起的逐月,顿时大惊,不敢懈怠,一行人刷的散开,将采薇团团围住。

  “呵,知道蛇打七寸了!”

  一阵低笑传来,那男人悠闲的看着严阵以待的采薇,目光添了几分暖色,对自己侍卫被放倒之事,似乎并未放在心上。

  “我呸——”

  对男人褒贬不定的赞誉,采薇毫不领情,依旧口放阙词:“人渣,垃圾,特么的就会以多欺少,恃强凌弱,你丢不丢人啊?”

  “住口——”

  主子被这般侮辱,几个侍卫的眼睛都红了,如霹雷般齐声怒吼,身形闪过,直奔采薇。

  “罢了——”

  男人忽然出了声,缓缓的站起身,踱步而来。

  侍卫们及时收住了手,闪开一条路,让主子顺畅的踱到那野丫头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你说,我仗着自己会点儿功夫,欺负你一个弱质女流?”

  “正是!”采薇毫无畏惧。

  “你还说,我以多欺少,恃强凌弱?”

  “难道不是?”

  采薇目光鄙夷,满脸的不屑,虽然她生的矮了他一头,但那份桀骜不驯的气势,倒是让他难以小觑!

  看着那双冷漠倔强的双眸,南宫逸微微有些失神……这女孩儿,为什么和他认识的所有女子都不一样!

  采薇站在他的对面,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要是他们再苦苦相逼,她只能把白毛虎放出来了,但空间的事儿,不能被第二个人知道,所以,白毛虎凭空出来后,这些人就都不能活了。

  虽然滥杀无辜有违她的本意,但是从权益,何况,是他们执意找死,也怨不得她心狠手辣了!

  然而,正在这时,南宫逸闲闲的声音却再次响起:“既然如此,我便寻一个男女平等的对决方式,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男女平等的对决方式?

  采薇忽生几分好奇:“什么方式?”

  “对诗,我出上联,姑娘对下联,这样,总不算是欺负你吧!”

  “搜嘎!”

  采薇心头一亮,前世的她除了保卫领袖之外,业余的时间最大的喜好,就是研究那些韵脚极美的古诗词,对于对对子这种事儿,还真是手到擒来呢!

  看到女孩儿缓暖的容颜,南宫逸扬起唇角,说:“看来对对子这个提议合了姑娘的心意,不过,话说到前头,倘若我的对子姑娘对得出来了,姑娘就可以随时离开,在下保证,绝不会再去打搅姑娘;若姑娘没对出来,那么就请姑娘愿赌服输,把在下想知道的实言相告,在下必不会在为难姑娘!可好?”

  她人都被禁锢在此了,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答案是,没有!

  况且,她精通诗词,未必就能输给他,所以,采薇点了点头,说:“请公子出上联儿。”

  南宫逸望了望高丽纸上隐约透出的柳树,说道:“烟锁池塘柳!”

  呵!没成想,这妖孽不仅貌若天人、武功奇高,在诗词上还颇有天赋,采薇暗暗思忖着。

  这对子看起来很是稀松平常,但却是极难得的五行绝对,既这上联儿的偏旁乃为金木水火土……

  屋里的侍卫们听了主子的上联,不禁嘴角齐抽,想不到主子竟会把老神棍出给他的对子丢给这个小丫头。

  不过,看这小丫头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谅她也对不出老家伙的对子来。

  像主子那般天纵英明的,都被这副劳什子的对子给难倒了,生生的在这小小的客栈里苦苦思索了三天,却还是没想出下联来。

  老神棍说了,为君之道,要能文能武,想要他扶持主子,须得主子文韬武略,样样胜于他。

  主子和他比武,已将完胜了他,却偏偏被这副糟心的对子难住了,留在这里,辗转煎熬。

  他们虽然都有心襄助,奈何心有余额而力不足。只能眼巴巴的等着、盼着,等着主子能早点灵光打开,解了老神棍的对子,好早日带老神棍返京去,灭了锦贵妃和太子那帮贼人!

  ------题外话------

  哈哈哈,窝知道有很多擅长诗词歌赋的美妞能对上南宫陛下的对子,敬请对上的美们冒个泡,凡对上对子的美妞,奖励币币20,妞们表错过哦!


☆、第四十六章 火到爆


  室内,静翌。

  侍卫们退到一边,垂首而立,都敛气息神,竖着耳朵倾听着。

  半晌,一声清晰微凉的女音:“桃燃锦江堤。”

  对仗工整,意境精妙,恰是五行对子!

  南宫逸目光微顿,随后现出一抹惊艳来,拾起香几上雾气缭绕的香茗,薄唇轻启,吐出一个字来。

  “茶。”

  什么意思?叫她喝茶?

  可是,刚刚她已经砸了茶盅,又哪来的茶可喝?采薇杵在哪里,脸色难看起来。

  男人没去看她的脸色,低首啜了一口,续道:“香叶、嫩芽。”

  呵,这样啊!她松了口气,脸色缓和开来。

  多亏她平日里和诗友群的诗友们常在一起切磋,不然,真的会被这男人没头脑的一句给蒙住。

  “慕诗客,爱僧家。”她对答如流。

  南宫逸的唇边多了些柔和之色,放下茶盅,看了她一会儿,再次开口道:“碾雕白玉,罗织墨纱。”

  话音刚落,采薇想都没想的接了下句:“铫煎花蕊色,婉转曲尘花。”

  南宫逸唇边的笑意更浓,沉吟片刻后,道:“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采薇略一思索,接口道:“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岂堪夸。”

  “呵呵,妙哉!”

  南宫逸忍不住击掌,那张俊美无俦的脸上露出由衷的赞叹:“想不到薇儿姑娘竟有如此才情,是在下着相了。”

  采薇心里虽然载歌载舞,面上却风轻云淡:“既然小女已经对上了公子的对子,公子是否愿意践诺,放小女子离开呢?”

  南宫逸颔首,笑得意味深长:“那是自然,在下一向重诺,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做到!”

  ……

  离开了兴隆客栈,采薇如出笼的小鸟一般,走的飞快。果然是知识改变命运,本以为今天会大动干戈,血洗兴隆客栈,没想到最后竟因为几句诗而和风化雨了!

  因为手上没有沾血,采薇的心情格外愉快,在看到一位面熟的男人后,还主动上前打招呼。

  被打招呼的男子姓谢,名子元,是镇上牙行里的人牙子,人称谢中人,此人在镇上做牙行的生意几十载,颇有些名气,大户人家里买房置地,卖人卖人,大都是经过他做的,上次采薇办赡养堂时所买的宅子,就是经他介绍买的。

  “呦,穆姑娘,好巧啊!”谢中人一边客套着,一边打量着采薇。

  这小丫头才几日不见,出落的越发水灵了。上次见面时,她还是一副面黄肌瘦的饿殍模样,几天的功夫,竟变得水嫩嫩的,像能掐出水儿来,真真儿奇怪!

  采薇昨晚还和娘商量着要买人,可巧今日就碰到了谢中人,就把自己要买人的想法对他说了一遍。

  谢中人听说采薇要买五六个人,登时心中大悦,他的这份职业,就相当于现代的中介,两边抽层,交易的金额越大,他能抽到的就越多。

  “姑娘放心,在下这就去回去挑人,定会挑些麻利稳妥的,待会亲自带到府上去给姑娘看,保管姑娘满意。”谢中人满面春风,舌灿莲花,充分的发挥着中间人的专业特长。

  辞了谢中人,采薇径自去了李记布庄,临近布庄时,又从空间里拿事先准备好的青菜和两条鲤鱼,一并放在篮子里。

  如今白毛虎食物充裕,已经不下溪里捕鱼了,几天的功夫,灵溪里原本手指长短的小猫鱼儿,都长到了筷子长,成群结队的游在溪里,优哉游哉,好不快活…。

  李掌柜的见了采薇,本就高兴,又看到她带来的猪蹄儿、美酒、鲜鱼和青菜,更是笑逐颜开,顾不上和她寒暄,捞过猪蹄啃了起来,还吩咐小二关了铺子,到厨下去给他炖鱼……

  采薇略坐了一会儿,看李掌柜“滋滋”的喝小酒、狼吞虎咽的啃着猪蹄儿,根本没空搭理她,因又惦记着酒楼里的事儿,还想着一会儿谢中人会带人过来,就起了身告辞出来。

  李掌柜也没挽留,挥着油手,含糊不清的说:“去吧去吧,反正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从李记布庄出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街道两旁的铺子都已开了门,行人也多了起来。

  路过一家成衣铺子时,采薇走了进去。

  如今日子一天好过一天,家里的人也该添置些时兴的衣裳了,以往家里人的衣服无一例外的,都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衫,根本不能穿了,搬来镇上的时候,都被她丢在穆家村的家里,根本没带来,娘和菲儿虽然给大家每人都做了一件儿,可一件衣服又怎么够穿?还是要添置一些的!

  成衣铺的活计见到一开门,就有客人上来,忙打叠起精神招呼着,采薇挑拣了一会儿,给每人都选了一身绸缎的衣裳,交了银子,便匆匆的往回赶,出来一趟,浪费了一个多时辰,这会子酒楼必定已经开门儿了,不晓得昨晚在铁匠铺子追订的签子送没送过来来?周婶子领着那帮婆子妇人,有没有窜好肉串儿……

  她一定想象不到,此时的酒楼里,会是这样一种场面。

  “小二,再来一百肉串,娘的,真好吃……”

  “伙计,我们可是昨天就预定的,肉串儿好了须得先可着我们上……”

  “小二,座位怎么都满了,还有空桌吗……”

  打杂的老海子楼上楼下的忙着,把食客们用过的签子收集起来,第一时间送到后厨里。

  后厨里,周婶子正精神抖擞的带着四个婆子窜串儿,几个人分工明确,洗签子的,切肉的,窜串儿的,有条不紊,配合得相当默契,虽然周婶儿昨晚窜了大半夜的肉串儿,但她丝毫没有觉得困倦,一想到仅一天的时间就能赚到二两多银子,她只恨自己没多生几只手呢!

  九斤和周老五也是这个心思,虽然现在冒着严寒,在外面一干就是一整天,但和以前的日子比起来,现在这种日进斗金的日子可是有盼头多了!

  特别是九斤,对这种日子满意的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现在,不仅可以每天都看到他的薇儿妹子,还可以陪她赚钱,照他们现在这个赚钱的速度,等他和薇儿成亲时,一定能给她一个像样的婚礼!

  ------题外话------

  呵哒哒,昨天的章节里出了一副对子,结果妞们踊跃的冒泡,幺儿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今天的章节里,依然有问题需要大家回答,谁知道南宫逸和他媳妇儿今天对的诗是什么体,揍请说出来,前三个答对滴,一样奖励20币币哦!

  摸摸扎——


☆、第四十七章 买人


  刚踏进金鱼巷,采薇就闻到了空气中肆意流动着的烤肉串儿的香味儿,一时间颇有些意外,这会子才刚到辰时,不早不晚,哪会有人来吃肉串儿?

  及至回到酒楼,当即被眼前的场面吓了一跳!

  门外,几个长长的烤串炉子上,密密麻麻的排满了喷香的肉串儿,九斤和周叔挥汗如雨的烤着,忙得头都抬不起来了,小二不时的跑进跑出,吆喝着:“六号桌,再来五十串肉筋……”

  “楼上天字间,再来一份烤猪排……”

  门外,还站着一伙人在排队!

  哦呦,这是什么节奏?怎么可以火到这个地步?还让不让别人家的酒楼活了?采薇在一边瞠目结舌。

  九斤忙碌间,一抬头,恰好看到采薇挎着一只大大的篮子回来了,沉重的大篮子压得她半边身子都倾斜着,他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跑过来接过她臂上的篮子。

  篮子很大,也很沉,揭开上面的苫布,里面满满的一筐青菜,有黄瓜、茄子、油麦菜、金针菇……

  一旁正烤着肉串儿的周叔,看到采薇一个人拎了这么多菜回来,不免有些心疼的唠叨了几句:“薇姐,下次去买菜时,记得雇个脚夫帮你背回来,多费三四文钱也不值什么的,别没的把自己累坏了……”

  采薇笑了笑,轻快的说道:“周叔,我不累!”

  她说的是实话,这些菜是快走到家门口时,才被她用意念放进篮子的,根本就不会累到她!

  酒楼里忙得热火朝天,一盘又一盘的肉串源源不断的被送进来,食客们大快朵颐,吃得连连叫好。

  采薇见自己帮不上什么,就进了厨房,去帮周婶子她们窜肉串儿。窜了一会儿,老海子跑过来找她,说牙行的谢中人带着一大帮男男女女来了。

  采薇听说后,忙起身,去了自家的后院。

  一进大门,就看见三四十个人等待发卖的人,黑压压的几乎站满了整个院子。

  “穆姑娘,在下把好的都给您带来了,您请挑吧!”谢中人笑容可掬,言语谦逊,对待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一向如此。

  娘带着采菲和文儿武儿,正站在屋门口看人,看采薇回来的,就让她做主来挑。

  采薇也没跟娘客气,她买人是用来帮酒楼干活的,不是伺候家里人的,所以,买什么样的人,她心中早就有了打算。

  “你,还有你,还有你们两个,都到前面来。”

  她在人群中转悠了一会儿,挑出一个面相憨厚中年的汉子,两个看起来干净利落的妇人和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

  “嗯,挑得不错。”

  杜氏看了采薇挑出来的人,点头赞道:“心有面生,只看这些人的面相,就知道一定是稳妥的。”

  娘也看中了这几个人,采薇便和谢中人谈妥了价钱,四个人,共花了七十五两银子,称了银子,两厢交割完毕,谢中人带着剩下的几十个人正要离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厮忽然从人群中跑出来,一下跪在采薇脚下,磕着头叫到:“小姐行行好,把奴才也买下来吧,奴才命贱,给口吃的,饿不死就成,什么活计奴才都能干,什么苦奴才都能吃,求小姐买下奴才吧……”

  没等采薇说话,谢中人就冲过来,喝到:“好没规矩的东西,主子买人也是你一个奴才能左右得了的?”说着,一脚踹了上去。

  被采薇买下的中年汉子见状,一下扑过去,死死的挡在小厮的身上,任由谢中人踢打,也不肯离开。刚买下的一个妇人也跑过去,一把抱住谢中人的大腿,哭着求饶。

  原来,这三个人,是一家子。

  采薇瞧着那小厮,虽然生的单细,恐怕干不得重活,但也是一副老实厚道的面相,便掏出二十两银子,把他也买了下来。

  那对夫妇本以为会从此和儿子骨肉分离,做梦也没想到主家竟如此宽厚,把他们的独生儿子也一并买了来,让他们一家子骨肉得以团圆,都感动得涕泪交流,对着采薇“砰砰砰”的磕了十几个响头。

  那叫张伯的汉子还对儿子说:“柱子,主家对咱家的大恩大德,我们一家子就是结草衔环也难报答,他日,你若敢做出对不起主家的事儿,慢说是主子,就是我也容不下你的!”

  小厮一边磕头,一边呜咽着:“主子大慈大悲,菩萨心肠,使我一家免于骨肉分离,柱子就算被抽筋剥皮,也不敢有违良心,做出对不起主子的事儿!”

  听到这话,采薇很满意!

  其实,她早在进院时,就观察到了这几个人神色,张伯和那张婶儿频频对视,便知晓他们是一对夫妻,又见那小厮长的酷似张伯,一看就看出那是张伯的儿子,所以她的心下便有了主意。

  之所以没一下把他们一家子都买下来,就是想让他们体会一下被分离的痛苦,再记住她成全他们一家骨肉团聚的大恩,日后也好能尽心竭力的为她做事儿。

  “刘嫂子,你以后的工作,就是和张伯张婶儿在后厨里包混沌、水饺,擀面条,大厨会帮你们调馅子,其余的事情,你们自己去做。”

  “是,小姐。奴才们一定尽心尽力。”刘嫂子和张伯、张婶恭恭敬敬的回答。

  “你叫柱子吧?”

  “是,小姐,奴才张柱儿,今年虚岁十二了。”

  “好,从今天起,你到外面随九斤和周叔烤肉串儿,要尽快把烤肉串儿的技能学下来,你们三人轮流烤,酒楼里不忙的时候,你们还可以轮休。”

  “是,奴才这就去学,一定不让小姐失望。”柱子打了个恭,抹着眼泪儿退出去了。

  只剩下那个小丫头了,采薇问道:“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

  小丫头福下身子,怯怯的说:“回小姐的话,女婢今年十二岁,叫菊花!”

  菊花?

  采薇的嘴角抽了几下,说:“我不喜欢……菊花,改个名字,就叫春柳吧!”

  “奴婢谢小姐赐名。”春柳很有眼力见儿的跪地谢恩。

  “起来吧!”

  采薇笑道:“我看你是个机灵的,所以挑了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儿,帮我打打下手,若是做得好了,自有你的好处!”

  下话,她没接着说,春柳却听得明白,噗通又跪了下来,说:“奴婢一定尽心竭力的服侍小姐,若有二心,天打雷劈,死无全尸!”

  采薇过来,扶起她,说:“但愿你能记住自己今天说过的话,我买的人,不用她有多聪明、多能干,但一定要忠心,否则,还不如不要。”

  春柳抬起头,认真的说:“奴婢一定忠心耿耿,誓死效忠小姐!”

  调教完小丫头,采薇又把四个人的住所分配了下来。

  “咱们这里的房子不多,前面的四间,张伯和张婶住东间,柱子挨着他们住一间,第三是堂屋,且先空着,最西边的一间给你和刘嫂子住。”

  ------题外话------

  昨天的问题,被一个叫6671659的美妞给答出来了,没错,采薇和南宫逸对的诗正是“宝塔诗”

  应小菀砸的要求,幺儿在这里科普一下,虾米是宝塔诗。

  咳咳——

  宝塔诗原称为“一七体诗”,或“一字至七字诗”,起源于隋唐,特点是一言起句,依次增加字数,从一字到七字句逐句成韵,叠成两句为一韵。直至从一到七字,对仗工整,声韵和谐,节奏明快,读起来朗朗上口。

  像这样字数逐渐增多,如果把全诗横写,外形就像古代的宝塔一样,底尖上宽,中间逐层收缩像等腰三角形,所以得名:宝塔诗。


☆、第四十八章 不怕死的来了


  安排好下人的住所,采薇带着春柳,又回到酒楼,进入了忙碌状态。

  酒楼的生意好到令人难以置信,客人一桌接着一桌,桌桌爆满,活计们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儿,幸好采薇及时买了人回来,添了几个人手,才不至于忙不过来。

  厨房里,两个大厨在忙着炒菜,老海子洗菜、择菜,周婶子带着四个婆子窜串儿,又添了刘嫂子和张伯夫妇三人,一下子把个厨房挤得满满当当,几乎转不开身来。

  采薇看挤得厉害,就让窜串儿的和包混沌的,去了后院一进的堂屋里做事。

  后院的堂屋宽敞幽静,几个人一边干活,一边东拉西扯的说着闲话,很是惬适。

  张伯夫妇对采薇让他们一家子团圆之事感激涕零,哭眼抹泪儿是和大家说了主子的义举,众婆子都说采薇是个好心肠的姑娘,又都恭喜刘嫂子和张伯张婶儿几人找了个好主家。

  对于众人夸赞采薇一事,周婶子深感自豪,她家的薇儿就是这么好,既善良、又能干,小小的年纪,竟能撑起这么大的一份家业,这可是谁都比不了的!

  大家一边干着活,一边天南海北的聊着天,既轻松又愉快,干了好几个时辰,竟谁都没觉得累,也没觉得饿,直到春柳来送饭,才晓得早已过了午时。大个儿的白馒头,大盘儿的猪头肉、凉拌菠菜、青椒炒鸡蛋,这些大家过年都吃不到的东西,在这里竟能随便吃,吃饱为止!

  “哦呦,这也太……好了吧!”

  刘嫂子不知该如何形容这顿丰盛奢侈的午餐,只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些菜,不敢下筷儿,更不敢相信这些好菜是给他们这些奴才吃的。

  张伯和张婶也是一样的表情,看着桌上的丰富的菜式,面面相觑,难以置信。

  看着大家的表情,春柳掩着嘴巴笑眯眯的说:“小姐知道大家辛苦了,特意犒劳大家的,小姐说了,只要大家好好干活,咱酒楼里的生意好,银子赚得多,主子就能让咱们日日都吃这样好的东西呢!”

  “菩萨保佑啊,咱们真是运气好,竟摊上恁好的一位主子!”刘嫂子双手合十,对着天空连连礼拜。

  “岂止是运气好,简直是鸿运当头呢!”

  张伯抓起一个大白馒头,看着春柳和刘嫂子问:“在先前的主家里,你们可吃过这样的大白馒头?”又指了指面前的几个盘子:“这些个肉、蛋、青菜,就是在过年里,也没得吃啊!”

  刘嫂子说:“可不是嘛,我在先前的主家时,每天只吃两顿饭,早上是一个搀了糙面的玉米饼子,夏天还好,多少能吃上一点儿便宜的青菜,到了冬天,好几个月的时间,就只佐着咸菜下饭,晚上那顿更是恓惶,只吃能数得清米粒儿的稀粥,像这样的菜饭,我在先前那家做了十几年也没吃到过啊!”

  张婶子叹道:“我们还不如你呢,好歹你早上还能吃顿稠的,我们一家子从前在周家屯的周老爷家做事,周老爷是个俭省的,一文钱都要掰成两掰儿花,我们这起子下人一年到头都只喝杂米粥果腹,还要像驴一样起早摸黑的干活,差点把人给磋磨死。”

  “当初我成亲后,怀了四五个娃,都因为膳食太差,没养住,掉了下去。后来怀我柱儿时,我当家的晚上摸黑儿到山上给我捉野鸡,套狍子,好歹才留下那条小命儿来,到底还是不结实,整日里病怏怏的……”

  春柳说:“我看柱儿哥哥虽然瘦弱些,但也没您说的那样啊!”

  张婶子说:“那是后来是周老爷死了,少爷掌家,才好了起来。只可惜,少爷和老爷的性子相反,老爷吝啬得恨不得把脖儿都扎上,少爷却散漫得吓人,吃喝嫖赌,无所不至,仅一年的时间,就把诺大的家业败个磬空,我们一家子也被卖了抵了赌债……”

  “哎,都是可怜人啊,不过,总算是苦尽甘来了,碰到个好主子!”一位窜串儿的婆子喟叹着!

  春柳低下头,心中苦涩不已,说到可怜,谁能比她更可怜呢?别人受虐待,都是受了主子的虐待,唯独她受的虐待,来自于生身的父母。

  爹娘思想守旧,重儿轻女,自小便把她当牛做马的使唤,整日里给家里干活,也得不到爹娘的一个笑脸儿,后来为了给哥哥娶媳妇,不惜把她卖给一个垂死的病秧子当童养媳,病秧子死后,她被婆家毒打了一顿,发卖出来……

  “快吃吧,甭磨蹭了,主子带咱们厚道,咱们也该好好的回报主子不是?麻溜的吃完饭,多多的干活儿,也算是对主子尽一份儿心!”刘嫂子咽下一口大馒头说道。

  几个人连连点头称是,举箸热火朝天的吃起来。

  刚吃完,窗外忽然传来老海子焦急的声音:“大小姐,大小姐在家吗?”

  春柳走了出去,说道:“才刚成衣铺子送来好多时兴的新衣服,大小姐在里院儿陪夫人和几位少爷小姐试穿呢,你这会子来,可是前院儿出了什么事儿?”

  老海子急吼吼的说:“可不是咋的,才刚酒楼里来了几个汉子,自称是大小姐的大伯和堂哥们,吵着嚷着要见小姐和夫人,被三东家和九斤少爷给拦下了,如今在外面和三东家拉扯起来了,这可怎么是好?”

  “啥?这起子不要脸的欺负人还欺负到门儿上了?”

  一直在一旁闷头吃饭的周婶子一听穆仲礼领着儿子打上门儿了,气得头发都竖了起来,把筷子一摔,撸着袖子冲了出去。

  “走,咱也去瞧瞧,要是有那个不长眼的敢欺负咱小姐,咱们跟他们拼了!”

  张婶子“啪”的一拍桌子,也跟着冲了出去。

  春柳怕闹出事儿来,不敢懈怠,紧着跑到后屋,把事情禀告了采薇。

  采薇正在陪着母亲和弟弟妹妹们试穿新衣,听说穆仲礼领着儿子们打上门来,不觉冷笑出声:“我还没来得及去找他们,他们反倒找上门儿来了,来、的、正、好!”

  ------题外话------

  有找死滴来了,想造采薇是怎么收拾他们滴吗?

  啪——

  且听下回分解!


☆、第四十九章 痛打大房


  自从听说了老二媳妇儿在周家被贵人打赏了一百两银子后,穆仲礼就自动将这一百两银子划到自家的财产之内,二房是穆家人,银子也理所应当归大房所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那日听到二房携了银子不辞而别时,他差点儿急疯了,嘴角都起了燎泡,那可是白花花的一百两啊!

  后来,几经辗转打听,终于在昨晚从一位进镇上办年货的村民嘴里听说了周家父子在镇上八福酒楼烤肉串儿的消息,周家和二房一向亲厚,又是一起搬走的,定能知道二房的下落,于是他一大早便带着儿子,心急火燎的赶了来,他以下定决心,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那一百两银子拿回去!

  八福酒楼的门外

  穆家父子和周家父子怒目相向,穆仲礼直着脖子,对着周老五怒吼着:“姓周的,你他娘的凭什么不让我见我侄儿侄女儿?我是他们的亲大伯,总比你这外姓人要亲!”

  周老五也青着脸,毫不相让的讽刺说:“穆老大,咱们一个村子住这么些年,你一撅尾巴拉几个粪蛋儿我都清楚,要不是知道二房这儿有几两银子,你也不会记得二房里有你的侄子侄女儿了!”

  “你……你放屁!”

  被人瞧出了心思,穆仲礼恼羞成怒的跳起来,指着穆仲礼破口大骂:“好你个周老五,看起来憨厚老实,其实最是个藏奸的,你横八竖档的不让我见老二一家,左右不过是打我家二房那一百两银子的主意,以为他们几个妇孺之流好欺骗,我告诉你,有我穆仲礼在,我穆家的银子,你一个大子儿都别想!”

  “你穆家的银子?说的够无耻的了,自己一门心思的龌龊,也这样来衡量别人,真真可笑!”周老五被气笑了。

  两个人对着掐仗,看在一旁的穆崇才早就不耐烦了,这位准屠夫一向脾气暴躁,最喜好打仗斗殴,依着他,爷仨齐动手,把周家父子打趴在地上,不愁他们不交代二房的下落!

  “小妇养的,你说哪一个龌龊呢?”

  穆仲礼擦拳磨掌,口出秽语:“你们他娘的拐骗妇孺,夺人钱财,就不龌龊了?没准儿二房那俩贱人,已经被你们父子给睡过了呢!”

  话音刚落,只见九斤阴沉着脸旋风似的冲了过来,没等他反过神儿,铁杵般的拳头已经砸在他的脸上。

  “哎呦!”

  没想到一向老实憨厚的九斤能打人,穆崇才猝不及防的挨了一拳,一头栽倒在地,没等爬起身,九斤已经骑了上来,拳头雨点似的落在他的头上、身上……

  常言道:乖人不常恼,恼了不得了,九斤虽然是个老实头,从不与人交恶,但有人侮辱了他的薇儿妹子,莫说是打人,就是杀人,他都会不眨眼的去做!

  “直娘贼,竟敢动手打人?”

  穆仲礼一见儿子被打,红了眼的扑过去,和周老五撕打在一处,肥胖的穆崇福也不示弱,加入了混战的阵营中,和穆崇才一起与九斤对打……

  采薇出来时,见酒楼的门口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人堆儿中还发出阵阵惨叫声,她挤了进去,定睛看时,却看到了这样一副精彩的场面。

  周叔骑在穆仲礼身上,红着眼,拳头砸得“噗噗”作响,张伯在一旁装腔作势的拉着偏仗;另一边,周婶子领着众婆子,扭住肥胖的穆崇福,或拉耳朵,或揪头发,或挠脸,把个穆崇福疼的哭爹喊娘;九斤和穆崇才撕打在一处,因为体力和身高都胜过穆崇才许多,又有一股子恶气憋在心头,故此打得那穆崇才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在心中默默的为父子三人点了一排蜡烛,她悠闲的看了一会儿,见打得差不多了,再打下去怕出了人命,便拨开众人,走上前去,佯怒着喝道:“大街之上,聚众撕打,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张伯,去叫里正来!”

  挨了打的穆仲礼正在惨叫,听说要叫里正来,一下慌了神,唯恐自家马车撞死人之事被抖出来,忙住了哀叫声,连连高呼:“不用叫里正了,我们自家的事儿,自己解决!”

  周老五已经打红了眼,哪里肯住手,按住穆仲礼,又狠狠的擂了几拳,方才罢休!

  那边,周婶子和九斤听了采薇的话,都松了手。穆崇福披头散发,那张肥脸被挠开了花,眼泪和血混到一处,狼狈至极;穆崇才早被九斤那副拼了命的样子吓坏了,这一架打得非但没讨到一丁点便宜,反倒被九斤那憨瓜打了个乌眼儿青!

  父子三人爬起身,各个都狼狈不已,及至看到采薇,登时都愣在哪里。

  眼前的薇姐,穿了一件粉底儿红芍药花的锦缎褙子,下身则是一条云锦撒花烟罗裙,外面裹了一件镶着毛边的喜鹊登枝湘绸斗篷,显得格贵气逼人,衬得那张羊脂玉般的脸颊显得更加莹白透润,很是好看。

  “薇姐……你……”

  穆仲礼差点儿认不出她来!

  薇姐儿是他看着长大的,那丫头从小就是一张黄黄的脸儿,穿的更是褴褛不堪,见到他们大房的人眼睛都不敢抬,这会子,眼前的少女不仅锦衣华服,貌若天仙,那副高高在上的神态,更是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采薇面色倨傲,看向穆仲礼一家时,嘴角还隐隐的浮出一抹冷冷的讥笑,看得一家子的心都直突突,连来时那份儿志在必得的信心,都在无形中弥散了许多。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说好了两家老死不相往来吗?”采薇拢了拢自己的披风上,漫不经心的看向穆仲礼。

  “薇……大,大侄女儿……”穆仲礼醒过神儿来,压下心中的不安和畏惧,上前一步,面色凝重的说:“大侄女儿,可不好了,家里出大事儿了,大伯特地赶过来告知你们的!”

  采薇抬起眉毛,懒懒的“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穆仲礼看采薇的神色,就知道她不肯相信自己,急着低声道:“好侄女儿,事关你娘的清誉,大伯不骗你的,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话吧,对了,你娘呢,把她也找来,咱一家人关上门好好合计合计,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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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送渣亲进大牢


  闻言,采薇的脸徒然变色,阴沉的目光中划过一道杀气。

  这该死的一家人,知道女人的清誉比生命都重要,竟然敢拿着娘的清誉来做文章,看来,以往当真是自己太好性了,留了他们的性命至今,反倒养虎为患,留出祸害来!

  “呵,倒是难为你们费心了,随我来吧!”采薇冷笑一声,提步向后院走去。

  事关娘的名誉,决不可被外人听去,古人对女子的要求不同于现代,古人对女子的要求是极其严苛的,若被传出有违名誉的事儿,即便不是真的,日后也会被人看低,所以,她不会让外人听到那些混账话,当然,她已做好安排,绝不会再让他们有机会说那些混账话!

  穆家父子一门心思的惦着那一百两银子,哪里顾得上采薇眼中闪过的杀气,见她邀他们进去谈,只道是有戏,都喜不自胜的跟了过去。

  一进后院儿,父子三人的眼睛就不够使了,他们探头探脑的看着这栋两进的青砖大瓦房,又看着站在屋门口的二房一家,各个都锦衣华服,被众多的仆人簇拥着,不禁又是惊诧,又是嫉恨,转念间又贪念横生,恨不能将这一切都夺过来,再把这该死的一家子赶回穆家村!

  “夫人,您请坐!”

  刘嫂子极有眼色的进屋搬了一张带着软垫儿的椅子,放在了杜氏的身后,毕恭毕敬的请她坐下。

  春柳随即将茶献了上来:“夫人,请用茶!”

  穆仲礼看着杜氏坦然自若的坐了下来,接过丫鬟献上的茶杯,低头啜了一口,连个眼神儿都没有施舍给自己,不禁又气又恼!

  这贱妇,昔日里见了他,惯是低声下气的,这会子倒拿乔作势起来,还真当自己是什么夫人了,见了他,非但两个招呼都不打,连屋门儿都不让他进,甚至连把椅子、一杯茶都不肯给他,摆明了是不给他脸,等会儿他把事情闹开了,看她还敢不敢得意?

  遂冷笑道:“弟妹如今算是富贵了,就瞧不起咱这些穷亲戚了吗?我们爷仨起大早冒着严寒赶来,好心给弟妹送信儿,弟妹就是这样招待我们的?”

  杜氏抬起眼,把茶杯递给丫鬟,用女儿教给她的神态,淡声道:“那日咱们已经说好的,大房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许踏入我家门一步,不许找任何理由和接口和我们往来,难带你忘了吗?还是你想毁约?”

  穆仲礼一噎,没想到他把话说到了这个份儿上,杜氏会不好奇的问问他出了什么事儿,却直接开口责备他失言,原本他还准备卖个关子呢,看来是卖不出去了。

  于是,开口说道:“知道弟妹不想见我们这些穷亲戚,但听说前几日弟妹跑到镇上和一男子私会,被张屠子碰上,不知为甚争风吃醋起来,张屠子被打折了几根肋骨,至今躺在炕上还起不得身,族长以为这事儿败坏了穆家的门风,要开祠堂将弟妹逐出穆家,事关重大,所以我才特意来找弟妹商量商量解决的办法。”

  “什么?你们,你们含血喷人!”

  杜氏被气得一下破了功,完全忘记了女儿教她说的那些话,浑身乱颤的指着穆仲礼,脸都气白了。

  穆崇才揉了揉肿的只剩一条缝儿的眼睛,带笑不笑的说:“二婶儿,你别怨族人怀疑你,这才几天的功夫,你就住在深宅大院儿里,呼奴唤婢,穿金戴银了,要是没男人帮衬你,你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得来这些东西?”

  “如此说来,你们是确定我娘不贞了?”采薇扶住气得说不出话来的娘亲,冷声问着。

  “哪里哪里,我们自然是相信弟妹的,只是族长那里不好交代啊!”穆仲礼回答。

  采薇冷笑道:“那么,你们来这里是什么意思呢?”

  穆仲礼转了转眼珠,说:“老爷子的意思是,家丑不可外扬,让弟妹多拿些银子出来给族长,好歹让他别把这事儿闹大了,否则,将来老二还有什么脸做人,况且,薇姐儿和菲姐儿眼瞅着到了说婆家的年纪,要是弟妹传出这样的闲话来,哪家好人家愿意与咱们攀亲?”

  说到这儿,穆仲礼真是得意极了,他就不信,事关自己的清誉,丈夫的脸面,孩子们的亲事,杜氏这贱人还能捂着那些银子不放,还不得乖乖的把银子拿出来,消财免灾。

  “你……放屁……”

  杜氏被气得嘴唇都哆嗦了,平生第一次骂出脏话来:“滚出去,你们这起子吃人的虫豸、黑心烂肺的畜生,给我滚出去……”

  穆崇才皮笑肉不笑的说:“二婶儿,你可想好了,我们要是滚出去了,你的事儿可就没人帮你张罗了,到时候,你身败名裂,被二叔休了,可不要后悔!”

  采薇呵呵的笑了起来,说:“后悔是一定会后悔的,但后悔的人是谁,就不一定了!”

  大房的几个人被她笑得发毛,出声问道:“你什么意思?”

  采薇闲闲的说:“别急,你们很快就明白了,呵呵……”

  正笑着,大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开门、开门……”

  几声粗狂的吼叫后,大门被打开了,一位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男子的身后,跟着几个提着水火棍和铁链子的衙役。

  安启云进院儿后,瞥了一眼院子里的众人,朗声对身后的差役们喝道:“还不将三个纵马杀人的凶犯拿下!”

  “是!”

  差役们喝了一声,如狼似虎的扑将过来,几条索子,将穆仲礼父子三人牢牢捆住了。

  穆仲礼吓傻了,一动不动的任由官差锁住了他,穆崇福是个怂蛋,见锁链捆到身上,一声没吭的直接两眼儿一翻,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只有穆仲才清醒着,狼哭鬼嚎的叫起来:“大人,冤枉啊,不关小人的事儿啊,是我爷爷,我爹和我哥干的,小人那天根本就没来镇上,张屠子可以作证,小人那天和他在一处吃酒了……”

  安启云笑了:“本来有人出首,本官还以为不实,正要带你们回去审问一番,如今照你这般说词,倒是证明这事儿确是你们父子所为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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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亲爱的妞们,从明天起,文文的更新时间定为晚上6:55分,望众周知!


☆、第五十一章 小白脸儿和方脸小抠儿


  穆仲礼听了,差点吐血,他狠狠的瞪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转向采薇,可怜兮兮道:“薇……大侄女儿,我——”

  “你?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采薇截住他的话,眼中带笑,笑容却冷飕飕的,不达眼底:“别再叫我侄女儿了,免得污了我的耳朵,打量着我不知道你们龌龊的心思呢,先派你的屠夫儿子去撺掇张屠子来镇上欺负我们,坏我们的名声;再到族长那里搬弄是非,逼我们就范;最后来我们家里讹银子,自以为会水到渠成,穆仲礼,你有今日,也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了!”

  穆仲礼噎住了,嘴唇哆嗦着:“我,我……”

  他本来是想求采薇给他求情的,她如今富贵了,说话一定比他有分量,但是看到她那阴沉的眼神,听到那无情的讽刺,就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了,况且,今天的差役十有*就是她找来的,于是,他闭了嘴,面如死灰的被带走了……

  差役们前脚一走,采薇便福下身子,对安启云说:“承蒙县丞大人仗义出手,小女在此谢过了。”

  安启云笑道:“惩恶锄奸乃是官府的分内之事,何来谢我之说,倒是安某有一件小事,想要厚颜劳烦姑娘,不知姑娘可否应允?”

  采薇忙说:“但请大人明言,小女定当尽心竭力。”

  原来,明天是安启云老母的七十大寿。安启云兄弟都是有头有脸儿的大人物,早为母亲的寿宴预备好了丰盛的酒水宴席,谁知这两天镇上忽然风靡起了烤肉串儿,吃过的人都盛传,烤肉串儿的美味远胜过山珍海味,所以,兄弟几个研究了一下,决定在宴席上加上烤肉串儿一项。

  只是,烤肉串儿乃八福酒楼独家拥有的特色,若是烤肉的被他们请了去,那八福酒楼明日只怕要关门歇业,不知那八福酒楼的东家是否愿意呢。

  采薇一听,忙客套的说:“能为老夫人贺寿尽一份绵薄之力,是我们八福酒楼的福分,盼还盼不来呢,哪有推辞的道理,大人放心,我们明日一定早早到府上,决不食言!”

  见她如此识趣,安启云满意的去了,采薇也露出算计的笑意。

  明天,是农历二十三,传统的小年儿,这一天,鲜少会有人到酒楼吃饭,大多数人都会呆在家中和家人团聚。所以,就算是明天酒楼正常营业,也不会有什么客人,还不如卖给安县丞一个人情,况且,听说安县丞的几个兄弟都是大有作为的人物,明天能到安府去拜寿的人,定然是非富即贵的,说不定,她可以趁机把她的烧烤推广到更大、更远的地方去呢!

  穆仲礼被带走了,惊魂未定的杜氏在春柳和菲儿的搀扶下,回到了屋里,采薇惦记着明天到安府去烧烤的事儿,径自到门外,去和周叔九斤商量。

  周叔和九斤对能到官老爷府邸去烧烤的事儿看得很重视,一再向采薇表示,会好好烤,定要给八福酒楼增光添彩。

  采薇在这边商量着,忽然觉得背后有道视线在一直盯着她,她倏地回头,果然,看到街道的转角处,有一个高大的身影。

  揉了揉眉心,一股无名的业火忽的窜上她的心头,烧得她的脾气“蹭蹭”上涨!

  早上,她对出了那厮劳什子的对子,他曾亲口说过,不会再来打扰她,可那街道转角的身影是什么?当她是瞎子吗?

  带着一肚子的怒气,她几步走到街角,等她看清来者的样貌时,心中的怒火更盛了,这家伙,就是那日在山中企图用一钱银子收买她,收买不成又试图绑架她的方脸儿侍卫。

  穆采薇语气不善的问道:“喂,方脸小抠儿,你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偷瞄我?可别告诉我你是在这里散步的。”

  听闻此言,追风差点跌倒,连旁边的马车都颤了一下。

  他是拿过一钱银子收买过她,可谁让她那时衣衫褴褛得像个要饭的,给她一钱银子就不少了,怎还说他是小抠儿呢?

  好不容易理平了心绪,追风开口道:“姑娘莫要误会,在下无恶意,只是奉主子之命给姑娘送样东西!”说完,从怀中取出一个锦盒,双手递了过来。

  “这是什么?”

  采薇警惕的看着他,没有去接那只做工精美的盒子。

  追风说:“是什么在下并不清楚,主子只吩咐在下,要亲手将盒子交给姑娘,并转告姑娘,姑娘就如这盒子里的东西,万望姑娘莫要自轻自贱,使自己蒙尘!”说着,眼睛有意无意的飘向九斤。

  “我去,自轻自贱?”

  这个敏感的词义把采薇气得差点跳起来,那里还顾得上看追风那飘忽不定的眼神。

  “他什么意思?我好端端的做生意,不偷不抢,哪里自轻自贱了?他又算个什么东西,敢这样轻辱于我?”

  面对女孩儿的咄咄逼人,追风无奈的说:“姑娘,主子的心思不是在下可以揣测的,您若有疑虑,他日若见到主子,请自己去问吧。”

  “切,见他!”

  采薇不屑的挥挥手,一脸的鄙夷:“谁稀罕见他,我对小白脸儿不感兴趣,但愿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你也请回吧,他的东西我无福消受。”

  路旁,马车又抖了一下……

  车上,华服危坐的男子紧捏着手中的杯子,像捏着某人的脖子,咬牙笑着……

  呵,小白脸儿,她还真敢说……

  车厢外,采薇发泄完心中的怨恨,转身就走。

  “喂,姑娘,等一下!”

  追风急切的抢出几步,拦在采薇的面前,再次将盒子递了过来。

  “主子命在下将这盒子送与姑娘,在下必须完成主子的命令!”

  “吼吼,必须?”

  采薇恶趣的看着眼前的大个儿,慢条斯理的说:“方脸小抠儿,他是你的主子,又不是我的,我凭什么要听他的话,这东西我还就是不收,你能拿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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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们,久等了,从今天起,文文每天6:55上传,要是大家有什么异议,可以留言给我,我们括以商量着来!


☆、第五十二章 夜明珠


  “哎,姑娘……”

  追风还要说什么,采薇已经头也不回的去了。

  “主子,属下……”

  他转向马车,可是,没等他说完,马车也走开了,徒留下他一人,可怜兮兮的立在长街中……

  ……

  由于八福酒楼今天开门营业的时间早于昨日,肉串儿又充足没有被卖断,到了晚上结账时,账房又给了大家一个惊喜。

  “二位东家,咱八福酒楼今天的利润是二十一两三钱!”

  “哇——太好了——”

  店里一片欢呼声,几个伙计和大厨、账房的、打杂的,甚至是穆家的几个家奴,都雀跃不已,因为大小姐说过,以后,大家的薪水就和酒楼里的收入挂钩,酒楼的效益越高,大家赚的就越多,所以,就算是再累,大家也都全然不觉得,反倒更希望酒楼的生意能更加兴隆,最好能日进斗金!

  算完帐,采薇又吩咐刘嫂子到厨下煮一锅饺子,给大家做宵夜,自己则先回了后宅。

  今天出了这么多事儿,娘的心里一定不痛快,她得回去好好安抚一下才行。

  果然,一进门,就瞧见娘恹恹的坐在灯下,无精打采的缝着一件儿半成的马面裙,采菲小心翼翼的陪在一旁。

  见采薇回来了,采菲忙说:“长姐回来的正好,快来劝劝娘吧,娘的心忒窄了,就因为大房那几句没影的闲话,足足憋屈了一下午,怎么劝都不成!”

  杜氏红着眼圈说:“我倒是不在乎自己名声如何,就是怕带累了你爹在外受人嘲笑,还有你们,也是一年大二年小的,都到了说婆家的年纪,要是因为这些没影的事儿受了影响,娘的罪孽可就大了。”说着,眼泪便滚了下来。

  采薇笑道:“瞧娘说的,常言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那些没有的事儿,他们就算再描补,也不能让人信服的,娘又何必非要钻这牛角尖?”

  杜氏摸着眼泪儿说:“这些道理我也明白,只是心里堵得慌;还有一件,要是给你爹知道大房一家子进大牢的事儿跟咱们有关,会不会跟我们生隙?”

  采薇坐下来,握住娘的手,平静的说:“大房已经把我们逼到了绝路上,若是我们再不反击,只能坐以待毙了。爹是明白事理的人,若知道了大房做下的这些事儿,必不会怪我们,若是他真的为此责怪了我们,他也是个糊涂的,不配为人父,为人夫,我们也不必在意他的感受了!”

  杜氏没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一时间倒怔住了,但想了一会儿,觉得女儿的话也确实在理,便慢慢的放下心来。

  采薇又说:“娘也不必为我和菲儿的亲事操心,这镇子我们虽然住得久了,但未必就在这里落户扎根,兴许不久后,我们的生意做大了,就能搬到风景如画的江南去呢!”

  杜氏一听,转忧为喜,嗔道:“你呀,惯会哄娘开心!”

  采薇说:“怎么能说是哄呢,这两天,咱家的收入娘也看到了,只在这偏远小镇,咱的肉串儿就能有这么大的进项,要是在江南或京城那些大地方开店儿,咱还不得赚疯了!”

  “是啊,娘,长姐说得很有道理呢!”采菲附和着。

  杜氏想了想,觉得采薇的话的确有几分可行之处,若是把家搬到了京城或是江南等地,不但可以彻底脱离大房一家,自家的烤肉串还能卖得大火特火,财源滚滚……

  她陷入了遐想中……

  采薇见娘已经不再苦恼了,就推说自己累了,想先睡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已经答应了白眉和鹦哥,今天要烤肉串儿给它们吃的,这几个吃货一定翘首企盼等了一整天了,所以,她得及早去空间里,实现她的诺言。

  进了自己的房间,她关好门,拨开床幔,准备从床上进空间去。

  可是,掀起床幔的一瞬间,她看到她的床榻上,静静的躺着一只做工精美的锦盒,那盒子,正是她在方脸小抠儿手里见到的那只!

  啊啊啊——可恶!

  采薇抓狂着,这方脸儿,竟然在她家人都在的情况下,偷偷潜进了她的闺房,幸好她的亵衣亵裤没丢在床上,不然,脸就丢大了,可是,就算如此,闺房里钻进了男人,还是够膈应人的了!

  她赌气的拾起那只盒子,闪进了空间,这会儿,她倒是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那厮一定要送给她。

  空间里,神兽们不知跑到哪去玩儿了,她信步走进小院儿,坐在榕树下的秋千上,一面荡着,一面打开盒子。

  “买糕的!”

  盒子打开了,里面的东西,让她狠狠的吃了一惊!

  绚丽的锦盒里,一颗璀璨晶莹的珠子,嵌在红色的绒布上,幽幽的发着柔和的光芒,那珠子鸽蛋大小,呈淡绿色,圆润透明,拿在手里光沉甸甸,冰凉凉,就像,就像,传说中的……夜明珠!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断,她喝了一声:“出!”

  转瞬间,人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她的闺房里没有点灯,可是,在她出来的瞬间,房间蓦地亮起来,如同白昼一般,光源,正是她手中的珠子!

  哇!

  果然是夜明珠!那妖孽,好大的手笔!

  采薇倒吸了一口冷气,捻起那颗珠子,放在眼前细细的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这珠子价值连城,越想,越觉得这珠子留不得。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妖孽已经对她的身份有所怀疑了,好容易和他划清了界限,这会子要是再收下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只怕又要和他牵扯不清,不行,不能收,绝对不能收,一定要还回去才行!

  ------题外话------

  谁知道中国最有名的夜明珠是哪颗吗?


☆、第五十三章 围攻


  想到这儿,她盖上盒子,叫了一声:“鹦哥——”

  鹦哥被叫出来了,漆黑的绿豆眼儿里泛着着闪闪的星星,它切切的问:“主人,您叫我?是我的肉串儿好了吗?在哪?”

  采薇扶额:“不是,你去替我找到那个穿白狐裘的男人,把这盒子还给他,等你回来时,我就给你烤肉串儿吃,如何?”

  “好哒——”

  鹦哥欢快的叫了一声,抓起盒子,从采薇打开的窗子飞了出去。

  找人、找东西,对它来说,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儿,分分钟就可以办到,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回来吃香喷喷的肉串儿,它浑身都是力量。

  采薇也没有歇着,鹦哥一走,她又进了空间,在里面忙碌着,洗肉、切肉、窜串儿,准备一会儿给大家露一手!

  如今灵溪里的鱼虾个头儿都不小了,她命白眉捉了一些回来,收拾好后,也穿在签子上,准备一会儿和肉串儿一起烤来吃。

  正忙碌着,鹦哥大惊小怪的声音隔空传了过来。

  “嘎嘎,主人,不得了、不得了了!”

  “怎么了?”这会儿,她刚切完了肉,正准备窜串儿。

  “主人,白狐裘的美男子被人围攻了,好多的黑衣人啊,一百多个围攻他们几个,哇,李记布庄的老掌柜也在,哇,中刀了,好多血呀……”

  鹦哥没头没脑的叫着,不时的把看到的景象描绘出来。

  “谁?你说谁中刀了?”

  “李掌柜啊,就是那个矮胖的老头……”

  听到李掌柜也在,采薇的心提了起来,她虽然不在意妖孽是否被围攻、追杀,但那老顽童似的李掌柜,她不能不管。

  “哎呦,又中了一刀,好像不行了……”

  鹦哥没有说谁中了刀,只继续大惊小怪的叫着。

  采薇坐不住了,她闪出空间,从窗户跳到院子里,蹑手蹑脚的跑到了大门外面。

  此时,亥时已过,街上已经空无一人,她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低喝一声:“白毛虎!”

  蓦地,空旷的青石板路上,一只小山大小的吊睛白毛虎凭空出现,月光下,一身白毛如锦缎般闪闪发亮,采薇一跃而起,骑在虎背上,低声道:“走,去找鹦哥,要快——”

  寒夜寂寂,残月当空,宁静的小镇上空,有风自树稍拂过,风过后,一只白毛巨虎闪电般的在屋脊上、树稍间腾挪跳跃着,落地无声,急速驰骋,只几分钟的时间,它已蹿出小镇,到了鹦哥所说的榆树县郊。

  此时的榆树县城门已经落了锁,五丈高的城墙外,两伙人正在殊死搏斗着,酣战不休,其中的一伙儿,虽然刺死对方好多人,但在人数上却明显的处于劣势,导致整个形势也处于劣势。

  “主子,我们掩护您,您先走!”

  追风的声音破碎,他已经身受重伤,摇摇欲坠,其他侍卫也都快撑不住了,但都咬着牙硬挺着,誓死也要保卫主人。

  南宫逸阴着脸,像是没听到追风的话,依旧仗剑厮杀着。

  此时,他已深陷敌人的层层包围圈中,身中数剑,看对方的架势,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活着出去了……

  太子和锦贵妃这次是下足了血本,不仅动用了自己身边最好的死士,还从江湖上请来一帮高手,势必要致他于死地。

  想来,他在来到一路上,就已经被盯住了,能顺利的请到李纯宗,也在他们算计之内,就是要等他和李纯宗汇合,再行到僻静处,将他们一网打尽!

  南宫逸满心的不甘,奋力搏杀着,此时的他已经多处受伤,浑身是血,却丝毫不显狼狈,只在那张俊美的脸上,多出几分不甘和狠戾!

  一剑刺死一个黑衣人,包围圈被打开了一个豁口,他忽然看向李纯宗叫:“李老,你先走……”

  李掌柜拿着一根铁尺,灵敏的左突右击着,虽然身上也多处挂彩,但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神色始终未变。

  “秦王,老朽既然决意追随你,就会生死追随,绝不临危相弃!”

  “噗、噗、噗——”

  几只淬了毒的飞镖射过来,南宫逸飞舞着剑花,拨开那些毒镖,神色略显焦急。

  “李老,今天只怕凶多吉少,小王的母后和妹妹日后还要托李老照拂,请李老尽快离开。”

  没等李掌柜开口,又有毒镖穿破空气的声音传来。

  “李老小心——”

  南宫逸疾呼着,手中的剑舞动的更快。

  几个黑衣人见南宫逸忙着为李纯宗挡镖,觉得机不可失,便一起出招,奋力向南宫逸的心口刺去。

  七八只不同方向射来的毒镖被南宫逸尽数击了,没等最后一只毒镖落地,几支利剑又直奔他的致命处袭来,南宫逸躲闪着,却终因挡镖而无力分身,一个躲闪不及,被一剑斜着刺穿肩膀,从后心窝穿出来……

  “主子——”

  李掌柜和追风等人惊叫出声,却眼睁睁的看着南宫逸苍白着脸,慢慢的向后倒去……

  倾泻的画面中,越杀越勇的黑衣人,浑身挂彩的李老,精疲力竭的侍卫,都渐渐的模糊了,昏迷前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一只吊睛白毛巨虎从天而降,低吼着,扑向那群黑衣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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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大家都不喜欢晚上更新,所以,从今天起,还是早上更吧!╭(╯^╰)╮


☆、第五十四章 美人儿救英雄


  “主人,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密林中,白眉向着采薇急不可耐的央求着,眼看着白毛虎在人群中肆意的扑杀,威风至极,它的爪子也不禁痒痒起来,心急火燎的想要去抖一抖它的威风!

  “哎呦,就凭你?”

  采薇斜了眼,居高临下的睨视着小小的它,摆明了人眼看猴儿低。

  “主人,我很厉害的,不信您瞧着,要是您觉得我不行,就把我叫回来!”

  白眉急的抓耳挠腮,在采薇身边窜来窜去,它已经几十年没有和人类打仗了,它那身令人闻风丧胆的必杀技都生疏了,虽然每天和那只笨鸟打,但它的必杀技在那只笨鸟的身上根本施展不出来!

  “让我去吧——让我去吧——”白眉央求着,爪子痒痒的厉害。

  有一只聒噪的猴子在耳边,搅得她无法好好看戏了,于是她挥挥手,不耐烦的说:“去吧去吧,当心别被人宰了,可惜了你的百年道行……”

  “放心吧,主——”

  “人”字没等说出来,白眉的小身子已经飞了出去,如子弹一般,射到混战的现场。

  此时,战场的确已经混乱不堪。

  白毛虎在黑衣人中恣意的撕咬,扑剪,很多刺客的手臂、小腿都被咬断了,露出白森森的骨头,狰狞恐怖,惨不忍睹,一时间,惨叫声、惊呼声,哭号声连绵不绝……

  南宫逸的侍卫们,已经退到了一边,自动围城一圈,将李纯宗和南宫逸围在圈里,由李纯宗给主子把脉抢救,他们负责掩护。

  长眉加入战场后,战场更加混乱了,只见它小小的身子灵活的穿梭在黑衣人的两腿之间,将一招“猴子偷桃”练得出神入化,所经之处,黑衣人成片的倒下,捂住要害痛苦嘶叫着,扭曲的表情,比被老虎咬断了手臂还要痛苦……

  噗!

  这么下流的招式,还要迫不及待的卖弄,采薇真的对它无语了!

  最后一个黑衣人倒下了,应采薇的要求,这些人一个都没死,只是全部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不能在为难李掌柜等一干人了。

  “白毛虎,长眉,撤——”

  采薇用意念呼唤着。

  接到主人的命令,白毛虎和长眉调转身子,正准备跃进林子,和采薇汇合。

  忽然间,李掌柜像发了疯似的,拔足从侍卫中奔出来,一下跪在白毛虎面前,大喊道:“二位大仙慢走,求二位让老朽见见龟大仙,救我主子则个!”

  采薇顿住了,李掌柜他,他,他,居然知道白毛虎和白眉是神兽,还有龟大仙的存在,他到底是谁?

  “主人,怎么办?”

  鹦哥站在采薇的肩膀上,看着采薇。

  白毛虎和白眉只是顿了一下,就没有再理会他,直接越过他的头顶,直奔树林。

  李掌柜没有气馁,依旧跪在地上的,冲着林子的方向,大声喊道:“老朽乃是天机道长的门下,曾听师尊说起过师祖慈海真人的事迹,也知道诸位大仙的存在,请大仙看在同门的份儿上,救我少主性命!少主活,则是天下百姓之幸;少主亡,则天下必将大乱,那时,生灵涂汰,百姓流离失所,乃诸位大仙之过也!”

  哎呦,好大的一个罪名哦!好像要不救那个妖孽,自己就会成为千古罪人一样!

  采薇一时间有些犹豫了,悄问鹦哥:“天机道长是谁?李掌柜说得是真的吗?”

  鹦哥说:“天机那老小子,本来是慈海真人门下的炼丹童子,名叫天机童子,和他一起的,是无为童子,他们本来在一起为真人炼丹,后来,真人闭关修炼时,无为童子起了邪心,偷了真人的仙丹逃出了岛。真人出关后,因恨凡人的贪念,一并把天机童子也责怪了,赶出了岛,从此再无消息。”

  “直到真人飞升前,将扶幽岛存在镜子里,才找到天机子,将镜子交予他保管,后来,天机子被无为子所杀,他的道观也被无为子所灭,天机观的徒子徒孙们都各奔东西,镜子被天机子的大弟子癫狂道人保管,那癫狂道人就是李掌柜的大师兄,也是被马车撞死的老叫花子……”

  一席话,说的采薇如坠梦中,半晌都醒不过神来,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定,李掌柜是扶幽岛的传人,他的话,一定是真的!

  “白毛虎,去救人!”

  采薇低声吩咐着,既然李掌柜也有些神通,她须得小心一些才行,要是被李掌柜听到了,她就暴露了!

  白毛虎听了主人的吩咐,立刻出去了,片刻后,背着那妖孽返了回来。

  此时的南宫逸,已经死的*不离十了,微弱的呼吸几乎是不可查觉,绝美的脸上也没有一点儿血色,苍白的像一座玉石刻成的雕像,很美,也很冷!

  “主人,你看够了没有,快救人啊!”

  鹦哥的翅膀在她的面前晃了晃,焦急的提醒她。

  “哦!”

  采薇如梦初醒,一把抓住男人,闪身进入了空间。


☆、第五十五章 醒了


  “龟大仙,龟大仙,快出来救人——”

  扶着高出她两头的男人,采薇吃力的走进了龟大仙的炼丹房。

  这会儿,老乌龟正躺在地上,悠荡着身子,用它的龟壳儿碾药,见采薇扶了一个重伤的男人走了进来,就慢吞吞的爬起身,一副火上了房子不着急的步调走过来,将爪子搭在南宫逸的脉搏上。

  “龟大仙,怎么样,还有救吗?”

  见老乌龟耷拉着眼皮,面露苦相,采薇有点担心的问道。

  老乌龟拿开爪子,摇摇头说:“事实上,他现在正在死亡,不信你看。”

  说着,用爪子扒开南宫逸的眼皮,只见那只漂亮的眸子,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光彩,瞳孔正在慢慢的扩大,生命的迹象正在逐渐消失…。

  采薇慌了,李掌柜悲怆的喊声在耳边回荡着:“少主活,天下百姓之幸;少主亡,则必定天下大乱……”

  “龟大仙,难道没办法救他吗?这个人不能死,据说,他很重要!”

  “有!”老乌龟慢悠悠的说:“只是太过费时费事,还要看他的造化!”

  采薇松了一口气,还好有救,刚刚听说他就要死了时,她真的被吓了一跳,仿佛救不活他,自己就愧对了李掌柜,愧对了天下苍生似的!

  老乌龟查看了一下他是伤势,把一颗红色的补血丹塞进他的嘴里,说:“他的伤太重了,得先给他止住血才行,不然,就算救活了,血液流尽了,照样还是个死!”

  “好,我这就帮您给他止血!”

  采薇一面应着,一面手忙脚乱的拉扯男人的衣服,费了好大的力气,终于把他脱光,平放在了地毯上。

  南宫逸的伤很重,大大小小十几处伤口都在流血,而且,有的地方流的,竟然是黑血,一看就知道是淬毒的兵刃所伤!

  她皱了皱眉头,呼唤了白眉和鹦哥:“白眉,快去溪里打一盆水来,鹦哥,去找一根针,一团白线来。”

  老乌龟爬到放丹药的百宝阁前,拿起一个竹根雕的葫芦,从里倒出几条白白嫩嫩的玉蚕来,放在南宫逸流着黑血的伤口上。

  只见那几条玉蚕一爬到他的身上,就开始吸那伤口上的黑血,不一会儿,那通体洁白的玉蚕就变成了黑色,渐渐的僵硬不动了!

  “哎,可惜了我养了十几年的宝贝儿啊!”老乌龟心疼的拎起一只黑蚕,心疼得连连叹气。

  吸完毒血,采薇拿着一块干净的棉布,沾着灵溪水,开始给他清理伤口,从肩膀,到腹部,再到……大腿的根部……

  呃……不得不说,这妖孽的身材还真是好,肌肉匀称坚实,小麦色的皮肤带着光泽。还有那什么,比她前世看到的那些毛片里的都要伟大!

  不敢再看下去了,她低下头,拿起鹦哥带回的针线,开始为他缝合。

  钢针在他的皮肉上穿梭飞走着,线拉得嘶嘶作响,那声音,让采薇的寒毛都竖了起来,都替他疼得慌,幸亏这家伙现在是晕着的,不然,疼也把他疼死了。

  十几处伤,费时近两个时辰,方才缝合完毕。之后,她又把老乌龟给她的‘止血散’洒在那些针线缝合的伤口上,很快,那伤口就不再往外冒血了!

  “呼——”

  擦着额头上的汗珠,采薇筋疲力尽的坐在地上,看着老乌龟问:“这人还有多久才能醒来?”

  老乌龟又把一粒金色的丸药送进他的嘴里,不慌不忙的说:“兴许,待会儿就能醒过来,兴许,永远都不会醒了,一切就看他的造化了!”

  采薇守在南宫逸的身边待了一会儿,见他一点儿醒来的迹象都没有,便跑到院子里,摘了一个艳红的果子回来,拿老乌龟捣药的玉杵将那颗果子捣碎,用汤匙把果汁顺着他的嘴角送了进去。

  老乌龟曾说过,这种果子具有养气提神的效果,希望他吃进去后,能尽快醒过来,因为她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了,男人还在沉沉的昏睡着,只不过,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点血色,看起来不那么冷了。

  采薇等不及他醒了,她必须赶回镇上去,待会儿天就亮了,万一有人起早,看到她骑着白毛虎奔跑,不被吓死才怪呢!,

  她叫来白毛虎,让白毛虎送她回家,回到家时,已经是四更天了,她顺着窗子,悄悄的潜回到自己的房间,摸黑儿脱掉棉鞋棉衣,躲进被窝儿里。

  刚刚她用内视看过,那妖孽还在昏睡中,一时半会儿还醒不过来,她折腾了一夜,早经累坏了,要是再不歇一会儿,明天就没法去安府去给安老太太过寿了!

  许是太过劳累的缘故,刚躺下,她便沉沉的进入了梦乡,睡得正酣,猛然听到老乌龟的惊叫声:“哎呦,主人,不好,他要醒了,您快把他弄出去!”

  采薇一个激灵醒起来,顿时睡意全无。

  他怎么会醒呢,她回来时特意看过他,一点儿清醒的迹象都没有,所以她才高枕无忧的睡了下来,这会子,他要是醒了,让她往哪藏他啊?

  “龟大仙,您有蒙汗药,迷药之类的东西吗?让他再睡一会儿,等亮了天我再去找个地方安置他!”

  “不行,他好容易醒了,若再睡过去,就真的再也醒不过来了!”

  老乌龟一口回绝了她。

  采薇郁闷了,这会子天已蒙蒙亮,想把他带到外面去,已经不可能了,娘随时会醒,而且,这么早,就算到了外面,也无处安置他。

  “主人,不好,他的眼皮动了,快!”

  老乌龟第一次麻利迅速的说出话来。

  采薇心下一惊,他若醒了,空间必定会被发现,那时——

  来不及多想,她低喝一声:“出——”

  床榻一沉,她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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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嗷嗷嗷,同居了,好戏即将开始,么么哒!


☆、第五十六章 东郭先生和农夫


  床榻一沉,她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遍身伤痕的男子!

  更要命的是,还是一个遍身伤痕的裸男!

  啊~

  她差点儿叫出声来,像被蝎子蛰了一样,从床上跳下来,直扑到墙角,抓狂得想要发疯。

  不是她保守,只因这里是封建的古代,要是被人发现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儿,床上竟藏了一个没穿衣服的裸男,不把她浸猪笼才怪呢!再或者,被娘给看到了……

  苍天,她不敢再想下去了…。

  南宫逸这一觉似乎睡了很长的时间,但睡得并不踏实,他还记得,在自己昏迷前,曾见到过那只白毛虎,那只虎张牙舞爪的去撕咬太子派来的人,后来,他就晕过去了,他的侍卫如何?李老如何?他统统都不得而知了……

  之后,他在迷迷糊糊中,感到自己去了一个温暖如春的地方,那里有淡淡的草药香,有人给他擦身子、缝伤口,还喂了他几匙儿清甜可口的果汁,那味道,很甜美,他觉得那里一定是天堂!

  长长的睫毛扇动了几下,他艰难的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张陌生的床帐。

  彼时,天尚未亮,床帐的颜色样式看不清楚,但却能闻到那床榻上的淡淡的清香,不同于熏香和女人的脂粉香,但却要比那两种香味儿好闻无数倍!

  “这是哪?”

  他低沉的开口,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嗓子竟然有些哑,里面干得厉害。

  “哦,你醒了?”

  听到床上的声音,穆采薇刷的拉开帐幔,迫不及待追问:“你现在感觉如何?能走吗?”

  南宫逸苦笑,果然是这个丫头,在昏迷前见到那只白毛虎的一刻,他便立刻想到了她,想到了那天在山上,她和白毛虎一起奔跑的画面……

  “是你……是你救了我?”

  他的声音有点虚弱,但浮在唇边的那抹笑意,依旧是带着几分魅惑。

  采薇一挥手打断了他:“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能不能走?”

  南宫逸皱了皱眉,他现在连说话都费劲儿,更何况是走?

  “不能!”

  他回答得斩钉截铁,毫不拖泥带水。

  “啊啊啊——”

  听到他的回答,穆采薇高举双臂,青面獠牙的瞪视着他:“混蛋,你特么害死我了!”

  “呵——”

  南宫逸被她夸张的表情给逗笑了,刚想开怀大笑,却扯到了伤口,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止住了唇边的笑意,隐声道:“我渴了,去给我倒茶。”

  “什么?你特么再给我说一遍?”

  采薇难以置信的瞪着那男人,磨刀霍霍。

  这个杀千刀的,还真是搞不清状况,都把她给害惨了,还敢大言不惭的指使她,信不信她一根手指头,就能戳死他!

  “我说,去给——唔……”

  一股好闻的淡香袭来,男人的嘴巴被捂住了,只见女孩儿睚眦欲裂,掩着他的嘴巴低吼着:“你找死吗?喊那么大声,吵醒了人怎么办?”

  被捂住嘴的男人眨了眨眼,长长的睫毛像扑扇着的蝴蝶翅膀,下意识的看向两个人之间的亲密动作。

  采薇这才觉察到不对来,刚刚怕他吵醒家人,忙着来捂他的嘴,却忘记了他还没穿衣服这事儿,就急着扑了过来。

  现在,两个人之间相距仅几厘米,纵然天还没大亮,但黎明前的第一缕曙光,已经透过窗纸斑驳的投射进来,男人的身体就那样坦然的躺在那里,像一尊罗马神话里的雕像,完美、匀称。

  倏的,她像被烫到了一样,猛的拿开自己的手,几步退到数尺远的地方,压着嗓子低吼:“这里是我的闺房,女儿家的闺房,你懂吗?我娘,我家人都不知道我把你藏在这里,所以……”

  “所以,我轻易不会声张……”

  男人出声打断了她!

  ……

  采薇噎住了,轻易不会声张,证明他还是有可能会声张的,她现在终于可以体会到东郭先生和农夫的心情了,被自己所救的人威胁,迫害,那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吧!

  “茶!”男人重复,虽然没有威胁她,却让她感到了被威胁的感觉。

  采薇闭了眼,喘息了一会儿,无奈的咬牙道:“知道了,你等着!”

  窗前的小几上,放了一壶已经凉透了的茶水,她倒了一杯,隔着床幔把手臂伸进去:“自己接着,喝了吧!”

  男人说:“我起不来,你进来喂我!”

  安静了数十秒后,床幔刷的被拉开了,穆采薇满面冰霜的走了进来,玉手一翻,榻上的一床锦被覆在了男人的身上。

  “张嘴!”

  她手执茶杯,语气恶略。

  南宫逸只瞥了茶杯一眼,但淡然说道:“茶冷了,去换热茶来,我起不得身,须得用汤匙喂我……”

  “……”

  现在,她明白什么叫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挖坑自己跳了,她救回的这男人,简直就是她请回来折磨自己的,不是一般的斤斤计较,茶冷了,不喝,烫了,不行,喂他时,汤匙里的茶汤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服侍他喝过茶,她觉得自己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

  因为今天是小年儿,娘起得很早,文儿和武儿也被外面‘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吵醒,他们欢快的满屋里追逐嬉戏着,采菲也醒了,穿好衣服就来敲采薇的门。

  “长姐,快起来吃饺子,今天过小年儿,咱一家子得在一处吃饭!”

  采薇慌忙应承着,装出刚刚睡醒的声音:“唉,就起了……”

  说着,眼神严厉的看向榻上的男人:“悄悄的呆在这里,不许出声!”

  南宫逸闲适的看着她:“我饿了!”

  采薇捂着胸口,恨声道:“我知道,等我吃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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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幺儿想特意感谢一下那些一直默默支持幺儿的亲们,谢谢大家的支持和认可,在此,特别感谢1191574532的亲的月票,感谢品仙和帅妞的评价票,感谢仔仔、2738684、花千夕颜、5SHI贺、忆1M、风雪残夜、欲加之罪、IZX10051、潇芷、玥儿、青子、新枝、景飒、梦笙、119157432、胖秋、758324980、雪儿等亲的花花,哎呦为的钻钻,谢谢大家,集体“啵”一个,木——马——


☆、第五十七章 送你一间绸缎庄


  穿衣时,采薇又暴走了一回!

  她昨天新添置的一身锦衣,已经被他的血给染花了,昨夜情况紧急,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可现在,天已大亮,那身血迹斑斑的锦衣罗裙搭在榻边的绣墩儿上,分外显眼!

  “我的……衣服啊……”

  她说着,抚上那柔软光滑的锦缎,简直欲哭无泪。

  南宫逸在一边瞧着,幽声道:“一身衣服而已,何至于此?”

  采薇怒了:“你说的倒是轻巧,这可是我唯一一件像样的衣服,足足花了我六七两银子,你知道吗?”

  看她痛心疾首的样子,南宫逸轻笑一声:“你既心疼,这不值什么,我赔你一件,不,赔你十件百件,如何?”

  采薇正气恼着,听男人这么一说,站起身,冷笑着走到床边,伸出手:“好啊,拿来吧!”

  南宫逸微囧,他现在不着寸缕,哪有什么地方放置银票。

  “好,等我养好伤,送你一间绸缎庄……”

  无奈,采薇只好穿着娘做给她的那身粉色袄子出去了,她此时没有太多的心思追究衣服的事儿,当务之急,须得想个法子,让娘和弟弟妹妹们今天都不去她的房间才行!

  杜氏看女儿没有穿成衣铺子买的锦绣罗衣,反而穿着自己做给她的棉布袄子,只道是女儿喜爱她做的衣裳,心里还喜滋儿滋儿的,笑逐颜开的招呼着女儿过来吃饭。

  采菲今天也特意打扮了一下,上面穿着长姐昨天在成衣铺子买给她的鹅黄色镶兔毛的锦缎长袄,下面是及地的蓝色碎花八幅裙,头上梳着一个溜光的堕马髻,发髻上扎着红艳艳的头绳,看起来像极了一个小家碧玉。

  文儿和武儿也都穿戴整齐,开开心心的围坐在圆桌旁。

  这顿小年儿的早饭颇为丰盛,是刘嫂子和张婶合力张罗的,现包的野猪肉芹菜馅儿水饺,一盘儿鲤鱼烧土豆,一盘儿小野鸡儿炖蘑菇,炒了一个韭菜鸡蛋,用的就是自家厢房里长出来的韭菜,还弄了一个凉拌黄瓜。

  杜氏也没和下人摆夫人主子的谱儿,刘嫂子和张婶子摆完饭菜,就让她们回去过年了,并吩咐她们待会也不用过来收拾了,吃完饭她自己会收拾,让她们好好的回去过年!

  刘嫂子和张婶子感恩戴德的去了,娘亲此举,正合了采薇的心意,她觉得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才好呢,免得发现了自己屋子里藏着的“大秘密”。

  只是,她一会儿要到安县丞的府上去,留下娘和孩子们在家,保不齐谁就到她的房里去了,须得想个法子,让娘带着孩子们出去待一天才成。

  “娘,您整天呆在家里不闷得慌吗?不如趁今天不忙,带着菲儿他们到镇上四处逛逛,看到什么称心的买些回来。”

  杜氏笑着说:“瞧你,平日里精明的什么似的,今儿倒糊涂了,大过年的,哪家店铺会开门儿呢?”

  采薇扯了扯嘴角,说:“那就去周婶子家去窜窜门吧,说起来,打周婶子搬到镇上来,您还一次都没去她家呢。”

  杜氏说:“娘和你周婶儿已经说好了,待会儿她来咱家,我们在一起过年。”

  “咳咳……咳……”采薇忽然噎住了。

  “哎呦,你这孩子怎么了?吃个饭也能把自己噎住,真是的!”

  娘一边给她拍后背,一边接过菲儿递过来的茶盅,送到他的嘴边:“快喝口茶压压。”

  采薇喝了一口茶,抬起眼,一本正经的对娘说:“娘,女儿有件事儿一直瞒着您,希望娘知道后,不要怪罪女儿。”

  杜氏见她说的郑重,也不由得严肃起来,问道:“什么事儿。”

  采薇说:“实不相瞒,女儿瞒着娘,开了一家‘赡养堂’,专门收养那些无家可归的老幼病残,因为怕娘操心,本来是不打算告诉娘的,但如今店里忒忙,女儿分身无力,所以想请你娘帮忙管理一下。”

  其实,赡养堂的事儿,采薇是打算等把家业挣得花团锦簇时再告诉娘的,唯恐娘为了赡养的银子操心上火,但是从权益,如今想要让娘离家一天,只怕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杜氏听了,果然大吃一惊,详细的询问了女儿办理赡养堂的过程,最后,她没有责怪女儿,还大度的表示,女儿能有怜老惜贫的心思,是极好的,只是不该瞒着她去做,她不会给女儿扯后腿儿的,待会儿就亲自去赡养堂看看,哪里有不妥的地方,她会亲自安排。

  有了娘的这句话,采薇心中轻松了不少,又说:“把菲儿也带去吧,菲儿也不小了,让她跟着娘学学怎样管理庶务,将来到了婆家好主持中馈。”

  杜氏也正有此意,女儿光会针线家务可不行,多教她些掌家的本事,将来自己成家立业时,也是有益处的。

  说话间,采薇又有意无意的提起了赡养堂的几个孩子来,文儿和武儿一听说赡养堂里有玩伴儿,兴奋得打了鸡血一般,扭股糖似的缠着娘也要跟去,杜氏是个娇惯孩子的,两个小儿子跟她撒娇,她哪里招架得住,便也应允下来。

  吃过早饭,采薇打发小柱子去了九斤家,让九斤驾酒楼的马车,送娘和几个孩子去赡养堂,然后再回来接她去安府。

  杜氏第一次去赡养堂,她准备了一些吃食,又拿了几吊钱,还不住的埋怨采薇,该早些把赡养堂的事儿告知她知道,好让她能多筹备些东西带去。

  采薇的心思都在自己的房间里,娘说什么,她都不反驳,只一味的答应着。

  好容易送走了娘和几个孩子,她迫不急待的钻进空间,心急火燎的去找老乌龟。


☆、第五十八章 依赖


  “龟大仙,您这里有没有能让人的伤一下就好的灵丹妙药?”

  一进空间,采薇就迫不及待的向老乌龟追问。

  老乌龟摇摇头:“让伤口一下痊愈的灵丹妙药没有,但是能促进伤口愈合的药倒是有两种:一种内服,一种外敷,主人您要哪一种?”

  “我都要了!”

  采薇恨不得让那人的伤一下痊愈了,好尽早打发了他,留他在自己的闺房里,她总有一种安一颗定时炸弹在自己身边的感觉,这感觉,很不好!

  “想那小子的伤好得快,除了用药,还需在食补上下些功夫,民以食为天,吃好了,身子才能好得快!”老乌龟补充着。

  采薇听了,二话不说的跑进树林中,寻了一株大约有三百年的老参出来,洗净切片儿,后又回到了自家的酒楼,趁着今天不营业,翻出一只拾掇好的肥野鸡,洗一些香菇、枸杞、大枣、香叶之类的,和切片的老参一起塞进鸡肚子里,弄好后,又提着野鸡回到了空间。

  因为空间的时间比外面的时间长,虽不至于像传说中的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但这里的一个时辰,足以抵住外面的三个时辰,三个时辰的时间,足够她为那厮炖一锅大补的鸡汤了。

  遮天蔽日的大榕树下,采薇坐在小杌子上,慢慢的摇着蒲扇,扇着炉里的慢火儿,炉上支着一只铁锅,锅子在锅盖下咕嘟咕嘟的响着,白色的雾气带着诱人的香气,从锅盖和锅沿儿的缝隙中钻出,在空间里四处蔓延涌动,引得白眉和鹦哥围着炉子团团的转着,垂涎三尺。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锅里的香味儿越发浓烈了,采薇住了火,掀开锅盖,顿时,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儿扑面而来,采薇把炖烂的野鸡捞了出来,放在地上的盘子里,立刻引来了鹦哥和长眉的疯抢和对打。

  她懒得理会它们,兀自在锅里撒了一些香菜末和葱末,就着锅里的浓鸡汤下了一碗珍珠汤面。

  珍珠汤面做好了,她端着碗筷儿,出了空间,悄悄的回了自己的闺房。

  “咳咳,哎,那个谁,吃饭了!”

  南宫逸正躺在榻上出神,见她突然闯进来,蓦地敛起眸光中的狠戾,懒懒的说了一句:“过来,喂我。”

  采薇忍住心头的怒气,把汤送到他的嘴边。

  “吃吧!”

  男人却皱了皱眉头,挑剔的说:“躺着吃东西不舒服,扶我起来。”

  采薇放下碗,刚想伸手,却又想到被窝里是一片春光,便住了手,恨声道:“喂,男女授受不亲,难道这点儿道理你都不懂吗?”

  男人闻言,挑起眉,轻笑道:“提起男女授受不亲,我倒想起一件事儿,我晕倒后,是谁把我送到姑娘的床上?还有我衣服是谁给脱的?谁为我擦洗了血迹?我的伤口又是谁给缝合的?如此诸多疑问,还请姑娘明示?”

  这个……如何明示?明示得了吗?

  答案:当然不能!

  采薇气噎的瞪眼,那男人却风轻云淡的笑看着她,两人用目光厮杀了一会儿,采薇不敌,在他那双似笑非笑的眸光中败下阵来,放下碗,认命的起身,用被子围住他,勉强将他扶了起来。

  “咳,吃……饭了……”

  她撇开眸,重新在榻边坐了下来,僵硬的举着勺子。

  因为男人坐了起来,那条覆在身上的锦被已经滑落到他的腰间,虚虚的掩在他的腹下,男人坚实的胸肌和臂膀,都一览无余,甚至可以看到他的人鱼线。使得她全身都不自在起来,脸色也很不好看。

  南宫逸瞥了一眼神色窘迫的少女,淡笑一下,开始吃饭了。

  他吃起东西来很好看,既斯文又优雅,没有一点儿声音,纵然落到了这般田地,他依然看起来贵气十足。

  饭毕,男人忽然说了一句:“很好吃,比得上御厨了,薇儿果然蕙质兰心!”

  采薇虽然不在意男人的感受,但是辛苦了几个时辰的劳动成果得到了认可,还是让她的心情好了不少,对男人也不那么排斥了,她取出了老乌龟给的内服药,用温水打发他吃了下去了。

  至于涂抹的药膏,采薇的意思,是让男人自己动手上药,但他郑重的声明,自己连饭都不能吃,更无法上药了。

  采薇听了,准备免了外伤的药膏,偏那男人说了一句:“难道你不希望我早点儿离开这里?”

  不得不说,这句话确实很有说服力,一下就说道了她的心坎上,她当然希望他这颗定时炸弹能早点儿拆除,现在就拆除了才好呢!

  思量了一会儿,她把心一横,反正自己的节操也掉的差不多了,赶紧让这尊大神养好伤,打发走他才是王道,所以咬牙动手,开始为他在伤口处涂药膏。

  南宫逸舒适的躺在榻上,享受着女孩儿悉心的照料,这小丫头虽然表面很凶悍,但内心却是个极温柔、善良的,在给他涂药时,小丫头的动作很轻,很缓,唯恐弄疼了他,那双柔软的小手,推着凉凉的药膏,在他的伤口处缓缓的游走着,非但没让他感到疼痛,反倒觉得很舒服,让他甚至希望,她能帮他多上一会儿!

  上完药,采薇嘱咐他,自己一会儿要出去,让他呆在家里千万别弄出响动来,一定要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谁知,那男人竟说了一句:“待完事后早点儿回来!”

  说完这句话,两人都吓了一跳。

  男人意识到,在自己是在潜意识里,正在逐渐的依赖她,曾几何时,人称大晋第一公子的他,竟到了要依赖一个小姑娘的地步,这太可怕了!

  而采薇,因为这男人的一句话,让她想到了回来后要面对的种种磨难,例如,伺候他茶水、喂饭、上药……

  万一这位仁兄想要出恭,她还得伺候他出恭……

  苍天啊,救命——


☆、第五十九章 朝云姑娘


  九斤把杜氏娘几个送到赡养堂,就赶回来接周老五和采薇,为了防止人手不足,还把小柱子也带上了。

  几个人把烤肉串儿需要的东西都搬到马车上,兴致勃勃的朝着安府出发。

  今天的街上,行人比往日少了许多,因为是小年儿,古人重节日,过年时,一般都守在家中,极少有人外出。

  车子行了一会儿,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叫骂声,夹杂着女人凄惨的哭泣,还有人在不停的劝解着,乱糟糟的,闹个不休。

  采薇正靠在车厢上打盹儿,听到响动,掀起车帘看了看,见自家的马车已经行至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妓院——‘念奴娇’的门首,那念奴娇外站着一大群人,已经乱成一团。

  人群中,一身大红褙子、满头珠翠的鸨儿,正指挥着王八和几个帮闲的,拉扯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死命的往妓院里拖。

  被拉扯住的女孩儿死死的抱住门口的一棵大树,任凭他们打骂,怎么都不肯松手,生拉硬拽了好一会儿,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愣是没能把个孱弱的少女从树上拉下来,采薇见状,不由得对这女孩儿生出几分佩服来。

  “九斤,停车,柱儿,出去打听一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采薇出声吩咐。

  柱儿是个机灵的,听了主子的命令,二话不说的跳下车,直奔人群而去。

  而九斤的心思,是不想让采薇看到妓院里这些龌龊的事儿的,但是他无法拒绝采薇的要求,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他都舍不得拒绝,所以,只得停下来。

  很快,柱儿回来了,还带回了新鲜出炉的第一手消息。

  “大小姐,奴才都打听出来了,是那该死的老鸨子要逼那为姑娘接客,姑娘誓死不从,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出!”

  原来如此,和采薇想象的差不多。

  她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本来,她也没想管这事儿,但刚刚无意中看到了那个姑娘的样子,倔强中带着坚定、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眼神,让她的心没由来的触动了一下,便情不自禁的下了车,朝着人群走去。

  “朝云姑娘,律公子家财万贯,又生的相貌堂堂,肯出了那么一大笔银子梳弄姑娘,姑娘何不就从了他,妈妈也欢喜,姑娘自己也能少吃些苦头?”

  一个婆子在一边苦口婆心的劝和着。

  扒着树的女孩儿抬起眼,对着说话的婆子狠狠的啐了一口,哭骂道:“老虔婆,歇了你们这份儿腌臜的心思吧,我就是一头撞死在这儿,也断不会给人玷污的。”

  鸨儿听了,大怒道:“小娼妇,白眼儿狼,老娘养了你三年,锦绣堆里供着,大鱼大肉的养着,重话也不曾说过你一句,大气儿也不曾呵过你一口,如今你翅膀硬了,就这般回报老娘?识相的,趁早回心转意,好多着呢,若是再敢执迷不悟,老娘便把你卖到下等窑子里去,让你遭千人骑、万人跨,看你能如何?”

  “不知妈妈打算把这位姑娘卖多少钱呢?”

  人群外,一个看热闹的少女闲闲的开了口。

  鸨儿愕然,没想到一个好人家的女儿,会搀和到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儿里来。便怔怔的说:“姑娘是什么意思?”

  采薇说:“妈妈刚刚不是说要卖掉这位姑娘吗?开个价吧,我买。”

  “你?”

  王九妈打量了一下采薇,见着采薇穿着普通的棉布袄子,身上连一件首饰都没有,一看就是个没钱的,遂撇撇嘴,冷笑道:“小姑娘,马桶也该有两只耳朵的,我家朝云是什么身价,你自该知晓,就凭你,慢说买下我的朝云,就是买我这儿三等的姑娘,只怕也是不能够呢!”

  “放屁!”

  听到主子被辱,柱儿的火蹭的一下窜出来,上前一步,指着鸨儿的鼻子骂道:“老猪狗,你休要狗眼看人低,我家主子乃是八福酒楼的大东家,别说买你一个姑娘,就是把你整个窑子买下来,也是绰绰有余的。”

  “柱儿,退下!”

  采薇低喝一声,把柱儿喝退了,她已经过了血气方刚的年纪,不会因为鸨儿一句无理的话就失了分寸,耽搁了正事儿。

  “妈妈,我诚心要买这位姑娘,你开个价吧!”采薇又说了一遍。

  鸨儿听闻采薇是八福酒楼的大东家,又见她态度认真,不像是在消遣她,语气客气起来,但仍是不改初衷:“姑娘,我劝你还是歇了这份儿心思吧,朝云是律公子看中的人,就算你手里有八福酒楼,也争不过律公子呀?”

  采薇笑问:“敢问妈妈,律公子是何方圣神?值得妈妈这样敬畏?”

  鸨儿道:“姑娘即在这镇上做买卖,如何连咱镇上‘鸿运赌场’、‘鸿运米行’、和‘鸿运酒楼’的少东家都不知道?”

  鸨儿只说了其一,还没说出律公子更大的底牌来,人家律公子,可是安老夫人唯一的侄儿!

  采薇若有所思:“如此说来,只要这位律公子吐口,妈妈便可把朝云姑娘卖给我吗?”

  王四妈道:“只要价钱合适,自然可以。”

  “好,那咱们就算是说定了!”

  采薇说完,走到树下,见朝云还死死的攀在那棵树上,由于刚刚被拉扯的厉害,她纤细的十指已经被树皮磨出血迹,莹润如贝的指甲也劈了好几个,汩汩的流出殷红的血来。

  果然是个刚烈有性格的,采薇心中暗暗赞了一句。

  “朝云姑娘,我是八福酒楼的穆采薇,我已决定赎你出来,你放心,多则七日,少则三日,我定让那位律公子吐口,定能救你出去。”

  朝云听了,抬起泪迹斑斑的脸,那张美丽脱俗的脸上,起先是半信半疑,眼前的女孩儿,不过十二三岁的模样,穿着也很寻常,但那双清澈如溪的眸子,却莫名的让她感到心安,仿佛徘徊了几世的游魂找到了宿主一般,于是,她松开了手,转身跪在采薇的脚下,泣道:“若得小姐拨救,朝云愿终生侍奉小姐身边,以报小姐的再生之德。”

  采薇扶起她,掏出荷包里仅有的二十两银子交给鸨儿:“这是我预付朝云的赎身银子,七天内,我定会将她赎买出来,这期间,若是她出了任何闪失,妈妈的念奴娇也就开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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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冒泡啊,肿么都潜水了,人捏?


☆、第六十章 赏赐


  鸨儿收了银子,嘴里一叠声的答应下来,眼睛也乐得眯成了一条缝。

  想不到这小丫头看着穷酸,却还真有钱,朝云的身价连问都没问,就直接预付了她的赎身银子,到时候,她定要好好的宰她几百两才成!

  朝云见采薇连她的赎身银子都预付了,更加安心下来,对着采薇福下身子,低泣道:“如此,奴婢就安心等小姐来救命了。”

  周老五见采薇连朝云的身价都没问,就直接预付了赎身的银子,不禁着急着开了口:“薇儿,这……”

  “周叔。”

  采薇打出声断了他,低声说:“周叔放心,赵云的事儿,我自有安排,与八福酒楼无关。”

  采薇态度坚决,周老五见状,情知改变不了她的决定了,况且薇儿也不是个胡来的,索性不再说话,闷声回到马车上去了。

  安府

  一大早,安府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前来府上祝寿的宾客络绎不绝,从县令大人的家眷,到汴州首富的公子,几乎各个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

  一担担体面的寿礼从前大门儿抬进去,晃瞎了众人的眼,安启云兄弟四人,分列在大门两侧,拱手迎着前来贺寿的客人。

  采薇等人进入安府时,周老五明显的紧张起来,这么大的场面,他是第一次看到,也是第一次参加。

  “薇儿,咱们用不用去给老夫人磕头?对了,咱们忘记准备贺礼了!”

  采薇笑着说:“周叔,您不用紧张,咱们仅是被请来烤肉串儿的,就算想去拜寿,想去磕头,也没那个资格呢。”

  听采薇这样说,周老五忐忑的心情放松了一些,几个守在二门的小厮,听说他们是来烤肉串儿的,就七手八脚的帮着抬了烤炉,木炭等,把他们送到了后院的花园里。

  寿宴定在正午时分,现在烤肉串儿还为时过早,到了后花园,采薇闲来无事,便闲庭信步的在园子里闲逛着玩儿。

  安府是一座五进的大宅院,宅子外粉墙环护,前通后阔,三间垂花门楼,四面抄手游廊。院中甬路相衔,山石点缀,剔透玲珑,整个宅子富丽堂皇,雍容华贵!

  采薇一面看着,一面在心中暗暗赞叹,果然是富贵人家,宅子的奢华,自非她的小院儿可比!

  正看着,一个穿着蓝绿色绫棉比甲,面孔圆润的丫鬟走了过来,欠了欠身,说道:“穆姑娘,我们老夫人有请。”

  安老夫人要见她,采薇颇有些意外,须知,在这镇子上,最尊贵的人,非安老夫人莫属。

  安老夫人有四个儿子,大老爷安启祥,乃是这镇上最有名的大夫,镇上最大的医馆——保安堂便是他开的,除此之外,他还在镇上开了两家生药铺,安启祥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生药铺的买卖也公平合理,因此在镇上颇受人敬重。

  二老爷安启云,乃是榆树县的县丞,领皇饷,吃公饭的人物,合镇上谁见了,都得恭恭敬敬的叫上一声‘安大人,’更是个让人小觑不得的人物。

  三老爷安启山,早年弃文从商,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如今已算是腰缠万贯,富甲一方了,不仅在镇上有兴隆客栈、醉仙居酒楼、安记绸缎庄、百式银楼等产业,还在榆树县城,甚至是汴州府等地都有买卖。

  四儿子安启禄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虽和三哥一起做买卖,但他的生意做得更大更远,已经在全国各地乃至京城都开设了铺子,据说生意兴隆的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都一点儿不为过!

  安老夫人因为儿子争气,自己平昔也乐善好施,为人和善,所以在镇上威望颇高,算得上是屈指一数的大人物!

  听闻老夫人要见她,采薇向周叔和九斤打了个招呼,就跟着圆脸儿的丫鬟走了。

  她们沿着侧角门儿往西,走过一条南北夹道,在穿过一个东西穿堂,从西门进入安老太太的院落。

  沿着后廊走过去,门前早有小丫头子通报了,眼疾手快的打起帘子。

  一进后房门,便是一架沉香木雕的四季如意屏风,一阵欢声笑语传来,显然老太太的屋里有很多人,而且相处得其乐融融。

  采薇略略打量了一眼,只见满屋珠环翠绕,花枝招展,异香扑鼻,安老太太斜倚在罗汉床,身边围绕着一群花红柳绿的年轻姑娘

  罗汉床两边放置了数张黄梨木的椅子,地上还按次序的摆了许多绣墩,上面乌泱泱的坐了一群穿金戴银的贵妇。

  “采薇见过老夫人,恭祝老夫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松鹤长春,日月昌明。”

  采薇没有多看,穿过人群,走到老夫人跟前,十分恭敬的向安老夫人行礼。

  “你就是老二说的穆家丫头吧,好孩子,快起来。”安老夫人慈祥的说罢,又看向其他人,说:“这丫头便是我和你们说起的办赡养堂的那个,你们瞧着如何?”

  众人都笑着说:“果然是个好的,这位姑娘不仅心肠好,相貌也好呢!”

  安老太太笑道:“可不是?难为她小小年纪,竟有这份儿慈悲心肠,我时常也想着做些善事,为子孙积德积福,但总不知该做些什么,只好往庙上捐些香火银子,看到花子施舍几个钱,没想到这小丫头年纪轻轻,竟能有这份儿心胸,不声不响的办起个赡养堂来,可怜她通共就那么一点钱儿,都拿来养这些人了,自己连身像样的衣裳都没有。”

  说完,转向身边的一个大丫鬟,说:“如意,待会拿钥匙去库里寻两匹鲜亮的缎子来,给穆丫头带回去裁衣裳穿。”

  采薇忙欠下身子道谢,地上的几位夫人,不是安老夫人的媳妇晚辈,就是前来巴结贺寿的商户妇人,见老夫人赏识采薇,也都上前跟着凑趣起来。

  你赏一个荷包,我赏一对儿耳坠儿,她赏一个戒指,还有一位穿着玫瑰红织金缠枝纹褙子年轻夫人,大方的赏了一根贵重的赤金红宝石花簪。

  不多时,采薇的身上竟多出了十几件首饰来。

  安老夫人乐呵呵的说:“你们瞧瞧,这丫头带上这几样东西,立马就俊了许多,年轻姑娘家,就该好好打扮才是,太素净了,也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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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幺儿顶着大海碗,高呼:“收——藏——喽——”


☆、第六十一章 长得丑,想得美


  老夫人说完,又对坐在脚踏上的几个女孩儿说:“我们大人在这里说话,你们几个丫头在这儿也拘得慌,如今园子里的梅花开得正好,你们几个就带着穆丫头一起去园子里看梅花儿吧。”

  脚踏上的几个女孩儿听了,正中下怀,一起起身,冲着安老夫人福了福身,翩然出去了。

  采薇也朝着安老夫人行了一礼,又对着各位夫人福了福身,跟在那些小姐的后面去了。

  走了几步,采薇觉察出不对来。

  前面的几位小姐,嬉笑着结伴而行,或偶偶私语,或相互奚落打闹,根本没人理会她。

  采薇明白了,这是几位小姐在无声的排斥她,大概是怪她刚刚在安老夫人那里抢了她们的风头,也可能是看她穿着寒酸,觉得与她为伍丢脸,亦或是因为她长得比她们都漂亮,所以糟了嫉妒,总之,没人搭理她,她也懒得往她们身边凑,走了几步,看到一转弯处,便身子一挫,朝着转弯的地方去了。

  安府的面积极大,各个院落之间错落有致,采薇走了一会儿,感到自己好像迷路了,正准备找个人寻问一下,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从后面传来。

  “穆小姐,请等一下。”

  身后,一道女子的声音传来。

  采薇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来,见是在安老夫人屋里见到的那位穿着玫瑰红织金缠枝纹褙子的年轻夫人。

  采薇对这位夫人的印象十分深刻,不仅是因为她是第一个屈尊和她说话的夫人,还因为刚刚赏她东西的时候,这位夫人的表现十分特别。

  因为是讨好老夫人,所以大家不得不做做样子赏给采薇一两件东西,但赏的,多半是她们身上不太值钱的物件,或戒指,或耳坠儿之类的小物件儿,唯有这位夫人,把自己头上的一根赤金红宝石花簪赏给了采薇。

  这只簪子不仅做工精细繁琐,而且贵在真材实料,二三两重的足赤金扁簪,六七颗指甲大小的红宝石镶成的红花,红花的周围还嵌着无数细碎的小钻,单这支簪子,就值二三百两的价钱。

  采薇不懂这位夫人为何这般大的手笔,她在送采薇簪子的时候,那双手分明是迟疑的,脸上虽然堆着笑,但仍掩不住眼底的不情愿。

  见她赶过来,采薇以为是她送完东西后悔了,想要追讨回来,便立在那里,静等着她。

  于氏追上采薇,累的气喘吁吁,她捏着帕子掩着嘴巴喘了一会儿,方才抬起眼,笑眯眯的看着采薇说:“果然是七分长相,三分打扮,穆姑娘戴上这根赤金红宝石花簪子,顿时又美了几分呢!”

  采薇笑道:“夫人应该不会是特意赶来夸我的吧?有什么话,请夫人直说无妨。”

  于氏没想到采薇会如此直率,笑容顿时僵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她咳了一声,说:“和明白人说话,就是省事儿,既然穆姑娘已经挑明了,我也就不转弯抹角了。”

  “我是安老夫人的侄媳妇儿,也是鸿运酒楼的老板娘,因知道穆姑娘家的烤肉串儿很有特色,所以特意献上这根宝石簪子,以求姑娘家烤肉的调料配方!”

  呦,原来她就是那位律公子的老婆,采薇暗自欢喜,正愁没地方找那个渣男呢,没想到他老婆就一头撞了进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姑娘怕是没见过这么好的首饰吧,实不相瞒,这可是咱镇上‘百式银楼’里最好的工匠打制的,花了足足三百两纹银呢!拿这件首饰换穆姑娘一纸方子,不算亏吧!”

  于氏循循善诱的劝导着,仿佛在这笔交易中,她特意让采薇沾了多大便宜似的。

  采薇垂下眸子,眼里迸出嘲讽的笑意,这个蠢女人拿她当傻瓜呢,自家火得冒烟儿的一个调料秘方,她拿区区三百两银子东西就想骗去,可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不过,要是她知道她男人拿着她帮忙赚到的银子到妓院去花天酒地,不造还会不会这么积极的想赚钱了!

  想到这儿,她邪恶的笑起来:“夫人想要我的秘方也不难,只要夫人能说服律公子,放过念奴娇的朝云姑娘,我便亲自将秘方交到夫人的手上。”

  于氏一怔,半天才明白过来她的意思,立刻沉下脸来,低斥道:“你个乡野丫头,胡说些什么?我家大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岂能去那种腌臜的地方,你莫要信口雌黄,免得祸从口出。”

  哎呦!威胁她,采薇失笑,她可不怕什么祸从口出,经那于氏一吓唬,她反倒更加口无遮拦起来。

  “是不是信口雌黄,夫人派人去查一查便知道了,又何必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只管拿我一个小姑娘出气呢?”

  “你……放肆……”

  于氏被戳中了肺管子,不禁恼羞成怒,气急败坏起来。

  “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哪里知道我家大爷逛不逛窑子的事儿?莫不是你看我家大爷英俊多金,想进门做妾,哼哼,说起来,我也不是心窄的,只要你交出烤肉串儿的秘方,我就许你进门儿,如何?”

  采薇一听,“噗嗤”一声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难以自抑。

  于氏阴着脸,喝道:“没教养的东西,你笑什么?”

  采薇掩着嘴,低笑着说:“我笑夫人虽然长得丑,但是想得可真美啊,呵呵……”

  “小贱人,你说什么?”于氏不可思议的瞪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本姑娘说,你虽然长得丑,但是想得倒挺美的!”采薇忍住了笑,嘲弄的看着眼前的妇人。

  “你……你个胆大包天的小娼妇,拿了我的东西,竟敢这样对我说话,你向天借了胆子吗?”

  于氏捂着胸口,气得嘴都不好使了,放眼整个镇上,谁不知道她是律家的少夫人,谁敢对她有半分的不敬,这个乡野的黄毛丫头,她凭什么这么嚣张?


☆、第六十二章 交易


  采薇摇摇头,笑道:“我为什么不敢?人必自辱而人辱之,夫人不自重,又怎怨得人看低你……”

  “闭嘴,贱人!”

  于氏气极了,不再与她争辩,一个箭步上前,抡起胳膊,向采薇的脸上掴去。

  只是,没等巴掌落下来,胳膊便被一只有力的手掌钳住了。

  “相公——”

  于氏看向抓住她手臂的男人时,顿时没了刚才的嚣张,整个人变得委屈起来,眼圈一红,泪珠滚下。

  来者正是于氏的相公,鸿运赌场、鸿运酒楼、鸿运米行的老板律俊臣。

  此人年方二十四五岁,生得油头粉面,唇红齿白,平昔最喜风花雪月,乃是烟花寨内的大王,鸳鸯会上的盟主,只是他外表看起来虽然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出的精光,却让人不敢小觑。

  今天,他穿着一件雨过天青色的蚕绸长袍,领口和袖口镶着墨狐的毛边,腰系玉带,脚蹬鹿皮皂靴,此时,他正握着妻子的手腕,那双狭长的眼睛却晦暗不明的打量着采薇。

  “相公,这小贱人血口喷人,污蔑你在打一个念奴娇的婊子的主意,相公不可轻饶了她。”

  于氏抽抽噎噎,心思颇深的向自己的男人告状。

  其实,她男人喜好幼,女的癖好,她自然知晓,那野丫头说的事儿,十有*是真的,她虽然嫉恨得发疯,但却也不敢跟他吵闹质问,只好借着采薇之口,来贬损他的行为,进而打消他那份不轨的心思,顺便再借他的手,狠狠的收拾收拾这个敢对她出言不逊的野丫头!

  没想到,男人竟然轻描淡写的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位姑娘没说谎,为夫的确打算梳弄了朝云。”

  梳弄,就是指妓女初次接客的意思,因妓女在这天被破了身,结束了少女时代,所以要把头发梳拢在一起,在头顶打个结,弄成妇女的法式。因此而得名梳弄。

  于氏听了丈夫的话,顿时遭雷击一般,整个人都傻了,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丈夫,心如刀割,却又不敢说出反驳的话来,这男人虽然表面上春风和煦,背地里有多狠,只有她知道……

  采薇也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没想到这种马居然能当着自己老婆的面,毫无顾忌把自己要去嫖娼的念头说出来,还隐隐的带有得意之色,这世间,竟真会有如此无耻之人吗?

  她虽然讨厌于氏,但对这个无耻至极的律公子更是厌恶!

  于氏捏着帕子伤心了一会儿,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嚅嗫道:“妾身听说,朝云姑娘才刚满十三岁,相公这时候梳弄她,是不是太早了,这不合规矩啊。”

  原来,娼门里的梳弄,也是有规矩的。

  十三岁太早,谓之“试花”。皆因鸨儿爱财,不顾女孩儿的痛苦,那客人也只搏个开花苞的虚名,并不能畅快取乐。

  十四岁时谓之“开花”。此时天葵以至,女孩身子以差不多发育完全,男施女受,女孩儿虽不能尽兴取乐,也不至太痛苦。

  十五岁时谓之“摘花”。此时女孩儿的已经长成,恰如一朵开得正盛的娇花一般,正适合采撷。所以,娼门的女儿十五岁梳弄为正合适!

  因为有了这些不成文的规矩,通常在娼门人家,多会让女儿满十五岁时梳弄,最不济的,也在十四岁,十三岁被梳弄的,简直少之又少。

  没成想,律俊臣听了妻子的话,狂妄的呵呵大笑,眼神轻佻放肆的看着采薇:“为夫就是喜欢幼。齿女孩儿,规矩又能奈我何?”

  于氏诺诺的说:“可是,可是……”

  正支吾着,忽一眼瞥见在冷眼在旁的采薇,顿时灵光一闪,说:“可是相公,穆姑娘说,要是相公能放过朝云,她就可以把烤肉串儿的秘方献出来!”

  律俊臣早就听到采薇的这句话了,但还是眨着狭长的眸子,看着采薇轻佻的问了一句:“穆姑娘此话当真?”

  采薇一阵恶寒,被这种下流的种马、人渣盯着,她有一种长了虱子似的感觉,浑身都不舒服了!

  “没错!”

  她语气冷冷的回了一句。

  律俊臣笑了,犹豫中又带了几分得意的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该如何取舍?穆姑娘,你难住本公子了!”

  采薇可没有兴致看他卖俏,不客气的说:“律公子如何取舍,我干涉不得,我只知道,公子若想要我的秘方,请在明日午时之前,拿朝云的卖身契来换,若不然,我的调料秘方公子就别想了,这根簪子也原物奉还!”

  说罢,拔下头上的簪子,递给于氏。

  于氏不敢擅自做主,偷眼看着丈夫,却见丈夫正饶有兴致的看着采薇,摆明了对她产生了兴趣。

  “既说好了明日为限,姑娘又何必急着还这簪子,况且,这么好的金簪,也只有姑娘这般好颜色方才衬得起来。”

  律俊臣说完,竟接过采薇手中的金簪,向她的头上插去。

  采薇一惊,退后一步,避开了他的孟浪之举,只气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只差一点儿就出手,一掌拍飞他……

  轻薄采薇不成,律俊臣也不恼火,把玩着手中的金钗,笑道:“姑娘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是不想做成这笔交易了吗?”

  采薇咬牙怒道:“正因为我想做成这笔交易,所以公子现在还能安然的站在此处,否则,就凭你刚才的无礼之举,现在早该被打趴在地上了……”

  “哦?呵呵……”

  律俊臣开心的笑起来,连说了两遍有趣,接着又向前一步,语气暧昧的说:“既然姑娘也有心做成这笔交易,不如明天巳时,请姑娘到在下的鸿运酒楼一叙,成与不成,我们再谈,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第六十三章 难以启齿


  采薇两世为人,岂能不知他的那点子腌臜的心思,可恨这精虫上脑的禽兽,竟然喜欢玩弄尚未发育好的小姑娘,这要是放在现在,法院一准儿给他定个猥亵未成年少女的死刑!

  可惜生在这个时代,就只能靠她这种江湖义士来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了。

  “如此,采薇恭敬不如从从命了!”采薇冷着的脸蛋儿忽然粲然一笑,一口应承下来。

  得到采薇的应允,律俊臣顿时喜上眉梢,根本没在意女孩儿眼中的阴冷和算计。

  在他看来,就算女孩儿动了什么别的心思也无所谓,只要她肯赴约,她的那些小心思,充其量也就给他助兴的小手段,根本不足为惧,只要她来了,就算她有天大的本事,也跑出自己的手掌心!

  然而这一幕看在于氏的眼里,就是一出典型的勾搭成奸的戏码,穆家这小贱蹄子,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成功的挑起了她相公的兴趣,两人已经一拍即合,就等明天成就好事儿了。

  她心里酸的要命,但当着男人的面却什么都没敢说,也不敢做,等到寿宴开席时,她特意坐在了采薇的身边,低声冷嘲道:“我还奇怪,穆姑娘一个清白人家的女儿,为何会认识念奴娇的朝云,原来都是同道中人。”

  采薇不甘示弱,反唇相讥道:“我也奇怪,为何律公子会宁愿流连于花街柳巷,也不愿回家,原来是因为娶了你这样一个老婆。”

  “贱人,你什么意思?”

  于氏被人戳到痛处,气得脸都红了,差点当众失态,忍了几次,方才压下怒火来,要不是现在人在安老夫人的寿宴上,她一定会狠狠的扇这小贱人几个大耳光。

  “什么意思,你懂的!呵呵……”

  采薇悠闲的说了一句,不再理会她,慢条斯理的享用着丰盛的寿宴。

  安老夫人的寿宴分两个场地,男宾席设在安府后花园的听雨楼,女宾席设在安老夫人的柏青院里,寿宴的席面很是丰盛,炊金馔玉、炮凤烹龙,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山里长的,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前来参加宴席的,皆是非富即贵之辈,饶是这样的席面,他们也都曾见识过,所以,即便是席面丰盛,大家也都是虚虚的客套着,有条不紊的品尝。

  直到八福酒楼的烤肉串儿上来,浓烈的烤肉香味儿掩盖了其他美食的气味儿,立刻在宴会上立刻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这是什么肉?怎么这么香?”

  发问的,是安家二老爷安启云在榆树县城来的朋友,穆家有四位老爷,只有大老爷一直呆在青云镇里,其他的三位,都在外地,所以,宴会上大约有一半的宾客,是三位老爷从外地来的朋友,这些人,都不知道世间还有烤肉串儿这道美食。

  “诸位老爷、公子,这是烤肉串儿,我家老爷为老夫人的寿宴特意从八福酒楼请来的秘方烤肉,天下只此一家,诸位请品尝!”

  安府的管家礼貌周全的向大家解释了一下,其用意是向大家说明自家主子对这次寿宴的重视和主子雄厚的实力,但却歪打正着的帮八福酒楼做了一次生动的活广告。

  有在八福酒楼吃过烤肉串儿的宾客,都炫耀似的对没吃过的客人介绍起肉串儿的美味来,似乎吃过肉串儿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儿似的。

  外来的宾客闻到那股子带着孜然的烤肉香,已经食欲大开了,又听人这般介绍,更是迫不及待的想尝上一口。

  及至肉串儿吃到嘴里,宽敞的大厅里便不时的响起叫好声。

  “嗯,果然名不虚传!”

  “不愧为秘方烤肉,简直比京城聚福德老字号的炒菜都好吃!”

  众人一面大快朵颐,一面叫好不断,当然,也有一些精明的宾客,从肉串儿上找到了商机,打起了烤肉串儿的主意!

  宴会散后,安老夫因年事已高,不能久坐,被丫鬟扶进去午歇了。

  众位夫人和小姐被请到前院的戏园子里听戏,采薇因记挂着家里的那只妖孽,没有心思听戏,便和安家的大夫人知会了一声,带着九斤周叔等回去了。

  刚上车,九斤就拿出一锭大约有四五两重的银子,递了过来:“薇儿妹子,这是安府打赏的,你拿着交到柜上入账吧!”

  采薇拍了拍放在车厢里的两匹花色鲜艳的缎子,说:“我也得了赏呢,这几两银子你就收起来,留着置办年货用吧。”

  九斤拗不过她,便收起银子,因为今天柱儿也跟着去了,且烤肉串时没少帮着忙活,赏赐也理当有他一份儿,所以,便从荷包里寻出一块一两多重的碎银,给了柱儿,喜得那小厮眉开眼笑起来,扯着嘴角乐了一路。

  到家后,采薇特意嘱咐九斤,让他等到日落之前再去接娘和弟弟妹妹们,好让他们能多在赡养堂待会儿。

  九斤对采薇的要求一向是言听计从的,没问为什么,就直接答应下来。

  到了家,她急急忙忙的回了自己的房间,去看那个让人不省心的妖孽,结果诧异的发现,那妖孽正神色怪异的挺在榻上,那张白净儒雅的脸也涨得通红,一向淡定如斯的眼神中也带着几分隐忍和迫切。

  采薇记得,从认识这厮开始,这家伙就是一副谪仙儿的模样,风流俊雅,清越脱俗,即便是身陷敌人的刀剑丛中,那张俊雅的脸上也没见丝毫的错乱,依旧是一沉稳从容的模样。这会子,能有什么事儿,让这万年的妖精这般模样呢?

  她正想着,男人已经不淡定的开了口。

  “咳,薇儿姑娘……”

  这会儿的南宫逸,带着几分的别扭和窘迫,那张俊美如斯的脸上染着浓浓的红晕。生动而真实,就像刚从神坛上走下来的谪仙,虽不再是不染铅尘,却真实了许多。

  “什么事儿?”采薇好奇的问。

  南宫逸的神色又囧了几分,憋了一会儿,终于说了出来:“我,想……小解。”

  说道最后面的两个字时,他的声音低了许多,长长的睫毛也垂了下来,遮住了那双窘迫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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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小解,这个话题,是不是有些煞风景呢,但素,人食五谷,此事虽然不雅,但某人重伤在身,这事儿是避免不了的,所以……


☆、第六十四章 我会负责的


  说道最后面的两个字时,他的声音低了许多,长长的睫毛也垂了下来,遮住了那双窘迫的眸子。

  他是大晋国的嫡出皇子,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睨视天下的,平生从未如此狼狈过,此时的他,像一个小小的婴儿,那么私密的事儿居然要假手于人,虽然他知道小丫头嘴硬心软,一定会帮他,但是,落到这个地步,让她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帮他做这种事儿,还是让他感到无助和内疚。

  采薇在听到“小解”二字时,果然被吓了一跳,白着脸儿呆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淡定下来。

  幸好她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在面对此事时,还不至于大惊小怪,她甚至还有几分庆幸,幸好那厮说的是“小解”,而不是“出恭!”

  助人为乐的过程,尴尬而又心惊。

  武儿那茶壶形状的夜壶口太过窄小,男人连进都进不去,采薇手忙脚乱,满头大汗,最后还是牺牲掉了房间里多宝阁上摆设着的一只美女耸肩瓶,才算完事儿!

  采薇虽然是现代人,但这样的场面,却是她两世为人来第一次经历到的,视觉的冲击,让她的瓷白的小脸儿瞬间通红,一直红到耳根子,像滴血一样,那双淡漠的眼睛也变得不淡定起来。

  开始时,南宫逸也尴尬得无地自容,但在看到采薇那副窘迫羞涩郁闷又无奈的样子后,心情忽然大好起来,满腹的郁结蓦地散开。

  事后,采薇处理完毕,神色略显尴尬的又回到了屋里,南宫逸看着脸色绯红的女孩儿,神使鬼差的冒出一句:“你放心,我会负责的!”

  “啥?”

  采薇大惊,似乎受到的惊吓比之前还大,声调也骤然拔高了好几节。

  “谁让你负责了?拜托你不要胡思乱想,赶紧养好伤离了这儿,就当我们从来没见过,也不要再有任何瓜葛,你能做到这些,就是对我负最大的责了!”

  她情绪激动,一口气说了很多,却没注意到男人的脸渐渐黑起来。

  没错,南宫逸现在的心情很不爽。

  他是大晋国的秦王殿下,皇上唯一的嫡出皇子,身份贵重无人能及,更兼相貌俊美无匹。

  在京都,梦想嫁给他做秦王妃或者做他侧妃的贵女比比皆是,当朝丞相的千金,护国大将军的嫡女,鲜卑国的公主……这些女人为了接近他,前赴后继,无所不用其极!

  他自诩高洁,对于这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连正眼儿都没瞧过一眼,没想到,最后,竟会被一个乡野的丫头无情的拒绝,还拒绝得干净利落,毫无转圜的余地。

  “薇儿为何拒绝我?是我不够好?还是你已经心有所属?”

  南宫逸的心堵得慌,声音也一下沉了许多,里面带着明显不悦的情绪。

  采薇扶额,这都哪跟哪啊?她才十三岁,根本还没对将来做打算还不行吗?

  “大神,我们仅仅认识几天而已,你姓甚名谁?家有几亩地?几间房?几口人?几头猪我都不知道,你凭什么就认为我能对你以身相许?况且,你的身份复杂的,而我只是个斗升小民,只想过我安安生生的日子,不想搀和到你高大上的生活中去,这和爱不爱别人没有一文钱的关系,你明白吗?”

  南宫逸沉默了片刻,幽幽的说:“这事儿,以后再议。”

  既说了以后再议,就证明这厮没有死心,那怎么行?

  采薇只想平静的生活,不愿自己的生活被打乱,便坐在南宫逸的对面的绣墩上,严肃的说:“公子,我既然救了你的性命,就有权利要求得到公子的回报,对吗?”

  南宫逸颔首:“没错,姑娘想要什么,在下一定竭尽所能。”

  “很好!”

  采薇说:“我要的回报,就是在公子伤好后,尽快离开这里,从此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此生不要于我有任何瓜葛!”

  这话说得够狠,够绝,也够伤人。采薇就是想把话说死,以免让他心存希望,给自己留下后患。

  南宫逸沉吟了片刻,说:“我可以给你许多你梦寐以求的东西,你确定你想要的就是这个?”

  采薇郑重点头:“没错,我就是希望能和公子此生再无往来。”

  南宫逸倚在靠枕上,无语的看着面色凝重的女孩儿,那双深邃魅惑的眸子,似乎想把她看穿一般……

  半晌后,他的眼中忽然闪过一抹精光,笑道:“可以,倘若他日你有什么要求到我的,可以收回你现在的请求,拿这个条件来交换!”

  采薇“嗯”了一声,以示自己接受了他的提议,但是她会有什么求到他吗?

  当然不会!

  他们压根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以后的生活也根本就不会有交集,所以就算答应了他,也无所谓。

  得到男人的承诺,采薇放下心来,忽然,她又想起了他昨日送给她的夜明珠,当时她派鹦哥去送还夜明珠,撞到了他们被追杀的事情,夜明珠也没有找到机会还给他,既然已经决定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了,自己也没有理由收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于是,她找了个借口,出了房间,直奔前院儿的酒楼而来。

  酒楼今日不营业,空荡荡的酒楼,简直就是进出空间的最佳场所。她默念了一下,进入空间。

  “鹦哥,我昨天让你还的夜明珠呢!”

  鹦哥一听提起了昨晚的事儿,立刻眨着黑黝黝的绿豆眼儿,讨好的说:“主人,夜明珠我为您好好的保管着呢,只是,我们昨晚说好的烧烤呢?”

  白眉也在一旁吱吱的叫个不停,帮着鹦哥敲边鼓,难得的和它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

  采薇不想它们失望,尽管昨天累的半死,昨夜彻夜未眠,今天又忙了一上午,但她还是打叠起了精神,准备给它们考一顿美味的肉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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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节操掉的厉害,请大家自备避雷针!


☆、第六十五章 怎么睡


  烤炉和肉串儿是酒楼里的,被她用意念收入了空间,连炭火、筛网、调料等烧烤必备之物也一并收了进来。

  她把昨晚打捞上来的鱼收拾好,用刀在鱼背上划了几道,刷上盐巴和花椒,以便烧烤时能更加入味儿。

  又把一些贝类放在盐水中泡着,使它们能把泥沙吐出来。

  光有肉串和鱼虾还不够,还需要一些蔬菜才能解油腻,她又跑到地里摘了几个茄子,挖出几颗红薯白薯,洗净后切了薄片,准备一会儿放在筛网上烤。

  一切就绪后,她动手烤了起来,没多大一会儿,空间里便弥漫起肉串儿的香味儿,惹得鹦哥的尖嘴里淌出了一条清亮的小溪,长眉望着肉串儿抓耳挠腮,就连一向淡定的龟大仙也慢吞吞的爬了过来,围着烤炉子吸鼻子。

  “好了,尝尝吧,看看好不好吃!”

  采薇把烤好的第一批肉串儿装在盘子里,放在了草地上。

  几只神兽立刻毫无形象的大吃起来,那一串串闪着油星儿,包裹着各式调料的肉串儿,比以前他们吃过的任何东西都要好吃;还有烤鱼,烤得金灿灿的,鱼皮还冒着油,鱼肚里塞着香菜和大葱等调味儿的青菜,外焦里嫩,怎么吃都吃不够。

  “主人,烧烤真是太好吃了,您能想到这个吃法,真是太了不起了!”

  “主人,我对您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

  几只神兽从未想过,从前它们看得如此普通的东西,竟能做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来。

  譬如红薯和白薯,它们的吃法是,从土里刨出来,洗净后就啃着吃掉。龟大仙比它们讲究一些,但也仅限于把它们煮熟了吃而已。

  但是主人的做法却是,把它们切成薄薄的片儿,刷上蜂蜜,撒上芝麻,等到快烤熟的时候,在涂上酱油,撒上孜然和盐面,真是色香味儿俱全,香甜好吃。

  茄子的烤法更是奇怪,把茄子竖着一分为二,放在筛网上,在茄瓤上撒上剁碎的香菜末儿、蒜末儿、葱末儿和盐面儿,慢慢烤熟,烤熟的茄子带着一股难以言说的香味儿,吃到嘴里,回味无穷!

  这一餐,它们吃得很尽兴,也都吃多了,连一向讲究养生,每餐只吃七分饱的老乌龟,也连连打嗝,鹦哥躺在地上,已经动不得了,白眉也捧着肚子,连连喊‘撑’。

  草地上一片狼藉,采薇准备了很多,带出了白毛虎的一份儿,但是白毛虎拒绝吃熟食,所以剩下的东西,她准备带回去,拿给家里那只妖孽吃。

  妖孽对饮食很挑剔,冷热咸淡,滋味营养,一点儿都马虎不得,难得的竟对采薇带回的烧烤很偏爱,在采薇的帮助下,惬意的吃了很多。

  饭毕,采薇又帮他上了一遍药,因为有了先前那件‘小解’事件的对比,上药这种事儿已经算不得什么了,她洗过手,坦然的坐在榻边,拿着那盒奶白色的药膏,均匀的涂在男人的伤口上。

  女孩儿手指肚和伤口接触的地方,微热,又有些痒,麻酥酥的,很舒服,仿佛有人在拿羽毛轻轻的拨弄他一般。

  南宫逸惬意的躺在榻上,阖眼假寐着,深邃的眸光,被长长的睫毛挡住了。

  采薇只顾忙活着,哪里想到自己正在被人偷窥着。

  此时的她,正抿着嘴儿,蹙着眉,微侧着头,专注的为男人的伤口涂药,表情严肃认真,那双清澈如溪的水眸中,不见分毫的杂质,仿佛正在做着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儿!那双柔软的小手儿轻柔利落的在伤口处游走,如蝶翼掠过一般,舒服得令人心颤!

  有人说过,认真的女人最美丽,南宫逸此时,也由衷的承认这句话。

  虽然对方只有十三岁,虽然她看起来还仅仅是个刚长大的孩子,虽然她既不会打扮,又不懂温柔,在他的眼中,这时的她,却比任何一个名门贵女都要美上百倍千倍!

  正浮想联翩着,女孩儿的声音忽然响起。

  “好了!”

  采薇擦了擦手,又拿出老乌龟给的内服丹药,送到他的嘴边:“你先别睡,睁开眼,吃了药再睡也不迟。”

  男人缓缓的张开眼,笑颜魅惑:“薇儿还真是体贴!”

  采薇冷哼一声,道:“我只是想让你快点好了,尽快离开罢了,至于体贴,是你多心了。”

  男人一窒,随即无奈的笑起来,虽然女孩儿的话不中听,他却无可奈何,因为他喜欢的,不就是她这副火爆倔强的性子吗!

  天刚擦黑儿,娘带着菲儿他们回来了,九斤很听话,果然是在日落之前去的赡养堂,娘和几个孩子被接回到家时,刚好日落西山。

  听到娘进屋的响动,采薇怕有人撞到她的房间来,忙迎出去,寒暄着引她们直接去了娘的大屋,还把今日在安府里得到的赏赐一一指给她们看。

  杜氏见到了那两匹缎子,很是喜欢,这两匹缎子都是上好的,一匹是银红色彩暗花泥金云锦,一匹是秋香色如意云纹缎,正适合薇儿和菲儿的年纪,她因自己的女红不好,唯恐糟蹋了好东西,所以和女儿商量,准备明天找个成衣铺子的裁缝帮忙裁制。

  采薇正好想去成衣铺,给那只妖孽买身衣裳穿,那妖孽伤势沉重,一时半会儿走不了,要是她每天一回家,都看到那副晃眼的裸男图,保不齐自己什么时候就长了针眼!

  菲儿很喜欢采薇得的一副珍珠攒花镶金耳坠儿,刚巧采薇正想给她置办几件首饰,便乐得借花献佛,把那副耳坠儿给了她,一并把自己得的几只戒指,耳坠等物,都拿了出来,分给了娘和采菲。

  娘几个又唠了一会儿,天色越发晚了,文儿和武儿因早上起得早,这会子坐在榻上,困得小身子不停的摇晃着,头上的小辫子也跟着一跌一跌的。

  杜氏见天色已晚,便催促着女儿们回去睡觉了。

  菲儿打了个呵气,懒懒的说:“今儿和娘在赡养堂帮那几个孤儿洗澡,可累死我了,还是早点儿睡吧!”

  采薇僵住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摆在了眼前:她该怎么睡?


☆、第六十六章 同床而眠


  “咳,菲儿,姐姐今晚和你一起睡,好不好?”

  “好啊,求之不得呢。”采菲娇俏的一笑,又促狭的说:“只是姐姐不许打鼾!”

  打鼾!

  采薇心下一颤,一个可怕的念头油然而生——那厮睡觉时,会不会打鼾?

  试想,她与菲儿正甜甜的睡着,一阵雷鸣般的鼾声从她的闺房里滚滚传出…。

  她打了个哆嗦,不行,这种事儿决不能让它发生,连发生的苗头都不许有!

  “算了,我还是回去睡吧,我择席!”

  采薇扯了扯嘴角,拖着沉重的步伐回了自己的房间。

  屋里,漆黑一片。

  采薇摸到榻前,听到了榻上浅浅的呼吸声,均匀、低沉,似乎已经睡着了许久。她犹豫了一会儿,终究抵不过身上的倦之意,咬了咬牙,脱鞋上榻,和衣而卧,准备将就一宿。

  开始躺下时,她还紧绷着身子,不自在的紧贴在榻沿儿上,唯恐自己挨到男人,可躺了一会儿,浓重的倦意一波接一波的袭来,她渐渐放松下来,翻过身,闭眼沉沉的睡去了……

  这一夜,她睡得很香很香,家里烧着地龙,室温很高,所以就算没有盖被子,身上也不觉得冷,可是睡到后半夜,地龙的火熄了,冷气才渐渐的袭上来,睡梦中的她瑟缩了一下,迷迷糊糊的扯过了身边的被子,滚了进去。

  立刻,一股暖流包围了她,炙热的气息让她身上的寒气一扫而光,她舒服的哼了一声,抱着那个热源蹭了蹭,甜甜睡去…。

  轻柔均匀的呼吸声,似江南水乡女子的软糯低侬,温热的气息吹到男人的颈窝儿,痒的让人心颤。南宫逸缓缓的睁开眼,暗夜掩住了他魅惑的笑意,也掩住他幽深的眸光……

  在他的记忆里,自从少年时第一次有女人设计他,想爬他的床,他便对女人有一种近乎于偏执的厌恶,尤其是后来的日子,想亲近他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这让他对女人更是避如蛇蝎,他讨厌女人的亲近,也从不纵容任何一个敢于肖想他,算计他的女人。

  可是,对于这小丫头的亲近,他却丝毫没有感觉排斥,甚至还心存些许的窃喜。他喜欢小丫头犀利率真的表情,喜欢她身上淡雅清幽的体香,更喜欢她抱住自己时,那柔若无骨的舒适感觉!

  小丫头的身上,不仅有让他心潮澎湃的柔软,还有令他心醉神怡的体香,更有让他匪夷所思的秘密。

  他派人彻查过她的底细,她只是穆家村里一介穷酸秀才的女儿,母亲充其量也不过是安国公府里的一个逃婚的庶女,可她却能轻易的拿出那些万金难求的花茶来,还能操纵那只凶猛异常的白毛巨虎,更能把他从鬼门关中轻而易举的拉回来……

  她的这些本事究竟从何而来?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她的身上,有什么惊人的秘密?

  他思索着,辗转半宿,方在女孩儿香软的抱拥中,暖暖睡去!

  翌日

  从睡梦中醒来的穆采薇,刚睁开朦胧的睡眼,就看到了一张放大的美男面孔,她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向下看去,结果发现自己和妖孽躺在一个被窝儿里,而且,两人还紧紧的相拥着!

  “早啊!”

  男人也睁开了眼,若无其事的和她打招呼,语气懒懒的。

  天啊!

  采薇瞪着眼,忍住喷血的冲动,迅速的从被窝里钻出来,疾步下榻而去,结果一个踉跄,差点儿一头栽倒在地。

  “小心!”

  男人低呼,一把拽住了她的手腕儿。

  看着男人速度的出手,采薇抬起眼,难以置信的抬眼看着他,忘记了刚刚的尴尬。

  “你……能动了?”

  “这都是薇儿的功劳,薇儿照顾的好,求来的药有奇效!”南宫逸噙笑说道。

  “呵呵,太好了!”

  采薇以手加额,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她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不用再被男人怄得吐血却又无可奈何了。

  “快,你准备一下,我马上想办法送你离开!”她表情迫切,语气急不可耐。

  男人的笑容一僵,声音沉了下来:“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的想我走?”

  采薇上前一步,直视着他发的双眸,面色悲苦的说:“大神,不是我不近人情,我是个闺阁中的女儿,要是被人发现了我房中藏了个男人,我就死定了,别说是我,就是我爹娘、我弟弟妹妹也会因为我而颜面无存,遭人唾弃、耻笑的,搞不好,我还会被游街,浸猪笼什么的,所以,你说我能不着急吗?”

  南宫逸瞥了她苦兮兮的表情一眼,忍着笑,做若有所思状:“薇儿说的很有道理……”

  “对呀对呀,所以你要尽快离开才行!”见男人承认只记得观点,采薇连连点头附和着,似乎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然而,男人却慢条斯理的说:“可是,我的伤没好完全,还需要你的照顾,所以,我走不了!”

  “咚——”

  穆采薇差点摔倒,她捂着胸口的位置,面目狰狞的低吼道:“大神,拜托你看清楚好不好,我救你,是出于我的善心,不救你,也是情理之中,我没有照顾你的职责和义务,所以你凭什么理所当然的认为我该照顾你到你完全康复。”

  男人斜起一只嘴角,露出一副邪肆的笑意,声音懒懒的说:“我以为凭薇儿的冰雪聪明,该知道为什么?”

  听到男人的威胁,穆采薇气得瞪圆了眼儿,愤恨的瞪了男人一会儿,半晌才咬牙道:“好吧,我发誓再也不滥做好人了,农夫和蛇的故事告诉我,有些人是可杀不可救的!”


☆、第六十七章 李嘉城和王建林【二更】


  南宫逸不在乎她的讥讽怒骂,随意恣然的向后一靠,说:“不过,薇儿的顾虑也在情理之中,这样吧,你去把隔壁的房子买下来,安排我住进去,等我的伤养好了,你就算解脱了,如何?”

  “买下隔壁的铺子?”

  采薇被气笑了:“大神,你当我是李嘉城吗?还是以为我是王建林?恁贵的一间铺子说买就买下来。”

  “李嘉城是谁?还有那个王建林,他们是何方人士?”

  男人精准的将这两个名字提炼出来,这两个名字一听就是男人的名字,女孩儿在提到这两个名字的时,脸上露出些许钦佩的表情,候这让他感到很不舒服。

  “他们是……嗨,说了你也不认识,反正就是很了不起的人!”

  采薇没有办法和他解释这两个人物,只好挥挥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男人倚在靠枕上,黑着脸狐疑的看着女孩儿,想象着是什么样的男人值得她如此钦佩,等他的伤好了,一定要派人去查一查那两个人的底细才行……

  “我出银子,你出面去买就行了!”他再度开口说道,心里却满满的都是那两个陌生的名字。

  “你?”

  采薇哂笑一声,语气恶毒:“你自己都光着呢,拿什么买,把你卖到象姑馆去换银子买吗?”

  南宫逸的嘴角抽了几下,咬牙切齿道:“无需你操心银两,我的顺袋里有银票,买下十间铺子也绰绰有余。”

  没想到,采薇一口回绝:“不行,买房置地是大事儿,我不想搀和其中,银钱上的事儿,你最好还是不要和我有什么牵扯才好!”

  “薇儿不想和我在银钱上有牵扯?”南宫逸挑起嘴角,笑得得意:“可惜,我们早就有瓜葛了。”

  “你是说那一百两银子的花茶吗?”一想起那些花茶,采薇就感到头痛。

  然而,男人一口否认:“不是!”

  “那是什么?”

  采薇想了半天,才想出头绪来,她伸出手,从怀里掏出一颗夜明珠,递给男人:“还你!

  男人没有接那颗夜明珠,而是直视着采薇,缓缓道:“以薇儿的聪明,难道就从没怀疑过八福酒楼的崔掌柜,为何会选你做合作伙伴吗?”

  “你什么意思?”

  采薇的语气徒然变冷:“你是说,难道……”

  她倏的住了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吃惊的瞪着淡定的男人,一切都了然于心了!

  难怪,崔掌柜会主动找上她,在一点儿都不了解她的情况下,贸然和她签订了合作的协议,本来她还纳闷,在这寸土寸金的金鱼巷里,崔掌柜完全可以找到更好的合作伙伴,却为何偏偏选中了她,原来,一切皆因为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采薇怒了,声音里带着几分恼火,尽管他帮了自己,但采薇并无感激之意,相反,这让她有了一种自己的人生被人操纵在手心儿里的感觉,仿佛在他面前自己是透明的一般,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这让她很不舒服!

  为什么这样做呢?

  面对女孩儿的指责,南宫逸若有所思,是呀,他为何要这么做呢?连他都想不明白。反正,在看到她冒着严寒,在外面徒劳奔走,小脸儿冻得通红,鼻尖儿都通红的那一刻,他的心是疼的,唯一的想法就是帮她,马上帮她。

  知道她有自己的骄傲,不会轻易接受他的帮助,所以,他才不得不派追风出面收买了崔掌柜,上演了那么精彩逼真的一幕!

  “我只想帮你!”男人如实回答。

  采薇冷声道:“你该知道,我不需要你的帮助,也不希望你参与到我的生活中来!”

  南宫逸顿了一下,说:“难道薇儿想放弃八福酒楼?倘若这样,你该怎么和你的家人、周家的人解释这件事儿?还有,没有合适的房子,我就会一直住在你的闺房里,长此下去,会不会给你惹下麻烦?”

  采薇望天无语……

  好吧,她承认,家人是她的软肋,她不想他们担心,也不想他们再受奔波迁徙之苦,更害怕因为她私藏外男的事儿连累到他们,所以,思虑再三,她咬了咬牙,抬头冷笑道:“好吧,我去给你买,不过,买贵了,可不要怪我哦!”

  “那是自然!”

  南宫逸笑得灿烂,对他而言,别说买下一间小小的铺子,就算买下整条金鱼巷,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的事儿!

  采薇也笑了,笑得灿烂无比,她刚刚用内视查看了一下妖孽遗留在空间里的衣物,果然在血迹斑驳的衣服里发现了一个五彩锦缎的双鱼顺袋,顺袋儿厚厚的,一看里面就很充盈。

  “收!”

  她在心里默念了一声,那只顺袋便悄无生息的瞬移到了她的怀里,

  采薇扯着嘴角,笑得残忍变态,妖孽,竟敢威胁本大仙,今日定叫你破财破到大吐血,哼哼……

  吃过早饭,杜氏和几个孩子按昨晚约定的,要去逛集市了。一家子都穿着采薇在成衣铺里采买的锦缎新衣,拾掇得整整齐齐,菲儿还戴上了姐姐昨天送她的珍珠攒花镶金耳坠儿,扎着通红的头绳,杜氏也戴着一副金镶玉的坠子,整个人看起来年轻漂亮了许多。

  采薇借口酒楼里还有事,自己去不了了,派了让张婶儿和刘嫂子随行服侍,打发走了一家人,她去厨房盛了一碗黏稠的小米粥,又拿个两个素馅包子,两碟小菜,一并装在托盘里,端进房中。

  “哎,那个谁,我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待会儿买房的时候,房契上写什么?”

  “我的名字不便外露,就写薇儿的名字吧!”南宫逸斜倚在靠枕上,白皙修长的手接过粥碗,优雅的吃起来。


☆、第六十八章 赚钱【一更】


  纠结了一番,采薇还是去了隔壁,和那家点心铺子的老板说了想买下铺子的事儿,谁知老板竟一口回绝,声称他的铺子每年都会有近二百两银子的收入,这是他们一家老少赖以生存的根本,所以断不会卖出去的。

  但是,当采薇把三千两的银票砸在桌子上时,老板顿时改了口风,说什么君子成人之美,既然穆小姐想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他也乐得成全。

  因此,没费多少唇舌,那间格局与她家完全相同的铺子连带后院儿,就以三千两的高价成交了,拿到房契的一刻,采薇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把那只妖孽从自己的房间里赶出去了!

  办理完买房的事宜,采薇回到了自家的酒楼,看到九斤和周叔已经开始工作了,可见,大清早的,就有人来吃肉串儿了,采薇会心一笑,进了酒楼,掌柜的见到她,忙从柜台后迎了出来,低声说:“大东家,有贵客临门,现在天字间候着,贵客吩咐了,等您回来,请您务必上去一趟,说是有笔生意想和您谈。”

  采薇笑了笑道:“我知道了,这就上去!”

  贵客是谁,采薇已经猜出个七八,昨天的肉串儿在安家引起了那么大的反响,安家的三老爷、四老爷都是生意人,前来祝寿的也是生意人居多,他们如何看不出这肉串儿里的商机,又怎么会错过这大好的发财机会!

  果然,进了天字间,就见安启云起身迎了过来,笑呵呵的对着桌旁十几个人介绍说:“这位小姑娘,就是八福酒楼的大东家穆小姐,也是烤肉串儿的创始人,诸位有什么话,就只管对她说罢!”

  话音刚落,一个圆脸微胖的中年男子便站了起来,拱拱手说:“穆姑娘,实不相瞒,我等皆是做酒楼生意的人,因见姑娘独创的烤肉串儿美味无比,所以特意到此来求姑娘的烤肉秘方,还望姑娘不要推辞。”

  一切都在采薇的意料之中,她笑盈盈的说:“烤肉串儿是我花了不少心血想出来的,本想让我的八福酒楼成为大晋国独一家的,但有安大人出面为诸位引荐,我总不好拂了安大人的面子不是?所以……”

  在座的都是生意人,一个个精明的什么似的,没等采薇把话说完,就有人站起来,递过一张面额为一千两的银票,说:“我等自然不会舍着脸面白求姑娘,这一千两银票,是我们的一点儿心意,还望姑娘不要嫌弃才好!”

  采薇瞥了一眼银票上的数字,客气的笑道:“诸位客气了,我说过,有安大人的面子在,我自然不敢藏私,待会儿诸位可以派一个可靠的手下,去我八福酒楼的外面学习烧烤的技巧,烧烤调料的秘方,我可以无偿献给诸位,但是,诸位能否配齐这些调料,就不归我管了!”

  说罢,命小二取来笔墨纸砚,提豪一挥而就,龙飞凤舞的写出了烤肉串调料的配方。

  配方传到了酒桌上,大家先对采薇的书法夸赞了一番,但很快就被调料秘方吸引去了。

  只见那张纸上,写着盐面、芝麻、牛油、花椒等寻常的调料,唯有最后面的“孜然”二字,相当陌生,众人你看我,我看你,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孜然”究竟为何物。

  采薇不紧不慢的说:“秘方我可以看在安大人的面上,白白的送给大家,但是诸位若想要上面的调味料,却要费些银子了。”

  圆脸微胖的中年男子指着“孜然”二字问道:“不知姑娘可否告知,这孜然在那里可以买到,需多少银子?”

  采薇笑道:“孜然在八福酒楼就有得卖,只不过,因为物以稀为贵,孜然的价格贵了一些,每斤要三两银子,所以诸位不妨先到外面去找一找,倘若找得到最好,若找不到,就只能在我八福酒楼里采购,只是我的囤货也不多,诸位想要,须得提前打招呼才行!”

  “三两银子一斤?”

  众位商贾惊呼着,脸上都露出难以接受的表情。

  大晋国自开国以来,也没听说有哪种调料能贵到三两银子一斤,这也太离谱了,一些商贾面露犹豫之色,似乎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这孜然了。

  正在这时,一位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淡声开口。

  “不知穆姑娘现在手中能有多少囤货?”

  问话的安家四老爷的贵客,来自京城首富霍家的嫡出公子霍渊。此人目前正照料着霍家在汴州府的生意,与四老爷安启禄交情颇深。

  采薇听到问询,急忙用意识召唤白眉:“我们还有多少孜然,新种下是孜然还有多久能成熟,大约能收多少斤?”

  白眉说:“大约三两天就可以收割了,收七八百斤不成问题。”

  “目前,我大约能凑到五百斤孜然,不知公子想要多少!”

  得到白眉的回信儿,采薇的心有底了。

  “好,我全要了!”

  霍渊淡声说完,抬眼示意了一下身后的小厮,小厮立刻取出一千五百两的银票,恭恭敬敬的上前递给采薇。

  采薇接过银票一看,顿时心情一片大好,早上在妖孽哪里吃的瘪在无形中都消弭散尽!

  她收好银票,笑眯眯的说:“公子果然有魄力,一见便知是个成大事的,好,咱就说定了,五百斤孜然,三日后请来八福酒楼提货!”

  霍渊朗声笑道:“穆姑娘抬爱了,说到魄力,姑娘小小年纪,就能白手起家,掌管八福酒楼,倒是叫在下佩服得很呢!”

  其他的商贾见霍渊一人包圆了所有的孜然,便知他有意垄断烧烤市场,不由得都生出些悔意来,但却也都是悔之晚矣,谁让他们没有当机立断的魄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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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二十岁的她凭借一部电影一炮而红,成为众所周知的影后;

  二十六岁的她在事业最辉煌之际甘愿退居幕后,嫁为人妻;

  岂料托付之人是渣,与白莲花勾结,将她不留情面的害死。

  临死之际,她向上天起誓,若有下一世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重生一回,她成了卓家大少奶奶,空有其表的软柿子。

  当她成了她,先是得罪野蛮婆婆,再是将前世白莲花小三弄进医院,最后心满意足的和老公‘离婚’,重操旧业,进入娱乐圈。


☆、第六十九章 收拾种马 【二更】


  “以后八福酒楼不管有多少孜然,我霍渊全包了!”

  霍渊含笑对采薇说了一句,更加确定了他想垄断烧烤市场的决心。

  众人虽然不服,奈何财力物力都不及人家的百分之一,只好遗憾的撒手作罢了!

  谈成了这笔生意,采薇看看时间不早了,便和众人告辞出来,去鸿运酒楼赴约。

  鸿运酒楼与八福酒楼相距不远,同在金鱼巷内,和鸿运赌场相接攘,因为去鸿运酒楼里消费的顾客大都是赌场里多金的赌徒,而鸿运酒楼的价格也比同一条街上其他酒楼贵许多,所以,鸿运酒楼里并不像采薇的八福酒楼那样客满盈门。

  此时,采薇悠然的站在鸿运酒楼的大厅里,一边观赏着酒楼里奢华的装修,一边等着通报的小厮来回信,不多时,就见律俊臣风风火火的亲自迎了出来。

  这禽兽今天穿了一件大红的锦缎剑袖袍,襟口儿和袖边儿都滚着一圈暗红色秀云纹的镶边,腰系玉带,玉带上垂下一只金丝织绣的鸳鸯戏水的顺袋儿,发髻高束,戴了一只玉血发簪,通身的大红色,如新郎官儿一般。

  采薇的嘴角抽了抽,这混蛋、种猪,还真打算当一回新郎官儿呢,呵呵……

  “穆姑娘,本公子已再此等候多时了,姑娘请——”

  律俊臣满面含春,风流多情,引着采薇一径向后院儿去了。

  他没有带她去楼上包房,而是去了自己的私宅,一见便知有猫腻儿在里边,采薇暗自庆幸,幸亏她有老乌龟这个神兽依仗,不然还真不敢贸然赴约呢,谁知道这精虫上脑的种马会使什么下作的手段呢?

  金鱼巷的房子格局都差不多,前面是两层小楼的铺子门面,后面便是两进的小院儿。

  律俊臣殷勤的领着采薇,直奔小院儿而来,律家的小院儿虽然格局与别家的相差不大,但院子里的设计装修,与别家的却是天差地隔。

  只见那小巧的院中假山奇石林立,曲径幽廊宛转,各色的鹅卵石铺地,空隙中种着十数枝红梅,在这苦寒的节气里,开得正盛,没等进院儿,就闻到了那股扑鼻的幽香。

  流连间,律俊臣已经挑开了门帘,含笑道:“外面冷,姑娘快请屋里坐。”

  采薇假意道:“这里的梅花开得真好,律公子何不与我在此一边议事,一边赏花。”

  律俊臣此刻已经欲火焚身,那里还有心情赏花,尤其是看到采薇那张被冻得微红的小脸儿,恰如一朵开得娇艳欲滴的鲜花一般,看得他口干舌燥,浑身燥热,越发的觉得这小妞长得水灵诱人,简直比念奴娇的朝云还要美上数倍。

  只见她峨眉淡扫,剪水双瞳,鼻若悬胆,素齿朱唇,再加上一身瓷白炫目的冰肌玉骨,端得是一个无双的小美人儿!

  此时,他只恨不得一把将她拉进屋去,尽力的发泄一顿才好。

  “穆姑娘,恁冷的天,只管在外面流连,若冻坏了,本公子可是会心疼的!”律俊臣色眯眯的盯着采薇的小脸儿,已经没心思与她虚与委蛇,直接轻薄露骨的调戏起她来。

  这会儿,妙人儿经在他的院中,就算她长了翅膀也难飞出去了,所以,他也不管那些面子上的虚套东西,上前一步,就要拉采薇的手。

  采薇一闪,灵巧的避开了他的爪子,咯咯笑道:“咱可是事先说好的,公子答应我的朝云的卖身契呢?”

  律俊臣见她没有反抗怒斥,反倒一副欲拒还迎的模样,心里顿如被猫爪子挠了一般,痒的厉害,他凑过来,笑道:“心肝肉儿,爷答应你的,自然不会诳你,你乖乖的过来,让爷摸一下,爷自然会把那张卖身契给你。”

  采薇“哼”了一声,一扭身子,佯怒道:“公子别是没舍得银子赎朝云,想空手套白狼的唬弄我吧!”说完,她被自己甜腻的声音瘆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律俊臣却喜欢的很,痛快的从怀里掏出一张按着手印的卖身契,递了过来,笑迷迷道:“小冤家,你只看看爷唬没唬你,还不快过来,让爷亲香亲香!”

  采薇接过那张卖身契,果然是朝云的,赎身价是八百五十百两,她吐了吐舌头,好贵!要是让她拿这些银子赎人,她一定会肉疼的!

  正想着,律俊臣已经凑了过来,急色的说:“乖儿,爷为你舍了偌大的一笔银子,你该如何回报呢?”

  采薇避开了他的拉扯,笑容甜美灿烂:“律公子,咱进屋说话……”

  律俊臣以为她要进屋和他共赴*,喜得浑身痒痒,急不可耐的跟着采薇进屋去了。

  屋里,地龙烧的正旺,室内温暖如盛夏,穿着衣服都觉得热。

  采薇略看了一眼,觉得这屋子定是这种猪专门用来祸害小姑娘的地方,只见屋子四周的墙壁上,张贴着数张春宫图,窗边的案头上,香炉里烟雾袅袅,异香扑鼻,正不知烧的是什么香。

  “主人,香炉里烧的是鹅梨帐中香,催情用的,猛烈异常,主人您要小心啊!”

  老乌龟在空间里提醒着,把解药取出来,由采薇用意念收到了外面。

  采薇偷偷把解药含在嘴里,在屋里闲逛着,这屋子奢华异常,各色的器物无一不精,雕花的檀木拔步床,蜀锦的大红床帐,红罗帐里锦绣堆砌,一副欢喜佛置于榻上,看得人只想呕吐。

  拔步床边安置着氤氲着雾气的大木桶,里面的洗澡水还冒着热气,上面撒着嫣红的花瓣,看来是那禽兽准备事毕后沐浴用的,他倒是很会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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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佣兵归来之王牌太子妃》【1V1,妖孽男VS腹黑女,强强联手】

  她是凶残霸道的铁血雇佣兵,诡计多端,睚眦必报。

  他是冷酷无情的燕帝国储君,孤傲诡谲,权倾天下。

  ——命运女神一定是月经不调,才会让她遇到他——

  在某个月黑风高之夜,他抱她的腰,亲她的嘴,步步为营的算计她。

  于是乎,她绑他的腿,揍他的身,堂而皇之的睡了他、睡了他、睡了他!

  “天下为媒,待我长发及腰,生个娃娃可好?”


☆、第七十章 赎回朝云【一更】


  “心肝儿——”

  毫无预警的,律俊臣忽然扑了过来,吓了采薇一跳,要不是她身手敏捷,只怕已经被他抱个满怀了。

  躲过他的偷袭,采薇拿出一页纸来:“公子,这是我的烤肉秘方,咱们说好交换的!”

  律俊臣已经吸了不少的催情香,如今正欲火焚身,哪里还顾得上烤肉的秘方,他随意的把那张纸丢在案上,步步逼近:“小美人儿,你今儿从了爷,爷明日就去你家里提亲,抬你进律家做二姨娘,可好?”

  “噗——”

  采薇差点儿吐血!

  她已经被恶心得快要受不了了,把自己的一双粉拳头握了又握,捏了又捏,半晌才压下心头的一口浊气,阴测测的笑道:“如此,请公子先行沐浴吧……”

  律俊臣听闻此言,恰如听到佛语纶音一般,忙不迭的脱个精光,进了浴桶。

  采薇虽然嫌弃,但还是强忍着,面带笑意,一步步走了过来。

  “小美人儿,快过来,让爷稀罕稀罕你。”

  律俊臣从浴桶中伸出*的手臂,想仔细的馍馍这娇美的小妙人儿,只是,没等摸到她,就见那小美人忽然一扬手,将一把粉末状的东西向他兜头撒来,律俊臣还没等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已经昏睡过去

  “哈哈哈……蠢猪!”

  采薇得意的叉腰大笑,顺手将一杯热茶泼在男人的脸上,若不是她嫌脏,一定会上前狠狠的抽他一顿。

  不过,就算是不能抽他,也要让他受点教训,让他知道知道自己的厉害才成。

  采薇在屋子里转悠了着,一双清澈的大眼在奢华的屋里搜索,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收、收、收……”

  于是,一件件价值不菲的古董、一张张出自名家的字画、还有种马身上鼓囊囊的荷包、价值连城的玉佩等物,就随着她的叨咕声凭空消失了。

  要不是怕吓到人,她真想把这屋子里檀木家具,蜀锦床帐都一并收了去!这些东西,少说也能值几千两,就这么白白放过,还真是让她有些心疼呢!

  打劫完毕,采薇又把燃着鹅梨帐中香的香炉移了过来,移到律俊臣的身边猛劲儿的熏着,一想到待会儿他会做出的丑态,她忍不住大笑起来,几乎想留下来看过热闹再走……

  不过,因为记挂着朝云的卖身契是否真实有效,她还是很快就离开了。

  刚走出律俊臣藏娇的小院儿,立刻就有一个小厮鬼鬼祟祟的从角落里闪了出来,贼头贼脑的朝着采薇的方向望了望,转身一道烟的向律府跑去。

  律府里

  当家的少夫人于氏,正心急如焚的在屋里来回走着,地上的茶盏碎片到处都是……

  丈夫一大早又是沐浴,又是熏香,还从里到外的换上大红的新衣,打扮得风流俊俏,不用说她都知道,定是为了去见那穆家的小浪蹄子,讨那小*的欢心去了。

  穆家的小贱人人小鬼大,嘴刁心毒,手段了得,要是真个把丈夫给哄住了,进门来做个姨娘,律府里还会有她的好日子过吗?

  一想到这,她就心慌的厉害,丈夫前脚出去后,她后脚就派出心腹的小厮盯着,看有什么动静,好立刻向她汇报。

  小厮见采薇离开了,就一路小跑回来,把自己的所见所闻一一的向于氏汇报了一遍。

  于氏听后,顿时疑惑起来,百思不得其解。

  丈夫的本事她知晓,若是在床上,没有一两个时辰是弄不完的,尤其是对新鲜的小嫩女,只怕一天一宿也不会尽兴,哪里会刚见面就放人走了呢?而且,律家的小蹄子好容易勾搭到她丈夫,又怎会这般轻易的离开?

  越想越觉得蹊跷,好几次,她都想亲自去看看,一探究竟,但又怕惹了丈夫不高兴,所以便压了下来,思虑再三,命人把律俊臣的乳娘唤来,吩咐她去小院儿送些补汤,顺便儿看看哪里的情况!

  律俊臣的乳娘卞氏,今年已经四十出头的人了,却还喜欢像小姑娘那般涂脂抹粉,穿红着绿,说话时也一般捏着嗓子,拿腔作调,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厌物。

  于氏心中虽憎恶她,但因她是自家老公的乳娘,少不得要给她三分薄面,所以无事时,从不叫她到跟前来,卞氏因少夫人厌恶她,心中也很苦恼,使尽了诸般手段溜须讨好于她,也没甚么收效,如今听了于氏的吩咐,以为自己立功的时刻到了,急忙提了补汤,三步并作两步的直奔鸿运酒楼的小院儿而来……

  ……

  采薇拿着朝云的卖身契,轻而易举的就把朝云从念奴娇带了出来,朝云虽然感激涕零,但表面上却没有太多的情绪,只一声不响的跟在采薇的身后,随她进入了当街的一家茶馆儿,在一间清雅的包房里坐定。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朝云,见那朝云半垂着眸子,表情恭谨却不显卑微,虽侧坐在哪里,脊背却挺得笔直,再看那朝云的容貌时,只见她肤如凝脂,杏眼桃腮,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朱,当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只是,美人儿大多心高心骄,过于看重自己的美貌,若她的心里存了半分这样的心思采薇也是不会用她的。


☆、第七十一章 买她的时间 【二更】


  “这是你的卖身契和一百两银子,你现在就可以拿回去,过你想过的生活了!”

  采薇把朝云的卖身契和一百两的银票放在桌上,平静的看着她,心里却不停的打着小鼓,但愿,她不要让她失望才好!

  朝云站起身,看都没看那些东西一眼,径直走到采薇面前跪下,说:“奴婢说过,若得小姐拨救,朝云愿终身侍奉小姐身边,以报小姐的再生之德。”

  听她这么一说,采薇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也没有救错认,朝云果然是一个知恩图报,一诺千金的女人。但她却依旧坐在那里,高冷的说:“想留在我的身边,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朝云毫不犹豫的说:“若得侍奉小姐,便是粉身碎骨,朝云也心甘情愿!”

  采薇心中欢呼雀跃、载歌载舞,她想要的,可不就是朝云这样忠心耿耿的人,她的理想是将来把事业拓展到整个大晋国,成为大晋国第一女富豪,若是没有忠心不二的得力干将,她所有的理想都将是镜花水月,海市蜃楼,永远都不会实现!而朝云,就是她得力干将的最佳人选!

  缓步走到朝云身边,将她扶了起来,采薇说:“若你真想留在我身边,需得用药物掩盖了你闭月羞花的容貌,你可愿意?”

  “奴婢愿意!”朝云斩钉截铁的回答。

  “倘若有一日,你所心仪的男子因为你的容貌厌弃你,你该怎么办?”

  朝云果决的说:“男子若为了容貌而厌弃我,证明他所爱的,不过是一张皮囊,既如此,我便用了自己的真面目待他,几十年后,待昭华老去时,也同样会被他所厌弃,这种浅薄的男人,不要也罢。”

  一席话,让采薇心悦诚服,连连点头,更觉得自己没有选错人,这个朝云,果然是个无价之宝!

  她取出老乌龟给她的两颗药丸,递到朝云的手中。

  “这两颗药丸,须得分别用开水研开,先用黄色的涂遍全身,届时,你的全身都会变成蜡黄色,之后再用这颗黑色的,在脸上画一片胎记,便可变成不折不扣的丑女,到那时,就算走遍天下,你也不用担心会因美貌而招惹麻烦了!”

  “只要小姐一声吩咐,奴婢随时可以装扮!”朝云毫不犹豫的接过药丸,收了起来。

  “这药抹在脸上,没有我的解药,是永远都不会脱落的,所以,你要考虑清楚,不要中途反悔才好。”

  虽然采薇明知朝云不会后悔,但还是问了一句。

  果然,朝云坚定的说:“就算永远变丑也无所谓的,奴婢一向认为,自古红颜多薄命,巴不得自己生的丑些才好呢!”

  这下,采薇彻底放下心来,心中所有的顾虑都烟消云散,她把朝云暂时安置在了客栈里,约好晚上再来接她。

  和朝云分开后,采薇没忘记向鹦哥打听了自家老娘的所在,听闻老娘正兴致勃勃的带着几个娃子在戏园子看戏时,她的心放松下来,暂时不用为老娘回家撞见妖孽的事儿担忧了!

  不慌不忙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找到了上次买衣服的那家成衣铺子,打算给朝云和家里那只妖孽买些衣物。

  朝云的身量中等,不胖不瘦,所以买衣服也很好卖,片刻间,亵衣、中衣、袄子、棉裤、鞋袜等,都买齐全了;可轮到那妖孽时,采薇却犯愁起来:妖孽的身量较一般男子的高许多,成衣铺的衣裳都倾向于正常的身高,所以,挑了半天,也没挑到一件合身的。

  掌柜的见采薇出手大方,不愿错过这一大笔的生意,讨好献媚的说:“既然没有合适的,不如小店为姑娘现做一身儿,等做好了,小人亲自送到府上去,小姐以为如何?”

  采薇恶寒,她才不会让他们特意把男人的衣裳送到家里去呢,想了想,她捡大号的衣衫胡乱买了一身,结账后,快步离去了!

  到了自家门首,她看到家里的酒楼依然是生意兴隆、座无虚席,心情不由得一片大好,上前和周叔打了个招呼,又到酒楼的后厨去找了些吃的,用托盘端着,径自回后院儿去了。

  此时晌午已过,家里饲养的那只妖孽一定饿了,她得赶紧回去喂饭菜给他吃,免得他饿极了,又要寻她的麻烦。

  回到后院儿,采薇一进门儿便觉察到了气氛不对,等她看到了坐在床上那个黑着脸儿的男人时,不禁抽了抽嘴角。

  她不就是晚回来一会儿吗?至于他这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吗?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男人语气不善。

  “呃……我有生意要谈,所以耽搁了……”

  “谈生意?是和那个王建林还是李嘉城?”莫名其妙的,这家伙语气酸酸,像是采薇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儿似的。

  采薇望天:“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这两位大神,我还没机会见到。”就特么的穿到这来了!后一句,是她在心里说的。

  然而,她的解释并没有让男人消气,依旧是一副别人欠他八百吊的模样,沉声问道:“你一天赚多少银子?”

  采薇不明就里,傻傻的说:“什么?”

  南宫逸重复:“我问你一天赚多少银子?”

  “这个,不好说…。”要是加上卖空间蔬菜的银子,她一天赚的的确不少,但是那笔银子能拿到台面上来说吗?

  “好吧,不管你赚多少,我照十倍的价钱付你,从此你哪里都不许再去,只留在家里陪我!”男人的语气很冲!

  纳尼?

  采薇没想到到他会说出这般幼稚的话来,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她从怀里掏出那只五彩锦绣的双鱼顺袋儿,丢在他怀里,冷着脸说:“大神,这世间的事儿可不是有钱就什么都可以办到的,你有钱是一回事儿,别人稀不稀罕你的钱,是另一回事儿。”

  “难道你不愿意?”南宫逸拧着眉头,眸底涌出难解之意,她每天劳碌奔波,不就是为了多赚些银子吗?为何上赶子的银子她倒不愿意赚了?

  “当然不愿。”

  采薇直视着他,表情严肃认真:“酒楼是我的事业,我的梦想,它会因为我的努力而不断壮大下去;而你,只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很快就会从我的人生中消失,所以,我怎么可能会为了你,就放弃自己的事业和梦想呢!”

  女孩儿声线清朗,言辞掷地有声,把他们之间划分的泾渭分明。

  南宫逸虽然早就知道采薇无心于他,可当听她说起自己不过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时,心口还是忍不住堵得发慌,憋得几乎喘不过气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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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蒸海鲜【一更】


  南宫逸虽然早就知道采薇无心于他,可当听她说起他不过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时,心口还是忍不住堵得发慌,憋得喘不过气儿来!

  “很好,你很有本事!”他冷笑道,不知他所指的,是她做生意的本事,还是她气人的本事。

  采薇没心思与他争辩,将酒楼里带回的食物递了过来:“吃饭了,饿了吧!”

  他早就饿了,躺在床上眼巴巴的盼着她快点儿回来,可是等她回来了,又给他气饱了!

  “这是什么?这也能吃?”他扫了一眼她带回的饭菜,故意寻衅。

  采薇才不会买他的帐,冷哼一声:“爱吃不吃,不吃饿着!”

  “好,很好!”

  南宫逸点头,“不劳动你,我自己出去找吃的!”

  “你……你……”

  采薇崩溃了,看着作势起身的男人,一头黑线的问:“你确定你要这样出去?”

  男人厚颜的说:“有何不可?”

  说着,人已经站起来,那一片晃眼的暖玉珠辉之色,让她彻底败下阵来,揉着眉心,颓败的说道:“好吧,我错了,我去重新给你做……”

  采薇扶着额头,痛苦的出去了。

  望着那道纤细的背影,男人愉快的笑起来,捉弄她,真是这世间最有趣的事儿……

  采薇悲壮的走进了武儿的房间,对着男人所在的方向挥了挥拳头,后又无力的垂下胳膊,趁着家里没人,钻进了空间里,认命的为那杀千刀的做饭。

  空间里的吃食很多,她从灵溪中捞了几只拳头大小的螃蟹,几只鲜活的大虾和几只海螺,把它们统统都当成了某个男人,洗净后狠狠的丢进锅里,蒸了起来。

  蒸海鲜的间隙,她去温泉里泡了个花瓣澡,一来为了解解乏,二来为了舒缓舒缓心中的那口恶气。

  由于这些日子她一直坚持用采来的干花泡澡,又每天吃养颜果,她的容色比从前美了许多。皮肤已经完全脱离了原本的蜡黄色,而是变成了一种炫目的瓷白,白嫩中还带着浅浅的粉红,好看极了!那双形状极美的眸子也越发清澈透明,心形的小嘴儿娇艳欲滴,仿佛在上面镀了一层柔光,如嫩嫩的果冻一般,让人看了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从温泉里出来,采薇坐在镜子前,端详着自己的容貌,越看越觉得自己好看,前世的那些高颜值的电影明星嫩模什么的,和自己现在的容貌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

  不过,等她往下看时,脸色就不那么好了。

  算起来,她如今也十三岁,再有几天过了年,就十四岁了,可她的身子还是一点儿发育的迹象都没有,胸部平坦的像洗衣板,臀部也没有挺凸出来,尽管周身的肌肤白皙如玉,但没有发育的女孩儿,充其量就是个美美哒小包子,离她想象中的倾国倾城,艳绝天下,差距不是一两个档次!

  不行,不发育是病,得治。

  她起身去了存放种子的库房,在里面找到了有丰胸奇效的木瓜种子,准备种下去,每天来一碗雪蛤炖木瓜,不信她发育不起来。

  找种子的时候,她又意外的看到了几种她前世爱吃的水果,如草莓、山竹、榴莲、芒果等,都一并拿了出来,吩咐白眉种了下去,只等过些时日,再来这里一饱口福。

  忙碌中,锅里煮着的海鲜好了,隔着锅子,都能闻到那股诱人的鲜香的味道。

  采薇掀开锅盖,从里面将那些红澄澄的螃蟹、大虾、海螺等都捞了出来,选了一只又大又肥的母蟹,掰了开来,淋上酱油、姜末和蒜末,大吃起来。

  空间出品的海鲜,比世间的海鲜干净、鲜美,吃起来口感更佳,她一口气吃了两三个,方才停了下来。

  住嘴的间隙,她又打发鹦哥去看娘亲她们,也不知他们跑到哪去了,一小天儿了竟还没回来,看来是逛上瘾了。

  杜氏的确是有点儿乐不思蜀了,她从来没像现在这样畅快的逛过街,从前在家时,因为她是庶女,处处受人限制,轻易不敢出家门一步,就算出去了,也必定是谨言慎行,多一步都不敢走,多一句都不敢说,更别提畅快的采买溜达了;后来嫁了人,相公家中清贫,每日里能吃饱肚子已是万幸了,那里还有闲钱让她逛街购物?

  现在,女儿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家中每日都有近十两银子的进项,她再不用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算计着过日子了,她终于可以畅快的漫步在街上,大方的买下自己喜爱的东西了!

  一大早,她便带着孩子们出来了,先到裁缝铺,用采薇昨天带回的缎子,给两个女儿各做了两身衣裳,出来后,就领着孩子们在街上尽兴似的逛着,采买一些孩子们喜爱的小玩意儿,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随处可见卖对联的,卖炮竹的,春节将至,到处都流动着浓浓的年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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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疑似故人来【二更】


  除了街道两旁的铺子,挑着担子走街窜巷贩卖的小贩也不少,文儿和武儿第一次逛街,觉得眼睛都不够使唤了,他们瞪着黑葡萄似的大眼镜,对什么都要好奇的瞅上一会儿,卖炮仗的、卖年糕的、卖胭脂水粉的,特别是路过捏面人儿的小摊前,俩人儿手牵着手站在人家的摊位前,看着一只只栩栩如生的面人,大眼睛都直了,充满了好奇和兴奋。

  小贩见两个小娃子穿戴的不俗,一见便知是家境殷实的子弟,便极力撺掇起来:“二位少爷,捏个面人吧,很便宜的,一个只要八文钱。二位少爷都捏的话,小的就算你们两个十五文好了!”

  文儿很懂事儿,他虽然爱这活灵活现的面人儿,但却舍不得胡乱花钱的,一听说两个面人儿要十五文,把头摇得想拨浪鼓似的,牵着弟弟的小手连连后退。

  “喜欢吗?喜欢就捏一个吧!”

  杜氏跟在孩子们的身后,温柔的看着懂事的孩子,把他们一手拉一个,又牵回到小摊儿前,对小贩儿说:“捏吧,给俩个孩子一人捏一个。”

  捏面人儿的汉子见生意做成了,高兴的应道:“好咧!”就捻起一块儿面团儿揉搓起来,捏了几下,面团就有了一个人影的雏形。他又拿着牙签点了几下,一个虎头虎脑、憨态可掬的小娃娃便呈现在大家的眼前,他在小面娃娃的外面上了色,文儿的面人儿相便活灵活现的完成了。

  “瞧瞧,还真像啊!”

  采菲接过面人儿,递给了杜氏,杜氏也笑着连连说像。

  传看间,武儿的面人儿像也捏好了,两个小家伙举着自己的面人像儿,乐得眯着眼,嘴巴都闭不上了。

  “咦,这不是李掌柜吗?”

  杜氏在无意中,看到了前几天救过自己的李掌柜,忙带着孩子们迎上去见礼。

  数日不见,李掌柜面色憔悴了许多,圆圆的脸上苍白的几乎没有血色,他的身后,是一辆带厢的马车,赶车的大汉她也认得,正是那日在周家,打赏她一百两银子的公子的随从。

  李掌柜是看到杜氏,特意下车的。

  他的伤势很重,险些性命不保,秦王殿下的几个随从虽都侥幸活了下来,却有两个人废了,再不能习武,剩下的,也都重伤在身,他们是在榆树县城养了两日方才勉强能走动的,刚能走,便急着赶回来寻找秦王,赶车的侍卫,算是他们中伤势最轻的,却也是咬牙硬撑着,几次险些从车上跌下来,若不是为了找寻主子,怕是他也没有毅力从榆树县城撑到青云镇的。

  李掌柜朝杜氏的身后望了望,笑呵呵的说:“我老头子正要去府上拜望,可巧就在这儿碰到夫人了。”

  杜氏笑道:“拜望不敢当,不知老掌柜有何贵事?”

  李掌柜捋着白须,说:“也无什么要紧的事儿,就是想看看采薇那丫头,几日不见,也不知她这几天在忙些什么?”

  杜氏一笑,颇有些感慨的说:“薇儿懂事,家里的酒楼都是她在操劳打理,每日里忙前忙后的,事无巨细都亲力亲为,忙得不可开交,倒是我这做娘的,清闲得不像话了!”

  李掌柜见杜氏叹息着,脸上并无别的神色,晓得有些事儿她是不知道的,他也问不出什么便又和杜氏客套了几句,就辞别了她,扶着胸口慢慢的回车上去了。

  一上车,靠在车厢壁上的追风便低声问:“李老,可打听出了什么?那穆姑娘这两日可有反常之举,我们现在找她吗?”

  李掌柜摇摇头,喘息着说:“不急,且先回我的铺子调理片刻,待歇好了,晚上再去穆家一探究竟。”

  几个重伤之人挤在车厢里,冒着严寒走了大半日,确实都支撑不住了,便都同意了李掌柜的提议,由着马车将他们拉去了李记布庄。

  白毛虎跟穆家姑娘关系亲密,是追风逐越等人亲眼目睹的,所以,他们被救,主子被白毛虎背走,十有*就是那穆姑娘指使着做的,也正因此,找她要人,基本不会错!

  李掌柜一离开,杜氏又带着几个孩子赶去了镇上的‘福旺’茶楼,早上就听人议论说,茶楼里今日请了省城来的戏班子唱戏,杜氏从前最爱听戏了,当然不会错过这大好的机会。

  从前在娘家时,家中每次请戏班子,她都会远远的偷听偷看,在那些虚幻的故事中如醉如痴,她能冲破世俗礼节,敢于和穆仲卿私奔,与她看的这些戏本儿不无关系!

  孩子们从没听过戏,一听娘要带他们去听戏,都很高兴,各个期待又兴奋的走在娘的身后,浩浩荡荡的进了福旺茶楼。

  来福旺茶楼唱戏的,乃是汴州付最有名的“德云班”,平昔里是不屑于来这种小地方唱戏的,只因昨日来镇上给安老夫人拜寿,所以才就近接了福旺茶楼的活。

  杜氏一进茶楼,就吩咐刘嫂子去柜上订一间包厢,茶楼里人多眼杂,她是年轻妇人,菲儿虽小,但也是半大的少女,被人看了去,终究是不好的。

  订完包厢,茶楼里的小二殷勤的引着一家人去了楼上。

  上楼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从楼上下来,那男子的目光略过杜氏时,一下怔住了,随即露出错愕的神色来。

  杜氏谨守着女子的本分,哪里肯直眼看别的男子,尤其是感受到那男人正直直的盯着她看,她忙垂下头来,拉着孩子们,逃也似的上楼去了。

  男子看着杜氏消失的背影,若有所思,这女人,怎么这么像当初安国公府里的四小姐,若不是安国公府十几年前就宣称四小姐夭折了,他还真会把‘她’当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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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往事【一更】


  福旺茶楼的戏,演了好几出,有《哪吒闹海》、《嫦娥奔月》、还有《沉香救母》等……

  戏演的极好,唱演俱佳,惹得台下掌声如潮,杜氏坐在楼上的包房里,听得如醉如痴,小娃子们见到台上时而乒乒乓乓打个不停,时而广袖舒展舞得婀娜,都瞪大了眼,聚精会神的看着。

  不知不觉间,几个时辰过去了,戏演完了,杜氏带着几个孩子,有些意犹未尽的离开了福旺茶楼。

  走出福旺茶楼,她犹未从戏中的情节里走出来,带着孩子们,懵懵懂懂的走在街上……

  那出《嫦娥奔月》演的极好,戏子舞的也漂亮,三米长的粉红色水袖,轻盈的甩出去,在戏台在上飞舞旋转,赢得一片叫好声!

  殊不知,却远不及她当年可以舞起八米长的水袖,当时的她,美貌不可方物,曾在自己祖父的寿宴上,舞得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那场景,当真是美极,却也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是安国公府庶出的小姐,生母是一个府内的绣娘,自她懂事起,就被嫡母安排着跟一位青楼出身的姨娘学习歌舞弹唱,年幼时,她不懂,为何姐姐们都学习女红、《女驯》、《女则》,而她却每天苦练歌舞,及至后来她长大了,被家里安排着,在祖父安国公的寿宴上舞一曲,结果被广陵王相中,要娶她进府为庶妃,她才明白家里龌龊的用心。

  庶妃,乃是比侧妃还要低一等的妾侍,在广陵王府,但凡得宠的小妾,无论是低贱的奴婢,还是青楼出身的娼妓,都被抬做了庶妃,可以说,广陵王府的庶妃数目,绝对庞大。

  她这才知晓,自己不过是家里多年精心培养出用来讨好权贵的工具,至于她的幸福、她的未来和人生,根本不在他们考虑的范畴之内的。

  相中她的广陵王年逾七十,极好女色,每年被抬进王府的年轻女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横着抬出来的,数目也和这差不多。

  因为年老不中用了,那老禽兽便变态般的喜好上了在床上折磨女人,不计其数的女孩儿被他折磨致死,死相极惨,这在京中以不是什么秘密,而广陵王因为是当今圣上的亲叔叔,又有从龙之功,且又交了手中的兵权,因而深得圣上亲睐。

  他所做下的恶事,传到当今圣上的耳中,却被圣上哈哈一笑,置了一句“老当益壮”的点评,再不予理会。

  京中的权贵们见皇上如此,益发使劲儿的巴结起广陵王来。

  安国公府军功出身,祖上曾和大晋的高祖皇帝打过江山,因此被三代封候,传到今时世袭已满三代,后辈的男们都是些中平的酒色之辈,并无出类拔萃的人才,眼见得偌大的国公府日落西山,就要败落了,所以家里人才不遗余力的到处和权贵之家结亲,以此来巩固他们在京中的地位。

  只要能巴结到权贵世家,慢说是行将就木的老翁,就是太监,安国公府也是一样肯把女儿嫁过去的。

  得到广陵王的暗示,安国公府乐得屁滚尿流,忙不迭的为她准备添香之礼,打算把她洗干净打包献出去,甚至还偷偷的请来青楼的艳妓,私相里传授她伺候老男人的法子,也好让她宠幸不衰,能使安国公府长久的攀住广陵王这棵大树。

  杜氏平日虽然温柔知理,但在这桩婚事上却抵死不肯屈就,成亲的前几日,她做了一件谁都没料到的事儿,就是乘着夜色,翻墙逃出了安国公府,打算脱离了他们,摆脱掉嫁给老色魔的悲惨命运,只是没跑多久,就被家人发现了,遭到了追捕,幸而遇到了在京中游历的穆仲卿,后者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她,于是,便有了英雄救美人,美人以身相许的戏码……

  往事如烟,不堪回首,当年的一幕幕,仿佛就如昨天发生的一般,一转眼,她以为人妻,为人母,如今的日子虽然不及在安国公府中富贵体面,却不知比那时安逸自在多少倍?

  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就算是被公婆大伯一家百般刁难折磨,就算是因贫穷饿得饥肠辘辘、面黄肌瘦,她也一直在感激上苍,让她有机会遇到了相公这个重情重义的男人!

  相公对她是极好的,他休沐在家时,什么活儿都舍不得让她去干,唯恐累到她;相公收入微薄,却总是从自己的牙缝里省些铜板出来,给她买几块她最爱吃的枣糕;当她被公婆刁难、欺负时,他宁可背负不孝的罪名,被天下人指责,也要据理力争,护她到底……

  相公虽然穷,给她的,却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真情实意!

  ……

  “哎呦,夫人!”

  刘嫂子一把拉住神色恍惚的杜氏,身子一档,使她免于撞到一个男子的怀中。

  “娘,您怎么了?”

  菲儿快步上前,挽住她的胳膊,关切的问道。

  杜氏这才回过神来,赶紧退后几步,离那个男人远了一些,小声道:“娘没事,你莫要担心,咱们走吧!”说完,垂着头,一径走开了。

  擦肩而过时的瞬间,男子更加真切的看清了她的容貌,惊诧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她……安国公府的四小姐,竟然……还活着!

  做为安国公府大管家的义子,曹瑾虽然不住在安国公府,全国各地的替他的义父做生意,但是对安国公府里的一切却都是了如指掌的,对于这位一出生,就注定是悲剧命运的四小姐也格外关注,不仅因为四小姐温柔善良,更因为她是国公府中最美丽的小姐,就是嫡出的大小姐和她比起来,也要逊色许多!

  只可惜,同人不同命!

  大小姐因为身份贵重,得以风风光光的嫁到了威武大将军府做了继妻,虽是续弦,但有大将军的宠爱,又生出了嫡子,如今在将军府中已经如鱼得水,太夫人一人之下而已。

  可怜这位庶出的四小姐,竟然诈死流落到这么个荒僻的小镇来,看穿戴,她也不过是嫁了个小康人家的妇人而已,真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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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穆仲卿回来了


  杜氏看完了戏,打算带着孩子们回家去,已经离家一小天儿了,也不晓得薇儿这丫头在家忙什么呢,早些回去了,说不准儿还能帮帮她。

  正走着,忽然听到前面一声惊喜的叫声:“哎呦,秀才家的,是你吗?”

  杜氏止了脚步,抬眼看时,却见穆三嫂挎着篮子,携了女儿采瓶,正站在距她不远的地方,她的丈夫穆老三,也背着个大花篓也和她们站在一处。

  “穆三哥,你……回来了…。”

  一见到穆老三,杜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激动的眼圈都红了,仿佛见到了自己的男人也回来了一般。

  “嗯,回来了,昨晚就回来的,仲卿和我一道回来的……”

  穆三哥知道杜氏关心什么,憨笑着道出了她的心事。

  “唔……”听到丈夫也平安到家了,杜氏忍不住落下泪来,这大半年的焦虑、担心、恐惧等负面情绪,都消弭散尽了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终于回来了……”

  穆三嫂因丈夫回来了,人逢喜事,话也多起来,笑着打趣说:“哎呦,瞧瞧,这才几天不见,二弟妹就越发的俊俏了,瞧这身打扮,好像员外家的夫人一般,仲卿见了,一定喜欢……诶?你怎么哭了,这是怎么说?莫非仲卿回来了,你不喜欢?”

  杜氏低着头,只顾擦眼泪,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怎么也擦不完,这段时间受到的委屈,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

  男人迟迟不归,又杳无信息,做女人的难免会胡思乱想,想他是不是病了?是不是遭劫匪了?是不是有了新欢了?

  总之,各种的不幸每天在她的脑海里轮番上演,将她折磨得心率憔悴、寝食难安,偏又不能跟孩子们诉苦,唯恐她们也跟着着急上火……

  这痛苦煎熬的滋味,一经被解除,那张如释重负的感觉,非旁人可以体会…。

  穆老三推了推妻子,纠正妻子说:“别浑说,我听仲卿兄弟说过,弟妹的那种哭,叫‘喜极而泣’,你懂不懂?”

  穆三嫂白了他一眼,嗔道:“和秀才出去了一趟,倒学会咬文嚼字了,什么喜极而泣,不就是乐哭了……”

  他们夫妻自顾着甜蜜的拌起嘴来,采菲上前一步,打断了她们说:“三叔可知我爹现在何处?为什么没和你们一起来镇上找我们?”

  穆老三叹了口气,说:“仲卿一大早就被撵去县城了,昨早儿县衙来了人,把你家老爷子也给抓去了,说是纵马杀人的同犯,宽宥不得,你爹昨晚一回来,就被你奶奶给大闹了一顿,这不,一大早,天没亮呢,就被你奶奶赶到县城里去想办法了…。”

  “菲儿妹妹……”

  一直站在一旁沉默不语的采莲,忽然开口唤了采菲一声,羡慕的看着采菲身上绫罗绸缎的衣裙,镶着毛边的及地大斗篷,耳上戴着的珍珠攒花镶金耳坠儿,手上红宝石的戒指……

  “你穿上这一身儿,可真好看呀!”

  这些装扮,采莲只在画中看过,没想到菲儿妹妹竟然能穿上了,她可真是有福啊!

  采菲很懂事,装作没看见她眼里的羡慕,笑眯眯的说:“采莲姐姐长的好看,不用穿这样的衣裳也好看,哪像我,不打扮打扮,就丑的没法见人了!”

  穆老三见宝贝女儿对采菲的衣裳露出艳羡的神色,心疼得直捏拳头,他也想给孩子买件儿好看的衣裳穿,可惜自己的荷包只剩几个铜板了,别说这绫罗绸缎的衣服,就是一块细棉布的帕子,怕是也买不起的。

  出去了一趟,本指望挣点钱回来,让家里的日子松泛松泛,却不幸在船上遇到了风浪,两人的货物全部落在了水里,人也险些丧命。

  这几个月,他和仲卿兄弟,一个在庙门口替人写信卖字为生,一个在码头帮人扛活挣钱,口挪肚攒了好几个月,才攒下回家的盘缠,回家的途中,两个人为了省钱,每天只吃一餐饭,一路上鲜少乘车,基本是靠一双脚走回来的,饶是如此,也把那点儿微薄的盘缠花了个磬空,哪里还有余钱给女儿添置新衣?

  穆三婶知道丈夫的难处,也心疼闺女,忙说:“等咱们把这点儿木耳和蘑菇卖了,也去布庄看看,要是有便宜的,给莲儿也扯块儿花布回来,做新衣裳穿。”

  杜氏见穆老三夫妇没钱给女儿添置新衣,明白了穆老三出去这一趟是没有赚到钱,丈夫和他一起做生意,自然也是没有赚到,不过,只要人能平安回来,赚不赚到钱,已经无所谓了,况且,家中生意兴隆,已经不在乎他赚的那点子钱了,一家人能平安的生活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正好我这里还有些料子,不如给莲姐裁一件新衣吧,过年了,孩子穿了也喜庆。”杜氏出声道。

  穆老三和妻子一听,连忙推辞:“这如何使得?弟妹家里的孩子多,还是留着给自家的孩子裁衣服吧。”

  杜氏笑道:“他们都有了,这一件儿,算是我这婶婶送给侄女儿的,三哥三嫂就别再推辞了。”

  说完,便命张婶儿把那两匹缎子剩下的料子拿来,让采莲自己挑。

  采莲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睁大眼睛看着眼前流光溢彩的锦缎,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她从没见过这么美好的东西,在她的认知中,细棉布的衣服已经是最好的了,这种绫罗绸缎的衣服,是她这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东西,离她的生后太过遥远。

  轻轻的摩挲着这些光滑似水的绸缎,她忐忑不安,唯恐自己的手脏,把缎子弄脏了,又怕自己的手粗糙,把缎子刮花了……


☆、第七十六章 阉、了、你【一更】


  “莲姐儿,别光顾着看,挑啊,要不,就每样做一身儿吧!”杜氏慷慨开口。

  她本就不是小气的人,对于待自己好的人,更是可以倾囊相赠,更何况,穆老三还给她带回了丈夫的消息,这对她来说,真是无比的可贵。

  “使不得,使不得……”

  穆三叔连连摆手,他是一个薄脸皮儿的,最受不得人家的恩惠了,能接受仲卿家的一块缎子,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若不是因为心疼宝贝女儿,就是这一块儿料子,他也是断不会接受的。

  最后,采莲几经犹豫,局促又兴奋的指了指那匹秋香色如意云纹锦缎子,羞涩道:“就它吧。”

  采莲选完了,杜氏立刻命刘嫂子拿了缎子,陪着采莲去先前那家裁缝铺子,给采莲裁制新衣,顺便再做一条裙子,一双绣花鞋。

  刘嫂子和张婶儿立刻引了采莲去了,杜氏带着穆老三夫妇,进了附近的一家小茶馆儿,一边闲话,一边等她们回来。

  这期间,穆老三对杜氏简单的说了说他和仲卿这大半年来的经历,那些被人欺负,被人当花子驱逐的事儿都省略了没有说,但还是让杜氏心疼得掉下泪来,尤其是听说相公为了能赶在过年前回来,每天只吃一餐饭,上千里的路大半是靠一双脚走回来的时,更是心疼的泪如泉涌……

  相公忒可怜了,在外面受尽了千辛万苦,千里迢迢的赶回家,没得到一丝温暖,反倒被老太太发作了一场,大清早的就被逼到县里去救人,只是丈夫既无钱,又无人,要他寻什么门路去救人呢?况且,大房一家犯了国法重罪,又岂是他一介小小秀才可以救得了的?

  肚里思量了几回,她打定了主意,待会回家收拾一下,就去榆树县城里找相公!

  采莲做完衣裳回来了,兴奋得脸儿红扑扑的,像吃了酒似的,杜氏心中有事,便起身和他们告了别,带着孩子下人,匆匆的回家去了。

  人一走,穆老三就感慨说:“秀才娘子真是个心善的,恁贵重的一匹缎子,说送就送了,真真是个好人!”

  穆三婶说:“听人说她家的薇姐想出个烤肉串儿的法子,在镇上火的不得了,如今发了,所以才送得起这么好的东西给咱们,果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两口子感慨了一番,背篓挎筐的赶到集上去卖山货了,再有几天就过年了,家里的年货一点儿都没置办,就指着这点儿卖山货的钱了。

  家里

  采薇正在空间忙着和长眉种果树,忽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忙出了空间,刚出来,就见到娘亲带着几个孩子风风火火闯进来,看到采薇,杜氏激动的大声说:“薇儿,你爹回来了!”

  采薇愣住了:“啥?爹回来了?”

  菲儿说:“是的,长姐,是爹回来了,我们刚才碰到了穆三叔一家,穆三叔说爹昨晚就回来了,但是今早上”

  “薇儿,快去吩咐张伯套车,我要到县里去找你爹……”杜氏迫不及待的吩咐。

  “县里?爹不是昨晚就回来了吗?他应该在穆家村啊,又怎么会在县里?”采薇被她们弄得一头雾水。

  文儿气鼓鼓的说:“还不是奶奶,一大清早的就把爹爹撵到县里,去救大房那几个恶人了。”

  杜氏这会儿心如油烹,一想到丈夫只身一人在县里,既无钱,又无门路,说不定还要四处碰壁,就心酸不已,眼圈又红了起来:“你爹在外面受了很多苦,好容易回了家,又被你奶奶给赶出去了,可怜他身上又没钱,到了县里也是两眼一摸黑儿的,可怎么处?我这就收拾东西,到县里找他,也好帮帮他。”

  武儿和文儿听说娘言之凿凿的要去找爹,便扯住娘,求娘带了他们一起去。

  杜氏想了想,觉得丈夫出去了这么久,一定也想孩子了,而且,采薇那么忙,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把孩子们放在家里,她也不放心,权衡之下,就同意了孩子们的请求。

  采薇虽不放心娘一个人带着几个孩子去那个远的地方,但她也知道,爹娘鹣鲽情深,娘虽然柔弱,但在爹的事儿上,是绝不会妥协的,所以,就算是她反对,娘也绝不会让步,因此便默认了。

  杜氏收拾了几件衣服,又拿了些银子,就带上菲儿、文儿和武儿,急着要出发。

  采薇叫来张伯,仔细的嘱咐了几句,又赏了他五百文钱,便让他们去了。

  今晚,她要接手隔壁的点心铺子,还要设法送妖孽离开,更要迎朝云过来住,这些事儿,都得她亲自处理才行,所以现在,她还真是分身无力,只能由着娘自己去了!

  因为确定家中无人了,采薇放松了许多,再不用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的怕被人撞到了。她端着一大盘子蒸熟的海鲜,送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托盘放在香几上,后又端出几只小碟,里面分别盛着蒜末、姜汁儿和酱油……

  热乎的海鲜飘香,鲜味儿满室萦绕,南宫逸满意的捡起一只肥圆的螃蟹,递给采薇,理所当然的说:“给我剥蟹肉。”

  采薇斜了他一眼,不声不响的把螃蟹接了过来,一使劲儿掰开了蟹壳,顿时,一股螃蟹特有鲜香扑鼻而来,那淌着黄油的金灿灿的蟹黄,嫩白如玉的蟹肉,一见便令人食欲大振。

  剥了一壳蟹肉,淋上酱油和蒜末、姜汁,她睃了男人一眼,径自放到自己的嘴边,慢条斯理的吃起来,毫不理会满脸错愕的男人。

  “今晚我的家人都不在,你没什么可以威胁我的了!”她冷笑着说。

  南宫逸愣了一下,随即挑眉笑道:“哦,如此说来,你家里的下人不算人?”

  采薇一边吃,一边阴测测的睨着他:“下人离我的房间有一定的距离,要是你不慎弄出什么声响被他们听到,我有足够的时间——阉、了、你!”

  说着,不怀好意的向男人的小腹之下睇了一眼。

  顿时,男人的笑意迸裂,手指着她,指尖微颤,似笑似嗔:“你……这么粗鲁的话也说得出来,你还是个女人吗?”

  采薇把最后一块儿蟹肉放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满不在乎的嗤笑:“姐是不是女人,无须你来操心,你只要关心好你自己待会儿还是不是男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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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门媳妇朱茜茜意外穿越到浩瀚国,成为小门小户俏媳妇慧娘。在张家庄没有锦衣玉食、没有别墅豪宅、没有尔虞我诈,虽然只有那两亩地、三间茅草屋,但婆婆的关心、小姑小叔的尊重、夫君的疼爱,让她倍感幸运。没有钱给小姑子打发嫁妆,她来想办法;没有钱供小叔子赶考,她来凑。看她如何带领全家发家致富……

  慧娘初见夫君张程缘,正是洞房花烛夜。他心甘情愿为她端洗脸水、倒洗脚水。初始他考虑到她年龄小,不愿强迫于她,怎奈小媳妇登鼻子上脸。不好好修理她,她不知道他是她男人,可最终谁修理了谁呢?

  慧娘的奶奶眼见着她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横差一杠。谁说女子是赔钱货?看她如何智斗贪财恶毒的老太太……


☆、第七十八章 人在屋檐下【二更】


  半晌

  南宫逸终于在采薇阴邪恶的笑意下垂了眸,拿过一只螃蟹,默默的剥了起来,他的手指修长灵活,骨节分明,不一会儿,便将蟹肉蟹黄全部剔出,盛在蟹壳中。

  “给你!”

  颀长的胳膊伸了过来,肤如暖玉,风华如蓬莱上仙,只那眼角眉梢中戏虐的笑意,让那股仙气徒然消散。

  采薇见到突如其来的蟹肉,吓了一跳,仿佛见到鬼似的:“你干什么?给我的?”

  南宫逸颔首喟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若是不哄得薇儿开心,在下的性命堪忧啊!”

  傲娇的妖孽终于向自己低头了,采薇一时间颇有些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她接过蟹肉,得意的冷哼道:“算你识相,姐也不是小气的,只要你安分守己,不整什么幺蛾子,你的小命儿基本上是安全的!”

  “如此,还要多谢薇儿高抬贵手了……”

  “哼哼,看你表现……”

  南宫逸以无心吃食,俊朗的眉眼似笑非笑是意看着得意洋洋的少女,眸光意味深长……

  傍晚,隔壁点心铺的老板来交钥匙了,采薇收好钥匙,到隔壁的后宅查看了一圈,觉得还算可以,后宅的格局与自家的相同,家具什么的,也按事先说好的,没有搬走,可以说,现在人住进去,是完全可以了。

  从隔壁出来,她直接去了安置朝云的那家客栈,打算让朝云先住进隔壁,照顾那妖孽一段时日。

  及至见到朝云,采薇被吓了一跳,差点儿认不出她来,早上那个细皮白肉,水嫩娇柔的少女,这会子变成了一个面色枯黄,脸上顶着一块黑色大胎记的丑女人,虽然她的五官依旧玲珑精致,但那枯黄黯淡的皮肤,将那美好的五官衬得毫无光彩,加上一块鸡蛋大小的黑胎记,任谁,都不可能认出她来。

  “朝云——”

  她试探的叫着。

  朝云见了她,急忙福下身去,恭敬的叫了一声:“大小姐!”

  她语气平淡,面色如常,一点儿都没有被变成丑女的痛苦和不适,仿佛她天生就是这副摸样一般。

  “我们走吧!”采薇说。

  其实,看到她美丽的脸蛋儿被变成这副样子,采薇的心里也不好受,但是,她别无选择,朝云不同于自己,自己有空间有神兽,又有不凡的身手,所以就算长得再漂亮,也可以恣意的行走在江湖间,不用怕被恶人惦记。

  但是,朝云没有这些本事,若是还顶着原来那张脸出门,只怕没等做什么,就已经被坏人给掳走了。

  而且,她还年轻,还没到谈婚论嫁的年纪,正好可以趁着这几年历练一下,增长一些人生的阅历,练就一下识人的本事,等到谈婚论嫁时,也不至于被人欺骗、欺负!

  把朝云悄悄的带回了点心铺子,安顿好后,她回到自家,找借口把刘嫂子、张婶、春柳等一干人支了出去,打算趁机把妖孽转移到隔壁去。

  谁知,妖孽刚穿上采薇买给他的亵裤,就不肯再接着穿了:“这根本就是孩童的衣服,你也拿来糊弄我?”

  采薇额角一片黑线,这已经是成衣铺里最大的衣服了,让她到哪去找合他身的?再说,谁让他没事儿长这么高,连衣服都买不到?

  “你先将就着穿上吧,我保证,明天一定设法帮你买件儿合身的,给你送过去。”她耐着性子好言哄劝,只想尽快把他打发走。

  然而,男人却毫不领情,懒身斜依在榻上,盯着采薇,态度欠揍:“本公子从不将就。”

  “总是光着多不好,还是穿上吧~”采薇忍着火气,再次相劝。

  “不穿!”男人的语气斩钉截铁,毫无转圜的余地。

  “我靠——”

  采薇的耐心用尽了,‘啪’的将手里的衣物砸在地上,蹭的站起身,上前一步,目光凶狠的盯着男人,牙缝里挤出四个字:“你——穿——不——穿?”

  南宫逸没被她的怒颜吓到,好整以暇的笑眼看着她,缓缓摇首:“不——穿——”

  “好,好,你特么的有种!”

  采薇怒意更甚,眸底寒霜似刀,像要把眼前的男人戳个千八百遍:“从现在起,你的药、水、食物,取暖统统都停掉,要是你敢在我的房间里弄出一点儿声音,我保证,绝对会让你进宫去找个差事当当。”

  说完,她‘嚯’的起身,愤怒的摔门而去。

  身后,被骂得狗血喷头的男人见她愤而离去,先愣了一下,随即苦笑起来。

  他并非为了一两件衣裳有意刁难她,如此这般,不过是不过是贪恋与她在一起相处的时光,不忍离去罢了!

  外面

  日渐偏西,采薇来到下人居住的前院儿,交代了他们几句,嘱咐她们不许随便儿进正房,又和周叔说了一声,便雇了一辆马车,向县城赶去。

  她一点儿都不担心妖孽会赖在她家不走,那厮表面玩世不恭,实则是一个懂得进退的人,只要她停了他的药、水、食物,不愁他不乖乖的滚出去。

  她担心的,是爹对自己出首了大房的事儿怎么看?记忆中的爹虽然疼爱孩子,也极爱这个家,但是,却也是个至纯至孝的人。

  她亲手把穆老头和穆仲礼送进大牢,而娘也默认了她的行为,爹会不会因此对这个家心生嫌隙?对穆白氏李氏等人心怀愧疚?

  若是这样,这个家就再无宁日了。

  穆白氏等人本就是胡搅蛮缠的性子,有了爹的愧疚做依仗,她们更会无休无止的来打闹、来要钱了。

  更让她郁闷的是,凭大房怎么不像话,她也不能对他们下死手,毕竟都是爹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这样看来,想要一家人平静安乐,最好的法子,就是搬离这里,搬到远远的,他们无法企及的地方,譬如——繁华的京城!

  正思谋着,一阵急促杂乱的马蹄声传来,打断了她的思绪,采薇一顿,蓦地坐直身子,掀起车帘向外看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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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某豪门世家的养女,世界顶尖大学毕业的金融系高材生。拥有着不输任何人的明艳美貌和神秘的家世背景,却偏偏进娱乐圈当起了小透明的经纪人。

  而他,是来自于显赫世家的四九城少爷,人人尊称他一声顾少,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更是坊间传闻中神秘莫测、喜怒无常的罗刹阎王。

  她在见到他的第一眼,便胆大包天的扔了个白眼给他:“先生,好狗不挡道。”

  而他,一向冰冷的脸上,剑眉微挑,深不见底的漆黑眼眸里闪过饶有兴味的光:“小姐,你走光了。”

  她和死缠烂打的顾少殊死搏斗,一个不小心就挣扎到了他的床上。


☆、第七十九章 一家团聚


  官道上,四匹高头大马自远处疾驰而来,马蹄贱得积雪飞杨,如行在雾中。

  马上,骑坐着四名彪膀大汉,这些汉子们粗声吆喝着,纵马而至,转眼到了车前,却没有从她的车旁越过去,反倒将她的马车包围起来。

  “停下,车里的小骚娘们,给老子滚出来。”

  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勒住马,粗声吼着,手里尺余长的大刀明晃晃的指着车子。

  车夫哪见过这种场面,登时给吓懵了,带着哭腔哆哆嗦嗦的对车里说:“小姐,姑奶奶,您这是得罪哪路神仙了?求您了,快点儿离了小的车子吧,小的家中上有老、下有小,还都指着小的养活呢!”

  采薇听了,不慌不忙的从车上下来,抛给车夫一贯钱,淡声道:“你走吧!”

  车夫已经被唬的魂飞魄散,正巴不得一声,接了钱,立刻抽着马一道烟的跑了。

  “嘿,小骚娘们胆子不小,竟不怕咱们兄弟?”几个汉子下了马,向采薇围拢过来。

  “你们是律俊臣的人?”

  采薇冷笑,悠然的立在落日的余晖中,清澈的眸光中生出几分清寒。

  “差不多吧!”

  一个秃头汉子倒不避讳:“反正你也是要死的人了,老子不妨实话告诉了你,咱们是律夫人特地派来取你性命的,今儿这条道儿,小娘子怕是过不去了。”

  “小娘子,你若是想要活命也成,不远处有一座破庙,你随咱们兄弟去庙里亲香亲香,要是伺候的咱兄弟舒坦了,说不定……嘿嘿!”一个黄脸的汉子猥琐的打量着采薇,笑嘻嘻的摩挲着下巴,等着看她惊慌失措泪眼婆娑的娇态。

  可惜,没能如愿。

  只见得,人从中的少女,脸上没有丝毫的恐慌,倒是带着几分难以捉摸的笑意,四下望了望。

  络腮胡子不明就里,狂肆的大笑:“小妞,别看了,这荒郊野外的,根本不会有人往来,就算有人来了,有咱们兄弟在,他也不敢来救你。”

  “对,识相的,快躺好,等咱兄弟们舒服了,也让你死的痛快些!”

  几个汉子污言秽语,纷纷上前,大有迫不及待之势。

  采薇在汉子们淫邪的目光中静默着,岿然不动,目露轻嘲,只是,在那几个汉子靠近后,她的那张清冷的小脸儿上忽然绽开一抹阴暗的笑意,笑容过后,她蓦地拔地而起,袖腕一甩,粉末状的物体自袖中飞射出去,“噗咚”两声,两条汉子烂泥般瘫倒在地。

  剩下的两个看呆了,呆滞间,采薇已经徒然回身,雾状的粉末倏的向他们撒来,两人大惊,下意识的抬起胳膊就挡,正是这一挡的功夫,一只红嘴翠绿的鹦鹉不知从何处飞来,‘嘎’的一声,伸爪向那个口出秽语的汉子抓去。

  “哎呀,我的脸儿……”

  黄脸儿汉子凄厉的嚎叫着,捂住脸滚倒在地,惊起道边林子里的飞鸟一片。

  那鹦鹉虽小,力道却极为惊人,一爪下去,竟将那汉子由颌至额,抓得皮肉皆翻,血肉模糊,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来,一颗眼球也被抓破,早已不知去了哪里。

  “你早就没脸了,何来‘你的脸’之说。”采薇稳稳的站在那里,笑得讽刺。

  最后一个汉子呆滞了许久,方才如梦初醒,大吼一声,向采薇扑来。采薇身子一闪,避过他的袭击,趁他出拳的空挡,一把粉末撒过去,正中汉子的面门,那汉子顿时像被抽去了魂魄一般,翻着眼皮倒在地上,一睡不起。

  “呵,不中用的东西,也敢出来杀人?”

  采薇冷嘲,缓步走到络腮胡子身旁,拾起他落在地上的大长砍刀,面不改色的将他的手筋脚筋各挑断一根,又走到另外两个汉子的身边,做了同样的事儿。

  被鹦哥抓伤的黄脸儿看到采薇残忍的行事,吓得裤裆都湿了,脸上又痛得死去活来,却又不敢叫嚷,只哆哆嗦嗦的捂着伤脸,惊恐万分的看着缓缓而至的少女。

  采薇最后走到他面前,把玩着手中滴血的尖刀,眸中寒意正盛:“这只是对你们枉杀无辜的小惩大诫,今日姑且留下你们的狗命,回去转告于氏,今天的事儿不算完,让她等着,我定会去和她好好的算算这笔账!”

  汉子捂着脸,看鬼似的看着采薇,连连点头,鲜血淋淋,白骨森森的脸因为疼痛而憋得青紫,似乎要爆炸了一般。

  采薇说完,不再多看他们一眼,拉过一匹枣红马,翻身上去,策马离开……

  黄脸儿见她走远,方才放开嘴巴,放心的嚎叫起来:“哎呦——疼死老子了——”

  嚎得锥心刺骨,响彻旷野……

  通往县城的官道上,少女英姿飒爽,纵马驰骋,一只翠绿的鸟儿盘旋在她的上空,兴奋得‘嘎嘎’叫个不停。

  采薇抬起头,吩咐说:“鹦哥,去查查我娘她们到哪了?再查查我爹现在在哪?”

  “是,主人!”

  鹦哥扑棱着翅膀,刷的飞走了,它刚刚打了一架,兴奋劲儿还没过,只觉得浑身都是力量,不找点儿事儿来做,都觉得憋得慌!

  眼见得天快黑了,城门这会子一定已经关了。采薇心里担忧的很,不知娘进城了没有,万一还没进城,城门关了,他们岂不是要在车里冻上一夜,由于走得匆忙,车上没有备炭盆,汤婆子也没有,如今天寒地冻,夜里更是冷到零下三十几度,若是在外面冻上一宿,这还得了?

  正想着,鹦哥传话过来:“主人,夫人已经进城了,现下落脚在一家客栈里,您不用担心了。”

  采薇舒了一口气,又问:“我爹呢?你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老爷住在县郊的一个鸡毛店儿里,如今已经歇下了,啊,不对,老爷不是歇着,好像病了,哎呦,身子都哆嗦了……”

  病了?

  采薇的心一抽,本能的疼了起来。

  她本尊虽然没见过这位爹爹,但是在原主残存的记忆中,爹爹是一位和蔼可亲的人,曾手把手的教她写字,教她读书,还给她扎过小辫子,领她和弟弟妹妹们到山上挖过野菜,捡过柴火……

  家里的日子虽然贫穷,但在爹爹的关爱、庇护下,他们都过很幸福!

  这个爹,比起她前世那个无情无义的爹,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又怎能不令她动容。

  “鹦哥,你留在那里好好看着我爹,我马上就到。”

  采薇心中着急,策马疾驰着,现在天还没有黑透,她不敢贸然把白毛虎放出来,只能靠着座下的马匹前进!

  到了榆树县城的城门下时,天终于黑透了,城门早就落了锁,采薇把马收进空间,四处张望了一下,唤出白毛虎。

  “白毛虎,你能驼我翻过这座城墙吗?”

  “……”白毛虎没有回答,却昂着头看着她,用百兽之王睨视天下的眼神告诉她——那还用问吗?

  事实证明,对于白毛虎这种神兽来说,翻越城墙的确是小事儿,简直就是举爪之劳,几仗高的城墙,它只一纵身,便轻松的跃过去了!

  一落地,采薇从它的背上跳下来,让它回到空间,又把马放了出来。

  城里人多眼杂,而且天刚透黑不久,她不得不小心行事。

  采薇骑在马上,按照鹦哥的指引,七拐八拐,终于在偏僻的县城西郊,找到了爹爹投宿的那家鸡毛店。

  鸡毛店,是穷人出门在外时常住的一种廉价客栈,住一宿只需两文钱,店里没有床铺,没有被褥,更别提什么茶水炭盆之类的,有的,只是一屋子的鸡毛,客人住进去后,钻进鸡毛堆里睡觉,虽然不至于冻死,但硬邦邦的地面,腥臭的鸡毛味儿,对住宿者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

  看到爹竟然住在这种地方,采薇心疼得直抽,对穆白氏的无情,更加痛恨起来。

  此时,穆仲卿正蜷缩在一堆杂乱的鸡毛中,身子微微颤抖,似乎正在发烧。

  “爹——”

  采薇忍着鸡毛的腥臭味儿,提步走到穆仲卿的身边,蹲下身子,轻声呼唤着。

  惨淡的月光穿过破烂的窗纸,渗进屋里,斑驳的月光下,穆仲卿紧闭着双眼,毫无知觉的躺在那堆腌臜的鸡毛中,没有应声。

  采薇慌了,伸出手,摸在了穆仲卿的额头,顿时被吓了一跳,爹正在发烧,烧得火炭儿般的滚烫,已经不知烧了多久,人已被烧昏过去了!

  “龟大仙,龟大仙,您快出来看看,看看我爹他怎么了?”情急之下,采薇不管不顾的把龟大仙从空间里喊了出来。

  这是她自拥有空间以来,第一次把龟大仙叫到外面,龟大仙出来后,很不适应的缩了缩脖子,很怕冷的样子。

  它不像鹦哥、长眉和白毛虎那样,有一身可以御寒的皮毛,对于曾经在冬天里只会冬眠的它来说,面对这种极寒的气温,无疑是残酷的!

  龟大仙缩着脖子挪到穆仲卿身边,搭着他的脉搏诊了一会儿,语气沉重的说:“哎,主人,老爷这段时日一定吃了不少苦,少说也有几个月没吃饱饭了,又劳累过度,如今又急火攻心,七拼八揍的几股火儿累积到了一起,就形成的这场病,这病,来势汹汹啊!”

  闻言,采薇又是心疼,又是心酸,声音发涩的说:“龟大仙,您老人家别光顾着吓唬我了,倒是说说看,我爹这病,该怎么治?”

  老乌龟不慌不忙的说:“急什么,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老爷的病情来势汹汹,哪能一下就好了,我这就回去,给老爷配药,您先在这里照应着,我保证,三天之内,还您一个健健康康的爹!”

  老乌龟的医术,采薇是亲眼目睹的,当初那妖孽已经是进了阎王殿的人了,硬是生生的被它给拉了回来,所以,爹的病交给它,一定没问题的。

  老乌龟回空间后,采薇从袖里抖出一点儿迷药,洒在爹的脸上。

  “喂,爹,爹——”

  她又推又喊,可穆仲卿就是一动不动,采薇见状,放下心来,拉住爹,闪身进了空间,将他安置在了慈海真人从前的卧房中。

  空间里,气候湿润,温暖如春,又有仙灵之气滋养,爹在这里养病,好过那间臭烘烘的鸡毛店何止千倍万倍!

  “长眉,去给我打盆水来……”

  “鹦哥,找一条干净的细棉布过来…。”

  这会儿的穆仲卿,无知无觉的躺在床上,用狼狈不堪来形容他,最恰当不过了。他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鸡毛,连头发上都是,采薇细心的帮他把身上的鸡毛择净,又用长眉送来的灵溪水,沾着柔软的湿棉布,帮他擦手擦脸。

  爹在外这大半年,吃了太多太多的苦,连容貌都和从前大不相同了,现在的他,眼窝深陷,脸颊消瘦灰黑,下颌上胡子拉碴的,哪里还有记忆中那个面容白皙,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秀才模样?

  帮爹拾掇完,老乌龟的药也煎好了,采薇扶起他,用小汤匙,一匙儿一匙儿的将药喂了下去,怕在口中留下苦味儿引他起疑,采薇又喂他喝了许多灵溪的水,直到觉得差不多可以冲淡嘴里的苦味儿了,才停下来,将爹平放在床上,盖上被子,守着他,等他退烧。

  等待的滋味最是无聊,无聊之余,采薇随意的漫步在卧房中,无意间,在那座古色古香的书橱上,看了一本讲内功修炼的书,本来,她对修炼内功是不感兴趣的,认为那些都是武侠小说中编出来骗人的,但是,自从有一个内功了得的人,在一招之内制服了她,她才知道了内力的博大精心。

  而且,那个制服她的人曾经对她说过:“姑娘的招式虽然凌厉,速度也够快,可惜姑娘没有内功,过招时,全凭一身蛮力,这种打法,在武林中,只能占下乘……”

  那时起,她就动了修炼内功的心思,只是后来一直为开店儿的事儿忙碌,便把要炼内功的事儿给搁到一边儿了。

  今儿恰好看到这本书,她便想起自己曾经动过的念头,趁着现在无事可做,照着书上教的,盘膝坐在蒲团上,吐纳修炼起来。

  内功是通过气的练习而形成,练气讲究呼吸吐纳,多用腹式呼吸法,精力集中,循序渐进,从而达到锻炼身体内部器官的目的,在武术中可以提高耐力、战斗力和极强的自我保护力等。

  采薇照着书上的法子,练了两个时辰之久,练完后,只觉得浑身血脉畅通,人也仿佛轻巧了许多。

  看来,这内功果然厉害,才练了一会儿就能感觉出效果,若是长久的练下去,那还了得?

  起身后,她先去看了爹,发现他的烧已经退了,采薇放下心来,又去了小院中,摘了一些浆果,捣成汁儿后,给他喂了下去,这次喂他,比之前喂药时好喂多了,不知是因他病情转好了,还是果汁儿味儿香甜可口的缘故!

  忙完,采薇也有些饿了,她吃了几个果子,仍觉得饿,便下到灵溪里,捕捉了一条半尺长的鲑鱼,宰杀收拾好后,用油盐等调料腌制起来,蒸到锅里。

  前世的她,虽然身价不菲,但对口腹之欲并不上心,只要吃饱就行,但如今的这具身子,对美味却是极其喜爱的,许是这具身子还年幼的缘故,许是多年贫穷亏嘴的缘故,总之,每次只要一想到好吃的东西,她必定会想法吃到嘴中,若是吃不到,她便会觉得人生都黯然失色了!

  鲑鱼蒸好了,淋上酱油,切了细细的葱丝儿、姜丝儿、香菜末,红树椒圈儿等洒了上去,端到小院儿的石桌上。

  白嫩的鱼肉,配着翠绿的葱丝、香菜,鲜红的树椒段,浸在滋味浓稠的汤汁中,色香味儿俱全,看得人垂涎欲滴。

  她用筷子夹了一小块儿鱼肉,夹开的地方,一股白腾腾的热气冒出来,飘着鲜美的香味儿,再沾了点儿汤汁儿,把那块肉送进嘴里,美美的吃起来。

  嗯,果然美味!

  她享受的闭了眼,细细的品尝空间出产的鲜美鲑鱼!

  然而,就在这享用美食的美好时刻,鹦哥和长眉却不请自来了,两个没节操的家伙围着采薇,各种的溜须拍马,谄媚讨好,采薇无奈,只好把这条清蒸鲑鱼和这两个家伙分食了,自己最后也没吃饱。

  “唔,真好吃,可惜就是太少了!”

  “主人的厨艺真好,这条清蒸鲑鱼,简直可以和主人的烤肉串儿相媲美!”

  两个家伙也没有吃饱,黑黝黝的眼珠子盯着采薇,不停的说着好话。

  采薇懒懒的说:“去给我准备一个直径两米,高一米的大竹笸箩,在里面装满沙子,什么时候准备好了,我就什么时候再给你们做清蒸鲑鱼……”

  打发走了聒噪的两个家伙,采薇去温泉洗了个花瓣儿澡,洗过后就在旁边的小床上睡了下来,她还赶了半天的路,早就倦了,头一挨到枕头上,立刻进入了甜美的梦想…。

  空间里的时间比外面的要长许多,采薇美美的睡了大约*个时辰方才醒来,而此时的外面,却还是一片漆黑。

  醒来后,她先去看了看爹,见爹的脸色已经好了许多,有了几丝的血色,就放心的拿起那本修炼内功的书,打算继续打坐修炼。

  “主人,我们已经把你要的东西准备好了!”没等她坐下,鹦哥已经飞了进来,急切的向她邀功!

  采薇觉得很不可思议,直径两米,高一米的大竹笸箩,它们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弄到的。

  然而,吃货的心思你永远不懂,对于两个为了吃可以连节操都不要的神兽来说,用一夜的时间,准备好这些东西,并不难。

  采薇验看了它们的劳动成果,结果很满意,高高大大的大竹笸箩编制得密密实实,里面的沙子满满的,都是黄色的细沙,和采薇吩咐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这两个家伙平日里看着有些不靠谱,做起事来却毫不含糊,采薇没有失信于它们,给它们各自蒸了一条大个儿的鲑鱼,让它们一饱口福,而自己,则跃到大竹笸箩上,沿着笸箩边儿走起来。

  笸箩边儿又窄又细,并不好走,她走得摇摇欲坠,几次跌落。

  书上说,只要走习惯了,就可以健步如飞,时间久了,还可以在笸箩沿儿上奔跑,只是每天练功时,要舀出一碗沙土,等到笸箩里的沙土没了,她高深的内功就算成了!

  当然,这些还得配合上打坐、吐纳等……

  走了许久,她身上累得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来,但没有白挨累,她终于可以走稳了,虽然离健步如飞还早,但至少已经不再一遍一遍的往下掉了。

  外面的天色渐渐泛白,采薇从笸箩跳下来,到温泉泡了个澡,把身上的汗液冲洗干净,洗澡时,她发现自己的皮肤上,竟然渗出了一层黑色的杂质,想必是身体内的垃圾,被她吐纳时逼出来了,看来,修炼内功果然有益处,以后得勤加修炼才行。

  穿戴好后,她带着穆仲卿出了空间,又回到了那间破烂的鸡毛店里。

  穆仲卿从温暖的空间,乍一回到外面,身子很不适应的哆嗦了一下,口中喃喃呓语,显然是要醒了。

  采薇怕被他看见,自己无法解释,忍痛将他独自留在鸡毛店中,吩咐鹦哥看着他,自己悄悄的走了。

  ……

  这会儿,城里‘悦来客栈’里,杜氏已经起床半天了,她昨晚辗转一夜,彻夜未眠,一想到今日便可以见到日思夜想的相公,她的心里就有说不出的激动和澎湃。

  不多时,孩子们也陆续起来了,杜氏问小二讨来热水,帮他们穿戴梳洗后,又点了两屉素馅包子,四碗小米粥,两碟佐粥的小菜,在房间里吃起来,又命小二给张伯送去了一份儿。

  正吃着,采薇忽然找来了,见到女儿,杜氏又惊又喜:“薇儿,你怎么来这么早?”

  采薇笑道:“人家可是昨晚半夜就从家出发了,赶到县城时,刚好开城门,我就进了啦!”

  听到女儿只身一人从百里之外赶来,又是半夜出发,杜氏不由得有些后怕,这要是遇到了歹人可怎么好?又或者,赶车的车夫起了坏心思,岂不是羊入虎口、插翅难逃?

  想到这儿,她的脸沉下来,低斥道:“不是娘说你,你一个女儿家,也忒不知深浅了,只身一人半夜三更的跑出来,也不知找个熟识的人相送,若是遇到了坏人,看你怎么处?”

  坏人?采薇失笑,坏人现在大概正躺在医馆里半死不活的发抖呢!于氏也一定已经知道了,不知她会对此作出什么反应?害怕?求饶?或者是再派一批更厉害的人来杀她?

  只是,不管她作何反应,采薇都不打算饶过她,这种阴毒的女人,就因为吃一点不着边际的干醋,便对别人痛下杀手,这样的人,不值得她原谅。

  “笑,你还敢笑?这要是真出了点儿什么事儿,你可怎么做人?”杜氏带气的说。

  采薇知道娘是因为关心她才会如此,便伏在娘的肩上,笑道:“娘,人家一大早顶着寒风进城,又找了十几家客栈,才找着了您老人家,没成想一见面,就被您训得灰头土脸,既这么着,我回去就是了,省得您看了我生气!”

  杜氏闻言,眉头皱了起来,疑惑的问道:“你是说,你找了十几家客栈?”

  “可不是嘛!”采薇笑得极其自然,仿佛她真的找了十几家客栈似的。

  这下,杜氏沉不住气了,绞着手指,呐呐的问:“难道,你找了十几家客栈,都没有看到你爹吗?”

  采薇翻了翻眼皮,无奈的看着娘说:“娘,我看您是心急则乱了,您想想看,爹现在身上的盘缠不多了,一定会寻那僻静便宜的小客栈住宿,哪会在这些个价格昂贵的客栈里住?”

  杜氏一听笑了:“说的也是,瞧我,这一着急,就什么都忘了,来来来,咱先吃饭,吃完饭一起去寻你爹。”

  采薇乖巧的走过去,坐到桌边,和大家一起吃饭。吃饱后,张伯套了马车,拉着一家大小到县衙的门口堵人了。

  杜氏认为,相公既然是为穆连奎等人来县城的,就一定会到县衙来申诉,所以,只要他们守在县衙门口,就一定可以等到相公。

  采薇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毫无希望的等待上,她早就知道了爹的所在,却苦于不能明说,因此便在路上寻了几个乞丐,每人赏了二十个铜钱,打发他们出去找人,还特意指明,要到县城周边的小客栈去找,鸡毛店也不要放过,谁找到了,就赏谁一两银子。

  乞丐们得了赏钱,又听说有足足一两银子的悬赏,都喜得心花怒放,撒呀尥蹶子的跑去找人了,唯恐自己跑得慢了,被别人先训到,自己得不到那一两银子的巨额赏钱!

  杜氏也赞同采女儿的办法,多一个找人的法子,就多一些找到相公的几率。

  张伯将马车停在离县衙不远的地方,奉大小姐之命去采买了炭盆、汤婆子等物,安置在车里,如此一来,车里顿时暖和了不少!

  时间一点点过去了,太阳渐渐的升到了正南,娘几个还守在车里苦苦等着,杜氏趴在车窗上,一直伸着脖子向外看着,长久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眼睛都累酸了。

  采薇几次劝她:“娘,把头缩回来吧,看冻着了。”

  可杜氏连动都不动一下,固执的像块石头。

  采薇无奈,只得将炭盆像她的方向又挪了挪,陪她一起等着……

  又过了许久,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采薇耳朵灵敏,听出异动,忙凑到窗前,和娘一起向外张望。

  远远的,她们看见了一群乞丐,正搀扶着一个高瘦的男人,朝着这边走来。

  人群渐渐走近了,杜氏才发现,被众乞丐搀扶的男人不是别个,正是她日思夜想的相公——穆仲卿!

  相公瘦了、黑了,形容枯槁,身上褴褛不堪,可见,这些时日,他在外面受了多少的苦楚!

  凝望间,穆仲卿已经被人扶到了马车前,有人嚷道:“夫人、小姐,人已经找到了…。”

  穆仲卿看到了车窗里的那张哭得一塌糊涂的脸,顿时激动的眼眶湿润了。

  “相公…。”杜氏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爹,爹爹……”

  文儿和武儿见到了穆仲卿,争着跳下马车,如乳燕投怀一般,抢着扑到爹爹的怀里…。

  “哎,唉——”

  菲儿稍比他们内敛些,安静的咬唇立在一旁,泪汪汪的看着形容枯槁的爹爹,眼中泛着满满的疼惜。

  采薇昨天已经见过爹了,所以没有像他们那样激动,她镇定的下了车,掏出荷包,给几个乞丐每人打赏了一两银子。

  得了赏的乞丐们喜出望外,本来几个人还在为怎么分这一两银子而苦恼,没成想这位小姐竟然如此大方,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意外之喜,狂喜之余,几个人都感激涕零的跪下来,对着采薇磕头称谢。

  而一些闻风而来的乞丐也聚拢过来,嘴里不停的说着吉利话,向采薇道喜,恭喜她得偿心愿,一家团聚!

  道喜的目的,采薇心知肚明,却也每人都赏了一些,人逢喜事精神爽,能够顺利找到爹,一家人团聚了,几两打赏的银子又算得了什么?

  况且,她赏的,也不是自己辛苦赚来的钱,而是从律种马那里顺来的。她清点过律种马的荷包了,里面足足有六七百两的银票,还有散碎银子若干,便是都拿来赏了人,她也不会心疼的,毕竟是白白得来的,又不是她辛苦赚来的。况且,还有那么多的古董字画,那些东西的价值,可远在六七百两银子之上!

  开始时,穆仲卿光顾着和妻子却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可是等到大批的乞丐蜂拥而至时,他的视线自然被吸引了过来。

  他看到自家的闺女拿着大把的大把的铜钱、碎银随意打赏时,被深深的震惊到了!他在外面替人写信、抄书,省吃俭用的攒了几个月,所攒下的那些铜板还不及女儿这会儿随意给人打赏的多。他已经听老娘说了女儿开店儿的事,也知道女儿的酒楼生意红火,却不曾想她会这般的有钱,大把的银子流水般的赏出去,眼睛都不眨一下!

  采薇没有注意到爹那惊诧的眼神,她的心里正在寻思着,娘和爹许久不见,一定有许多体己话要对彼此倾诉,特别是娘,自家出首大房的事儿,她得向爹解释清楚才行,以免生出嫌隙来。

  所以,打发走了乞丐们,她特意唤过几个孩子,打算带他们到街去逛一会儿,给爹娘留下独处的空间。

  杜氏明白女儿的心思,叮嘱了一番,雇了两乘轿子,带穆仲卿回客栈去了……

  爹娘走后,采薇带着几个小的,坐在马车里,在县城的大街小巷转悠起来。

  榆树县城和青云镇比较起来,显然要繁华许多,街道两旁的商铺鳞次栉比,人烟阜盛,自非小镇可比。

  而采薇姐弟几人无心流恋县城的繁华,都沉浸在见到爹爹的巨大喜悦中,各个神采奕奕,大眼睛里闪烁着愉悦的光芒。

  “长姐,我看爹的脸色有些不好,人也瘦了许多,不会是病了吧?”采菲心细,一下就看出了爹爹身体有恙。

  “嗯,爹这几个月没少吃苦,身子差些也是有的,待会儿咱们去医馆,给爹抓几副补药补补就好了。”

  采薇嘴里淡淡的说着,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医馆的补药那里比得上老乌龟的仙药,待会儿买了补药,等熬药时,就用老乌龟的药替下来,绝对药到病除。

  “再给爹买一身衣裳,爹的衣裳太烂了,还挂着鸡毛!”文儿坐在一边,小大人儿似的补充。

  他刚才看到爹时,差点儿把爹当成是乞丐,因为爹爹身上的衣服,还不如乞丐穿的好呢!

  采薇点点头,抬起胳膊敲了敲车厢壁,张伯的声音立随即传了进来:“小姐、少爷,有什么吩咐?”

  采薇说:“张伯,车子要是路过成衣铺子时,停一下,我们要去成衣铺给爹买衣服。”

  “是,大小姐。”张伯恭敬的答应了一声,眼睛开始在各家店铺的牌匾之间穿梭起来。

  县城的成衣铺子很多,几乎每隔几步就有一家,采薇吩咐完不久,张伯就把车停了下来,“大小姐,到了。”

  采薇掀开车帘,果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门脸像样的成衣铺子,上面悬着“徐记成衣”的匾额。

  下了车,采薇先把武儿抱了下来,武儿经过这段时间喝灵溪水,吃空间菜的调养,已经长了不少肉肉,抱起来沉甸甸的,面色也变得白白嫩嫩的,很可爱,她情不自禁的对着那张圆圆的小脸儿亲了一下,放在地上,又想去抱文儿时,被文儿给躲过去了,只见他自己有模有样的爬下车,小脸儿伤严肃不可侵犯,挺着脊背,学着爹平日的样子,背着小手儿老气横秋的走在前面。

  噗,这小东西一定是又装老成了!

  采薇憋着笑,抱着武儿,跟在后面,菲儿低笑不已,也跟着进去了。

  徐记成衣铺很大,里面各色的衣服齐全,毛的、皮的、棉的、纱的、缎子的,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其中的一面墙壁上,还挂着一些皮子,有兔皮、墨狐皮、雪狼皮、水貂皮,都染好了颜色,挂在那里待价而沽的。

  采薇领着大家,找到了卖男袍的区域,开始帮爹挑选衣物了。她的眼界极高,选的东西也好,挑了一件低调的湖蓝色茧绸长棉袍,领口袖口和衣边儿都镶着水貂的毛边儿,一双四缝乌皮皂靴,徐记老匠人的手艺,一双白色棉袜,另有中衣,中裤,亵衣亵裤等物,都是捡着又低调,又奢华的一并买下的,结账时,那些东西被包了大大的一大包袱。

  采薇把包袱交给张伯,吩咐他现在就送回去。以她对娘的了解,爹娘回到客栈后,娘一定会先张罗服侍爹洗澡,然后一边洗,一边温温柔柔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出来。

  夫妻相处之道就是这样,营造一个温馨美好的氛围,在这样的气氛中,就算谈论再沉重的话题,都可以变得轻松自如了!

  客栈里

  穆仲卿安静的坐倚在雾气飘渺的浴桶中,被妻子温柔的服侍着,看着美丽的妻子为自己忙前忙后,他的心不由得软的一塌糊涂。

  这段时间所受的委屈、气闷等负面情绪,在妻子温柔的照顾中,都已烟消云散了。

  毫无疑问,他的娘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温柔,善良,美丽,隐忍,为了爱他,一个安国公府的千金,居然能忍受这样的贫寒,忍受他父母的百般挑剔和刁难,无怨无悔的和他一起支撑着这个家!

  父亲、兄长和侄儿被妻子女儿出首,他的心中虽然不痛快,但却绝不会怪罪她们,妻子女儿的秉性他知道,若不是他们把人给逼急了,她们断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儿来。

  “美娘,这段时间让你受委屈了!”

  穆仲卿沉声说着,粗糙的大手从妻子的头上拂过,那块包着头发的帕子无声的落下来,露出了被剪的很短的发根,穆仲卿一窒,心中顿时疼惜不已!

  杜氏拿了几颗澡豆,一边给丈夫搓着身子,一边温婉的笑着:“都过去了,薇儿开了酒楼,家里的一切都好起来了。”

  家中的际遇,娘子刚刚已经给他说过了,虽然和老娘的版本大不不同,但是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相信自己的妻子。

  “想不到,薇儿以往看着胆小怯懦,竟然悄默声的,做出这么大的事业来!”

  穆仲卿有些感慨,在刚才看到女儿拿着大把的银子随意打赏乞丐时,他都有些认不出女儿来了,不仅是因为她容貌的惊人改变,更多的,是她身上那股浑然天成的气韵,淡然,幽宁,让人看了没由来的感到安心。

  “哎,她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那次被饿晕,醒来后性子就变了!”

  提起女儿,杜氏既欣慰,又心酸,女儿之所以会变,还不是被生活给逼的,别人家这个年纪的女孩儿,正是在父母的庇护下藏在深闺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的女儿却要扛着养家的责任,和男儿一般在外面打拼厮杀,如今家里的日子虽然好过了,可是每次看到女儿出去抛头露面,她的心里就很难受!

  穆仲卿沉默了,浸在水中的拳头握了起来。

  他的女儿会竟然被生生的饿昏过,差点儿饿死,虽然已是时过境迁,但他听了,依然心如刀戳,疼疼不已,那时他的孩子啊!

  更让他痛心的,是他的父母兄长,竟然对此视而不见,任由他的女儿被活活饿死……

  他自幼熟读圣贤书,一直坚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道理,也一直以为,只要他们一家坚持孝敬父母双亲,尊敬兄长,爱护子侄,终有一日,父母和大哥会被他们的诚意打动,放下偏见,接纳他们一家,然后一大家子和和美美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残酷的事实,让他坚持多年的信念开始动摇了……

  母亲不顾他的风尘仆仆,不顾他是病势沉重,哭嚎打闹的逼他去救人,害他差点客死异乡;父亲和大哥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指使张屠子到集市上羞辱他的妻女,害她们差点儿身败名裂,这样的父母兄长,真的值得他去孝敬,去尊重,去挽回吗?

  帮丈夫洗完澡,杜氏拿了一块干净柔软的棉布来,给他擦拭身上的水珠儿,指尖触及他条条清晰的肋骨,杜氏不禁心疼的鼻子直酸:“相公,你瘦了,瞧,肋骨都出来了…。”

  穆仲卿不忍见爱妻伤感,轻描淡写的笑道:“这几天病了一场,清减些也是有的。”

  杜氏惊道:“怪不得,我就瞧着你的面色不好,精神头也不济,你等着,我去给你请大夫来。”说罢,提步就往外走。

  穆仲卿一把拉住她,说:“我是昨儿病的,本来病势很重,谁知睡了一夜,今儿竟然好了,再养几日,就无大碍了!”

  昨天,他的确病势沉重,昏睡前,还伤感的以为,自己怕是不好了,再也见不到妻子儿女了呢,谁知,睡了一夜,病竟然无药自愈,人也清爽了许多,虽然身上还是有些不大得劲儿,但已经感觉好多了!

  两口子正说着,张伯回来了,带回了一个大大的包袱,说是二位小姐为老爷选的新衣。

  杜氏解开包袱,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拿出来,帮丈夫穿在身上,又把那身沾着鸡毛的旧衣卷起来,吩咐张伯丢出去。

  穆仲卿穿上那件湖蓝色茧绸貂毛的长袍时,不觉心潮翻滚,感慨万千,他这辈子,穿过最好的一件衣服,就是中了秀才那年,族里奖赏的一件棉布长袍,他足足穿了四五年之久,直到穿烂了,还舍不得丢弃。

  想不到,有生之年,他还能有机会穿上这样华贵的衣服,而且,居然是借了女儿的光!

  女儿还不到十四岁,一直是个内敛羞怯的小姑娘,像一棵小草一样默默无闻的存在,却不料,竟在不知不觉间长成了参天大树,全家都要靠她的荫庇,而他,才三十出头的年纪,就已经开始享起了儿女的福,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惆怅!

  ……

  成衣铺里

  采菲驻足在一架双面绣的孔雀牡丹屏风前,着迷的看着那精致繁琐,复杂多变的针法,用心的揣磨着,比划着……

  文儿和武儿乖乖的站在一边,文儿的眼睛盯着两个姐姐,而武儿的眼睛,则敬畏的盯着墙上那张硕大的雪狼皮,神情多少带着点儿惧怕。

  采薇因见菲儿看绣品看的着迷,不忍心打断她,便独自徘徊在铺子里,一边看,一边等着。

  眼前的一件件成衣面料考究,做工精细,比起青云镇成衣铺里的衣裳不知要好过多少倍,特别是衣裳的型号齐全,一种款式的衣服,按照顾客身材高矮的不同,做出了大中小三种型号,无论多大个儿的人,都能在这儿买到衣服。要是青云镇的成衣铺也这样完善的话,她昨天就可以给那只妖孽买到合身的衣服,不至于和他闹僵了!

  不过,话说回来,那妖孽虽然为人恶略,举止轻浮,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身材和品相真真是好极的,若是穿上那件靛蓝色绣着青竹的拷绸长衫,一定风流俊雅,美若谪仙儿……

  啊……呸呸呸,采薇打了个冷战,怎么好端端的,竟然想到他了,真是晦气!

  青云镇,兴隆客栈

  明阁丽毯,阔榻华帐内,绯色里衣的男子斜卧在榻间,执一本泛黄的古卷,悠然看着。

  莫名其妙的,却打了个喷嚏!

  侍立一旁的追风上前,恭谨的说:“主子,您可否身子不适,用不用属下去把落雪招来,给您瞧瞧?”

  落雪,乃是大晋国皇后身边最得力的侍女,会武功,善医术,亦是解毒高手,昨晚随皇后的人到了青云镇,一起来接应秦王殿下。

  “不必了……”

  榻里声音懒懒,男人兴味索然的放下书卷,阖目仰卧榻间,墨发如云泻于枕畔,意懒之态,如仙高眠。

  可恶的小妮子,竟敢真个把他丢在家里,不闻不问,径自离开了,那般的无情无义,真是可恼…。

  “主子,洗澡水备好了,可否现在就沐浴?”逐月进来,低声请示。

  “嗯……”榻间淡淡应了一声,任谁都听不出他烦闷的情绪。

  沐浴的大桶被四个侍卫抬了进来,这些侍卫都是皇后的人,训练有素,表情统一,抬进木桶后,就自动的退出,侍立门口,准备随时听后主子的差遣。

  南宫逸起了身,从榻间踱步而出,他胸膛玉润,楚腰长腿,明肌如华,那遍身的新伤旧痕,非但没有抹杀了他的俊美,反倒为他平添出几分男儿强悍的霸气来。

  纵然同为男子,纵然整日相对,追风、逐月,还是被主子卓尔不凡的风姿所震撼,眼底都流动出惊艳的神色来。

  然而

  主子转身的刹那,两个人都如遭了雷劈一样,差点跳起来,连死士该有的淡定都无法保持!

  这是咋回事?

  为啥主子玉色的背上,生生多出了几道黄色,多出来也就罢了,可为啥那黄色,还组成了一个字——

  “主子……”

  追风欲言又止,表情丰富多彩。

  南宫逸稳坐在浴桶中,抬眸,看着两个面容怪异的侍卫,觉察出不对来。

  “怎么了?”

  “您的后背…。”

  追风不知该怎么把事情描述出来,一时语塞。

  后背?

  南宫逸下意识的伸手,触到了背上那道最长的伤疤上,伤疤很深、很长,是被一刀斜着劈下来导致的,伤口恐怖狰狞,但已经被某人给缝合了,那人每天坚持为他上药,已经快好了!

  “有字!”

  追风终于把话说全了,便垂下头,凝视脚尖儿,不敢再看主子的神色。

  南宫逸顿住了!

  他的后背会有字?

  谁会胆敢在他的背上写字?

  然而……。

  ……似乎

  是有那么一个人敢!

  男人咬牙,怪不得,她肯乖乖的给他上药,还道是她被自己胁迫住了,不得不屈服,每次看到她隐忍的小脸儿,他心中还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原来,却鬼丫头是在这儿等着他呢!

  “拿镜子来!”

  那道声音已经无法淡定了,他可以确定,背上的字,绝对不是好字。

  追风退出去,很快回来了,双手各执一镜,分给了追月一块。

  两侍卫上前,举着镜子,一前一后站在浴桶边儿,脸上极力保持着镇定。

  男人在水雾中抬起双眸,看向前面的镜子。

  顿时,俊美的脸上的表情皴裂了,看着镜子里个张扬肆虐的大字,嘴角抽阿抽……

  ——贱!

  歪歪斜斜的大字,横穿他的伤疤,肆意的占据半个后背,那近于肤色的黄,在他玉色的肌肤相映衬下,分外刺眼!

  南宫逸抽着嘴角,生出了一种亲自掐死她的冲动,他仿佛看到了她得逞后狡黠的诡笑,像她第一次逃离他身边那样,吐着舌头,双手放在耳边,扇啊扇的……

  “去,派人查查她在哪?”

  男人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撇开眼,遥望窗外,已经无法直视镜子里那个刺眼的大字了。

  “主子,用把她带回来吗?”

  “不必了。”男人阴测测的说:“找到她,我会亲自去拜访她的!”

  而那个即将被人拜访的人,这会儿浑然不觉的守在徐记成衣铺里,耐心的等着妹妹揣摩绣工针法,无聊的间歇,便用观赏店里的锦衣华服来打发。

  正百无聊赖的看着,忽然听到铺子里小二殷勤谄媚的声音:“呦!三小姐,您来了!”

  只见‘徐记成衣铺’的门口,进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那女子容长脸面,颧骨高耸,嘴唇单薄,一副刻薄寡恩的模样,却将那张本来就丑的脸涂抹得花里胡哨的,像妓院的老鸨子一般。

  她披了一件大红的猩猩毡斗篷,颈上围着大貂鼠风领,拿着耦合色绣花攒玉珠儿的手炉,扯气高扬,前呼后拥的走了进来。

  采薇顿了一下,这位少女她在安老夫人是寿宴上见过,据说是县太爷的千金,虽然是庶出的女儿,但那盛气凌人的架势,似乎比嫡出千金还要牛掰。

  那位小姐也看到采薇了,她勾起单薄的唇角,不屑的哼了一声!

  采薇转过头,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继续看她的古代织锦艺术。

  “三小姐……”

  掌柜的从楼上跑了下来,陪着笑脸儿说:“您定的衣裳小店儿刚刚做好,正准备给您送到府上去呢,您怎么就亲自来了呢?”

  李金枝斜眼看着掌柜的,冷傲的问:“怎么?我不能来吗?”

  “不是不是,三小姐多心了。”掌柜的连连摆手:“小人的意思是,您贵脚踏贱地,乃是小店的福气呢,咱们原本是可以给您送货到府上去的,何劳您三小姐亲自跑一趟呢?”

  几句溜须拍马的话,让李金枝舒坦多了,她睇了一眼正在看衣裳的采薇,勾唇冷笑,若有所指的说:“何掌柜,不是我说你,你这店里的顾客可是越来越不入流了,连乡下种田捡牛粪的,也能溜达进来,你也不嫌掉价儿……”

  掌柜的顺着金枝小姐的视线,看到了采薇,这位姑娘刚刚可是在他这里消费了十几两银子,怎么能说是乡下种田捡牛粪的呢?

  但是,他也不敢得罪县太爷的千金,只好陪着笑脸儿,打着哈哈说:“三小姐可真会开玩笑啊,呵呵…。”

  李金枝对他不配合的态度很不满意,白了他一眼,“哼”一声,带着下人朝着采薇走去。

  采薇感受到了她的敌意,不由得有些纳闷儿,她们之间只见过一次面,连话都没说过一句,她怎么就对她怀有这么大的敌意,那副恨恨的模样,仿佛她挖了她家的祖坟,奸了她的老母似的。

  走到采薇面前,李金枝傲慢的抬起下巴,目露嘲弄的上下打量了采薇一遍,刻薄的说:“乡下丫头,本小姐好心劝你一句,‘徐记成衣’不是你这种乡下人该来的地方,你摇着扇子烤上一天的肉串儿,也未必能买得起这里的一件东西。”

  采薇苦恼了,她真的不想惹事,尤其是她现在还是带着她亲爱的弟弟妹妹们,要是真出了事,唯恐会伤及了他们。

  所以,她打算不理会她的无理挑衅,带着孩子们快点儿离开,不成想,一直盯着她的文儿见姐姐被人欺负了,忽然大声的来了一句:“长姐,这个丑女人是谁?”

  小娃子站在那里,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带着愤懑的情绪,丑女人欺负了他敬爱的姐姐,他绝不会轻易饶了她!

  李金枝被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娃子挤兑了,不禁勃然大怒!

  她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拿她的相貌说事儿,她虽然长得不像那些狐狸精那样妩媚动人,但她可是县太爷的千金,身上自有与生俱来的高贵,那气度高华,又岂是那些狐媚子们可以相比的?

  再者,她的身份,放眼整个榆树县,谁见了她不是毕恭毕敬,又有哪个敢小瞧了她?如今竟被一个讨厌的乡下的娃子耻笑了,她岂能善罢甘休?

  “哪来的野种?狗崽子,只管满嘴喷粪的浑说什么?不想要命了吗?”李金枝指着文儿,唳声叫骂,眼见得那只尖利的手就要戳到文儿的鼻尖了。

  “我弟弟是说,小姐您长得丑,就该安分的呆在家里,不要跑出来到处吓唬人,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吓唬人就是你不对了。”

  采薇也怒了,恶毒的反击了回去,她虽然不想惹事,但李金枝已经触及了她的底线,她的家人,不许任何人欺辱,否则,必让她生不如死!

  “你……你……。好大的胆……”

  李金枝被气得嘴唇都哆嗦了,一双倒立的小眼睛里嗖嗖嗖的射出眼刀来,那睚眦欲裂的神情,似乎恨不得要将采薇姐弟碎尸万段一般。

  “贱人,你不过是个下贱的商户女子,也不摸摸自己长了几颗脑袋,袋竟敢辱骂本小姐。”

  采薇呵呵笑道:“骂你?骂你算什么,要是你再敢嘴贱,姑奶奶打得你满地找牙都是轻的!”

  不远处的采菲听到这边儿闹了起来,觉察到了不对劲儿,忙从屏风上收回视线,快速的跑了过来,挺胸站在了采薇的身边,武儿也迈着小短腿儿跑过来,拉着长姐的手,给姐姐撑腰。

  李金枝本来怒火冲天,正要发作,忽然一眼看到了采菲,立刻变脸笑了起来,指着采菲的耳坠儿,对身后的丫鬟婆子们笑道:“你们瞧瞧,到底是乡下人,眼皮子就是浅,人家赏她一件儿不要的东西,她就当成宝儿似的,忙不迭的带出来显摆了,真真好笑。”

  身后的下人们听了,立刻配合着主子,哈哈大笑起来。

  采菲毕竟是小孩子,脸皮儿又薄,被人这样羞辱奚落,一张小脸儿顿时‘刷’的红到了耳根,不及思忖,飞快的摘下自己的耳坠儿,朝着李金枝的脸上砸去:“还你,姑奶奶还不稀要呢!”

  二人相距不远,耳坠儿准确无误的砸到了李金枝的脸上,李金枝正笑得开心,猝不及防的被砸了脸,登时气得火冒三丈,小小的耳坠儿砸一下虽然不疼,但是却实实的打在了她县令千金的脸面,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下人的面打的,这还了得?

  气急之下,她顾不上千金小姐的矜持体面,像一个市井泼妇一样,两步跨到采菲面前,抡起巴掌就打。

  只是,巴掌未等落下,采薇速度更快的扬起手,精准的钳住了她的手腕,扯开嘴角,笑得阴森。

  “信不信由你,要是你再敢动我的家人一下,我必定让你后悔一辈子!”

  说完,握着李金枝的手腕向后一震,李金枝蓦地向后退去,几步之后,撞到了那群下人的身上,巨大的惯性让主仆几人倒在地上,乱作一团儿。

  “反了,反了,青天白日的,小贱人竟敢动手打人,这还了得?”

  李金枝的奶娘有意在主子面前卖好,一面搀扶着李金枝起身,一面大骂采薇。

  只是话音刚落,就听“啪”的一声,那婆子的脸上已经挨了一掌,掌力之大,令婆子的半边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青肿了起来,唇角也渗出了丝丝血迹。

  “你竟敢打我?”

  婆子捂着自己高肿的脸颊,难以置信的瞪着采薇。

  小贱人好大的胆子,竟敢对她下手,她可是金枝小姐的乳娘,打了她,就是在打了三小姐的脸,难道她不知道三小姐是县令的千金吗?难怪表小姐说这野丫头桀骜猖狂!

  采薇打完人,用帕子擦着手,随后将帕子扔到地上,目光冷厉的看着她们,声音如寒九之冰。

  “打你?算是给你的一点儿小教训,要是你们主仆再欺负到我家人的头上,别说打你们,就是杀了你们,我穆采薇也做得。”

  “呵呵,穆姑娘好大的火气啊!”

  一声低沉的笑声,如拨弄的琴弦般悦耳动听,那声音似叹似笑,声音处,披着墨狐大氅的年轻公子缓步走了进来,俊朗的眉眼看着一脸愠怒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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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搬家大计


  “霍公子——”

  “霍公子?”

  李金枝和采薇同时叫起来,只不过,前者的声音软糯,拖着长长的尾音,带着撒娇的意味,若不看那声音的主人,只这声音,还蛮吸引人的;后者的语气惊讶,她刚离开青云镇一日,就又碰到他了,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啊!

  霍渊一进来,目光便精准的锁在了采薇的身上,看她那张瓷白的小脸儿绷得紧紧的,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再看李金枝那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聪明如他,怎会不知道这两个女孩儿之间发生了什么?

  “二位姑娘,好巧啊!”

  他清润一笑,轻巧的化解了两个女子之间的剑拔弩张。

  此时,李金枝已经在奶娘和丫鬟的搀扶下起了身,本来因愤怒而扭曲不堪的脸,在见到霍渊的一刻,顿时变得温婉羞涩起来,她整了整衣衫发髻,娇花弱柳般的福下身去:“霍公子好。”

  霍渊温和道:“李小姐有礼了。”

  嘴里虽是对李金枝说着,眼睛却只管盯着那张气鼓鼓的小脸儿看。

  采薇被他盯得不自在,只好挤出一抹笑意,礼貌性的对他点了点头。

  霍渊随即笑了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昨日刚与二位姑娘见过,不想今日又相见了,所谓相请不如偶遇,不如请二位小姐赏脸,一起吃顿便饭如何?”

  不待采薇说话,李金枝已经捏着嗓子开了口:“有劳霍公子破费,金枝恭敬不如从命了。”

  采薇被这含糖量极高的声音给瘆住了,抱着胳膊打了个冷战,偷眼看了看霍渊,见他依然顽强的保持着得体的笑意,虽然嘴角的确有抽了那么一下下,但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察觉到采薇的目光,霍渊也看了过来,见到她眼里的狡黠,不觉失笑,问道:“穆姑娘呢?”

  采薇收回自己的眼神儿,撇了撇嘴。她才不会去跟李金枝同席吃饭呢,凭她老人家前世今生加起来四十年的人生阅历,可以肯定,这李金枝一定是倾心于霍公子的,若是与他们一起吃饭,当了灯泡不说,还难免会听到她拿腔作调的声音,看到她各种矫揉造作的表演,没的恶心到了自己,还白白的污了自己的眼球。

  “霍公子见谅,我家中还有些琐事未及料理,只怕无法和两位共餐了。”

  听到采薇的拒绝,霍渊的眼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来,淡淡的说:“哦,如此,那真是太遗憾!”

  李金枝听到采薇拒接同去,不禁喜不自胜,正中下怀。

  还算这死丫头有点儿眼色,知道自己登不上台面儿,所以不敢贸然攀附霍公子,她也正好可以和霍公子单独相处,培养感情。

  然而美好的幻想还未结束,却听到霍渊幽幽开口

  “真可惜,若是穆小姐无法同去,李小姐只怕也无法与在下吃饭了……”

  什么?李金枝一听急了:“霍公子,我可以…。”没等她说完,就被霍渊声音打断了。

  “毕竟李小姐是闺阁女子,若是单独与男子吃饭,传出去怕是会有损闺誉。”

  一句话,将李金枝的美梦彻底击碎,她依依不舍的看了男子一样,咬着薄唇,不甘心的说了一句:“多谢霍公子体谅。”

  说完,偷偷的瞪了采薇一眼,眼神如刀,恨不得要将她千刀万剐一般。

  她不傻,看得出霍公子真心想邀请的不是她,而是那个小贱人,自己不过是他用来掩人耳目的幌子罢了,那贱人矫情着不肯去,自己这幌子自然也就没用了。

  叵耐这可恶的贱人,端是一副好手段,在青云镇勾搭上她的表姐夫律俊臣不算,竟然追到榆树县城,勾搭上了她倾慕的霍公子,真是可恨可恼,不杀之不足以泄愤!

  采薇哪里知道这会子自己已经成了别人心中的箭靶子,她因不想与这些人过多纠缠,便客气有礼的对霍渊说:“采薇还有事,先行一步,告辞了。”

  没等霍渊开口说话,一个一直陪在霍渊身边的中年男子忽然出声。

  “穆小姐请留步。”

  采薇被叫住,不禁看了对方一眼,见那喊她的男人三十多岁的模样,穿戴打扮得体,举止也是成熟稳重,只因他一直站在霍渊身边,而霍渊又太过耀眼,才将他显的毫无存在感,以至于他进来半天,都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

  “您有事?”采薇问。

  男子欠了欠身,彬彬有礼的说:“鄙人曹瑾,是霍公子的朋友,因喜爱穆姑娘家烤肉串儿的口味,所以想与姑娘谈一笔生意,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听到谈生意,采薇立刻来了兴趣,原本淡漠的眉眼中多出几分神采来。

  “不知曹公子打算怎么谈?”

  曹瑾笑道:“曹某一把年纪,公子二字可当不起,穆姑娘若不嫌弃,便称曹某为曹叔吧。”

  采薇点了点头:“曹叔是怎么打算的?”

  曹瑾说:“此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曹某想与穆姑娘合作。”

  “合作?怎么合作?”

  “曹某打算在京城开一家专卖烤肉串儿的酒楼,由曹某出钱,姑娘出烤肉的调料,我们按收入分成,姑娘以为如何?”

  闻言,采薇不由得喜出望外,她刚好打算搬离这里,搬到一个大房够不到的地方去,可巧就有合作伙伴儿找上门来了,果真是天助我也!

  然而,她虽然心里欢呼雀跃,但表面上却并没有表现出有多高兴的样子来,甚至还矜持的端着架子说:“事关重大,请曹叔容我回去和父母商量后,再给您答复。”

  曹瑾道:“也好,我与霍公子暂时都借住在安兄府上,穆姑娘若是想好了,派人来送个信儿即可。”

  他口中的安兄,正是安府的三老爷安启山,因他和三老爷关系交好,情同手足,所以每次来汴州做生意,都借住在安家。

  两人商议完毕,采薇便和他二人告了别,带着弟弟妹妹们走了出来,临走前,她看到了李金枝那双眼里迸出的恨意,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径自离开了。

  像李金枝这样的小角色,在她的眼里就是一个跳梁小丑,根本不值得她放在心上,更不值得她生气或者费心,若是那李金枝识相,从此不再来招惹她,采薇便可拿她当个屁放了,若是她胆敢蹦跶找茬,采薇并不介意给她点终生难忘的教育!

  从徐记成衣铺出来,采薇和采菲带着两个孩子,一路打听着,找到了县里最大、最有名的一家医馆——保和堂,打算为爹抓几副进补的药材。

  保和堂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的医馆,医馆里药品齐全,价格公道,坐诊的大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医德高尚之人。

  医馆的面积巨大,宽敞通阔,装修的古朴典雅,有一种岁月沉寂的味道。冗长的东西北三面墙壁,打着高高的货架,货架由一个个小巧的抽屉组成,每个小抽屉上,都标着里面所装的药材的名字,三面墙壁所装的药材足有几千种。

  几个年轻伶俐的活计分列在医馆门口的两侧,一有人进来,便按次序出来招呼,再根据患者所患之症,将他们引到擅长此症的大夫那里,由大夫诊治。

  医馆里的大夫有四位,都是上了年岁的老郎中,他们分坐在医馆的四周,有条不紊的给人看病。

  采薇等一进门,一个年轻的小伙计便迎了过来,热情的招呼着:“二位小姐,二位小公子,里边请,不知几位是来医病还是来抓药?”

  采薇把爹的情况简单的叙述了一下,小伙计一听,立刻把他们引到靠南窗的一位老大夫面前,把采薇的话对老大夫重新叙述了一遍。

  那老大夫面色和善,慈眉善目,一看就是个善良的老人。

  他听了小二的介绍后,他沉吟了片刻,说:“如此说来,令尊的病症乃是过度劳心劳力,营养缺失,又急火攻心导致。此症说重不重,说轻又不轻,若调养的好,几服药便可大安,若不好,危及性命也是有的。”

  采菲一听‘危及性命’四个字,急了,忙问:“大夫,那我们该怎么办?”

  老大夫说:“令尊之症,当务之急,是应该静心调养,若是家里花得起银子,最好用‘独参汤’来进补,见效快,又能补气壮力。

  独参汤,顾名思义,就是单独用人参熬的汤,采薇眨眨眼,她的空间里,人参已经多的快要泛滥成灾了,光是千年的老参,就足能拉一卡车。

  ”不过,不知为何,最近辽丹国的药商在我大晋大肆收购人参,不少药铺的人参已经售卖磬空了,即便是有,储量也是极少,自然是物依稀为贵,价格奇高,仅一根三五年的草参,就能卖十两银子,所以,姑娘若是觉得买人参吃力,老朽给你们开些别的进补方子也可以的,只是,见效要比人参慢些。

  采菲一听一根小参就要十两银子,登时咬住了嘴唇,无声的看着采薇,文儿和武儿也同样睁着黑漆漆的大眼,期待的看着姐姐。

  采薇嘴角一抽,心肝肉都跟着疼了起来。

  感情弟弟妹这是在等她发话拿银子呢,她要是不肯买,孩子会对她失望的,可若是买了,一想到自己空间树林里比大白萝卜还多的千年老参,她就觉着亏的慌。

  思量了一番,在银子和长姐的威信之间,她还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买吧!”

  于是,两根拇指粗细的小参,干巴巴的,不知存放了多少年,也不知还有没有药效,被采薇花了二十三两四钱银子买了下来。疼得她五脏六腑都抽了几下,当即决定要把自己的损失狠狠的补回来。

  既然现在参行这么高,自己空间里的人参放着也是白放着,不如拿出来换银子,倘若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狠狠的大赚一笔。

  当然,因为人参价贵,每一颗人参的来历都要编派好才行,不然万一被追究了,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打定了主意,她的心情渐渐愉悦起来,不就是二十多两银子吗?算不得什么的,等她把空间里的老参拿出来,一颗卖它几千两都不成问题,那堆成山的老参,要是都卖了出去,哎呦,搞不好,她就会取代霍家,成为大晋国的首富了!

  想到这儿,她越发的高兴起来,又让老大夫给爹开几副滋补的药,才带着孩子们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这会儿,日头已经偏西,她们和爹娘分开已经有两三个时辰之久,爹娘之间该说的话,必定已经都说完了,就算他们这会儿回去,也不会碍事的,因此,一离开医馆,采薇就直接带着孩子们回了客栈。

  进门前,采薇还小小的忐忑了一把,要是爹和娘谈崩了,她该怎么办?

  可是等她看到爹娘时,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爹没有生气,一点儿生气的迹象都没有,甚至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意,满足的坐在椅子上,由娘给他绞头发,他们边说边笑着,一副琴瑟和谐的样子

  “爹——”

  一进门,武儿就奶声奶气的叫起来,‘噔噔蹬蹬’的跑过去,亲昵的扑在爹的怀里,圆圆的小脸儿蹭啊蹭的,有说不出的依恋。

  文儿也跟了过去,因为爹的怀抱被武儿占了,他便抿着小嘴儿站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爹。

  穆仲卿把文儿也揽在了怀里,挨个的抚摸着他们的小脑袋,喜爱的不得了。

  “给爹说说,你们都去哪些好玩的地方了?”

  文儿抢先说:“我们去了成衣铺给爹买衣裳,是我让长姐给爹买的,衣服长姐和二姐选的,瞧,爹穿着新衣裳多好看。”

  武儿说:“武儿让长姐给爹买人参吃。”

  说完,迈着小短腿跑到采薇身边,把那一大包药和两棵干巴巴的小人参拿了过来,献宝似的递给爹。

  “这是干什么?”

  穆仲卿看着人参和药材,不明就里。

  菲儿说:“我们看爹神色不好,所以擅自做主给爹买了一些补药,爹只要每天按时吃,身子一定可以尽快补回来。”

  文儿撇撇嘴说:“你什么时候让长姐给爹买人参了?少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了!”

  武儿不服气的说:“武儿就这样看着长姐,长姐就答应给爹买了。”

  说完,抿着嘴儿,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水汪汪的看着大家,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小表情,那可爱的小模样,的确让人没法拒绝。

  “哈哈哈哈…。”

  穆仲卿开心的大笑起来:“是,是我武儿求的薇姐,是我武儿的功劳。”

  文儿说:“我也有这样看着长姐的,二姐也有,怎么能说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穆仲卿揽过文儿和武儿,把脸贴在他们的头上,声音黯哑的说:“都有功劳,我的文儿、武儿、薇儿、菲儿,各个都有功劳,你们都是爹的好孩子。”

  穆仲卿感动了,这世间,对他最好,能给他带来幸福的,不是爹娘、兄长,而是他的妻子、儿女们,在这世上,还能有什么比跟他们在一起更幸福的事儿呢?

  采薇见爹面色动容,觉得机不可失,就笑着说:“爹要是真觉得我们都是好孩子,就别再让我们受大房的委屈了。”

  穆仲卿抬起眼,看着女儿期待的眼神,郑重的点下了头,承诺道:“好,爹不会再让你们受委屈了。”

  这次出去一趟,让他看清了父母兄长的丑恶嘴脸,也让他明白了,家才是他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地方!

  采薇叹道:“爹虽然这样想,但是那边儿又怎么肯善罢甘休,父亲是晚辈,又不能和他们撕破脸,只怕咱们家从此是家无宁日了。”

  经女儿一说,一股愁绪涌上穆仲卿的眉间,薇儿的话有道理,就算是他的心不再向着父母,但是终究不能太过忤逆他们。爹娘的性子他了解,被出首的事儿他们绝不会轻易翻篇儿,定会借着这个由头,三天两头的来打闹要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察觉到爹爹的神色,采薇试探着说:“依我说,咱们不如搬离了这里,搬到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重新生活,从此各过各的,免得相看两相厌。”

  穆仲卿顿了一下,没想到女儿会有这样的提议,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女儿的话的确有道理,若不把家搬走,那边儿随时都会杀上门儿来,妻子、女儿和儿子,都会受到他们的欺辱,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但是,搬家不是小事儿,一大家子的人到了外地如何过活,而且,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他的父母尚且健在,他搬到外地,在旁人眼中,这无疑就是弃养、不孝。

  因为他的婚事,他已经背负了一条忤逆的罪名,若是在加上一条弃养,他岂不是会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他已过而立之年,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声誉,但是这不孝的帽子一经扣下来,必定会影响到孩子们的前程,所以,这件事,还需从长计议。

  穆仲卿考虑了一会儿,说:“薇儿,搬家不是小事儿,你给爹点儿时间,容爹在好好想想。”

  采薇见爹的口风已经松动了,没有逼的太紧,就拿起药和人参,准备去厨房熬药。

  杜氏拦住她说:“薇儿,药你先放那吧,待会娘亲自去煎,昨晚你只睡了半宿的觉,趁着还没开饭,先去去睡会儿,等饭好了娘去叫你。”

  采薇还指着煎药的空挡把药偷换了呢,又怎么会同意让她去煎?

  她拎了药,边走边说:“这会儿天色已经晚了,若是睡了,到晚上该睡不着了,索性等到晚上一起睡吧。”找到客栈的小厨房,采薇把在保和堂买的药丢进了空间里,把老乌龟配好的补药取了出来,放到药罐子里开始熬药。

  顺便,她进空间里找到了那日给妖孽熬鸡汤时剩下的半截老参,切成片儿后,在空间里就地煮了起来。

  煮参汤的空挡,采薇跑到菜地去溜达,发现之前白眉种下的西瓜已经成熟了,墨绿的大西瓜又大又圆,煞是好看,她摘了一个,沉甸甸的,取刀切成了许多小块儿,只见鲜红瓜瓤上,嵌着几粒漆黑的瓜籽,看起来极为诱人,咬一口,沙瓤的瓜汁儿又甜又爽,让她忍不住一口气吃了好多。

  嗯,好甜啊!

  采薇美美的享受着,心中却有些遗憾,如此美味可口的东西,却不能拿出来与家人一起分享,想到这,西瓜都变得不那么甜了。

  等将来把家里搬到京城,她一定要买一个大庄子,把空间里的奇珍异果都种到外面去,让爹娘和孩子们都可以享受到空间美食的待遇。

  吃完西瓜,她到树林去查看了一下空间里的人参,发现这些人参比她上次看到的还要多,郁郁葱葱的,不计其数,不乏一些年头久远的老参,由于长久受空间灵气的滋养,有的竟然长成了人形。

  一根手指粗细的干巴巴的小参都能值十多两银子,这样快成精的千年老参能值多少钱呢?她想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带一棵出去问问,顺便试试水,看看在这参行中,能不能创出一条路来。

  参汤熬好后,采薇盛了出来,回到外面的小厨房儿,把熬好的药倒进碗里,端着走回到客栈里自家包下的房间。

  走到门口,忽然听到爹娘在屋里说话的声音,似乎是娘在劝爹搬家,而爹却顾虑重重。

  “我是想着,搬走也好,凭薇儿烤肉串儿的手艺,我们一家子到了哪儿都不会挨饿的。”

  “生计倒也罢了,但老爷子现在大牢里,又是被咱家出首送进去的,我就这么走了,又岂会安心?世人又会怎么看我们一家人?”

  采薇听了,一推门走了进去,看着穆仲卿认真的问:“爹,您是说,若是老爷子从大牢里出来了,您就同意搬家吗?”

  穆仲卿点头:“可以这样说。”

  采薇笑了,她曾听人说起过,大晋国律,大晋的子民过七十岁,除卖国投敌、杀人越货等重罪之外,其余小罪,一律免刑。

  而老爷子,今年刚好六十九岁,也就是说,等四五天后过完年,老爷子满七十岁了,就可以被放回来了!

  ------题外话------

  文文里介个‘独参汤’,是作者君参照《红楼梦》第十二回王熙风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这一回里,小贾同志的药方子开滴,呵呵呵…。

  那个,开奖名单本打算发在题外这里,但是题外这个地方限制字数,字数不得超过300,而我们滴名单字数为382,所以装不下,待会我把名单放到评论区,请妞们去评论区找吧,么么哒!


☆、第八十一章 逛晚市


  穆仲卿看出了女儿的心思,苦笑道:“咱大晋国法条例:大晋子民,凡年过七旬者,无叛国、通敌、杀人、越货者,可免其刑。”

  “然而,还有一条法例:大晋子民,凡屡犯国法者,刑加倍,无可赦。你爷爷十五年前曾私宰耕牛,在衙门留有案底的,所以不再赦免条件之内。”

  “靠!”

  采薇一急,脱口爆粗,她早就看出那老东西不像好人,亏他还大着个脸整天训导这个,斥责那个,搞得他像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者,整了半天其实就是个虚伪的老流氓,没准儿犯还是奸淫偷盗之罪呢!

  “薇儿,你要‘烤’什么?”

  杜氏柔声说:“你爹身子虚,不适合吃烤肉串儿那些油腻的东西,要烤就烤点儿青菜吧!”

  采薇无语的抽了抽嘴角,靠!她还哪有心情烤?

  “娘,这里家伙儿式不齐全,还是等回去在烤吧!”

  杜氏看出她心情抑郁,安慰说:“别急,你不是认识安县丞吗?赶明儿个让你爹陪你去安大人府中问一下,像你爷这种情况,在不在赦免范畴之内?”

  采薇把托盘放在桌上,捏了捏眉心,半晌叹道:“哎,好吧!”

  看到女儿郁闷,穆仲卿愧疚的说:“薇儿,等这件事儿过去了,爹也就能安心了,那时家里便都听你的,你说搬去哪儿,咱一家就搬去哪。”

  采薇眼前一亮:“真的?”

  穆仲卿点头微笑:“爹绝不诳你。”

  得了爹的承诺,采薇转忧为喜起来,本来她还以为搬家要费些唇舌脑筋呢,没想到爹竟这样开通,轻而易举的就答应了她,现在,只要把穆连奎捞出来,家里就可以海阔天空了!

  想到这儿,她对营救穆连奎之事前所未有的热心起来,甚至还想到了带着空间神兽去劫狱,当然,这不过是她一时热血沸腾时的想法,冷静下来后,她还是决定去找安启云问问情况。

  穆仲卿看宝贝女儿又高兴起来,自己也舒展了眉眼,端起采薇送进来的药碗,笑着说道。

  “爹尝尝薇儿煎的药好不好喝,若好喝,爹明日便给你扎个风筝,留着你开春儿放,若不好喝,便给他们三个每人扎一个,你只在一旁看着他们放吧!”

  “……”

  穆仲卿端着碗,一口饮了进去,苦的他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忙又拿过那碗参汤救急,直到把那碗参汤喝进嘴里,苦味儿被冲淡了,眉头才稍微舒展些。

  杜氏看到丈夫皱着的脸,忍不住说:“很苦吧,隔壁就是卖糖果的铺子,要不,我打发张伯去买些果脯回来?”

  穆仲卿摆摆手,脸上抽搐了半天,才隐忍的开口说:“我女儿熬的药,是甜的!”

  采薇明白爹的心思,知道是爹是怕她因为救穆连奎的事儿不开心,特意在哄她高兴,慈父心怀,她怎忍心让爹失望?便装出一副小女儿的神态,高高兴兴的说:“太好了,爹说我的药好喝,我要爹亲手画的仙女风筝,就照娘的样子画。”

  “嗯,薇儿说画什么,就画什么。”穆仲卿也是个宠孩子的,只要女儿高兴,让他做什么,他都会义无反顾的去做。

  ……

  晚饭是在客栈里吃的,因为穆仲卿身子虚,不能吃太过油腻的东西,杜氏叫人包了猪肉白菜馅儿的水饺,多放白菜,少放猪肉,又叫了一碟水煮花生米,一碟凉拌菠菜和一碟腊肉炒笋干儿。

  自从穿越,采薇的口腹之欲变得强烈起来,顿顿无肉不欢,这样清淡的饮食,哪里是她的菜?草草的吃了几口,她就张罗着要去逛夜市。

  见采薇张罗的欢,杜氏和穆仲卿都不忍拒绝,天黑后,便让张伯赶着马车,一家人出去逛了。

  此时临近新年,正是采买年货的高峰期,街上的各家铺子为了招揽生意,都张灯结彩,连摆在路边的小摊儿上,都挂两个红灯笼应景,小摊一个挨一个,铺子一家挨一家,整个夜市被千万盏灯笼照的白昼一般,格外热闹!

  一些白天做工无暇逛街的人,这会子全都出来了,慢悠悠的逛荡在热闹的集市上,集市上卖东西的摊位很多,大多是卖烟花爆竹,对联福字儿的,也有卖针头线脑的、布匹棉花的,还有卖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的,热热闹闹的,从街头一直摆到巷尾。

  采薇姐弟几人挤在车窗前,从车窗向外看夜景,都开心的不得了。在爹娘的陪伴呵护下,采薇觉得自己像一个真正的十三岁少女,变得欢快活泼起来,见到什么都兴致勃勃的看看,见到一个薄饼烤鸭的小摊儿,便嚷着要去吃。

  杜氏怕外面的饮食不干净,略劝了两句,不成想穆仲卿却叫停了马车,对采薇说:“走,薇儿,爹带你去吃。”

  几个小的一听,也都吵着要去,杜氏佯怒的瞪了丈夫一眼,嗔道:“都是你,一回来就教孩子们捣乱,等把他们都宠坏了,看你怎么处?”

  穆仲卿被妻子责怪,也不恼,笑呵呵的说:“咱们的孩子本性善良,凭怎么宠,都不会宠坏的。”

  杜氏无奈,只好也下了车,一家子直奔烤鸭的小摊儿而去。

  “何氏烤鸭、何氏烤鸭,诸位乡亲快来尝尝啊,这是我们青县何家的私房菜,连当朝的尚书大人吃了都赞不绝口的特色烤鸭啊!不出家门,就能吃到百里之外的美食,这等好事,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啦!快来买啊——”

  小贩儿站在小摊儿前,奋力的吆喝着。旁边的摊位上,三三两两的坐着几个穿长袍的人,正在浅酌慢饮,品尝烤鸭。

  采薇走过去,见那烤鸭烤得油汪汪、金灿灿,表皮金黄,外焦里酥,鸭肉被一片儿一片儿的片下来,整齐的码在盘子里,一碟切得细细的葱丝儿,一碟甜面酱,一碟薄薄的荷叶饼,排在烤鸭旁,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

  “姑娘,吃烤鸭吗?五百文一只,荷叶饼甜面酱葱丝儿免费。”

  小贩儿见采薇衣着整齐,粉红色的细棉布的袄子,没打一个补丁,一见便知是小康之家的女儿,定能出得起五百文的价码,所以便极力的兜搭着,想做成这笔生意。

  “五百文?”

  有路过的百姓惊呼:“这么贵,都快赶上抢了。”

  采薇也觉得贵了些,难怪这摊上的顾客只有穿长袍的,没一个穿短衣的,原来这东西不是谁都能消费得起的。

  “给我们来一只吧。”

  采薇捡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来,招呼着家人过来同坐。

  若是放在从前,穆家人也会像刚才的路人那样,惊呼一声,匆匆走掉,就算是再想吃,也不敢往这样的小摊儿前凑,因为五百文对他们来说,是近两个月的生活费,是他们口挪肚攒半年才能攒下的一笔巨款,但是现在,对他们来说,只是一顿饭的饭钱。

  对采薇来说,更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她空间里隐藏的巨大财富一经发掘,别说是一只烤鸭,就是把整个大晋国的鸭子都买下来,也绰绰有余!

  烤鸭肉很快就端上来了,表皮金黄酥脆,肉质鲜嫩,拿一张荷叶薄饼,涂上甜面酱、撒葱丝儿,再放上鸭肉,卷起来,咬上一口,真是香腻可口,让人回味无穷。

  虽然大家都吃过晚餐了,但是眼前的一整只鸭子和几盘儿荷叶饼,还是被消灭得一干二净,连烤鸭架熬的鸭架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好饱啊,真好吃!”

  武儿吃得很满足,吧嗒着小嘴儿,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那张粉嘟嘟的小嘴周围,还沾着一圈甜面酱,像一圈儿小胡子。

  穆仲卿也很尽兴,他已经有大半年没吃过肉了,若不是怕身子受不住,只怕他还要再吃一些。

  杜氏拿着帕子,仔细的给武儿的小嘴擦干净,又将自己的荷包给了穆仲卿,由他算还了饭钱,一家人吃饱喝足后,接着去逛了。

  月亮越升越高,夜市里也越来越热闹了,车水马龙,人潮如织,走动的时候甚至能擦到别人的衣袖。

  穆仲卿见人多,怕自己的妻儿被撞到或是走丢,便一手抱起武儿,一手拉着文儿,走在了杜氏和两个女儿的身后,把她们都放在了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却浑然不觉自己的病已经好了,不仅可以行动自如,甚至还可以抱着孩子健步如飞。

  “胭脂水粉!胭脂水粉!‘觅芳斋’产的胭脂水粉喽!纯鲜花提炼、物美价廉,各位夫人小姐快来看、快来买啊!”

  路过一个冗长的小摊儿时,两个装扮一模一样的小贩儿在合力叫卖胭脂,他们的摊儿上摆满了精致的小盒子,瓷的,木的,石头的,竹子的,甚至还有玉的,玲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一群大姑娘小媳妇儿挤在那里挑拣着,和小贩讨价还价。

  “哎呦,小姐,您就别跟我砍价了,这可是正宗的觅芳斋做的胭脂,几百朵鲜花就做成这么一盒,七十文已经很便宜了。”

  “大嫂,您要是擦了我的祛皱膏,我敢保证,不出一个月,您老公都得把你认成是他闺女。”

  两个小贩儿嘴抹了蜜似的,极力兜售着自己的货物,穆仲卿被小贩儿说得动了心,看了看妻子,低声问:“美娘,你要不要胭脂?我给你买一盒胭脂可好?”

  杜氏摸了摸自己的脸,不自在的说:“我都一把年纪了,还擦胭抹粉儿的,岂不让人笑话,我不要,给薇儿和菲儿买吧。”

  穆仲卿不再说话,抱着武儿走到摊儿前,认真的挑拣起来。

  采薇站在爹的身旁,默默的看着他专注的表情,终于明白娘为什么宁愿忍受那样的公婆也要嫁给爹,无怨无悔的守着清贫和爹过日子了。

  穆仲卿挑了好一会儿,终于挑出了三盒满意的胭脂,付了钱后,兴致勃勃的把几盒胭脂分给了家里的女人。

  采薇分得的,是一盒掌心儿大小的青花粉彩瓷盒,只是没等打开,就闻到了里面刺鼻的香味儿,她抽了抽嘴角,面色有些僵硬起来,但是,在看到爹那副殷切期盼的的眼神时,还是强忍着把胭脂盒子打开了,结果‘惊喜’的看到了里面红艳艳的腮红,就像前世小学生演出时涂的那种艳红,涂上绝对能产生猴屁股的效果。

  “薇儿,喜欢吗?”

  穆仲卿看着女儿的脸,觉得女儿的小脸儿这么白,要是擦上腮红,脸蛋红扑扑的,一定更好看!

  “嗯,喜欢,很喜欢,谢谢爹!”

  采薇低下头,‘认真’的看着手中的劣质胭脂,有些哭笑不得,心中却又有暖流暗暗涌动。

  “菲儿呢?你也喜欢吗?”爹又转过去问菲儿。

  采菲却像是真心喜欢一样,捧着和姐姐一样的胭脂,喜得眼角眉梢都是笑。

  “谢谢爹,这是我头一次用胭脂,这么好的东西,采瓶都没有呢。”

  得到两个女儿的认可,穆仲卿清瘦的脸颊荡出几丝笑意,又深深的看向自己的妻子。

  “美娘,喜欢吗?”

  “你呀,真是的!”

  杜氏低嗔了一句,把那盒贵妃养颜粉藏在袖里,面色微红,露出几分少女般的羞涩来。

  看到了爹娘的互动,采薇不由得生出几分懊悔起来,爹娘这么久不见,一定很思念彼此,巴不得早些歇了,以解相思之苦,偏她不省事儿,非要闹着出来逛夜市儿,白白的耽误了爹娘在一起厮磨的时光!

  “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吧!”她提议说。

  “长姐,这才刚来没多久,怎么就要回去呢?”

  文儿和武儿还没有逛够,听说要回去,都不情愿的嘟起嘴,武儿还抱住爹的大腿,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爹。

  穆仲卿看到儿子的眼神,心一软,开口对女儿求情说:“薇儿,时候还早,难得大家都有兴致,要不,再逛会儿吧!”

  “爹的身子不好,刚吃过药,不能太过劳累。”

  “爹不碍事的,咱们再少逛一会吧!”

  爹执意不回去,采薇便只好由着他,一家人又浩浩荡荡的朝着夜市的深处去了。

  “套圈儿,套圈儿,一文钱一个,套到啥,啥就归你了……”

  途径一个套圈的小摊儿,武儿忽然被小摊上一只小乌龟吸引住了,那只小乌龟只有鸡蛋大小,身子都缩在了绿色的壳里,只留下一个光秃秃的壳,摆在众多的奖品中间。

  “小公子,套圈吗?一文钱一个,套到啥,啥就归你了。”

  小贩儿见武儿看着小摊儿出神,蹲到武儿面前招揽生意。

  顺着武儿的视线,他看到了缩在那里的小乌龟,便继续引诱道:“小公子,您瞧,这大冷的天儿,那小王八要是在还呆在外面,保不齐会被冻死的,您就把它套回去吧。”

  武儿看了看小乌龟,就转过头,抬起眼,无声的看着爹,等爹发话。

  “套吧,给我们二十个圈儿。”

  穆仲礼哪受得了小儿子那雾蒙蒙的眼神儿,掏出娘子给的荷包,数出二十文钱递了过去。

  小贩儿麻利是数了二十个圈儿递过来,殷勤的说:“老爷,请。”

  穆仲礼把套圈分给了四个孩子,让他们去套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则拉着自己在一旁看。

  武儿一拿到圈儿,就迫不及待的向小乌龟掷去,可惜他人小力薄,五个圈掷完,一个都没有投中,投得最远的一个圈儿,离最近的奖品还有一点儿距离。

  武儿失望的撇了撇嘴,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文儿安慰他说:“别急,哥帮你套,你等着。”他集中极力,掷了几次,可惜,最后的结果比武儿没强多少,没套到那只小乌龟,只无意中套中了一个做工粗糙的小泥马儿。

  小贩儿净赚了十文钱,喜的眉开眼笑,把那只他自己胡乱捏出来的小泥马递了过来。

  “呦,恭喜小公子,这是您得的,快收着吧!”

  文儿是个傲气的,他扫了一眼那只像狗不是狗,像驴不是驴的东西一样,掉头走开了。

  采菲相中了一朵粉白色的绢花,但是她更希望可以帮弟弟套到他们喜爱的东西,所以集中了精力,往那只乌龟用劲儿,五圈套完,结果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她没套到希望之物,却意外套到了一根漆雕的扁簪。

  她捧着那根扁簪,喜滋滋的递给杜氏。

  “娘,给您留着戴吧。”

  杜氏摸了摸自己包头的帕子,苦笑道:“娘的头发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长出来呢,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那,长姐,给您戴吧,我还小,用头绳也是一样的。”

  采薇接过那根簪子,发现是那簪子做工还算精良,虽然不怎么高档,但是比她们常用的木簪竹簪好看得多。

  她把簪子插在采菲的发间,摇了摇自己手中的套圈,说:“姐姐有自己的心爱之物,这簪子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说完,一个套圈从手中飞了出去,精准的套中武儿相中的小乌龟,乐得武儿当即跳起来。

  小贩儿见小乌龟被套走,一脸的肉痛。

  能玩套圈的,多半是孩子,一只活着的小乌龟对他的生意有多大的帮助,只有他自己知道。

  “小姐,您的小王八。”

  他拿着小乌龟,依依不舍的递了过去,采薇没有接,温和的看着满脸激动的武儿:“拿着吧。”

  武儿惊喜的接过小龟,捧在手心里,怜爱的抚摸起来……

  “文儿,你喜欢什么,姐套给你。”

  文儿本想是自己帮弟弟套的,来振一振做兄长的威风,没想到帮人不成,最后还要自己被人帮,不觉有些气闷,本想置气说什么都不要,但毕竟是小孩子心性儿,抵不住那些好玩儿的物件的吸引,遂别扭的指着远处的一个九连环,说:“我想要那个。”

  “好啊!”

  武儿的神色,都被采薇看在眼里,她暗自好笑,一个套圈儿已经飞出去,正中文儿喜爱的九连环。

  “哇,长姐,你真厉害!”

  文儿接过九连环,忍不住为自己的姐姐喝彩!

  采薇抿嘴一笑,又掷出一圈儿,套中了菲儿一直盯着的那朵绢花。

  “菲儿,这多绢花,是长姐给你套的,拿着吧!”

  这会儿,套圈儿的小贩儿的无法淡定了,这姑娘百发百中,一口气套走了三个物件,这三样东西加起来,再加上之前那丫头套的簪子,一共已经够二十文了,要是再套下去,只怕是就要赔本了……

  正着急,意外地,采薇第四次却没套中,第五次也失了手,小贩儿松了一口气,幸好她没再套中什么,不然就真的赔了!

  套完圈儿,大家兴高采烈的拿着自己的东西回到爹娘那儿,穆仲卿探究的看着采薇,迟疑了一下,问:“薇儿,你是怎么做到的。”

  采薇今晚小露身手,就是不打算再瞒着家人自己会武的事儿了,这事儿早晚都会被他们知道,还不如现在被他们知道了,还能让他们对将来搬去京城心更有底。

  不过,却也不能实话实说,空间的事儿,这辈子除了她,绝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对于自己是穿越而来的身份,她也没打算告诉任何人,所以,对于她会武的这件事儿,只能无奈的用谎言去解释。

  “是女儿小时候在后山无意中遇到一位世外高人,后来就一直背着家里偷偷跟那位高人习武,所以,套几个圈儿对女儿来说算不得什么。”

  “什么时候的事儿,娘怎么不知道?”温柔的娘亲听到女儿居然背着她和一个陌生人习武,一下急了起来,拔高了还几节音调。

  “长姐,那位高人还收徒弟吗?您问问他可不可以收下我?”文儿目光灼灼,对传说中的世外高人倾慕不已。

  “薇儿,那位高人现在何处?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他姓甚名谁?是男是女?”穆仲卿神色严肃,对女儿认识的世外高人颇有疑虑。

  “……”

  采薇终于明白了,撒一个谎,是需要用一千个谎言去弥补的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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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救人


  采薇被爹娘围着,各种刨根儿问底儿的埋怨和追问,使她应接不暇,苦不堪言。

  “你这孩子,胆子也大忒大了,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能瞒着爹娘,要是那人是个坏的,你可怎么处?”杜氏越想越后怕,语气渐渐严厉起来。

  穆仲卿虽然没有疾言厉色,但也严肃的板着脸:“明儿回去时,你把你那位师傅请到家里来坐坐,爹和他喝点酒,算是谢谢他对你的栽培。”

  采薇欲哭无泪,无语的看着她老爹,您老人家哪里是请人家喝酒,摸人家的底细才是真吧!而且,最重要的是,让人家到哪去找个世外高人来陪您喝酒啊?

  “你别只顾着看我,倒是行不行啊?”穆仲卿追问。

  文儿对姐姐的‘奇遇’又是羡慕,又是好奇,见姐姐沉默不语,急着说:“长姐,你就答应了爹吧,正好我也想见见那位世外高人呢,哦!对了,他都教了你些什么?你会飞檐走壁吗?”

  “……”采薇在风中凌乱了,正纠结郁闷苦恼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男子的声音。

  “咦?穆姑娘!好巧啊!”

  采薇一振,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蓦地转过身,激动的看了过去。

  灯火阑珊处,身罩黑狐大氅的霍渊,正被一群人簇拥着,从远处信步走来。

  采薇激动不已,撇开爹娘,热情洋溢的迎了归去。

  “好巧啊,霍公子,又见到您了。”

  这热情的态度,让霍渊怔了一下,有些错愕,但很快就带着几分惊喜,加快了脚步。

  跟在他身后的一位长脸高颧骨的年轻公子低声笑道:“李某只道是霍兄不近女色,原来是霍兄已有了这等国色天香的红颜知己,难怪瞧不上李某为公子准备的那些货色,呵呵…。”

  闻言,霍渊的脚步顿了一下,清朗的面孔瞬间结成冰霜。

  “李公子慎言,女子名节大于天,穆姑娘乃是清白人家的女子,若因李公子的一句玩笑话致闺誉受损,岂不是我霍渊之过?”

  李金贵见霍渊恼了,忙改口连连致歉:“霍公子莫怪,是李某一时糊涂,说错了话,霍公子大人不记小人过,切莫放在心上…。”

  霍渊扫了他一眼,没再理会,穆姑娘已经到了眼前,他又换上温和的笑意,走了过去。

  李金贵在他后面偷偷的撇了撇嘴,心里恨恨的“呸”了一声!

  妈的,一个皇商而已,又不是太子王爷,装什么装,自己一片好心请他去百花楼喝花酒,把心爱的莺儿都让出来陪他,谁知他竟然说自己有洁癖,令人把他的莺儿给丢出去了,让他颜面扫尽。

  他好歹也是县太爷的嫡出公子,放眼整个榆树县没人敢招惹的人物,他却一点脸面都不给他留,请他吃顿饭倒像是欠了他八百吊似的,一顿饭下来,连个最基本的笑脸儿都没赏他,可一见到那个粉衣裳的小娘儿们,就乐得眉眼都是笑了,娘的,什么东西?

  呸!

  李金贵心里气闷,要不是老头子命他陪好这位皇商大爷,他才懒得跟他周旋,有时间,还不如去莺儿那里,跟莺儿好好亲香亲香……

  这厢,霍渊已经走到了采薇身边,暖声笑道:“一天里竟能见到娘两次,霍某与姑娘还真是…。”

  ‘有缘’二字差点儿脱口而出,幸好他及时醒悟过来,倏地住了口,才不至于唐突了佳人。

  采薇明白他要说什么,也知道是他的口误,并没有责怪之意,倒是很热情的向他介绍自己的父母认识。

  “爹,这位是霍公子,和咱家的酒楼有生意往来的。”

  “霍公子,这位就是我爹。”

  霍渊听到采薇介绍,上前一步,恭敬的拱手拜了下去:“晚辈霍渊,见过穆前辈。”

  穆仲卿见霍渊生的俊朗清逸,打扮得富贵逼人,为人又谦逊有礼,不禁先生出三分好感来,遂拱手回道:“霍公子有礼了。”

  这时,立在霍渊身边的一位中年男子忽然对采薇笑道:“穆姑娘,咱们又见面了,不知白天那件事儿穆姑娘有没有和令尊说过,令尊意下如何?”

  穆仲卿怔愣,完全不知他们在说什么,采薇便把曹瑾也介绍给了爹,又把两家要合作的事宜对他解释了一番。

  穆仲卿听得女儿要和人在京城开酒楼,不觉又惊又叹,女儿在青云镇上开酒楼成功,他还以为是歪打误撞,可现在人家已经悄默声的和京城来的富商达成了协议,要把酒楼开到京城去了,这足以说明是自家的孩子本事了得!

  难怪这丫头张罗着要搬家,原来是把出路都要好了,害他还在为将来的生计担忧忐忑呢!

  几个人站在当街说话,过往的行人往来不便,甚为不妥,霍渊便提议,到附近的茶楼去坐坐,一边喝茶,一边谈。

  去茶楼时,李金贵还想跟着一起,谁知霍渊一个眼色,跟在他身边的两个下人便无声的将李金贵拦了下来。

  “嘿,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我可是县令大人的公子,你们敢拦我?”李金贵不满的嚷了起来。

  下人不屑的嗤道:“我呸,县令的公子算个什么鸟?昔日安国公府的嫡三公子得罪了咱们公子,照样被咱们公子打折了腿,他们屁也没敢放出来一个!”

  “……”李金贵吃了瘪,气得面皮涨紫,却又不敢怎样,狠狠的瞪了门口一眼,气冲冲的带着下人去了。

  ……

  采薇等人进了茶楼,早有霍渊的手下订好了上好的雅间,拾掇整齐,引着他们走了进来。

  雅间里,墨栏轩窗,华毯纱帐,红木的圆桌上,一壶沏得刚好的雨前龙井幽香阵阵,旁边摆开数只精巧的汝窑茶杯。

  落座后,曹瑾与穆仲卿很快攀谈起来,二人年假相仿,又即将成为合作伙伴,因此,谈得甚为融洽,通过他们的谈话,采薇也知道了一些关于这位合作伙伴的信息。

  曹瑾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幼时贫苦,自幼便走南闯北的做生意,如今已经在京城有七八间铺子,经营的项目包括医馆、酒楼、茶楼、布庄、秀坊、粮行等,在京郊还有两个不小庄子,可谓家财万贯,富贵逼人。

  两人谈的投机,霍渊偶尔也和他们说上两句,但他更多的,是和采薇交谈。

  采薇知道霍家的生意遍布天下,涉猎的行业极广,就试探着向他打听人参的价格。

  没想到,霍渊对人参的行情很是熟稔,因为霍家的参行总行就坐落在汴州府,由霍渊在打理。

  见采薇好奇,霍渊便详细的对她讲了怎样识别人参,不同参种的不同价格,讲的很是细致。

  听完霍渊的介绍,采薇笑得见牙不见眼,她知道人参价贵,却不知道一株百年以上的老参,就能卖到千两银子以上的价格,若如此,她那些千年老参,岂不是要卖到万两之上。而她,有那么多的千年老参,若是都卖了去,岂不是要把银子堆成山了!

  发了发了!她心中欢呼雀跃,载歌载舞!

  杜氏忙着照顾几个孩子喝茶、吃点心,一回头,见采薇和霍渊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不觉皱起眉头,轻咳起来。

  采薇觉察到了娘的异样,知道娘是多心了,便无奈的翻了翻白眼,对霍渊做出了一个歉意的微笑。

  霍渊不以为意,见到采薇俏皮的模样,爽朗的笑起来,遂不再与采薇多说,倒是和文儿武儿聊了起来……

  ……

  再说李金贵,被霍渊当众打了脸,也没心情再去嫖宿莺儿了,带着几个狗腿子气冲冲的回了自家,一进花厅,见爹爹李县令正坐在花厅里喝茶,娘亲王氏陪坐在一边,两个姨娘和几个庶弟庶妹都在。

  一见到李金贵回来了,全家都激动的站了起来,李县令起身离坐,疾步上前,急切的把儿子拉了过来。

  “贵儿,爹听说你今天终于请到霍公子吃饭了?你们谈的如何?霍公子可愿再与你往来?”

  李金贵一听‘霍公子’三个字,气得一捶桌子,骂道:“什么特娘的霍公子,不过是一介奸商罢了,哪配小爷巴结他,别说他不待见我,就是他上赶子来巴结我,小爷我也懒得理他。”

  李县令一听,心顿时凉了半截,知道儿子坏了事,没哄住霍家未来的家主,情急之下,他一把拧住儿子的耳朵,恨铁不成钢的骂起来。

  “不中用的东西,平日里狐朋狗友倒交了一大群,可到了真章,让你交个顶用的,你倒交不上了,我问你,你平日里交人的那些手段哪去了?”

  “哎,哎呦,疼,疼,爹,快撒手……”

  李金贵护着耳朵叫起来。

  李县令就这么一个宝贝嫡子,当然舍不得多拧,听到儿子叫疼,就松开了手,可嘴里仍气咻咻的说:“赶明个给老子好好打听打听,他喜好些什么,咱们投其所好,我就不信他会不与你往来。”

  李金贵叫起了撞天屈:“男人能爱什么呀?横竖不是财,就是色,可说到财,人家可是富甲天下的大晋第一首富;说到色,儿子可是选了百花楼的花魁莺儿去陪他,都被他给扔出来了,您倒是说说看,儿子还有什么法子去结交他?”

  李县令吃了一惊:“什么?连莺儿都给扔出来了?这怎么可能?”

  莺儿可是红遍半个榆树县的姐儿,生的细腰丰臀,风情万种,脐下三寸,曾害得他腰疼半月之久,差点儿残废了,才不得不疏离了她。

  但是,他始终坚定的认为,莺儿的滋味儿,绝对没有哪个男人可以抗拒!

  李金贵揉了揉耳朵,撇撇嘴,像看乡巴佬似的看着他爹:“莺儿算什么?不过是千人骑万人跨的窑儿姐儿罢了,霍渊中意的女人,可是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嫩的都能掐出水儿来,哪里是莺儿比得了的!”

  “大哥,霍公子有中意的女人了?”

  二姨娘的身后,他的庶妹李金枝又惊又痛的开了口:“霍公子中意的,是什么样的女人?”

  李金贵瞅着妹妹失望又痛苦的表情,带笑不笑的说:“我说金枝儿,你还惦记着霍渊呢,省省吧,人家霍渊相中的女人,身上一件首饰都没有,连件绸缎的衣裳都没穿,饶是这样,也能把你甩出几条街去,就你这样的,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吧。”

  李金枝一听,忽觉李金贵所说的女人,很像青云镇来的那个小贱人,忍不住问道:“大哥说的那女人,可是穿了一身粉红袄子,梳一个垂云髻的?”

  李金贵诧异道:“那小妞你见过?”

  李金枝咬牙道:“何止见过,她做下的那些腌臜事儿我还都清楚的很呢,哼,什么干干净净的小姑娘,不过是贴着一张好看的人皮,到处勾搭的小贱人罢了!”

  李金贵一听,顿时来了兴致,说:“金枝儿妹妹知道那小妞的底细?不妨说出来给哥哥听听。”

  一见到李金贵那副猥琐的表情,李金枝立刻知道了他在想什么,她也正巴不得穆家的野丫头被她猥琐的大哥给睡了才好,于是,就把她在镇上听表姐于氏说的那些采薇如何勾引律俊臣,还有她亲眼见到的采薇如何欲擒故纵的勾搭霍渊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说完,她狠狠的说:“呸,那小贱人就是一个既想当婊,又想立贞洁牌坊的烂货,可惜霍公子识人不清,被她给迷惑了。”

  “能既当表子,又能立贞洁牌坊的女人,就是好本事。”

  冷不丁的,李县令插进了一句,吓了李金枝一跳。

  “爹,您这是什么意思?”

  李县令咳了一声,接着低头喝茶了,他虽然厚颜无耻,但是有些话,还是无法直接对女儿开口……

  ……

  戍时一刻,夜色愈浓,穆仲卿见天色已晚,便起身向霍渊和曹瑾告辞,带着一家子走了出来。

  霍渊和曹瑾二人把穆家人送到茶楼的门口,目送他们一家上了车子,方才回到自己的车上,徐徐离去。

  刚上车子时,采薇还是提心吊胆的,生怕爹娘再提起世外高人的事儿来,谁知刚上车不久,武儿就发现他刚得的小乌龟死了,惹得他大哭起来,哭得荡气回肠,震耳欲聋。

  穆仲卿和杜氏见不得孩子哭,轮流抱着小儿子哄劝,哄了半日,武儿的哭声方才止住,刚安静下来,外面却传来一阵呜呜咽咽的哭起来,不知是谁在哭,哭得凄凄哀哀,肝肠寸断。

  文儿好奇,撩起帘子向外看去,大红的灯笼下,见到一个三十左右的妇人,抱着一个包袱,坐在在一家酒楼的门首的台阶上,凄凄哀哀,哭得好不伤心。

  “爹,娘,你们看那妇人哭得好可怜,必是落了难了,我们去帮帮她吧。”

  武儿也把小脸儿凑到窗前,看到了那个哭得凄惨的妇人,忘了自己刚死了小乌龟的事儿,也忍不住像父母求情。

  穆仲卿见两个小儿子心情善良,很是欣慰,便让张伯停下车子,去问问那妇人有什么苦楚,看看自家能帮她做些什么。

  张伯得了家主之名,跳下马车,正要上前开口询问,却见那酒楼的大门却忽然开了,一个穿着朱色茧绸长袍的汉子气势汹汹的走出来,几步走到妇人面前,一抬脚,狠狠的踹在妇人的身上,将那妇人踹出老远,妇人惨叫一声,狼狈的跌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那汉子并没有罢休,又上前几步,薅着那妇人的头发,将她从地上拖起来,痛得妇人捂着头,惨叫连连。

  采薇皱起眉,她平生最恨的,就是打女人的男人,这样的烂人被她给碰到了,绝不会轻易放过。

  这时,那打人的汉子丧生恶声的骂起来:“毒婆娘,休书都领了,还不快滚,只管在老子家门前号丧甚么,莫非定要害死我的宝哥才肯罢休?”

  妇人掩面哭道:“苍天在上,我并没有害人,是白凤丹那贱人诬陷我的!”

  汉子怒道:“贱人,事到如今,你还敢抵赖,敢情是皮子又紧了吗?”

  骂完,一巴掌抡过去,打得那妇人的头偏向一边,脸颊也迅速肿起,口鼻内也流出血来。

  穆仲卿见状,扭头对杜氏说:“美娘,你们且老老实实在车里坐着,我出去看看,马上就回来。”

  采薇站了起来:“我陪您去。”

  没等迈步,被娘一把拉住了。

  “人家夫妻之间的事儿,你一个女儿家跟着搀和个什么?还不老老实实的呆在车里,外面的事儿,自有你爹安排。”

  采薇无奈的说:“娘,您忘了女儿会功夫了,万一待会儿那汉子对爹不利,女儿也能帮衬一把啊!”

  杜氏纠结了一下,说“那,你们小心些,不要跟人动手。”

  采薇跟在爹的身后下了车,却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失张失志的从大门里跑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两个女孩儿踉跄的跑到汉子身边,“噗通”跪了下来,仓皇叫到:“爹,不要打娘了。”

  汉子凹斜着眼,喝到:“两个不孝的畜生,哪个是你娘?这毒妇差点儿害死你们的弟弟,你们再敢叫他娘,就别再认我这个爹,跟她一起滚蛋。”

  大点儿的女孩儿爬过去,将地上的女人抱在怀中,放声大哭道:“娘,爹既然不要您了,这个家我也不呆了,我和您一起走,就是去要饭,女儿也要和您在一处。”

  小的一个儿也哭道:“我也要和娘一起走,生死都要在一处!”

  母女三人抱头痛哭。

  那汉子勃然大怒,撸着袖子,指着女人破口大骂道:“毒妇,我好端端的女儿,被你教唆得不孝不悌,没个人样了,看今天老子不打折你这毒妇的腿!”

  说完,抬脚又要踹过去。

  两个年幼的女儿见状,连滚带爬的扑过来,各自抱住汉子一条腿,大哭求饶。

  只是,两个单弱的女孩儿,如何抵得住那汉子的摔打,没两下,两个女孩儿就被甩开,磕得鼻青脸肿,滚在一边。

  过路的行人都远远的看着,虽然对汉子的行为很是不耻,但因那汉子相貌凶恶,举止粗鲁,却没人敢阻拦。

  汉子摆脱了两个女儿的束缚,又大踏步的朝着妇人走过来,眼见得又要打那妇人。妇人已经被他踹断了几根肋骨,痛得爬不起来了,见他过来又要打,吓得抱住了头,缩成了一团儿,瑟瑟发抖着,好不可怜。

  见此情景,穆仲卿忍不住大叫一声:“住手!”

  汉子肥大的巴掌都抡起来了,乍然听到斥喝声,惊了一下,手举在半空,回头看了过去。

  穆仲卿走上前来,怒声斥道:“当街毒打妻子,虐待女儿,这般禽兽不屑于为之的行径,你倒做得顺溜,还算是个人吗?”

  被骂的汉子勃然大怒,跳起脚来骂道:“龟孙子,你算哪根葱,也敢来管老子的家事,莫不是和这毒妇有些首尾,来替自己相好的撑腰?”

  骂完,一个老拳轮过来,直奔穆仲卿的面颊。

  车里的杜氏见状,吓得一声惊叫,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相公乃是一介秀才,本就生得清瘦,又大病了一场,那禁得住那壮的牛犊子似的大汉的一拳?

  穆仲卿也以为自己一定得挨这一拳了,那汉子来的忒快,拳头带风,牟足了劲儿砸过来,那架势似乎要把他砸扁一般,远处围观的都以为这清瘦的男子必挨打无疑,不由得都为他捏了一把汗。

  然而,拳头却在穆仲卿脸颊的一厘米处停住了,谁都没有看清这钳着大汉手腕的少女是怎么过来的,反正就是在汉子落拳的一瞬间,少女就忽然闪过来了,而且,还牢牢的钳住了汉子粗壮的手腕,任那汉子怎么甩,都甩不开。

  “小贱人,快放了老子,你只管抓着老子的手,是不是看上了老子,想进门儿做妾。”

  大汉憋得脸红脖子粗,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使劲的和采薇的胳膊较劲儿。

  “呵!”采薇冷笑,一股杀气瞬间染上双眸。

  只听“咔嚓”一声响,汉子的手肘忽然向外间翻去,整个胳膊呈一种诡异的姿态。

  “啊!我的胳膊,我的胳膊……”汉子跪在地上,疼的杀猪般的嚎叫起来,就差没在地上打滚了。

  “是你找死,我只好成全你。”

  采薇的声音阴冷,令人变体生寒…。

  一边的穆仲卿,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此时的心情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而是震惊到发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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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提前上传,明天照旧,么么哒


☆、第八十二章 被算计了【一更】


  汉子的嚎叫声,很快引出了酒楼里的伙计和帮工等,他们冲了出来,见东家被打伤,都撸胳膊挽袖子的直奔采薇而来。

  然而,不等他们靠近,采薇倒主动迎了上去,和他们动了手,只见她出手又快又狠,且角度极为刁钻,腕脉、手肘、腋下,内膝,全是不好防备之处。每番出手,必然有人趴下,每次有人趴下,必定再起不来身。

  顷刻间,四五个帮手横躺竖卧在当街,哼哼呀呀的动不了了。

  折了胳膊的汉子看得惊心动魄,见到采薇收拾完他的人,悠然的向他走来,吓得他心‘突突’直跳,但却碍于大把围观的百姓,只好死要面子的强撑着:“你,你凭什么狗拿耗子,多管老子家的闲事儿……”

  采薇‘呵’了一声,笑得诡异:“因为看你欠揍啊!”

  汉子一滞,差点被呕吐血,但见那丫头又向他逼近,不由得又惊又怕,不得不软了下来:“小丫头,老子,呃不,是我,我与你无冤无仇,干嘛要跟我结怨,我可是县衙里高捕头的亲弟弟,只要你就此收手,这次的事儿就这么算了……”

  采薇背了手,已经走到汉子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睨视着他:“我管你高捕矮捕头,看到猪狗不如的畜生,不打残他,我就过不去。”

  言罢,眸子一眯间,凌厉的飞脚已经踢出去,狠踹在了汉子的身上,汉子“嘭”的一声,被踹出老远,跌倒在地上,痛的撕心裂肺,鬼哭狼嚎,用那只还算完好的胳膊捂着被踹的地方!

  挨踹的位置,和妇人的相同。

  远处瞧热闹的路人都看呆了,觉得刚才这女孩儿的一出,简直比演大戏还要精彩。

  这女孩儿还真是厉害,也不知是出自哪个门派的?用的那套功夫当真了得,招式凌厉精准,每击必中要害,没有一点儿花架子!

  采薇若知道他们的心声,一定会好心的告诉他们,她所用的,正是现代的近身格斗术,身为一名合格的保镖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的技能。

  “娘,娘,你怎么啦……”

  “娘,你快醒醒啊,你不要吓我们…。”

  忽然间,那两个女孩儿惊慌失措的喊叫了起来,抱住那妇人,哭喊不已。

  采薇侧头看了过去,见那妇人双目紧闭,面色惨白,额角密密麻麻的渗出汗珠儿来,人已经昏了过去。

  对上采薇的目光,大一点儿的女孩儿跑过来,一下跪在采薇的面前,大哭着连连磕头。

  “小姐,小姐,我娘她晕过去了,求您好人做到底,救救她吧!求您了…。”

  采薇上前扶起她,轻声说:“我既救了你们,自然会有始有终,你别怕,我这就送你们去医馆。”

  穆仲卿听了,不等女儿发话,招手叫过张伯来,让他帮忙把妇人抬到自家的马车上,立刻送去最好的医馆,让自家人都下车,走路回客栈去。

  杜氏也是心善的,听了张伯带过的话,二话不说的带着孩子们下了车,七手八脚的帮着张伯把那可怜的妇人抬上马车去了,妇人的两个女儿也紧跟着上了车,谁都没有看一眼折了胳膊断了肋骨的父亲。

  采薇也跟她们上了车,对爹娘说:“我跟她们去医馆看看,要是没什么事了,我再回来。”

  穆仲卿点点头:“去吧!”

  杜氏反射般的拒绝:“不行,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儿家,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穆仲卿苦笑着说:“美娘,你该担心是,坏人万一遇到咱女儿该怎么办?”

  ……

  这会儿,穆仲卿的心情是复杂的,不止是他,杜氏,菲儿,甚至文儿和武儿,他们各个都心潮翻滚,百味杂陈,谁都无法将那个出手狠辣,能一下折断人胳膊的少女,和自家那个安静乖巧的采薇结合起来。虽然,这段日子里采薇的变化很大,但哪些变化都是在他们可以接受的范畴之内的,可是今天的采薇,她给家里人带来的震撼,无异于一场十二级的地震,让他们无法相信,也无法承受…。

  采薇也知道他们的想法,所以特地找了个好借口躲出去一晚,给他们留下一些时间去消化这件事情。

  张伯赶着车,一径把采薇和那母女三人送到了‘保和堂’医馆,这会儿夜色已深,医馆里今夜当值的大夫,正是采薇白天见到的那位老大夫,他看到那妇人伤势沉重,立刻搭上她的脉搏,诊了起来,后又命伙计把医女叫了出来,让她验看妇人的伤势。

  医女进来后,老大夫躲了出去,医女把妇人的衣带解了开来,脱下里衣,露出那片触目惊心的伤痕来。

  妇人的肋下,已经青肿紫胀,一个淤着血的大脚印子清晰的印在那肋上,狰狞恐怖,可见施暴者用力之大!

  采薇见了,有些后悔,她刚刚该踹那禽兽两脚才对!

  医女用手探了探,又摸了一会儿,叹了口气。

  “哎,造孽啊,那个畜生出手这样狠毒,竟把人生生的踢断了三条肋骨,虽然于性命无碍,但这伤,疼也把人疼死了!”

  两个少女一听,都悲苦的落下泪来,垂首无语。

  老大夫进来后,医女向他描述了患者的伤情,老大夫捻着胡子想了想,提笔开了一个方子,命她们去值班的伙计那里按方抓药,服侍病患服下。

  拿到药方,两个姑娘一阵尴尬,如今家里的钱财都由父亲扶了正的宠妾白氏掌管,她们每日里连饭都吃不饱,身上哪里会有钱?没有钱,叫她们拿什么去抓药?

  采薇看到两人的神色,猜出了她们的难处,给了她们几两银子,又安慰了几句,便离开了。

  今晚,她不打算回客栈去了,免得被爹娘盘问了,只借口在此处陪伴病人,再到外面寻个僻静之处,进空间去住上一宿,明天一早再神不知鬼不觉的出来!

  计划好后,她沿着医馆前的青石板路,向僻静的地方走去,这会儿,已经是深夜,夜市儿早就散了,两个时辰前还人山人海的大街,这会儿连个人影都没有,宽敞的大街上,那些门口悬挂着的灯笼也都燃尽,整条大街黑黢黢,冷清清的,看着有点儿瘆人。

  采薇拐进一条小巷子,行至巷子的深处,发现里面越发的荒僻了,慢说是人影,就是连条狗、连只猫的影子都不见一个。

  呵呵,太好了,姐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满意极了,四下看了看,准备进入空间。

  然而,就在她张望的一瞬间,忽然感到有一股陌生的气息在她的附近,接着一道黑影从她背后一闪而过,虽然夜黑风高,那黑色融进了夜色里,但是采薇对自己的直觉非常自信,那绝对是一个正在跟踪她的人。

  挑眉,勾唇,她笑容加深。

  哪个不开眼的?竟敢来跟踪她,不知道她前世是干什么的吗?

  好吧,就算他们不知道,她也要用行动告诉他们,跟踪和反跟踪的,从来都是她的强项!

  跟踪采薇的人身材瘦小,武功平平,没多久就被采薇给找到了,见自己的踪迹暴露,那人慌忙逃窜,采薇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他,提步紧追过去,穷追不舍。

  那人急于逃窜,慌不择路,竟然逃到了一个死胡同里,见到采薇追了过来,急的团团转。

  “呵,就你这点儿本事,也学人家出来当特务?”

  采薇嘲笑着,活动腕肘,步步逼近。

  暗夜中,北风瑟瑟,干冷的空气混着一股淡淡的幽香随风浅浅飘来,令人有些微醺。

  采薇走着,忽觉脚下有些晃动。

  她心一惊,眼前如漫了迷雾,恍惚里感那个黑衣人,正冷冷的睨着她。

  她只记得自己最后一缕意识——中毒了……

  ……

  浮光锦绣的五彩撒花床帐立里,采薇幽幽醒来,鼻腔里还隐约还残留着那股淡淡的香气,身子却已经能动了。

  这是哪?

  谁劫持了她?

  目的何在?

  她转动着眼珠,看着自己的所在,见自己身处于一座镂空雕花的百子戏春拔步床内,身罩藕荷色绣着喜鹊登枝的纬锦缎被,头枕西疆进贡的玉枕,满榻氤氲着的浅浅异香……

  这屋子精巧华美,四壁玲珑剔透,琴剑瓶炉皆贴在墙上,锦纱笼罩,金彩珠光,连地下踩的砖都是碧绿凿花,晃得她眼花。

  她抬起手臂,揉了揉眼,挣扎着坐起身来。

  只是,起身的瞬间,她发现自己——居然没穿衣服!

  一个炸雷在脑子里炸开了,她一个激灵的跳起来,恐怖的念头在心中蔓延!

  采薇惊恐的瞪圆眼珠儿,趴在那榻上细细的搜寻着,看了一遍又一遍,却什么都没找到,而且,她的身体也没有任何关于那方面的反应!

  她松了口气,拍了拍还没发育的胸脯:太好了,她还以为自己被那什么了呢!

  确定不是后,她的心中不由得升出一阵窃喜,谢天谢地,幸好不是!

  随后,又疑惑起来,是谁抓了她?目的何在?为什么脱了她的衣服却又没做什么?

  正猜度着,细碎的脚步声传来,随后,玫粉色的撒花门帘儿被掀起,一个年轻的女子轻盈的走了进来。

  采薇下意识的用被子掩住了自己的身子,厉声问:“你是谁?为什么抓我到这里来?”

  那女子径直走到采薇面前,形容淡漠,面色冷傲,对采薇的问话充耳不闻。

  “洗澡水备好了,请姑娘沐浴。”

  ------题外话------

  大家,这章的字数有点少,晚间十一点有二更,喜欢睡早觉的美人儿就表等了,明早再看吧,么么哒!


☆、第八十三章 世外高人来了!


  沐浴?

  为什么让她沐浴?

  而且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事先脱了她的衣服,然后再让她去沐浴!

  碰到了这种情况,任谁,都不会往好地方去想!

  她忽然产生了一种被人准备洗净吃掉的感觉,不由得怒从心起,火冒三丈,声音又尖又硬。

  “你还没说你是谁?为什么抓我到这里来?还有,你凭什么以为?我会乖乖听你的去沐浴?”

  被问的女子挑起嘴角,脸上映出一抹清笑。

  “姑娘的问题太多了,我只是个下人,负责服侍姑娘沐浴,其余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就算你知道,也不会说,对吧。”采薇看着她。

  女子默认不讳。

  见问不出什么,她‘哼’了一声:“让你的主子来见我,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不要脸的禽兽,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抓人,还有,姐姐我没有沐浴的打算,你跪安吧!”

  采薇挥挥手,闭目养神,不打算跟一个下人多说。

  然而,半晌过后,她却没有听到那女子离去的脚步声。

  采薇诧异,睁眼看去,见那女子正一脸阴鸷,目光凌厉的盯着她,那双细长的眸里,似乎燃着两团怒火,灼灼的炙烧着采薇。

  “主子尊贵,不是什么人想骂就能骂,想见就能见的,姑娘既然不打算沐浴,呵!请便吧。”

  说罢,冷笑一声,一甩帘子出去了。

  “哎,你等……”

  采薇喊了一声,她还有问题要问呢,可那女子却像没听到一样,冷漠的离开了。

  靠!

  装什么装!

  采薇心里咒骂着,掀开被子起了身,忽然一阵眩晕,头重脚轻,似乎药劲儿还没全过。

  她闭眼靠在榻边站了一会儿,等晕劲儿过后,才慢慢的挪动脚步,在屋里翻找起来,找了半天,终于在屏风后的一个春凳上,找到了她的衣衫。

  该死的,等她查出是谁算计了她,她一定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把那可恶的混蛋也迷晕扒光,挂在城门上示众三日!

  穿戴好,她走出房间,意外的,门外竟没人阻拦,由着她顺畅的走到了外面,一到外面,采薇发现,自己被困的地方居然是一处客栈,是榆树县城最好最贵的‘吉祥客栈’!

  她咬了咬牙,愤然离开了。

  “鹦哥,去帮我盯住吉祥客栈,看有没有可疑的人出入,还有,他们都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给我牢牢记住,统统回报回来…。”

  “好哒,主人!”

  某鸟痛快的答应一声,蓦地出现在‘吉祥客栈’的上空,盘旋了一圈,隐在了宽大的屋檐底下……

  清冷的大街上,采薇漫步走着,本来,她是想早起在空间里做点儿有营养的吃食,带到保和堂去给那可怜的女人和她的女儿们吃的,但出了昨晚被人迷晕,被人掳走之事后,她以然没有了那份心情,但出于担心,还是去看望了她们,并在路上买了几张炊饼和一只熏鸡。

  这会儿,保和堂医馆后院儿的厢房里,受伤的妇人已经醒了,她咬牙轻声呻吟着,忍受着断骨处传来的阵阵剧痛。

  “娘,该喝药了。”

  门帘儿被掀开,长女高三春端着一碗乌黑的药汁走了进来,清秀的小脸儿上满是疲惫,挂着难掩的焦虑。

  妇人躺在枕上,虚弱的望着女儿:“三春,你哪来的钱买药?还有,你爹,他怎肯放你们出来?”

  三春端着药碗,在娘的炕沿儿便坐了下来,贴心的给娘的头下垫高一些,一边给娘喂药,一边把昨夜之事详细的给娘说了出来。

  妇人听完后,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如此说来,是那位姑娘打伤了你爹那畜生,救了咱们母女?”

  “正是!”三春回答。

  妇人听了,以手加额:“谢天谢地,亏得有贵人相助,咱们母女才得以逃出生天,不然,娘怕是昨儿个就被那畜生打死了,再过几天,你怕是也得嫁给李县令那个混账儿子去做小妾了!”

  “娘,咱们别提那些糟心的事儿了,我们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您安心养伤,等伤好了,咱们去京城投奔舅舅去。”提到未来的生活,三春的小脸儿上慢慢流出几分期待来。

  “嗯,等离了这儿,就好了。”妇人点了点头,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娘,大姐,昨天那位恩人姐姐又来了。”

  门口,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招娣撩开门帘儿,惊喜的对屋里叫着。

  这位恩人姐姐不仅长的漂亮,人也善良,给了她们那么多银子,还给她们买鸡肉、买饼吃,真是大大的善人啊!

  妇人一听恩人小姐来了,惊喜的招手叫过女儿,

  “三春,招娣说的就是那位救了咱们的小姐吗?快,快扶娘起来,娘要亲自给那位小姐磕头。”

  说着,扶了女儿的手,忍着剧痛,就要起身行礼。

  采薇一进来,就看到了那重伤的妇人挣扎着要起来给她磕头的景象,忙一个箭步上前,按住她的肩头。

  “婶子,您就别跟我客气了,您的年岁跟我娘差不多,我怎么能受您这么大的礼?况且,救您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的!”

  妇人动容道:“怎么能说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呢?当时我们母女命悬一线,若不是姑娘仗义出手,只怕我们母女已经……”

  没等说完,她的眼圈儿已经红了,语气也哽咽起来。

  三春陪着娘掉了几滴眼泪,拉起自己的小妹,对着采薇郑重的拜了下来。

  “昨日事发仓促,三春还没来得及拜谢小姐对我一家的救命之恩,请小姐莫要怪罪。”

  采薇是现代人,不像古人这样注重那些繁文缛节,被这母女二人一顿感谢下来,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陪着这娘仨儿坐了好一会儿,东拉西扯中,了解到了这妇人的身世。

  原来,这妇人姓尹,和昨日殴打她的汉子高甲是自幼夫妻,两人成亲已有十七载,本来也是恩恩爱爱,相敬如宾,一家人生活的其乐融融。

  三年前年前,高甲偶然认识了百花楼的名妓白凤丹,便被那婊子迷住了心窍,不顾妻子的反对,重金赎回家做了小妾。

  一年后后,白氏为高甲生下一个白白胖胖大小子,高甲中年得子,喜的屁滚尿流,自然将那小子爱的如珍似宝,那对母子二人俨然成了他心头的至宝。

  白氏是个心大的,自恃年轻貌美,又有儿子傍身,便撒娇撒痴的要做正室夫人,不肯在为妾侍。高甲虽然偏宠白氏,但终究是良心未泯,不肯轻易将发妻下堂,谁知不久,白氏生下的胖小子忽然得病,整夜的哭闹不休,怎么哄都哄不好,急的高甲到处寻医问药,求神拜佛,后来,一位云游的道士路过榆树县,算出那小儿的病,乃是被阴人诅咒所致,并算出诅咒之人就在高家!

  高甲震怒,在尹氏的房中果然找到了写着儿子生辰八字的纸人儿,便认定是尹氏阴毒善嫉,要害他子嗣不保,不由分说把尹氏打个半死,一纸休书赶了出来。

  尹氏被休,白氏如愿被扶了正,做了高甲的正室夫人。从此便端起了主母的架子,对两个后女非打即骂,百般凌虐,连饭都不让吃饱,高甲的心思都在那对母子身上,对白氏虐待亲女之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做是看不见!

  更可恨的是,为了攀附权贵,白氏竟然撺掇高甲,将长女三春嫁给县太爷李永江那不成器的儿子李金贵做小妾。高甲不顾女儿苦苦哀求,答应了白氏,和李家讲好,一月后过门。

  尹氏在外面听到女儿的消息,痛得肝肠寸断,守在高甲的酒楼前,哭一整日,想求高甲改变主意,不要为了攀附权贵,搭上女儿的一生。

  后来,就发生了昨夜的一幕,也就有了采路见不平,仗义出手救人之事。

  听到尹氏和三春的讲述,采薇又气又恨又无奈,既气那高甲的无情无义,把十七年的恩爱抛诸脑后,弃如敝履,又恨那白凤丹的阴毒卑鄙,居然为了上位,不惜拿儿子的身子做文章;然而,这样的事,在这个封建的社会制度下,几乎天天都有发生,她没法各个都去管,也根本管不过来。

  想到这,她不觉为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人感到有些悲哀,换做是她,丈夫若是在外面有了女人,她绝对不会原谅他;若是丈夫胆敢像高甲一样,把外面的女人直接娶回家来,她一定能做出阉了他,让他痛苦一生的事儿……

  呆了一会儿,采薇起身告辞了,离开前,她将昨日买的两根小参留给尹氏补身子,又留了一锭十两重的银子给她们做盘缠,方在母女三人千恩万谢中离开。

  回到客栈时,天色已近正午,没等采薇进门儿,就看见文儿一脸激动的跑出来,看到她,激动的说:“长姐,你师父来了。”

  “我师父?”采薇愕然。

  “是呀,就是你在后山偶然遇到的那位世外高人啊,想不到,竟还是故人呢!”

  文儿的脸色激动得通红,拉着采薇,低声央求:“长姐,可不可以求求你师父,把我也收下吧,我也想变得和姐姐一样厉害,那样,我就能保护娘和二姐、小弟了……”

  “长姐,长姐,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文儿难得的低声下气!

  这会儿,采薇还真没听进去他在说什么,她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大大的问号!

  世外高人,师傅什么的,根本就是她杜撰出来糊弄爹娘家人的鬼话,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可是,里面坐着的那位,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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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高人师父【一更】


  等到采薇走进屋时,一下定在了那里,动不了了,嘴巴张的老大,再合不起来,眼珠子也差点儿瞪脱了眶,脑袋中瞬间跑来了一万匹草泥马,来回驰骋……

  只见那个无耻的妖孽,正带着一副儒雅谦虚的笑意,坦然的和爹坐在一处,相谈甚欢。

  妖孽今天穿了一件极为惹眼的雨过天青色色广袖直襟云锦长袍,衣袍的衣摆襟口袖口等处,镶了极为考究的银灰色澜边儿,上头绣着繁复却雅致的竹节纹,微分的襟口处,透出里头层层叠叠的整齐笔挺的中衣里衣等,内里透着一层雪白绣银色暗纹的里衣,而他外衫的腰际和衣摆也都休着精致的银丝暗纹,华贵无双。

  穿这么一身骚包的衣裳也就罢了,偏他又做出一副温文雅致,彬彬有礼的神情来,若不是采薇常见到他那副邪肆、无赖的真面目,此刻真会把他当成是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

  “呦,薇儿回来了,还愣着干什么,快,你师父来看你了,还不快向你师父见礼!”

  穆仲卿见女儿一回来,便是一副惊诧不已的表情,忙提醒女儿。

  采薇额头一片黑线!

  师父,师父个屁呀,要不是父母在场,她真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一掌劈死他。

  然而,另一个问题是,他怎么会知道她跟爹娘撒谎编排的师父之事,想到冒用她师父的身份。还有,如果她现在跟他翻脸,师父的事儿就会穿帮,她又该如何向爹娘解释自己身怀绝技的事儿呢?

  见采薇一副犹豫纠结的模样,妖孽抬起广袖,虚虚向采薇一抬手:“薇儿不必多礼。”

  广袖提起,舒展,滑落间,如行云流水,挥洒自如,但采薇在意的,可不是他贵气优雅,彬彬有礼的动作。

  她在意的,是他袖口里透出的一点粉红,虽然只是一闪而逝,但他绝对没有看错,那半旧的粉红红色,正是她刚才找不到了的肚兜!

  禽兽,又在无声的威胁她,采薇握拳、磨牙,却又不得不受他的威胁!

  “师傅......”

  她垂下眸,僵硬的福下身去,用比蚊子还细弱的声音唤了一声!

  “嗯!免礼吧!”

  男人大言不惭的回了一声,俊逸的眉眼带着几分琢磨不定的笑意。

  穆仲卿面带着几分感激,对南宫逸说:“我们夫妻是昨晚才知道薇儿偷偷拜您为师之事的,不然早就去登门拜谢了。小女能得您指点,真是三生有幸,我和内子已经见识过了小女的身手了,对您真的是感激万分!”

  南宫逸浅浅一笑,目光似有似无的摄住地上的那抹粉红:“前辈客气了,说起来,也是我和薇儿有师徒缘分,能在山上相遇,否则,我是不肯轻易收徒的。”

  采薇:“……”

  “那是自然。”

  穆仲卿附和着,这位世外高人,一见便知是个富贵的,当然不会轻易授徒,只是,不知他年纪轻轻的,又是富贵中人,为何会隐居在穆家村后的那座荒芜的大山之中,想必,一定是有什么复杂且不可告人的身世吧!

  杜氏的想法和她相公事一样的,只是在刚开始知道这男子竟是她女儿的师父时,心里难免有些芥蒂,毕竟是男女有别,一想到女儿曾和一个陌生的男子有过那么多的交集,换做是谁,都会心中不自在的。

  不过,女儿说过,她是在小时候就拜了师父的,这么多年了,女儿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定不会对女儿做出什么不妥的事儿来。而且,女儿的武功那么高,可见这位师傅没少在她身上费心思,费功夫,她这做娘的,只有对人家感激的份了!

  这会儿,采薇已经知道是谁掳了她,也知道自己被谁给扒了,不禁又气又羞,耳尖儿都红了,偏又不能当着父母的面发作,只得偷眼瞪着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眸,嗖嗖嗖的一个劲儿的射着眼刀。

  南宫逸早就看到女孩儿气鼓鼓的样子,不觉脸上笑意更浓,若无其事的和穆仲卿交谈着,偶尔动一下衣袖,袖里藏着的粉红分外刺眼!

  采薇都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了,她有一种被人拿住七寸,捏在手心儿里随意玩耍的感觉,尤其是看到那混蛋带着得意的笑,跟她爹娘装模作样的寒暄周旋时,更是对他恨之入骨,简直看不下去了!

  “爹,咱们不是说好今天要去拜访安县丞吗?这会儿都快到正午了,在晚些就赶上人家的午饭了,咱们还是快去吧!”

  她一开口,穆仲卿就觉得尴尬不已,女儿这不是明摆着赶人吗?哪有当着客人的面,说要出去拜客的道理。

  “薇儿......”

  杜氏低低出声,眼底也隐见责备之色。

  采薇只做是看不见,依旧自顾着说:“午饭后人家要午睡,指不定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见咱们呢,还是快些去的好。”

  穆仲卿脸上挂不住了,忍不住低声斥道:“薇儿,你师父尚在,你怎好这般无礼?”

  杜氏也歉疚的对南宫逸道:“秦公子莫要见怪,小女一向心性率直,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无他意,公子莫要多心才好。”

  没想到,南宫逸竟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薇儿一向心性率直,不会转弯抹角,她说有事,就一定是有事,诸位还是先去忙吧,晚些时候,我再来拜访。”

  说罢,起身告辞,路过采薇的身边时,他顿住脚步,背对着穆氏夫妇,阴森森的对采薇笑了笑,扬长而去……

  南宫逸一走,穆仲卿忍不住对采薇说:“薇儿,教导之恩大于天,你那一身的好功夫可不多亏了你师父的教导,你怎能对你师父那般无理?”

  杜氏也跟着说:“那位公子教导你多年,费了多少心血,你这样待人家,岂不让人心寒?”

  面对爹娘的指责,采薇欲哭无泪,后悔的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为了一个谎言,她不得不编造无数个谎言去圆这个谎,更糟糕的是,那无耻的妖孽,竟强势的参与到她编织的谎言中来,让她无法阻挡,无法拒绝,悲催的想吐血!

  文儿因为长姐没能给他引荐‘世外高人,’感到非常不满,又见姐姐对‘高人’无理,唯恐‘高人’恼了姐姐,不肯收他为徒,第一次指责姐姐说:“长姐,你为什么要那样待师父?你不该那样对他的。”

  采薇擦着额头,像是在回答文儿,眼睛却看着自己的父母。

  “文儿,男女有别,姐姐现在长大了,不能像小时候那样跟师傅毫无忌惮的在一起了,所以,还是疏远些好,免得被人误会了,有口也说不清。”

  采薇的这句话,是在向父母解释她为何要疏离自己的师父,也是为了向他们表明,不可以和那人走的太近。

  穆仲卿和杜氏听到女儿的解释,明白了女儿的顾忌,也都觉得在理,因为急着去拜访安启云,他们也没空多说什么,收拾了一下,就让张伯拉着他们父女,直奔安府而来。

  途中,采薇特意下车买了些礼物,大过年的,又是去求人家办事儿,不好空着手。

  到了安府,他们在门房通报了姓名,很快就有小厮带着他们去了后院,将他们引到了一处极为雅致的房舍之中。

  意外的,在那里遇到了霍渊和曹瑾,还有安家的四老爷,几个人正围坐在红泥小火炉边儿,品茗聊天儿。

  “又见面了,真是巧啊!”

  霍渊独有的清润声音响起,采薇抬眸看去,见霍渊正含笑看着她,他盘膝坐在东边临窗的矮炕上,对面坐着安家四老爷安启禄,曹瑾在左手边打横,二老爷安启云坐在曹瑾的对面。

  见到采薇父子,霍渊和曹瑾站了起来,安县丞也起了身,只剩下四老爷安启禄了,见大家都起身相迎,他也只得起了身,虽然他还知道这对乡下父女有什么值得大家看中的,连霍公子都要对他们礼让三分!

  穆仲卿有些拘谨,毕竟在场的,都是身份远高于他的人,自己有事上门求人办事,好在,这些人都热情有礼,没一个端架子摆谱的,一番寒暄下来,他已经谈笑自如了。

  穆仲卿说明来意后,安启云爽快的应承下来,准备明日去县衙时,找县太爷问一下。

  霍渊笑着说:“可巧我们现在也没事,不如这就去县太爷的府邸问问看,也顺便看看你们的这位县太爷为人如何?”

  曹瑾道:“咱两个一向焦不离孟,既然你要去,我也只好舍命相陪了!”

  安启云道了一声‘也好’,便吩咐下人备了车,几人茶也不喝了,浩浩荡荡的前往李府而去。

  四老爷安启禄跪坐在矮炕上,望着霍渊离去的背影,摇头叹道:“果然是动了心思了,连这么好的茶都顾不上喝了,赶着去为美人儿分忧,只可惜了我的雪顶含翠!

  安府离李府相距不远,几个人又乘坐马车,没多大一会儿,就到了。

  来之前,安启云已经事先派小厮去李府通报了一声,李知县已得知安启云要来拜访,而且是带着霍渊前来,所以兴奋的像被打了鸡血似的,一路飞跑到二姨娘卞氏的房中,对卞氏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番。

  卞氏听了,惊道:“这如何使得,金枝乃是黄花闺女,要是做出这样的事儿,霍公子还能看重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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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迷晕【二更】


  李知县斥道:“糊涂东西,你也不想一想,今儿这事儿要是做了,咱们金枝儿还有进霍家的机会,若是哄住了霍公子,自然有被看重的机会,若是不做,连机会都没有,还何来看重不看重之说?”

  被夫主斥责,卞氏犹豫了,事关女儿的清白,她怎能轻易答应?

  没成想,正在她举棋不定之时,门外忽然传来李金枝的声音:“娘,我愿意!”

  说话间,李金枝已经掀开门帘儿走了进来,顾不得廉耻脸面,福下身去,说道:“娘,女儿是真心心悦霍公子,求娘成全。”

  说着,眼圈儿竟红了。

  她不是在矫情做作,而是真的有感而发。

  从她第一眼看到霍渊,就被他俊朗贵气的外貌,玉树临风的身姿,谈吐优雅的举止所吸引,从此心里再也还装不下别人,每天睁眼闭眼,睡里梦里,到处都是他的身影。

  她魔怔了似的寻找一切可以和他见面相处的机会,希望可以吸引他注意,让他看到自己的好,与他一起上演一出两厢情悦的爱情话本儿,可是,他却一直待她冷漠疏离,无情的拒绝了她的明里暗里的暗示。

  眼见得他已经对那个乡下来的小贱人动了心,她再也等不下去了,原本引以为荣的千金做派既然招不来男人,那么她只好用些不入流的手段去达成心愿,只要能让她成为霍渊的女人,无论多下贱、多卑劣的事儿,她都愿意!

  卞氏说:“不是娘不愿成全你,若是你走了这步棋,怕是没法从正门进去给霍公子做正妻了,让你一个堂堂县太爷的千金给一个商户人家做妾,娘这心里头过不去啊!”

  “糊涂肠子!”

  李县令喝了一声:“凭霍家今时今日的地位,别说是让咱们金枝进去做个贵妾,就是做个通房丫头,也不委屈,你个无知蠢妇知道什么?”

  “霍家不是寻常商户,而是大晋国的皇商、首富,更重要的,是贤妃娘娘的娘家,放眼整个宫中,除了贤妃,又有哪个娘娘能和锦贵妃平分秋色?这样的人家,又岂是咱们这样的人家可以随意攀附的?如今天大的好机会就放在眼前,你竟然要白白放过去,你道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天天都有吗?”

  卞氏本就是个没有主见的无知蠢妇,一心一计的想给女儿找个好人家,让女儿终身荣华富贵,她也得老有所靠。

  听完夫主的斥责,又见女儿答应的痛快,便也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下来。带着女儿下去梳洗打扮了。

  说通了女儿,李知县又命人去把大儿子李金贵寻了回来,虽然这个儿子不成器,但毕竟是他最最疼爱的嫡出儿子,能有让他结交权贵的机会,他是不会放过的!

  然而,李金却根本不想结交霍渊,一想到霍渊对他那副傲慢轻视的样子,他就气得不打一处来,恨不得跳起来,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个遍儿方才解气!

  但是,被老子拧着耳朵骂了一顿后,才心不甘情不愿的跟着老爹,冒着寒风,迎出府门。

  几辆车子一到府前,李知县就满面堆笑的迎过去,对着霍渊嘘寒问暖,霍渊淡淡的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便转眼看向后面的那辆车子。

  顺着他的视线,李知县看到了一辆寻常的马车,马车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一个清瘦斯文的中年男人,男人的身后,跟着一个穿了粉红袄子,梳着坠云髻的年轻少女。

  少女十三四岁的模样,生得一副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貌,峨眉淡扫,剪水双瞳,鼻若悬胆,素齿朱唇,再加上一身瓷白炫目的冰肌玉骨,端的是个无双的美人儿!

  他忽然想起昨晚金枝儿说的那个女子,想必就是她无疑了。霍渊出门,竟然把她也带在身边,看来待她是极为宠爱的,可如此一来,自己的女儿又该如何行事呢?他苦恼起来,朝着儿子看去,可一看不要紧,登时又被儿子气得火冒三丈,差点儿当即发作起来。

  只见他的好儿子李金贵,正目不转睛的看着那粉色袄子的少女,色眯眯小眼睛里流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嘴角都流出了含拉子。

  “咳咳……”

  他咳嗦了一声,用手肘转了撞了撞儿子,提醒他不要失态。

  李金贵被他撞醒,忙收回眼神,用手擦了擦嘴角,果然,手掌湿了一片!

  “哈哈,霍公子能屈尊光临寒舍,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啊,霍公子,请……”

  李知县寒暄着,伸掌做了个请的动作,一面回头,偷偷的剜了一眼儿子。

  李金贵也急忙亦步亦趋的跟在爹的后面,和大家客套寒暄。

  采薇看到李金贵的第一眼,就对他印象就极坏,这男子虽然年轻,但面色苍白,眼泡浮肿,眼底充血,目光飘忽,一见便是个纵欲过度,不知节制的,看到他那副神似李知县和李金枝的外貌,她便猜到了,这禽兽,就是要娶三春为小妾的县令公子。

  李县令引着众人,到了花厅,众人分主宾坐下,采薇未落座,只立在了爹爹的身后,低眉顺眼的站在那里听着他们说话。

  李县令听到爹讲述完大房一家的案子后,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了转,拖着官腔慢悠悠的说:“这事儿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如咱们先移步到酒桌上慢慢谈,霍公子,您以为如何?”

  霍渊自然是不愿和他这种谄媚低俗的小人同席的。但李县令那老狐狸态度暧昧,既然说那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是他们拒绝了他的请求,老狐狸搬出国发法例来,采薇家的事儿就要棘手了,因此,为了帮采薇,他忍耐了下来,颔首笑道:“如此,叨扰李大人了!”

  李知县连连客气:“哪里哪里,能请到霍公子,下官三生有幸…。”

  李府的宴席设在李府后院的采菊园,一间算是华丽但却俗不可耐的大屋子,采薇因是女子,不便与众人同席,李县令便令人将她带到夫人那里,由夫人陪她一起吃饭。

  采薇巴不得离开这儿,再呆在这儿一会儿,都要被李金贵那猥琐恶心的目光呕吐了,她听到安排后,立刻对众人行了一礼,快步随两位嬷嬷离开了。

  李金贵望着采薇那清丽的背影,恋恋不舍的收回眼神,恰好看到爹正挤眉弄眼的提示他,让他去给霍渊敬酒。

  李金贵又是一阵气闷,打他从娘肚子里出来,从来都是别人巴结他,哪有他巴结别人的时候,尤其是他巴结了,人家还待理不理的不给他脸,所以,接到老爹的暗示后,他干脆就装作没瞧见。

  霍渊也压根就没瞅他,只顾着和曹瑾、穆仲卿闲话,偶尔应付两句李知县的巴结,也是语气淡淡,不得不说的样子。

  日他娘的!

  李金贵又喝了几口酒,酒劲儿上头,越看霍渊那副高高在上的模样越不顺眼,越看越想又狠狠地修理他一顿,但是他也不傻,知道在酒桌上自己讨不到什么便宜,便又想到霍渊带来的女人来,不觉心下一动,佯醉起身,借口头晕出去了。

  李知县见儿子不肯巴结霍渊,又气又恼又无奈,只好一个人撑着场子,不停的给大家劝酒。

  酒过三巡,众人都感到头晕目眩起来,霍渊意识到有些不大对劲儿,疾声问道:“李知县,你给我们喝的是什么酒?”

  李知县打着哈哈说:“是前几日辽丹国来我榆树县城收人参的商贾送给下官的关外烈酒,酒味儿是冲了些,但绝对是好酒!”

  曹瑾揉着额头,说道:“我也品出来,的确是辽丹国的烈酒,可是不该搀进咱大晋国的米酒,这两种酒一搀和,就有蒙汗药的效力…。”

  说完,身子一沉,已经睡倒在桌上、

  李知县惊讶道:“哎呀,我哪里知道这两种酒掺到一起会这样,真是该罚该罚……”嘴里说着,却闭了眼,耷拉下脑袋,睡了过去。

  霍渊脑袋虽沉,但还可以勉强撑着,他从怀中掏出一只精巧的瓷盒,打开后,将里面的膏状物体在鼻下、太阳两侧擦了些,脑袋果然清醒了些。

  穆仲卿、安启云也都醉倒了,东倒西歪的伏在桌上呼呼大睡。

  见此情景,霍渊的面色阴沉起来,他自幼走南闯北,什么场面没见识过,这样的场面太过诡异,若说里面没有猫腻,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

  “来人!”他低呼。

  一个丫鬟上前,福下身子,恭敬的问:“公子,您有什么吩咐?”

  霍渊捏着眉心,沉声问:“和我们一起来的那位姑娘现在哪里?”

  丫鬟说:“奉老爷命,已经把那位姑娘送到夫人居住的院子,如今那位姑娘应该是在夫人那里用膳。”

  “带我去。”

  他低声吩咐着,心里已经急的在着火,刚才李金贵看采薇的表情他不是没有看到,而现在李金贵离席迟迟不归,令他难免会把这两件事而结合起来想…。

  “这……”

  丫鬟有些为难,没有县太爷的命令,她一个小小的丫鬟,怎么敢擅自领着一个外男进后宅呢?

  正为难着着,管家的老婆走了进来,小丫鬟像见到救星似的,迎上前去,把霍渊要去后宅的事儿说了一遍。

  管家娘子笑道:“我倒是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呢?霍公子乃是咱们府上的贵客,想去后宅有什么不可?霍公子,请随我来。”

  说着,带着霍渊向后宅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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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们,乃们都不冒泡了,为虾米捏?


☆、第八十六章 君子坦荡荡


  李县令的官衔不大,仅仅是榆树县的小小县令,但家境却很殷实,后宅的园子又大又阔,美轮美奂。

  霍渊随着管家媳妇儿穿过亭台楼阁,池馆水榭,曲曲折折,来到一处雅致干净的房舍中。

  那媳妇停了下来,对霍渊笑道:“姑娘方才吃多了酒,被夫人命人送到这里歇下了,奴婢前头还有事,就不陪公子进去了。”

  说罢,福了福身,悄然退下了。

  霍渊心中虽然疑惑,但事关采薇,还是推门走了进去,见这屋子极为雅致精巧,地上放着燃着银霜炭的炭盆,暖意融融,屋子的陈设之物都是少女闺房所用,极尽奢华,精雕细琢的镶玉牙床纱幔低垂,里面隐约有少女侧卧的优美曲线,影影焯焯,营造出朦朦胧胧的气氛。

  霍渊小心的提步走近绣榻,那纱帐里锦被绣衾,帘钩上还挂着小小的香囊,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穆姑娘——”

  他轻呼一声,掀起纱帘,只觉帘内暖香扑鼻,沁人心脾。

  榻上的人听到声音,动了一下,身上的锦被绣衾滑落一些,露出一弯雪白的臂膀来。

  霍渊见了,心头一滞,顿觉血脉膨胀,身体着了火一般的热起来。

  不好,这香味儿有异,他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脸色一下阴沉起来。

  床上的人缓缓的转过身,坐了起来,身上,竟未着一缕。

  “霍公子——”

  李金枝羞涩的半掩着酥胸,似喜似嗔的看了他一眼,娇声道:“来呀!”

  她身上虽光着,但脸上的妆容却是精心打理过,谈不上多美,但此情此景,却别有一番风韵。

  霍渊倏地撇开眼,转身向外走去。刚走几步,一个火热的娇躯贴了上来,紧紧的抱住他雄健的腰身。

  “不要走,霍公子,求求你不要走,留下来陪金枝,好不好…..”

  李金枝软侬细语,在他的耳畔低喃着,伸手就去解他的腰带。

  辽丹国的野驴鞭药酒,配上极烈的催情香,就算是罗汉真人转世,也会把持不住的!

  她知道这些,愈发的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竟转到他的面前,照着娘偷偷教给她的,想去亲吻他的嘴唇。

  “滚开——”

  霍渊咬牙,低喝了一声,一张涨红的脸上带着极限的隐忍,额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不,人家不走嘛,人家要和你在一起…..”

  看出他憋得青紫的脸,知道他忍得痛苦,李金枝撒娇的摇晃着身子,通体的雪白,刺激着男人的视觉感官。

  “滚——”

  猛的,霍渊一声怒吼,双臂一震,一把将她推到几步之外,转身大踏步的向外走去。

  李金枝正在那晃着娇躯撒娇,被男人猛力一推,猝不及防的向后退了几步,绊到了炭盆,啪唧一声,四仰八叉的摔倒在地上,飞溅而出的炭火溅了她一身……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刺破了静谧的小屋,李金枝疯了一样的拂去身上的炭火,本能的在地上打滚,可地上散落的炭火却又再次的烧伤了她,等她滚带爬的逃到安全的地方,*的身子已经被烧的不成样子,空气中都弥漫着烤焦了的味道。

  李金枝疼得受不住,晕过去了!

  ……

  霍渊没理会李金枝的惨叫,疾步走出她的住处,身上越发憋胀得难受,似乎不发泄出去就会被胀死一般。他喘息着,拔出身上贴身的小刀,对着掌心刺了下去。

  “嘶——”

  掌心中的剧痛传来,身上那种被虫蚁吞噬的感觉小了许多,趁着清醒,他抓住了李金枝的丫鬟,逼问李夫人的所在。

  那丫鬟被霍渊的刀子横着颈子,那里敢不老实,乖乖的把他带去了李夫人的院落。

  一进院子,霍渊便急不可耐的冲了进去。

  彼时,李夫人正坐在临窗的大炕上,靠着大红金钱蟒靠背,一边吃茶,一边对下面的几个丫头媳妇吩咐着什么。

  见霍渊冒失的闯进来,不由得又惊又怒。

  “霍公子,这是何意?”

  霍渊脸色青红,墨发微乱,手上还滴着殷红的血迹,神色略带了几分的狼狈,他顾不上礼节,直接开口问道:“穆姑娘呢?”

  李夫人虽然对霍渊私闯内宅多有不满,但因他是老爷心心念念巴结的贵人,所以也不敢出言责备,只是略带不悦的说:“穆姑娘不胜酒力,妾身已经派人将她送去东厢房休息了。”

  话音未落,忽然听到东厢房内一阵鬼哭狼嚎的嚎叫:“哎呦——我的脸——哎呦——娘哎——”

  霍渊闻声,大惊!旋风般的冲了出去,李夫人也惊诧不已,这嚎叫声,分明是她儿子李金贵的!

  她急忙下了炕,顾不上趿拉上鞋子,光着脚急吼吼的向外跑去。

  “砰——”

  东厢房的门被撞开了,霍渊怒气冲冲的闯了进去,意外的,看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正扑棱着翅膀,猛烈的攻击着李金贵,而李金贵那怂蛋,居然被那鸟儿攻击得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他的身上、脸上已经多处挂彩,血淋淋的,狼狈不堪,疼得他抱头鼠窜、哭爹喊娘。

  炕上,采薇无力的躺在那里,死死咬着嘴唇,正愤恨的看着被攻击得体无完肤的李金贵,见到霍渊闯进来,她脸上的怒火一下消失殆尽,仿佛看到了希望一般。

  “霍公子…..救我……”

  她喊了一声,声音软软的,没有一点儿力气,听起来好不可怜。

  霍渊的心一疼,快步走到炕前,弯腰把她抱起,大步向外走去。

  门口,差点撞到闻声赶来的李夫人。

  李夫人见霍渊怒气冲天,忙开口问道:“霍公子,您这是…..哎呦,贵儿,我的贵儿,这是怎么回事儿,快,快来人啊,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快拿笤帚来,打死这只烂鸟…..”

  采薇被霍渊抱在怀中,感受到他有力的臂膀和身体炙热的温度,渐渐的放松下来。

  她真傻,真的,她单知道和品行不佳的男人在一起吃饭需要防备,却没想到和老女人一起吃饭也会遭到暗算,所以,直到她被送进东厢房里,见到等在那里的禽兽,才迷迷糊糊的觉察出不对劲儿来。

  所幸,昏迷前,她还有力气狠命的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在意识清醒的片刻,召唤了鹦哥,才保住了自己,免于了被玷污的命运!

  老乌龟给的解药她已经服下去了,再过片刻就会好起来,但这会儿,她真的没有一点力气,别说是走路,就是睁眼,都要累的筋疲力尽。

  “采薇,你忍一会儿,我们马上就到医馆。”

  霍渊低沉的声音有些黯哑,他安慰着采薇,快步走在通往大门的甬路上。

  天知道,他这会儿有多难受,身体像被万千的虫子吞噬,痒的难受,某处像要爆炸了一样,憋得生疼,尤其是怀里还抱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对他而言,简直就是让他的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

  到了门外,自家的车夫见到主子抱着一位姑娘快步奔走出来,急忙打起帘子,请主子坐了进去。

  “快,去保和堂医馆!”

  他低声吩咐着,将女孩儿放在车厢的软座上,用一条锦被将她包裹起来,自己则坐在一边的角落里,隐忍的攥紧拳头,不吭一声。

  采薇已经服下了老乌龟的解药,渐渐的,神志清晰起来,身上也有了力气。她张开眼,忽然看到了车厢一角的霍公子,面色极为怪异!

  那张英俊的脸上,青筋突起,涨得紫红,牙齿也咬得格格作响,赤红的双眸紧紧盯着膝头,膝头上,放着他那双紧握着的双拳,那双拳,微微的颤抖着,似乎正在极力的隐忍着什么。

  “霍公子?您怎么了?”

  她掀开被子,坐起身,看到他这个样子,不觉有些担心。

  “别过来!”

  他低吼一声,像受了伤的野兽,粗重的喘息起来。

  “我…..中了药…..离我远点儿….”

  他说着,抽出刀子,毫不犹豫的向手臂刺去,瞬间,天青色的锦袖上,盛开了一朵鲜艳的血花。

  “不要——”

  她惊呼一声,掩住嘴巴,眼看着他的刀子刺了下去。

  “给你——”

  男人把手里的刀子递了过来。

  “干什么?”她不明就里,没有贸然的伸手去接那带血的刀子。

  霍渊扯了扯唇角,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倘若我万一控制不住自己,你不用客气…..”

  采薇心中一窒,接过刀子,默默的坐回到自己的软座里,用意识召唤老乌龟。

  “龟大仙,您快看看他中的是什么药?您有解药吗?快帮我送出来一些吧!”

  老乌龟看了一眼,摇头叹道:“这药太过厉害,最好的解药,就是为他多找几个女子,但是主人,您可千万不能舍身救人啊!”

  “咳……咳咳……”

  采薇差点呛到:“龟大仙,看着你仙气儿十足,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没想到背地里这么腹黑!”

  老乌龟道:“主人,我是实话实说,这位公子中的药太过厉害,若只用一个女子应付他,只怕会被他活活弄死,需要多找几个才行,就找三四个吧,呃,不,这位公子高大健壮,中毒有深,三四个怕是也不够用,就找五六个吧!”

  “噗,打住您丰富的想象力吧!”

  采薇打断了它:“说说看,除了让他祸害女人,难道就真的没有解药了吗?”

  “有,但是他中的毒太厉害,又没有在第一时间里解毒,所以,就算吃下解药,也要养上三年两载才可行敦伦之乐!”

  老乌龟并不赞同男人吃解药,它虽是异类,但也听闻过世间男子对此事的看重,若是让他们三两年不行此事,他们岂不是要憋伤?

  没想到,采薇竟替他做了主。

  “三年两载?好吧,就当是让他修身养性了,哎,但愿他老婆不会怪我!”

  采薇把手伸进怀里,其实是伸进空间里,拿出了老乌龟的解药,递了过去。

  “霍公子,这个,您先吃了,可以缓解您的痛苦。”

  霍渊抬起紫红的脸,沉重的喘息着,一把抢过瓶子,把里面的药丸倒了出来,一仰脖儿,吃进了肚子里。

  采薇扯了扯嘴角,这得多难受啊,听到是药,连问都不问一句,抢过来就吃,他也不怕被药着了。

  褐色的药丸,被吞到了肚子,霍渊靠着车壁的角落又坐下来,等着药效发作,采薇姑娘的药,他信得过,采薇姑娘的为人,他更是信得过。

  虽然和她只是见过几面,她甚至还只是个孩子,可他却在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不是因为她倾世绝俗的外貌,他身在温柔福贵乡里,见过的美人不计其数,美色,根本吸引不到他;也不是为她的精明或是敢闯敢拼的气魄,他也不知道为何,他就是被牢牢的吸引住了。

  他喜欢跟她说话,她说起话来条理清晰,见解独特,表情清新自然,带着浅浅的笑,那笑容,就像春天的第一缕风,吹得他的心湖起了层层的涟漪;他喜欢看她的表情,她性情率真,喜怒皆形于色,欢喜时,便弯着月牙似的水眸,笑得一脸灿烂;生气时,便绷着嫩白的小脸,一副要咬人的样子;偶尔,她会做鬼脸,狡黠的捉弄人,各种的表情,都鲜明可爱,都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里,印在他的心坎上,让一向不把男女之情放在心上的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一见钟情,日思夜想……

  ……

  老乌龟的药很有效,不大一会儿,霍渊身上的燥热便褪去了,随之而来的,竟是彻骨的寒冷,冷的他面颊一片苍白,嘴唇都白了,坐在那里牙齿直打颤。

  采薇观察到了他的变化,轻声问:“你怎么样了,难受吗?”

  霍渊勉强的笑了笑:“还……好……”

  他虽然说还好,但他惨白的脸和打颤的牙齿却骗不了人。

  采薇察言观色,看出他现在很冷,就把自己身上盖着的锦被掀了开来,盖在了他的身上。

  被子上,还带着他的体温和淡雅的香,霍渊盖上被子,抬眸看着她,虚弱的笑了笑:“谢谢…..”

  说完,身子一倾,昏过去了。

  “哎……”

  采薇忙扶住他,免得他摔倒,手接触到他的瞬间,她才察觉到,他的身上,竟然冷的像一块冰。

  “龟大仙,这是怎么回事?他的身上为什么会这么冷?”

  “这是解毒药在发挥药效,再过两三个时辰就好了。”

  “两三个时辰?”

  采薇惊呼:“这都快冻成冰坨了,再有两三个时辰,还能活人吗?”

  老乌龟不紧不慢的说:“放心吧,死不了,只不过是得遭点儿罪,解毒后得大病一场,两三年内绝欲罢了。”

  “好吧!”

  采薇放下心来,把那床锦被又往他的身上拢了拢。

  霍渊安静的昏睡在那里,英俊的脸上苍白如纸,没有一丝血色,倒真的符合了‘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个比喻,他虽不像那妖孽生的那样绝美,但也绝对英俊不凡,毕竟,像妖孽那样美艳的男人,她两世才见到过一个!

  这会儿,采薇真心对霍渊的正直坦荡钦佩起来,他忍着中毒后的痛苦,赶去救她,可见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被那药折磨得宁愿用刀子戳自己,也不忍侵犯她,可见是一个心怀坦荡的正人君子,这样的人,值得她交往,也值得她去救!

  “公子,到了!”

  马车停了下来,赶车的车夫恭敬的对车里喊了一声。

  采薇掀开车帘,对车夫吩咐道:“去,把保和堂的伙计叫来两个。帮忙把霍公子扶进去。

  车夫愣了一下,上车的时候,还是公子抱着姑娘,怎么这一路下来,倒变成了姑娘安然无事,公子晕倒了!

  “还不快去!”采薇见他只管怔愣着,不由得拔高了声调,催促着。

  “呃,是,是,小的这就去。”

  车夫忙不迭的点头,撒丫子朝保和堂跑去。

  这位姑娘的命令,他可不能轻视,也不敢轻视。

  做为霍公子的资深车夫,他可是头一次看到公子把姑娘带到自己的车上来,还是抱着来的,当时公子那份焦急他都看在眼里,看来这位姑娘对公子来说是不一般的,说不定还会是以后的少夫人,他得打叠起十二分精神好好伺候才成!

  霍渊被扶进了医馆,刚躺在床上,就听外面一阵乱喊,喧哗间,几个衙役提着水火棍吆喝着走进来。

  “保和堂的大夫都听好了,知县大人有令,命诸位拿了外伤药和烧伤药随我等走一遭!”

  保和堂正在坐诊的大夫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个站起身,陪着小心问:“敢问这位官爷,不知县令大人叫我等全去所为何事,这里也有不少患者等待医治,可否留下几个在此为人看病,其余的随官爷去见知县大人。”

  衙役喝到:“少他娘的啰嗦,县太爷请你你端架子,要是它请你,看你去不去?”

  说完,蛮横的挥了挥自己手里的水火棍。

  那位老大夫讷讷的闭了口,歉疚的对眼前排队的患者拱了拱手,默默的收拾了药箱,随大伙跟着衙役们去了。

  “哎,走吧,咱平头百姓,哪能争得过县太爷,只好明个再来看吧!”

  一位老者佝偻着腰,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向外走去。

  其余的患者见大夫都走了,也只好纷纷离去了。

  采薇唤来保和堂的小伙计,命他在后院儿找一间干净的屋子,拢上炭火,把霍渊先挪过去,等大夫回来再说。

  小伙计接过采薇打赏的一块碎银,飞也是的跑去办了。

  采薇的心思是,霍渊身上的毒还未解,不宜车马劳顿,反正解毒药已经吃下去了,不如就在医馆里暖暖和和的歇着,等过了两个时辰解了药,何去何从,在做定夺!

  小伙计为霍渊选的房间就在尹氏的隔壁,房间拾掇得干净整齐,霍渊被挪进去时,里面的炭盆已经烧得旺旺的,屋里温暖如春。

  伙计和车夫合力把霍渊放在炕上,采薇拿两条厚被子将他盖好,又命伙计去烧一壶滚烫的热水来,准备待会儿他醒来时给他饮用。

  安顿好霍渊,采薇命车夫守在这里,自己只身一人又去了李府。

  爹爹、曹叔和安县丞还在李府,她要把他们接回来,倘若李县令不知死活,胆敢伤了他们,她势必要给他一点儿刻骨铭心的教训!

  至于霍公子中春药,自己中迷药的这笔账,她也要抽空去算一算!

  这会儿,李府里已经鸡飞狗跳,人仰马翻!

  大公子李金贵,被一只莫名出现的鹦鹉抓得血肉横飞,遍体鳞伤,凡被鹦鹉抓过的地方,伤口深至露骨,浑身上下,伤口无数。一直被娇养的大公子哪能受得了这份痛苦,哀嚎着昏过去了。

  三小姐那边的情况,没比这里好多少!

  可怜她那一身白练似的雪肌,被炭火烧得不成样子,大片烧焦的伤痕遍布全身,甚至连女子最隐秘的地方都被烧坏了。

  李金枝虽然已经醒过来,但看到自己的这副样子,已经彻底崩溃了,哭嚎着,寻死觅活!

  李知县捶胸顿足、痛心疾首,他千算万算,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下场。

  没想到自己的闺女这么不争气,那霍渊明明中了世上最厉害的春药,可她脱光了衣服都没能勾引到他,还让人家把她烧成了这副摸样。还有他不成器的儿子,怎么就非得去肖想霍渊的女人,那霍渊是那么好惹的吗,如果光有金枝下药一事,他或许还会饶了自己,毕竟金枝已经被烧残了,他也该出气了。可是,又添上儿子欺负他女人这事儿,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

  霍渊的为人他听说过,为人坦荡、正直,轻易不与人结仇怨,可一旦结了仇,就是不死不休的仇人!

  与他结仇,与霍家结仇,与贤妃娘娘结仇,借他李永江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啊!

  李夫人王氏哭哭啼啼,一边咒骂那只不知哪来的鹦鹉,一边骂那起子下人,笨手笨脚的,连一只鸟都打不过,最后还让那只鸟得意洋洋的飞跑了。

  嘴上没说,可心里头,她也恨儿子不争气,不好好的在前面陪人吃饭,偏跑出来打霍渊女人的主意,霍渊的女人,是他能动得起的吗?

  也怪她,心思太粗,没察觉出异样,见那小蹄子晕倒了,还以为是不胜酒力,就让人扶走了,哪想到这些都是自己的好儿子一手策划的,最后害人不成反害己,把自己伤成这样不说,还与霍渊结下了大仇,以后,可怎么处啊!

  卞姨娘哭得更惨,大少爷受了伤,依旧是李府的嫡出大少爷,以后养好了伤,该娶妻娶妻,该生子生子。可她的女儿呢,身子烧成这样,把女人最重要的地方都烧坏了,以后可怎么嫁人?就算有她老子撑腰,强嫁了出去,又怎么能被丈夫喜爱、看重,倘若有朝一日,她老子两腿一蹬去了,女儿的下场会何等凄惨,想到这,她哭得更伤心了!

  “呜呜......老爷,您可要为金枝做主啊,这个霍公子也忒狠毒了吧,就算看不上咱们金枝,大不了不要她就是了,怎么把人给祸害成这个样子,你让她以后可怎么活啊……”

  ------题外话------

  哈哈,满满的六千字,晚上木有二更了,么么哒!


☆、第八十七章 我还没娶亲


  卞氏听到夫主竟然倒打一耙,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女儿的身上,不禁悲苦万分,搂住李金枝一声儿、一声肉儿的哭起来。正哭得热闹,管家忽然来报:“老爷,那位穆姑娘又回来了,正候在大厅里!”

  李知县一听,顿时慌乱起来:“她来干什么?跟谁一起来的,霍公子呢?有没有一起跟过来?”

  管家说:“穆姑娘独自一人来的,说是要来接她爹和安县丞等人,还说要见见您,想和您谈谈。”

  “不见不见!”李县令想都不想,一口回绝:“就说我喝多了,还没醒来,哦,对了,安启云他们醒过来了吗?”

  管家答道:“醒了,按您的吩咐,奴才命人给他们灌了醒酒汤,如今都醒来了,正在花厅里纳闷儿呢!”

  “让他们走,统统都走,呃,还有,吩咐下去,把大牢里穆家的几个人都放了,这就去办!”

  李县令只要一想到霍渊会来找他,心理就怵得慌,把穆家的人都放了,至少他会少一个找他的借口吧,没准儿,还会看在他主动放了他岳家人的份儿上,减轻对他的报复惩罚!

  采薇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她还以为李家兄妹受了重伤,李县令会迁怒于她,对她百般刁难呢,没想到,她不仅顺利的接出了爹,还顺带把大房一家子都救了出来,她原先准备好的对付这狗官的那些手段,都用不上了!

  其实,若是没有霍渊对她的情意,李县令焉能饶了她,定会对她百般刁难责罚,以泄心头只恨,但有了霍渊对她的情意,这会儿。她在李县令的眼里,俨然就是惹不起的大人物,巴结讨好还来不及,那里又敢去招惹她!

  穆仲卿醒来后,被稀里糊涂的送回到自家马车上,见女儿正坐在车里等他,歉疚的说:“都怪爹贪杯,误了大事。”

  采薇温婉一笑,安慰说:“爹没有误事,李大人已经下令放了大房一家,这会子传令的已经在路上了,想必大房马上就可以出来了。”

  “啥?真的?”

  穆仲卿大喜!

  采薇点点头,淡然的看着爹惊喜的神色,心中隐隐有些担忧。

  爹是个至纯至孝之人,若是俩老的抵死不同意他们搬家,爹会一意孤行的随他们搬走吗?若是不能,他们一家岂不是又要生活在大房无休无止的算计、勒索中,想着,她面色沉了沉,直接把心中的隐忧说了出来。

  “爹,倘若爷爷不同意咱们搬家,你会怎样做?”

  穆仲卿顿了一下,这个问题他早就想过了,也知道早晚有一天会面对,所以在心中早就有了打算。

  “爹会尽量劝服他们同意。”

  “倘若他们就是不同意呢?”

  穆仲卿笑了笑,拍拍女儿的肩膀:“爹知道薇儿在担心什么,放心,爹的不仅是他们的儿子,还是你娘的丈夫,你们的爹,爹虽然没本事让你娘和你们姐弟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至少,不会让你们失望!”

  一句掷地有声的承诺,让采薇心头的乌云顿时烟消云散,心情因也豁然开朗,她笑了,仿佛看到了不远的未来,自家搬进了京城里,自己正徜徉在古老繁华的帝都大街之上,一间一间的查看自己的商铺…。

  因为穆连奎等人要被释放出来,穆仲卿作为儿子、弟弟和叔叔,理当去大牢迎接他们,采薇怕他们趁着自己不在的时候挤兑爹,或者是跟爹提出什么无理的要求,所以也要跟着去,穆仲卿却执意不肯,说什么都不让采薇同去。

  因为采薇出首大房的事儿,老头子一定是恨毒了她,这会子要是被老头子见了她,不跟她拼命才怪!他知道凭女儿的身手不会吃亏,但是女儿和老爹当街对打的场面,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采薇见爹爹不肯让她去,也没有坚持,大房现在算是没事儿了,他们也该回青云镇去安排搬家的事宜了,临走前,她要向去三春一家告别,还要去看看霍公子,顺便向他询问一下参行的事儿。

  分开前,穆仲卿把马车让给了女儿,自己下了车,站在大牢门口,等那大房一家子。

  没等多久,大牢的门打开了,穆连奎佝偻着身子的从里面走了出来,步履蹒跚,像是苍老了十岁似的,连行动都迟缓起来。

  到了外面,他一见到天上刺眼的日头,忙用干枯的老手遮住了眼。

  他不过是进来两三天,就已经觉得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了。

  大牢里面,根本就不是人待的地方,恁小的一间牢房,关了十几个犯人,吃饭、睡觉、拉屎、撒尿,都在那里解决,乍进去时,他差点儿被那股骚臭味儿熏死,臭味还是小事儿,这大冷的天儿,牢里竟没有一点儿火星,滴水成冰,冻得他小便都失禁了,被同牢房的犯人嘲笑一番,又狠揍了一顿,老命险些去了半条。

  至于吃饭,每天两顿都是黑糙米的窝窝头,每顿每人只有一个,喝的汤里居然还发现过老鼠的骨头。刚进来时,他看见同牢的囚犯捏着窝窝头,蹲在臭烘烘的屎盆子边儿吃的津津有味,把他恶心得几乎要吐出来,但到了第二天,他的肚子空了,饿得他受不了了,不得不忍着吃了一点儿,第三天,他已经能像其他的囚犯一样,守在屎盆子旁边儿视若无睹的吃饭了。

  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本以为还会过很久,没想到今天就被放出来了,他有一种喜极而泣的感觉,想大哭,又想大笑,看到儿子穆仲卿后,他当真就咧开大嘴‘呵呵呀呀’哭了起来。

  穆仲卿许久不见老爹,忙走上前去行礼。

  穆连奎老泪纵横,边哭边说:“卿儿,你是个好的,要是你真心孝敬你老子,就把你家里的贱人给我休了,把穆采薇那小畜生交给我处置,不然,爹只怕会给活活憋屈死啊,呃呃呃……”

  穆仲礼跟在穆连奎的身后,晃晃荡荡的走出来,这才几天的功夫,他人已经瘦了一圈儿,除了和爹一样猪狗不如的监狱生活,更让他痛苦的,是家里出了这样的事儿,以后,他的两个儿子还有女儿的亲事,都要降格以求了,毕竟,好人家的儿女,是不会和一家坐过牢的人家结亲。

  这些,都怪穆采薇那个小畜生,她一点亲情都不顾,一出手,就将他们一家彻底打入了万丈深渊,再难翻身。

  穆崇福和穆崇才也被放出来了,几天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让他们对采薇恨得想要挫骨扬灰,一听到爷爷在声泪俱下的声讨穆采薇那个小贱人,也都义愤填膺的上前,向二叔声讨采薇的不仁不义。

  穆仲卿看到群情激奋的一家子,不由得暗自庆幸把薇儿支开了,不然不定会闹成什么样呢。

  “老二,你倒是说句话啊,难不成,我们一家的大牢就白坐了,我们可是你亲爹亲哥亲侄儿啊?”

  穆仲礼对老二沉默的态度很不满意,老二读书人,最重礼仪孝道,闺女把亲爷爷都送进大牢,他没有理由置之不理啊!

  穆仲卿沉默了一会儿,说:“大家在牢里呆了几天,定是吃没吃好,住没住好,不如先找家酒楼,大家好好的吃一顿,边吃边说吧。”

  他的提议,马上得到了穆崇福和穆崇才的赞同,在大牢里吃了几天的猪食,肚里早就没有一点油星,嘴里也都淡出鸟来,能白白下馆子里大吃一顿,他们当然求之不得。穆仲礼和穆连奎见儿子孙子想去,也没有反对,跟着穆仲卿,浩浩荡荡的去了附近的酒楼。

  采薇返回到保和堂医馆时,霍渊已经醒来了,倚在靠枕上,车夫正笨手笨脚的服侍他喝水,见采薇进了,霍渊那双深邃的眸子顿时亮了许多。

  “你来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惊喜,虽然早就知道她还会再来,但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来了,他简直被惊喜到了。

  “嗯。”采薇答应着,在盥洗的脸盆里洗了手,接过车夫手里的杯子:“我来吧!”

  车夫见穆姑娘来了,很有眼力见儿的退出去了,把空间留给了他们。

  霍渊饮了几口采薇喂他的水,抬眸笑道:“多谢你了,薇儿。”

  采薇手中的动作顿了一下,有些不自在,‘薇儿’这个称呼,是不是太过亲密了?他们之间还没有这么熟悉吧?

  但是,又一想到霍渊为她做的那些,心中的感动不禁油然而生,故此没有在一个称谓上多做纠结。

  “是我该谢你才对,毕竟是你救了我,把我带了出来。”

  霍渊笑道:“薇儿也救了我啊,如果没有薇儿的药,我现在不定成了什么样子呢。”

  提到药,采薇忽然想起老乌龟对她说过的话来,服了这种药,至少要两三年不能行房事,不知他对这事儿是不是很在意,若是在意的话,她岂不是好心办了坏事?想到这,她的心里七上八下起来。

  “呃…。霍公子……”

  她支吾着。

  “怎么了?”

  霍渊笑看着她,那笑容如微风拂过的水面,掠起一点点的涟漪。

  “那个……你……呃……”

  她支吾了半天,抬眼看到了霍渊温暖和煦的样子,似乎知道了真相,也不会太过责怪她的,于是一咬牙,把实话说了出来。

  “其实,这药,也是有副作用的,服了这药,两三年内,您怕是不能和您夫人……同房了。”

  后面的三个字,她说的极轻,像蚊子哼哼似的。

  霍渊的脸色僵了一下,毕竟,身为男人,听到自己不能人道的事儿,多少都会觉得有些丢脸,尤其是当着她的面。

  然而再看向她是,却见她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像一只心虚的小老鼠,大眼睛滴溜溜的看着他,小嘴儿抿了又抿,那样子,不知有多可爱!

  霍渊的尴尬郁闷瞬间无影无踪,他‘呵呵’的笑起来。

  “我没有夫人!”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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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十点二更,么么哒!


☆、第八十八章 穆仲卿的态度


  采薇吃了一惊,在古代,男子通常十*岁就成亲了,像霍渊这个年纪,儿子都应该满地跑了,他居然还没有成亲?简直是不可思议。

  霍渊看着采薇惊诧的眼神,解释说:“几年前家里是给定了一门亲事,但是后来那位小姐在一次游宴中不慎落水得了病,蹉跎了几年,终究还是没能挺过去,已经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殁了,所以,我现在还未婚娶。”

  “噢!”

  采薇恍然大悟:“怪不得您这么大还没成亲呢,原来如此啊,不过您也别太伤心了,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要向前看才好!”

  霍渊诚实的说:“我虽然为那位小姐感到遗憾,但并没有伤心,那位小姐长什么样?喜好什么?性情如何?我全都不知,所以又怎么可能会为一个仅和我有名誉上关系的陌生人伤心?”

  “说的也是啊!”

  采薇不由得同情起霍渊来:“像你们这样生长在大家族的子弟,在婚事上一定都是遵从父母之命的商业联姻吧!”

  霍渊眼神微晃:“从前是,那时我心中并无心仪的女子,娶谁都是一样的,所以,家里做主定下谁就是谁了,但是现在不同,我的婚事得由我自己说了算了!”

  “哦?”

  听他这么一说,似乎是话里有话,采薇的八卦精神徒然上涨,一双大眼因兴奋而闪闪发光。

  “为什么不同了?莫非…。呵呵,是你有心仪的女子了?”

  霍渊深深的看着采薇,喉结滚动了两下,良久,答道:“没错!”

  采薇听了,兴致更浓了,她捧着白嫩嫩的小脸儿,双肘支在桌子上,好奇兴奋而又神秘兮兮的催促着:“快跟说说看,是哪家的小姐?出生如何?长的漂亮吗?她也是心悦于你吗?你家里会接纳她吗?”

  一连串儿的问题,让霍渊都不知该答哪一个才好,他宠溺的笑了笑,说:“你呀,真是……”

  没等说完,就见张伯大惊失色的闯了进来,连规矩都顾不上了,一进门就大嚷道:“大小姐,不好了,才刚有人来报信,说老爷在杏花村酒楼被人给打了!”

  采薇一听,脸刷的白了,一下站了起来,转身就往外走。

  “慢着!”

  走到门口时,霍渊忽然出声。

  “薇儿,你先别急,我来问你:你来此处看我,可有人知道?”

  “没人知道啊!”采薇茫然的摇摇头,忽然又如梦初醒!

  她没告诉任何人自己来了保和堂,那么报信的人又怎么找到她的?而且,就算是报信的人真的在酒楼看到有人打她爹,他又怎么会知道她就是挨打的人的女儿?又怎么会准确无误的把她给找出来?

  如此种种,显然是有人居心不良、谎报军情,不知想要打什么鬼主意?

  霍渊又转向张伯,问道:“是什么样的人来送的信?”

  张伯说:“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跑来只说了一句,‘快去告诉你家小姐,她爹在杏花村酒楼挨打了’,然后那孩子就跑掉了,奴才不敢怠慢,赶紧进来回报了。”

  采薇嗤笑起来:“看来,又有不安分的牛鬼蛇神要出洞了,我倒要去看看,是何方妖孽设计赚我?他想干什么?”

  霍渊撑着起了身:“如此,我陪你一起去。”

  采薇说:“那可不行,你身上的毒刚解,不适合走动,还是躺下来静养的好,我自己的事,我自己会解决的。”

  然而,凭她怎么说,霍渊就是不肯答应,一定要陪着她去,采薇拗不过他,又惦记着爹,只好答应了。

  这会儿,霍渊的身子还很虚,从保和堂走到车上这一小段的距离,就让他的面色苍白如纸,筋疲力尽了!

  坐上车,采薇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就把精力转移到了算计她的人的身上,她不时地偷偷看向外面,想知道到底是谁闲的蛋疼,大冷天的巴巴跑来赚她?

  可是,一直走到‘杏花村‘,可疑的人都没有出现,采薇和霍渊走进杏花村时,果然看到了穆仲卿等一干人,正坐在楼下的一处角落里,激烈的争执着。

  看来,报信的人没有说谎,爹的确是挨打了,他的头发散乱,半边脸青紫,嘴唇也肿了,那件新买的茧绸长袍被撕得像一张破烂的渔网,丝丝缕缕的穿在他的身上,很是恓惶。

  “你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畜生,手头里有几个臭钱,就不认祖宗爹娘了吗?哪个许你搬家的,你给我搬一个试试,看老子不打折你的腿!”

  “二弟,不是我这做兄长的训导你,你也忒昏聩的慌了,只为那两个贱人,连自己的祖宗根基都不要了,你对得起咱穆家的列祖列宗吗?”

  “二叔,你要是走了,爷爷奶奶一准儿得到县衙去告你忤逆不孝,那时,你的名声完了不算,我那两个小兄弟的名声,也跟着你毁了……”

  一大家子义正言辞,软硬兼施,穆仲卿坐在那里,凭他们说什么,就是不肯出声。

  老爷子见他态度坚决强硬,完全不像以往那个孝顺听话的秀才儿子,顿时气得不行,轮着巴掌又要打,却冷不防的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采薇,一下愣住了。

  “小、畜、生、”

  他面目狰狞,恶狠狠的指着采薇,像要撕了她一般。

  穆仲礼父子三人看到穆连奎面带异状,不由得回头看去,看到采薇时,一下都跳了起来,炸开了锅一般。

  “畜生,你还敢来见我们?”

  穆仲礼大喝一声,捞起屁股下面的板凳,高举着直奔采薇而来,穆崇福和穆崇才一个拎酒瓶,一个挽拳头,气势汹汹的跟在了穆仲礼的身后。

  穆仲卿大惊,蹭到站起身,跑去拦穆仲礼:“大哥,不可,万万不可——”

  “我去你的!”

  穆仲礼一甩胳膊,把穆仲卿一下甩出老远,穆仲卿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他大病刚愈,身子极虚,摔倒后,竟半天爬不起身。

  采薇看到爹被摔倒,摔倒后还无人去搀扶,不禁瞳孔微缩,眸光瞬间狠厉起来。

  转眼间,穆仲礼举着凳子冲了过来,红了眼似的向采薇身上砸去:“你个眼里没祖宗的畜生——”

  霍渊见状,一个箭步上前,想都不想的挡在采薇面前,双手抱住了她的头。

  采薇没想到他会这么做,他的毒刚解,身子虚弱至极,要是真被砸中这么一下子,恐怕得去了半条命吧!

  震惊之余,她的心中又一暖,顺势搂着他的腰身,身子一旋,倏地转到了他的面前,飞起一脚,凌厉的脚风,正中那只举着板凳的手腕。

  “哎呦——”

  穆仲礼握着被踢伤的手腕,吓了一跳,那只板凳也猝不及防的掉了下来,正好砸在他的身上。

  穆仲礼被采薇踢伤了手腕,又被砸了一下,气得大呼小叫,指挥两个儿子:“福儿,才儿,快,快把这小畜生给我拿住了,家法伺候。”

  “不,不可——”

  穆仲卿爬了起来,拨开围观的食客,呼叫着,跌跌撞撞的向女儿跑去。

  穆仲礼一把扯住他,向后推搡着,穆仲卿见他们父子无耻的合伙欺负自己的女儿,也红了眼,兄弟两个扭成了一团,滚到了一起…。

  穆崇才和穆崇福冲过来后,气势汹汹的动手,一个去抓采薇的头发,一个去拧她的胳膊。

  在采薇的眼里,穆崇才和穆崇福两个,就是两只微不足道的蟑螂,是可以一掌拍死,忽略不计的那种。

  见他们动了手,采薇低喝一声:“霍公子让开——”

  说完,她护着霍渊,闪过二人的袭击,急速出手,擒住大堂哥穆崇福的胖手腕,拍在桌上。

  没等穆崇福明白怎么回事,她已从霍渊头上拔下束发的金发簪,狠命的刺下去——

  “哎呀——”

  穆崇福的手掌被刺穿了,钉在桌面上,殷红的血顺着簪子穿破的地方,汩汩的流了出来。

  “哎呦,疼啊——疼啊——”

  他嚎叫着,竟没有骨气的哭出来。

  “反了反了,”穆连奎大呼小叫:“这没王法的畜生,打完伯父打兄长,眼里还有没有伦理纲常,众位客官,谁能帮我老头子一把,将这畜生扭到县衙去,治她个大逆不道之罪。”

  喊了几声,见没人理会他,老头子便急着去救他的宝贝大孙子了。

  穆崇才见到采薇的身手,怔了一下,眼底微露怯意,但少许的怯意终究还是被滔天的恨意掩埋,他狠狠的朝手心啐了口唾沫:“啐,小贱人,老子今个儿先打残了你,再把你卖到窑子里去,让你遭千人骑,万人跨…。”

  采薇咬牙冷笑道:“就凭你?”

  笑着,纤细的小手儿已经倏地握住了他那只拿杀猪刀的大手,穆崇才觉得采薇那只小手儿细腻、柔软,仿若无骨,不觉心神一阵恍惚。

  恍惚间,却忽听‘咔嚓’一声!

  只见自己的四根手指,齐齐的向后面折去,呈一种诡异的姿态向后翻转。

  “啊,我的手,我的手——”

  穆崇才大叫着,握着自己的伤手,疼的直冒冷汗……

  穆仲卿已经和穆仲礼分开了,他擦拭着嘴角的血迹,默不作声的站在了一边,看着这些所谓亲人们的种种丑态,决定放手不去管了。

  他不是没有劝过,是他们自以为是,以为他的女儿好欺负,都赶着要来找死,既然他们执意找死,他又何必枉做好人?

  让他们来吧,让薇儿把他们一个一个的都收拾了,也好让他们知道知道厉害,以后再不敢欺负他们。

  穆仲礼和穆连奎果然被采薇的身手震住了,二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采薇嘲讽的看向他们,懒懒的问:“还想收拾我吗?”

  问完,自己吓了一跳,她这语气,这神态,怎么这么像某妖孽?

  穆连奎长辈的威严被挑衅了,气得哆哆嗦嗦的指着采薇:“你……你……畜生……孽障……竟敢忤逆长辈?”

  采薇挑眉,冷声道:“长辈?你也配吗?是谁?在我家断炊时跑到我家又打又砸,逼我娘去交养老钱,害我娘把头的发都剪下卖了。”

  “是谁,贪心我家卖野猪的钱,一大家子的人跑到我家去撒泼打劫?”

  “又是谁?挑唆张屠子跑到镇上调戏我娘,要坏我们母女的名声?”

  “做了这么多的恶事儿,还想舔脸在我面前以长辈自居,你也不嫌臊得慌?早知道你们还是这幅嘴脸,我就不该把你们这群人面兽心的东西从大牢里捞出来,该让你把牢底坐穿才对!”

  采薇唳声痛骂,穆连奎被采薇骂的哑口无言,哆嗦了半日,忽一眼瞥到在一边沉默不语的穆仲卿,便扯着脖子对儿子发作道:“仲卿,你闺女都反了,你还管不管?”

  穆仲卿淡淡的说:“刚刚我是管了,可没人听我的,这会儿,又让我怎么管?”

  他的话,显然是在埋怨刚刚穆仲礼他们要去打采薇的事儿,如此明显的偏袒自己的女儿,把个穆连奎气了个倒仰,喘息如牛。

  “好哇,好,如今翅膀都硬了,不肯归老子管了,既如此,明天老子就回穆家村去,开了祠堂,把你这不孝不悌一支除了宗去。”

  采薇笑道:“如此甚好,您老人家何不现在就回去,把我们一家除了宗,也算是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

  “仲卿,你也是这意思吗?”穆连奎嘶吼着。

  穆仲卿面无表情的说:“儿子当然不想被除宗,但爹爹执意如此,儿子也知道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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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夜潜闺房【一更】


  穆老头被抬进了张伯雇来的马车里,送去附近的医馆了,穆仲礼父子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也都跟着坐进了马车里一同前往。

  一路上,大房一家安静了许多,车上除了穆崇福疼的“哼哼”声,就是穆崇才“嘶嘶”的抽气声,穆仲礼耷拉着脑袋沉默不语,心情极其复杂。

  穆采薇可以说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闷葫芦似的一个娃儿,胆小怯懦,说话都不敢大声,看到他们大房一家时,更是像见了猫的老鼠似的,头都不敢抬,话也磕磕巴巴的说不清楚。

  可是,似乎在一夜之间,她忽然变得强势起来,不仅敢于反抗他们、挑衅他们、还敢跟他们动手,甚至还轻而易举的把他们都打伤了……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变化这么多?又是什么时候练就的一副好身手?为何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忽然一夜之间变得陌生起来,她不仅能带着一家人到镇上开酒楼,把酒楼开得红红火火,甚至在榆树县城里,混得风生水起,想把他们从大牢里弄出来,就能把他们弄出来。

  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好端端的一个人会变化这么多?她还是老二家那个大闺女吗?

  倘若,不是她长着和从前一模一样的脸,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她就是穆采薇。

  “咳咳……咳……”

  穆连奎醒了,剧烈的咳嗦着,因为气愤儿导致的呼吸不畅,使他的一张老脸憋得通红,他睁开眼,捂着胸脯喘了一会儿,低哑的对儿孙们说:“听着,以后,你们谁都不许再去找二房的麻烦,不许说出不中听的话来,咳咳……咳咳……”

  穆崇福急了,举着那只被金簪刺穿的肥手掌说:“爷,凭什么啊?您瞧我这手掌,难道咱们就这么算了?”

  穆连奎横了他一眼,凉凉的说:“不就这么算了,你还能怎么样?”

  “我……”

  穆崇福气结,是呀,不这么算了,他能怎么样呢?

  “老子要去撕了那小贱货。”

  穆崇才嘡啷插了一句,眼底的怒火熊熊,像要杀人一般。

  穆连奎冷笑道:“你杀得了她吗?你打得过人家吗?”

  穆崇才被噎住了,捏着自己被掰折的断手,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听你爷的。”

  穆仲礼沉吟了一会儿,也开了口。

  “咱们现在根本也打不过那小贱人,与她硬碰,只能是自取其辱,还没的被她看了笑话,与其这样,还不如先避开她的锋芒,好好和他们相处,等找到机会了,在一击中敌,让她们也一辈子都翻不过身来,呵……”

  穆崇才和穆崇福相视了一眼,虽然都看到个对方眼底的不甘,但最终,还是都无奈的低下了头!

  采薇和爹坐在自家的马车里,跟在了他们给大房雇的马车后,也随着他们去了医馆。

  霍公子已经被他的车夫接走了,本来,她是想抽空跟他探讨一下开参行的事儿的,但出了老爷子昏厥的事儿,参行的事儿,只好暂时先往后搁一搁,毕竟老爷子是被她和爹气倒的,万一真出了点儿什么事儿,她倒是无所谓,可是爹,会背负一辈子的良心债,一辈子都不会开心。

  到了医馆,穆仲礼下车,装模作样的搀扶着穆连奎往医馆里走,穆连奎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仿佛就要作古了一般,穆崇才和穆崇福跟在了他们的身后,脸上都是一副悲哀伤痛的模样。

  采薇看着装腔作势的一家人,感到既好气,又好笑,停下脚步对爹说:“瞧,大房一家子自知斗不过我们,想改变作战方针策略,打同情牌了。”

  穆仲卿看着表情夸张的爷几个,失望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背着手跟了进去。

  采薇可没兴致进去看他们夸张的表演,也没有兴致跟他们去探讨亲情,她四下看了看,见到远处的一家酱肉馆前排着长队,便走过去看热闹。

  一走近酱肉馆儿,酱肉特有的醇香便扑鼻而来,引得采薇食指大动、食欲大开,她也随着那群排队的顾客排起长队来。

  轮到她时,她发现这家酱肉馆儿卖的,都是熏酱类的肉食,并无青菜之类的,那一只只酱得油汪汪的熏鸡,带着雪花纹的酱肘子、紫红的酱野兔、酱蹄筋,酱猪蹄儿,看的她垂涎欲滴,迫不及待的点了单。

  她买了一块儿酱肘子,又买了一只熏鸡和两条熏鱼,命伙计切好装盘后,放在了篮子里,高高兴兴的挎着篮子,回到自家的马车上,趁着等爹的空隙,好好的享受一顿。

  肘子肉吃到嘴里,别真说,这家的酱肉果真是味道独特,别具一格,一吃到嘴里,浓重的肉香味在味蕾间蔓延开来,令她齿颊留香,余味悠长。

  吃了一会儿,她觉得有些渴了,趁着四下无人,就跑进空间里喝了一点儿灵溪的水。

  鹦哥看见了她,扑棱棱的飞过来,双爪拉着她袄子的衣襟,不依不饶的大叫:“主人,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采薇可不是小气的,把它的两只小爪子从胸前弹开后,把外面的熏肉吃食全部都收了进来,立刻引起了白眉和鹦哥的疯抢和对打。

  采薇早就见怪不怪,由得它们去疯,自己则去菜地里溜达了。

  来到菜地,她发现地里的孜然已经全部都成熟了,她已经收了霍公子的一千五百两的定金,明天就到交货的日子了,看来,今晚长眉得需要加班才行。

  还有其他的青菜,都已经成熟,长的郁郁葱葱,茂盛极了。得把它们收割起来,尽快重新播种才好,不然,宝贵的土地就白白浪费了,多可惜!

  只是下次种地,她决定种粮米。

  和青菜比较起来,粮米更实用,更耐吃。青菜留在空间里,可以保证永远不坏、不变质,可是拿到了外面,只比普通的青菜能多存放几天而已,几天之后照样会蔫儿、会变质、会腐烂。不如都种了粮米,即使在外面存放,存个一年半载都没问题,而且还能随时出售,不用担心被问到来历。

  没等溜达完,爹已经从医馆出来了,她急忙从空间里钻了出来,若无其事的坐回到马车里。

  “爹,老爷子怎么样了?”

  “无碍,只是一时被气急了,急怒攻心而已!”

  穆仲卿神色恹恹,心情有些不好。

  “怎么了?爹?”她担忧的问。

  穆仲卿转了过来,看着采薇,语气无奈的说:“刚刚在里面,你爷爷和你大伯他们给爹道了歉,说是知道自己错了,想要咱两家都把这篇给翻过去,以后还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

  采薇挑起嘴角,情不自禁的显出一抹讥笑:“哦?如此说来,爹是被打动了吗?”

  穆仲卿看着女儿的神色,叹了口气,说:“薇儿,别对爹这么没有信心,爹不会轻易的被别人的几句好话打动,改变初衷的!”

  听爹这么说,采薇会心的笑了出来,笑容变得讨好又谄媚:“女儿哪有对爹没信心,是爹多心了好不好?”

  “你这丫头,嘴还真硬……”

  穆仲卿也笑了起来,随即又和她商量说:“刚才你爷爷要咱们和他们一起过年,但爹没有答应,说要回家商量商量再说,薇儿,你怎么看?”

  不知不觉中,穆仲卿什么事儿都要过问采薇的意见了,而采薇的意见,大多就是这件事的最终决策。

  “去呀,怎么能不去呢?”采薇毫不迟疑的说。

  从前,两家一直都是在一起过年的,但过年对于他们二房的几个孩子来说,绝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儿,简直就是噩梦。

  因为这一天,他们不仅要忍受大房几个孩子的欺凌、侮辱,还要忍受爹娘被爷奶训责叱骂,被大伯大伯娘冷眼嘲讽,更要忍受爷奶对他们不公平的待遇。

  虽然她不是原主吗,但是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原主对于在大房过年的种种郁闷,一直压抑在内心深处,由现在的她来慢慢感受、回味。

  所以,这一次,她一定要回去,要把原主过去这十几年过年在大房所受得气,连本带利的还回去!

  听到女儿同意回去过年,穆仲卿点头道:“也好,咱们当天去、当天回,省的你们娘几个心塞。”

  回到客栈,杜氏迎了出来,见到穆仲卿脸上带伤,身上的衣服被撕烂,不由得又惊又痛,连连追问这是怎么了。

  穆仲卿见瞒不过,便把大房一家被放出来的事儿从头到尾说了一遍,还把老头子让他们一家回穆家村过年的事儿告诉了她。

  杜氏听说要回穆家村过年,脸上不由得露出几分惊慌。

  穆仲卿看在眼里,心疼不已,歉疚的对她说:“美娘放心,这次回去,他们不敢再欺负咱们了,从前都是我的不是,因想着家和万事兴,差不多的事儿,都忍着让着,害得你和孩子们跟我吃了那么多的苦,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反倒让他们更骄横起来!”

  丈夫的话,让杜氏很是欣慰,她温柔的说:“过去的事儿就不必再提了,反正过了年咱们就搬走了,再在一处过个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吃晚饭时,采薇没吃多少,她在等爹时在车里吃了不少的肉,现在还饱着,略吃了几口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奔波忙碌了一天,她早就累了,洗漱一番后,脱了衣服,倒在榻上,美美的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她忽然觉得有些不对,似乎自己正被一双灼热的眼睛盯着一般!

  她大惊,倏地睁开了双眼,一下看到了立在自己榻边的妖孽!

  这会儿,天已经黑透,暗夜寂寂,伸手不见五指,周围鸦雀无声,她也是从妖孽身上那淡淡的龙涎香味儿,感知到榻边的人是谁。

  “你来干什么?”

  她嚯的起身,一下跳到榻角,浑身戒备的瞪着与黑暗融在一处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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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洗字【二更】


  夜,静翌

  屋里安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淡淡的龙涎香在空气中若有似无的荡漾着,采薇一阵心惊!

  “喂,你到底要干什么?”

  “呵!”

  男人轻笑着,蓦地出手,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将她拖到自己的面前。

  “我以为,以薇儿的聪慧,该知道我来干什么。”

  “喂,有话说话,你别动手动脚的,滚开!”

  采薇本能的一手护住自己的胸部,一手气急败坏的甩着,想要摆脱男人的禁锢。

  然而,男人的手臂像一把巨大的铁钳,牢牢地钳住了她,任她怎么用力,都无法摆脱。

  “呵呵!”

  南宫逸忽然笑起来,邪魅的眼神扫过那只挡在她胸前的小手,嘴巴恶毒得不留余地:“都没有长出来,还挡个什么劲儿?”

  采薇的身子倏地僵住了,停止了挣扎。

  什么叫……什么都没长出来?

  他怎么知道,她都……没长出来?

  莫非……他看过了?

  莫非……那天扒了她衣服的,不是那个侍女,而是他?

  想到这儿,采薇的脸刷的一下红到了耳根,羞怒窘迫的跪在榻边儿,颤抖的指着他:“你,你……”

  南宫逸邪笑:“我什么?”

  “你无耻!”

  她恼羞成怒的低吼着:“你这混蛋,亏得我还救你一命,你就这样报答我?你凭什么用那种抓我?还剥了我的衣服,偷走我的肚兜……”

  南宫逸眉心一蹙,淡声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

  “放屁!”

  采薇见他坦然的承认了,毫无愧悔之色,不禁勃然大怒。

  “我什么时候迷晕你了?又什么时候扒光过你的衣服?偷过你的亵衣了?”

  男人听了,冷笑起来,声音低沉黯哑,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却能看清他森森的白牙。

  “你做的,比这些还要过分十倍百倍,需要我提醒你一下吗?”

  闻言,采薇倏地闭住了嘴,刚刚的泼天怒火,瞬间熄灭的没剩一颗火星儿。

  没错

  她来县里之前,是做了一件恶整他的事儿,就是在帮他上药时,借机用老乌龟给朝云的药,在他的后背上,写了一个大大的“贱”字!

  可是,这能怪她吗?谁让他以德报怨,动辄就威胁她,害她那几日像只老鼠一样,整日里心神不宁,惶惶不安。

  她对他所做的,不过是小惩大诫而已,又没伤他一根头发,没费他一文铜钱,他至于追到县里来找她吗?还特么的三更半夜的找上门儿来了!

  “想起来了?”

  南宫逸的声音传来,吓了采薇一跳。

  “呃……”

  她含糊的答应了一声,没说想起来,也没说想不起来。

  男人靠过来,在她耳边不远的地方,语气凉凉的说:“那就说说看,你做了哪些过分的事儿?”

  “这个嘛…。”

  采薇闭上眼,算计起打晕他又不被父母发现的几率,最后悲催的得出零的结论,便垮下脸来。

  “我……不该……往你的后背上,写东西……对不起……”

  她垂下头来,沮丧得很!不是为自己的行为后悔,而是为自己的运气倒霉!

  事儿是她做的不假,可谁能想到他会这么快就发现了呢?许多人,是一辈子都看不到自己的后背的,她想着,他怎么也得过了三两个月才能发现吧,或许在洗澡,被丫鬟发现;或许在和妻妾同床时,被她们看见!

  而三两个月后,她们一家早就搬走了,如鸟入山林一般,他根本就找不到她,只好带着个“贱”字,一辈子窝囊的生活……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没想到,第二天就妖孽发现并追来了,且来势汹汹,事先给了她好几个警告,迷昏她,扒光她衣服,偷她亵衣,冒充她的师父,登堂入室……

  看这情形,男人是被气坏了,不像是能轻易善罢甘休的样子,怎么办?怎么办?

  “既然知道不该,你现在该怎么做?”

  南宫逸逼视着她,攥着她手腕的大手紧了紧,把她几乎拉到了自己的怀里,她的身上,依旧是那股清新甜美的馨香,让人陶醉,心旷神怡!

  “我……我帮你……洗下去……”

  采薇无奈的低头,从怀中拿出洗药水,其实,那是她刚刚通过意念,在空间里拿的、

  该死的,这会儿他们是在客栈里,为了不被爹娘弟妹们听到,她也只好被他欺负了;若此时是在荒郊野外,她一定会叫出长眉来,捏爆了他,将他的蛋蛋捏成渣,彻底废了他,看他还怎么狂?

  吼吼吼!

  男人不知她在想什么,轻哼一声:“算你识相!”

  言罢,大掌一挥,黑色的锦袍无声落下,健硕的身躯如山一般出现在她的面前。他转了过去,雄健的后背对着她,低声道:“点蜡烛来。”

  采薇惊道:“这个不行,万一被人看见怎么办?”

  男人不语,侧首看她。

  半晌,采薇叹道:“好吧,我(老娘)去拿!”

  蜡烛燃起,烛光暖照,男人端坐在榻边,半低着头,感受着背后传来的阵阵微凉。她的指尖微凉,轻触到他的后背,如蜻蜓点水,一触便离开,却令他背脊倏绷,气息微屏。唇角间渐生暖意,似在享受着一般。

  不用回头,他便可以想象到她这会儿的神情:冷着嫩白的小脸儿,一双晶莹清澈的大眼里,满满的都是愤怒,这怒火,与他,无半分杀伤之力,怎么看,都让他忍不住想上前去逗弄一番!

  “好了!”

  采薇收起药瓶,愤愤的说了一句,声音里带着隐忍。

  南宫逸扬起唇角,缓缓回头看向她,笑得意味深长。

  “你要干嘛?”

  采薇反射般的警惕起来,男人的笑容,似乎是……不怀好意!

  然而,南宫逸却没做什么,只懒懒的说了一句:“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薇儿既然帮我把字洗了下去,我也理当帮薇儿把身上的字洗掉才行!”

  “什么?”

  采薇愣住了:“我身上有字?”

  说完,她忽然想起自己被掳那天,自己不着寸缕的醒来之事了,难道……是那天?

  她的表情龟裂了,差点儿被气得哭出来。

  “你这混蛋,可恶!”

  她低声咒骂着,抓着自己袄子的衣襟,不肯脱衣服让他洗。

  南宫逸也不急,慵懒的斜依在榻上,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真可惜,薇儿当日没有听落雪的话洗澡,不然,也不会这么麻烦了!”

  “你什么意思?”

  采薇忽觉不妙,瞪着眼睛,惊恐的看着他。

  南宫逸慢条斯理道:“我的药性与你的药性不同,我的药如果涂在身上,当天用紫灵花泡一会儿,几日后药就会自动消失,如果没有泡,那就麻烦了,需要用解药洗上十几回,才能洗掉!”

  “你这杀千刀的!”

  采薇气极,肺都要炸了,轮拳打了过去。这一拳,用了她十二分的力气,打的位置,正是他的一处伤口!

  南宫逸漫不经心的一抬手,将那只小拳稳稳的接在手中,轻轻向前一带,采薇便扑在了他的怀里。

  又是一招之内被降服了!

  咋回事儿?

  这男人不是受了重伤,差点儿挂掉吗?为啥这么快就好了?居然还能跟她过招,更可恨的是,竟然还是在一招之内打败她!

  她挣扎着,刚起身,没想到男人的手更快,一把扯掉了她的袄子,将她按在榻上。

  “别动!”男人低声道。

  说话间,手里已经多了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药瓶。

  “我若是想对你怎样,那天在吉祥客栈就什么都做了,又何必如此?”

  他说着,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长指一勾,玉色的亵衣已经被解开,露出白瓷一般的肌肤来。

  采薇被迫趴在榻上,不能喊又不能叫,窝囊得牙都咬碎了,心里暗暗地下着决心,从明天起,一定要苦练内功,早晚有一天,要打败某人,把他剥光挂在城门上,示众三天!

  南宫逸拿着药瓶,玉般白皙修润的长指流连在女孩儿的玉背上,掠过每一寸肌肤,便愈加珍惜这眼前的暖玉珠辉。

  起初,他只觉得这小妮子与众不同,喜欢逗弄她,看她气鼓鼓的小包子脸,除此,并未感觉其他。

  可是,当她弃他而去,对他置之不理时,他忽然觉得心中空荡荡的,像丢失了什么,却不知该怎样说服自己再去见她,当背后那个字出现时,他的喜悦是多于气愤的,因为,他终于有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见她!

  然而,当他满怀热情找来时,才发现,小妮子对他敌意甚深,根本不愿见到他,这本就让他感到郁闷窝火,可更让他郁闷的是,她居然被人给惦记上了!

  那男人样貌出众,品行俱佳,对她也是一往情深,而小妮子对他,也有几分好感,若是任由二人发展下去,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二人便可以两情相悦,私定终身!

  这个,是他忍受不了的,也是他必须要出面制止的!

  小妮子已经和他同床共枕几日,而且二人已经‘坦然相对’过了,在他的心中,俨然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所以,又怎么可能看着霍渊打她的主意而置之不理呢?

  这些让人不愉快的苗头,应该尽快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才行!

  ------题外话------

  我来晚了,大家打我吧,但是表打脸,拜托了!


☆、第九十一章 我负责,我娶你


  灯烛似霓,芙蓉帐内。

  南宫逸盘膝坐在榻上,眸光慢慢的游走在那片瓷白的软玉温香之间,女孩儿的玉背肤如凝脂,白璧无瑕,烛光下,那片玉白之上,竟还泛着一层柔柔的暖光,如暖玉珠辉,美不胜收。

  怜惜的拂过这片美好的景色,男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轻轻的动了一下。

  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自己的心思,虽然这令他感到难以置信,甚至是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事实,他,已经对这个尚未发育的小妮子动了心!

  这份心思令虽他震惊,但对此却并不排斥,甚至还有几分欣喜。

  在这世间,终于有一个入得了他眼的女人了!

  然而,此时,入了他眼的女孩儿,正睚眦欲裂,目赤面红的伏在榻上,心里将他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顺便还意淫了一下男人有朝一日落在她手里的悲惨景象!

  来日方长,妖孽,走着瞧,她默念着!

  男人掌心微热,缓缓的揉上她的玉背,她心中顿时一片恶寒,大掌揉过的地方,竖起寒毛一片。

  注意到她背上的变化,男人面色一动,北方的冬天极寒,她的卧房中没有火炕,只有地龙,此是已是三更,地龙早熄了,寒气渐渐笼了上来,女孩儿赤着上身,怕是受不住这煞骨的寒气。

  “冷吗?”

  他问着,将那床芙蓉锦被覆在她的身上,大手伸进被子里,继续揉搓着,掌心越来越热......

  “你怎么还没好?”

  她极力的忍耐着后背上的滚烫,恨不能将那只越来越烫的手掌剁下来!

  “快了!”

  他声线沉沉,目光缱绻,她的背只有那么大的一块儿地方,他的大掌已经全部游走过了,再无借口再此流连。

  收回手,女孩儿紧绷的身体一下松懈下来,甚至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采薇的强烈排斥,让他感到很郁闷。

  他已经视她为自己的女人,可她却视他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昨日听暗卫汇报,她对那个霍渊的态度,可不是像他这样冷淡。

  据说,抬眸在一起相处时,十分和谐、融洽,女孩儿非但不排斥他,还还俏皮的调侃他,打听他的婚事,一起在杏花村时,她处处维护他,唯恐他受伤!

  而那霍渊,为了她,可以屈尊去李县令的府上求情,在身中奇毒的情况下,还能忍着对她礼相待,不去冒犯她。

  如此种种,皆是两人互生好感的征兆,他再不能任由发展下去了。

  南宫逸下了地,悉悉索索的穿上衣袍,从顺袋中取出一沓厚厚的银票,放在了她的枕边。

  “这是什么意思?”

  采薇披着被子,抬起清澈如溪的大眼,定定的看着他。

  此时,男人墨色长袍已经穿在身上,那绣金线麒麟纹窄袖的织锦袍子,趁着妖魅的容颜,分外妖娆。

  “这个,你拿着,以后,就别再抛头露面的到处去做生意了,好好的呆在闺中,做个闺阁女子,可好?”他声音轻柔,像是在哄孩子。

  其实,他原本是想说:有了这些钱,以后就别再想着跟那个霍渊去做生意了,好好的呆在家里,不要再跟那男人往来!当然,他不可能这么说,他若是这么说了,小妮子不跳起来把银票砸在他头上都怪了!

  然而,他的好意别人却并未领情。

  穆采薇伸手拿过那沓银票,翻了翻,嘴角露出一抹笑来。

  “呵呵,还真是大方,两万两白银,说送就送了,也好,我收下了,算是你对我救命之恩的报答,虽然你的命未必值这个价!”

  “至于我以后做是还否还抛头露面,是否继续做生意,这些可不再你的管辖范围之中!”

  南宫逸一滞,清隽无双的面容顿笼寒霜。

  “你的救命之恩,日后我自有办法回报,这些银子,是让你从今以后安分的呆在家里,不可到处乱跑的!”

  听他这么一说,采薇冷嗤了一声,不屑的笑道:“大神,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我是否抛头露面,是否安分的呆在家中,是否到处乱跑,和你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你凭什么来管我?”

  被她轻视的态度气到了,南宫逸冷笑:“就凭我们曾经彼此坦诚相对过,同室共居过,同床共枕过,这些,难道还不够吗?”

  空气凝结起来,一股冷意在空气中蔓延着,扩散着。

  采薇神色一凛,忽然生出一种被狼盯住了的感觉,声音也无法淡定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南宫逸撩起袍裾,不疾不徐的坐在榻边的椅子上,直视着她,缓缓说出一句让她震惊到哭的话。

  “我要对你负责,我娶你!”

  “轰!”

  采薇感到自己被雷劈倒了!

  负责、娶她?这都哪跟哪啊?谁特么用他负责,用他娶她了?

  他的脑袋被门夹了吗?就因为和他在一个床上睡过觉,而且俩人儿啥都没做,就要娶她,这是什么鬼逻辑?

  采薇是现代人,具有现代人的思维和处世观,绝不会像那些古代女人一样,手被别的男人碰一下,就要不得不嫁给那人,以全自己的名节!

  她的确是和妖孽坦诚相对过、同床共枕过,也曾给他上过药,算是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绝不会因此而委屈自己嫁给他,也不会因此而觉得自己的名节有亏,这件事,在她的眼里,根本就是一件无所谓的小事儿,如雁过无声,水过无痕,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根本不会对她的生活有任何影响。

  妖孽如此看重这件事儿,在她的眼里无疑是愚昧可笑的,也是可憎可鄙的,她决不能纵容他这种行为!

  “这位大神,如果按照您老人家的这套男女授受不亲的理论,那么帮您洗过澡、穿过衣的侍女,是不是也都理应嫁给您?因为你们也坦诚相对过啊,这样的话,您府中是不是已经快住不下了?”

  南宫逸坐在她的对面,眸子紧紧的攫住她,不放过她脸上的一丝表情,当看到她脸上的那份鄙夷和不屑,心又往下沉了沉……

  “我的近侍,都是男子,没有女人。”

  “这与我无关!”

  采薇冷声打断他,傲娇的抬起眸子:“我明确的告诉你,我不想嫁给你,还是省省您的责任心,该干嘛干嘛去吧!”

  “你不愿嫁我,是因为霍渊吗?”

  男人声音骤然变冷,如三九之冰,眸光瞬间凌厉起来,极具震慑力的看着她。

  迎着那道阴鸷的目光,采薇有一瞬间的怔忪,这男人,从她第一次见到起,就是一副散漫慵懒、游戏人间的模样,要么就是一副儒雅温逸,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还从未见过他有这样的神态、语气和表情。

  “是因为霍渊吗?”

  他继续问。

  采薇回神,默默无语,她真的是对他无语了,她都说了她不想嫁给他,不用他负责,他还在这里只管追问个什么劲儿啊?她对什么人有好感,又关他什么事儿呢?

  “是因为霍渊吗?”

  他重复着,锲而不舍。

  如此的坚持,倒叫她不好不回答了。

  “是!”

  她违心的答了一句,不为别个,就为绝了他的念想,既然他对她动了那种心思,就让她找一个挡箭牌来,让他死心。

  “呵呵,很好。”

  男人忽然轻笑几声,笑声诡异,辨不出情绪,笑罢,他起来身向门外走去,颀长的身影优雅从容,丝毫没有被拒绝的落寞。

  行至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回眸望着她。

  “早些歇着吧,我明晚再来帮你洗字!”

  “啥?”

  采薇一呛,差点儿从榻上跌下来,她都已经拒绝他了,他还来作甚?

  采薇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不劳您大驾了,你把药留下来就好,我自己能洗的,谢谢了.....”

  看着她惶恐慌乱的样子,南宫逸自己不知该气还是该笑,他斜起嘴角,笑容中多了几分邪魅:“世间的事,除了能,还有想,你能是你的事,我想是我的事。”

  这叫什么理论?采薇被气着了,瞪眼问:“你想的是我,难道不该听听我的想法?”

  男人已经把门打开,身影一晃,融在了夜色中,门外,只传来了两个字:“不需!”

  “靠——”

  采薇懊恼的捶了一下床榻,心塞塞的,有一种逃不掉、躲不开的感觉!

  闪身进了空间,她一气奔到自己的练功房,打开那本修炼内功心法的书,照着书上教的修炼起来,她发誓,要尽快的炼好上乘的内功,练到天下无敌,把那个敢于欺负她坏人,狠狠的拍到墙上去,抠都抠不下来!

  一气练了一两个时辰,她又锲而不舍的跳到大竹笸箩的沿儿上,走了起来,越走越快,越走越稳,直到她累得没有一丝气力,才跳下来,泡到温泉里去解乏。

  被汗液打湿的身上,照例的渗出一层浅灰色的物质,老乌龟曾解释过,这是人体内的淤毒,换做现代的话说,就是人体内的垃圾,等将体内的垃圾都排尽了,她的身体就会得到提升!

  泡澡时,她特意将自己的后背搓了又搓,想将那妖孽写上的字蹭下来,也想将那妖孽手上的余温蹭下去。

  蹭着,她忽然灵窍大开,她干嘛非要用那妖孽给她洗字?老乌龟是神医,洗掉她身上的几个字,对它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这是被那妖孽给气糊涂了,居然连这么弱智的事儿都没想起来!

  丹房里,老乌龟正在睡觉,采薇急吼吼的闯进去,把它叫了起来,‘刷;的脱下衣衫,玉白的后背对着它。

  “大仙,快帮我看看,我的后背上字你能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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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筹备参行


  老乌龟睁开惺忪的睡眼,瞧了过去,却见那一片珠光柔和的粉红中,并无什么字。

  它揉了揉眼,又仔细的瞧了一番,依旧是没看到。

  “主人,您说的是什么字?哪里有字?”

  采薇倒退着走了几步,走到老乌龟面前,蹲下身来,指了指自己的后背:“就是这里,看这里看这里,有人用药在我后背上写字了,难道你看不见?”

  老乌龟又认真的瞧了一番,笃定道:“主人,真的没有字!”

  “卧槽尼玛!”

  采薇一向认为自己的修养是极好的,但是,听到老乌龟的话后,依然未能控制住自己,狠狠的向上竖起了中指……

  一夜无眠

  早上,采薇早早就起了床,在客栈的小厨房里,给爹爹穆仲卿熬好了补药,又炖了一碗千年的浓参汤,殷勤的端了上来。

  老爹给力,在他们与大房的抗争中完全的站在了她们的一边,令她有点儿始料未及,心里也对这位爹爹更加亲近和喜爱,所以,对于老爹的健康,她也更为重视。

  采薇进来时,穆仲卿已经起床,正在厅里和杜氏闲话,二人有说有笑,说些孩子们的趣事儿,文儿和武儿在地上来回追逐着,菲儿在一边安静的做绣活,家里一片温馨宁静的气氛!

  “爹,喝药了!采薇走了过去,把煎好的药送到穆仲卿的手里。

  ”嗯,还是我的薇儿懂事!“穆仲卿笑了笑,接过药来,对女儿点头赞许。

  采薇站在穆仲卿面前,看他把药喝尽了,又把参汤递了过来。”爹,待会儿吃完饭,我要到保和堂去一趟,您也出去吗?“

  穆仲卿喝完参汤,接过妻子递来的帕子,擦了擦嘴,说:”爹得去你爷爷那边儿看看,你爷爷说今天就回村里,爹得去送送。“

  采薇想了想,说:”我和爹不顺路,不如我们还是分开走吧。“

  ”行啊,你坐张伯的车走,爹步行即可。“穆仲卿一口应承下来。

  采薇也没有推辞谦让,吃过早饭,就坐着车,直奔保和堂,去看高三春和尹氏,穆仲卿则步行,去了另一家医馆,去看他的老爹和大哥。

  保和堂医馆里

  三春拿着一块浸了温水的细棉软布,精心的给尹氏擦身子,尹氏断了肋骨,没法翻身,更没法洗澡,一天到晚,吃喝拉撒都在炕上解决,多亏了女儿孝顺,尽心竭力的照顾她,才使她没受太多的苦楚。

  ”娘,洗好了,女儿去给您端饭。“

  三春收起细棉软布,帮尹氏盖好被子,端着盆子走了出去,一出门,正好碰到了前来探望她们的采薇,便惊喜的叫起来:”哎呀,穆小姐,您怎么来了?“

  采薇提了提手中的油纸包,笑道:”路过‘张包包’时,闻到那刚出锅的包子香的很,就买了几个过来,给婶子和三春姐姐尝尝。“

  ”穆小姐来了,快,快请坐。“

  尹氏躺在床上,招这着采薇,因为自己不能亲自下地待客而焦急。

  采薇坐在她身边的炕沿儿上,笑眯眯的说:”尹婶子,你们快都别忙了,一定还没吃早饭吧,快尝尝我买的包子。

  说着,打开油纸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皮薄馅大的包子来,递给了尹氏。

  尹氏接了过来,放在嘴边尝了一口,叹道:“果然好吃!简直比得上京城里‘聚福德老字号’的包子了!”

  采薇诧异的问:“婶子吃过聚福德老字号的包子?”

  尹氏点点头,说道:“实不相瞒,我娘家二弟,如今正是那聚福德的面点师父,专门负责为酒楼里做新鲜别致的点心,我们娘仨如今正准备进京去投奔他。”

  采薇一听,惊喜道:“可巧,我们一家也要进京呢,不知婶子打算何时动身?不如同行,也好彼此有个照应。”

  尹氏苦笑道:“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这身子怕是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怎么也得等到我能走动了,才能动身,想来还得有些时日,恐怕不能和薇儿同行了。”

  采薇颇有些遗憾的说:“如此,我们就到了京城再见面吧!”

  俩人正说着,招娣掀开门帘儿探进头来,甜甜的对采薇笑道:“恩人姐姐,门外有人找您!”

  采薇昨天就和霍渊约好今日在此相见,听到有人找,站起身向尹氏和三春姐妹告了别,走了出来。

  一径走到保和堂的大门外,没见到找她的人,倒看见了一辆华丽无比的马车。

  马车通身沉香木打造,精雕细琢,每一处都精致无比,车厢的外面,罩着价值千金一匹的蜀锦的帷幔,水蓝色的帷幔上,绣着清雅的夕颜花,看着既富贵无双,又清雅别致。

  采薇不认得这车,却认得这车夫,便站在车前,调侃起来:“哎呦,一日不见,霍公子竟排场起来了,真是失敬失敬啊!”

  霍渊掀起车帘儿,温雅笑道:“如今身上不大好,少不得要将养些,才把这压箱底的劳什子搬了出来,倒惹得薇儿笑话了。”

  采薇笑了笑,提步上车,发现这车子不仅装饰得奢华,且设计的极为合理,不大的空间,物品巧妙的安置,摆放的井然有序,没一处浪费的空间。

  这样的车子放在现代,应该是和限量版的布加迪威航一个档次吧。

  车厢的地面上,铺的竟然是价值连城的白狐皮。采薇不觉收了脚,笑着对霍渊道:“这般金贵之物,被踏在脚下,岂不是我等的罪过?”

  霍渊笑道:“物件儿本就是给人用的,能物尽其用,总比束之高阁顶礼膜拜要好得多,又何来罪过之说?”

  采薇点头,叹道:“不愧是土豪,说起话来就是大气!”

  说着,还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霍渊被她一本正经的样子逗笑了,笑得春风和煦,一张俊朗的脸上笼上一层温柔的光。

  “薇儿莫要顽皮了,快过来坐吧!”

  此时,霍渊正跪坐在一个花梨木的小几后,几上放着一对儿官窑的斗彩鸡缸杯,小几旁,是一个精致的红泥小火炉,火炉中炭火正旺,上面安放一只铜茶壶,既可以取暖,又可以烹茶。

  “好啊,刚好我渴了呢!”

  采薇随意的跪坐在他的对面,双肘支在小几上,托着腮,看他沏茶。

  只见他提壶高注,烫壶、置茶、温杯、高冲、低泡、分茶,分好茶后,笑着把杯子递了过来:“别光顾着看,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他本就气质温雅从容,此刻一连番的动作真是行云流水,挥洒自如,映着他那俊眉朗目,当真是赏心悦目的紧。

  采薇接过茶杯,笑道:“不用尝,只看霍公子这姿态便知这茶不会令人失望的。”

  说着,低头嗅了嗅,只觉那茶清香袅袅,茶香氤氲,啜一口,醇厚爽口,回味无穷。

  “嗯,果然好喝!”

  她赞道:“想不到霍公子竟然精通茶道,真是令人意外。”

  霍渊苦笑了:“薇儿,我是该为你这句话高兴,还是该为这句话忧伤呢?”

  采薇挑眉,疑惑不解的问:“此话怎讲?”

  霍渊道:“茶道乃是士族大家中最常见的,差不多的子弟都会,我略懂一二也属寻常,为何薇儿会说‘想不到’三个字呢?莫非,在薇儿的眼中,我只是一个毫无情致,满心钻营,一身铜臭的商人?”

  一句赞美的话,倒让他多心了,采薇后悔起自己的冒失来,忙解释说:“霍公子多心了,我是小户人家出生长大的女子,哪里知道茶道是世族大家子弟都必须学习的东西,我只道是茶馆里的茶博士才精通此道呢!”

  听她这么一说,霍渊呵呵的笑起来,笑得难以自抑,爽朗的笑声经久不息。

  采薇觉察到不对,又见他笑得一发而不可收拾,幡然醒悟,咬牙道:“你故意的?”

  霍渊见被她识破,便止住了笑,但脸上依旧是忍俊不禁的表情。

  采薇佯怒,撂下杯子,将脸儿扭到一旁,不言不语。

  霍渊见她绷着小脸儿嗔怒,也知她不是真心恼自己,便笑了起来,又给她冲了一泡茶,递了过来,道:“这茶第一泡高香,第二泡醇香,薇儿莫要只顾生气,快尝尝吧,冷了就不好喝了。”

  采薇依旧是绷着脸儿,一言不发。

  霍渊宠溺的笑了笑,无奈道:“算是我错了,不该戏弄薇儿,这样吧,薇儿罚我如何?”

  采薇睨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又把脸扭了过去。

  霍渊将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道:“就罚我帮薇儿把穆家的参行开起来,可好?”

  采薇愕然道:“霍公子怎么知道我想开参行?”

  见她错愕的神情,霍渊就知道自己是赌对了,那晚在茶楼里,她事无巨细的向他询问了参行的开办模式,经营方法时,他在她的眸光里,看到了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种熠熠生辉的神采,便笃定她要在这一行里试水。

  霍渊浅浅一笑,道:“大概是心有灵犀吧!”

  心有灵犀?

  采薇笑容微僵,这个词,大抵是用来形容情侣之间的默契的吧,用在他们身上,似乎有些……不妥。

  霍渊见采薇僵笑不语,知道是自此唐突了,顿了一下,忙把话题切到了别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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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主人生气了【二更】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尴尬的气氛渐渐缓了过来,霍渊便对她谈起了开设参行之事。

  参行,说白了,就是售卖人参的商铺,人参稀有价贵,利润也极高,想开参行的人比比皆是,但是,没有十万八万银子的本钱,是开不起像样的参行的。所以,放眼整个大晋国,拿得出手的参行也只有七八家而已,而霍家,就独占其中的三家。

  开设参行,首先选址非常重要,参行不同于普通的酒楼茶馆,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消费,因为人参价贵,能消费得起的人并不多,所以须得将铺面的位置选择在相对富饶的城市,比如商贾云集的江南,或者权贵所居的京都,再或者人参的主产地汴州。

  其次,参行的掌柜也很重要,此人须是在参行做过的有经验之人,一眼便能断出人参的品级、品种、年头,且还要有极广的人脉,不仅能用最少的银子收购到人参,还要有能力把人参最大价值的销售出去。

  再者,开设参行的东家,要有强大的后台背景,因为用得起参的,大多是权贵之人,这其中,难免会有骄矜难缠之辈,若在货卖的过程中出了甚么事端,东家要有能力摆平才行。

  结合以上几点,薇儿开参行的事儿,根本就不切实际,那些开设参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她一样都没有。

  然而,她没有的,他都有,虽说开设一家参行对他来说也并非易事,但他已经调集了资金,决定放手去做,因为若能因此赢得她的芳心,于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他如是想着,却不知此时采薇的心思。

  采薇虽然向霍渊询问了开参行的事儿,却从没想过要依靠他去开,开设参行需要的启动资金她有,正是昨夜在妖孽那里狠诈的那一笔,刚好用来做前期投资;参行的管理者可以让朝云来做,在找一个识货的掌柜即可;货源就更简单,只要把空间里的人参运出来,直接摆在参行里货卖就好了。

  现在,唯一不好办的,就是怎样能把那些人参光明正大的摆出来,又不让人对这些人参的来源起疑!她想了好多的法子,最后又都被推翻…..

  霍渊见她凝眉苦想着,一张小脸儿少见的严肃,以为她被自己说的那些话吓住了,轻声安慰说:“薇儿既然已经决定开参行,我自当全力相助,薇儿不必为那些琐事担心,只需打叠起精神,准备做个现成的东家好了!”

  采薇听了,感激的笑了笑,说:“霍公子能有这份心思,我已经很感激了,但是求人不如求已,我若是没有开参行的本事,自然不会去趟这趟浑水。”

  霍渊听了,颇有些吃惊,没想到她会说出这番话来!

  他当然不认为这小丫头会真有本事开参行,如此一说,不过是因为她自尊心太强,不愿求人,或者是她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晓得商海里的险恶,在或者,她根本不知道,霍家的帮助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大晋国,哪个商人若能得到霍家的帮扶,必能成为大晋的巨富,凡是能与霍家攀上一点儿关系的,都可以在商海中站稳跟脚,多少商人梦寐以求的霍家的庇护,她竟全然没放在眼里!

  不管怎样,她既然把话说了出来,他也就不好强求。顿了一会儿,他无奈道:“既如此,我就不勉强了,只是薇儿,日后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可要记得找我。”

  采薇笑道:“那是自然,眼下就有一件事,要求霍公子帮忙!”

  “什么事?”霍渊问。

  采薇说:“我想请霍公子帮忙找一位参行里的老人儿来帮我掌眼,只要那人本分厚道,多给些薪酬也是可以的。”

  霍渊想了想,说:“老人没有,能人倒是有一个。”

  采薇一听来了兴趣,忙问:“是谁,霍公子快说!”

  霍渊摇头笑道:“你听听,一口一个霍公子,我都叫你薇儿了,你倒只管和我分生,没的让人伤心。”

  采薇也不是拘泥做作之辈,闻言,爽快的叫了一声:“霍大哥!”

  霍渊这才笑着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

  “我给薇儿举荐的这个人,乃是我在汴州参行里司徒掌柜的义子,名唤司徒长歌,此人年纪虽轻,只有二十一岁,但却是难得的精明干练,沉稳持重,又自幼跟在司徒掌柜的身边,练就了一副与他父亲不相上下的好本事,我正想着,要将他调到京城的参行里做个大掌柜,不想薇儿妹妹开了口,我便只好割爱了。

  采薇一听,喜出望外,合掌连连拜谢:“如此,薇儿就多谢霍大哥割爱了!”

  霍渊看着她那副俏皮的样子,忍不住笑道:“你都叫我霍大哥了,我这做哥哥的,在妹妹面前,又怎能不割爱?可巧我这几天要到汴州去一趟,若是薇儿妹妹得空,我便带你一同去,见见那位司徒少掌柜,顺便到参行去看看,实地勘察一下,也是有益处的。”

  采薇一听,当即垮下脸来。她当然想去,显得不得了,但她现在身处封建的古代旧社会,就算她的父母开明,也绝没有开明到可以放心她一个女儿家,单独和一个外男去几百里之外的地方。

  所以,霍渊的提议,根本行不通。

  思及于此,她沮丧的说:“我倒是想去,可我爹娘怎会答应呢?哎——”

  霍渊听了,遗憾的说:“如此,真是太可惜了!”

  采薇也觉得可惜,深深的懊恼起来,懊恼了一会儿,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复又欢喜起来。

  “不知霍大哥打算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到?住在哪里?打算住多久?”

  霍渊说:“我原本是打算今天就走的,但因昨日中了毒,所以只得修养几日再走,大约是二十八早上出发,二十九的晚上既可到达,我在汴州府有宅子,就住在我的宅子里,住到十五,过了上元灯节,便从汴州直接取路回京城去!”

  “哦,这样啊!”

  采薇咬唇,笑眯眯的点了点头,眼中精光闪烁。

  “虽然我不能与霍大哥同行了,但没准儿,我会去突然拜访噢!”

  霍渊看着她小狐狸似的狡黠模样,笑了笑,眼神柔和,却并未当真。

  他当然希望她能来拜访,只要一想到要和她分开那么久,没等离开,他就已经开始思念她了!然而,汴州距此处三百余里,穆秀才夫妇怎么可能放心她去?就算他们放心,他也不放心啊!

  然而此时

  采薇已经对汴州之行做好了打算,虽然汴州离榆树县足有数百里,但对于白毛虎来说,不过是三五个小时的路程,她可以趁着夜间去,白天在汴州府里见她的司徒掌柜,考察参行的事宜,到了晚上,在趁着天黑赶回来!

  想到这儿,她感到既刺激,又开心,对未来的汴州之旅开始期待起来,还向霍渊打听了一些汴州的风土人情……

  华丽的马车缓缓的走在县城的石板路上,马蹄儿踏着石板‘哒哒’作响,采薇和霍渊相谈甚欢,根本没有留意马车的去向,直到车夫“吁——”了一声发,停下车来,她才想起过问。

  “我们这是到哪了?”

  车夫撩起车帘儿,毕恭毕敬的说:“公子,徐记成衣到了,请公子下车。”

  采薇‘咦’了一声:“霍大哥,你要买衣服?”

  这会儿,霍渊穿着一件名贵的天青色绣水纹的纬锦长袍,腰缠玉带,发束金冠,衬得他丰神俊朗,风度翩然。

  霍渊笑道:“不是我,是你。”

  “我?”

  采薇指了指自己,有些茫然。

  这时,霍渊忽然俯身,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儿。

  采薇吓了一跳,刚要躲闪,却见霍渊已经抬起她的胳膊,指着她腋下的一片不太明显的干固了的血迹,说:“昨日出于无奈,唐突了薇儿妹妹,将妹妹从李府中抱出,只是手上的血迹不慎染在妹妹的衣服上,脏了妹妹的衣服,今日特地来此,为妹妹买身新衣,还望薇儿妹妹不要嫌弃才好。”

  薇儿抬起胳膊,看了看腋下的那片黑红,又想到昨日他受的那些痛苦煎熬,不觉有些感动,轻声说:“霍大哥有心了,您救了我,我还没想着怎么报答您呢,反倒让您惦记着为我买衣裳,真是让薇儿惭愧。”

  霍渊笑道:“妹妹既叫我一声大哥,大哥的给妹妹买几件衣裳,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必说这些客套话,倒显得咱们分生了!”

  采薇点点头,站了起来:“如此,薇儿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和霍渊一前一后的下了马车,直奔徐记成衣去了。

  ……

  霍家的马车后,一辆黑绸的马车也停了下来。

  车里

  静谧,空气冷凝,美若妖孽的男子,阴沉着脸,倚卧在黑色的墨狐皮椅中,从那窗帘的缝隙,冷冷的向外看去。

  黑色的阴影将他隐匿在车中。就像被曼珠沙华围绕的妖兽,阴冷的看着消失在徐继成衣门口的那道倩影。

  “落雪——”

  他慵懒开口。

  “是,主人!”

  冷面的绿衣女子忽然出现,跪伏在车前。

  “去,把她给我弄过来!”

  车里的声音平静,没有一丝波澜,辨不出说话人的情绪。

  只有追风和追月这样从小就呆在主子身边的人,才能察觉出——主人生气了!


☆、第九十四章 被掳走了


  霍渊带着采薇,直接被小二请进了徐记成衣的二楼贵客间。

  这间屋子装饰得豪华典雅,通常接待的,都是一些达官显贵、富甲豪商的内眷。

  落座后,掌柜亲自奉茶过来,满面堆笑的与大名鼎鼎的霍公子客套攀谈,霍公子的心情似乎很好,屈尊和他寒暄了几句,简直令掌柜的受宠若惊。

  两个伙计走了过来,各自捧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几套做工精细、用料考究的衣衫,请采薇挑选。

  采薇在这堆锦绣中左顾右看,正拣选着,霍渊忽然捡出一件襟口袖边儿都镶着水貂毛边的鹅黄色绣芙蓉花的褙子,送了过来。

  “薇儿,这件你可喜欢?”

  采薇接过来,一入手,便感到那缎子柔滑似水,仿若无物,再看那精良的绣工,上面的芙蓉花娇艳欲滴,栩栩如生,针脚亦是匀称密致,便由衷赞道:“这衣服的材质好,绣工佳,样式也新颖,霍大哥当真是好眼力!”

  掌柜的忙说:“小店儿的这件褙子是用浮光锦裁制的,浮光锦每匹市价一百二十两银子,饶是这样,没有门路也是买不到的,褙子上面的芙蓉花是咱们榆树县最好的绣娘刘九娘亲自所绣,毛边是水貂幼崽的毛,软得很,姑娘穿着,绝对舒服……”

  掌柜的唠唠叨叨说了许多,最后才说:“这衣裳虽然好看,但价格却略高了些,要七十两银子才成,霍公子,您看……”

  霍渊清润一笑,看着采薇问:“薇儿,就买这件可好?”

  采薇说:“这件衣服虽好看,但不知合不合身,若是不合身,就算再好,买了也是没用的,倒浪费银钱!”

  虽说采薇现在不缺银子,但她毕竟也过了几天苦日子,为了十两银子,曾冒着生命危险去猎过野猪,所以,对于花钱还是比较谨慎的,比如买这么贵的衣服,她若不试穿一下,觉得很是合身,是断不会掏银子买的。

  掌柜的听她这么一说,忙说:“小店儿有试衣阁,不如请姑娘移步过去,试穿一下,就知道合不合身了。”

  说罢,就叫过门外的一个婆子,对她说:“李嫂,快带这位姑娘去试衣阁,试穿一下这件褙子。”

  被唤作李嫂的婆子拿起衣服,朝采薇福了福身,说道:“姑娘,请吧。”

  采薇对霍渊笑了笑,随着李嫂出去了。

  徐记的换衣阁在二楼的最里侧,和贵宾间相隔甚远,是一间装饰得典雅清幽的小房间,里面的东西不多,一个梳妆台,一面铜镜,一张凳子,一扇屏风而已。

  采薇进去后,掩上门,将身上那件染了血迹的粉色袄子脱了下来,搭在屏风上。又拿起那件貂毛镶边的鹅黄色的浮光锦褙子,穿上了身。

  很幸运,这件褙子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无论胸围、腰围、臀围、都似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出奇的合身。

  穿上新衣,人也更俊俏了,采薇忍不住对着妆台上的铜镜,端详起自己的容貌来。

  镜子里的少女,肤若凝脂,面若桃花,细眉长睫,剪水双瞳,琼鼻直挺,口若樱桃,怎么看,怎么美,用艳如桃李,美若天仙来形容,一点都不足为过。

  她看着,心中悄然生出几分得意来,前世今生加起来,还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比她更美呢,只可惜,她还没有发育,要是她也有一对傲人的胸部,相信普天之下,再没人能比她好看!

  想到这,她对着镜子,使劲的挺了挺胸脯,妄图摆出一个‘S’的造型来,用力间,妆台上的铜镜里,忽然多出了一张清冷淡漠的脸来!

  采薇大惊,收回身形,急速回身出掌,向那人劈去。

  落雪伶俐的闪开身,冷哼一声:“我不是来和姑娘打仗的,是主人要见姑娘!”

  采薇收回自己的拳脚,嘲讽的看着她,像在看一个白痴。

  “他是你的主人,又不是我的,我凭什么要跟你去见她?”

  落雪冷冷道:“主人想见你姑娘,由不得姑娘不去。”

  “嘿呦,好大的口气!”

  采薇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翘起二郎腿儿,讥讽的嘲笑起来。

  “他以为他是谁?皇帝吗?想见我我就要屁颠屁颠的去见他?我呸——”

  “姐姐我今天就是不去见他,你能拿我怎样?想打仗吗?来呀,看姐姐怕不怕你?”

  落雪冷眼看着采薇肆意的嘲讽、奚落,面上一点儿表情都没有,等采薇咋呼够了,她才平静的转身,向外面走去。

  “哎,你去哪?”

  采薇本以为她会纠缠自己去见那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甚至会用暴力强迫她去,没想到,她竟一声不响的要离开,让她顿时如丈二的和尚——有些摸不清头脑!

  落雪已经走到门口,听到采薇问话,抬手将门的消息拔了下来,一边开门,一边说:“去杀了外面那个男人,你就可以随我去见主人了。”

  采薇一听,顿时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她大喝一声:“站住!”

  一纵身,已经跃到她的身后,出拳向她打去。

  落雪抬手将她的拳截住,只是招架,并不还手,冰冷的脸上没有因为她的进攻而多出一分的表情。

  “你们主仆还真是一丘之貉,连威胁人的方式都如出一辙,都一样卑鄙无耻,阴险下作!”

  采薇怒骂着,手下也不留情,招招狠厉,直取那女子的要害。

  她最恨被人威胁,尤其是当她听到自己在意的人被人拿来威胁时,心中的怒火已经燃烧到了极限,不发泄出来,就会被憋死一样!

  开始时,落雪还能维持着宠辱不惊的神色,跟她过招,但听到采薇辱骂她的主人时,那张冷着的脸忽然狰狞起来,原本的招架,也变成了猛烈的主动攻击。

  “你并不了解我的主人,你没有资格评判他!”她恨恨说。

  采薇不客气的哈哈大笑,边打边说:“少给你那卑鄙猥琐的主人脸上贴金了,凭你怎么说,他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以德报怨的下三滥,这是事实,我为什么不能评判?”

  “住口,贱人!”

  落雪被彻底激怒了,招式越发凌厉起来,看神情恨不能撕了采薇一般,但她的身手和采薇不相上下,两人打了半天,也难以分出高低。

  落雪见自己难以致胜,虚发一拳,趁着采薇躲闪的空隙,将手探进怀中,抽出时,手一扬,一把粉末对着采薇撒了过去。

  “哎呦我去——”

  采薇腾挪跳跃,正打得起劲儿,没想到她会突然出这么一招,不禁大惊失色,忙向后闪去。

  粉末来的迅速,迅雷不及掩耳,采薇虽多躲过了大半,但终究还是被撒中了一些,粉末一附身,她的身子当即一软,脚下浮空,“噗通”倒在地上。

  眩晕间,她用意识唤出了鹦哥,嘴角勉强对着落雪扯出一抹冷笑,大有‘走着瞧’的意味,便沉沉睡过去了。

  鹦哥被主人唤了出来,见主人被欺负了,绿豆眼儿一瞪,“嘎”的一声,利剑般向落雪冲来。

  落雪见到这只凭空而出的鹦鹉,大吃一惊,又见它向自己进攻,慌忙一闪,躲了过去,她不敢懈怠,又抓出一把粉末撒过去。

  鹦哥一击不成,正调转身子试图接着进攻,忽然被淡香的粉末笼罩住,它豆眼一翻,顿时从空中直挺挺的掉了选来,肚皮朝天的睡过去了…。

  霍渊坐在贵宾间里,等了半天,也不见采薇回来,不觉有些心急,便令掌柜派人去看看。

  掌柜的听到霍公子的吩咐,忙扯着脖子叫人,喊了半天,也无一人回应,不禁暗暗纳罕,自己朝着试衣阁那边去了。

  走到试衣间的门口,见李嫂四仰八扎的躺在地上,已经被迷晕了,不禁吓得他大惊失色,诚惶诚恐的跑了回来。

  “不好了,霍公子,李嫂在试衣阁门外被人给迷倒了,不知那屋里的姑娘如何了?”

  霍渊一听,脸倏地白了,起身就向试衣阁冲去。

  试衣阁的门儿紧关着,霍渊急促的敲门,一边敲一边大声问:“薇儿,你在里边吗?”

  门里没人回应。

  霍渊急了,抬脚向那扇门踹去。

  “砰——”

  门被踢开了,只见那空荡荡的小屋里,早就没了薇儿的身影,唯有一只睡姿不雅的鹦鹉,肚皮朝天的躺在地上,睡得正酣!

  屋里的窗子开着,窗子背着街道,对面是一条僻静的巷子,他疾步走到窗前,顺着窗口,向外面的小巷看去,狭长的巷子里,空无一人,冷清清的……

  掌柜的慌了,人是在他的地方被掳走的,他自然是难辞其咎,忙战战兢兢的上前,刚要替自己辩解几句,却见那霍渊冷着脸,看都没看他一眼,大踏步的从他的身边疾步走了出去……

  有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掳走了他心爱的女人,他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

  再次醒来,采薇昏昏沉沉,头痛欲裂,她揉了揉眉心,撑着沉重的眼皮四下看了看,发现自己所在的,还是上次被掳时,所在的那间屋子,不禁想起上次的情况,忙朝自己的身上看去,结果——

  和上次一样!

  “混蛋!”

  她恨恨的捶了一下床,挣扎着坐起身来。

  自己又被掳了,显然是鹦哥是失手了,不知它现在情况如何?那个冷面的女人有没有伤它?万一,它被这些混蛋们给害了,她势必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正想着,一道熟悉的声音懒懒的传来。

  “醒了?”

  采薇一个激灵,瞪起眼,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无耻的妖孽缓步从屏风后走出,危险的向她走来。

  “哎呦我去!”

  采薇睚眦欲裂,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要不是自己的身上光着,她一定会从床上跳起来,冲上去揍那丫的一顿。

  “你特么的绑架上瘾了是不是?”她怒吼着。

  南宫逸抿着薄唇,脸上带着冷飕飕的笑意,稳步走至榻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你说呢?”


☆、第九十五章 绝不嫁给你


  采薇向后挪了挪身子,无畏的看着他,咬牙控诉道:“你忘了吗?在我家养伤时,你曾答应过我,等你养好伤,就与我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此生不复相见,现在,为什么你不肯信守承诺,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我的面前,还特么的连着绑架了我两次?”

  男子定定的看着她,半晌,森凉的开口:“因为我是卑鄙无耻、阴险下作的小人啊,所以只能行小人之事!”

  看来,是那个冷面的侍女把她说过的话都传给他了,怪不得他一副别人欠他八百吊的模样!

  不过,采薇才不在乎他知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对此是什么态度,依旧嘲讽道:“看来,你还算有自知之明,对自己能有正确的认识。说吧,你又把我抓来,所为何事?别不会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扒女人的衣服玩儿吧?”

  此言一出,男人的气息瞬间冷厉起来,俊邪的脸上阴云密布,空气也似乎变得厚重了。

  “穆采薇——”

  他低吼一声,声音冰冷,眸子也冷得结出冰来:“难道在你心中,我就这样不堪吗?”

  采薇翻着白眼,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

  她本想还做个摊手的动作对他的话加以肯定的,但是因为要抓着被子护住尚未发育的胸部,所以只好作罢了!

  见她如此看待自己,南宫逸眸子一缩,俊美无俦的脸越发阴沉起来。

  “呵,很好!”

  他自嘲的笑了起来。

  “在你眼中,我就是个小人、下三滥,那么谁是正人君子?那个霍渊吗?你见到过他几次?对他又了解多少?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就跟他称兄道妹,还要跑到几百里的地方去跟人家约会,你的《女则》、《女驯》都学到那去了?”

  面对男人咄咄逼人的质问,采薇气得头皮都麻了,腾出一只手,拎起榻上的玉枕朝他砸了过去。

  南宫逸岿然不动,等玉枕飞到他面前时他倏地抬手,抓住了那只玉枕,随手丢回到榻上。

  采薇又将床上的一个安枕用的玉如意丢了过来,南宫逸微微侧身躲了一下,那只白璧无瑕的玉如意便砸在了窗棱上,发出一声响,跌在地上摔得粉碎。

  采薇见伤不了他,只好住了手,只恼羞成怒的瞪着他,怒声骂道:“你这个变态、疯子,凭什么一天到晚的跟踪我?偷听我说话?我和什么人交往,有没有学《女则》,关你屁事,用得着你来操心吗?”

  见她反应如此激烈,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随时准备扑过来和他拼命一般,南宫逸蹙起眉,上前几步,逼近采薇,盯着她漂亮却充满愤怒的眼眸,沉声道:“看来你忘记我昨晚对你说过的话了,我说过,会娶你,你就该安分的呆在家里,不该在和别的男人勾搭!”

  采薇见他表现的像个抓住老婆出墙的丈夫一般,顿时气极反笑:“敢问大神,你说娶我,我就要遵从吗?你以为你是谁?是我爹娘?还是皇帝?”

  南宫逸眉头蹙得更紧了,道:“我们在一张床上睡过,见过,也摸过了彼此的身子,你甚至服侍我小解过,都到了这种地步,难道,你还想再嫁给别人吗?”

  在南宫逸的眼中,采薇的这些举动,已经算是跟他有了肌肤之亲,她也已经算是他的人了,除了嫁给他,没有第二条选择。可是,身为他的人,特别是他动了心的女人,竟然和别的男人走的这么近,甚至还想摆脱他,去另投他人的怀抱,这是他无法容忍的。

  但是,在采薇的眼里,男人的这套理论根本就是封建思想的残渣余孽,是旧社会用来压迫广大妇女群众的精神枷锁,她是绝不会容忍,不会屈服的,更何况,对方还是他!

  采薇嗤道:“这个话题,我们昨晚已经讨论过了,我最后重申一遍,我,穆采薇,就算嫁给一个种田打猎的,也绝不会嫁给你这种人渣,你趁早死了这份心吧!该干嘛干嘛去吧!”

  一句话,把男人彻底激怒了,暴虐气息席卷而来而来,尖锐的骇人,他死盯着采薇,一步步的走到榻前,带着周身的冷气,一把捏住她小巧纤细的下颌,俯下身,狠狠的吻了上去。

  “唔……”

  采薇被惊呆了,忘记了反抗,任由他肆虐着。

  男人的吻技很差,毫无经验章法,简直就是在折磨她娇嫩的嘴唇一般,而那少女的唇娇嫩柔软的惊人,贝齿间都是幽幽的芳香,甜美的令人沉沦,一经接触,便让男人忘记了泼天的怨愤,沉醉其中,迷失了…。

  唇间的痛感袭来,采薇惊醒,她没想到妖孽竟然会对她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儿来,当即气得肺都炸了,顾不得遮羞,张牙舞爪的向着他身上的伤口戳来。

  男人身上的伤,她最熟悉不过,很快便准确无误的戳到了他伤势最严重的的左胸。

  南宫逸闷哼一声,脸上倏然变色,动作也停了下来,采薇趁机飞起一脚,狠踢在他的身上,逃出了他的桎梏。

  这一脚,用足了力气,够狠!

  一直侍立在门外的落雪,听到屋里异样的响动,利箭般的冲进屋来,看到脸色发白的主子,吓了一跳,上前扶住男人,关切的问:“主子,您还好吗?”

  南宫逸抿没理会她的关切,目光幽深的看着采薇,说道:“霍渊不是你的良人,你死了这条心吧!”

  采薇正气得发疯,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不屑的笑道:“霍大哥不是良人,难道你是?他可没做过强吻女人,还扒了人家衣裳的事儿!”

  侍立一边的落雪忍不住开口道:“姑娘,你误会了,主子他并没有……”

  “你下去吧,没我的吩咐不许进来。”南宫逸打断了她,凉声吩咐道。

  “是。”

  落雪咬着嘴唇,目光复杂的看了采薇红肿的嘴唇一眼,福身退了出去。

  屋里陷入了一片沉寂。

  采薇抓着被子,蜷缩在榻角,警惕儿愤恨的瞪着男人,仿佛一只被逼急了的小兽儿,随时都会伸出稚嫩的利爪准备反扑。

  看到女孩儿的这副样子,男人的怒火渐渐熄了下来,他撩起袍裾,坐在了榻边,目光幽深的看着墙角里那张倔强不服气的小脸儿,许久,幽幽的开口。

  “薇儿,我们谈谈吧!”

  采薇冷哼道:“我和你没什么好谈的,更不会嫁给你,你最好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南宫逸叹了口气,说:“这个,我不能答应!”

  正说着,门外又响起落雪的声音:“主子,榆树县的县令带着五百官兵,已经包围了客栈,没说要搜查。”

  落雪的声音刚落,果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脚步声。

  南宫逸皱了皱眉,提步向门口走去。

  门口,李纯中也赶了过来,见到南宫逸,低声道:“主子,境况紧急,我们现在不宜暴露身份,还是撤了吧!”

  南宫逸回首,看着屋里绣榻上那道清丽的身影,对李纯中说:“李老先带大家离开,我去和她说句话,随后就到。”

  李纯中点头:“主子快去快回,莫要误了大事才好!”

  南宫逸点点头,大步回到里间去了。

  吉祥客栈的大门外

  数百官兵将吉祥客栈团团围住,围得水泄不通,掌柜的跪在县太爷面前,连连叩首,呼号道:“禀青天大老爷,草民真的没有窝藏强盗,更没有绑架什么姑娘啊?求大人明鉴啊…。”

  李县令听了,把脸转向身边的黑裘男子,满脸谄媚的堆笑道:“霍公子,您看,他都这么说了,咱们还是……”

  霍渊黑着脸,冷声打断了他:“搜——”

  县令一听,闭了嘴,胖手一挥,对着手下的几个捕头,大声下令:“搜——”

  官兵得令,潮水般的涌进客栈,四处搜寻起来。

  霍渊紧随其后,大步走了进去。

  吉祥客栈是榆树县城最大、最好的一家客栈,三进,前面的门面是二层的小楼,住的都是些寻常的赶脚客人,后面的两进给达官显贵居住,第二进住的是男客,第三进则是住女客,两边的二耳房则住那些富贵人家的丫鬟婆子等。

  零零总总,共有房屋二十间。

  霍渊凭着直觉,找到了最里面的一处房间里,果然在里面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人。

  这会儿,薇儿穿了一件淡粉缎绣红色菊花交领褙子,珠色撒花及地长裙,正坐在榻边,与一个男子怒目相向着,见到霍渊进来。她想都不想的站起身,毫不迟疑的向他跑来,口里喊着:“霍大哥——”

  可能是躺在床上太久,亦或是药效没有完全消失,她跑起来脚步有些僵硬,被及地的长裙绊住了脚,她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

  “当心!”

  霍渊一个箭步上前,稳稳的扶住了她,脸上带着尚未褪去的焦虑。

  “薇儿,你没事吧?有没有受到惊吓?”

  采薇摇了摇头,软软的说:“霍大哥,我们走吧!”

  南宫逸坐在榻边,冷眼看着采薇和霍渊自然而又不自觉中透露出的默契,心情糟糕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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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徒儿,别闹


  采薇身后虽然没长眼睛,但那恍如实质,压迫力极强的目光,她却清晰的感受到了,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她的情绪,她依旧是偎在霍渊的怀中,寻求着精神上的慰藉。

  霍渊拥着怀里的软玉温香,轻声安抚着,冷不防,一条铁臂忽然横出,二话不说的把薇儿从他的怀里拽了出来。

  而南宫逸在做这一举动时,目光却是一直盯着霍渊的,而霍渊在他的逼视下竟然面色分毫未动,也目光清冷的回视他,两个男人的目光在无声中厮杀着,若目光如刀,两人现在足以斩杀千军万马。

  采薇被南宫逸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挣扎着刚要出手再戳他的伤口,南宫逸已经阴森森的开了口:“徒儿,莫要胡闹,为师昨夜被你戳伤的地方还疼着呢。”

  一句话,向霍渊传递了两个信息,一:采薇和这妖孽是师徒关系;二:他们昨夜是呆在一起,且两人的关系暧昧,耐人寻味!

  霍渊本正欲上前,把采薇夺回来,但忽然听到南宫逸的这般说辞,一时间有些错愕,怔愣的看向采薇。

  “薇儿,他是你师父?”霍渊只问了这一句,后面的疑问,他虽很想知道,但却没有问出口来。

  采薇颊上一红,僵在那里,正不知该如何跟霍渊解释这事儿,南宫逸却已经把话接了过来:“正是。”

  霍渊一听,淡声讽刺道:“阁下即是薇儿的师父,想见薇儿何不光明正大的现身,反要做出掳人这等鬼祟之事呢?”

  南宫逸冷笑一声,凉凉的说:“我们师徒间的相处方式,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来置喙。”

  南宫逸将采薇划到自己的阵营,将霍渊说成了外人,换做旁人,大抵要黯然退出了,然而,霍渊对南宫逸的话却并不信服,他看向采薇,柔声问:“薇儿,他真的是你师父吗?不要怕,霍大哥会为你做主。”

  南宫逸睇了采薇一眼,懒懒的笑说:“自然是真的,薇儿的爹娘可以作证。”

  这句话,看似是在回答霍渊的问话,实则是对采薇十足的威胁。

  倘若采薇不承认他们的关系,他便要让采薇的父母来为此作证,采薇可不想让两个男人闹到爹娘的面前,更不想再找借口跟爹娘解释自己会武的事儿,所以,不得不在爹娘面前继续承认那妖孽的‘师父’身份;但是,在别人面前,她可不愿就这么憋屈的承认了妖孽就是自己的师父,以免助长了他的气焰。

  她咬着嘴唇,怨恨的瞪了南宫逸一眼,对霍渊说:“霍大哥,这件事儿,我以后再给你解释的,只是现在,我已离家半日,也该回去了,不然爹娘会担心的。”

  霍渊见采薇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便知她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也就没在追问下去道,凉凉的扫了南宫逸一眼,把手臂伸向了采薇,温声道:“也好,我送你回去吧。”

  采薇轻轻的“嗯”了一声,刚要提步离开,没成想,没等她动弹,南宫逸已经抢先一步,倏地一把将她拉到自己的身后,魅惑的眸中清光幽闪,危险的笑看着霍渊,声线慵懒邪肆。

  “小徒的事,自有我这师傅来做主,就不劳你来费心,须知男女授受不亲,以后,还请这位公子自重,不要擅自再来找小徒,以免影响她的闺誉。”

  听到他这样霸道无耻的宣言,采薇气得脸都扭曲了,睚眦欲裂的瞪视着他,拳头捏了又捏。

  南宫逸看着采薇精彩的表情,原本狂躁的心情忽然大好起来,铁臂一收,紧揽着采薇,似笑非笑道:“徒儿,走吧!”

  “慢着!”

  霍渊上前一步,拦在他们面前,直视着采薇:“薇儿,你愿意跟他走吗?若是不愿,我自当将他送去县衙,定他个入室劫持的重罪。”

  采薇深吸了一口气,心情瞬间千转万变,她真是恨不得让霍大哥将那妖孽送进大牢,但她也知道,大牢根本关不住他,官府也根本奈何不了他,而且,她也不想让霍大哥因为她与人结怨,毕竟那妖孽不是好相与的!

  所以,思虑再三,她便挤出几分笑意,对霍渊说:“多谢霍大哥了,但是,不用您费心了,我跟他回去就好了。”

  说完,人已经被南宫逸揽着,不行自动,脚不沾地的向外走去。

  身后,留下一道冷清清的声音:“希望霍公子能记住我的话,以免后悔终身!”

  霍渊因采薇的话,已经无法阻拦她随那男人离开的事实,只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魅惑邪肆的男人,嚣张的带着他心爱的女子离去了。

  “去,盯着那男人!”

  他沉声对一个机灵的小厮吩咐着,小厮得令,打了个千,一溜烟儿的去了。

  霍渊缓缓道坐在榻上,沉思着,回想起那个盛气凌人的男子来。

  那男子定非等闲之辈,居然穿着内造的双面流云锦长袍,意态慵懒清贵,举手投足间不经意的流露出盛气逼人,傲视天下的气势来。

  他是谁?为何会穿着内造的锦服,又为何会有那般强大的气场,他和薇儿真的是师徒关系吗?据他所知,薇儿在开八福酒楼前,一直是一个乡间女子,从未离开过哪所小村庄,又怎会结实他这样的人物?又怎会与他有所交集…。

  百思不得其解间,被派去跟踪南宫逸和采薇的小厮回来了,一见到霍渊,就急忙跪在地上,诚惶诚恐的说:“公子,小的无能,把人给跟丢了…。”

  霍渊沉吟了片刻,开口道:“没事,你去吧。”

  小厮一听,忙磕了个头,爬起来,慌手慌脚的跑了。

  那男子本就不是泛泛之辈,怎可能会被一个小厮给跟到,跟丢了人,也属意料之中!

  县郊的小路上

  一匹通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的骏马,肆意奔驰着,马上,一身朱色流云锦袍的男子握着缰绳,一手紧的揽着前面女孩儿的纤腰,纵马飞驰。

  采薇蹙着眉头,极力隐忍着被马背颠簸硌到的疼痛,被男人困在怀里,向前驰骋着。

  “喂,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到底是谁要见我?”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喊话了。

  然而,男人还是那句:“等下你就知道了。”

  采薇冷笑,也好,要是他胆敢借口骗她,来此荒僻的地方对她不轨,她正好可以唤出白毛虎来,将他撕成碎片,以泄她心头之恨!

  骏马一气跑出了二三十里,在一处小村落中停下了,南宫逸收住缰绳,低头在采薇耳边轻轻的说了声:“到了!”

  就跳下马来,向采薇伸出手来。

  不等采薇回应,他已双手一提,将采薇拦腰从马背上抱了下来,稳稳的放在地上。

  采薇脚一着地,便低声警告说:“喂,谁允许你抱我的,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你碰我。”

  南宫逸好性情的笑道:“好,以后碰你时,先问问你愿不愿意。”

  采薇龇牙:“没有以后了,从此不许你在出现在我的面前,要是再让我见到你,我见一次,打你一次!”

  南宫逸笑意更甚:“好啊,等你什么时候能打败我,我就什么时候消失,如何?”

  “你…。我早晚能打败你的,走着瞧!”

  “呵…。”

  两人拌着嘴,走进了村头一处小小的房舍中。

  这处房子,破旧颓败,被稀疏寥落的篱笆圈起来,与采薇在穆家村的家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三间小小的茅草屋,左右两边是起居室,中间一间前后分开,前面是堂屋,后面是厨房。

  走进小屋,见到数十个面无表情的高大男子,正站在不大的小屋里,把个小屋挤的满满登登的,让采薇顿感压力倍增!

  意外的,她还看到了多日不见的李掌柜。

  “呵呵,丫头,来啦啊!”

  李掌柜像是早知道采薇会来一样,乐呵呵的向她打了个招呼,招呼她坐到自己的身边来。

  “李掌柜,许久不见了,您还好吗?”采薇在李掌柜身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笑眯眯的跟他打招呼。她虽然不待见妖孽,但对这位慈眉善目且又孩子气十足的李掌柜家,还是很喜爱的!

  “嗯嗯,托丫头的福,我老人家还好,就是时常想起丫头给我送的猪蹄儿,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尝尝,呵呵…。”

  采薇笑道:“这好办,等您回了青云镇,我给您多送些过去,反正如今天冷,把它们冻在外面也坏不了,想吃时就从外面拿进屋,放锅里热一下就好了,您是不知道啊,这猪蹄儿里含有大量的胶原蛋白,可以抗老养颜的…。”

  南宫逸跟在采薇的后面,在离她最近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听这一老一小唠个不停,大有没完没了之势,便轻咳了一声,对屋里的暗卫们低声吩咐道:“你们都退下吧。”

  那些面无表情的侍卫门听到主子的吩咐,向左右两间退去了,小小的堂屋里,只剩下了采薇、南宫逸和李掌柜。

  见人都退去了,采薇看着李纯宗,问道:“李掌柜,您老人家找我有事?”

  李掌柜收起脸上的笑意,目光幽深的看着她,徐徐开口道:“丫头,你有麻烦了。”

  采薇一愣,随即瞥了妖孽一眼,淡讽的笑起来:“我确实是有麻烦了,而且是甩不掉、躲不开的麻烦!”

  李掌柜摇摇头,不以为然的说:“你说的麻烦,是你们小两口的事儿,我老人家管不着,也懒得管,我说的麻烦,可是事关你一家的性命,所以,丫头,你忽视不得的!”

  采薇见李掌柜说得郑重,又想起他曾说起过他也是扶幽岛的传人,不由得对他的话重视起来,面色严肃的说:“李掌柜,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采薇愿闻其详。”

  李掌柜轻叹一声,恍若隔着岁月的嗟叹,悠悠的开了口。

  “丫头,此事说来话长,你且耐心听我慢慢道来。”

  “当年,我尚在无为子师尊门下学艺时,曾有幸见过师祖慈海真人一面,那时师祖以练到了大成境界,马上可以飞升,她屈尊降临,是为了将一面镜子授予我师尊,但没有说明什么,便离开了。”

  “后来,师祖飞升了,她修炼时居住的仙岛居然不见了,那仙岛集天地间的灵气,聚日月之精华,乃是修仙练道的最佳宝地,师傅的师弟天机子听闻此事,疑心仙岛和这镜子有关,便来到我们观中,和我师尊大打出手,威逼师尊将师祖授予的镜子交出来。”

  “师尊不肯,与他斗了起来,却不慎遭他暗算,死于非命,观中的众师兄弟也大半死在他的手中,唯有我和大师兄侥幸逃脱,大师兄还在逃走时,拿走了师祖留下的那面镜子,那天机子也在灭了我的师门后,销声匿迹了。”

  “我因不甘心师门被灭,总想着为师尊报仇,便起了出仕的心思,凭自己的一点儿修为,在大晋国的朝堂上做了国师。一面做官,一面差人暗访天机子的下落。”

  “熟料,那天机子竟自己寻上门来,与我斗法,彼时,天机子的修为已经很高,我敌他不过,败下阵来,所幸遇人相救,便逃出他的围剿,逃到了偏远的青云镇,隐姓埋名的做了李记布庄的掌柜,而那天机子则接替了我,做了大晋国的国师。”

  “这些年,天机子一直大动干戈、苦苦的寻找师祖留下的镜子,倘若他知道了你与岛上的几只神兽有交集,你道他还会放过你吗?”

  “白虎大仙和神猴大仙现世的事儿,此时已经传到了京里,天机子这会儿怕是人已经在来此的路上了,天机子道行极深,为人又狡诈阴险,他找了宝镜几十年,就算是出仕国师之位,也不过是为了寻找宝镜方便而已,丫头以为,他若来了,会轻易放过你吗?”

  一席话,说得采薇如置冰窟,正是:分开八瓣顶阳骨,一桶冰雪倾下来!

  好端端的家中坐,祸事无端天上来。

  她看了看身边的男人,正气定神闲的看着她,不觉气急败坏道:“都是你这混蛋,好端端的去惹那天机子做甚?无端的连累了老娘!”

  南宫逸看她一副激动不已的样子,不觉好笑的出声道:“薇儿误会我了,我何尝得罪过他?”

  采薇恨声道:“你要是不得罪人家,人家能千里迢迢的追杀你到这里,说不定是你骗了人家闺女,奸了人家小妾呢!”

  南宫逸嘴角抽了抽,扶额解释道:“薇儿,天机子是修行之人,没有女儿,也没有小妾的,就算他有女儿,他如今已经近百岁了,他女儿也是七老八十了,我南宫逸的口味没那么重,还有他的小妾,我南宫逸也不屑于去偷,嫌脏!”

  采薇不信,冷哼一声:“少在这儿装模作样了,你要是没得罪他,他为何要派那么多人来杀你?”

  “因为…。”

  南宫逸顿住了,想了一回,觉得自己既然以决定娶她,就理当对她以诚相待,不该有所遮掩,于是,便认真的看着她,解释说:“因为我是皇上唯一的嫡子,被锦贵妃和她所出的太子忌惮,天机子和太子属一党,觉得我的存在碍了他们的眼,因此必欲除之而后快!”

  皇上的嫡子!

  哎呦,好大的来头!

  听到妖孽居然是尊贵的皇子,采薇的心肝儿颤了一下,自己竟在不经意间救了一位这么尊贵的人物,还特么竟只收了两万两的银票,真是亏大了!

  南宫逸见采薇低首沉默不语,以为她是被天机子吓怕了,出声安慰说:“你不必太过恐慌,我已经和李老商量好了,要侯在此地等着他,等他来了收拾了他,再回京城去!”

  这下,采薇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已经在不经意间卷进了一场夺嫡的争斗中,此时已是进退两难,骑虎难下了,不管她愿不愿意,那位了不得的大人物——天机子道长就要来了,而且还是来找她的,搞不好还是来取他性命的!

  那种敌在暗、我在明的感觉很糟糕,特别是对手又那么强大,采薇觉得,她要是再不做点儿什么,就这样傻傻的等着那道行高深的天机子来杀自己,真是太被动了!

  回客栈的路上,采薇一直坐在车厢的角落里,托着腮,心事重重的沉默着,思谋着对付天机子的办法,车子走了许久,她都没出一声。

  南宫逸么么哒看着神色专注的女孩儿,忽然开口说:“薇儿,我依稀记得,我昏迷的时候,曾到了一个极好的所在,那地方,就是传说中的扶幽岛吗?”

  采薇冷冷的斜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南宫逸笑了笑,无所谓的说:“如果你不想说,那便算了,我不会再问,只是,谢谢你救了我的性命。”

  采薇“哼”了一声,没好气的说:“总算会说人话了。”

  被她呛了一句,南宫逸失笑道:“你这张嘴,也就只有我受得了吧!”

  采薇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把脸转到了一边,继续想自己的心事去了。

  到了‘悦来客栈’,采薇刚要下车,南宫逸一把拉住她,将那晚帮她洗字的那瓶药水交到她的手上。

  “这个,你拿着。”

  采薇一见这药瓶,本来还算平静的脸,顿时狰狞起来,阴测测的看着他。

  “你还敢拿着东西给我,找死吗?”

  南宫逸浅浅一笑,说:“这药水可不是白涂的,它能帮你去除身上扶幽岛的味道,好让天机子的灵兽别这么快找到你…。”

  “呃…。真的吗?”

  采薇半信半疑的接过药瓶,睃了他一眼,一声不响的撩起帘儿,下车了。身后,南宫逸久久的看着那道清秀的背影,微凉的出声。

  “追风追月。”

  “是,主子。”

  二人如两片树叶一般,飘落在车前,跪伏在地上,恭顺的聆听主子的命令。

  “从今天起,你们两个就做她的影卫,需寸步不离的守护她,与她生死与共…。”

  “……”

  追风和追月傻了,他们自有记忆起,就被灌输了世间唯有对主子一人忠心的想法,他们可以听从主子的命令,毫不犹豫的去为主人死,但却无法听从主子的命令,离开主子,去服侍别人。

  “主子…。”

  “主子……”

  二人跪在地上,不肯起来,平生第一次,无声的抗拒主人。

  南宫逸见他们府痛心疾首的样子,轻咳了一声,低声说:“急什么,只是让你们暂时过去,等我们成了亲,你们再回来。”

  追风和追月恍然大悟,对视了一眼,从地上站了起来,继续请求道:“请主子尽快完婚,属下等不愿离开主子。”

  南宫逸向着客栈的方向看了看,轻轻扬起嘴角:“若无意外,只在这一年半载之内,我便可娶到她……”

  采薇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了悦来客栈,彼时天色已晚,穆仲卿夫妇正焦急的站在门口等待着她,一见她回来了,都欢喜起来,欢喜过后,又都忍不住埋怨出声。

  “薇儿,你怎去了一天的时间,也不知道打发个人回来说一声,可把你娘给急坏了!”

  穆仲卿抢在最前面,见到女儿平安回来,心中虽然高兴,嘴里却又忍不住的埋怨起来。

  “杜氏也跟着抱怨说:张伯早就回来,说你和霍公子一起出去了,害得我和你爹担心了一整天,虽说霍公子为人稳重,但毕竟男女有别,还是不要走动的太近才好,免得招人闲话…。”

  听了爹娘絮絮叨叨的埋怨,采薇的心中如一池温泉,暖暖的荡漾开来,这样浓浓的亲情,饱含着关爱的埋怨,对她来说,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为了爹娘,为了这个温暖的家,她也要好好的打叠起精神,做好充足的准备,一举干掉那对家人、对自己有危险的老毒蛇——天机子,好让自己的家人都能平安、快乐的生活下去!

  采菲见采薇一直默不作声,便走过来,盯着采薇的脸看了一会儿,忽然出声道:“哎呀,长姐的脸色不好?莫不是身子不舒服?”

  杜氏一听,顾不得埋怨,忙奔了过来,将手贴在女儿的额前,试了又试,觉得并不热,才放下心来。

  采薇握着娘的手,笑道:“娘,人家没事,就只是饿了,想吃东西,瞧您紧张的。”

  穆仲卿一听女儿饿了,急忙走出去,叫小二把饭菜送进来。

  晚饭只有一道菜,一个汤,秀才夫妇向来节俭,饭菜通常都是够吃就行,从不浪费的。

  吃饭的时候,采薇随便问了一嘴:“老爷子他们今个走了吗?”

  杜氏一听,当即垮下脸来,苦笑道:“没呢,老爷子打算和咱们一起回去!”

  穆仲卿忐忑的看了女儿一眼,说:“我劝过你爷爷,让他先走的,可他就是不听。”

  采薇的眸子动了动,看来,这一家子又想打什么鬼主意了,不过正好,天机子要来了,难免会拿她的亲人说事,既然大房这么想和沾她们二房的光,那就让他们连带着霉运也跟着沾点儿吧!

  她不动声色的说:“既然老爷子要跟咱们一起走,那就一起走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穆仲卿听了,顿时如释重负一般,本来,他还怕女儿听后会生气呢,没想到女儿竟全不在意,真是太好了!

  医馆里

  穆连奎正盘腿坐在医馆炕上,扒拉着手指头,接着对儿子说:“还得再买上一匹缎子,就买从前周家屯黄员外穿的那种,我特娘的活了这么大一把年纪,还没穿过一件绸子的衣裳呢,这会可得好好受用受用,还有你娘,也得捡好的,买上一匹才行…。”

  “对对对,还有我们,爷,我们也都没穿过缎子的衣裳,让二房一并也给我们各自买上一身…。”

  穆仲礼坐在桌前,提起笔,在那张密密麻麻的白纸上,添上了七匹缎子的字样。

  那张纸上,列着穆连奎准备带回穆家村的年货,都是些稀罕的物件,他们一家从前从未用过或是极少用到的,从白米白面豆油,到鸡鸭鱼肉青菜果蔬,再到绫罗绸缎棉花药品,不一而足,当然,采购这些物件所用的银子,得让二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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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枪


  吃过晚饭,采薇一回到自己的房间,便关上门,取出纸笔,坐在桌前认真的描画起来。

  老式的三八大盖手枪,算上木制的枪杆儿,共有十九个零件,这十九个零件大小不一,薄厚各异,每一个零件,都需要她写实的绘出图样,再标明大小,薄厚,才算完事。

  十九个零件,画了满满的三篇,完成时,外面已经敲了三更的梆子,采薇伸了伸懒腰,活动了一下酸涩的胳膊、颈子,打了个呵气,打算回榻上入睡,却猛地看见自己的榻上,正斜卧的大晋国嫡出皇子——南宫逸。

  彼时,他正一手撑着自己的额头,侧卧在她的榻间,含笑看着自己,不知已来了多久。

  其实,他早就来了,只是一进来时,就见到她坐在灯下认真绘图的景象,那全神贯注的样子,像是在做着这世间最重要的事,令他不忍打扰,便卧在床上看起美人儿来。

  看她那完美的侧影,看她那副认真的样子,这一看,两三个时辰过去了,他竟丝毫没察觉到,没等他看够,那佳人已经回眸,再不容他那般细致入微的观赏了!。

  采薇乍一见到他,本能的刚想张嘴怒骂,却冷不丁想起男人尊贵的身份来。

  她虽不是那种拜高踩低的势利眼,但她现在人在古代,少不得要遵从古代严苛的封建等级制度,那妖孽是皇子,论理,自己是该行大礼拜见的,不能向他行跪拜之礼以属有罪,追究起来是该受重罚的,若是再加上谩骂皇子,对皇室大不敬之罪,被人知道了,只怕家里几个人的脑袋都不用要了。

  思及于此,她忍了下来,却依旧是没好气的问:“你怎么又来了?”

  南宫逸缓缓的坐起身,站了起来,愉悦的心情并未受到女孩儿恶略态度的影响,懒懒的说:“来赴芳卿的昨夜之约。”

  采薇一个寒战,抱住自己的肩膀,眼神中多出几分警惕来。

  昨晚他说过今夜要来给她涂药的,今儿忙了一天,她把这茬事儿都给忘记了,经他一提醒,便猝然回想起来。

  “喂,我警告你,不许你对我无礼。”采薇严肃警告他。

  男人轻笑一声,缓步朝采薇走来。“我又没说要对你怎样,薇儿何必提醒我?”

  说着,已经在她面前停了下来,低下头,噙笑看着她。

  烛光下,十三四岁的少女,正警惕的瞪着清澈如溪的大眼,那张精致无双的小脸儿满是戒备,丝绸般的长发松松的盘在她的脑后,用一根青竹的簪子挽着,其中的一缕,还顽皮的垂下来,散落在她白皙优美的颈后,一直垂落到腰际…。

  此时,她披着一件簇新的粉缎绣红色菊花交领褙子,下着珠色撒花及地长裙,正是他为她准备的那一身,那粉嫩的颜色,很衬她那白皙剔透的肌肤,将她显得更加水嫩可人,几乎可以掐出水而来。

  她瞪着他,他亦凝视着她…。

  良久,他蓦地抬手,向女孩儿的脸颊抚去。

  采薇一凛,赶紧迅速一闪,躲过了男人突如其来的爱抚,怒而转身,正欲痛斥他几句不该随便潜入女子闺房、不该随便轻薄女子的话,谁知,那只清奇的手腕,竟毫无停顿的伸向桌子。

  原来,这厮是要拿她的图纸,却故意做出那样的动作来误导她,使她丢丑。

  “薇儿这样害怕,是怕我做出什么孟浪之事吗?”

  男人含笑,看着面颊粉红的女孩儿,眼神戏虐。

  采薇咬唇,又羞又窘又生气,狠狠的盯着他某处的伤口,粉拳捏了又捏,几欲戳下去。

  南宫逸见她真的恼了,便住了口,不再戏弄她,噙笑向那图纸上看了下去。

  小妮子画的三张纸上,满满的都是一些奇怪的东西,有大有小,有长有短,每件东西下面,都标有该件物品的大小、薄厚和制作的材质,图文并茂,浅显易懂。

  “这些是什么?”

  他凝眉看着她,有些挫败。

  这世间,极少有他不认得的东西,可她画的这么多件东西,竟没有一件是他认识的。

  “是枪。”

  采薇简单的说。

  “枪?”

  南宫逸不解,小妮子画的这枪,和他所认知的枪完全不同,既无尖头,又无利刃,如何伤人?

  见男人疑惑,采薇解释了一下。

  “呃,是用来对付天机子那老妖怪的…。法器。”

  把现代军事领域里最常见的武器称之为法器,她也是无奈之举,总好过跟他解释枪的来源吧!

  南宫逸颔首,一副了然的神态:“这想必是薇儿在扶幽岛学得的吧!”

  采薇抽了抽嘴角,答:“呃……”

  但是,南宫逸依旧是不解,拿着手中的图纸,揣磨着:“薇儿,你这枪,既无尖头,又无刃,如何能伤人?”

  “我的这个枪,还需要配上一种叫做子弹的东西,才能发挥它的威力。”

  采薇说着,又坐了下来,提笔画了一颗子弹,在子弹的下面标注上子弹的大小和材质。

  南宫逸疑惑的看着图上大大小小的物件儿,凝眉思索了好一会儿,方才茅塞顿开,说:“薇儿,这些东西是要安在一处,组成一个大物件儿吧!”

  采薇笑道:“正是,孺子可教也。”

  南宫逸也笑起来,收起图纸,放进怀中,说:“我有最好的工匠,定可以按图上的要求,毫无偏差的做出这些东西。”

  “如此最好,我的枪,是一件高端精密的…。法器,丝毫偏差都不能有!”她说。

  南宫逸笑道:“放心,我定不辱使命。”

  采薇点点头:“如此,最好。”

  谈论完枪的话题,采薇又向南宫逸询问了一些关于天机子的事儿,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既然要与天机子对决,理当先熟悉他脾性。

  在得知那天机子是一个心思阴毒、杀戮极重的妖道时,更加确定了收拾他的心思。

  不知死活的老东西,等他找上门来,她定要用自己先进的现代化武器,打他个神志不清,半身不遂,后半生不能自理…。

  两人聊了许久,转眼,四更以至,采薇该问的话都已经问完了,南宫逸还是一点儿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和他探讨了枪支的制作和关于天机子的事情,采薇对他的态度好转了许多,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尖锐了,所以,在驱逐他时候,也不像从前那样尖锐。

  “我倦了,要睡了。”

  她的意思很明了,我困了,要睡觉了,你该离开了。

  谁知,南宫逸只说了一句:“嗯,睡吧!”身子却一动不动。

  采薇薄怒,瞪着他:“你不走,我怎么睡?”

  南宫逸却懒懒的说:“等帮你擦完药,我就走。”

  “什么?”

  采薇难以置信的抱住胳膊,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本以为和他愉快的聊了这么多,他早就忘了这茬,没想到却还记得清清楚楚呢!

  南宫逸把玩着桌上的狼毫,笑看着她:“帮你擦药啊,昨夜不是说好了吗!”

  “我不需要你假公济私的帮忙,我自己能上。”采薇一边后退,一边严词拒绝。

  南宫逸浅笑道:“我说过,你能是你的事,我想是我的事。”

  说着,手中的狼毫飞出,风过后,采薇定住,动不了了!

  地上,那支狼毫咕噜着,滚了老远……

  “南、宫、逸!”

  采薇目光顿寒,第一次叫出他的名字。

  她的声音很低,怕是惊醒别人,却一字一顿,带着恨意。

  见她如此抗拒自己,南宫逸心中微酸,她明明是自己的女人,已有了肌肤之亲,待他却这般冷漠,还不如那霍渊亲近!

  想着,一股薄怒由心中升腾而起,他走过来,抱起她,向榻上走去……

  “采薇…。”

  他唤着她的名字,将她放在榻上。

  “有人断过,你我是命中注定的夫妻,你不该抗拒我。”

  说着,动手除去了她浅粉色的褙子,露出里面象牙色的亵衣。

  采薇囧怒,脸红得像出了血,一直到脖子,她咬牙低喝:“南宫逸,你少做梦了,我才不是你命中注定的妻子,就算是,我也绝不嫁给你。”

  闻言,男人长长的睫毛垂了下来,挡住了眸间的一团怒气,他盯着她的珠色散花长裙,长指一勾,那裙悄然褪去。

  “不嫁给我,你想嫁给谁?是那个霍渊吗?”他问着,声音已凉。

  采薇亦在气头上,那里还顾得上他的火气,恨恨的说:“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不管是谁,反正不是你。”

  “哼——”

  南宫逸笑了,笑得阴森,让人恐惧,笑过,掌下忽然发力,采薇那身象牙色的亵衣亵裤忽然无声断开,将她裸露在摇曳的烛光里。

  “嘶——”

  采薇倒吸了一口冷气,血液瞬间涌到了头顶,浑身红的像煮熟了的虾子。

  南宫逸跪伏在她的上面,带着几分薄惩的意味,将她仔细的看了一遍,盯着她的眸子,低声质问:“你我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你还敢肖想别人,嗯?”

  被人这样欺负,还是采薇两世为人的头一回,她气得浑身发抖了,贝齿紧咬,眼眶通红,垂在身侧的手紧握着,贴着她的身子微微颤抖,那模样像一朵不堪风雨摧残,摇摇欲坠的海棠花。

  南宫逸见过锋利尖锐的她,也见过她温柔似水她,唯独这副委屈可怜的摸样,是他从未见过的,南宫逸到底是心软了,拿被子将她盖了起来,坐在她的身边,心中无限苦闷。


☆、第九十八章 嫁人的要求


  屋里,静悄悄的,只有女孩儿隐忍的抽泣声和男人懊悔、自责的轻咳声。

  这会儿,南宫逸真的后悔了,他本是憋着一股气儿,因她今日和霍渊亲近来找她算账的,没成想帐没算成,到最后,竟成了他给人家赔不是。

  虽然他从没给谁赔过不是,也从没在谁面前说过服软的话,但这并不表示他不会做、不会说。

  她委屈的眼泪,她隐忍的哭声,已经彻底摧毁了他的骄傲,击垮了他的原则,那里还顾得上那些有的没的?

  “薇儿......”

  他俯下身,低缓的轻唤着,像是怕吓到她一般,他的声音本就富有磁性异常动听,这般低声轻语更有一种颤人心弦的低沉缠绵。

  采薇听到他的声音,转动着湿漉漉的大眼,气恨的瞪着他。

  此时,她的大眼中的雾气氤氲,小巧的鼻尖儿红红的,那张灵润的脸蛋儿上布满了水痕,花瓣儿似的小嘴儿因为委屈,被咬出一排细碎整齐的牙印,人娇弱的躺在那里,断断续续的抽泣着,我见犹怜。

  南宫逸见到她这幅楚楚可怜的样子,心顿时软成了一滩水儿,哪里还有往日那副高高在上的谪仙模样儿,低下头,温存软款的哄着:“薇儿,莫哭了,今天这事就算我的不是,回头随你怎么罚我都成,只是,不许你再去见那个霍渊,也不许再提什么不肯嫁我的事儿......”

  听到男人这样一番话,采薇差点儿被气抽了,同时又对他的偏执感到深深的头痛。

  不同的时空,让他们不同的观念产生了严重的对立。

  男人固执的认为,她已经算是他的女人,理应属于他,不应该违背他的意愿去和别的男人有所瓜葛;而采薇观念则是,婚姻应当建立在你情我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没有这些,就算是发生了*上的关系,她也不会承认,何况两个人的关系,根本就谈不上是关系!

  然而,他们在这个话题上一惊争论过多次,男人顽固的像个老古董,丝毫不肯退让,而她,也绝不会因为对方的强势而失去自己的原则,委屈自己去顺从他。

  “南宫逸......”

  她开口了,声音里带着刚哭过的重重的鼻音,软软糯糯的,没有了往的犀利。

  “嗯?”

  男人温声应承:薇儿有事儿”

  采薇抿了抿嘴唇,打算跟他好好谈谈,想让他改变自己的想法似乎很难,但事无绝对,为了自己以后能过上安静平和的日子,她打算尽力去试上一试。

  “你是真的想娶我吗?”她看着他的眼睛,直言不讳的问。

  南宫逸低着头,看着身下娇嫩的嘴唇一张一翕,如一朵沾着露珠绽开的花儿一般,忍不住抬手抚上那唇畔细密的牙印儿,似乎想要抚平它们一般。

  采薇本能的想要抗拒,但因为身子动不了,不得不任由他的大手在自己的唇上游走着。

  “想......”

  他低声说着,一边深深的看着她,越看越美,越看越爱,简直令他爱不释手。

  采薇屏蔽了他炙热的眼神,想了想,说:“那好,我们就这个问题谈谈吧!”

  男人轻笑道:“记得今天在吉祥客栈时,我就是这么说来着,可薇儿却不理我。”

  采薇一噎,此一时,彼一时,那会儿她是自由人,可以随意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哪像现在这样被人点了穴道,简直就像刀俎下的鱼肉一般,任人宰割。

  “不过——”

  男人话锋一转:“我也想和薇儿好好谈谈。

  采薇道:“那好,那么我先说。”

  “好,你先说。”

  南宫逸痴迷的摸着她的小脸儿,低喃着,眼神宠溺。

  采薇撇开眼,不去看他的眼神,声音虽轻,却掷地有声的说:“既然你想娶我,就该知道我对未来夫君的要求,倘若你能达到我的要求,我便嫁给你也未尝不可,但是,如若你不能达到我的要求,就请你自重,不要再来打扰。”

  南宫逸清笑,声音懒懒:“好啊,本王愿闻其详!”

  他以为,采薇的要求会是什么样的聘礼,或是对她娘家有什么好处的请求,却没想到,她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来

  “我若要嫁人,须得夫君做到以下几点,少一样,我情愿宁缺毋滥。”

  “第一,我只做正妻,绝不做妾侍,就算嫁的是皇帝,我也绝不会委身去做妃子,要做,只做皇后!”

  此言一出,南宫逸顿时大吃一惊,原本痴迷的眼神忽然怔愣起来,面色微僵。

  他是大晋国嫡出的皇子,尊贵无匹,想嫁给他做正妃的,除了当朝宰相的千金,护国大将军的嫡女,还有鲜卑国的贺兰娜公主,都是一等一的贵女,于他的大业有所助力。

  而她,不过是北方偏远小镇的一个农女,爹爹只是一个不得志的秀才,就算他肯三媒六聘的娶她做正妃,父皇和母后又怎会答应?他的那些幕僚、外祖和那些暗中支持他的臣子们,又该对他何等的失望!

  原本,他是想求了母后,看在她曾救他一命的份儿上,抬她做一个侧妃,虽然日后他还会再娶正妃,但她是他这辈子第一个令他动心的女人,也会是他唯一一个认可的女人,不管以后他娶多少个,都只会对她一个好。他本以为,他能做到这些,她该知足了,没想到,她想要的,更多!

  男人的迟疑,没有逃过采薇的眼睛,她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抹讥讽,接着说。

  “第二:我善嫉,期待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姻,在我的婚姻中,绝不允许的三个人出现,我的丈夫此生,只能娶我一个女人,跟我一人生孩子,不管我是现在的年轻貌美,还是有朝一日的人老珠黄,他都只能爱我一个,若是他胆敢做出对不起我的事儿来,我绝不会姑息!”

  说完这话,南宫逸原本复杂的眼神,已经变得震惊!

  他不明白,小妮子为何会有这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想法,他虽不在女色上留意,但自古以来,男子三妻四妾,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儿,如若不然,又怎会广散枝叶,儿孙兴旺呢?无论是皇亲贵胄,还是市井百姓,纳妾都是在寻常不过的事儿了,好比一只茶壶,定要配上几只杯子一般,这些天经地义的事儿,她怎会反对?

  采薇看着他表情的变化,差点儿笑出来,冷冷的接着说了下去。

  “第三,我一向遵守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的原则,在我的婚姻中,如果那个不开眼的亲戚,敢拿辈分什么的来压我,或者因为我的出身不够高而妄想欺负我,我必会狠狠的打回去,不管她是婆婆,还是小姑,欺我者,必死!”

  说完,她对着男人冁然一笑,柔声说:“我的要求,你可都听见了,若是你能做到这些,那么,我便从此深锁春闺,等你来娶。”

  采薇的话,让南宫逸的神色瞬间千变万化,精彩异常,诧异、震惊、烦躁,怀疑,气恼,到最后,统统都归于平静。

  对于她那些匪夷所思的想法,他实在无法理解,最后,归结为女孩儿为了逃避他,不嫁给他,使出的策略,她明知道身为大晋嫡皇子的他,不可能娶她这样的女子为正妻,也不可能一辈子只娶一个女人,更不可能纵容她去忤逆母后,不睦小姑。她知道他做不到这些,所以故意提出来,让他知难而退!

  想到这儿,他又苦涩的开了口:“薇儿,你是为了不嫁我,才特意提出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的吗?”

  采薇笑了起来,清澈的目光定定的看着他,语气平缓、认真。

  “不是,南宫逸,这三个条件,是我永远都坚守不变的原则,此生不可逾越的底线,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哪怕有一天我以人老珠黄,哪怕是我已经成了耄耋老妇,我都绝不会改变初衷。

  采薇的话,轻柔、缓慢,如淙淙的小溪缓缓流过,没有一丝波澜,却让南宫逸震惊到无以复加,他神色复杂的看着榻上那个娇小的女孩儿,想象不到她小小的年纪,竟会竟会有这么骄傲的一颗心。

  心口像被重石压着,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苍白的一笑,说出了几句毫无说服力的话来,妄图挽回:“想不到,你竟会是一个在意名分那种虚名的女子,须知,若无丈夫的宠爱,就算是做了正妻又如何?即便不是正妻,有了丈夫的宠爱,丈夫又怎会让她过得比正妻差?”

  采薇说:“你说对了,我就是那种在意虚名的女子,不仅在意那些虚名,而且善嫉成性,洁癖严重。我的丈夫,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无论是名义上还是身体上,若是跟别的女人有了一次沾染,我都断不会再要他,正如你说,嫌脏!恶心!”

  窗外,夜风阵阵,呼啸着,刮得窗屉子嘎达嘎达作响。

  男人的心,随着那窗屉子的响动,一寸寸的沉了下来,那张风流俊美的脸上,难的带着几分的灰败,他深深的望着采薇,知道自己已经注定无法得到她,眼神中带着浓浓失望和不舍。

  忽然,他怨恨起自己的出身来,若他没有生在帝王家,肩上没有那些沉重的责任,是不是,他就可以高高兴兴的去她家提亲,乐乐呵呵的把她娶回家,然后像她期待的那样,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平淡快乐的度过此生……

  那样平静安逸的生活,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该有多美好,却,终究不能实现了......

  临走前,他解开了她的穴道,苦笑着,慵懒的嗓音中竟带了一丝的沙哑:“呵,你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不会再来纠缠你,但是薇儿,若有朝一日,被我发现你是在阴奉阳违的糊弄我,我不会对你客气的。”

  男人说完,头也不回的向门外去了,那笔挺颀长的背影,分外落寞!

  终于摆脱他了,采薇坐起身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般,心情瞬间明媚起来。


☆、第九十九章 回青云镇


  男人走后,采薇起身,找了一身替换的亵衣穿上,将那身被烂了的亵衣亵裤带进了空间,埋在了地里,直接让它们化成了泥土。

  这些东西是万万留不得的,要是被娘看到她的亵衣亵裤成了这样,不崩溃的疯掉才怪呢!

  处理完,她舒舒服服的在温泉里泡了个澡,在水中又做了一会儿的胸部按摩。出来后就躺在温泉旁边儿的小床上睡着了。

  外面,再有两个时辰天就亮了,而空间里的时间要比外面的时间长三倍,外面的两个时辰,在这里就是六个,足够采薇美美的睡个美容觉,好好的歇歇乏了。

  她睡得很香,没有了妖孽男人的纠缠羁绊,她心头一下子轻松了许多,赶明儿,她再收拾了天机子那可恶的妖道,就没什么烦心事儿都没有了,那时,她就可以带着她亲爱的家人们搬到京城里,在京城的商海中一展身手了!

  六个时辰的时间,放在采薇的时代,就是十二个小时,而她只睡了八个小时就醒了。

  养足精神后,她跑到自己的练功房里,吐纳养气,练了一会儿内功,经过这几天的修炼,她自觉身子轻灵了许多,动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可见,内功果然是一种了不起的功法,值得她继续修炼下去。

  练完后,她在温泉里洗了个澡,将身上的汗液和内功逼出体外的身体垃圾洗掉后,就优哉游哉的到处去游逛了。

  空间里的温度是常年的恒温二十五度,气候湿润,空气清新,到处都飘散着花草树木的清香,她信步走着,吃一个又甜又脆的鲜果,喝几口清冽的灵溪水,在空气清新的田边做一会儿瑜伽,真是惬意极了!

  若不是牵挂家人,她真想一直住在这里,安逸自在的做个避世的高人!

  田里,长眉已经按照采薇的吩咐,将成熟的蔬菜水果都收割起来,存放进库里,空间具有神奇的保鲜功能,就算最容易变质腐烂的青菜水果,放在这里,也可以永远如刚摘下来的一样新鲜。

  重新播种下的,都是各种粮食的种子,稻米、高粱、小麦、玉米……零零总总,十几种之多,种子昨天种下去的,今天就已经发了芽,正生机勃勃的长着,一大片的嫩绿,很是惹眼。

  前几日采薇吩咐长眉种下的水果种子也生根发芽,香蕉树和椰子树已经窜到一尺多高,浅绿色的幼苗在微风中随风摇曳,沙沙的作响。

  采薇兴味盎然的看了一会儿,忽然一只野兔跑过,噌的钻进田里不见了。

  “兔子!”

  采薇精神一震,她正想吃香喷喷的烤兔肉呢,可巧就有兔子送上门来了。她岂能放过?拔腿向兔子消失的方向跑去。

  自从开始修炼内功,她的速度比以往迅速了许多,动作也更加灵敏了,饶是兔子跑得飞快,依然被她给轻松逮到了。

  “哈哈哈……”

  她得意的大笑,杀死了兔子,收拾好后,取出上次存放在空间的炭火、调料,将那兔子烤了起来,一边烤,一连刷油、撒调料,不多时,就烤得金黄喷香,令人垂涎的香味儿就随着她的扇子飘了出来。

  采薇一面烤着,一面默念:“十、九、八,七……三、二……”

  “主人!”

  “主人!”

  不出意料的,十个数内,鹦哥和长眉出现了,两个家伙看着烤得金黄冒油的兔子,闻着烤兔肉特有的香味儿,馋的直流口水,围着采薇软硬兼施,各种的殷勤讨好。

  “主人,我已经把您要的孜然收割磨好了,粮食也种完了,还需要我再去种什么吗?我马上去!”长眉目光炯炯的看着采薇,脸上无限的虔诚。

  “主人,人家今天好可怜,被那个妖女给迷晕了,差点被那群俗人给当宠物抓了去,主人,求安慰,呜呜呜…。”鹦哥打起了同情牌,对着采薇呜呜呜的诉苦,把它今日在试衣阁的遭遇描述了一遍,絮絮叨叨,跟祥林嫂似的。

  采薇明白它们的目的,其实,不用它们讨要,采薇也会主动把烤兔肉跟它们分享,这两天,长眉忙着收割庄稼,重新播种,已经给忙坏了。

  还有鹦哥,据它说自己在昏迷时被一个衙役捡了去,送给了自己相好的,那相好的儿子顽皮,拔了它几根羽毛扎毽子,生生的把昏睡中的鹦哥给疼醒的,逃出来后,用意念跟采薇哭诉了好久。

  这种情况下,采薇理当奖励和安抚它们,自然也乐得跟它们分享自己的烤兔子,她只给自己留了两个兔腿,把剩下的兔肉都给了它们,两个没节操的家伙得到喷香扑鼻的兔肉,顾不上讨好和委屈,立刻埋头大吃起来…。

  采薇吃完烤得喷香的兔腿儿,回到小院里,喝了一杯花茶解腻,吃饱喝足后,才心满意足的从空间里出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会儿,外面的天已经大亮,采薇穿上那件浅粉绣红色菊花交领褙子,心里有说不出的别扭,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妖孽给她的,是她目前唯一的一套冬衣,她的衣服太少了,赶明儿得多添置一些才行,免得有了什么事儿,连件儿换洗的衣裳都没有!

  洗漱梳妆好后,她推门走出房间,一径到了客栈的小厨房,去给爹煎药、熬参汤。

  老乌龟的药很有效,爹爹吃了两日,精精气神儿明显比前两天好了许多,脸色也不似刚见面是那般灰黄颓败了,多少有了点儿血色,想必再调养些时日,就能恢复到从前的身强体健了吧!

  煎好药,熬好参汤,她盛在碗里,放在托盘上,小心翼翼的端了出来。

  一进屋,却发现大房的爷几个来了,正坐在屋里跟爹娘说话,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爹娘一脸的为难。

  见到采薇,穆连奎和穆仲礼都忘了昨天对采薇那股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的痛恨,堆着笑,打起招呼来。

  采薇对他们淡淡的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就不再理会了,端着托盘想爹爹走去。

  穆连奎见采薇态度冷淡,连个笑脸儿都没给他们,气得老脸通红,差点跳起来骂人,但又一想到自家目前的处境,想要最大化的从二房儿捞到好处,就不能跟这死丫头闹僵。

  所以,他忍了又忍,等情绪平复下来后,才堆着笑脸儿,慈祥的跟采薇寒暄:“薇丫头,这一大早的,手里端的是什么呀?”

  采薇冷冷的说:“是我爹的药和参汤。”

  穆仲礼听了,笑道:“老二家的日子果然是发达了,都能喝得起参汤了,哪像我们这些穷人,连人参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呢!”

  穆仲卿解释说:“是孩子们看我病着,身体太虚,才咬牙买了两棵小参来为我补身的,并不是平白享用这么好的东西!”

  对于大伯不咸不淡的风凉话,采薇并未理会,像没听到似的,端着托盘走到爹面前,把药碗端出来,递给了爹。

  穆仲卿接过药碗,欣慰的看了女儿一眼,蹙着眉一口气儿饮了进去,苦的脸都皱起来了,采薇忙又把那碗参汤递过去给他解味儿,虽然参汤的味道也不好,但和黄连为药引子的汤药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了。

  用完参汤,穆仲卿皱着的脸好了许多,杜氏因有公爹大伯和子侄在,不好给穆仲卿递帕子擦嘴,以免被看做是轻佻,就用眼神暗示采薇给穆仲卿拿条帕子。

  采薇会意,从袖中取出一条干净柔软的细棉布帕子来,递给了爹爹,穆仲卿接过来,擦了嘴,又把帕子放回到女儿的托盘中,才又转过眼去,继续跟他们说话。

  这一连窜的过程,看在穆仲礼的眼里,让他又是嫉妒,又是气恨。

  老二这迂腐的穷酸秀才,竟养出了这样一个好闺女,不仅孝顺,又能赚钱,原本他们一家落魄的都快去讨饭了,就因为有了这丫头,竟然能呼奴唤婢,连参汤都喝上了。真是眼红死他了

  想着,就酸溜溜的说:“还是老二有福气,养出了薇姐这样的好闺女,有个病痛的,就有参汤喝,像我养的这些不成器的,慢说是参汤,就是肉汤,也没得喝啊!”

  一旁的穆连奎听了,意有所指的说:“哎!正是这理儿,若养出不争气的孩子,那里还敢指望借他的光?像我似的,活了一辈子,都还不知那参汤是甜是苦,是酸是辣呢。”

  老头子这句话,听着像是在喟叹自己的命运,实则却是在敲打穆仲卿,他有一个好闺女,能让他喝上参汤,可他的老子连参汤是什么滋味儿都没尝过呢?

  穆仲卿的脸上一僵,看向女儿,生怕女儿生气,作出什么极端的事儿来。

  没想到,采薇竟毫不在意的说:“老爷子想和参汤,这个容易,等我们过年回去时,一定给您带上一根上好的人参!”

  穆连奎一听,登时乐得眼泡眯缝起来,嘴里连连说:“好、好,薇儿还真是爷爷贴心的好孙女儿!”

  采薇斜起嘴角,冷笑一声,说:“除了人参,老爷子还想要什么?不妨都跟我说吧,我家的银子都是我赚来的,都在我这儿,跟我爹娘说了没用的,我不撒口,他们谁都没权利动家里的银子。”

  采薇的语气冷硬,态度轻慢,让穆连奎很是难堪,但却拿她毫无办法!

  昨晚和儿孙们商量好要的那些东西,他已经偷偷的跟穆仲卿夫妇要了,本以为这两口子性子软,好说话,没成想刚一开口,就被他俩一口拒绝了,拒绝得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

  老头子气愤之余,又无可奈何,只好另辟蹊径,厚着脸皮把刚才跟穆仲卿夫妇提的要求又说了一遍。

  穆仲礼见采薇心平气和的听完穆仲礼的要求,没有露出什么反应,以为有门儿,忙从怀里掏出一张清单来,递到采薇面前,涎着脸笑道:“大伯怕你事儿忙给忘记了,就把你爷爷要的这些东西都写了下来,大侄女儿什么时候得空,就买了来,也好哄老人家开心,要是不得空,大伯帮你们去买也是一样的,骨肉至亲,我也不能贪墨你们的银子。”

  艾薇接过清单,略看了一眼,顿时笑了,昨晚她还觉得那妖孽是这世上最不要脸的人,但如今和大房这几个现世宝儿比起来,还是略逊那么一筹的!

  只见那清单上,密密麻麻的写着他们索要之物,如:一篓银霜炭、一担粳米、十斤上等棉花、七匹绸缎、一百斤精面、十只青花细瓷碗、二十斤肥猪肉、一百鸡蛋、一百鸭蛋、十斤大曲酒,十斤灯油,二十斤豆油……

  如此种种,竟列了满满一大篇儿!

  采薇看着看着,嘴角慢慢浮出一某深晦莫测的笑意来,笑得穆连奎父子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因看不出她的心思来,也不见她说话,只是笑,爷几个不由得有点儿忐忑不安起来。

  “呃,那个……大侄女,论理哈,孝敬老人的事儿是不该讨价还价的,但是,要是你们真有难处的话,少买一两样也是使得的……”

  采薇抬头,看着惴惴不安的穆仲礼,又看了看他身后那三个表情各异的祖孙,不觉阴森森的笑起来,慢悠悠的说:“为什么要少买呢,放心吧,这些东西一样都不会少的,不会少的,呵呵……”

  穆连奎爷孙四人没想到采薇这死丫头这么痛快就答应了下来,不禁都都高兴不已,高兴之余,又后悔没再跟她多要些,看她答应得这么爽快,说不定再跟她多要些,也能要来的!

  因为采薇答应了大房的那些无理要求,穆连奎父子心情大好,爽快的起身,自雇马车回青云镇去了,走之前,和采薇再三讲好,等采薇过年那天早上回穆家村时,须得把老爷子索要的东西备齐,统统都带回去。

  大房一走,杜氏忧心忡忡的说:“薇儿,这事儿你答应的是不是太过草率了,咱家的银子赚的也不容易,你瞧,你爷爷要的这些东西,怕是没有百八十两的银子,都买不下来呢!若是为难,就不要太过勉强了,少买几样也是使得的。”

  采薇呵呵笑道:“不为难,穆仲礼不是说了吗,孝敬老人是不该讨价还价的,你们就让我好好孝敬孝敬咱家那两位德高望重的的老人吧!”

  吃过午饭,采薇一家乘坐自家的马车回青云镇去了,今天已经是二十八,再有两天就过年了,她们须得回镇上的酒楼料理安排一番,然后回穆家村去过年。

  回穆家村过年的这个消息,让欢快的孩子们都萎靡下来,一个个像被霜打了似的,蔫头耷拉脑,连一向最爱说话的武儿,都嘟着小嘴,心事重重的靠在长姐怀里,不出一声。

  穆仲卿看出孩子们的抵触,歉疚的说:“等我们回了穆家村,还住在自己的家中,只是吃年饭的时候,到大房去吃个饭就好了。”

  听爹这么一说,几个孩子的情绪才渐渐缓暖回来,一路上有说有笑、其乐融融的回了青云镇!

  采薇记得,霍大哥说过,二十八早上他就动身去汴州府,这会子,他大概已经在路上了,她计划着,若是京城里那老妖道来得晚,她便赶在初五初六那几日去汴州府与他汇合,考察一下参行的情况,认识一下那位未来的参行掌柜司徒长歌,若是那老妖道来得早,她就暂时把去汴州府的事儿放一放,集中精力,先料理了那老妖道再说!


☆、第一百章 算账


  今天虽然已是腊月二十八,再有两天就过年了,但镇上不少的酒楼还开着,门外悬着红红的大灯笼做幌子,显得喜气洋洋、年味儿十足。

  但是,自家的酒楼钱却冷冷清清,大门紧闭。更关键的是,那挂着铁锁的朱色雕花大门上,斑斑驳驳,竟然到处都是被砍坏、被踢损的痕迹。

  “皇天菩萨呀,这是怎么了?”

  杜氏从车上一下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看着自家被损害的大门,情不自禁的滚下泪来。“这是谁造的孽呦?”

  穆仲卿也走过来,看着那扇被踢得摇摇欲坠的雕花门,忍不住沉声问道:“薇儿,你可曾得罪过人?”

  采薇垂下眸来,眸光中闪过一片清冷,有些事,她一个人应付就绰绰有余了,不想再让父母替她担心。

  “女儿乃是一介女流,既不吃酒赌钱,又不打架斗殴,到哪里去得罪人呢?想必是有人看咱家的生意太好,眼红嫉妒,才会做出这样的事儿吧。”

  她的情绪隐藏的极好,除了委屈和气氛,谁都没看出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

  本来,她想着先去处理了天机子那老牛鼻子,再去汴州府办事,若是没空理会他们,也就算了,反正她在他们夫妻手里也没吃什么亏。

  然而,他们却迫不及待的来找死了,明目张胆的砸了她的酒楼,*裸的像她示威!

  好!很好!

  她心说。

  现在,她手头宽裕,而且马上投身到参行,富甲天下指日可待,根本不用在乎八福酒楼每天赚的这几两银子,但是,八福酒楼是她来到这个世界里开展的一项事业,对她来说有着极其厚重的感情,就像是一位母亲对怀胎十月生下的孩子一般,不管这孩子什么样,在母亲的眼里,他都是最好的,是独一无二,不许任何人亵渎的。

  她的酒楼被人砸了,就像是他的孩子被人欺负了一般,这口气,她怎么可能咽下去呢?

  “哎,不知九斤他们爷俩咋样了,有没有受伤?”

  杜氏忧心忡忡,和酒楼比起来,她更担心的是人。

  采薇对赶车的张伯说:“张伯,劳烦你跑一趟,去周叔家看看,周叔和九斤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

  “是,大小姐。”

  主家的人都下了车,张伯一甩鞭子,赶着车往九斤家去看人了。

  几个孩子一下车,就看到家被祸害成这个样子,都气愤不已,文儿愤愤的说:“长姐,若是查出是谁来祸害咱们,你定不可饶了他。”

  “那是自然。”采薇冷声道。

  回到后院儿,张婶儿、刘嫂子、春柳和柱儿等人迎了出来,一面给穆仲卿见礼,一面七嘴八舌,向采薇诉说酒楼被砸之事。

  原来,就在采薇走的那天夜里,家中的几个下人都已进入了梦乡,忽然被前院儿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动惊醒,听到这样的动静,几个人都惊惧不已,穿戴好后,急匆匆的跑到前院儿去看情况。

  结果,一进酒楼,就看到六七个彪膀大汉,拿着刀剑棍棒,在酒楼里乱砍乱砸,整齐干净的酒楼,被他们砸的七七八八,桌椅板凳、杯盏碗碟都被砸的粉碎,无一幸免,几只装着酒的大瓮,也被砸碎,醇香的就流了一地……

  砸完后,几个凶神恶煞的扬长而去,临行前,还恶狠狠的对张婶儿等几个下人说:“转告你们家姑娘,若她想在青云镇继续开店儿,就识相点儿,到我们主子那里去赔罪,我们主子肯饶她,便罢了,如若不然,你们一家子,就得给老子滚出青云镇去!”

  穆仲卿夫妇听了,齐齐转向采薇,惊道:“薇儿,这是怎么回事儿?你得罪什么人了?”

  此时,采薇已经心中有数,她冷笑道:“没什么,一个小人而已。”

  穆仲卿忧心的说:“小人更不好得罪,常言道,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罪了小人,尤其是有几分能力的小人,只怕从此就不好打发了。”

  采薇斜起嘴角,冷笑起来,在爹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眼里,那小人的确是不好打发,可在她的眼中,那该死的种猪就如她手中的蚂蚱一般,她想什么时候捏死,就什么时候捏死,又有什么不好打发的呢?

  不过,就这么捏死他,还真是太便宜他了,他之所以敢这么嚣张,不就是依仗自家又是开赌场、又是开酒楼、又是开米行的,财大气粗吗?要是哪天他一无所有,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了,看他还怎么狂?那时,让他品品由天堂坠入地狱的滋味儿,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呢!

  想罢,采薇不觉笑了起来,一个美妙的计划油然而生!

  杜氏正为刚才刘嫂子的话担忧着,那人指明让女儿上门去赔罪,分明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该如何是好呢?该怎样做,既能让女儿不去涉险,又能让那人放过自家的酒楼呢?

  正忧心着,却见采薇笑了起来,杜氏急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闲心笑,还不快想个法子,解决了这事儿。”

  采薇闲闲的笑起来:“不急,明日我亲自去见见他,定能让他改了主意。”

  “不行!你不能去!”

  一道沙哑的声音同时响起,带着变声期男孩儿的可笑嗓音,斩钉截铁的否决了她。

  采薇闻声,回头看去,见九斤一家正好走进来,九斤走在最前面,那张憨厚朴实的脸上,写满了担忧。

  “薇儿妹子,你不能去。”

  他重复着,走到采薇面前,站住了:“你告诉我,是谁砸了咱们的酒楼,我去找他。”

  没等采薇说话,周婶子就赶上前来,一把拉住采薇的手,说:“丫头,你可不糊涂啊,你要是去了,那个人若是起了歹心,你可怎么办呢?那时羊入了虎口,跑都跑不掉,你后悔都来不及了呀!”

  说着,转向杜氏道:“妹子,你可得劝着点儿薇儿,咱不开店儿了不打紧,可不能让孩子冒险啊,大不了咱还回穆家村去过活,总好过让孩子受罪的好!”

  “嗯,我们不会让她去的。”

  穆仲礼接过话来,对周婶子点了点头,表示认同她的观点。

  他看着女儿,严肃的问:“薇儿,你告诉爹,砸咱家酒楼的那个人是谁?你又是怎么和他结的怨?说清楚了,明早爹去找他理论。”

  周叔说:“穆兄弟,我跟你一起去,省得你一个人去吃亏。”

  采薇听了,不禁又被爹的慈父情怀感动了一下,若是她没有这些上天入地的本事,出了这样的事儿,可不就得爹出头去帮她理论,虽然最终的结果极有可能是没等爹开口,就已经被打个半死扔了出来,但终究好过她被那畜生糟蹋的强。

  不过,既然她有收拾那畜生的本事,就犯不上让爹和周叔去为她涉险了,甚至连让他们担心,她都舍不得。

  于是,含糊着说:“这事儿,还是交给官府处置吧,我明儿就写状子,派张伯去递交县衙,定要将那恶徒绳之以法,你们就不要跟着操心了。”

  众人也知道上门与那人理论不出什么,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只好同意了采薇的建议,又说了一会儿话,见时候不早了,周家人才告辞去了。

  歇息时

  因为穆仲卿回来了,家里的房间做一些调整,三间屋子,穆仲卿和杜氏夫妇住一间,文儿和武儿住一间,采薇和采菲住一间。

  这下,可把采薇愁坏了,她还想着在晚上去收拾律俊臣那混蛋呢,若是和采菲住在一处,她哪里还敢动弹?

  姐妹俩躺下后,采菲因为家里的酒楼被砸了,显得心事重重,忧心忡忡,躺下许久,却还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采薇急着出去办事,等不及她睡着了,而且,就算她睡着了,谁又能保证她不会再半途中醒来,于是,偷偷的用意念联系了老乌龟。

  “龟大仙,您上次给我的迷药对身体有害处吗?”

  老乌龟慢悠悠的说:“没有。”

  “太好了!”采薇心中大悦,迷晕了菲儿,悄悄的打开窗子,从窗口飞身出来,悄无声息的向茫茫的夜色中奔去。

  屋顶上的逐月正在调息内功御寒,今天轮到他当值了,见到采薇从屋里奔出来,急忙纵身跃下屋顶,紧身跟了过去。

  ……

  转过街角,喧嚣渐见,一家颇具规模的赌场入了眼帘。

  这会儿,正是赌场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刻,前来赌钱的男人们,揣着沉重钱袋,兴奋的进入了这座销金窟,打算一夜暴富,或是找个又白又骚的娘们,尽兴的痛快一番。

  采薇跟在他们的身后,也进了来。

  见那赌场雕栏画栋,颇有局面,大堂处置了面八扇红木镂雕屏风,两旁各立一名红衣女子,碧玉年华,粉面含春,见有人来,便迎上前去,盈盈一笑,娇声问道:“大爷,是要赌,还是嫖?”

  男人道明目的,两个女子便袅娜娉婷的带着他们去了。

  采薇冷哼一声,想不到那律俊臣那种猪倒还有几分商业头脑,没在赌坊门口安置一群五大三粗凶神恶煞的打手,倒是安置了两个水葱似的妙人儿,那两个少女身姿胜柳,笑比春花,朝着进来的客人盈盈一望,许多男人便管不住腿脚了。

  进出赌坊的,大多是冲着钱财来得,可若能顺道养养眼,想必没人会拒绝。

  “姑娘,您是来……”

  一名红衣女子见采薇也进了来,惊诧的看着她。这个时代女子闺训苛刻,女儿家轻易不抛头露面的,除非像她们这样的娼妓,否则,断不会有好人家的女儿到赌坊里来的。

  “我找你们东家。”她淡声说道。

  隐在身后的逐月,气得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

  这可恶的女人,不顾女儿家的体面,深更半夜跑到此奢靡腐朽之地,来会那个东家情郎,真是无耻至极,亏得主子对她一往情深,还把他们兄弟拨到了她的身边,若早知她是这样一个淫奔无耻之流,他便是宁愿忤逆了主子,撞死在主子面前,也断不会来守护她。

  红衣女子听采薇这么一说,眼中顿现恍然大悟之色,掩着嘴轻笑道:“姑娘来晚了,东家今个已歇在暗香的房里了,还点了软玉前去助兴,这会子,姑娘就是去了,也捞不到什么了!”

  闻言,采薇的嘴角抽了抽,很快又淡定下来,对红衣少女说:“别的不用你管,你只告诉她,八福酒楼的人来了,他自会见我。”

  红衣女子嗤笑一声,酸酸的说:“凭你是谁,东家现在正在兴头上,我可不敢去打扰,姑娘还是回去吧,不如明儿早些来,趁着东家还没点人,再来试试运气!”

  采薇火了,被当成想爬种猪床的,采薇已经够憋气的了,一听见不到种猪,且有被那女子狠狠的奚落羞辱了一番,她就按捺不住自己的怒火了,冷笑一声,看都不看那红衣女,抬步向里间走去。

  “哎,姑娘——”

  见采薇摇要硬闯,红衣女子急了,伸手去抓采薇的胳膊。

  这红衣女子生的娇花弱柳,没想到竟是个练家子,出手又快有准,她擒住采薇的手腕,嗤笑起来:“姑娘,马桶也该有两只耳朵,你也不打听打听,这鸿运赌场,是你能随便乱闯的吗?”

  采薇因为没料到她会武功,也没想到她会忽然出手,见自己被擒后,扯开嘴角笑了起来,笑罢,忽然凌厉出手,像那女子袭去。

  红衣女子那里是她的对手,不过三五招,就被采薇一脚,踹倒在那面八扇红木镂雕屏风上,随着一声响,稀里哗啦的随着屏风倒了下来!

  见有人闹事,一群面目凶恶的汉子快速跑过来,围住采薇,恶声道:“哪来的野丫头?吃了雄心豹子胆吗?律公子的场子你也敢踢?”

  采薇冷笑道:“我不管他是驴公子,还是马公子,总之,让他出来见我,或者,我去见他。”


☆、第一百零一章 去赌场【一更】


  为首的汉子听到采薇的话,不禁勃然大怒,道:“小娘们好大的胆子,竟敢对我家公子出言不逊,当心爷生擒了你,给兄弟们轮着玩儿…。”

  另外几个汉子一听这荤话,登时兴奋起来,跃跃欲试道:“赖三哥,只管和她磨牙作甚么,赶紧擒住了,拿到后院,咱们兄弟好好痛快痛快!”

  说着,有一个竟迫不及待的奔过来,伸手便要去抓采薇的。

  见他冲了过来,采薇面不改色,抬掌迎了过去,没等别人看清她是怎么出手的,只听‘噗’的一声,那汉子已经栽倒在地上,翻着眼睛晕过去了。

  另外几个惊了一下,随后都气势汹汹的扑了过来,那架势,大有要将她分而食之之势。

  只可惜,没等他们挨到采薇,就先闻到一股淡淡的幽香,随之而来的便是浑身瘫软,接着被采薇的拳脚招呼了几下,就要纷纷倒地,再爬不起来了。

  守在赌场门口的管事一见不妙,拔腿就朝楼上跑去。

  采薇撂倒了几个大汉,脚下并未停歇,一径走到赌场里面。

  只见里面红梁彩帐,暖烛明堂,喧嚣热闹满室。大堂里,一眼难望有多少张赌桌,每张赌桌前的荷官都是女子,与门前迎客的女子一样穿着大红的纱衣,都是二八年华的妙龄女子,莺莺燕燕、在赌场内摇曳穿梭,脂粉留香,喧嚣热闹,整个赌场一派奢华糜漪的景象!

  采薇站在大堂的门口,将每张赌桌都扫了一遍,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一张桌上。

  那张赌桌外头围了许多人,看客们吵吵嚷嚷,偶尔会有‘开呀,快开呀’的呼声传来。

  她走过去,分开人群进了里头,却见这赌桌两头分别坐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年纪,粗布衣衫,面色青黄,一张消瘦的脸上布满了青须,看起来憔悴不堪,然而,他的那双眼睛却极为有神,如鹰一般,目似利剑,洞察一切。

  他坐在那里,神情紧绷,抿着唇,一双拳头放在双膝两侧,眼睛紧紧盯着对方的骰盅,一眨不眨。

  对面儿,是一个穿大红拷绸长袍的肥胖男子,那男子长的又白又胖,脸白圆得跟武儿的小屁股蛋子似的,一双本来就不大的眼睛几乎被肥肉挤成了一条缝,如果不仔细看,还真难找出他的眼睛在哪?

  这会儿,胖男人得意的坐在那里,颤着一身的肥膘嘿嘿的笑着:“张镖头,怕是你又输了!”

  说着,顺手揭开骰盅。

  “四五六,大——”

  有人吟唱般叫了出来,对面的张镖头一听,顿时轻晃了一下,艰难的闭上了眼,面露痛色。

  有人幸灾乐祸的笑道:“张镖头,律二公子也是个心善的,不如您跪下来求求他,说不定他一时心软,能打赏你三五两银子呢!”

  张镖头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沉声道:“不需。”

  说着,挺直脊背向门外走去,只是,没等走到门口,就‘扑通’一声,如玉山轰塌般倒在地上,晕过去了。

  立刻,赌场里冲出来几个人,七手八脚的将他抬起,送回到他的家里去了。

  人一走,人群中立刻有人议论开来。

  “嘿,还晕过去了,不就输了一把破刀吗?至于吗?”

  “怎么不至于,听说那把刀可是张镖头家祖传下来的,剁铜剁铁,刀口不卷,吹毛得过,杀人刃上不见血,实在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宝刀,如今平白输了去,张镖头怎能不上火?”

  “要我说,这张镖头也是个不着调的,既是祖上传下来的宝物,又怎好拿出来赌?况且他是个走镖的,把吃饭的家伙式都输了,以后谁还来找他送镖?”

  听到大家这样议论,立刻有知情的人说:“张镖头也是出于无奈才行此事的,听闻,他前上个月接了一趟镖,替几个辽丹人押送一批人参,结果半路上被一伙儿山贼给截了,四五万银子的人参就这样没了,只能由他自己赔!”

  “威远镖局虽然在咱青云镇鼎鼎大名,但也拿不出四五万两的银子啊,听说那些辽丹人已经将他告到了县衙,李县令已限令张镖头在年前交上赔偿的银子,否则,就要将他和与他一起走镖的镖师下大牢了!以抢劫罪论处。”

  “哦,原来如此,怪不得他把祖传的宝贝都拿来赌了,可惜呀,他时运不济,不仅丢了镖,还把祖传的宝刀给输了,啧啧…。”

  采薇静立一旁,听着众赌徒的七嘴八舌的议论,不由得朝那位律二公子的手中看去。

  只见那把刀清光夺目,冷气侵人。远看如玉沼春冰,近看似瑶台琼雪,花纹密布,紫气横空,端的是一把无双的宝刀!

  律二公子赢了这把宝刀,喜得眉开眼笑,本来就小的眼睛几乎笑没了,拿着刀,装模作样的武了起来,动作笨拙的像一只怀了孕的狗熊,偏他又自我感觉良好,边武,便偷窥着观众们的表情,以满足自己虚伪的心理,冷不防,在人群后,他看到了一位稚嫩娇美的少女。

  女孩儿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梳着松散的坠云髻,穿着一身浅粉色绣红色菊花交领褙子,面色清冷,面容却娇艳至极,就是将整个赌场的美人加起来,都不及这小美人的万中之一。

  律二呆住了,举着剑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一瞬不瞬的看着小美人儿,那张溜圆的脸蛋子上露出痴迷的神色。

  采薇冷眼看着律二的痴迷的眼神,再看看那把青光闪闪的宝剑,心中忽然生出一个念头来,便朝着律二公子走去,在他对面坐下了。

  “呵呵,小美人儿…。”

  律二公子见少女主动走到他面前坐下了,误以为是小美人儿看上了他,顿时乐得浑身都痒痒起来。

  面对如此猥琐的表情,采薇翻了翻白眼,凉声道:“公子,我想和你赌。”

  “嘿嘿,好,好,小美人儿,你要赌什么?小爷陪你。”

  律二巴不得一声,见小美人肯主动兜搭他,以为有戏,便忙不迭的应承下来。

  采薇指了指他手中的宝剑,问道:“就赌这把剑,刚才张镖头把这把宝剑压了多少钱?”

  律二道:“三千……啊不……不,不要钱,不要钱,嘿嘿……”

  采薇挑眉:“不要钱?”

  律二公子嘻嘻笑道:“没错,小美人,你若是想要这把剑,咱们赌了花样,如何?”

  采薇道:“怎么赌?”

  律二吸了一口口水,色眯眯的说:“掷骰子,三局两胜,大点为胜,要是小爷我赢了,小美人就陪我好好的睡几天,等小爷腻了,才可离开;要是小爷输了,这把宝剑就归小美人儿你了,如何?”

  “呵呵……”

  采薇笑了起来,笑得律二公子不知所以,但见小美人笑得实在好看,便也跟着嘿嘿嘿的笑起来。

  “如此,甚好!”采薇说。

  小美人儿一口答应下来,律二公子喜得眉开眼笑,仿佛看到小美人儿已经躺在了他怀中一般,对于自己和小美人的赌局,他是很有自信的。

  律二虽貌似愚钝蠢笨,但实则是一个奸诈狡猾之徒。因他自幼混迹在自家的赌场中,久而久之,练就了一副常人不及的掷骰子的本事。无论是自己的色子,还是对方的色子,只要摇完放在赌桌上,他都可以轻松是听出所掷的点数,从未失手过!

  赌局……就此设下了。

  大堂里的赌徒们纷纷围了过来,将他们的一桌围得水泄不通。

  美人儿拿自己当赌本,和二公子赌宝刀的话本儿,可不是天天都能看到的,此等热闹,今夜不看,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看。

  赌桌已经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后面瞧不见的,纷纷上了二楼,凭栏下望。

  大堂里,采薇和胖公子对坐,一个嬉皮笑脸,面容猥琐,一个清冷浅笑,笑意深长…。

  一个明显高过于常人的男子,隐在众人身后,咬牙切齿的看着坐在赌桌边儿的女子,发誓要把他今日见到的,一字不落的汇报给主子!

  赌局开始了,律二和采薇各据桌子一边,律二伸出肥胖的手掌,殷勤的说:“姑娘先请吧!”

  采薇也不客气,拿起骰盅胡乱的摇了起来,毫无章法可言,摇了半天,啪的一声,扣在桌上,不动了。

  律二收回竖起的耳朵,笑得跟年画似的。

  小美人儿根本不会掷骰子,她胡乱的摇那么几下,就把骰盅扣下了,简直就是白给他赢的机会一般。

  轮到他了,只见他操起骰盅,肥胖的手臂瞬间灵活起来,那骰盅像长在了他手中一般,震动的摇着,里面的色子‘稀里哗啦’作响,大家正听得认真,忽听“啪”的一声,骰盅停下了。

  律二摸了摸下巴,轻佻的说:“小美人儿,你先开吧!”

  采薇颔首道:“也好,还要烦请大家做个见。”说着,胳膊向上一提,骰盅里的三个色子明晃晃的露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

  “呦,了不得,三花聚顶!”

  人群中,有人嚷了起来。

  律二公子瞠目结舌,他刚刚听得分明,小美人的骰盅里,明明该是5、3、1呀,为何会是三花聚顶?是他的耳力失灵了,还是小美人儿在开盅时耍了手段。

  可是,小美人儿实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开的盅,不应该有机会出千啊,这到底是怎莫回事呢?

  空间里,白眉把点数为1、2、3三个色子摆好,用意念告诉采薇:“主人,摆好了,收回去吧!”

  采薇浅笑一声,心里道:“收——”

  于是,空间里那被长眉摆出的三个小点儿的色子,便悄然落在了律二公子的骰盅里。


☆、第一百零二章 赢了种马


  “律二公子,到你了。”

  采薇端坐在那里,平静的提示着。

  律二听了,收回心绪,信手将自己的骰盅掀了开来,待看到那骰盅里的色子时,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1、2、3……小”

  有看客一时没忍住,小声的嘀咕出来。

  话音刚落,人群中立刻炸开了锅,大家议论纷纷,都道是这律二公子失手了。

  常在赌场里混的老赌徒们都知道,位律二公子赌技高超,很少有输的时候,今夜,竟输给这稚嫩的小姑娘,定是被这小姑娘的美色乱了心智,连1、2、3的点儿都摇出来了,真是可惜!

  律二公子瞪着眼朝骰盅里看了半天,又伸出胖得像猪蹄儿似的手,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再次向那骰盅里看去。

  里面,依旧是1、2、3……

  “嘿,真是邪了门儿了!”他叫了起来,他明明摇的是三个6,怎地一下变成1、2、3了?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采薇冷眼看着,问道:“律二公子,还赌吗?”

  “赌,怎么不赌!”

  律二赌气似的一拍桌子,叫嚷着:“小爷今个一定要睡到你!”

  说完,率先操起骰盅,摇了起来。

  听到他的粗话,采薇的眸光冷了几分,却没有当即翻脸,而是把这话记在了心间。自己则面色淡然的看看那律二公子摇色子。

  只见那律二肥胖的胳膊颤动,骰盅里面密密麻麻的响声不断,如雨点落地一般,分不清个数,就连最擅长听音辨色的老赌徒,都在这混乱不堪的响声中迷糊了。

  “啪——”

  一声响,骰盅落了下来了,震得桌面颤了颤。

  这回,他打叠起了十二分的力气,将那三颗色子重新摇成了三花聚顶,绝不会再失手了!

  “小美人儿,这下该你了!”律二说道。

  采薇看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不觉耸了耸肩膀,抿着嘴儿,随手拿起骰盅摇了起来,摇了几下,也学着他的样子‘啪’的一声摔在赌桌上。

  “谁先开?”

  她问着,脸上却是一副神秘莫测的笑模样,那笑容,虽美,却看得律二有些心惊。

  “你先——”

  他说,他就不信了,才刚他集中精力,听得分明,小美人儿的骰盅里,应该是2、4、5,而他的骰盅里,是三花聚顶,三个6!

  “行,我先就我先!”

  采薇随意一笑,信手开了盅。

  “2、4、5——”有人叫了起来!

  采薇吓了一跳,怎么回事?不是该三个6吗?咋成2、4、5了?她急忙用意念召唤长眉。

  “喂,长眉,说好的三花聚顶呢?”

  长眉捋着眉,老神在在的说:“主人,放心吧,保你赢的,都是三花聚顶有什么意思,玩的,就是心跳,您就擎好吧!”

  听它这么一说,采薇才放下心来,看着对面得意的律二,道:“律二公子,您也请吧!”

  后面的赌徒一阵激动,嚷着:“律二公子,快开,快开,这次,您一准儿赢!”

  律二见采薇的点数和他所听到的一样,这才放下心来,眯着小眼,嘿嘿一笑,故作神秘的将那骰盅慢慢的启了开来。

  骰盅里,三个一点儿的小色子静静的躺在那里,差点儿晃瞎了众人的眼。

  “三个一,这不可能?”有人叫了起来。

  律二也像被雷劈了似的,杵在哪里半晌没回过神来,嘴里喃喃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他分明摇的是三个6的,怎么又变了?

  嘀咕着,他猛的抬起头,盯着采薇,唳声道:“是你在搞鬼?”

  采薇冷笑:“众人都在这儿看着呢,你的骰盅一直在你手中,我连碰都没碰到,又怎么能搞鬼?律二公子这样污蔑我,莫不是你律家输不起,想要赖账?”

  后面看热闹的赌徒也都议论纷纷起来,虽然不敢大声,但是,对于律二输了却不肯承认之事,都感到不以为然!

  正闹腾着,一道微凉的男音传来——

  “区区一把刀而已,我律家还输得起!”

  声音处,鸿运赌场的东家律俊臣,正负着手,从楼上缓步走下,他头上戴一顶轻纱抓角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上穿一领单绿罗团花长袍,腰系一条双搭尾龟背银袋,穿一双磕爪头朝样皂靴,走的稳稳当当,丝毫没有自家人输了的焦躁。

  两边看热闹的赌徒见了他,都自觉的靠在两边,毕恭毕敬的把路让了出来。

  律俊臣且行且笑,一双眼睛冒了火似的盯着人群中的少女,牙痒痒的。

  小贱货,敢耍他,本想用在她身上的春药,结果却被她使诈都用在了他身上,害他中了那么深的毒,睡了奶娘那中年老阴,使他到现在还恶心着,没法跟女人亲近呢!

  这口恶气,今儿一定要在她身上发泄出来,无论如何,也要与她颠鸾倒凤,共赴*的做上一回,才肯罢休!

  迎着他冒火的眼神,采薇毫无惧色的回望了过去!

  妈的禽兽、种猪,老娘终于把你给等来了,敢砸老娘的酒楼,毁老娘的心血,今儿势必让你名声扫地,家财散空!

  两人各怀心思,脸上却都挂着浅浅的笑,这一幕,看在远处逐月的眼里,俨然就是一对情侣间含情脉脉的对视!

  “可恶的女人!”

  他腹诽着,又气又恨又无奈!

  律俊臣下了楼,闲庭信步的走到赌桌前,将桌上那把宝刀拿起来,抽出鞘看了看,赞道:“太阿巨阙应难此,干将莫邪亦等闲,呵!果然是把难得的好刀!”

  说罢,将刀插入鞘内,送到采薇面前,笑道:“愿赌服输,这把宝刀是姑娘的了。”

  采薇见他装腔作势的样子,一阵恶寒,她倒是很想接过来,但一想到这把宝刀现在是被这种猪拿着,而这种猪的手,刚刚才玩儿过两个女人,就感到阵阵的恶心。

  “怎么?难道穆姑娘不想要这把宝刀了?”

  见采薇迟迟不肯动弹,律俊臣挑眉问道。

  要,当然得要,采薇还指着他收了张镖头的镖局为己用呢!

  她咬了咬牙,从袖中拽出一方素净的棉布帕子来,包着手,快速的将刀接了过来,放在桌角上。

  这一动作,着实惹恼了律俊臣,他看着采薇那副嫌恶的样子,笑意加深,笑容却愈加恶狠起来。

  小贱人,敢嫌弃他,待会把她弄到榻上,定要好好的恶心恶心她才行!

  心里虽然是这样想的,不过,嘴上却是另一番说辞。

  “不知穆姑娘又打又闹的想见我,所为何事?”

  他朗声说着,毫不避讳围观的赌徒,显然是想给人以错误的引到,想让大家以为采薇是来爬床的。

  采薇自然知道他这份儿阴毒的心思,本想一掌拍死他,但又一想,一下拍死太便宜他了,便直言道:“我以为律公子该知道我所为何来?难道我家酒楼被砸之事,律公子不想对此付出点儿什么吗?”

  一个下人端了一把椅子过来,毕恭毕敬的放在律俊臣的身后,律俊臣一撩袍子,坐了下来,对着采薇阴森的笑道:“穆姑娘,凡是有因必有果,姑娘若想追究酒楼被砸之事,就先想想本公子为何会这么做?”

  他所指的,是采薇诳他赎买朝云一事,还有那日相约,本打算与她共赴*,她却给他下了猛药,自己逃脱,害他睡了奶娘那事儿!

  不过,采薇以为,她之所以会对付他,还不是因他无端起了色心,无故调戏她,还在香里下药,妄图淫污她,否则,她又何至出手对付他,他也不至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过,这些说辞跟他说了也没用,他这钟自以为是的人,已经认定是采薇做了对不起他的事儿,凭谁怎么说,他都无法改变自己的想法。

  采薇懒得和他讲理,直截了当的问:“这件事儿,律公子打算怎么处理?”

  律俊臣看了看桌上的赌具,说:“既然我们两个各执一词,不如就赌上一场,来决定谁是谁非,穆姑娘赌技高超,想必也不会不敢应战?”

  采薇一听,正中下怀,遂笑道:“好啊,不至律公子打算怎么赌?”

  律郡臣拿起桌上的骰盅,道:“老规矩,三局两胜,第一局猜点数,若能将对方点数猜出者,为胜;第二局比小,谁的点儿小,谁胜出,若有幸玩儿到第三局,则比大,大者赢,小者输,姑娘以为可好?”

  采薇颔首,道:“好!”

  一直沉默一边儿的律二一听,忙制止道:“大哥不可,这小*甚是诡异,我两次都摇了三花聚顶,可开盅后都变了样了,我疑心她是妖人,正打算将她拿下,严刑拷问呢!”

  律俊臣哪肯信这样的话,斜了他一眼,冷哼道:“赌技不精,还敢攀赖别人,真是丢尽了我律家的脸,还不给我滚了出去!”

  律二被兄长当众打脸,不觉红了脸,又气又恼,偏他平日里最怕的又是这位兄长,见大哥怒了,也不敢多说,只得悻悻的起了身,不则一声的溜出去了,心中还恨恨想着,待会儿他吃了大亏才好呢!

  众赌徒见律俊臣出马了,都兴奋得双目炯炯、奔走相告,律俊臣可是汴州府里最出名的赌神,放眼整个汴州府,没人敢跟他赌钱,赌场里的这些赌徒都只听过他的赌技如何如何高超,却从未见过他赌。能有幸见到赌神一展身手,对于赌徒来说是多么难能可贵的机会啊!

  于是,这张赌桌旁,更加拥挤了!

  那些看客们都伸长脖子,瞪大眼睛张望着,不肯错过一个情节。

  也有人提醒说:“律公子,赌注还没下了,不知律公子打算和这位姑娘赌什么?”

  律俊臣轻薄一笑,下颌轻轻一抬,指向采薇:“和刚才一样,就赌这位姑娘的身子吧!”

  “轰——”

  众赌徒淫邪放肆的大笑起来,笑得肆无忌惮,一双双饿狼似的眼睛盯着采薇,想把她扒光一般。

  采薇稳稳的坐在那里,面无表情,淡定如斯,仿佛大家调笑的不是她一般,等笑声落尽了,她才懒懒的说:“若我赢了,就请律公子向我下跪陪罪,并当众发誓,从此不再为难我八福酒楼,如何?”

  “好!”

  律俊臣想都没想的应承下来,这等辱人的赌注,他之所以毫不犹豫的接受,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赌技放心,想他驰骋赌场十几载,还从未失手过,所以,接受这等无法兑现的赌注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这会儿只就算是采薇提出让他输了就抹脖子自刎,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下定了赌注后,采薇又找了几个中人签字画押后,方又坐了下来。

  “我先来吧!”她说。

  “好!”他应、

  于是,采薇拿起骰盅率先摇了起来,摇了一会儿,她将骰盅扣在了桌上。

  “律公子,请——”她客气着,笑得虚假。

  律俊臣看到她摇色子的手法,就知道她是个十足的门外汉,根本不足为惧。侧耳也听过后,轻松笑道:“姑娘的骰盅里是3、3、4。”

  采薇看他一副笃定无疑的样子,仿佛在运筹帷幄间掌控着万里江山一般,不禁冷笑起来,当着大家的面,笑容阴险的揭开了骰盅。

  “哎呦卧槽,是1、1、2!”

  有人大叫起来,感到难以置信。

  也有人目瞪口呆,面上露出失望之色。

  什么赌神?特娘的浪得虚名吧!这姑娘摇出来的,分明是1、1、2,他连一个都没猜对,还敢妄称赌神,也不嫌臊得慌!

  律俊臣看到采薇的打开的骰盅,见自己没有猜中,惊得瞠目结舌,就好比一个精于算术的人,有一天忽然算错了一加一的结果数一样,那种惊诧,简直令他无法承受。

  “怎么会这样?这不可能……”律俊臣像他的兄弟一样,喃喃自语着,对这个结果难以接受!

  “律公子,到你了。”

  采薇见他青着脸,只顾发愣,不觉出言提醒。

  律俊臣回过神,敛起自己的错愕,面色凝重的摇起骰盅来,现在,他有些相信刚刚二弟说给他的那些话了,看向穆采薇的目光也审视起来。

  他摇色子的技术远胜于律二公子,只听得那骰盅里时而响声紧密,如行了千军万马一般,震得人头晕,时而稀疏,如珠落玉盘一般,清脆动听,这样时疏时密的响了一会儿,骰盅忽然‘啪’的一声,被拍在了赌桌上,律俊臣一伸手,儒雅的做了个请的动作,说:“穆小姐,请说。”

  采薇淡淡一笑,樱唇轻启,吐出三个数字1、1、2,和自己的点数一模一样。

  律俊臣的脸白了,他摇了那么久,就算是他自己,也要屏气凝神的听上许久才能辨出来,可她,竟是一边把玩擦拭着宝刀,一边就漫不经心的把答案说出来了,这……太诡异了!

  “律公子、开呀,开呀……”

  围观的赌徒催促着,急于看到律俊臣骰盅里的色子。

  律俊臣闭上眼,轻咳了一声,艰涩的说:“不用开了,她说对了!”

  “轰——”

  人群中顿时瞬间炸开了锅,相熟识的赌徒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着,看向采薇的目光变得敬畏起来。

  “律公子,还来吗?”

  采薇笑得老神在在,看向律俊臣的目光无限嘲弄。

  律俊臣的面皮一紫,咬牙道:“来!”

  虽然他不能确定这小贱人身上是否有妖术,但是输人不能输阵,这会儿他要是说不赌了,只怕从此就再没脸在青云镇混了!

  采薇轻轻一笑,拿过骰盅,又摇了起来,摇了一会儿,似乎是不耐烦了,便把骰盅随便一放,随意的说:“我要开了!”

  律俊臣怔住了,他刚才仔细的聆听了她摇出来的点数,实实就是5、3、1。

  她怎么会在比小的时候摇出5、3、1的点儿,这也太令人匪夷所思了,律俊臣的一张帅脸一会猜疑,一会儿沉思,却见采薇嚯的一下,把骰盅掀开了。

  “1——”

  众人齐声喝彩,接着掌声竟然如潮水般响起来。

  只见采薇的骰盅里,三颗色子叠摞在一起,最上面的那颗,点数正是1。

  律俊臣的脸白了,耳中嗡嗡作响,现在,他已经能确定,这小贱人身上,确实是有邪道了,他的高超的赌技和诡谲莫辩的妖法相较起来,简直就是蜉蝣撼树一般!

  他看着采薇,目光复杂,沉声道:“你想怎么样?”

  采薇抱着胳膊,低笑,一字一顿的说:“要、你、输!”

  律俊臣低声道:“姑娘擅用这种下作的妖术,是要被官府拿去法办的,为了赢我,姑娘冒此巨险,值吗?”

  “下作?”

  采薇嘲讽的笑起来:“我既没有奸淫又女,又没给人下春药,何来下作之说,至于妖法吗,呵呵,眼见为实,律公子不妨问问在座的各位,哪位看到我使妖法了?律公子若说不出来,我可是要跟律公子好好说道说道了。”

  见她如此泼辣刁赞,一副随时准备撒泼的架势,律俊臣无奈了:“姑娘,我们去里间说,如何?至于你家酒楼的损失,我加倍赔偿你,可好?”

  律俊臣沮丧极了,他若知道这小贱人会妖法,是断不会来招惹她的,躲他还来不及呢。

  如今,眼见得她是来寻仇的,一向自视甚高的他,不得不放下身段来,低声下气的跟她说话。

  律俊臣的声音极低,几乎只有采薇一个人可以听到,眼神也很恳切,似乎只要采薇可以放过他,他就可以答应采薇的一切要求。

  然而,采薇却忽然拔高了声调,大声说:“什么?律公子想不赌了,是认输了吗?若是如此,请律公子按约定,向我下跪赔罪,还要当着众位的面,保证在不与我八福酒楼为敌。”

  采薇冷不丁的一嗓子,让大家都知道了大名鼎鼎的律公子在向这小姑娘求和,顿时让律俊臣的威严扫地、面子全无,他脸色一红,尴尬的看着众人惊讶的目光,有人诧异,有人嘲讽,还有人在撇嘴,种种表情,不一而足,让他羞愧得抓狂……

  他因在青云镇的地位颇高,一直受众人逢迎和吹捧,乍见到大伙儿对他的这些表情,顿时心头一窒,怒从中来,脸色一变,冷笑道:“谁说我要认输了,赌局刚进行一半,谁笑到最后,还未可知呢。”

  说着,猛地抓起桌上的骰盅,手上发力,那骰盅便在他的手上飞速的摇动起来,里面的响动急促紧密,辨不清个数。

  摇了半日,里面的响声渐渐怪异起来虽然依旧是紧密,却模糊不清,采薇正纳闷着,忽然一声响,骰盅被砸在了桌上,采薇被那巨大的砸桌子声吓了一跳,刚要收了他的色子,他却已经率先开了盅。

  骰盅里,只见牙色的粉末模糊一片,几颗象牙做的色子,已经被深厚的内功震成了粉末,哪里还看得出点儿。

  “无点?”

  有人叫起来。

  律俊臣冷笑:“没错,穆姑娘比在只下多了那么一个点儿,所以这一局,是在下胜出!

  采薇看着那堆粉末,瞠目结舌,特么的,这也行?

  长眉无奈的说:”主人,这次我是真的没办法了,他的色子都成粉末了,我总不能把他的色子再拼起来吧!“

  律俊臣赢了第二局,似乎想一鼓作气,紧接着又摇起了骰盅,边摇边咬牙冷笑着:”第三局比大,不如咱们一起摇,一起开,免得有人从中作祟。“

  采薇咳了一声,道:”也好。“

  便拿着骰盅和他一起摇了起来,一边摇,一边招呼鹦哥前来救阵。

  鹦哥在空间打开千里透视眼,一边看,一边惊叫:”主人,不好,那厮的色子都摇成两半儿了,生生的多了三个点数出来,看来对您的情况不利呀!“

  采薇急了,她万万没想到这种马还会武功,而且还有这么高深的内力,为今之计,只能和他互换色子了,可惜成功的机会很小,除非在他停下来后,不让他立刻开盅,才有办法让他们的色子对换过来。

  妈的,怎么办?

  他会不会停下来后就直接开盅,看他那副激昂的样子,倒很有可能会这样做!

  采薇一面摇着,一面死死盯着律俊臣,等到律俊臣把骰盅砸在赌桌上,采薇忽然暴喝一声:”姓律的,我还有一笔血账要和你算呢!“

  律俊臣怔了一下,没想到采薇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来,诧异道:”什么?“

  说话的空挡,采薇在心里快速的叼念着:”收。“

  于是,对面骰盅里的三个被毁成六瓣的色子,神不知鬼不觉的钻到了采薇的盅下,而她那三个2、4、5点儿的色子,则落到了律俊臣的骰盅里。

  采薇捋了捋头发,慢悠悠的说:”你的人砸了我的酒楼,还把我娘辛辛苦苦包的饵饺给丢在地上踩碎了,这笔账,我要和你单独算!“

  律俊臣哼了一声,不屑的说:”想和我算账,就等赢了我再说吧!“

  说罢,掀开盅盖儿,向里边看去。

  ”……“

  律俊臣呆住了,采薇好心的帮他把点数念了出来。

  ”2、4、5…。呵呵呵……“

  律俊臣白着脸,瞪着自己的色子,眼珠差点儿瞪脱了眶!

  ”律公子,到我了哦!“

  采薇心情愉悦,轻快地揭开骰盅,脆声喝到:”开!“

  声落后,三只色子分成六瓣落在骰盅里,三个六点,三个一点,总共二十一点,比律俊臣的十一点整整多出了十。

  一时间,赌场大厅里喧闹起来,叫好声、称赞声此起彼伏,众赌徒对采薇的高超赌技赞不绝口,差点顶礼膜拜

  ”好!“

  ”姑娘好赌技!“

  ”没想到咱们小小的青云镇,竟潜着这样的高手……“

  大家顾不上畏惧律俊臣,对着采薇叫好不断!

  ”律俊臣盯着采薇骰盅里的色子,指着采薇,半晌说不出话来。

  采薇嘲弄的笑着,带笑不笑道:“律公子,承让了,所谓愿赌服输,何况咱们还有字据中人,请律公子现在就下跪向我认错,再当众给大伙保证,永不与我八福酒楼为敌!”

  此言一出,喧闹的鸿运赌场瞬间安静下来,众人都齐刷刷的看向律俊臣,似乎想知道,这个一向傲娇的律家大公子,会不会信守承诺,给这小姑娘下跪赔罪呢?

  ------题外话------

  “轰——”

  扔一颗炸弹,把万年潜水党炸出来!


☆、第一百零三章 打劫律家


  律俊臣被气得脸都白了,他虽然知道自己的色子被采薇偷梁换柱掉了,但苦于无有证据,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

  但是,让他给这小妖女下跪,是万万不能的!

  “呵,男儿膝下有黄金,律某的双膝,除了父母祖宗,还没跪过别人!”

  律俊臣如是说。

  采薇站起身,扬了扬赌前立下的字据文书,大声道:“君子重诺,小人反常,我之所以要在赌前立下文书自己,就是怕有人言而无信,反复无常,如今有字据中人在,律公子难道要当众毁约,做那言而无信的小人吗?”

  律俊臣被她呛得面色紫胀,气恨交加,但当着众人的面,又不能怎样,只好隐忍的说:“所谓一诺千金,我既无法践诺,愿以千金之资补偿姑娘,并且在此保证,从今日起,八福酒楼由我律俊臣罩着,凭他是谁?敢欺负到八福酒楼的头上,就是与我律俊臣为敌,律某一定追究到底。如此,姑娘以为如何?”

  采薇扬起嘴角,不屑的笑了笑,说:“千金也就算了,既然律公子执意不肯践诺,采薇也不想强人所难了,只是,青云镇上鼎鼎大名的律家,竟然是这种背信弃义,不守诚信的小人,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大失所望了!

  说着,她拿起那把宝刀,扬长而去。

  大堂里,威严和面子落了一地的律俊臣,忍着吐血的冲动,目送着那道娇俏的身影嚣张的离开,眼眸像充了血似的,通红一片。

  小贱人,敢和本大爷做对,你给我等着……

  采薇一离开鸿运赌场,就把鹦哥放了出来。

  “去,到律家帮我查查,他们的银子和值钱的物件,都藏在哪儿了,待会姐要去收藏了它们。”

  鹦哥听了,“嘎”的一声,扑腾着翅膀不见了。

  采薇走了一会儿,眼见得周围无人,便又踅了回来,摸到鸿运米行的门首,四下看了看,抽出手中的宝刀,对着门首的大铁锁看了下去。

  只听“咣当”一声响,却见那半尺长的铁锁如烂泥一般,被削成两段,落在地上。

  采薇摸了摸刀刃,竟没有半分卷口,不由得暗自赞叹:“果然是一把难得的宝刀!”

  若不是她想要用到这把刀的主人,她还真舍不得把这刀还回去呢。

  推开米行的大门,采薇摸着黑儿,往里边走去,刚进去,便神色一凛,明显的感到了身后有人的气息。

  自从在空间开始修炼,她的各项感官都提升了许多,加上空间灵溪水和空间食物的辅助,使她对周边五十米内范围的人和物,都能清晰灵敏的感知得到!

  吆西,被人跟踪了!

  采薇的嘴角扯出一抹讥讽的笑意,闪身蹲在了一个粮囤子后面,屏住气息,等着那蠢货送上门来。

  逐月轻声闪进米行,一双锐利的眼睛四下搜寻着,他明明看到那可恶的女人进到这里边来了,可怎么眨眼间竟不见了,她去哪了?

  逐月不敢懈怠,他虽然厌恶这个女人,却也知道这女人在主子心中的份量,为了她,主子竟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执意留下这偏远的小镇中,等着和妖道天机子对决。

  虽然,主子口口声声说是自己留下来,是为了要除掉天机子这个祸患,但谁都心明镜儿似的,现在主子重伤未愈,根本就不是除去天机子的好机会,而且,皇后娘娘也屡次飞鸽传书,言辞恳切、声泪俱下的央他不要拿自己的性命涉险,让他速速回京去,要是他有个什么闪失,皇后和朝云公主就真的成为锦贵妃刀俎下的鱼肉了!

  可是,主子却铁了心的留下来,任谁纳谏都不肯听从,虽然战胜天机子的几率只占三成不到,而且一旦战败,就必死无疑,可主子竟没有一丝迟疑过,坚定不移的要守在这里,一定要将那天机子诛灭方肯罢休。

  这不是主子以往行事的作风,以往,主子最是会审时识度的,遇到危险,一定会最先想到要保护好自己,决不让自己身处在险境之中。

  如今,主子如此反常的变化,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做为主子的贴身侍卫,他对主子的心思倒是能猜出几分,主子这些反常的变化,只能归结为:他终于开窍了,终于懂喜欢女人了!

  逐月黑着脸,找寻着,路过一个粮囤子时,一道凉飕飕的声音忽然响起:“你在找我吗?”

  逐月猛然转身,想躲出去,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一把淡香的粉末撒来,逐月躲闪不及,晃了几下,倒在地上睡过去了。

  “切!也不看看老娘前世是做什么的,想跟踪我?我呸!”

  采薇啐了一口,径自到里间的库房去了。

  律家的米行很大,是镇上最大的一家,里面的粮米堆积如山,白米、玉米、高粱、小米、青稞、糙米、薏米,还有供给富贵人家吃的紫米,白梗米、燕麦等,多不胜数。

  采薇没有客气,对着一座座小山,地喝着:“收——”

  转瞬间,诺大的一间库房磬空了,只剩下地上那昏睡着的男人。采薇走上前,拿出火折子,对着男人的脸上照了照,差点儿爆粗。

  这男人,正是那妖孽的手下,她已经和那妖孽说清楚了,妖孽也答应她不再纠缠与她,为毛还要拍了手下来跟踪她?莫非他表面上对她阳奉阴违,实则还没有死心?

  想到这儿,采薇不禁打了个冷战。这可不行,一定要给妖孽一个教训,让他知难而退,再不敢来打扰她才是!

  于是,采薇对这男人洒下了大量的迷药后,撇下男人,抬步离开了。

  这男人中了迷药,没有三五个时辰是醒不过来的,而等他醒来时,天也就亮了,米行的掌柜伙计们,看到米行空了,而地上,凭空多出一个男人,不把他当成偷米贼都怪了!

  那时,大家齐心协力,把这冷脸儿的大个扭送官府,这对妖孽也是严肃的一个警告,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来惹她?

  离了米行,鹦哥飞回来了,大刺刺的落在采薇肩头,得意的说:“主人,都查好了,您只管随我来吧。”

  采薇兴奋的点了点头,随着鹦哥向律家跑去。跑了几步,又觉得不对劲儿,一会儿要去行窃,她一身明丽的粉色褙子,太容易被人发现,而且翻墙钻洞的,也不方便。

  她躲进了一个小胡同里,钻进空间,把慈海真人卧房里的一件宽松的深灰色道袍找了出来,换下身上这件浅粉软缎的褙子。

  拾掇好后,她虔诚的对天空摆了摆,口中叨咕着:“真人上仙,您老人家千万不要怪罪我呀,我穿和您老人家的衣服,不是你去盗窃,是去劫富济贫的,是大大的好事儿,您可不能生气哦…..”

  念叨完,她出了空间,飞跑着,往律家的大宅里去了。

  今天已经是二十八,天上漆黑一片,没有月亮,正是所谓的月黑风高夜,杀人越货时。

  来到律家的大宅外,采薇发现律家的院墙很高,将近两米,若不是她这些时日修练轻功,只怕光翻着墙,就要费上好大的力气呢!

  翻进大院儿,她发现律家还真是气派,宅子里的房屋众多,豪华气派,错落有致,一些冬季里的观赏树栽在花盆里,在严冬下考验着自己的存活能力,观赏树上,缀着一只只小巧的红灯笼,照得大院儿灯火通明,几个家丁在灯光下巡视着,冻得呵气跳脚,一边还不忘骂着这鬼天气。

  “特娘的,忒冷了!冻死老子了!”

  “可不是咋的,这种天气,就该躲在屋里,坐在热炕头上喝点儿小烧酒,啧啧,那滋味儿,该有多美。”

  “瞧把你给美的,最好在给你配上个小骚娘们暖被窝儿,是不是?”

  “嘿嘿,那敢情好了,最好是又白又骚的…..”

  几个被冻得嘴都哆嗦的家丁,一提到女人,登时又来了精神,凑在一起研究起女人的身体构造来。

  采薇等了半天,也没得进入堂屋的机会,有些不耐烦了,暗暗的嘱咐了鹦哥几句。

  于是,正在热烈讨论女人的家丁们,忽然看到一只受了伤的五彩斑斓的大鹦鹉,那鹦鹉飞的很低,一只翅膀耷拉着,只在快要落在地上的时候才扑腾几下,叫声也期期艾艾的,显然是受伤不轻。

  “嘿,鹦鹉,快抓住它!”

  一个家丁率先发现了这鹦鹉,立刻丢下这几个兄弟冲了上去。

  另一个也不甘示弱,一边跑一边说:“你一个孤家寡人要鹦鹉做什么,也养不好,还是给我吧,我拿回去给我儿子玩儿。”

  “谁说我要了没用,我带回去给我家隔壁的小寡妇,没准儿她一高兴,能白让我睡几天......”

  鹦鹉在北方属于罕见鸟类,只有大富人家才养得起的娇贵物,一只价格可达二至五两银子,金贵得很,其余的家丁见了,就算无人可送,也都想将这鹦鹉抓了来,没准儿没卖一大笔银子!

  原本院子里的一大群家丁,随着那只受了伤的五彩打鹦鹉,呼呼啦啦的跑到后院去了。

  采薇从容的潜进了二进的宅屋,据鹦哥介绍说,这里的堂屋是律种猪会客的地方,左边是书房,右边是卧室,若是种猪不想歇在后宅,就可歇在此处。

  进到里面,趁着窗外通亮的红灯笼,采薇小小的震惊了一把。

  律家的堂屋,宽敞阔气,正中摆放着一对儿名贵的紫檀木座椅,中间的高几上,还摆了一套精致的描金茶具,上方挂着一幅前朝名家吴作人的《仕女踏春图》,两边一溜的两排座椅,也都是紫檀木所制,看起来就很高大上的样子!

  采薇没有客气,对着屋子里每一件看得上眼儿的东西都喝了一声“收!”

  就连那套二手的茶具,她也没有放过,收了进来,虽然她不会去用,但不表示不会给别人用,尤其是那些贪心想在她家揩油的人,让他们用律种猪用过的茶具,再合适不过了,说不定什么时候被律家发现,还能让两家狗咬狗呢!

  收完堂屋里的物什,她转进了律种猪的书房,见那书房的墙上,也挂了一些名家的字画,她没有放过,也一一的笑纳了,那些摆在案几和多宝阁上的古董瓷器,她更是没有放过的理由,只在转瞬间,就将整个书房洗劫一空。只留了几本花花绿绿的春宫图!

  从书房转出来,她去了右间的卧房,将那床榻带着一床的绫罗锦被,都收了进去,方才满意的走出来,直奔后宅。

  正走着,忽然听到前面骂骂咧咧的声音。

  “娘的,眼瞅着就抓住了,谁成想它忽然就飞过墙去了……”

  “我说,要不,咱翻过墙去找找看,说不定能找到呢,那鹦鹉个大毛儿鲜,定能卖个好价钱,等卖了咱哥几个分了,岂不是好?”

  “打住吧,你小子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牛屎糊了眼,敢在值守的时候擅自离院,当心被家主知道了,打折了腿发卖出去!”

  采薇知道是那群家丁回来了,忙躲进空间,见长眉正在安置她收进来的东西,把那些东西分类,收进了竹屋里。

  “嘿嘿,长眉,辛苦了,等我忙完了,做好吃的犒劳你哦!”

  说完,见那伙家丁已经过去了,忙又从空间里钻了出来,一路向后院走去。

  律家大宅的三进,便是律种猪和他老婆的起居室,采薇走过去后,发现一个婆子正围着被子,坐在门廊上打盹,便好心的撒了一点儿药粉,让她彻底的睡过去了。

  为了防患与未然,她一进入种猪和他老婆的屋子,就给外间炕上的几个丫鬟撒了迷药,然后才大模大样的走进里间去。

  于氏虽然不得律种猪的宠爱敬重,但毕竟身份摆在那儿,她的卧房还是很华美精致的,家具都是用上好的檀木打制,上面雕着繁复的花纹。

  临窗,是一座玳瑁彩贝镶嵌的梳妆台,甚是华美无朋,绚丽夺目。上面摆着一面用锦套套着的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一根金镶宝钿花鸾凤头钗和一串罕见的倒架念珠,摆在妆台上,没有收进首饰盒去。

  采薇见了,眼睛亮了一下,随即毫不客气的将整个妆台收进了自己的空间。

  至于顺着西墙摆放的檀木顶箱带座四件柜,她更是不会放过,只怕于氏这些年私底下攒的体己,都放在里面也未可知呢!

  转了一圈,该收的物什差不多都收完了,只剩下那张雕花绣榻了。

  走过去,拉开锦绣的帐幔,见那于氏盖着绣多子多福图案的锦被,睡得正酣,采薇可没忘自己去榆树县城那天,于氏送给她的大礼,这会儿,可不正是还礼的好时机。

  一把药粉撒过去,于氏睡得更沉了。她把长眉唤了出来,拿出一颗老乌龟给她的黑色改颜药丸,低声吩咐它,把药丸用水研开,涂到于氏的脸上去。

  对于一个年青爱美,整天想着争宠的女人来说,这世上,再没有比毁掉它容貌更残忍的事儿了,于氏心狠,动辄杀人,这样的报应对她来说,已经是很仁慈了!

  采薇又在律宅里转了大半天,律府的库房、粮仓、连两侧厢房中小妾的屋子都没放过,但凡值钱的,都一一收进了自己的空间里,最后,才来到鹦哥所说的小杂屋。

  律种猪看上去放荡不羁,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他的财宝,没有像其他大户人家那样深锁在卧房中或是书房里,而是藏在后花园中一处堆放杂物的小屋子里。任凭什么盗贼来此,都断不会想到律家会把钱财藏匿于此处,所以,这正是律俊臣的聪明之处。

  用宝刀开了锁,她拿着火折子悄悄的走了进去,见杂屋里破破烂烂,堆满了折桌烂椅,不用的废旧物事,简直没有下脚儿的地方!

  采薇三跳两跃,从那堆破烂的物什中跃过,来到西墙,对着嵌在墙上的一只羽人铜灯的灯芯上一按,只听得墙体发出了沉重的声音。

  声音过后,那整面的西墙竟从中间一分为二,像敞开的大门一样敞开了。

  采薇走了进去,整间密室由青砖砌成,长约五丈,宽约三丈有余,地上铺着厚厚的绒毯,毯子上堆放着一只只的沉重的樟木箱子,打开这些箱子,里面露出整箱整箱的金子、银子、珠宝、房契、地契、各种名贵的药材、各种极其罕见的宝物,看得采薇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吼吼吼,收!”

  采薇笑眯眯的把密室里的财宝收进空间,心满意足的出来了。

  这会儿,天以至四更,采薇不敢久留,乘着最后的一抹夜色,翻出律家的高墙,向自家跑去。

  今天收获颇丰,采薇的心情也倍儿好,所以打算就此饶了律种猪夫妻,只要他们从此不再生事,他们之前对自己所做的那些事儿,也就算了,毕竟,这么大的一笔赔偿金,足够她抚平心底的那点儿……创伤。

  回到自家,菲儿还在沉沉睡着,采薇心中一阵小小的愧疚,决定待会儿天亮,带妹妹到集市上,给妹妹多买些新鲜的小物件,已做补偿!

  天快亮了,她忙碌了一夜,又累又困,便脱了衣服,钻进被窝中,甜甜的睡去了!

  早上,一阵响亮的鞭炮声将采薇惊醒,今天是二十九,很多人将这一天也算作是过年的,所以,安寂的小镇很快热闹起来,有了第一家放鞭炮的,很快就有了第二家、第三家……

  想再睡会儿是不可能了,采菲也已经醒来,揉着眼睛,打着呵气。

  “早,长姐!”

  “早,菲儿!”

  采薇看着妹妹一脸温柔亲切的笑意,不禁感到有些内疚,讨好似的说:“菲儿,今儿个二十九了,待会儿姐姐带你到集上去,给你买些稀罕的东西玩儿。”

  采菲却没有兴致出去逛街,她因家里酒楼被砸的事儿整整懊恼了一夜,睡觉时都不知是怎么睡着的,哪里还有心情去逛?

  于是,便拒绝说:“我还有些活计没做完,须得赶在年前赶完的,就不随长姐去了,长姐带着春柳或文儿去好了,顺便到成衣铺子把咱俩定做的衣服取回来,还有采莲姐的衣裳也是今日做好,姐姐也一并拿回来吧!”

  采薇见她兴致缺缺,也只好罢了,起身洗漱收拾好,去了堂屋。

  穆仲卿和杜氏已经起来了,正坐在堂屋里闲话,两个人的气色都不是很好,眼底有浓浓的黑眼圈,想来是受了家里酒楼被砸之事的影响,夜里没睡好罢。

  “爹,娘,早啊!”

  采薇笑盈盈的打招呼,坐在了自己的椅子上。

  “薇儿,早!”

  穆仲卿一见到女儿,忙把自己焦虑的神色敛了起来,换成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慈爱的说:“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采薇笑眯眯的说:“睡饱了,想待会儿到集上去转转,置办些年货,明天好回穆家村去过年。”

  穆仲卿叹了口气,说:“咱家的酒楼出了事儿,这些天都没有进项,还要照样给工人付工钱,哪里还有那么许多钱去置办年货?只捡着当用的少买点儿就好了,想来你爷爷奶奶也不会怪罪!”

  杜氏也说:“薇儿,凡是量力而行,莫要为难了自己。”

  着说着,春柳进来了,说:“禀老爷夫人,外面来了个客人,带了好多东西,说要见大小姐。”

  穆仲卿诧异道:“这大过年的,是谁来拜访呢?”

  春柳说:“那人没说,只说明是给大小姐拜年,送年礼,还要亲自见见大小姐。”

  采薇想了一会儿,也想不出是谁要来见她,便令春柳将那人请进屋来。

  春柳出去后,恰好文儿和武儿走进来,听到此事,文儿兴奋的说:“该不会是长姐的师父来了吧?”

  说着,转向采薇,央求道:“长姐,要是真的是您师傅来了,请您帮我说几句好话,让您师父把我也收下吧!”

  采薇打了个激灵,大声断言道:“绝对不是他!”

  武儿很不满意长姐的态度,嘟囔着:“您有没见到,怎知不是他?”

  这时,春柳已经带着人走了进来,那男子穿着一身靛蓝色的细棉布长袍,三四十岁的年纪,看起来斯文有礼,像是大家出身,他的身后,跟着几个青衣小厮,手里捧着绸缎和锦盒之类的物什,谦恭的垂首,立在男子的身后。

  没等穆仲卿开口,那男子已经上前一步,对着他们恭敬的行了个大礼,说:“小人乃是京城霍家霍公子的家奴,奉我家公子之命,前来给穆老爷送上年礼,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还望穆老爷不要嫌简薄才好!”

  说着,一招手,身后的小厮走上前来,把手中的礼物一件件的递了上来。

  “织花浮光锦绸缎两匹、软烟罗轻纱两匹;百年老参一根;墨狐、雪狼、红狐、紫貂皮各一张;三十年贡酒两坛;琼州十斤重的鲈鱼两条、螃蟹一篓、熏鸡、烧鹅各两只;辽丹国烤羊一只……”

  穆仲卿夫面面相觑,目露惊呆之色,他们不过是和这位霍公子一面之交,连交情都谈不上,何故他如此殷勤的送上这般厚重的大礼?

  这不正常啊!

  那个男子念完了冗长的礼单,恭谨的对穆仲卿说:“礼物已经送到,请穆老爷穆夫人验看,若无旁的事儿,小人就此告辞了。”

  说完,看了采薇一眼,拱手离开了。

  人一走,穆仲卿马上转过脸来,审视的看了女儿一眼,欲言又止,杜氏也眼神闪烁的打量了女儿一会儿,开口说:“薇儿,你随娘来。”

  说着,一径向里间走去。

  采薇知道自己是被爹娘误会了,不禁一阵头痛,霍大哥也是的,没事儿送这么重的礼来干嘛?害得她还要被爹娘怀疑盘问,真是害人不浅!


☆、第一百零四章 誓不为妾


  杜氏一进里间,便端坐在床榻上,面色凝重的说:“薇儿,娘从不曾给你说过你外祖家的事儿,今日便说些给你听听吧。”

  采薇一听娘把话题起得这么沉重,不觉抽了抽嘴角,无力扶额道:“您说——”

  杜氏无视女儿敷衍的神态,望着窗外,语气幽幽的说:“其实,娘是京城安国公府里的庶出女儿,人们口中的四小姐。”

  话一说完,采薇脸上的无奈和敷衍顿时化成了大惊失色,想不到,老娘的来头竟然这么大!

  杜氏看着女儿的神色,自嘲的笑了笑,说:“堂堂安国公府的四小姐,听起来是不是很神气,很了不得?”

  “是是是…..”

  采薇连连点头,目露崇拜,可却怎么也想不明白,既然娘有那么牛的身份,为何会下嫁给爹这样一个穷酸秀才,而且还忍气吞声的受了公婆十几年的非人对待?

  杜氏看出了女儿的心思,苦笑着说:“其实,这个四小姐,也就是一个虚名,因为是庶出,注定要成为家族的旗棋子和货物,为家族的利益去牺牲自己,嫡出的小姐在学习诗书礼仪,掌管中馈的时候,庶出的女儿却要学一些歌舞弹唱,取悦于男子的手段;嫡出的小姐风风光光的嫁给年貌相当的年轻将军做夫人时,庶出的女儿却要嫁给比自己爷爷还大十几岁的耄耋老头做妾……”

  采薇掩住嘴巴,惊道:“娘,您,难道您…..”

  杜氏摇摇头,苦涩的一笑,说:“娘虽然一向软弱,但那一次,却没有像命运低头,在被家族送人的前几天,逃出了安国公府,后来被你爹所救,所以,便嫁给了你爹,随你爹来到这里!”

  “这样啊!”

  采薇虽然已经知道娘最后化险为夷,但仍为娘曾经经历的那些事提心吊胆、揪心不已,听到娘最后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才放下心来,靠着娘在榻上坐了下来。

  她搂着娘的胳膊,又是心疼,又是赞叹的说:“娘,没想到您还经历过这样的惊险,还好现在没事了,不过,说起来,您还真了不起,有胆量和勇气,敢于反抗封建包办婚姻,换做是寻常女子,一定不敢这样做的!”

  杜氏说:“我一向胆小怕事,但是,却宁愿死,也不愿嫁人做妾的,你可知为什么?”

  采薇迟疑了一下,说:“是娘心高,想做正妻?”

  杜氏又问:“你可知娘为何一定要做正妻?”

  采薇摇头:“女儿不知。”

  杜氏说:“我长在侯门,见惯了后宅里的勾心斗角,也见多了那些草菅人命的惨事,曾经,在京郊的农安县,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家主,娶了一个美貌的妾侍,一时间宠幸无二,可后来,像人们常说的,花无百日红,那位家主又另有了新宠,那主母因怀恨在心,便命人将蒜捣碎,强塞于那妾侍的产道之中,命人拿线将那妾侍之阴缝合,妾侍疼痛不已,日夜惨叫,后被人发现,报与县衙,县令恶那妇人狠毒,便将那妇人拿到公堂上,命人取了针线,大蒜等物,也要如法炮制,惩治那毒妇。那家的家主恐坏了自家的名声,苦求县令不止,县令便命他将县里破损的城门门楼修缮好,方可饶了那妇人。后来,那家主倾尽家财,修好了那座城楼,世人便将那城楼叫做‘缝阴楼’”。

  “论理,这些粗话娘是不该对你说的,但娘想让你明白,在世族大家里,妾侍不过是一件玩意儿,家主宠她时,她有几天的好日子过,但她会却因为这份宠爱惹下了无边的祸患,一旦失宠,等着她的,就是残忍阴毒的报复,让她终生痛苦,有多少妾侍,眼睁睁的见到自己的子女被害,却无计可施,又有多少妾侍,被摧残的投井悬梁,生不如死。至于那些不得宠的,过的连奴才都不如,府中上下,谁都可以踩她一脚,她却只得默默的受着,若有半分反抗,等着她的,就是灭顶之灾!”

  “就如同我的娘,她明知道府里把我当成讨好权贵的工具来培养,却一句反抗的话都不敢说,甚至我被定给了耄耋老人做妾侍,她也不敢为我申诉半句,这就是做妾的悲哀,也是做妾侍的下场。”

  “所以,娘情愿你和菲儿嫁给贩夫走卒做正头夫妻,小两口儿过那粗茶淡饭的平淡生活,也断不愿你们嫁进侯门大宅去做小妾,过那勾心斗角的富贵日子。”

  娘说到这里,采薇已经明白了,她是以为霍渊想纳自己为妾,所以说出这番话来警醒她,不禁懊恼的说:“娘,女儿自然不会去给人做妾,您放心好了!”

  杜氏说:“你这么说,娘自然是放心了,只是霍公子无端送来这么厚重的年礼,娘疑心他别有用心,你还小,不知这世间的人心险恶,娘怕你看他俊美多金,一时不察上了他的当,所以,说出来提醒你一下

  采薇吐血,哭笑不得的说:“娘,就算您不相信霍公子的为人,也该信您自己的女儿呀,您看,您女儿是那种自甘下贱,甘心给人做小的人吗?”

  杜氏听女儿这么,方才彻底放下心来,转忧为喜道:“是娘一时急糊涂了,我的薇儿,自然是不会去给人去做小的,娘只是担心那位霍公子,怕他会不怀好意,藏了那不该有的花花肠子!”

  “娘,不会的!”

  采薇解释说:“霍公子不是那样的人,而且,他还亲口跟我说过,他已经有心仪的女子,所以,不会对您女儿动什么不轨的心思的,您就安心的把心放回到肚子里吧!”

  “真的?”

  “当然是真的,女儿何尝骗过您?”

  见女儿言之凿凿,杜氏平静了些,可又一想,还是不放心。

  “既然他对你没什么心思,为何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来呢?咱们和他的交情也不深啊?不行,这些东西还是别留了,免得惹出祸端来,快叫春柳出去看看,那些人走了没有?若是没有,把他们叫回来,让他们把东西带走,无故收人家这么重的大礼,娘这心总是不安啊!”

  采薇急的,刚才霍大哥派来的那人走时,曾对她使了个眼色,似乎有话要单独对她说,她正愁没有机会出去找他问问,听娘这么一说,便顺水推舟的站起身来,说:“我去找春柳吧,顺便让张伯他们都出去找找,务必要将那人给找回来,免得爹娘忧心。”

  杜氏听了,不疑有他,放心的让采薇去了。

  采薇一径走到门外,果然看到那蓝袍男子还在,正立在八福酒楼的门首等她,见她出来,男子迎了上来,欠身道:“穆姑娘,我奉公子之命,转告姑娘,若是姑娘想去汴州府,可随时到兴隆客栈找我们,由我们带姑娘前去。”

  采薇诧异道:“你们大老远的跑来,就是为了接我去汴州府?”

  男子顿了一下,说:“我家公子曾在姑娘这里定了五百斤的孜然,定好这几日交货的,不知姑娘现在方不方便,若是方便最好,若不方便,再延迟几日交货,也是可以的。”

  采薇恍然大悟,一拍脑袋,笑道:“瞧我这记性,原定该昨日交货的,我竟给忘了,真是对不住了,你们等着,我这就去点货。”

  说罢,乐呵呵的回身,取出钥匙打开门,走进酒楼去了。

  她当然不是进去点货,一进到酒楼里面,便立刻把空间里准备好的五袋孜然取了出来,随后便又折回到门口,把那几个人喊进来,让他们来拿货。

  那人带着几个小厮,把那五袋孜然抬到车上,客气的和她道了别,打着马去了。

  采薇舒了口气,刚刚那男人说要等她一起去汴州府,还真吓了她一跳,要是霍大哥真个特地为了她派人来接她,她还真有点儿怀疑他的动机了,不过,显然,人家是来追货的,只是大过年的,不好意思空手而来,霍大哥又是大富之人,所以出手大方了些,也是有的。

  回到后院时,娘和爹正忧心忡忡的等着她,见她回来,都站起身,急着问:“找到了吗?”

  采薇点头,不得不再次撒谎,说:“他们说霍公子是因为我把烤肉串儿的秘方赠给了他,因为感激,他才送我们这厚重的大礼的,所以,爹娘,你们就心安理得的收下这份儿大礼吧!”

  “真是这样吗?你没唬弄娘?”杜氏问道。

  穆仲卿打断了妻子,说:“美娘,瞧你说的,咱们的薇儿啥时候撒过谎?薇儿说是这样,就一定是这样的!”

  采薇听了,耳根子红了一下,自从有了空间,她都记不清自己到底说过都少谎了,简直越说越顺溜,彻底颠覆了曾经那个善良、诚实的采薇,若是有朝一日,爹娘知道她撒了这么多的弥天大谎,对她该有多失望啊!想一想,她便觉得心惊!

  不过,念在自己撒的这些谎都是善意的谎言,她心中的内疚和不安才稍稍好了一些。只愿这些谎不被揭穿了才好。

  吃早饭时,春柳端上一大盘月牙儿似的饵饺,是刘嫂子和张婶儿用自家厢房里种的芹菜和了野猪肉包的,老汤和馅儿,切上葱花、姜末等调味儿,饺子皮儿包馅大,一咬一包水儿似的,好吃极了。

  采薇吃了几口,觉得饵饺虽然好吃,但终究是素了一些,爹的身子如今已经大好了,适宜尽补些肉食来,遂命张婶儿把霍渊送来的熏鸡切一只过来下饭,再拌些凉菜过来。

  张婶儿领命,恭敬的退下去办了。

  穆仲卿笑看着女儿,说道:“依我看,咱们的薇儿若是生在大户人家,掌管个中馈是没问题的!”

  采薇笑了笑,露出小女儿的顽皮样子,说:“掌管中馈算什么,女儿就是掌管后宫,也照样做得。”

  屋顶上,瓦砾忽然响了一声。

  杜氏严肃道:“薇儿,有些玩笑是不可以乱开的,须知祸从口出,宫里的事儿,咱小老百姓是说不得的,记住了吗?”

  采薇吐了吐舌头,不屑的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皇宫吗?就算八抬大轿请我去,我还不稀罕呢,哼!”

  房顶,又响了一声。

  穆仲卿抬头,看了看屋顶,说:“这房子也有些年头了吧?瓦都松动了,回头,我找两个瓦匠把瓦重新码一遍吧……”

  吃过早饭,采薇和娘打算一起去了赡养堂看看,过年了,给赡养堂的老幼病残们置办些年货过去,也好让他们感受一下新年的喜悦。

  临行前,杜氏命刘嫂子和张婶儿将厢房中的各色青菜摘了满满的一大口袋,又拿了一只烧鹅,一条大鱼,半篓螃蟹和半只烤羊,去给他们过年。

  途径一家糕饼铺子时,采薇让张伯停下车,亲自到里面,买了三斤松软的草籽儿糕、三斤桂花糕,三斤枣糕和三斤炊饼,用油纸包好后,拎回到车上。

  “看看还缺什么?也一并买过去吧。”

  杜氏很支持女儿的善举,对于给赡养堂花钱,供养那些老幼病残之事,她很是赞同。

  采薇想了想,说:“再给他们每人买一件衣裳过去吧,过年了,穿件新衣裳,添添喜气儿。”

  于是,张伯又赶了马车,直奔她们常去的那家成衣铺子。

  到了成衣铺,采薇想菲儿对她说过的话来,便问那柜上的伙计,自己家定制的几件成衣做好了没有?

  伙计忙进了里间,取出那几套衣裳来,采薇和娘略看了几眼,觉得很满意,便收了起来,又去挑选给赡养堂那些人的衣衫。

  那些人的身量大小,采薇还算熟识,所以,很快便挑选出来,正准备到柜上去算账,忽然听到后进来的一位顾客说:“了不得了,刚刚听说,律家昨晚遭了窃了。“

  另一个顾客诧异道:“谁恁大的胆子,敢偷律家?”

  先前的那位道:“岂止是偷,简直是把家都给搬了,听说整座大宅都搬了个磬空,慢说是金银财宝,就是连桌椅板凳都没放过,还把个花容月貌的律夫人,弄得跟鬼似的,整张脸比墨水都黑,怎么洗都洗不掉,头发也被剃了光瓢,如今那律夫人,正闹着寻死呢!”

  听到这样的爆炸新闻,铺子里的掌柜和伙计都凑了过来,忍不住的八卦。

  “律家那么大,搬个磬空得闹出多大动静啊,难道就没一个人发现?”

  那爆料的顾客说:“可是着呢,竟真个没有一点儿的动静,连守夜的几个家丁都没看到一丝鬼影,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被搬空了,说起来还真是邪门呢。哦,对了,律家的米行也被搬空了,昨晚值夜的两个伙计去逛窑子了,没在米行里值守,回来时,米行里已经空空如也了,还好有一个贼人不知怎的,昏倒在了米行里,如今已经被拿住了,只等醒来后严审了。”

  “如今,律家一定已经鸡飞狗跳了吧?”

  “可不是咋的,律家积攒多年的钱财都丢了,连律夫人私攒了多年的体己也没了,甚至连那几个小妾攒的体己都被偷走了,可见那伙窃贼是挨个房间搜的,一点儿都没留下呢。”

  有人邪恶的说:“如此说来,律家的女人屋里都进了外人,不知有没有失了贞操?若是那样,律公子岂不是更可怜了,呵呵……”

  采薇抽了抽嘴角,想象着,世间的流言大抵都是这样来的吧,人们凭着自己一厢情愿的臆想,添枝加叶,把原本的真相变成了他们想象中的样子,只怕没等到晚上,镇上就会到处流传着各种律家女人被贼人侮辱的版本吧……


☆、第一百零五章 霍公子的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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